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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充塞于浅滩,被流水击打挪动,有的直接被冲上了岸。她的兄弟姐妹群集在周围,撕扯丰厚的血肉,乌鸦也在这儿,一边朝狼群尖叫,一边拍翊膀,空中满是羽毛,它们的血更热,其中一只正要起飞时,被她的姐妹咬住了翅膀。她也想抓鸟,想要尝热血的味道,想要听骨头在齿间碎裂,想要用温暖的血肉填饱肚子,不要冷的,她很饿,周围到处是肉,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吃。
气味更强烈了。她竖起耳朵,听狼群低吼,乌鸦怒叫,羽翼拍打,河水奔流。远方某处,传来马匹的声响和人类的呼叫,但那并不重要,气味才重要。她再度嗅闻空气,就在那儿,她看见了,苍白的物体顺流漂下,碰上什么东西转了个方向,芦苇在它面前弯腰。
她穿过浅滩,溅起水花,发出嘈杂声响,扎入深处,腿脚搅动河水,水流强劲,但她更壮。她跟从鼻子的指引向前游去,水中的气味浓烈潮湿,但牵引她的不是这味道,而是一丝刺鼻的冰冷红血,一股郁郁作呕的死亡气息。她追逐它,就像平时在林问追逐红鹿,末了,她用牙齿逮到一条苍白的手臂,不断摇晃,想让它动起来,嘴里却只有血与死亡。她以疲倦的身躯,费尽全力将尸体拖回岸边,拽上泥泞的堤坝,一个小兄弟悄悄游荡过来,舌头耷拉在嘴角。她不得不龇牙咆哮,将他赶走,否则他便要进食了。此时她抖落毛皮上的水,那白色的物体脸朝下躺在泥地,死肉苍白生褶,冰冷的血从喉咙里渗出,起来,她心想,起来,跟我们一起进食,一起奔跑。
马匹的声响迫使她回头,他们从下风处来,所以她没闻出,而对方几乎快要到了。骑马的人类,黑色、黄色与粉色的翅膀翻滚飞舞,手中还有闪闪发亮的长爪子。一些年轻兄弟咧牙露齿,准备守护食物,她啮咬他们,将他们统统赶开。这是野外的法则:鹿、兔子和乌鸦在狼群面前奔逃,狼群则逃离人类,她把冰冷苍白的战利品弃置于泥沼之中,留在拖上来的地方,毫无愧色地逃跑了……
次日早晨,猎狗无须咒骂艾莉亚,或把她摇醒。这是自孪河城以来,她第一次比他起得早,甚至主动梳洗马匹,他们沉默地吃着早餐,最后桑锋道,“关于你母亲……”
“没关系,”艾莉亚阴郁地说,“她死了,我梦见了她。”
猎狗看了她好久,然后点点头,这事没有再提,他们策马向群山前进。
山势渐高,路遇一个孤立的小村庄,周围环绕着灰绿色的哨兵树和高大靛青的士卒松,克里冈决定冒险进入。“我们需要食物,”他说,“也需要休整。他们不大可能知道孪河城发生的事,运气好的话,他们甚至会不认得我。”
村民们正在家园周围建造一道木栅栏,看到猎狗宽阔的肩膀,便提出以食物、住宿及少量金钱,让他干活。“有红酒,我就干。”他朝他们吼,最后,他满足于麦酒,每晚喝到睡着。
