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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大明星-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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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常生虽然不是一位很精明的经理,不过他也能看出陆晨的潜力多强,这样的客户抓牢了,那么涅盘工作室不但能摆脱目前的困境,甚至有机会一飞冲天!

天见可怜,刚才签下新合同的刹那,王经理都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陆晨!

为了这家工作室,他真的是操碎了心。

陆晨笑道:“没有那么严重,就是我准备在蓝天创意园区租间办公室,准备开家个人音乐工作室,面积一百到两百平米就足够了,王经理对这边熟,能不能帮我留意一下。”

时下歌手演员开个人工作室很流行,不过那些都是业界的大咖明星级人物,陆晨居然也想开家音乐工作室,多多少少让王常生感到震惊。

不过陆晨的个人音乐工作室和涅盘工作室之间显然是没有竞争关系的,否则他也不需要将自己的歌曲专辑放在涅盘工作室来制作,也不会请王常生帮忙。

两家工作室完全能更好的合作,王常生醒悟过来之后立刻说道:“没问题没问题,我一定帮你找间最合适的办公室,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呵呵。”

说着说着他都笑了起来。

陆晨点了点头,心思却是飞到了更远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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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很抱歉,今天家里临时有事,早上刚码了一半就匆匆跑出去,晚送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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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李慕白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寂寞。

迷失酒吧,就是隐藏在京城三里屯深处的一间夜夜狂欢的寂寞夜店。

除了圈内人之外,普通人知道这家酒吧的并不多,虽然它挂着酒吧的招牌,实际上是家真正的夜店,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

夜店为客人们提供酒水、食物、空间和设施设备,让人们能在这里尽情地吃喝玩乐,提供梦幻般的享受,更加注重娱乐体验。

三里屯也有不少的夜店,但要说档次和实力,没有哪家能和迷失酒吧相比。

但普通客人是进不去的,因为它实行的是会员制。

每天晚上,迷失酒吧外面的停车场里总是停满了各种豪车和跑车,奔驰宝马在这里都算是少见,法拉利、兰博基尼、玛莎拉蒂、保时捷等等才是主流。

十点刚过,一辆四门的保时捷F17无声无息地停入VIP贵宾车位上。

这款全电驱动的豪华跑车是保时捷今年刚刚推出的新品,车体里汇聚了这家老牌汽车公司大量最新的科技成果,单次充电能行驶700公里以上,0-100公里加速仅仅只需要3。5秒,标配型号售价高达500万!

它最大的特点是安静,仿佛就像是丛林里的猎豹,扑食的时候悄无声息却又迅敏无比,蕴含着让人战栗的致命力量。

所以F17一经推出,就赢得了年轻富豪们的青睐,订货都排到了2018年。

在京城里,保时捷F17的保有量不超过10辆。

银亮的车门打开,五名年轻人鱼贯而出,朝着迷失酒吧的门口走去。

走在最前面的男子20来岁,1。75米左右的身高,剪着短发很是精神,他的身上穿着套白色的休闲服,连同长裤和鞋子明显都是订制的,看不到任何的牌子。

“李少晚上好!”

负责把守大门的侍应生躬身行礼,同时伸手推开玻璃门。

白衣男子递了张红钞过去,问道:“萨家豪他们来了没有,芬妮姐呢?”

侍应生熟练无比地将钞票捏在手里,殷勤地回答道:“萨少他们半个小时前就来了,芬妮小姐来得晚一些,都已经在里面了。”

白衣男子点点头,大步走进了酒吧之中。

“啊呀,看看是谁来了!”

他刚刚走进去,立刻就被人给发现了:“这不是我们的李慕白李三少吗?”

充满揶揄意味的声音甚至压过现场的音乐,清清楚楚地传到周围那些人的耳朵里:“听说你最近重新玩乐队了?晚上这是带人过来献丑吗?”

拦住李慕白去路的,是一名年龄相仿的黑T恤男,他的装扮比前者无疑要新潮多了,身上挂着各种带有宗教符号的银饰,左耳打着三枚钻石耳钉,完全是时下日韩流行的潮男风。

潮男的身高不如李慕白,他说话的时候仰着头鼻孔朝天,因此显得颇为嚣张。

李慕白不由地笑了,说道:“萨家豪,我玩乐队总比你玩女主播来得强吧?对了,我还没谢谢你上次输给我的十万块钱,正好给我装新车内饰用,小羊皮的脚垫踩着就是舒服。”

这个黑T恤男萨家豪,正是上次【鲸鱼TV】PK主题秀比赛的时候,和李慕白对赌的阿尔萨斯,由于李慕白支持的陆晨夺下第二名的位次,因此他完胜对手。

而萨家豪和其支持的女主播雨格格之间的关系,李慕白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不知道你在胡说什么!”

