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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保镖-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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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哪敢狙击,只好又听命般的点了点头,朝卧室门走去,从金元亮身旁走过,金元亮站在卧室门口继续抽着香烟。

女人去了厨房,一会儿就端着一个盐巴瓶走了回来,又怯生生地将盐巴瓶递到朱浩天的手上,朱浩天接过盐巴瓶,立马朝床头的潘文基走了过去,将哑巴和辣椒倒在自己的右手心,倏地朝潘文基的眼睛抹去,最后还在他伤口上抹了几把。

接下来,潘文基痛苦的声音响彻了这个明朗的夜晚。

“啊!!!!”这个时候,潘文基疼得死去活来的,而且眼睛似乎有大火在焚烧。

女人见到这一幕,直接吓蒙了,看到潘文基生不如死的样子,她哭了,哭得特别的伤心。

朱浩天听见哭声,扭头看了一眼女人,吓得女人立即噤了声。

噤声的时候,朱浩天朝女人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女人还真收敛了哭声。

最后,潘文基享受了朱浩天给他的特等待遇,他叫了很久,朱浩天去提了一桶水,浇在了潘文基的身上,伤口疼得更厉害了。

这滋味,金元亮都吓得身体僵硬了,他觉得朱浩天的方式真狠,要是谁,谁也经受不起这样的折磨。

半个小时后,潘文基的惨叫声渐熄了,朱浩天这才走到潘文基的身边,柔声的问道:“基哥!你还好吗?”

经历这番煎熬,潘文基再也嚣张不起来了,他哭了,满脸的泪痕,一来是因为辣椒的作用,二来是因为痛苦的原因。

那辣椒侵入眼角膜的时候,就好比整个双眼被大火焚烧的一般的疼,疼得他死去活来的,就差那么一点,他想自杀!

朱浩天见潘文基没有应声,又接着说:“基哥!我们谈点事吧?”

好一会儿,潘文基才算清醒了,趴在床上满脸泪痕的看着眼前的朱浩天。

朱浩天在裤兜里找到了潘文基的手机,将手机递给他,说:“打电话让你的兄弟去砸李江春的场子,并让你的手下给我宰了李江春。”

痛苦之后的潘文基,感觉整个人都傻了,也许是疼傻了。

看了朱浩天手里的手机很久,才缓慢地接过朱浩天手里的手机,并按照朱浩天的要求,拨打了自己几个主要手下的电话,在电话里是这样说的,让他们去砸李江春的场子,这狗东西睡了嫂子。

潘文基的话,彻底激怒了他手下的人,睡二嫂是江湖大忌,所以一个个为自己的老大打抱不平,拿着家伙就朝李江春的场子去了。

潘文基打完这个电话,朱浩天惬意的笑了,拍了拍他的脸,说:“基哥!谢谢你了。”

他知道一切都晚了,龙头帮要天下大乱了,因为自己就是罪魁祸首。

在他们临走之前,金元亮看着潘文基的女人,笑着问道:“美女,跟我走?还是留在他身边?”

女人没有说话,直接就跟着金元亮走在了朱浩天的前面,在离开卧室门的时候,金元亮还得意的朝潘文基挥了挥手说:“基哥!拜拜!”

随后,朱浩天跟着他们两人的身后,也一块儿离开了卧室。

可就在这时,躺在床上的潘文基一咬牙,就使劲拔掉了自己身上的水果刀,攥着水果刀,呲牙咧嘴的冲下床,倏地朝朱浩天的身后冲了过去。

第276章夜三爷

当朱浩天他们从卧室门口离开的时候,躺在床上的潘文基,突然拔出扎在自己臀部上的锋利水果刀,咬牙切齿地就倏地朝朱浩天的身后冲了过去,手中锋利的水果刀就朝朱浩天的脊背刺去。

