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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冰雨的风暴-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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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佛斯摇摇头,“咳嗽而已,一会儿就好。”

男孩信了,“我们在玩美女与怪兽,”他解释,“我当怪兽,这是个幼稚的游戏,但我表妹喜欢,你叫什么名字?”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男孩怀疑地上下打量,“没骗人吧?你看上去可不像骑士。”

“我是洋葱骑士呢,大人。”

蓝眼睛眨了眨,“驾驶黑船的?”

“你知道这个故事?”

“在我出生以前,你把鱼和洋葱送到风息堡给我史坦尼斯叔叔,缓解了提利尔公爵的围困。是的,我知道。”男孩挺直身子。“我是艾德瑞克·风暴,”他宣布,“劳勃国王之子。”

“是的,您当然是,”戴佛斯料到了,这孩子虽有佛罗伦家族著名的招风耳,但头发、眼睛、下颚和颊骨无一不打着拜拉席恩的印记。

“你认得我父亲?”艾德瑞克·风暴问。

“我入宫拜访您叔叔时见过他许多次,但没有对话。”

“父亲教我打仗,”男孩骄傲地说,“差不多每年都来看我,跟我一起比武。去年命名日,他送的礼物是一把战锤,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喔!只是小一号,可惜他们不让我把它从风息堡带来,我的史坦尼斯叔叔真的砍断了你的手指?”

“只有最后一个指节,手指还在,短一点罢了。”

“给我看。”

戴佛斯摘下手套,男孩仔细端详。“他没削掉你的大拇指?”

“没有。”戴佛斯边咳边说。“没有,他把大拇指留给了我。”

“他不该削掉你任何一根手指,”男孩评判,“这是很糟糕的行为。”

“我是个走私者。”

“是的,但没有你为他走私鱼和洋葱,他活不下来。”

“史坦尼斯大人为了洋葱而授予我骑士称号,为了走私而削掉我的手指。”他把手套重新戴上。

“我父亲不会削掉你的手指。”

“您说得没错,王子殿下。”是的,劳勃跟史坦尼斯不同,这孩子像他,也像蓝礼,想到这里,他焦虑起来。

男孩刚要开口,突然传来脚步声。戴佛斯转身,只见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带着十来个卫兵,沿着花园小径走来。卫兵们穿着加垫上衣,胸口绣有光之王的烈焰红心。后党人士,戴佛斯心想,突然又开始咳嗽。

亚赛尔爵士矮胖结实,酒桶一样的胸膛,双臂粗壮,腿脚弯曲,耳毛密集,身为王后的伯伯,担任龙石岛代理城主已有十年之久。他知戴佛斯深受史坦尼斯信赖,故而对他颇为礼遇,但这回开口时,语调却冰冷而无礼,“戴佛斯爵士,你竟没淹死,真是奇迹。”

“洋葱会浮起来的,爵士先生,请问您是来带我觐见国王的吗?”

“我是来带你去黑牢的。”亚赛尔爵士挥手示意他的人上前。“抓住他,取走匕首,他想刺杀我们尊贵的女士。”

|金沙论坛精校·青妮小宝|

【精校】第十一章詹姆

詹姆最先发现客栈,主建筑坐落在弯道南岸,又长又低的厢房伸展到河面上,好似要拥抱过往旅客。客栈底层由灰石砌成,上层用了石灰粉刷的木材,顶棚则铺上石板。它带有马厩,还有座爬满藤蔓的凉亭。“烟囱没烟,”接近后他提示,“窗户也没亮光。”

“上回经过时,客栈还开着,”克里奥·佛雷爵士道,“这地方的麦酒不错,或许我们可以去酒窖里找找。”

“不行,里面恐怕有人,”布蕾妮说,“要么躲起来,要么是死了。”

“几具尸体就吓着你了,妞儿?”詹姆道。

她朝他怒目而视。“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好啦,你就不想在床上睡一宿,布蕾妮?不管怎么说,总比待在开阔的河面上安全吧?依我之见,咱们先瞧瞧究竟怎么回事,再做打算不迟。”

她没回话,但不一会儿,却转舵朝老朽的木码头驶去。克里奥爵士赶紧手忙脚乱地收帆,待船轻轻地靠在墩子上,他又爬出去系绳子。詹姆跟随他行动,动作因铁镣而显得笨拙。

码头远端,一根铁柱上摇晃着一面脆弱的招牌,依稀看得出画了一位下跪的国王,双手合拢,以示臣服。詹姆一眼瞧去,不由得笑出声来,“妙,这客栈太妙了。”

“有何特别之处?”妞儿疑惑地问。

克里奥爵士作答:“小姐,这里便是‘屈膝之栈’,建在最后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臣服的地方。我想,招牌上画的应该就是他。”