萨家豪顿时像是被踩住尾巴的猫般毛都炸了,他心虚无比地看了看不远处正朝两人走过来的女子,不屑地说道:“十万块算个屁啊,还不够老子吃顿饭的,也就你拿来当宝,切!”

李慕白懒得再理他,径直迎向了刚过来的那名女子:“芬妮姐!”

这名叫做芬妮的女子拥有着出色的容貌,长发披肩肤白如雪,一身夏奈尔的夏装让她看起来很有淑女范,一对勾魂摄魄的眼睛秋波盈盈,仿佛会说话似的。

“你们两个,怎么老是见面就吵架?”

她嗔怪道:“再这样,我和小倩就走了,让你们自己玩去!”

李慕白连忙举起双手,说道:“我知道错了,我不会跟那个白痴吵架的。”

“你说谁是白痴呢?”

后面的萨家豪整个都跳了起来,恶狠狠地瞪着李慕白。

李慕白嘿嘿一笑,装着没看到芬妮责备的眼神,对跟在后者身边的少女招呼道:“小倩妹妹,好久不见了,你这次回来,以后还会再去美国吗?”

那名少女差不多十八九岁,她抹着血红妆,头发蓬乱就像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她应该是很漂亮的,可惜过于浓艳的成熟装扮遮盖住了青春容颜,反而给人的感觉不伦不类,里里外外透出一股颓废的气息。

“叫我陈倩!”

吸血鬼少女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说道:“我跟你没有那么熟,不过我可以告诉你,美国那个破地方我和芬妮姐都不打算回去了,那你是不是很高兴啊?”

“很高兴!”

李慕白直截了当地回答道,略带一丝炙热的眼神只盯着芬妮。

论关系李慕白跟陈倩无疑更近,但他喜欢的却是眼前这位美丽温柔的女子。

芬妮被他大胆的眼神盯得俏脸泛红,越发显得楚楚动人。

“我靠!”

萨家豪不爽,不爽到了极点。

他辛辛苦苦张罗晚上在迷失酒吧里的派对,为的正是刚从国外回来的芬妮。

结果风头居然被李慕白给抢走了,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只是跟李慕白吵架已经证明是很愚蠢的行为,萨家豪灵机一动,突然上前跳到了酒吧中间的T型舞台上,同时示意现场乐队停止表演。

拿过麦克风,他大声说道:“各位兄弟姐妹们,今天晚上我们的派对是为刚从海外归来的芬妮小姐和陈倩小姐而举行的,所以让我们共同举起酒杯,祝愿两位小姐永远青春美丽!”

“干杯!”

酒吧里的男男女女们,都纷纷举起了酒杯。

迷失酒吧里的会员非富即贵,而且基本上都很年轻,他们在京城里有着属于自己的特殊圈子,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挤进来的。

这家夜店其实就是这个圈子的娱乐点,经常举行各种各样的狂欢派对,其控股的股东全部是圈内大哥大姐级的人物。

萨家豪在圈内地位并不高,但他是今晚派对的发起人,所以大家都很给面子。

芬妮也含笑品尝了一口鸡尾酒。

趁着气氛正好,萨家豪继续说道:“本来晚上我给两位小姐准备了不少的节目,正好我们的李慕白李三少来了,大家都知道他最近在玩乐队,而且把乐队成员都带来了,那不如让李少先来为芬妮小姐和陈倩小姐演唱一首歌怎么样?”

“支持!”

在场的人基本上都知道萨家豪和李慕白之间的恩怨,少不了有唯恐天下不乱之辈叫了起来,恨不得两人直接打起来最好,如何能不支持?

萨家豪得意地笑了笑,继续说道:“不过我们李少是什么身份?如果唱别人的歌那就太没意思和诚意了!所以让他唱一首自己写的歌如何,你们说好不好?”

他就埋伏在这里呢!

“好!”

这一次叫好的人更多了,倒不是说李慕白的人缘太差,大家都想看他笑话,而是晚上的客人基本上都是萨家豪请来的,和后者的关系更好。

芬妮不禁皱了皱眉头。

她知道李慕白是很爱玩的,可真没有什么音乐创作上的才华。

萨家豪要李慕白唱自己的作品,那不是强人所难吗?

