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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说客-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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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虽然事前并未叫他尽量突出虚弱的病态,但他此刻确实显得弱不禁风,奄奄一息。也许他真的活不了几天了。
  在我的左边,不过隔了几英寸,坐着德拉蒙德、格罗和希尔。他们将拍纸簿搁在膝头上,正飞快地竭力记下唐尼·雷所说的每一个字。在星期六取证,我不知道他们要收多少费。取证开始不久,海军蓝的上装便已脱去,领带也已松开。
  在问答过程中一个较长的间歇期间,后门突然砰的一声被人推开,巴迪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他已经脱掉了衬衫,身上穿着那件常穿的布满黑色斑点的红色无领套衫,手上拿着一个奇形怪状的纸袋。我虽然目不斜视,没法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唐尼·雷身上,但从眼角仍能看见他摇摇晃晃地走过院子,一边用怀疑的目光瞟着我们。我心里完全明白,他将向何处走去。
  那辆福特破车的门敞着,他钻进汽车,坐到前排的位置上,几只小猫立刻争先恐后地从窗口跳了进去。多特的脸上顿时板了起来。她紧张不安地望着我,我立即摇了摇头,仿佛是说:“别管他!他是不会有什么妨碍的。”她真想宰了他。
  唐尼·雷和我谈论着他接受过的教育,工作经历,以及他从未离开过家、从未参加过选举登记、从未在法律上遇到过麻烦等等事实。昨天夜里,我躺在摇荡的吊床里,曾经把取证想得如何如何困难,现在情况却远非如此。我从容自若,完全是一副真正的律师模样。
  关于他所患的疾病,以及他没有得到的治疗,我提了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事前虽然已经排练过多次,我仍旧问得十分谨慎。因为医生的话唐尼·雷一句也不能重复,而且他也不能做任何猜测,或者发表与医药有关的意见。那样的话,只能是道听途说。医疗方面的问题,我希望再由别的证人在庭审时提出证词。德拉蒙德的眼睛亮了起来。他聚精会神地倾听着每一句回答,在心里迅速地做一番分析,然后竖起耳朵等着下一句。他完全不露声色。
  唐尼·雷的体力和脑力能支持多久,陪审团将来想看多久,这都有一定的限度。所以我化了短短的20分钟,便结束了质询,而且在整个过程中,对方没有提出过一次“反对”。戴克朝我挤了挤眼,仿佛是说:我干得特棒。
  列奥·德拉蒙德对著录音设备向唐尼·雷做了自我介绍,接着又说明他代表的是谁,在这样的场合出现他感到多么遗憾。与其说他是在对唐尼·雷讲话,倒不如说是在讲给陪审团听。他声音悦耳,语气宽容,一个十足的富有同情心的男子汉。
  只提几个问题。唐尼·雷有没有离开过家?有没有在别的什么地方生活过?哪怕只住过十天半个月?德拉蒙德围绕着这个问题,轻声地旁敲侧击,反复盘问。由于唐尼·雷已经过了18岁,只要他曾经离开过家,他们就可以证明,他的父母购买的保单保险范围并不包括他。
  唐尼·雷声音微弱,一次又一次有礼貌地回答说:“没有,先生。”
  德拉蒙德又很简要地问了别的几个问题。唐尼·雷自己是否买过医疗保险?是否曾经在某一家公司工作,而那家公司为他买过医疗保险?几个诸如此类的问题,得到的都是一句无力的“没有,先生”的回答。
  尽管这次取证的场所有点儿古怪,但德拉蒙德是个久经沙场的老手,取证何止成千上万,他自然明白在这种场合应该小心。他对这个年轻人只要稍微粗暴一点,就会引起陪审员们的愤慨。事实上,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绝妙良机,对可怜的小唐尼·雷表现出一点真正的同情,他就可以讨好陪审团。再说,他心里也十分清楚,从眼前这位证人身上,他挤不出什么过硬的材料。既然如此,又何必对他穷追猛打呢?
  不到10分钟,德拉蒙德便结束了对唐尼·雷的质询。而我也没有什么问题需要再询问证人。基普勒宣告取证结束。多特迅速走了过去,用一块湿布替儿子擦了擦脸。唐尼·雷用询问的目光望着我,我向他竖起了大拇指。被告的律师们默默地拿起上装和公文皮包,告辞后立即迫不及待地匆匆离去。
  基普勒法官开始把椅子向屋里拖。走到那辆破车前面时,他的眼睛瞟着巴迪。克劳斯躬着身子缩在车头上,摆出了一副时刻准备进攻的架势。我但愿不要发生流血事件。多特和我扶着唐尼·雷向屋子走去。在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当儿,我朝左面瞧了瞧。嗨,戴克正隔着篱笆忙着向外面的人群散发我的名片呢!真是一个卖力的老伙伴。
  ……
  29
  那个女人确确实实在我住的套间里。我开门的时候,她正站在屋子中央,手里捧着我的一本杂志。一看见我,她吓得灵魂出窍,手一松杂志落到地板上。她飞快张开大嘴。“你是谁?”她几乎是在尖声高叫。
  看模样她不像个罪犯。“我住在这儿。我倒要问问你是谁?”