他想把艾莉亚卖给艾林夫人的念头却于此间夭折。“从我们这儿再往上走会有冰霜,山路要开始下雪,几乎无法通行,”村长道,“即使你没被冻死饿死,也会教影子山猫或穴居熊逮住,更可怕的是原住民。灼人部自独眼提魅打仗回来之后变得无所畏惧,而半年之前,冈恩之子冈梭尔刚带领石鸦部袭击了离此地到八里远的一个村子,抢走所有女人,抢走每一粒粮食,男人也被杀死大半。他们现在有铁器、精良的长剑和锁甲,整个山路都被控制——石鸦部、奶蛇部、雾子部,所有的高山氏族纷纷猖獗。也许你能解决一些,但最终他们会杀了你,并把你女儿抢走。”
我不是他女儿,艾莉亚如果没那么累,一定会喊出来。如今她不是谁的女儿,她什么也不是,不是艾莉亚,不是黄鼠狼,不是娜娜,不是阿利,不是乳鸽,甚至不是癞痢头。她只是个白天跟着狗儿跑,夜晚梦到狼群的笨女孩。
这是个宁静的村庄,他们占有两张虱子不多的稻草床,食物普通但管饱,清新的空气里则有松树的味道。然而艾莉亚很快认定,自己讨厌这地方,村民们都是胆小鬼,甚至没一个敢看猎狗的脸,至少不会看很久。有些妇女想给她穿裙子,想让她做针线活,但她们不是斯莫伍德夫人,她全不干。有个女孩喜欢跟着她,她是村长的女儿,与艾莉亚年纪相仿,但不过是今孩子,擦破膝盖就会哭,而且走到哪里都拿着一个笨乎乎的布娃娃,娃娃被做成有点像土兵的模样,因此女孩称他为“兵爵士”,并夸耀它如何保护自己安全。“走开,”艾莉亚告诉过她几十次,“别来烦我。”但她不肯听,于是最后艾莉亚夺过她的布娃娃,把它撕裂,用一根手指将肚子里的碎布掏出来。“现在他真的像个兵了!”她说,然后将布娃娃扔进小河里。从此以后,女孩不再纠缠,艾莉亚则每天梳洗胆小鬼和陌客,或在树间行走。有时她会找根棍子,练习“针线活”,练着练着就会想起孪河城的事,于是便对树猛劈,直到棍子断裂。
“也许我们该在这儿待一阵子。”两周后,猎狗告诉她。他麦酒喝得太多,但头脑还清醒,不像胡说。“鹰巢城是去不了的,佛雷家会继续在三河流域搜捕幸存者,似乎这儿需要会用剑的人,以防原住民过来打劫,我们可以住下来,找个办法给你姨妈送信。”艾莉亚听到这话,脸耷拉下来,她不想留下,但也没地方可去。第二天早上,当猎狗出去砍树运木头时,她爬回床上睡觉。
但那高高的木栅栏完工之后,再没活可干,村长明确表示,他们不能留下。“到冬天,我们喂饱自己都困难,”他解释,“而你……你这样的人会带来流血。”
桑铎的嘴抽搐了一下,“原来你知道我是谁。”
“没错。事实上,这儿确实无人造访,但我们会上市场,去赶集,我们听说过乔佛里国王的狗儿。”
“等那些石鸦什么的到来时,你会很高兴自己养了一条狗。”
“也许吧。”那人犹豫了一下,然后鼓起勇气。“但他们说你在黑水河失去了战斗的欲望,他们说——”
“我知道他们说什么。”猎狗的嗓音像两把锯子互相摩擦,“付工钱,我这就走。”
离开时,猎狗得到满满一袋铜板,一袋酸麦酒,以及一把“新”剑。老实说那把剑很旧,但对他而言是新的,他用在孪河城夺来的长柄斧——在艾莉亚头上敲出一个包的斧子——跟某村民交换得到。不出一天,麦酒就喝光了,但克里冈每晚磨剑,一边为每个豁口和锈斑而诅咒换剑给他的人。如果他失去了战斗的欲望,为什么要在乎自己的剑是否锋利呢?这问题艾莉亚不敢问,但思考得很多,他带她逃离孪河城不是因为害怕吧?
