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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酒杯,叶天克肃然说道:“程重,咱们这次的目标就隐身在金沙帮这个本地的龙头帮派之中,他既然犯下这么多罪案,又大老远从京城跑到这里来,会不会有什么其他的目的?”
程重皱了皱眉头,夹起了一口菜嚼了两下,很认真地回答道:“据我这几天打探到的消息,这个人自从进了金沙帮后,给帮主胡天霸出了很多蔫坏损但非常有作用的主意,帮胡天霸摆平了很多麻烦,而且还把城西的西华帮的势力吞掉了一大片,现在金沙帮的实力比以前是提升了很多。而且他在帮里的地位窜升速度非常快,现在已经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帮里的混混们也大都被他拉拢了。如果……哪天胡天霸出什么意外的话,恐怕他就能立刻控制整个金沙帮。”
叶天克不紧不慢地给自己又满上了一杯酒,低头抿了一口,自言自语了一句:“仔细品起来,这酒还真是挺香的~”随后对程重说:“那看来他的目标不仅仅是在金沙帮混个安稳日子了,等他能控制整个本地黑道势力的时候,会显现出更大的企图来。你看他现在改的名字:于复飞。想在杭州复兴飞蛇帮啊,那样的话,这出戏就唱得有意思了。”
程重歪了下头,回答道:“那就不知道了,上头给咱们的任务是看紧他,不能让他有能东山再起的机会,如果有可能的话,就把他……”说罢用手掌在空中比划了一下。
叶天克笑了一下,眼光又看向了窗外的闹市:“这杭州城看起来繁华似锦,但私底下也是暗流涌动,又是明争又是暗斗的,还真是混乱啊。”
第二章 雇主与猴子
花与剑
第一卷 有缘来相会
第二章 雇主与猴子
几年前,程重为了追寻杀害自己妻子的凶手而背景离乡,他当时心中就只有复仇这个念头,他也只知道一条线索,就是枫叶图案。然而在他追凶几年的追寻过程中,却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凶手的头绪。这让他非常沮丧。在他茫然无措的时候,他走到了京城顺天府,遇到了师傅,以及师傅要跟随一生的王守仁。
在跟他们说了自己的遭遇后,王守仁给他出了个主意,同时也是给了他一个更大的任务,就是让程重做为刑部在民间的暗探。
刑部暗探这份工作主要是在民间监视或者追捕一些通辑的逃犯以及官府不方便出手的恶人。处理很多在官场上或在江湖上有背景和势力的人都在暗探的工作范围之内,程重想找的凶手也许就会在这些人当中。而且刑部的情报资源是非常丰富的,在一些特殊案件中还会有全天下最恐怖的两大特务组织锦衣卫与东厂的参与,这也会给他找寻线索给予更多的帮助。
程重起先刚开始做暗探时还在延续着以前做捕快时的办案手法,但在遇到了以前做捕快时无法碰触到的更多人和更多事之后,他也逐渐加深理解了世间的黑暗,于是他的行为方式也渐渐有所转变,学会了对官场人和对江湖人的不同处理方法。
在一次追捕逃犯的过程中,程重遇到了流落在江湖的叶天克。叶天克离开明剑帮的时候正是程重妻子被杀的半个月前,两人以前因为同在应天府,也算故识,打过很多交道,当时程重就对叶天克此人印象较好,并且脾气比较对路,在抓犯人的时候也受过他的帮助,于是想邀叶天克跟他一起做刑部暗探。
叶天克自从离开明剑帮后,精神很颓丧,失去了自己相爱至深的女人,失去了从小出生入死的兄弟,失去了收留并养他成人的义父,他觉得这个世间再无他容身之所,所以四海为家,到处流浪。
在与程重重逢并受到邀请之后,他非常痛快地答应了这个邀请。因为他觉得程重是个可靠之人,而且做在做暗探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武学造诣更高的强人,以此来锻炼自己的武技。或是帮程重抓捕恶人,以此来为从前做过的事赎罪。总之,叶天克找到了自己如何活下去的方式和信念。
