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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美夜行-第2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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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皓凌没心思去猜测铁牛在想什么,他朝前迈出一步,低声说道:“只要我展开攻击,你就尽快退走,不用和我集合,直接返回香港。”

铁牛点点头,身形微微躬了下去,开始慢慢聚力。

“还想反抗?”圣比利博士对自身实力有着深深的自信,他哈哈大笑一声,再次冲了上去。

“我还就不信你能杀了我!”牛皓凌大喝一声,同时迎了上去。

就在这时,铁牛也加快速度,像是一艘冲锋艇一样掠过了一片片灌丛,很快消失在了两人的视线里。

圣比利博士察觉到铁牛逃跑,他虽然有心想要阻止,可牛皓凌的攻势也是极为猛烈,同时拥有铁块、纸刃等诸多战技的牛皓凌可以对他造成很大的伤害。

“啪!”圣比利博士的实战经验始终比牛皓凌高上一些,他的身子往回一撤,右腿像是鞭子般扫在了牛皓凌的右肩,将牛皓凌直接踢倒在地,强大的惯摔力,竟然让这处地面微微颤抖了一下。

“咳!咳!”牛皓凌就地一滚,单膝撑地,感觉眼神略微有些眩晕,他擦擦嘴角的血迹,心中浮现出了一丝恐惧。

高手战斗,最怕的就是恐惧心,一旦一方心生畏怯,那战局将会是一边倒。

这个世上没人不怕死,哪怕是上帝。

牛皓凌很怕死,他还有很多很多事没有解决,还有很多很多谜团没有解开,他不想死,比任何人都想要活着,就因为这种求生心思,所以他内心生出了恐惧心。

圣比利博士从牛皓凌的眼神,敏锐的察觉到了牛皓凌内心的恐惧,他哈哈大笑道:“对,就是这种眼神,我最喜欢看到对手流露出这种眼神了,哈哈!我现在都忍不住想要杀死你了。”

牛皓凌站起身,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四周环境,之后迅速一个跃步,施展了跃翔朝远处逃去。

“想跑?”圣比利博士哪能让牛皓凌这么轻易的逃掉,他既然开启了兽王的封印,就一定要有点收货,杀死这个让大小姐恨之入骨的男人,他这次解封力量也算是有了一个交代。

“轰轰轰!”圣比利博士的双腿像是风火轮一样,用不亚于牛皓凌跃翔的速度紧追不舍。

“可恶!”刚才的战斗力,牛皓凌受了一点不轻不重的内伤,已经影响到了他施展跃翔,况且在热带雨林里,到处都是枝杈藤蔓,也是进一步限制了他的动作,他的速度渐渐的开始放缓,身后圣比利博士的脚步声也越来越接近。

“不行,这么下去只有死路一条!”一直狂奔到尼罗河河边时,牛皓凌落在了地上,猛地转过身来,用一种仇恨的目光紧盯着圣比利博士。

“怎么了?放弃反抗了?”圣比利博士停住脚步,轻声笑道。

牛皓凌心里轻轻呼喊着:梦馨,梦馨,我需要你的帮助。

尽管煞气压制住了灵魂体梦馨,但牛皓凌还是可以使用元气来唤醒她,但这样一来,他也会很快面临下一次任务。

到了这个时候,牛皓凌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只有唤醒梦馨使用合体战技,才有可能躲过这次危机。

只要他与梦馨合体,实力立即会有质的飞跃,以现在牛皓凌的实力,一旦合体成功,实力绝对可以力压次王级中阶,就算杀不死圣比利博士,也可以轻松逃掉。

牛皓凌操纵着体内的元气一次又一次冲击着识海深处那团被煞气包裹的意识体。

“给我去死吧!”圣比利博士猛地冲上前来,右拳如炮弹一般打向牛皓凌的头颅。

“啪!”