这个时候,朱浩天下意识的感觉到身后突如其来窜来一股风,他侧耳一听,发现了有些不对劲,忙不迭的一个后转身,眼神一愣,就看见青筋暴起的潘文基拼命地朝自己冲了过来,手上还攥着那把血淋淋的水果刀,似乎想要一刀捅死朱浩天。

不过,在这一瞬间,朱浩天出手快如闪电,拔枪的速度那也是世界一等一的,拔枪打开保险的时候,朱浩天只用了两秒钟的时间,就完成了这一连贯的动作。

顿时,只听见“嘣!”地一声枪响,朱浩天右手攥着手枪,快速地扣动了扳机。

当他扣动扳机的时候,那把锋利的水果刀离他的距离就差几厘米,就差这么几厘米,朱浩天的鼻尖就触及到了那把锋利的水果刀。

不过,这一切都被朱浩天给控制了,因为他在关键时刻,给了潘文基致命一击。

枪声响起,一颗炙热的子弹直穿潘文基的额头,鲜血溅了朱浩天一脸,不过那个血红的窟窿清晰可见,缕缕青烟从额头冒了出来。

紧接着,潘文基的身体就直接倒在了地上,整个人趴在了地上,那把锋利的水果刀还死死攥在右手心里。

攥着手枪的朱浩天见潘文基当初就暴毙了,收起了手枪,抹了一把脸颊上的鲜血,然后朝地上使劲吐了一口浓痰,啐骂了一句:“妈的!”

整个过程,把金元亮看得一愣愣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潘文基就惨死在地板上了。

他有点蒙,看到朱浩天一脸的血迹,就知道刚才那一枪肯定不会偏,因为距离近。

倒是潘文基的女人吓得整个人都傻了,没想到在这么一瞬间,潘文基就这样死了。

朱浩天没有过多的逗留,而是去浴室洗了一把脸,洗干净了脸色的血迹,随后催促着金元亮他们离开,因为他刚才开了枪,一会儿铜雀区的警察就会赶到这里来的。

“走吧!”朱浩天说了一句,就带着金元亮他们离开了菏泽公寓。

本来,朱浩天是没打算枪杀潘文基的,可是他自己找死,朱浩天只好成全他了。

很快地,他们就上了金元亮的那辆大奔,上车之后,光头男就驾驶着这辆大奔快速离开了。

离开了菏泽公寓,朱浩天的手机就突兀地响了起来,他看也不看,就直接接通了电话,“喂!”

“天哥!铜雀区的警察出动了一辆警车,往南边行驶来了。”电话那头的男子如实的禀告道。

朱浩天听完,就知道这辆警车是从他们来的,他看过地图,他们身处的地方就是铜雀区以南。

“好,继续监视着。”朱浩天又继续吩咐着,并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之后,朱浩天又打了埋伏在江南区场子附近的手下,拨通了A组的电话,问:“你们那边有什么情况?”

A组队长报告:“天哥!一帮人砸了这附近的场子,别开了枪,死了不少人。”

朱浩天听完,顿时笑了,潘文基的人果然上当,立即又对A组的人说:“交给你们一个任务。”

“天哥,您说。”潘文基恭敬的问道。

“去附近的场子给我清场,把李江春的人都给我干掉!”朱浩天在电话里对A组的领头人交待道。

A组的领头人听完,听命地回答道:“明白!”

朱浩天刚挂电话,他的手机又突兀地响了起来,他立即接通了电话,“喂!”

B组的人报告道:“天哥!潘文基的手下砸了李江春方背动的场子。”

朱浩天听完,十分高兴的地说:“太好了,你们现在去清理场子,愿意加入黑风社的人留下,不愿意加入的,当然给我干掉!”