两人对外的公开身份是江湖游侠,以捉捕官府悬赏的通辑逃犯领赏为生,或是接一些保镖工作。做为搭档,一起办了多件案子,配合也日渐默契,同时在江湖上也小有名气。随后王守仁因为得罪宫中大太监刘谨而且被流放至贵州龙场。但他们并没有就此放弃密探的身份,因为二人都有着各自的目的和继续下去的理由。
此时,他们正在追踪一个曾在京城地下势力中臭名昭著的恶人而来到杭州城。此人做恶多端,丧尽天良,并且狡猾诡诈。之前是京城中作恶多端的飞蛇帮帮主,平时欺行霸市,目无法纪,并且跟很多官员有私下的来往。但因为无意中招惹到一位朝廷重臣,所以被刑部将帮派端掉,自己逃出了京城,来到杭州,混入了金沙帮。
杭州城东,两个人正在民宅的房顶上飞奔跳跃,准确地说,是一个人抱着另一个在飞奔跳跃……
“喂!快把我放下来,你这野人!你听到没有!再不放我就要咬你啦!”被抱着的正在高声大叫。
“叫什么叫!到前面有地方下去我再放你啊,现在放不是要摔死你吗?叫得我耳朵痛……还有肚子饿!”抱着人的乱糟糟先生也是满腹怨言。
“你肚子饿跟我叫有什么关系……”乱糟糟的理由让小偷心里很不痛快。
在找到一处僻静的空地后,两人终于跳了下来,小偷心里松了一口气。被放下的时候,乱糟糟先生一手托着他的腿,一手扶着他的胸,把他竖着放到地上,然后两人都楞了。
“哎?这是什么东西这么软?”乱糟糟的手摸在小偷的胸上还捏了两下。
“啊!你这混蛋!!”小偷惊恐地捂着胸跳到了一边,“你!你这个流氓!大混蛋!大色狼!野人!猴子!”一连串不是很脏的脏话连珠炮般从她的嘴里喷出来。
“哎哎哎!有完没完?我又不是故意的。你穿成这样子,谁知道你是女的?”乱糟糟也是心里有火,又被人骂了,而且主要原因还是肚子饿……“不过嘛,好像还是满有料的…挺有手感…”这是他心里唯一能安慰自己的事情,虽然有些下作。
看到他不怀好意地翘起嘴角来,被摸的人火气更大了。“那也不行!谁叫你乱摸的!居然被你这种人摸,啊呀!我不要活了!不过死以前要把你先杀了!”说罢她从怀里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来,向着冒犯她的人猛刺过去。
“哎!你这人怎么回事?怎么这就要动刀了?你脑袋有病吧?”被刺的人当然不会乖乖站在那,左躲右闪,倒是没什么实质性的危险,以他的身手来说,能刺到他的人估计不会太多。
“谁让你手贱的!摸完了你想就这么完事吗?不可能!要不让我刺一刀,要不把手留下来给我!”她还在乱刺……
“别捅了,你伤不到我的,别白费力气了,快停!”说罢,乱糟糟左手抢过了她的刀,同时右手向外一挥,碰飞了她的帽子。
飞出去的帽子下面,是一头乌黑的青丝,以及一张脏兮兮的脸,不过在面颊上的污垢之下,似乎是一张满清秀的脸。
这下她不乱捅了,也傻了,楞楞地看着眼前的男人,那眼神好像能吃人一样,看得乱糟糟全身直发毛。然后她的眼神忽地灵动了起来,眼珠转啊转,似乎在盘算什么阴谋一样。
随后,她的脸色突然从乌云密布变成阳光灿烂,满脸好像能发出和煦的光来,转变之快令人乍舌,并对他说:“那好,我就不杀你了,但是你要补偿我。”说完还露出一个非常可爱的笑容。
这下乱糟糟害怕了。要杀要剐他都无所畏惧,但就怕来软的。尤其还是个满可爱的女孩子来这套,他不禁咽了一下口水。
“那……你要我怎么样?先说好啊,我可没钱娶你,而且我还不认识你呢,不能以身相许。”这话也开始说得乱糟糟了……
“呸!谁要你娶!野猴子。想娶姑娘我这样的,起码也得玉树临风,才高八斗,家财万贯的。就你?下辈子都别想!”这姑娘气得几乎把刚才想的东西全忘了。
“哎呀,都胡扯什么,说正格的,补偿!”她终于回过神来了。“做为冒犯我的赔罪,你……要做我的保镖!”
“啊?什么?保镖?就你一个小偷还需要保镖?你要改行做强盗吗?乱扯。”刚改名为野猴子的男人觉得这事简直莫名其妙。“既然不要我以身相许,那我走了。以后有机会再赔罪吧。”他转身要走,因为他觉得这事实在不靠谱,并且……主要是肚子实在是饿得厉害了,他已经想吃人了。
“站住!回来!”这种无力的声音并没能叫住他,然而下一句却让他嗖地一下转回身来。“我管你吃饭!”
