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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女拆六界-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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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般武艺,三十六招诡计,且看欢脱萌妹如何拆六界】

    第一次接触这种能让我吃饭都能吃的笑喷了欢脱文。先来跺脚笑两声之后咋们直接进入主题。咳咳,哈哈哈……

    此女主不是万能女主,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从21世纪穿越到这个天陆西部的花仙城,穿越来时是个十足的丑女,却惟独爱浴缸,尤其是gg说到那极具肉感的后唇时,我就在想到底是怎样的嘴唇,得极具肉感。

    穿越到这个城市时,久久思考了下,那得多么强大的脑部,才能很淡定的和侍女说,天太热了,头有些发昏,我是谁?我就被这种可爱中略带淡定,淡定中又略带非人类的思想给镇住了,尼玛,还在空中华丽的转身了,这又让我想到了谢霆锋。

    女主是个及其复有喜感的女主,且不看之前身材面貌,后来在花园里洗澡的时候遇到他现在的师父花仙子,不得不吐槽一下,我心目中的花仙子形象被他给毁了,虽然长得比女主还丑,但是却也是一个极具喜感的人和争议的老头,他的欢脱和闵欢欢有的一拼了。

    当女主在想要不要拿下这个便宜师傅的时候那脸上**的表情,注意是**的表情,哈哈哈,花仙子也就是那便宜老头墨龙子不由自主的后退一步,很显然,女主就是活脱脱的活宝啊。

    卖萌,表情控,都在她的身上得到了极致体现,还有一点还很会装哭,俗话说一哭二闹三上吊是女人的必杀神器,好像什么样难题到了她这里都能通过她的另类方式得以解决。

    直到后来,这么360度全能超人型卖萌洁癖女喜欢上了朴夜雨,我还是有点难以置信,本来以为她会喜欢冷听风的。

    朴夜雨和冷听风完全属于两个差别的,一个淡漠腹黑,一个跳脱活泼加温润,他的温润只对欢欢,却有时又被她弄得啼笑皆非。

    感情之所以伤,是因为,除了许多迫不得已的因素,还要讲究许多缘分在这里,可偏偏欢欢还有这么一个倔强的脾气,她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呢?

    是在丛林中,他一袭紫色衣服翩若惊鸿,如墨的黑发用紫色缎带松松挽就,邪魅的脸蛋在夕阳圣洁的光辉下堪称妖孽,偏偏这样的男子就那么轻而易举的获得了我们欢欢的真心,很抓狂有木有啊啊,为毛相处了这么久却没喜欢上冷听风,好吧,我先入主的观念支配我的意识,我要欢欢喜欢冷听风啊啊啊。

    可就算这样,当朴夜雨这种淡漠腹黑男却也是有喜欢的女人,那我们欢欢算啥,感觉很小三有木有,那份爱是孤独且卑微的,她的开心外表下掩藏的却是那颗孤独的内心,一个人穿到异世,凭借着这份超人的欢脱劲,和师兄弟们打成一片,所以按照正常思维来看得话,那份孤独的心为毛没有和冷听风来个细水长流的爱情。

    朴夜雨知道欢欢是水德体,所以一开始就是有目的的了解她,接近她,就算之前欢欢多么欢脱,哪怕是装女鬼,或者吃鸡腿,做出一大推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可是在遇到朴夜雨之后,这个女汉纸也会露出难得的心酸,尤其是朴夜雨和青璃在一起的时候。

    青璃属于那种温婉的气质美女,在看到夜雨那嘲讽的眼神的时候,很想揍他有木有,但是,倔强的欢欢居然上去拉住了那女子的手,强说要介绍,其实她的内心应该很是酸楚吧。

    但是就这么一个活脱脱的萌妹纸,被夜雨伤害后,双目含泪,气愤离去,可是,你走了就走了吧,为毛你还是个路痴呢啊啊啊啊,居然又跑回来了,原因是你居然不认得路,劳资哭笑不得有木有。

    夜雨身边的青璃怕只是徒有其表吧,身为女人的欢欢第六感无疑是很强大的,尤其还是两个都喜欢夜雨的女人。

    可是在欢脱的妹纸在遇到自己相处这么久的盆友师兄弟被人残忍的伤害后,那种从内而外的悲伤无疑是最能让人几欲崩溃的,第一次从她欢脱的表情上露出了一丝丝愤怒,仇恨以及悲伤。

    林阿曼作为欢欢的师姐,在看到她说包好你胸前的两个肉包子,小心跳出来时,我又不小心笑了,可是看到她和冷听风明明是油灯枯寂的境界依然誓死捍卫花仙派。却不得不不感叹一声。