“明白,天哥。”B组的领头人恭敬的回应道。

整个行动,那是空前绝后的,就像是打战似的,听得一旁的金元亮惊心动魄的,因为他从朱浩天的手机听筒里听见了手下人的报告声:“报告天哥!我们成功夺下鱼浆舞厅的场子。”

接下来,朱浩天陆续接到了更多的电话,都是报告胜利战国的。

金元亮听完,满脸欣喜,他觉得朱浩天不是一般的厉害,这样的法子都想得出来。

片刻之后,朱浩天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已经过去了二十分钟,他们收了近三十个地盘,李江春不知去向,潘文基的众多手下投奔了黑风社,效忠潘文基的人,都当场击毙了。

接下来,朱浩天又接到下面的汇报,他们的人马已经快过四百人了。

听到这个数目,朱浩天暗自高兴,因为他就知道怕死的人还是很多的,有句话叫做,大势已去,人都是聪明的,不会轻易玩命,所以他掌握了这个心理,才获得了这么大的成功。

半个小时不到,李江春的场子被吞并,人马众多,在朱浩天的指挥下,他们又吞掉了另一个堂口的地盘,这场行动给龙头帮来了一个致命一击。

又加上是午夜,看场子的人都犯困,金元亮手下的人一个个精神抖擞的,因为要执行特别任务,所以他们不敢拿命开玩笑。

凌晨一点,有人报告,他们枪杀了另一个堂口的堂主,就是那个姓万的。

接下来,在整个江南一带,就剩永登浦区的永登夜总会。

这个地方,是夜三爷的地盘,多少年来,没人敢轻易动这个舞厅,也知道这个舞厅是夜三爷的。

夜三爷在江湖上,威信十足,也知道他当年的风采。

不过,朱浩天并不害怕,立马带着近四百号人包围了处于永登浦区的永登夜总会。

五分钟后,光头男驾驶的大奔“嘎吱!”一声,就停在了永登浦区的永登夜总会。

金元亮的人已经将夜总会给围了起来,朱浩天下了车,他跟金元亮带着一帮人直接冲进了永登夜总会。

他们来势汹汹,刚进门,就一下子引起了夜总会看场子的人注意,忙走过来制止道:“你们干什么?”

话语刚落,朱浩天立马从腰间拔出一把手枪,直接就是一枪,不给对方任何说话的余地。

“嘣!”枪声响起,整个夜总会乱作一团,一个个立即捂耳趴在了地上。

就在枪响的时候,吧台一名男子见机拔枪,可是枪没有拔出来,朱浩天只是扫了一眼,就发现了这名男子的动静,立即一转身,抬起手臂就朝男子的开了一枪。

“嘣!”子弹急速飞射,直接击中男子的咽喉,男子还没来得及开枪,当即就惨死在吧台前,左手还捂住自己的喉咙,可是于事无补,子弹已经夺取了他的性命。

男子死了,当即看场子的几名男子就愣了,拔出的手枪,顿时僵立在半空中,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这个时候,握着枪的朱浩天就发话了,“不想死的,就把枪给我放下,要不然你们就跟他一样。”

朱浩天示意的说着那个惨死在吧台的男子。

整个场面那是相当的血腥,一人男子听到此话,又看了看死去的男子,只好将手上攥着的手枪扔在了地板上,高举了双手。

接下来,其他的男子见这名男子扔下了手枪,他们也跟着扔下了手枪,也学着第一名男子高举了双手,作出一副投降的姿势。

朱浩天见到这些人投降了,心里自然而然也就高兴了,因为有句话叫,杀一儆百,这样干掉其中一个,其他人也就怕了。

他攥着手枪,大声的说:“从现在开始,这个场子就是黑风社的,你们想继续呆在这里的,就跟着亮哥干,亮哥不计前嫌,也不会亏待你们的,你们以前一个月拿多少钱,从现在开始,亮哥给你多加10%。”

听完朱浩天这番话,场子里面的男子一个个只好点了点头,表示答应,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他们没那么傻,发现龙头帮大势已去,也只好投奔现在的亮哥。

这个时候,金元亮也发话了,叉着腰说:“兄弟,从今往后,大家都是一家人,我金元亮不会亏待大家的,夜三爷怎么对待你们的,我比他对你们更好。”

语毕,永登夜总会的人只好恭敬的齐声喊道:“亮哥!”

