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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是我唯一-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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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嗯!”宋依诺眼泪扑簌簌的滑落下来,她只愿时间停在此刻,那么他们会永远幸福下去。

兰姨和两个面生的佣人站在花园前迎接他们,兰姨手里捧着一个蓝色小盆,盆里盛满了柚子叶水,看到沈存希抱着宋依诺走过红毯,缓缓来到她们身边,她拿柚子叶沾了水,往宋依诺身上洒去,洒了她满头满脸的柚子叶水,兰姨道:“一扫扫霉运,从此好运连连,二扫扫病魔,从此身体健康无百病,三扫扫小人,从此顺顺利利幸福一生。”系序他血。

宋依诺眼里裹满了泪,她还记得17岁那年出院,她回到家里,家里冷锅冷灶,佣人也不爱搭理她,而宋振业和宋夫人,却带着宋子矜去了香港。

没有人记得她那天出院,更没有人会为她准备这些,她哽咽道:“兰姨……”

兰姨顿时慌了,她连忙道:“宋小姐,你别哭啊,这是我们乡下的习俗,出院回家都要用柚子叶水去去霉气。”

宋依诺抬手抹了抹眼睛,她说:“我是太感动了,谢谢你们。”

“嗨,宋小姐,你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先生,快抱宋小姐进屋去,别招了风。”兰姨心疼她受了这么重的伤,她昏迷不醒那几天,先生皱着的眉头就没有舒展过。

沈存希抱宋依诺进了别墅,连清雨从厨房里走出来,她腰上系着围裙,看到沈存希抱着宋依诺进来,她笑盈盈道:“我还在想你们什么时候到,宋小姐,恭喜你出院。”

宋依诺向她点了点头,她说:“谢谢。”

“宋小姐的衣服好像湿了,存希,你抱宋小姐去楼上换身衣服下来,马上就可以开饭了。”连清雨在沈存希面前很乖巧,一点锋芒不露。甚至连宋依诺都忍不住怀疑,那天去医院里的那个连清雨,是她做了一场梦。

而正是因为如此,连清雨才让她感到害怕。这样的女人,绝不是泛泛之辈,她比宋子矜会演会伪装,她知道自己在沈存希面前应该是什么样。

与她比起来,直来直往毫不掩饰对她厌恶的宋子矜,会好应付得多,而连清雨,她分不清她什么时候是毒蛇,什么是美女。

因此,她面对她时,就得更小心翼翼,不能着了她的道。

沈存希抱着宋依诺回到楼上主卧室,将她放在床前凳上,然后去更衣室拿衣服。他拿着衣服走出来时,看到宋依诺坐在那里怔怔发神,他来到她身边,低声问道:“在想什么?”

宋依诺回过神来,她抬头望着沈存希,他太优秀了,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都足以让别的女人前赴后继。之前是贺允儿,现在是连清雨,和他在一起,她总是缺少安全感。

“沈存希,你为什么这么优秀?”如果他再平凡一点点,她是不是就能抓住他了?

沈存希弯腰下来,与她平视,他揶揄道:“如果我不够优秀,怎么配得上你?”

“可是我很差劲。”宋依诺垂下眸,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危机感。

沈存希伸手握住她的下巴,他稍一用力,就将她的下巴抬起来,迫她与他对视,他说:“怎么忽然开始患得患失了?”

“没有,我换衣服了。”宋依诺拿开他的手,脱下外套,兰姨并没有往她身上洒多少水,所以只有外套有点湿,换了外套,沈存希又要伸手抱她下楼,却被她制止了。

“我自己走吧,这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这段时间我不能一直依赖你,还是要努力去适应。”宋依诺这样说其实没有别的意思,但是沈存希联系上刚才她说的话,他顿时明白,她刚才在担心什么。

他叹了一声,拿起内线,吩咐佣人送拐杖上来。有时候,他以为他能给她的宠爱,就是充当她的手充当她的腿,让她无忧无虑,在他身边幸福快乐就足矣。

但是她需要的,也许并非是这样的。

佣人很快送来拐杖,沈存希接过去递给她,看她手法娴熟的拄着拐杖往门外走去,他跟在她身后,忽然有种失落感,就好像她不需要他,也会走得很好。

宋依诺在医院里练习了很久用拐杖,从一开始的频频跌倒,到后面的娴熟,她一直没告诉沈存希,其实是想给他一个惊喜。

她走出门外,看向紧跟在身边的沈存希,她笑道:“我是不是走得很好?”