  “哦,上帝。”她夸张地喘着气,双手捂在胸口。
  “你在这儿干什么?”我又问了一声。我真的非常生气。
  “我是德尔伯特的太太。”
  “什么德尔伯特?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你是谁?”
  “我叫鲁迪。我住在这里。这是私人房问。”
  听我这么一说,她的眼珠子朝四面转了转,好像是说:“对,挺不错的私人房问。”
  “钥匙是包娣给我的。她说我可以瞧一瞧。”
  “这不可能!”
  “就是她给的!”她从紧身短裤里掏出一把钥匙,朝我挥了挥。我闭紧双眼,心里真恨不得把包娣小姐一把掐死。“我叫薇拉,从佛罗里达来的。来看看包娣,在这里呆几天。”
  这时候我记起来了。德尔伯特是包娣小姐的小儿子,就是那个她3年没有见过面、从来不来电话、从来不给她写信的儿子。我记不清面前站着的这位薇拉,是否就是包娣小姐说的那位妓女,但看样子倒是挺像。她的年纪在50岁上下,像所有热衷于日光浴的佛罗里达人一样,古铜色的皮肤很粗糙。在狭长的红铜色的脸部中央,橘红色的嘴唇在闪闪发光。枯槁的手臂。布满皱纹但晒成紫铜色的细细长长的大腿上,绷着一条紧身短裤。脚上套着一双难看的黄拖鞋。
  “你无权到这儿来。”我说着,竭力使自己平静下来。
  “你别火。”她走过我身边时,一股散发着椰子油味道的廉价香水的香味,满满地灌了我一鼻子。“包娣要见你,”她把话丢下,便走出了我的房问。我听着她下楼时拖鞋发出的啪嗒声。
  包娣小姐双臂交叉坐在沙发上,旁若无人地瞪着眼睛瞧着又一部愚蠢的情景喜剧。蔽拉在翻着冰箱。厨房桌边坐着另一个棕色动物。那家伙身材魁梧,烫成波浪的头发,染得污七八糟。留着灰白的艾尔威斯小羊排式的连鬓胡。带一副金丝眼镜。两只手腕上套着金手镯。是个标准的男妓。
  “你就是那个律师啰,”我走进房间把门带上后,他说。他面前的桌子上,摊着几份文书,他一直在研究。
  “我是鲁迪·贝勒。”我站在桌子的另一头说。
  “我是德尔伯特·伯德桑,包娣的小儿子。”他有五十六七岁,却拼命想打扮成40岁。
  “见到你很高兴。”
  “是哟,实在是高兴。”他手朝一张椅子一挥。“坐。”
  “干吗?”我问。他们在这儿已经几个小时了,厨房和隔壁的房间都充满了火药味。我可以看见包娣小姐的后脑,我不知道她是在听我讲话,还是在听电视传出的声音。电视机声音开得很低。
  “不过是表示点儿友好而已,”德尔伯特说,仿佛他是这里的主人。
  薇拉在冰箱里什么都没有翻到,于是决定参加我们的谈话。“他朝我又喊又叫,”她抽抽咽咽地对德尔伯特哭诉道。“还叫我从他房里滚出去。他多粗暴呀!”
  “是这样吗?”德尔伯特问。
  “一点也不错。我住在那里,我有权叫你们两个在外面呆着。那是私人住所。”
  他把肩膀向后一挺。这家伙常在酒吧间里打架闹事。“这房子是我老娘的。”他说。
  “可你的老娘碰巧就是我的房东。我每个月按时交房租。”
  “多少?”
  “这似乎与你无关,先生。房契上没有你的大名。”
  “我看值400,也许值450美元一个月。”
  “很好。还有别的意见吗?”
  “嗯,你真是个自以为了不起的家伙。”
  “很好。还有什么要说的吗?你太太说,包娣小姐想要见我。”我这句话说得特别响,以便让包娣小姐能够听见,可她却依然纹丝不动。
  薇拉把一张椅子拉到德尔伯特身边,一屁股坐下。两人会意地对视了一下。他拿起一份文件,扶了扶眼镜,抬头对我说:“你一直在捣鼓我老娘的遗嘱?”