她正准备开口劝阻,陈倩拍着手说道:“好啊好啊,李慕白你快上去吧!”

所有人的目光,瞬间全部集中在了李慕白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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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李白

李慕白的表情有点奇怪。

通常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以这位李家三少的脾气性格,首先他肯定不会被打落牙齿还往自己肚子里面咽,更不会硬着头皮踩入萨家豪的套子里,十有八九直接上去跟后者先做过一场,哪怕是搅和了晚上的派对,也不给对手打脸的机会。

但是李慕白没有恼羞成怒,也没有反唇相讥。

他看在舞台上的萨家豪,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神色,不慌不忙地问道:“萨家豪,你的意思是让我唱原创?”

他没有麦克风,不过现场的音乐已经停了,所以酒吧里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这位李家三少好像还挺镇定的。

“当然!”

萨家豪好不容易想到了打击李慕白的好点子,哪里肯让对手轻易地逃脱?

他不假思索地说道:“圈子里面谁不知道你李少的音乐才华啊,你要是唱别人的口水歌,那好意思献给我们的芬妮姐吗?大家说对不对啊?”

不把李慕白逼到墙角,不让他出乖露丑,萨家豪心里就不舒坦。

这么好的打脸机会,太难得了!

“对!”

围观的人群里很是有几个萨家豪的狐朋狗友,都故意很大声地回应他的话。

“老萨,你这样做太不厚道了。。。”

李慕白苦笑,摇摇头说道:“我跟你有那么大的仇吗?你让我很为难啊!”

装逼!

见到李慕白还在那里装腔作势,萨家豪顿时无名火起——你还敢装逼?

正巧这个时候他眼角的余光扫到了芬妮,后者轻蹙娥眉的模样让这位萨少突然明白过来,敢情李慕白这货是在等芬妮出面圆场呢!

果然芬妮说道:“小萨算了,大家晚上是过来开心的,没有必要斗气。”

“既然芬妮姐你都说了。。。”

萨家豪立刻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说道:“李慕白,既然你不行,那就算了。”

他当然要给足芬妮面子,表面上大度地放过李慕白,实际上是将后者踩到底!

芬妮微微一笑,陈倩不屑地撇了撇嘴。

李慕白简直太无能了!

“男人,说什么都不能说不行!”

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李慕白居然没有趁机下台,反而轻蔑地笑笑说道:“我还真准备了一首原创作品,既然大家想听,那我就献丑一次吧!”

李慕白还真的要自己上场啊?

他这是被萨家豪刺激得失去理智了吧?估计真的要丢人了!

不少宾客都很无语,感觉自己的尴尬症都犯了。

芬妮刚刚舒展开的眉头重新皱起,俏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悦的神色。

两年未见,李慕白怎么还跟小孩子似的?

她,包括在现场的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李慕白带来的四名成员脸上的神色。

他们的神色都很古怪,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模样。

萨家豪却是大喜,立刻说道:“那大家欢迎,我们的李少上场亲自演唱!”

他第一个“啪啪啪”地用力鼓掌,仿佛想要一下一下地拍在李慕白脸上。

不管情愿不情愿,大家还是跟着鼓起了手掌。

李慕白带着他的乐队成员们,昂然上场!

迷失酒吧绝对不是三里屯最大的夜店,但是要论内部装潢和设施设备,它说自己排在第二,那么没有哪家敢称第一。

一支流行乐队所需要的乐器和设备,在这里通通能找到,而且都是高档货色。

李慕白的队伍毫不客气地占据了原先那些乐手们的位置,他自己抱着一把电吉他站到了麦克风前面,意气风发显得无比自信!

而刚刚下台的萨家豪忽然有点不自信了。

他给李慕白下了套,李慕白也中套了,但现在不知道怎么的,感觉中套的好像是自己——这孙子装得太像大尾巴狼了。

其中必有阴谋!

萨少还是很聪明的,他立刻想到了一个问题:“李慕白,你不会是买了歌吧?”

以他们的身家,口袋里面随便掏摸掏摸,也能轻轻松松地掏出买首好歌的钱,先前李慕白重玩乐队,为了装逼,花钱买歌无疑是很正常的事。

要真是如此,那他萨家豪就成傻瓜了!

“呸!”

李慕白鄙夷无比地回答道:“小爷我要是花钱,或者让别人花钱给我买歌,我跟你姓!反过来我要是没花钱买歌,你跟小爷的姓,你敢答应吗?”

这首歌当然不是买的,是别人送的礼物!