回到河间地,雨势已然渐小,洪水也开始退降。猎狗转而向南,折回三叉戟河。“我们去奔流城,”他一边烧烤杀死的野兔,一边告诉艾莉亚,“希望黑鱼会出钱买狼女。”
“他没见过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是我。”艾莉亚厌倦了去奔流城的念头。她仿佛往奔流城走了好多好多年,却从来没有到过。每次向奔流城出发,结果总是抵达某个更糟的地方。“他不会付钱的,只会绞死你。”
“随便,让他试试看。”他转了转烧烤着的食物。
听他说话,不像是失去了战斗的欲望。“我知道我们可以去哪里。”艾莉亚说。她还剩一个哥哥。别人不要我,琼恩会要我的。他会叫我“我的小妹”,然后弄乱我的头发。然而这段路很长,她觉得自己一个人无法走到。她连奔流城都到不了。“我们去绝境长城。”
桑铎的笑声一半像是咆哮。“小母狼想加入守夜人,是吗?”
“我哥哥在长城。”她固执地说。
他嘴角抽搐了一下。“长城离这儿有千里之遥。妈的,我们得冲过该死的佛雷家领地,然后才刚到达颈泽,那些个沼泽有蜥狮,天天拿狼当早点。即使真的抵达北境,也没缺胳膊少腿,半数城堡里还有铁乌贼,那帮该死的北方人也不是什么好货。”
“你怕他们?”她问,“你失去了战斗的欲望?”
片刻之间,她以为他会打她,但野兔已烤成棕黄,表皮松脆,油脂渗出来滴进炊火,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桑铎将它从棍子上取下,用大手撕开,扔了一半到艾莉亚怀里。“我的欲望没问题,”他一边说,一边扯下一条腿,“但我才他妈的不在乎你或者你哥哥,我也有个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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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六十六章提利昂
“提利昂,”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疲惫地说,“如果你确实和谋杀乔佛里一事无关,请拿出真凭实据,好在审判时洗刷自己。”
提利昂从窗边回头,“由谁来审?”
“此事当由王室亲自审理,既然国王已死,担子就落到首相头上。由于被告是自己儿子、被害人又是自己孙子,所以你父亲不得不邀请提利尔大人和奥柏伦亲王三堂会审。”
这丝毫不能打消提利昂的疑虑,尽管为时短暂,梅斯·提利尔毕竟曾是乔佛里的岳父,而那红毒蛇……狡诈难测。“我可以要求比武审判吗?”
“我建议你放弃这个打算。”
“为什么?”这招在谷地救过他的命,为何不能故技重演?“说实话,叔叔,我能否要求比武审判,由代理骑士为我洗刷清白?”
“当然可以,如果你坚持的话。但我必须提醒你,你姐姐有意指名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担任她的代理骑士。”
这婊子非置我于死地而后快,她倒知道不选凯特布莱克。波隆对付那三兄弟不费吹灰之力,魔山就不一样了。“我考虑考虑。”我要赶紧和波隆商量,此次得出血本,这佣兵一向精打细算,随行就市。“瑟曦有证据吗?”
“她的证据每天都在膨胀。”
“是吗?那我也得去收集证据才行。”
“你想要谁,告诉我,我安排亚当爵士派金袍卫士将他带到审判会场。”
“我要自己去。”
“你受弑君和弑亲的双重指控,怎可能来去自如?”凯冯爵士将手朝桌上一挥,“这里有纸、有笔、有墨水,把证人的名字写下来,我以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向你保证,会尽一切努力将他找到。但开庭以前,你确实不能离开此地。”
提利昂不愿求告叔叔,“你能准许我的侍从为我奔走吗?就波德瑞克·派恩那个孩子?”
“当然,没问题,我这就把他找来。”
“谢谢你,快去吧,去吧,越快越好!”他踱到桌边,当开门声传来时,不禁下意识地回头道,“叔叔?”
凯冯爵士停步,“什么?”