  “这是我和包娣小姐两个人的事。”我的目光落在桌面上,勉勉强强看到一份文件的封面。那是她的遗嘱,最新的那一份,我想是由我以前的那位律师草拟的。我感到十分不安,因为包娣小姐一直坚持不能让她的儿子,无论是德尔伯特还是朗道夫,了解她有多少钱。而遗嘱上却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要处理的遗产约有2000万。德尔伯特现在可是知道了。这份遗嘱他已经钻研了几个小时;我记得遗嘱的第三段,给了他200万。
  德尔伯特是怎样搞到这份遗嘱的?这个问题令我更为不安。包娣小姐是决不会主动把遗嘱交给他的。
  “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家伙,”他说。“过去总弄不明白,大家为什么讨厌律师。这次回家来看看老娘,妈的,她却跟个臭律师住在一块。这怎么能叫人不心烦?”
  或许会叫人心烦。“我住的是套间,”我说。“门上上着锁,是私人房问。你们要是再走进去,我立马报警给你们看。”
  我突然想起,在床底下的文件里,我保存了一份包娣小姐的遗嘱副本。这夫妻俩该不会是在那儿把遗嘱搞到手的吧?一想到是我,而不是包娣小姐泄露了她的个人秘密,我顿时两腿发软。
  怪不得包娣小姐气得不肯理我呢。
  我不知道她前几份遗嘱的内容,因而无法判断德尔伯特夫妇的心情。他们是因为得知可能成为百万富翁而欣喜若狂呢,还是因为不能捞到更多而怒气冲天?但不管怎么说,我都不会把事实真相告诉他们。老实说,我心里硬是不愿。
  对我要报警的威胁,德尔伯特不屑一顾。“我再问你一遍,”他拙劣地模仿着《教父》中布兰多的姿势说。“你有没有为我老娘准备一份新遗嘱?”
  “她是你的母亲。你干吗不去问她?”
  “她连一个字也不肯说。”薇拉插嘴说。
  “好!那么,我也不会说。这是严格保密的。”
  德尔伯特对此并不完全理解。他脑瓜子又不是那么灵活,不知道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发起进攻。他大概没有想到,他可能正在触犯法律。
  “我希望你别找麻烦,小子。”他气势汹汹地说。
  我准备走人。“包娣小姐!”我大声喊道。她没有任何反应。过了一会,她才举起遥控器,把电视机的音量放得老大。
  我无所谓。我用手指着德尔伯特和薇拉说:“你们再走近我的房间,我就立刻报警。明白吗?”
  德尔伯特干笑了两声,薇拉马上跟着咯咯一笑。我砰的一声把门推开。
  我说不准他们有没有翻过我床下的卷宗。包娣小姐的遗嘱还在老地方,而且,我想,还是当初我放的时候那副模样。上次我看过以后,已经过了几个星期,但一切似乎都井井有条,未改原样。
  我锁好门,又用一把椅子把门顶上。
  我惯于在7点半左右,一早就去办公室。这不是因为工作过于繁重,也不是因为日程排得太满,每天要去法院出庭,或者在办公室会见委托人。我一早去事务所,只是想安安静静地喝杯咖啡,享受孤独。我每天至少化1小时,整理和研究布莱克一案的材料。戴克和我呆在各自的办公室,尽可能互不干扰,但有时候这却十分困难:电话响的次数开始慢慢地增多了。
  我喜欢繁忙的一天开始之前这个地方的那份宁静。
  星期一,戴克到得很晚.将近10点才来上班。我们闲聊了几分钟。他想去吃早中饭,说是有要紧事跟我谈。
  我们在11点离开事务所,步行了两个街区,走进一家蔬食合作商场后面的小餐厅,要了蔬菜比萨饼和橙汁。戴克显得十分紧张,面部扭曲得比平时更加明显,一听到轻微的声音,马上就把耳朵竖起来。
  “得告诉你一件事,”他说,声音低得像在耳语。我们坐在火车座里,室内还有6张餐桌,但全部空着没有一个顾客。
  “我们很安全,戴克。”我说,竭力想让他放心。“什么事?”
  “我周六离开过孟菲斯,是取证结束立刻就走的。先飞到达拉斯,接着又飞到拉斯维加斯,住进了太平洋大酒店。”
  哦,真棒!他又在寻欢作乐狂饮滥赌啦。真是不可救药。
  “昨天上午起床后,和布鲁索通了电话。他叫我走人。说是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从孟菲斯起一直跟着我,我必须立刻就走。说是有人一路上一直在盯我的梢,我必须立刻返回孟菲斯。叫我告诉你,联邦调查局一直在注意你的一举一动,因为你是既替布鲁索又替普林斯干过活的唯一律师。”
  我的嘴又干又渴。我猛灌了一大口茶。“你知道……布鲁索在什么地方?”我的声音出乎意料地响亮,好在无人旁听。
  “不,我不知道。”他说,眼珠在餐厅里乱转着。
  “唉,他在拉斯维加斯?”