牛皓凌施展铁块的右掌狠狠将圣比利博士的拳头拍到一边,而下一刻,圣比利博士同时而来的腿击再次狠狠踹中了牛皓凌的小腹。

“轰!”牛皓凌跌倒在河边的一颗粗大的蕨类根茎上,只感觉小腹传来刀绞似的疼痛。

拥有兽王力量的圣比利博士,简直可以称为王级以下最强者,只是这么变态的力量,肯定也会有弱点才是。

现在牛皓凌没时间找寻圣比利博士的弱点,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快唤醒梦馨,然后逃离这里。

“怎么,不还手了?”圣比利博士见到牛皓凌倚在蕨类根茎上不起来,不由的再次扑上前去,右掌从上而下拍向牛皓凌的天灵盖。

“合体!”就在这一刻,梦馨的意识体苏醒了,再一刹那,感受到危机的梦馨立即与牛皓凌合而为一。

以前的合体,是梦馨主导牛皓凌的意识,因为梦馨强大。

而现在的合体,则是牛皓凌主导自己的意识,梦馨只是成为增加力量的源泉。

“彭!”牛皓凌抬起双手硬生生架住了圣比利博士的劈掌,而那股强大的下劈力,则是被他卸到了背后的蕨类根茎上。

只听咔嚓一声,那颗粗大两人合抱的蕨类根茎从中间裂成了两半。

“嘿嘿………赶上了!”牛皓凌双手紧抓着圣比利博士的右手手腕,嘴角挂上了微笑。

圣比利博士微微一愣,他再一次微微移步,左腿迅猛的扫向牛皓凌的腰身。

“彭!”

牛皓凌一抬膝盖,又一次接下了圣比利博士的腿击。

尽管还是感到非常疼痛,却不像之前那样无法忍受了。

圣比利博士也看出了牛皓凌的异状,不禁快速退后了几步。

他凝视着牛皓凌,冷笑道:“没想到你还留了一手,别人都觉得你是次王级初阶,我看你的实力,应该达到了次王级高阶吧?如此年纪就有这等造诣,真是让我感到惊讶。”

牛皓凌心道:惊讶你马勒戈壁,老子的合体状态很消耗信仰之力,可没时间和你啰嗦!

想到此,牛皓凌笑道:“圣比利博士,今天你想杀我可能没那么容易了,不如我们就此罢手如何?”

圣比利博士沉吟了一下,突然冷笑道:“罢手?你的实力突然提升这么高,应该有很大的副作用吧?让我来想想,莫非是………时间限制?”

圣比利博士这句话刚出口,牛皓凌已经是纵身而起,顺着尼罗河下游方向没命的狂奔起来。

这一次沿着河边施展跃翔,遮蔽物明显减少了很多,再加上牛皓凌的实力几何式的提升,更是让圣比利博士有些望尘莫及的感受。

“可以逃掉了!”尽管察觉到体内的信仰之力正在急速减少,可牛皓凌还是感到欣喜万分,身后已经渐渐听不到圣比利博士的脚步声了,这就说明,再坚持一会,他就安全了!

“沙!沙!沙!沙!沙!沙!”

就在牛皓凌暗自窃喜时,背后突然传来一阵风声,他身体一个旋转,整个人在一根树杈上一点,身形再次拔高了四五米,转身的刹那,他看到近乎有三十余只各类飞鸟,正成群结队的朝他冲了过来。

“妈的!竟然忘了这茬!”牛皓凌心中暗骂一声,想起了圣比利博士的身份,这人可是兽王家族的人,操纵飞鸟鱼虫都是非常娴熟的。

牛皓凌的跃翔再快,也快不过在森林里为生的飞鸟。

有了这些飞鸟的牵制,他只是乖乖的落到了地上。

这么快的速度,就算飞机撞上一只鸟类都会坠毁,何况他一个大活人。

牛皓凌身上的战技虽多,但这些战技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没法一起使用,譬如他在施展跃翔的时候,如果使用纸刃、铁块等战技,他在施展铁块时,无法使用纸刃等战技,所谓的战斗技巧,就是看怎么合理的搭配战技,譬如说施展跃翔后人在半空,接着施展纸刃,等纸刃撒出以后,趁着人还未落地,再一次施展跃翔,这样就会看上去同时施展了两门战技。