“当托伦带着大军南下时,河湾王和凯岩王已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一败涂地,”詹姆道,“他亲眼目睹伊耿的巨龙和军队,于是便作出了明智的选择,弯下自己结冰的膝盖。”突然传来一匹马的嘶鸣。“哎,马厩里居然还有一匹马,真不简单。”一匹便足以让我远走高飞。“哈哈,让我们瞧瞧这是谁的家?”不等回答,詹姆便拖着叮当作响的镣铐冲下码头,肩膀靠在客栈门上,用力一推……

……正对着一把上好弹药的十字弓,一个约莫十五、又矮又胖的男孩端着它。“狮子,鱼,还是狼?”这小子盘问。

“我想要阉鸡呢。”同伴们走到詹姆身后。“我说,十字弓是懦夫的武器。”

“别动,否则我射死你!”

“来啊,你装不上第二发就得被我表弟捅个透心凉。”

“小心,别乱吓唬孩子啊。”克里奥爵士忙喊。

“我们不会伤害你,”妞儿说,“吃的喝的都会付钱。”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币。

男孩怀疑地瞧着硬币,又打量詹姆的镣铐。“他干嘛带着铁家伙?”

“这还用问?宰了几个放冷箭的呗,”詹姆道,“有麦酒吗?”

“有。”男孩把弩放底一寸。“把剑带解开,让它们自己掉下来,或许能为你们弄点吃的。”他小心翼翼地转圈,来到钻石形状的玻璃厚窗前窥探,大概想确认外面的状况。“船帆是徒利家的。”

“我们从奔流城来。”布蕾妮松开剑带的系扣,“哗啦”一声,它落在地上,克里奥爵士也照办。

一位形容憔悴、满脸麻子的男人从地窖里走出,手握一柄屠夫切肉用的大刀。“你们一伙就三个?三个还好,马肉够了,老马倔脾气,肉还算新鲜。”

“有面包吗?”布蕾妮问。

“有硬面包和放陈的燕麦饼。”

詹姆咧嘴笑道:“难得难得,今个儿居然碰上一位诚实的店家。你瞧,上哪儿都给端些变质面包和生硬老肉,却从没听他们亲口承认过哟。”

“我不是店家,我在房子后面埋了他,连着他的女人。”

“这么说,他俩都是被你杀的啰?”

“妈的,杀了我会承认吗?”男人吐口唾沫。“算了,狼仔干的好事,又或是狮子干的,有什么区别?反正我和我老婆发现两具尸体,这地方就顺理成章归咱们喽。”

“你老婆在哪儿?”克里奥爵士问。

男人怀疑地瞅着他,“问这么清楚干嘛?她不在这儿……你们仨也不该在这儿,除非银钱的滋味能讨我喜欢。”

布蕾妮把硬币掷过去,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兜里。

“她那儿还有,”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布。

“她那儿是有,孩子,去,到下面拿些洋葱。”

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又愠怒地瞧了瞧他们,方才跑去地窖。

“你儿子?”克里奥爵士问。

“我和我老婆捡的小子,我们有过两个儿子,一个让狮子杀掉,一个死于天花。这小子他娘被血戏班抓去了,如今的年月呀,睡觉时得有人照看才安心。”他舞动砍刀指指桌子,“你们先坐。”

壁炉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烬的位子坐下,把长腿伸展开,每动一下都伴随着铁镣的响声。真烦,等事情完结,我要把这堆东西绞到妞儿的喉咙上,瞧她会不会喜欢。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块马肉,并用培根油炸洋葱,算是弥补那难吃的燕麦饼,詹姆和克里奥喝麦酒,布蕾妮则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们继续保持距离,蓄势待发的十字弓放于膝盖,他的养父倒是端着一大杯麦酒过来谈话。“奔流城那边有什么新闻?”他问克里奥爵士,很明显,他把佛雷当成了头。

克里奥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话。“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儿子坚守红叉河的渡口,对抗兰尼斯特,两军多次交战。”

“嗨,到处都在交战,打算上哪儿去啊,爵士?”

“去君临。”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角的油脂。

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你们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听人说,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带着十万大军,手持一把魔剑。”

詹姆握紧手铐,暗暗拧了拧,希望把它弄断。妈的,让我试试史坦尼斯的魔剑伎俩。

“如果我是你,会避开国王大道,”男人继续道,“听说路上糟透了,不仅有成群的狼仔和狮子,还有无数游荡的‘残人’,照谁都抢。”

“寄生虫而已,”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不敢来打搅全副武装的正派人。”

“请原谅,爵士,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正派人,双拳难敌四手,况且他还要照顾女人和带铁镣的囚犯。”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对方,妞儿害怕被人提醒是个妞儿,詹姆心想,一边再拧了拧手铐。铁环又冷又硬,毫不动摇,反倒把他的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边,”妞儿告诉他们的主人,“在女泉城买马,然后沿暮谷城、罗斯比一路南下,应该不会遭遇战争。”