“好,没事了,大家继续玩。”金元亮又安抚着,现在这家夜总会是他金元亮的,他不能破坏了。

很快地,这个场子的人都换成是金元亮的手下,金元亮高兴得不亦乐乎,没想到短短几个小时,整个龙头帮的地盘都是他金元亮的。不过,最感激的人当然是自己的军师——朱浩天。

就在这个时候,金元亮的手机响起了起来,他掏出手机就接通了电话,“喂!”

只见电话那头的男子说:“亮哥!夜三爷来了。”

话音刚落,金元亮的视线里,就出现了夜三爷的身影,他正从永登夜总会的大门口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他的几个贴身保镖,脸色没一丁点的表情,径直朝朱浩天他们走了过来。

第277章警察队长

夜三爷,首尔黑道上响当当的人物,不过那只是很多年前的事,金元亮倒不是不害怕这个夜三爷,以前在家刚混江湖的时候,听过他的名号,那时候还有一丝的胆怯,现在这老头都一般年纪了,他还惧怕什么。

一脸森然的夜三爷走了过来,右手心里还握着三个网球那么大的不锈钢球,走到朱浩天的身前,着实打量着朱浩天的行头,发现不认识这个小子。

可是,夜三爷侧头看了看站在朱浩天旁边的金元亮,一眼就认出了金元亮。

“小子,你是想造反吗?这是龙头帮的地盘,不是你撒野的地方。”夜三爷一边玩弄着右手心的不锈钢球,一边对金元亮嚣张跋扈的叫嚣道。

金元亮听完夜三爷的话,面露喜色,柔声的说:“三爷,我哪里敢造反,我只是想替你打理生意,你看看你的地盘,这都多少年了,还是原来的样子,这说明什么?说明你的手下不重用,你要是把这些地盘交给我,我保证让你过得丰衣足食的。”

“放肆!我地盘用得着你操心吗?”听完金元亮的一席话,夜三爷愤怒地骂道。

不过,金元亮见夜三爷怒气冲天,他并没有发火,轻声细语的说:“三爷,您别生气,晚辈不想为难你,大家和气生财……”

金元亮的话语还没有说完,夜三爷直接打断了他的话语,说:“和你妈,信不信老子宰了你!”

夜三页怒气冲天,刚骂完,他身后的手下就倏地举起了手中的手枪,四把手枪瞄准了金元亮的额头,这气势不减当年。

可是,就在四名男子举枪的时候,金元亮的手下也不是吃素的,也跟着将手枪齐刷刷地瞄准了夜三爷和他的四个手下。

金元亮见到这一幕,又得意的笑道:“三爷,你这是要比枪多吗?”

夜三爷从眼角的余光打量着自己的周遭,发现有几十把手枪同时瞄准了他们,一旦开枪,他们会被射成马蜂窝的,而且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不能硬拼,也不能丢面子。

就这样,金元亮的人与夜三爷的人对峙了一会儿,谁也不认输。

金元亮见夜三爷没有说话,又笑着说:“三爷,以前吧!你跟我比枪,或许是你多,现在吧!估计不一定了。”

听完金元亮这句话,夜三爷又扭头看了看,发现这里面有些人是龙头帮的人,心里在想,难道这帮人叛变了?都投奔黑风社了?

就在夜三爷思考的时候,金元亮慢悠悠地掏出一支香烟,首先扔给了朱浩天,然后自己再掏出一支叼在了唇间,点燃香烟之后,猛吸了一口,才说:“三爷!我不妨告诉你,你的地盘现在全掌控在我手里,你手下的潘文基死了,姓万的也死了,李江春下落不明,你觉得还有人会来帮你吗?”

听到这番话,夜三夜平日里估计不大相信,可是看今天这形势,他知道金元亮说的也许是事实。

夜三夜沉吟了一会儿,才开口说话,“你想怎么样?”