    史真香,不得不说这个奇葩女子的名字取得当真妙的紧,就这么一个心胸狭隘的丑女人,三番四次欲置我们欢欢于死地,非常不喜欢她,强烈要求让她掉到茅坑里,被蛆蛆爬满全身,也就符合了这个传奇的名字以及这么一个颇有心计的丑女人。

    看到下面的时候,是冷听风和欢欢劫后重生的那段,冷听风宠溺的刮了一下欢欢的鼻子说,傻丫头的时候我想到了李逍遥刮灵儿的鼻子说这是他们之间的专属,心里溢满了慢慢的幸福和兴奋。

    可是在对的时间里也有可能遇到的是错的人,既然乌云常避月,明月何必照沟渠。

    冷听风这样一个男子,本该是做主角的命,可是偏偏他不是良人,就像那句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烟雨中一样,爱情,是让人容易感到孤独的,可以,在你面前永远保持着那份从容与优雅,或者我活脱着你的活脱,难过着你的难过,将你的心情变成我的喜好,你永远都看不到我的,强颜欢笑。

    尽管当这些纷争全部远去的时候,该发生的还会继续发生,就像欢欢看到的那样,没有修为在这个世界上行走,就是肉弱强食的命,不管是之前几次遇险还是夜雨从巫婆手上救下了欢欢那刻起,实力便成了这个世界的代名词。或许,只有真正的变强,才能真正保护自己在乎的人,即便再悲伤亦是要将面部的欢笑一直传递下去,因为她的到来,让我们看到所有啼笑皆非的事情,她所要告诉我们的,便是将这份欢乐永远传递下去,当然,还有那份不屈不挠的精神。

    欢欢,我爱你。还有冷听风,即便你不是欢欢心目中的男主,可是你是守护她的天使,所以,我替欢欢来爱你。()
正文 上架感言
    哎,大婶总算还是走到这一步了(怎么感觉像是遗体告别一样)。

    回想起创建这本书的时候,大约在7月份吧,可惜当时写了一章就没写了,然后8月份才开始重新拾起来的,白白的新书期就肿么没了(你就是活该),不过还好,最后还是签约成功了,也算是个安慰了吧。

    可能已上架之后,很多默默无闻支持大婶的童鞋就要离大婶而去了,呜呜呜呜(亲,别假哭好吗),但是大婶还是很感谢这一路以来的陪伴至少大婶能看到每天至少有那么一百来个点击,让笔者有写下去的动力嘛。

    至于有人问为啥叫大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怎么抽风取了这么一个名字,疯了疯了。

    咳咳,下面说说剧情吧。

    我可以说现在的剧情还在前期的酝酿么(轻拍),不过感情线其实已经有点出来了,但是还不完全,后面会有更多的角色加入,局势也会变得更加纷繁复杂,不过不管剧情怎么走,欢脱风是绝对不会变的。

    除了欢脱的文风,小说最能让人记忆深刻的就是剧情了,我虽然不是后妈类型的作者,但还是会让主角虐一虐的,至于感动也许就在这虐的过程中发酵吧。

    欢欢的性格肯定会因为有些事情而发生改变,但神经大条的性格还是无法改变的,本文绝对happy ending,请大家拭目以待哦(虽然不保证,过程中会有人被我狠心地写死)。

    最后关于那啥怎么订阅的事情,其实我也不太懂,去骚扰骚扰我们可爱的诗诗 qq: 2934668602 (女生网) 她会很耐心的告诉你的

    欢脱,欢脱,脱了衣服一起欢乐起来吧哦吼吼吼吼吼()
正文 第一章:美女变丑女,只需一秒钟
    位于天陆的西部,有一座名叫花仙城的小城,不要看名字很有文艺气质的样子,其实就是一个边远之地的小城罢了,只因传说花仙曾来过这里种花,让这里百花齐放,美不胜收,才有了现在的这个名字。

    正值盛夏,一大清早,阳光便放肆地照射在布满青苔的花仙城大道之上,树上的知了声嘶力竭地叫喊着,花仙城菜市场的街道上,一个少女也在喊得声嘶力竭。

    “啊你们到底是谁?我告诉你哦,你别过来哦,我会功夫的。”一个面色黑黝黝、臃肿不堪的女子毫无形象地瘫坐在地上,双手抱胸。

    站在少女面前的中年男子负手而立,面色难看,此人正是花仙城知府的管家,他的身后站着一个丫鬟,见到少女抓狂的模样忍不住掩面惊呼,小姐何时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少女偷偷瞄了一眼周围的环境,老师不是说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只见一群看热闹的人围着她指指点点,其中还不乏菜市场的大妈和挑柴火的大叔,但无一例外的,都穿着古装剧里面才有的衣服。