他们的主人摇摇头,“你到不了女泉城,离这儿不到三十里,有两条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堵住了河道,有群强盗守在那儿打劫。再说,即便你过得了这关,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是相同的状况。还有闪电大王,他到处出没,随意穿越河流,一会儿这头一会儿那边,从不停止。”

“谁是闪电大王?”克里奥爵士询问。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贝里伯爵啊。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犹如晴空中的闪电,所以得了这个外号,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

一剑下去,谁都会完蛋,詹姆心想。“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

“是啊,红袍巫师本领高强呢。”

没错,能跟劳勃·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的本领确实高强。詹姆曾听这个索罗斯向国王夸口,之所以选择当红袍僧全因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劳勃听了轰然大笑,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瑟曦的银丝披风上。“或许我没资格反对,”他说,“但依我之见,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们的主人附和,“就算过了红鹿岛,中间也没碰上贝里席伯爵和红袍巫师,前面可还有红宝石滩呢。听人说,那里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也许现在换成了狮子,或是贝里伯爵,或是其他人,谁知道呢。”

“或许没有人,”布蕾妮坚持。

“我不会把宝压在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从这里离开河流,穿越陆地,如果远离大道,躲在不见天日的树林中,小心隐藏……啊,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但这样至少还有机会。”

肥妞儿露出怀疑的神色。“这么说,也得有马才行。”

“这里有马,”詹姆指出,“我听见马厩里的声音。”

“没错,这里有马,”不是店家的店家说,“正好有三匹,但它们是不卖的。”

詹姆无法接受,“那当然喽,但瞧瞧总可以吧。”

布蕾妮皱起眉头,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她,过了一会儿,她勉强道,“去瞧瞧吧。”于是人们一起离开饭桌。

马厩很久未经清理,空气中全是粪便的味道,黑色的大苍蝇群聚在稻草堆边,嗡嗡响着飞来飞去,停靠在随处可见的马屎堆上。目光所及只有三匹马,组成一个不太协调的三重唱;一匹迟钝的棕毛犁马,一匹半瞎的老白马,还有一匹骑士的坐骑,深灰色斑纹,挺有精神头。“无论多高的价都不卖,”所谓的业主宣布。

“你打哪儿弄的?”布蕾妮想弄清楚。

“我和我老婆来客栈时那匹拉犁的就在这了,”男人说,“和你们刚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白马是晚上自己游荡过来的,那匹快的则是被男孩逮到,上面的鞍子和缰绳都好好的呢。在这儿,我给你瞧。”

取出的鞍具上装饰着银钉,褥子的颜色原本是粉红与墨黑相间的方格,现在几乎成了褐黄。詹姆认不出是谁家的花色,但能轻易发现褥子上的血迹,“好啊,总之不会有人来认领了。”他检查犁马的腿,然后掰开白马的嘴巴计算。“灰马给一块金币,若他肯附送马鞍的话,”他劝告布蕾妮,“犁马算一块银币。如果我们把那白畜生带走,他还该倒找钱咧。”

“别这么评论自己的坐骑,爵士。”妞儿从凯特琳夫人给的钱包里拿出三枚金币。“每匹一个金龙。”

男人眨眨眼,伸手去够金币,手到半空又犹豫起来,缩了回去。“我不知道……想走的时候,不能骑金币,饿的时候也不能吃。”

“我们的船也是你的,”她说,“走上游还是往下游,随你挑。”

“让我尝尝金子。”男人从她掌心攫过一块金币,咬了咬。“嗯,不错不错,十足真金。那么,三块金龙加上小船?”

“他敲你竹杠呢,妞儿。”詹姆亲切地说。

“我还要足够的食物,”布蕾妮不理詹姆,继续和主人攀谈,“有什么要什么。”

“我有燕麦饼。”男人把剩下的两枚金币一把捞过,捏在手中揉搓,陶醉在它们发出的声响里,“呃,还有熏腌鱼,这个得用银币付帐,床位也一样,你们该要住一宿吧?”