这句话实在太有杀伤力了,杀得他丢盔弃甲,一败涂地啊。只见他几乎以眼睛看不清速度转回身来,并且马上在小姑娘面前挤出他自认最好看的笑容来:“那好吧~我们先去吃饭~”
“呃~~真可怕~~”姑娘被他的笑给恶心坏了。“好吧,先带你去吃饭。但提前说好哦,吃完不准跑!以后要老老实实地做我的保镖。只要听话,以后我会一直管你伙食的。”
“好吧好吧,先说吃饭的地方在哪?”饿得真像一只野猴子的家伙急得抓耳挠腮的。
“在那边啦,跟我走。”即将成为雇主的小姑娘还是满开心的。她边走边跟刚雇来的保镖问道:“对了,你叫什么啊?我总不能不知道我保镖的名字吧。”
野猴子难得地严肃了一下,回答道:“我叫红火,红红火火的红火。”
“啊?这是什么怪名字?为什么取这么个怪名字?”雇主很奇怪。
红火仰着头回答:“因为我家老头子以前经常在过年的时候喜欢对所有人说:大家来红红火火过大年啊。总是把红红火火这几个字挂在嘴边,于是我就给自己起名叫红火了,而且这名字不是听起来很威风吗?”
“哪里威风了……你家老头子没给你取过名字吗?还得你自己取名字啊?”
“我家老头子不是我爹,我是他从山里捡回来的,我没名没姓当然自己取了。”
“那你姓什么啊?”
红火略为思考了一下,随即回答道:“我姓赵吧。”
“还吧?怎么姓赵还得吧啊?”显得很八婆的雇主明显对这个答案不是很满意。
“要你管,我爱姓什么姓什么!赶快走啊,我真的要饿死了!”说这话的同时,赵红火的肚子也非常配合地叫了起来,看来真的是饿极了。
“好吧好吧,就去前面那店小酒楼吧。哎对了,我叫艾春华,你记住了哦,这可是你雇主的名字啊。”小姑娘终于愿意自报家门了。
“别废话了,快去吃饭~~~”红火完全不把雇主的名字放在心上,飞速向酒楼跑去。 。。
第三章 奇妙的协定
第一卷 有缘来相会
第三章 奇妙的协定
红火急急忙忙地向酒楼跑去,艾春华倒是不紧不慢地走着,她一边用腰间系着的小皮袋里倒出来的水擦洗着脸上的污垢,一边调笑地想着:‘哼,我不给你钱,你就这身要饭的打扮过去点菜,谁会理你啊。’
冲到酒楼门口的红火正准备一只脚踏进去,却突然停了下来。从里面走出来两个人自他身边而过,也停了一下。三个人都没有说话,但都感觉到了对方身上那种熟悉的气息。这种气息是来自于骨子深处的,是从无数次撕杀与搏斗中锻炼出来的,一般人绝不对有这种感觉。
走出来的两人回头看了一眼红火,其中一个细长脸且长得很好看的男人对他笑了一下,然后与旁边的方脸汉子一起走出了酒楼,并与春华也擦肩而过。
春华只是看了一眼那两个人,就赶了上来,对红火问道:“怎么了你?不吃饭啦?为什么站在门口啊?是不是身上没钱不敢进去啊?哈~”
红火转过身来,撇着嘴角看着那两人离去的方向说道:“刚才那两个人,很强,尤其那个娘娘腔,也许不会比我差。他们是什么来路?”
“哎!你管他什么来路,跟咱们没关系,你到底要不要吃饭?不吃我走啦!”春华似乎对他说的完全不感兴趣。
“吃吃吃!当然要吃!伙计!拿饭菜来!要十个人的量!”红火一屁股坐到了饭桌前,虽然对刚才的两个人感到有点奇怪,但饿字当头,也先管不了那么多了,填饱五脏庙才是眼前最需要解决的事情。
走出酒楼的程重对叶天克说道:“刚才那位猴子兄怎么样?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这人很强,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不是一般武人能够比得了的,好像有点浑然天成的味道。如果不是现在有要事在身,也许跟他切磋一下也许会是件愉快的事情。”叶天克不自觉地在脸上表现出一种兴奋来。
程重在心里哼了一下,有点发怵地看着叶天克脸上的表情。
坐在酒楼里大吃大喝的二人并没有把刚才碰到程重和叶天克的事放在心上,正在专心致致地扫荡桌上的美食。艾春华是个姑娘家,吃几口就饱了,但是赵红火的胃口绝对称得上恐怖二字,只见他以风卷残云之势扫掉一盘又一盘的食物,并且还在跟伙计要菜加饭,那气势当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啊。
忍受着周围人的异样眼光和店小二的咧嘴的表情,春华有些受不了了:“我说,你上辈子是饿死鬼托生吧?哪有人吃这么多的?还有,你有用牙嚼吗?怎么吃饭用吞的?”