    “我难道穿越了?”少女怔怔地看着这一切,久久无法回神,如果再不闭上她那厚硕的肥唇,估计口水就要流下来了。

    闵欢欢,二十二岁,大四即将毕业的宅女一枚。最引以为傲的事情就是怎么吃都吃不胖,怎么睡都睡不胖,天生的“魔鬼”身材,但她现在不知通过了什么途径,完美地完成了一秒钟变丑女的奇迹表演。

    在穿越之前,她正四肢舒展地平躺在她那用重金购买的豪华青龙陶瓷花花浴缸里洗着泡泡浴,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一觉醒来,就成了这幅摸样。不过还好,穿越过来的时候随即赠送了一身衣服,不然被人看光光了那才叫悲惨呢,帅哥来看也就算了,要是被眼前这个猥琐的管家公看到了,那还真是活不下去了。

    “小姐,你没事吧,您别吓冬梅啊。”管家身旁的丫鬟终于忍不住打断了少女的“冥想”,上前怯怯地问道。

    小姐,她刚刚是不是叫我小姐,闵欢欢似乎明白了什么。

    话音刚落,闵欢欢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地而起,过程中还做了一个对于她的身材极其有难度的华丽转身。

    “可能最近天热,头有些发昏,冬梅,我是谁。”闵欢欢眨了眨现在这对还算闪亮的双眸问道。比起坐以待毙,还不如接受现实,先下手为强,闵欢欢的乐观性格丝毫没有因为穿越而改变,嗯,姑且算是乐观吧。

    “回小姐的话,您是花仙知府的三小姐波莉萍啊,您真的不记得了吗?”

    “玻璃瓶?”这知府的老爷是怎么当上官的,居然会用这么极具乡土气息的名字给子女命名,考状元的时候作弊了吧,闵欢欢暗地里偷偷对这个还未曾谋面的父亲大人鄙视了一番。

    “小姐,如果没事的话,我还是先扶你回府梳洗一下吧,稍后还要去前厅给老爷请安呢,” 见到此般一惊一乍的小姐,冬梅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惊呼之后立马恢复平静。

    “嗯,好,回房,我们回房。”闵欢欢转了转眼珠,迅速回应道,她已经迫不及待想去享受知府三千金的生活品质了。

    但是,老天又跟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不久之后,一声尖叫便从知县府邸的一处角落传出。

    “什么!!!!!你……你别开玩笑了,我作为堂堂的知府三小姐,十几年来就住在这里?”见到屋内的情景,闵欢欢扑通一声脚一软,直接毫无形象地一下跌坐在地上。

    屋内的摆设就犹如一个杂物房一般,毫无秩序可言,到处都是茅草的堆砌,除此之外就只有几件日常所用的用具,一眼看去,空空如也。

    “你确定我不是捡来的三小姐?”闵欢欢哭丧着脸问道。即使她再怎么乐观也接受不了如此惨绝人寰的事实,要不是她现在心宽体胖,估计她早就被这震撼的一幕掀翻了过去。

    就这样,闵欢欢在这个被她定义为猪圈的地方住了好几天。如果是物质上的贫乏也就算了,她还在这几天受到了精神上的虐待。

    经过了几天的生活,闵欢欢也算对这个“新家”有了一个还算全面的认识,花仙城的知府县令姓波,现有一个夫人,先后育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

    要说波莉萍,也是个可怜的主。她的娘亲作为知府的原配夫人,生下来她之后便病死了,偏偏又遇到一个心狠手辣的二夫人掌握了大权,从小便处处针对作弄她,长期深处悲催的压迫之下,养成了逆来顺受的性格。

    老天对她也不厚道,年仅十六岁的她体重已经堪堪逼近一个成年男子的体重,还有她那张极度抽象化的容颜,可谓是不可远观也不可亵玩焉。

    但波知府却十分疼惜这个大女儿,却碍于二夫人的家族身份与强大的背景不敢对此多加干涉,,也只能隔三差五偷偷派心腹送点东西给波莉萍以示宽慰,敢怒不敢言。

    二夫人见丈夫对此事的态度暧昧,对波莉萍的刻薄也越发刁钻起来,从最开始的以安全第一为理由限制她出门游玩,以女子无才便是德为宗旨限制她与弟弟一起上课,到后来直接无理由地剥削她的伙食,改变她的住宿环境,她看波莉萍的眼神始终就像在看情敌一般,一副咬牙切齿要把她凌迟处死的做派,十六年如一日,毅力可敬可佩。

    长此以往,丫鬟小厮看的多了,心里也懂得谁才是这个家里真正做主的,渐渐地开始变着法子地暗地里捉弄波莉萍以示忠心,现在也只有冬梅一人始终真心为波莉萍好,处处保护她,但也因为这样,深受其他丫鬟小厮的报复和排挤,其中纷乱繁杂的陷害手段,如果放在现代绝对可以写成一本又臭又长的宅斗剧。