“不,”布蕾妮毫不含糊。

男人皱起眉头,“女人,你该不会想骑着一匹陌生的马,深夜在荒山野地游荡吧?那才傻咧,刚买的马要么陷进泥潭,要么就是摔断腿。”

“今晚月光足够,”布蕾妮说,“我们找得到路。”

主人仔细衡量她的话,“没银币的话,多给几个铜板也可以提供床铺,外加一两条毛毯暖身子。呃,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想赶客人走。”

“这还差不多,”克里奥爵士道。

“真的,毛毯刚洗过,我老婆离开前专门弄的。绝对一只跳蚤都没有,我向您保证。”他又笑着揉揉钱币。

克里奥爵士动了心,“在床上睡一觉对我们有好处,小姐,”他劝告布蕾妮,“精力充沛,方能好好赶路。”他望向表哥,恳求帮助。

“不,老表,妞儿说得对。我们有诺言必须遵守,而路还长着呢,不应多做逗留。”

“可是,”克里奥张口结舌地道,“你自己刚才不是说……”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刚才我以为这是间废弃的客栈。“填饱肚皮之后,正需要骑行散步帮助消化。”他冲妞儿一笑,“看来,小姐你打算把我当面粉扔给犁马驮喽?脚踝连在一起,我还真不知该怎么骑。”

布蕾妮皱紧眉头,打量着铁链。不是店家的男人则摸摸下巴,“马厩后有个铁匠铺。”

“带我去,”布蕾妮道。

“快去吧,”詹姆说,“越快越好,这里马屎太多,不是人待的地儿。”他锐利地看了妞儿一眼,不知她明白不明白他的暗示。

他希望双手也能获得自由,但布蕾妮终究放心不下。她拿来铁匠的锤子和凿子,朝脚镣中央用力敲了几下,将其弄断。当他建议手铐也照此办理时,她没理他。

“往下游六里,您会看见一个被烧毁的村庄。”主人一边帮他们整理鞍具、装载包裹,一边说话。这回他直接向布蕾妮提建议,“道路在那儿分叉,往南走会经过沃伦爵士的石塔楼,但爵士他出去打仗死掉了,所以我不知现今谁占住那儿,你们最好避开它。依我之见,应该跟着小道进森林,往东南方向走。”

“好的,”她回答,“我们感激你的帮助。”

感激个鬼,詹姆心想,我们被他大敲了一笔。但他没把话说出口,因为厌倦了被这头丑陋的肥母牛不搭不理。

她自骑犁马,把好马让给克里奥爵士,而在她的威胁下,詹姆只得牵走一只眼的畜牲,盘算了半天的狠命一踢、决尘而去的念头统统落了空。

男人和孩子目送他们离去,男人祝他们好运,也祝好日子早早降临,欢迎他们再来作客。孩子则一言不发,胳膊夹着十字弓。“找根长矛或者棒槌,”詹姆告诉他,“对你来说更好。”男孩露出怀疑的神色,不识好人心,他耸耸肩,调过坐骑,再也没有回头。

克里奥爵士一路抱怨,不停哀叹错过的床铺。他们顺着月光照耀的流水,朝东南行去。红叉河在此已非常宽阔,不过很浅,岸边污泥中长满芦苇。詹姆的马沉重而平缓地前行,这可怜的老东西,行不了直线,走着走着就往好眼睛的那边偏。虽然如此,但重回马背的感觉实在不错,自从在呓语森林,被罗柏·史塔克的弓箭手射掉坐骑后,他就再没骑过。

经过焚毁的村庄,两条陌生的小道路摆在眼前,它们都很窄,不过是和平时期农民运收获到河边的途径,路面上印着深深的车撤。其中一条向东南方延伸,消失在远方的树丛里,另一条状况比较好的路笔直地朝向南方。布蕾妮稍作考虑,便策马向南而去。詹姆有些惊喜,这妞儿还不算太傻。

“店家明明警告过我们别走这条路。”克里奥爵士反对。

“他不是店家,”她骑马的姿势毫不优雅,却很稳健,“对于我们选择道路的事上过于热心,森林里……到处有强盗出没。我认为,他可能想骗我们踏进陷阱。”

“聪明妞儿。”詹姆冲表弟一笑,“我敢打赌,那条道上有我们主人的朋友,正是他们的马给马厩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芳香。”

“关于河上的状况,他可能也在撒谎,为了让我们买马,”小妞道,“但我不敢冒险,红宝石滩和十字路口一定有士兵把守。”

很好,很好,她丑是丑,但还没愚蠢透顶,詹姆不由自主地朝她笑笑。

石塔楼顶层的窗户发出朦胧的红光,警惕他们远离此地。布蕾妮领大家穿越田野,直到碉堡在身后消失无踪,方才拐回来,回到道路上。

他们马不停蹄地走了半夜,妞儿终于认定可以稍作歇息,这时三人早在马背上累散了架。他们在浅溪边找到一处橡树和芩树的小丛林,妞儿不许生火,所以夜宵只好吃硬燕麦饼和盐腌鱼。夜晚奇特地宁静,群星环绕着半个月亮,高挂在漆黑的天幕中。远方,隐约传来阵阵狼嗥,引得一匹马紧张踢打。除此之外,一点声音也无。战火没有触及这片土地,詹姆心想,待在这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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