“嗯,非常棒!”尽管沈存希心里有些失落,但是他还是没有吝啬赞美她。她的倔强她的勇敢她的独立,是他欣赏的优点,即便她不再依靠他,他也不想抹杀她的努力。

就好像老鹰等待幼鹰长到一定时候,就不会再捕捉食物给它,而是让它自己学会飞翔,学会去觅食。

依诺从小到大的经历,就注定了她不会依赖别人,所以他爱她,应该帮助她成为一只展翅高飞的鹰,与他一起翱翔在无尽的天地间。

宋依诺得到他的肯定,她顿时灿烂的笑开,这些天来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来到楼梯前,沈存希到底没有让她自己走下去,这太危险了。

他拿走她的拐杖,交给跟在他们身后的佣人,然后拦腰将她抱起,大步下楼。

将宋依诺放到餐厅的餐椅上,餐桌上摆满了色香味俱全的佳肴,有中式有西式还有日本的寿司与芥茉三文鱼。宋依诺不得不承认,连清雨露的这一手,已经将她秒到十万八千里外了。

连清雨将最后一道汤端上来,她忙得颊边满是汗水,她温柔大方道:“宋小姐,尝尝我的手艺,存希说我的手艺不错哦,谁娶了我就有口福了。”

沈存希抬头望着她,说:“清雨,辛苦你了。依诺,尝尝吧,清雨听说你要出院了,专门给你做的。”

“辛苦了,连小姐。”纵使宋依诺心里对连清雨有再多的不满,此刻也得忍下来,否则连清雨忙了一早上,她要是不给面子的话,沈存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会觉得她小家子气,这样一来,就会让连清雨得逞。她才不会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

她拿起筷子吃起来,咕噜肉松脆清甜,似乎将她麻木的胃蕾给唤醒了,她本来是抱着尝一尝的态度,最后却吃得停不下来。不管了,节操什么的,等她填饱了肚子再捡起来也不迟。

“连小姐的手艺确实不错,存希,你尝尝咕噜肉。”宋依诺用自己吃过的筷子,直接夹了咕噜肉喂到沈存希唇边,沈存希张嘴含下,嚼了两下,他说:“有点甜。”

沈存希不喜欢吃甜食,宋依诺知道,她顿时笑开,“我觉得很好啊。”

连清雨坐在他们对面,看着他们俩旁若无人的亲密,她恨得咬牙切齿。沈存希有洁癖,不吃别人吃过的东西。但是他居然会吃宋依诺的筷子,这让她感到特别的震惊与无所适从。

宋依诺抬头看着对面神情僵硬的连清雨,她说:“连小姐,你也吃呀,味道真的不错哦。”

连清雨恨不得将一桌美食佳肴给挥到地上去,从宋依诺住进依苑开始,她就没在她身上讨到便宜。不行,她必须要忍耐,否则她怎么将宋依诺踢出局去?

连清雨咬碎了牙齿,才将这股不甘心咽下去,她说:“合宋小姐口味就好。”

“连小姐的厨艺堪比盛世豪庭酒店的大厨,甚至更胜一筹。”宋依诺继续吃起来,完全没有被情敌秀厨艺给膈应到。

“那你就多吃点。”连清雨道。

“那是自然的,存希,快吃,下次要吃到连小姐做的饭,恐怕就难了。”宋依诺惋惜道。

沈存希看她真的喜欢吃,他就顺口接道:“下次你还想吃,就让清雨给你做,哪有什么难的?”

“真的吗?那太不好意思了,连小姐毕竟是客啊,让客人下厨,不太好。”宋依诺觉得她刚才那番话假得连自己都想吐了,看来白莲花的无辜不是人人都能装的,她就胜任不了。

连清雨气得吐血,这两人一唱一合的,敢情真的把她当成酒店大厨使了?可是在沈存希面前,她又不能表现出不悦,还得装作高兴的样子,“宋小姐喜欢我做的菜,是我的荣幸。再说我把存希当成亲哥哥一样,在我心里已经把你们当成了我的亲人,如果你们把我当客人看待,我才会真的伤心。”

沈存希望着连清雨,她眼里一闪而逝的黯然让他多了几分心疼,他不知道她当年做了什么,让连家老爷子赶出家门,也许他是时候该去找连老爷子谈谈。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了。”宋依诺从善如流,一点也不客气。她想在沈存希面前挣表现,她成全她。

连清雨搁在膝盖上的手紧握成拳,只有这一次,她任她欺负,以后她绝对会十倍百倍的还给她。

宋依诺望着连清雨,看到她眼里掠过一抹怨恨,她挑了挑眉,真想问她这样做人累不累?明明不高兴还得忍着,就不怕憋出内伤么?

其实她也一样,明明不喜欢连清雨,却还要一直容忍她,谁让她对沈存希有救命之恩呢?