“这事不是我干的。”
“希望如此,提利昂,希望如此。”
叔叔走后,提利昂·兰尼斯特坐到椅子上,拿起羽毛笔,取出一张空白羊皮纸,谁会为我说话?他边蘸墨水边想。
许久后,波德瑞克·派恩进门时,桌上仍是白纸一张。“大人。”男孩道。
提利昂搁笔,“马上把波隆找来,告诉他,我备下了金子,超乎他想象的金子。不找到他,你不准回来。”
“是,大人。噢,不,我的意思是,不找到他,我不回来。”男孩跑步离开。
波德下午没回来,晚上也没回来。不知不觉中,提利昂在窗边座椅上睡着了,清晨方才浑身酸痛地醒来。一名仆人端来麦片粥和苹果,外加一角杯麦酒。他边吃边瞪着桌上那张空白羊皮纸,一小时后,仆人回来收走餐具。“你看见我的侍从了吗?”他开口问,对方摇摇头。
他长叹一声,再次提笔。珊莎,他写下两个字。看着这两个字,提利昂·兰尼斯特咬紧牙关,百感交集。
他不相信乔佛里是进食噎死的,最可能作案的是珊莎。小乔当时就把杯子放在她面前,而她有的是理由报复国王。联系到妻子事前的心神不定和事后的所作所为,提利昂对此更为肯定。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他苦涩地想,她好忠于自己的誓言啊,啊哈?唉,侏儒,你又能苛求别人怎样呢?
最大的疑点在于……珊莎如何得到毒药的呢?他不相信一切都是小女孩自己的计划,如此说来,找到她又怎样?哪个法官会相信我弱小的老婆能独力杀害国王?连我自己也不信!到时候,瑟曦一定会坚持是我们两人合谋。
虽然如此,第二天他还是把这张羊皮纸交给叔叔,凯冯爵士皱眉道,“你的证人就只有珊莎夫人?”
“其他人选我还在考虑中。”
“这样可不行,你得抓紧时间,赶紧想。大人们初步决定,三天后开始初审。”
“三天后?太快了吧!你把我紧紧地关在这里,我又怎能找到证人来证明我的清白呢?”
“你姐姐就能毫不费力地找到证人来证明你的罪恶。”凯冯爵士卷起羊皮纸,“实话告诉你,亚当爵士早就着手搜捕你老婆,瓦里斯开出赏格,无论是谁,能提出关于珊莎夫人行踪的线索,赏一百银币,发现本人,赏一百金龙。我们尽了所有努力,只要找到人,我会立刻把她送来。你们夫妻俩共用一个房间,互相安慰,我瞧也没什么不妥。”
“谢谢,你真好心,见过我的侍从了吗?”
“我昨天才派他来找你,他没来?”
“他来过,”提利昂承认,“后来却不知所踪。”
“我会再把他找来。”
但直到次日早上,波德瑞克·派恩才再度返回。他犹豫着踏进房间,脸上写满惧怕。波隆跟在后面,这名佣兵出身的骑士,穿一件镶银钉的夹克,披一身沉重的骑马斗篷,剑带上塞了一双上等皮手套。
只消看他一眼,提利昂就知大事不妙,“你架子挺大。”
“若非这孩子苦苦哀求,我还根本不来咧,今天我定在史铎克渥斯堡用晚餐。”
“史铎克渥斯堡?”提利昂从床上跳下来,“诸神在上,你和那儿有什么关系?”
“那是我老婆的家,”波隆的笑容好似一只叼住羊腿的狼,“后天我就和洛丽丝成亲。”
“洛丽丝。”漂亮,真他妈漂亮。这下坦妲伯爵夫人为自己的弱智女儿找到了一个“骑士”丈夫,洛丽丝肚里的杂种有了父亲,而黑水的波隆爵士更在王国贵族中迈进了坚实的一步,瑟曦的这着棋真他妈的漂亮。“听我说,我那无耻的老姐卖给你的是一匹劣马,这女人分明是个痴呆。”
“我想要天才,就该娶你了。”
“她怀了别人的孩子!”
“等她生下来,我会把她肚子再搞大。”
“她不是史锋克渥斯堡的继承人,”提利昂摊牌,“她还有个姐姐法丽丝,此人结过婚,迟早会有孩子。”
“据我所知,她结婚十年都没生产,”波隆淡淡地道,“她丈夫不上她的床,专门在外面鬼混。”
“他和山羊鬼混也改不了继承顺位的现实!坦妲伯爵夫人死后,领地会传给法丽丝夫人。”
“法丽丝死在她母亲之前就不会了。”
瑟曦究竟清不清楚她送给坦妲伯爵夫人的是怎样一条毒蛇?就算知道,她会在乎吗?“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来?”