听见这句话,金元亮就知道夜三爷妥协了,因为他无路可走,他当年也挺佩服夜三爷这个人的,怎么也是自己的前辈,小时候,曾把他当作是自己的偶像,可是他老了,霸占这么大的地盘也许不合适,让出来,他会放过夜三爷一条生路的。

金元亮笑了,笑得特别的温柔,还是恭敬的喊了一声:“三爷,你都一把年纪了,也该退休享享福了,江湖上的事,你就少管管吧!只要你答应将江南一带的地盘归我管辖,你还是江南一带的三爷,我每个月会分一笔钱孝敬你老的,你觉得这样合适吗?”

夜三爷是个聪明人,既然他们龙头帮大势已去,他也只好叹了一口气,有句话叫好汉不吃眼前亏,他都这么大把年纪了,也不想再过打打杀杀的日子,而且自己也有了孙子,不想再过曾经那种刀光剑影的日子,只好点了点头,说:“好吧!”

金元亮见夜三爷点头,他当然高兴了,在江南一带,还是很多人听夜三爷的话,他怎么也是龙头帮的掌舵者,只要他点头了,很多事都好办了,他还是感激地说了一句:“谢谢三爷抬爱,晚辈一定会把龙头帮发扬光大的,不过到时候帮名会做改变。”

夜三爷不是傻子,他知道金元亮这小子想自立门户,也许想统一整个首尔的黑道。

他跟二爷原本是最铁的兄弟,为了地盘,他们你打我杀,争了大半辈子,什么也没捞着,至今两兄弟还是没从归于好,到头来,地盘还是落到了这些晚辈手里。

随后,金元亮转身对自己的手下大喊了一声:“都给我把枪放下,谁让你们将枪对准三爷的,你们活腻了吗?”

在夜三爷面前,他训斥了自己的兄弟,这也是给夜三爷面子,好让他有台阶下。

在夜三爷离开时,金元亮还对自己的手下叮嘱了一句:“以后三爷还是我们心中的三爷,谁要是敢动他,那就是跟我金元亮过意不去。”

顷刻,夜三爷就带着自己的贴身保镖离开了永登夜总会。

在他离开之前,金元亮的手下齐声的欢送道:“送三爷,三爷走好!”

夜三爷离开了永登夜总会,金元亮的手下顿时欢呼起来,因为他们成功了端掉了整个龙头帮,这可是史无前例的。

第一时间,金元亮感激地看着身旁的朱浩天,激动地说:“浩天,真是太感谢你了。”

朱浩天抽着香烟,淡淡地笑了笑,说:“客气什么,我们是兄弟。”

听完这番话,金元亮更加的激动了,忙不迭的转身,对自己的手下大喊道:“拿酒来!”

这呵斥声,就像是梁山好汉就义一般。

随即,一名男子就端着托盘走了过来,将托盘里面的两杯啤酒递给了金元亮。

金元亮双手端起两杯啤酒,将左手那杯啤酒递给了朱浩天,笑着说:“浩天,来,我敬你,今晚你是功臣。”

金元亮心里明白,今晚要不是朱浩天,他不会这么兴奋,他一夜之间,拥有了龙头帮的整个地盘,往后等待他的将是什么?将是大把大把的钞票。

朱浩天接过酒杯,与金元亮碰了一下酒杯,便将那杯满满的啤酒一饮而尽。

喝完啤酒,金元亮兴奋地说了一句:“痛快!痛快!”

他像是打赢了一场胜仗,心里特别的痛快,又连续与朱浩天干了几杯啤酒。

最后,金元亮吩咐自己的手下全部都倒了一杯啤酒,他端着酒杯大声的对所有再次的手下说道:“来,这杯酒敬天哥!”

“敬天哥!”众多齐声的喊道。

说完,大家一饮而尽,大家饮完酒,又欢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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