吃完饭,沈存希被一通电话召回了公司,宋依诺觉得别墅里有点闷,她拿起拐杖,往别墅外走去。兰姨在后院搭了鸡棚,鸡棚旁边搭了一个精致的鸭棚,那只小黄鸭……不,现在应该叫大黄鸭了,正在鸭棚里走来走去,黄色的绒毛逐渐长出杂色,再过不久,就会变成一只普通的鸭子。

宋依诺站在鸭棚边,拿起谷子往鸭棚里撒,她看着它失了活力的样子,有些同病相怜,她感慨道:“大黄鸭,我们回家了,可是却好像更没有自由了。”

她被这栋大宅子锁住,而它被这精致的鸭棚锁住,都没有自由了。

她在楼下站了一会儿,转身回别墅。连清雨换了精致的服装从楼上下来,没有沈存希,她连装都不愿意装,轻哼一声,从宋依诺身旁走过。

宋依诺看见她换鞋出门,她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明明两看两相厌,为什么偏偏要住一起?她要是有点魄力,就该和沈存希坦白,这别墅里,有她没连清雨,有连清雨没她。

回到楼上,宋依诺仰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发呆。她忽然想起什么,连忙坐起来,拿起内线给兰姨打电话,“兰姨,我在金域蓝湾的行李是谁去收拾的,送回依苑又是谁整理的?”

“是我,宋小姐,怎么了?”兰姨问道。

“你记不记得一个很旧的老式首饰盒,就是四五十年代用的那种,你记得放在哪里了吗?”宋依诺急忙问道。

兰姨听她声音着急,她说:“我记得当时收拾行李时看见过,但是一时想不起来放在哪里了,这样吧,我上来帮你找找看。”

“好,麻烦你了,兰姨。”宋依诺挂了电话,她想起外婆托梦,还有宋振业的话,心止不住往下沉。如果只是外婆托梦,她会认为自己伤重出现了幻觉,但是宋振业却说得很清楚,她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如果和外婆一起离开的那个小女孩就是囡囡,那么她是谁?

兰姨很快上来了,她在房间里找了一圈,纳闷道:“我记得我好像放在更衣室里,我去更衣室里找找。”

宋依诺跟着她进了更衣室,看她将每个抽屉拉开找了一遍,都没有找到,宋依诺越来越心急,“兰姨,你仔细想想放哪里了。”

“宋小姐,你别急,我记得我带回来了的,你让我好好想想。”兰姨用力想用力想,她忽然道:“有了,我想起来了。”

兰姨去找来了梯子,爬到最上面,她打开一个橱物柜,里面放着棉被,她伸手进去摸了摸,然后摸出一个首饰盒来,她拿下来递给宋依诺,她说:“先生让我去帮你收拾行李时,我发现了这个,我看着这首饰盒年代有些久远,对你应该具有很大的意义,就没有乱放,我没有打开过,你看看里面的东西有没有少。”

宋依诺接过去,她连忙打开首饰盒,首饰盒里放着几张照片,有一张是外婆、她和一个小女孩的合照,但是因为首饰盒长期放在阴暗潮湿的地方,所以那个小女孩的相貌已经模糊不清,只看得到她们穿着同一款裙子。

而她们身后,好像是教堂一样的地方,挂在门前的牌匾字迹也模糊不清了。

这张照片有什么意义,为什么外婆会留着,照片里的另一个女孩就是囡囡吗?另一张照片上,董仪璇抱着一个小女婴,对着镜头温婉的笑着。

还有一张照片,是外婆抱着一个大概一岁左右的小女婴,小女婴眉开眼笑,眼睛弯弯的,但不是丹凤眼。

宋依诺当时拿到照片时,并没有刻意去对比照片里的小女孩是不是同一个人。但是现在,当她仔细对比这些照片后,她才发现,董仪璇抱着的小女婴和外婆抱着的小女婴都是浓眉大眼,而后来这张照片,外婆怀里的她,已经变成了一双狭长的丹凤眼。

她眼前一黑,如果说刚生下来的孩子五官还没长开,但是后来外婆怀里的小女婴已经有一岁了,那么五官已经定开型了,大眼与丹凤眼的区别很大,那时候也没有PS,不可能把孩子的大眼PS成丹凤眼。

那么只有一个解释,后来这张照片里的小女孩,已经不是那个小女婴,而她,不是董仪璇的孩子!因为太过震惊,她甚至没有发现,同心结琉璃穗子已经不见了。

“宋小姐,你没事吧?”兰姨站在她旁边,看她整个人都摇摇欲坠,她担心极了。

宋依诺这才意识到兰姨还在旁边,她摇了摇头,勉强镇定下来,“兰姨,我没事,你出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兰姨再三确定她没事,她才转身出去了,走到衣帽间门边,她转过头来,说:“宋小姐,你若有事就叫我,我就在楼下。”

“谢谢兰姨,我没事。”宋依诺目送兰姨离去,她再也站立不住,滑坐在地上。耳边似有响雷轰隆隆滚过,她片刻无法安宁。

不行,她要回老家一趟,她必须亲自去确认一件事,如果她不是宋依诺,她是谁?