他无法在连续施展跃翔的时候施展铁块,所以根本无法抵挡这些鸟类的阻击。

“我很佩服你逃跑的能力!”圣比利博士略微有些狼狈的追赶过来,嘿嘿笑道:“不过这是森林,你还是输了。”

牛皓凌站在原地,轻声说道:“没错,我是输了。”

圣比利博士望着表情恬静的牛皓凌,哈哈笑道:“不过你应该感到自豪,因为此时追杀你的,是王级以下第一人的我!”

牛皓凌微微一笑,开口说道:“你知道怕死的人有什么特点吗?”

圣比利博士没料到牛皓凌会问一个这种问题,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反问道:“什么意思?”

牛皓凌咧嘴一笑,身形慢慢蹲下,双拳收回腰间,随着他的呼吸声,他全身的力量像是喷泉般涌现而出,他嘿嘿笑道:“怕死的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有一颗破釜沉舟的心!!!将怕死人的逼到绝路上,你会明白什么叫做………”

“背水一战!!!”牛皓凌高喝一声,全身所有的元力所有的信仰之力在这一刻猛然爆发了开来,他就像是一朵烟花,在这一刻完全绽放了出来,璀璨夺目却又转瞬即逝。

“什么?”圣比利博士眼瞳猛地一缩,只看到前面的牛皓凌瞬间消失在了原地。

完全的消失!

怎么回事?他体内怎么还潜伏着这么恐怖的力量?圣比利博士的眼神里,也出现了先前牛皓凌出现的恐惧感。

“给我死!”牛皓凌双眼通红的瞬间出现在圣比利博士的身体右侧,右拳看似普通的打向了圣比利博士的脑袋。

“嘭!!!”圣比利博士的反应力并不差,他右臂很快挡在了耳畔,硬生生挡下了牛皓凌的攻击。

“咔嚓,咔嚓!”圣比利博士的右臂在刹那间断成了三截。

牛皓凌打出这一拳,身形再一次施展在了原地。

“绞杀!”下一刻出现时,他的身形已经出现在了圣比利博士的身前,双手撑地,双脚在前,脚尖像是剪刀一样钳住了圣比利博士的脖颈。

“不好!”牛皓凌的速度太快了,快到圣比利博士根本有些反应不过来,他只来得及认命似的朝着一个方向旋转了一圈,然后眼前猛地一黑,失去了知觉。

“我就这么死了吗?”牛皓凌施展完绞杀,感觉全身所有的力量都在流失,他的身体在半空中盘旋了一圈,噗通一声跌入了清澈的尼罗河当中。

一连串的涟漪闪现,后又归于平静,只留下河边躺着的圣比利博士。

过了不知多久,圣比利博士被一阵小雨给淋醒了过来,他条件反射似的摸摸全身,表情先是一喜,继而狂喜,最后哈哈大笑道:“哈哈,我没死!我没死!”

这时候,他突然想起了牛皓凌,不由猛地从地上爬起身,万分警惕的环视左右。

此时已经天黑了,四周除了鸟兽鱼虫的叫声以外,再也没有一丝其他的声音。

第四百四十二章爱莎和傻桑(求订阅!)

“他为什么没有杀我?”死里逃生的圣比利博士,心里暗自猜测着自己为何会幸免于难,说实在话,牛皓凌最后的那记绞杀,就算是王级强者都会受伤,更何况他这个依靠外力的半吊子高手,脖颈传来的阵阵疼痛正在告诉圣比利博士,他这次到底有多么的幸运,如果圣比利博士旋转的方向错了,估计已经去天堂找寻他们的兽王了。

圣比利博士走到一棵树下蹲下,心有余孽的自言自语道:“不管怎么样,我始终还活着,等到伤势复原了,现在把那条黑水蛟给弄出来。”