刚把一盘子肉扫光的红火嘴里含糊不清地回答:“我两天没吃到饭了,这一路从绍兴走到杭州,路上连个野食都没得打,当然会吃得多点了。”说罢,摞到跟他脑袋一边高的盘子塔上又加了一个。
‘哎……我是不是请错保镖了……就这样的吃法,没找到哥哥,我就会被他吃穷的。’春华有些感到后悔了。
“你放心吧,我平时不会吃这么多的,这是特殊情况。”还在狂吃的大胃王居然还要辩解,只是可信度似乎十分低。
在把眼前的盘子清空后,红火终于停了下来:“呼,吃得好爽。很久没有吃这么饱了。”他还舒坦地伸了个懒腰。
“你要我当你的保镖,具体是要干什么呢?不可能让我陪你做小偷吧?哎?你洗过脸了?”刚才只顾着狂吃的饭桶才刚转过脸来看他的雇主,似乎有些惊讶。
洗去污垢的脸上显现出一股清秀的气息,柳叶弯眉、明眸皓齿、脸上有种清新健康的感觉。但马上这股气息就被得意的市井式笑容给取代了。“那当然,姑娘我可是天生丽质呢,呵呵呵。要不是为了隐藏起来好打探哥哥的消息,我才不会这么作践自己呢。”看到红火的反应,春华有些自满,有点飘飘然。
“你做我的保镖,主要任务就是陪我去找我的哥哥,小时候我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养大,但他几年前离开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母亲因为担心他而病倒,去年去世了。所以我想找到哥哥,问问他为什么离家出走,为什么不愿意回来。”春华收起了刚才的笑容,很认真地对红火说着。“我在杭州城混进金沙帮做小偷也是为了有机会寻找哥哥的消息,因为金沙帮在本地非常有势力,打探消息比较方便,尤其是前几个月那个副帮主来了之后,帮派的势力似乎又扩大了很多。不过呢,我在这里待了半年多了,也没有什么线索,我准备离开杭州了,现在市道不是太安稳,所以你要做为保镖保护我一路上的安全,就是这样喽。”
“哼哼,那你就不怕我吃了你吗?”红火不怀好意地笑了两下。
“一开始,你没有强抢我的钱,然后逃跑时带我一起跑,冒犯我之后还知道道歉赔罪,可以看出你不是个大奸大恶之人,而且你没钱吃饭也不会去偷去抢,顶多吓唬我一下,证明你是个明事理的人。”春华的眼里开始闪精光,自以为是地在那推断着。“而且你需要有人管你吃饭,而姑娘我还是有点积蓄的,能管你吃很长时间了。怎么样啊。都明白了吧?”
红火暂时性地陷入了思考之中:‘老头子以前总告诉我说不能强取豪夺或是小偷小摸,做人要明辨事非之类的啰嗦话,没想到在这派上用场了。不过呢,我找了好几年杀老头子的凶手了,还是没点头绪。”瞥了一眼艾春华后继续想:“要不然就跟这个小丫头结个伴一起上路,也好过自己闷头找这么无聊。而且看她对于搜集情报这种事好像满有经验,似乎比我强点,也许会有所帮助,就这样了。’
想到这红火抬起头来对春华说道:“好吧,我会跟你一起上路找哥哥,并且保护你的安全,做为酬劳,你要管我吃饭,还有,要帮我找杀我家老头子的凶手。”
“啊?找凶手?你都这么厉害了,你家老头子岂不是更强?那能杀你家老头子的不就是很厉害的武林高手了?这太危险了吧?回头找到了人家连我一起灭口?这样算来我很不值啊。不要啊~”春华居然从一句话就推理出很多东西来,看来还真是聪明伶俐得紧。
“我只是让你帮我找,只要有点线索我就自己去跟,找到人我去找他拼命,不会连累到你的,你担心什么,我说过我会做你的保镖难道是瞎扯吗,让你被人灭了口那我岂不是太不称职?”被人轻视的保镖有些不满。
面对红火愤愤不平的辩解,鬼精灵的春华也开始打起了小算盘:‘嗯,本来我看他身手这么好,人又好像傻呼呼的才打他的主意,没想到他居然还有个血海深仇要报,杀他家老头子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万一是个武功高手或是势力很大的人那我岂不是惨了?可是,这么能打又愿意当我保镖的人去哪还能再找一个?根本不可能嘛。要不这样,我先答应下来,让他一路上先保我安全,然后有机会的话帮他打探一下,如果对方真的是我惹不起的人我就马上跑呗~’
“那好吧,咱们就这么说定了,你做我的保镖,一定要保我安全。我做为你的雇主,管你吃喝,也顺便帮你打探一下你要找的人,但是如果对方势力很大或者比你更厉害,我……就自己先跑啊……你不能拖累到我。”春华说出这番话来即是做出了她的决定。
“哼,知道啦,雇主。”红火似乎也对这个协定很满意,至少这小姑娘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