  “我怀疑。他叫我到那儿去,是想迷惑联邦调查局,让他们以为他在拉斯维加斯。正因为那是布鲁索看来很可能会去的地方,他倒反而决不会去。”
  我的眼睛在不停地转动,我的思维像奔驰的野马。我一下子想到了十几个问题,可是却又不能和盘托出。有许多情况我都想了解,可是许多情况我却又不该了解。我们默默地注视着对方,很久很久。
  我真诚地希望布鲁索和普林斯是在新加坡,或者澳大利亚,而且永远别再听到他们的消息。
  “他为什么要和你联系呢?”我小心翼翼地问。
  他咬着嘴唇,仿佛就要开始哭了。可以看见那4颗大板牙的牙尖。他一直在用手抓头,时光似乎已经凝结。“嗯,”他说,声音更加轻微,“他们走的时候像是留下了一笔钱。现在想拿到手。”
  “他们?”
  “听起来他们两人好像还在一起,是不是?”
  “确实是。那他们要你做些什么呢?”
  “这个嘛,倒从来没有具体谈过。但听口气,他们好像是要我们帮他们取回这笔钱。”
  “我们?”
  “是的。”
  “你和我?”
  “对。”
  “有多少钱?”
  “从来没说过。不过,你想也想得出,一定是一大笔。否则,他们是不会为它操心的。”
  “那么,钱在哪儿?”
  “他没有说清楚。只告诉我是现钞,锁在什么地方的箱子里。”
  “他想叫我们去取?”
  “对。我猜想,这笔钱藏在城里某一个地方,说不定就在我们现在坐的地方附近。联邦调查局到现在还没有找到这笔钱,所以他们很可能一辈子也找不着。布鲁索和普林斯相信你和我。再说,我们现在已经是半合法了,真的,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法律事务所,而不是两个街上的混子,一看到钱马上就会偷走。他们觉得我们可以把钱装上一部卡车,开到他们跟前,结果人人都会皆大欢喜。”
  这一切究竟有多少是戴克的揣测?又有多少确确实实是布鲁索亲口所言?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但我依然十分好奇。“费了这么大的周折,我们又能得到什么呢?”
  “这倒从来没有谈过。可是,肯定少不了。而且,我们还可以把应得的一份在事前就取出来。”
  戴克已经把一切都统统考虑过啦。
  “绝对不成,戴克。你别再说啦。”
  “是的,我知道,”他闷闷不乐地说,一听见枪响就乖乖地缴械投降。
  “风险太大啦。”
  “是的。”
  “现在听起来倒是挺棒,那可是要蹲大牢的!”
  “对,对。只是因为事关重大,非告诉你不可,真的。”他挥了挥手,仿佛是说这件事他连想都不敢想似的。一盘炸玉米片和鹰嘴豆泥放到了我们面前。我们盯着招待,一直盯到他转身离开。
  我确实是为两个逃犯打过工的唯一律师。这件事我曾经想到过,但怎么也没有料到联邦调查局会牢牢地盯上了我。我的胃口一下子全没了,嘴巴里却依然又干又渴。一点点轻微的响声,都会把我吓得从座位上跳起来。
  我们双双陷入了沉思,默默地瞪着桌上放着的食物,直到招待送来了比萨,才又重新开口。我们一声不响地吃着。布鲁索是为什么与戴克联系的?他去拉斯维加斯,是谁出的钱?在两个逃犯消失之后,这是他们第一次通电话?这次通话会是最后一次吗?布鲁索干吗还在关心我?我多么想了解这一切的详情细节!
  我终于从团团迷雾中理出了两条清晰的想法。第一,假如布鲁索有足够的办法跟踪戴克,能知道在他去拉斯维加斯的途中身后一直有人盯梢,那么他肯定有办法雇人从孟菲斯取走那一笔钱。他干吗还要缠着我们?我们是否会被人逮住,他是不会在乎的;他缠着我们,这就是真正的原因。
  其次,联邦调查局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我问过话,那是因为他们不想惊动我。正因为我一直不防备他们,他们监视我才方便得多。
  我又想到一件事。坐在对面的我这位五短身材的朋友,刚才很想敞开心扉,跟我认认真真地讨论讨论这笔钱。他知道的事情,肯定要比已经告诉我的多得多。他开始刚才的那场谈话,是周密盘算的结果。
  我还没有那么笨。我不会相信他会轻易放弃这件事。
  我对每天的邮件,已经开始产生了一种恐惧感。今天戴克像往常一样,在午饭后把邮件拿到办公室,里面有一封廷利·布里特事务所寄来的沉甸甸的信。我屏住呼吸,心情紧张地拆开这个标准信封。是德拉蒙德写的书面质询。他提出了一大堆问题,要求获得原告或其律师所知道的所有文件,并且希望我们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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