    顺带要提一下,在这几天里,闵欢欢终于发现了她容貌的巨变,差点没被自己的容貌憋过气去。穿越之前的她,虽然算不上是闭月羞花,但也算的上是沉鱼落雁了吧,至于鱼是因何沉下去,雁是如何落下来的就先略过了,好歹她也算是交过男朋友,有人追的好不好啦,现在搞成这幅摸样是什么个意思。

    闲来无事的时候,她经常痴痴凝视着一面布满裂痕的镜子,无法释怀。她始终想不明白,一个饭都吃不饱,长期深受后母虐待的妙龄少女,怎么能长的这么胖啊。()
正文 第二章 骗个法宝来用用
    没有势力支持,又没有反抗能力,经过了这几天的精神虐待再加上现在这奇葩的容貌,闵欢欢已经对现在的生活没有什么期待了,她赌气般逃出知县府邸,越想越气,人家穿越不是穿越到富二代身上,就是美女身上,她怎么就这么倒霉摊上这么个身体呢。

    怒气上涌的她正好看到前面地上有一枚石子,便用力踢了过去。

    咻乓。

    霎时,石头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直接飞了回来,直接击打在闵欢欢的额头上,伸手一摸,满满一肥手的血啊。

    “连石头都不放过我。”闵欢欢自怨自艾地跺了跺脚,这么久以来所受的委屈在这一刻终于化作了她眼眸里的液体,即将喷涌而出。

    正当闵欢欢深吸一口气,准备大哭一场的时候,一个穿着青衣,束着白腰带的男子匆匆向她小步跑来,面色焦急道:“姑娘,你没事吧,我刚刚当有人偷袭我,没怎么看就把石头反弹回去了,没想到就砸到了你的身上,真是太对不住了。”说完,便拿出一张雪白的手绢,递给了闵欢欢。

    因为这个男子的突然到来,闵欢欢的眼泪硬是被惊吓地没哭出来。就这样,两人尴尬地对峙了几秒。

    青年男子一身仙家打扮,长相清秀,穿着一身青色的仙衣,随着微风衣诀飘飘,一双星目上是一对剑眉,轻薄的嘴瓣微微扬起,大概是因为刚才的意外,他的眉头正微微皱起。

    超级大帅锅!鉴定完毕。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庞大的阴谋在闵欢欢的脑中迅速构建了起来。

    瞬间,闵欢欢毫无预兆地嚎啕大哭起来,她确定,她已经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来哭喊了,只求得到旁边行人的注意。

    果不其然,不一会儿,闵欢欢的周围就围上了里三层外三层的群众,正对着闵欢欢和这名青衣男子指指点点。

    见此情景,青衣男子急了,眼看现在再解释也是徒然,情急之下,一把抓起闵欢欢的手,腾空而起。

    只见一道绿光闪现,闵欢欢和那位青衣男子已失去了踪影,萧瑟的秋风扫荡着落叶,长长的街道上只剩下围观群众们呆滞的目光。

    良久,花仙城外的天空被一道绿光划破,一男一女瞬间出现在花仙城外的一处空地上,正是闵欢欢和刚才的那位青衣男子。

    此时的闵欢欢早因刚才的一幕被吓得目瞪口呆,神情呆若痴儿,泪痕和鼻涕悬挂在她的脸上,摇摇欲坠,想必她刚才在天上没少哭。

    她一边尽力伪装出楚楚可怜的样子,她的大脑一边急速旋转,一个更天理不容的阴谋正在悄悄诞生,不过就她的这幅天生长的迟钝的皮囊来说,伪装不伪装已经不重要了。

    见识了刚刚闵欢欢的哭闹,青衣男子难免心里有所阴影,但有些事情不是说躲就躲的过去的,他至少要知道这个丑姑娘为什么要哭得这么凶吧。

    于是乎,他深吸了一口气,尴尬地问道:“姑娘,我们之间是否有什么误会,不知姑娘怎么突然哭了起来呢。”

    闵欢欢非常聪明,她刚刚哭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再哭就要惹人烦了。

    于是乎,她文艺地用刚刚青衣男子递给她的手绢擦了擦脸上的泪珠和鼻涕,摇身一变,瞬间从末路狂花悲催女迅速转变成了忧郁深沉坎坷女。

    “说来话长,想当年……”,就从这句话开始,闵欢欢开始了她长篇大论的“演讲”,其中三分之二的稿子都是在说她怎么受苦受难的,余下来的三分之一则是说她怎么克服苦难,勉强活下来的。当然,因为闵欢欢经历有限,穿越到这里的时间也不过几天,所以其中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她从“历史上十大悲剧”里摘抄的选段。

    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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