周围顿时响起了一片轻笑声。

萨家豪还真不敢答应。

李慕白虽然好玩好斗,可在圈子里也是一口唾沫一颗钉的主,从来没见过他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信誉度那是杠杠的!

李慕白将萨家豪顶得说不话来,然后对着麦克风说道:“今天晚上我很高兴,因为芬妮姐从海外归来要在国内发展,她回来得很突然,所以我也没有准备什么好的礼物送,而且送了芬妮姐也是不会要的。”

一边说着,他的目光一边看向了站在舞台下的芬妮。

芬妮微笑。

“所以我想就送首歌吧。。。”

李慕白继续说道:“这首歌本来是为我自己写的,练习了很久,第一次拿出来给大家演唱,大家不要嫌弃啊!”

掌声和笑声再次响起,连桀骜的陈倩都给了面子。

“歌的名字,叫做李白!”

他的话音刚落,极有节奏感的前奏陡然响起。

李慕白很随意很放松地站着,他低着头弹响了吉他。

“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

世俗的眼光。

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

世俗到天亮。

一部外国电影没听懂一句话,

看完结局才是笑话。

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

多奸诈。

喝了几大碗米酒再离开是为了模仿,

一出门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谁的书画。

你一天一口一个亲爱的对方,

多么不流行的模样。

都应该练练书法再出门闯荡,

才会有人热情买账!

……”

当李慕白随性甚至带着点慵懒的歌声传入到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里,这些京城顶级圈子里的年轻人们无不动容,甚至是惊叹和不敢置信。

他们无不出身优越,不学无术之辈有,但是眼界阅历太差的基本没有,单单在音乐方面来说,拥有鉴赏能力的或许很少,可一首歌的好坏还是能听得出来的。

李慕白这首《李白》,起码在旋律上很出色,歌名和歌词也很有意思。

最主要的是他演唱的那股劲,简直是风/骚到了骨子里面,带着一点点的桀骜和一点点的放荡,细腻又不失优雅,和以前完全是判若两人。

并且照样有着属于年轻人的激情!

“……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千百年前做的好坏,

没那么多人猜。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

逗逗女孩!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

被那么多人崇拜,

要是能重来!

……”

很多人简直都听嗨了,副歌刚刚结束,掌声、笑声、口哨声立刻响了起来。

太赞了!

萨家豪后退了几步,想要在人群中将自己藏起来。

他感觉脸上有点火辣辣的。

陈倩听愣住了,过了片刻才喃喃说道:“Jazz、R&B、Soul?还有什么?”

她听出来的是这首歌所包含的风格,让人愉悦的融洽动听,所以份外吃惊。

李慕白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什么时候拥有这样才华?

她宁愿相信母猪上树了!

而在陈倩身边的芬妮没有想那么多,她也不懂。

她只是感觉此时此刻站在舞台上歌唱的李慕白,相比两年前的那个纨绔小弟无疑成熟了不少,也有点真正的男人味了。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有意思!

她的眼眸里闪动着莫名的神采。

直到一曲终了,全场掌声雷动。

萨家豪终于可耻地尿遁了,他再呆下去的话,那脸都遮不住——太肿了!

毫无疑问,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必然将成为圈内的热门话题。

李慕白得到的是美谈,他萨家豪就是当背景的笑料!

但李慕白压根就没有去嘲笑失败者,因为他的注意力全部都放在芬妮身上。

他凝视着对方露出笑容,在掌声中深情地说道:“这首李白先送给大家,下面第二首歌才是真正送给芬妮姐的,虽然并不是我写的,但我想最适合她了。”

“这首歌的名字,叫做美人!”

与此同时,李慕白也在心里面说道:谢谢你,陆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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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李白》词/曲:李荣浩。

PS:词修改了一个字,李白是千年之前的人物,歌词里的几百年前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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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新起点

夜深沉。

卧室里面,摆放在床头柜上的台灯还亮着。

一本厚厚的《西方现代音乐》书籍打开压在胸口,陆晨闭着眼睛正陷入沉睡之中,橘黄色的灯光照耀在他的脸上,明暗轮廓仿佛像是石膏雕塑。

滴!

落在床沿的手机忽然响了一声,同时剧烈地震动了一下。

陆晨陡然惊醒过来。

他猛地坐了起来,漆黑的双眸里全是迷惘,过了片刻才慢慢恢复了清亮。

陆晨刚刚做了个梦,在梦里他又回到了那个世界里,但分不清梦中的自己是徐博、莫然还是方明逸,或者谁都不是。

在梦里,他是一位孤独的时空旅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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