V134应该就是小六

宋依诺收拾了一套衣服,拿了钱包和手机装进背包里,然后背起背包下楼,她心里搁着事,一分钟都等不了。她不找出个答案来,是绝对无法安心。

兰姨在楼下客厅里,看到宋依诺扶着楼梯扶手下楼来。她连忙跑上去扶着她,看她背着包,她惊诧道:“宋小姐,你要出门?”

“嗯,我要回乡下老家一趟。”宋依诺一手扶着楼梯,一手撑着拐杖,慢慢下楼梯。

兰姨忧心忡忡地看着她,“宋小姐。你刚出院,身体还没有恢复,你这样东奔西跑的,万一晕倒了怎么办?”

“兰姨,你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宋依诺来到玄关处,坐在鞋凳上换鞋。

“宋小姐,要不还是给先生打个电话,让他陪着你去,你一个人多危险啊。”兰姨看她拿了一双新百伦的休闲鞋出来换上,她知道她心意已决,只得劝她和沈存希一起去。系乐东划。

宋依诺穿鞋的动作一顿。随即又继续穿起来,最近沈存希为了照顾她,已经耽误了很多工作。再说这件事,她暂时不想让沈存希知道,因为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去面对。

“兰姨,我会给他打电话,你不要担心。”宋依诺穿好鞋子,她拄着拐杖站起来,她伤的是左腿,完全可以开车。她问兰姨要了车库里的车的备用钥匙,然后走出别墅,去车库里取车。

兰姨担忧地看着她。现在的年轻人就是这么喜欢瞎折腾,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这要是晕倒在路上,该怎么办啊?

她刚转身,就看见连清雨站在二楼的楼梯入口,离得太远,她看不清她的表情,随即,连清雨转身上了三楼。她站在落地窗玻璃前,看着宋依诺开着一辆蓝色布加迪跑车驶出别墅,她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

宋依诺刚离开,别墅里另一辆黑色轿车便跟了上去,一分钟之内,沈存希接到保镖打来的电话,听到宋依诺开车出了门,他差点没把手里的钢笔折断,她就不能消停一点,身体刚好一点就开始折腾,是想把自己的小命玩没吗?

“跟着她,看她要去哪里。”沈存希挂了电话,转而拨打宋依诺的手机,手机响了三声,宋依诺接通电话,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他低喝道:“宋依诺,赶紧给我回去,不许胡闹!”

“沈存希,我去乡下办点事,最迟明天回来,你不用担心我。”宋依诺放缓车速。

“该死的,你知不知道自己是病人?马上给我回去,天大的事也没有你身体重要。”沈存希拍案而起,气得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她到底有没有一个身为病人的自觉?

“这件事比我命还重要,你等我回来和你解释。”宋依诺说完,就挂了电话,并且关了机。

沈存希没想到她居然敢挂他电话,他再打过去,那端已经关了机,他怒不可遏,大手一挥,办公桌上的文件被他扫了一地,这个不让人省心的丫头,不要被他抓到,否则他非得揍她一顿不可。

严城听到办公室里传来的声响,他连忙站起来,刚准备进去看看,就见办公室的门被人从里面拉开,沈存希满脸阴戾的从里面走出来。

“沈总……”

“严秘书,把下午和明天的行程取消。”沈存希话音未落,已经步入了电梯。严城看着电梯门缓缓和上,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宋依诺驶出城,上了出城高速路。从桐城到乡下需要开三个小时左右的车,高速路两小时,然后下了高速,还要开一个小时的车,才能到外婆的老家。

宋依诺关了机后,就全神贯注的开车,她知道她这么任性的跑出来,沈存希一定会很生气,但是她顾不得了。两个小时后,她下了高速,车子缓缓驶出收费站,她似乎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她定睛看过去,看到连默一脸无奈的站在车旁。

她降下车窗,缓缓靠过去,“连默,你怎么会在这里?”

连默站在车前面,车子的引擎盖打开,他回过头来,看到跑车里的宋依诺,他显得非常吃惊,“依诺,你怎么也在这里?你不是在医院里吗?”

“我刚出院,我外婆的老家在这边,我过来看看。”宋依诺不愿意多说,她望着他道:“你的车怎么了?”

“出故障了,我检查了半天,也没找到问题所在,我已经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让他们派拖车过来拖。”连默眼底多了几分无奈。

宋依诺揶揄道:“我还以为你们男人都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我学了机电动力学的话。”连默莞尔,意思就是他也有不会的东西。

宋依诺被他的冷幽默逗乐了,她说:“你打算回桐城吗?”

“嗯,本来是,遇到你就不是了,你刚受了重伤出院,一个人乱跑他不会担心吗?”连默提起沈存希时一点也没有觉得尴尬。

宋依诺想起刚才沈存希在电话里凶巴巴的语气,他肯定很担心她,也很生气她不顾自身的安危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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