转眼一周过去了,在尼罗河汇入地中海的入海口,有一个名叫马耳他岛的岛屿,马耳他岛和戈佐、科米诺、科米诺托和菲尔夫拉岛五个小岛组成了一个很小的国家,叫做马耳他共和国,这个国家的面积只有二百多万平方公里,人口也不过二十余万人,这里属于典型的亚热带地中海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常青。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适合旅游,是个旅游类的美丽小国。

马耳他岛的港口处,有一个专门接待游客的村落,名叫喜利多,喜利多的村民以欧洲人和亚洲人居多,其中土耳其人占了大多数,就在四天前,喜利多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趣事,村里渔农哈桑在海里打捞上来了一名亚洲年轻人,而那名年轻人竟然还有微弱的呼吸。

更让村里人感到惊讶的是,年轻人被救回来的第二天就可以下床行走,唯一让人有些无奈的是,这个年轻人并不会说话,是个哑巴。

村里不少医生过来查过年轻人的身体,最后都是无能为力的摇头离开了,因为这个年轻人全身机能都非常正常,甚至比他们村里的任何人都要健康。

由于年轻人没法说话,所以他们也不知道年轻人到底是亚洲哪个国家的人,再加上年轻人从不与人沟通,只是跟着哈桑外出打渔,于是村里人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傻桑。

只有哈桑和女儿爱莎知道,傻桑并不傻,这个年轻人虽然不能说话,他却聪明的很,什么东西都一学就会,就拿捕鱼来说,他刚学会的第一天,捕的数量就比哈桑还要多。

而且他还跟爱莎学会了制作手工艺品,很受游客们的喜欢,不少人都觉得哈桑这次算是捡到宝了,白得了一个劳力不说,还是个天才型劳力。

“我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傻桑每天都问自己这个问题,他每天晚上睡觉,都梦到与一个老头交手,那个老头很厉害,他不管怎么反抗都赢不了,最后他跌落进一个冰冷的河水里,之后梦就变成了断断续续。

“傻桑哥,你醒了吗?”一大早,爱莎便敲响了傻桑的房门。

傻桑起身打开门,笑着点了点头。

爱莎今年十九岁,绝对算的上美女一朵,梳着土耳其女孩常见的细碎小辫,长至腰下,柔和地闪着玫瑰色的光泽。长长翘翘的眼睫毛,眼睛像小猫儿一样可爱动人。小巧的鼻子下有一张樱桃小嘴,肤色是纯纯的牛奶色。个子高挑,身材玲珑,漂亮可爱得想让人亲一下,虽不是绝色,但也漂亮可爱。

自从傻桑帮她改良了几个工艺品以后,爱莎就将傻桑从父亲手里讨要了过来,每天一大早,他们就要去游客的必经之路上摆摊卖手工艺品。

“早安。”爱莎一字一句的说道,她说的是马耳他语,为了能和傻桑沟通,她一直在不厌其烦的教着傻桑说话,从不放过任何一个教傻桑说话的时机。

“早………安。”傻桑有些绕口的回答了一声。

听到傻桑回答了自己的问候,爱莎高兴的在原地转了一圈,拉扯着傻桑的衣服,蹦跳的说道:“太好了,傻桑,你又学会了一句耶。”

“是………”傻桑有点生涩的说道。

短短两天时间,傻桑已经学会说基本的马耳他语了,比如‘你好’‘谢谢’‘早安’‘晚安’等。

他听不太懂爱莎的话,但人与人沟通不用只靠语言,有时候眼神的交流,也是一门沟通技巧。

傻桑有一个能力,他只要望着别人的眼神,就能读懂别人内心在想什么,他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这个能力。

爱莎高兴了一会,又说道:“傻桑,今天我听说过来了一批美国客人呢,我们今天一定可以收获很多,肯定会赚取一大把美金。”

爱莎双手合在胸前,像是财迷一样的祷告道:“太开心了,等到我攒够了钱,我就去周游世界,我要看看每个国家的风土人情,然后写成一本传记,老了的时候掀开看看,一定非常有意思。”