佣兵耸耸肩,“因为你曾告诉我:要是哪天真有人引诱我出卖你,不管对方出价多少,你都付得起,而且是双倍。”
原来如此,“你要两个老婆?两座城堡?”
“一个老婆一个城堡就行。只是提醒你,要我去杀格雷果·克里冈,这城堡非得是个了不起的大家伙。”
放眼七大王国,望族显贵里有的是尚未成婚的闺女,但其中最老、最丑、最穷的成员,也不愿下嫁给波隆这样一位出身低贱的佣兵。像洛丽丝这般体胖愚蠢,被暴民操过几十次,莫名其妙怀上野种的女子,真是特例中的特例。坦妲伯爵夫人一直在为女儿的婚事发愁,君临暴动之前甚至还向提利昂献殷勤。眼下为了对付弟弟,瑟曦定然屈意撮合,外加波隆又是新晋的骑士,才让他勉强攀上这家小贵族的次女。要想更进一步,谈何容易。
“很遗憾,眼下我无法提供城堡或者贵妇,”提利昂承认,“但你可以得到我的金子和谢意,一如既往。”
“我已经有钱了,此外,我拿你的谢意来做什么呢?”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总有一天我会报答你。”
“你老姐不也是个兰尼斯特?”
“我老婆是临冬城的继承人,只要能安然度过此次危机,总有一天,我将以她的名义统治北境。到时候,你要什么有什么。”
“只要,总有一天,到时候,”波隆重复,“再说,北地实在太他妈的冷,洛丽丝却是暖和柔软,看得见摸得着。两天之后,我就和她上床。”
“前景并非你想象中那么美妙。”
“是吗?”波隆露齿而笑,“算了吧,小恶魔,换成是你,要在与魔山打架和操洛丽丝之间作选择的话,只怕连眼都不眨,就会脱裤子放屁啰。”
妈的,知我者,非他莫属,提利昂改变策略,“据我所知,格雷果爵士在红叉河和暮谷城都带过伤,伤势一定会影响他的行动。”
佣兵有些不耐烦,“这没用,他从不以速度见长,只是壮得惊人,臂力无穷。而且我告诉你,就一个那般体格的人而言,他的速度已经够可怕了,外加手长脚长,攻击范围广,对于疼痛,又似乎远没有常人那般避讳敏感。”
“你这么怕他?”提利昂使出激将法。
“不怕他才怪,你当我是白痴?”波隆哼了一声,“没错,也许我能赢,一直围着他转圈,引诱其发力攻击,直到他连剑也举不动为止,最后再展开反扑,废掉他的腿。这下来我们就一般身高了。可这里面的风险太大,一个失误,我就没命。你倒说说,我凭什么去冒险?的确,我挺喜欢你这丑陋的小无赖……可这次若帮了你,是赢是输我都没好果子吃。要么让魔山弄死,要么失去史锋克渥斯堡。我是个佣兵,不是个圣人。妈的,我和你老哥不同。”
“不错,”提利昂伤感地道,“你和他当然不同。”他挥挥手,“去吧,去吧,去史铎克渥斯堡找你的洛丽丝小姐吧,希望你的婚姻比我的美满。”
波隆在门边犹豫半晌,“接下来你怎么做,小恶魔?”
“亲自上阵,宰掉格雷果,让歌手们写首美妙的歌。”
“希望我以后能听到。”波隆笑了最后一次,踏出门外,抛弃了从前的主人。
波德慢吞吞地靠过来,“我很抱歉……”
“怎么?又不是你的错!这家伙本就是个傲慢无礼、心狠手辣的流氓,我欣赏他的也正是这点。”他倒好一杯麦酒,坐到窗边坐椅上。天气阴雨绵绵,心情更为糟糕。
他想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