傻桑只是看着爱莎笑,在这一点上,他是一个很合格的倾听者。

爱莎双手背在背后,望着天空飘过的白云,有些感慨的说道:“云彩真好,它们可以飘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而我们,却不得不呆在同一个地方,重复着做同一件事,我们的国家太小了,像是一个小笼子,把我们死死关在里面,真羡慕那些生活在大国的人民,他们可以不用签证而游览数万公里,走上一个月都走不出国家,真幸福。傻桑,你去过别的国家吗?”

傻桑笑了笑,有些生硬的说道:“没………我………不……嗯。”

爱莎嘻嘻一笑,接口道:“你肯定去过,只是你不记得了,因为你可是亚洲人呀,最起码现在也来到了我们国家,哎,真不知道你以前是什么人,村里有人说你是大海的孩子,太有意思了。”

傻桑又笑了笑,静静的倾听着。

爱莎收回憧憬的目光,抓住傻桑的手高高抬起,很高兴的喊道:“我们今天也要加油,为了自由!”

说完她松开傻桑的手,嘻嘻笑着拿起一筐手工品,就要往外走。

“我………来。”傻桑走过去将她手里的筐接过来,又将地上的两个箱子搬起来,还是只是笑笑,朝外面走去。

“你的力气怎么这么大呢,这两个箱子里面放的可是海螺哎,至少也有一百多斤吧。”爱莎像是小家雀一样围着傻桑叽叽喳喳个没完。

喜利多村的村口,正好有一条柏油马路直通而过,这条柏油马路正好穿插着首都瓦莱塔与蓝宝石沙滩,所以来往游客非常繁多,来到马耳他岛,首先要看的就是蓝宝石沙滩,那处沙滩的鹅卵石通体都是天蓝色,而且这些鹅卵石天生冰寒,在炎热的夏天,躺在一片天蓝色的鹅卵石上,简直就是人生最为惬意的事情。

特别是到了傍晚,在月光的照耀下,这些鹅卵石反射出淡蓝色的光晕,将整片海滩衬托的犹如大海上的水晶盘,给人一种前所未有的视觉震撼。

两人来到柏油马路边,傻桑默不作声的将一件件用贝壳、海螺以及海边小贝黏合成的工艺品一一摆到了路边,这些工艺品都是两人连夜黏合的,现在爱莎的黏合速度已经比不过傻桑了。

或许是因为爱莎的长相养眼,他们在这里站了没半小时,就有几名路过的游客买去了三件工艺品。

一上午,爱莎都是一边出售工艺品,一边教给傻桑说话,对于这个没事就喜欢傻笑的年轻人,爱莎心里倒是有一种莫名的好感。

“太棒了,来了好多人啊,我们又来生意了。”快到正午时,柏油马路的那边步行过来了十多名男女,其中有三名是高个老外,虽说马耳他共和国也有欧洲人生活,但欧洲人和美国人还是有一些本质区别的。

换句话说,是个人气质的区别,美国人身上总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感觉,不管他们去哪个国家,这种气质都永远不会消失。

就如同那三名被人簇拥着的男女,身上便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气势。

“肯定是美国人。”小财迷爱莎的眼睛都快要变成美金了。

“村………长。”傻桑的视线倒是没放在美国人身上,而是指着美国人身边一名中年人说道。

“咦,真的呢,村长怎么会在那呢?而且他们不像是游客啊。”爱莎一张俏脸上挂上了疑惑。

因为她看到,一名明显是领导的美国人正对着喜利多村在指指点点,而美国人旁边的女人,正在快速记着什么。

爱莎疑惑道:“他们在做什么啊。”

傻桑不假思索的说道:“开………开………发………”

“开发?”爱莎有些吃惊的看了傻桑一眼,傻桑虽然不会说话,但每次都可以点中最重要的地方。

爱莎站起身来喃喃道:“怎么会开发呢?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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