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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酒途-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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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突然说话了:“对啊,这酒是好东西,可是过量了,它就是毒!”

    徐云飘脸上不悦:“我喝了那么多,怎么没毒死?”

    余中又舀起一碗汤,噗嗤噗嗤地喝起来。然后端起茶杯道:“那我是该敬你一杯了啊,我酒量不如你,真是丢脸。来,老徐,你真是男人!”

    老徐高兴得要飘起来了,一口干下,嘴角因酒的辛辣而发出爽快得嗤嗤声,透明的玻璃杯又瞬间被清凉的液体注满。吴铭此时早已经将西服脱下,袖管和库裤管都挽得老高。

    徐云飘发话了:“小吴啊,余中那女儿很不错的,你要加油啊。来,我敬你一杯。”

    “豁,咕噜!”

    “豁,咕噜咕噜”

    两人都喝完了,酒像水一样倾泻在胃里,然后以胃为基地,制造出让人麻痹的幻觉,麻痹至全身。吴铭开始想睡了,抑或者根本不想睡,但他只知道自己的躯壳伏在了桌子上,而他的灵魂到哪儿去了?他的灵魂就飘在躯壳上,飘在酒桌上,时而又被人一锤子重重地敲下来。他想吐,但胃里酸臭的东西却始终迈不过喉咙这最后一个关卡,于是又潮退下去,等待下一次的突围。

    徐云飘嘴里嚷嚷着道:“不行啦,哈哈,说大话,还是我厉害。”

    吴铭听了徐的话,强忍着抬起头,颤颤巍巍地端起酒杯,酒撒了大半,倒得满手乱流。他张口就喝,酒还没下肚,肚子里的东西终于突破重围蜂拥出来,吐得余中脚上全是污秽之物。吴铭感觉鼻子又辣又呛,忍不住哇哇地哭了起来:“道,不玩了,要被玩死了!”

    那天他醉得一塌糊涂,当余中和宛然把他抬到床上的时候,他又一次感觉到了无边的黑暗,还有不断下落到黑暗的失重与缺氧的身体。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他在油菜地跑啊,跳啊,像只欢快的花猫。他累了,跑到邻居家的桌上,拿起一个瓶子就喝,感觉甜甜的。爷爷和爸爸跑过来,他们又抱他,又摸他,又吻他。爸爸宽慰地说:“这孩子,能喝啊,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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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情伤志起
    第二天,吴铭很晚才起,脑袋像被狠狠敲过的洪钟,嗡嗡地叫个不停,胸口沉闷恶心想吐得慌。他艰难地起床穿好衣服,颤巍巍地走到酒楼的空桌子旁,脑子麻木而空白地注视着外面的景致。刚坐下便看到一个熟悉的矮小影子缓缓朝楼里走来,愈走愈近。最后,这个熟悉的影子带着满头的大汗坐在了吴铭的旁边,他拍了拍吴铭的肩膀,哈哈哈笑了一阵,然后严肃地说,小吴子,今天上午好好的休息,养足精神儿,下午就要开始干活了哟!说完又笑呵呵地走向二楼,皮鞋踩在楼板上的声音逐渐的消失在潮湿闷热的空气里。

    吴铭心里怨道:“妈蛋,我帮你陪了酒,好歹让我缓个气啊!”心里这样想着,也就只是这样想想。

    下午之时,吴铭感觉好了很多,但依旧有些头晕和发热。然而这个下午酒楼几乎没有生意,男男女女的员工坐在板凳上无聊的等待着时光的流逝。吴铭也坐着,他也在等待,只是等一个人。从前,他只希望宛然像对待客人一样对他莞尔一笑,那边足够了。但现在,他更希望宛然能和他说说话。在下午和傍晚交际之时,燥热的温度突然降下来,伴随着凉凉的风竟带给人久违的快意。天空突然变成红红黑黑的一片,显得格外得嘹亮又格外得阴森,如万千妖魔作怪。突然,豁的一下,远处凶猛地劈下一道闪电,随即两声轰雷沉闷地滚来。风吹得更猛了,天空的黑云变多。隔壁街有几个调皮的小孩兴冲冲地跑到路中央,**着奔跑,欢呼跳跃,而大人们却飞也似地跑到楼顶收拾衣物。雨点落了几滴,试探性地浇打在大地,然后越落越大,越落越多,最后哗哗啦啦得狂下了起来。吴铭的脑子清醒多了,也欢快的享受着这盛夏天难得的湿润。

    在这被突如其来的暴雨浇打得有些癫狂的空气中,什么东西幽灵般在吴铭脑中一闪,他仔细的想:“啊!对啦,她不是等宛然回家么?宛然出门没拿伞呀!”再也来不及多想,吴铭赶紧一溜跑回自己房间,再一溜人都消失在了雨中。骤雨将伞吹得东倒西晃,由于走得太急,他的下半截裤管已被淋出了一层黑色的水印。他想,这会儿她肯定需要一把伞,即使自己不是属于她的那个人,那就作为她的那把伞也好啊。这么想着,他已经走到了宛然学校门口的大梧桐树下了,叶子湿湿地躺在地下,被狂奔的鞋子踩得吧唧吧唧响。有人朝外跑,有人朝里跑,来来往往的人全被着突然降临的暴雨淋得湿透,于是有些男生干脆慢悠悠地走起来,好像告诉那些凡夫俗子,他和他们不一样,他是男人。就在那些匆忙的脚步中,他突然认出了余宛然的鞋,那是一双漂亮的圆头小红皮鞋,一双每天他都能看到的鞋。圆头红皮鞋的旁边还有一双沾满泥水的黑皮鞋。那人和宛然手挽手,头上顶着一个被雨水浸湿了的包。

    宛然惊奇地叫道:“咦!吴铭,你出来干嘛?”

    “没……没,你爸让我帮你送把伞”吴铭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脸红红的,心却彻底的凉了下来。

    “奥,谢谢啦,我还有个——”宛然看了看胸前的男人,缓缓说道:“还有个朋友。。。。。。”,“他到红星二路,顺道要。。。。。。要经过我家酒楼!”说着宛然全身打量了一下吴铭,试图找出另一把伞。

    吴铭看出了宛然的心事,他笑了笑。一边说道:“走得太急,只拿了一把伞呀。”其实,当他拿了伞冲出酒楼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预定好的两个人世界,他撑着伞,宛然小心翼翼地挽着他,他甚至想趁此机会,向自己暗恋已久的女孩告白。但现在他的心凉到了碗底,并且在流血,在下雨,雨水冲得血迹模糊,涂满整颗空掉的心。

    吴铭接着说:“没事儿,别让你‘朋友’”淋着就好”

    他把伞递给那个男人,伞把子还是热滚滚的吴铭炽热的温度,他想,你们走吧,让我一个人淋个透湿,淋醒过来也是好事,免得成天胡想自欺欺人。余宛然有些过意不去,但还是迅速地迈开步子,和那个男人挽着手消失在滴答的雨声中。

    吴铭觉得,他的初恋死于这场该死的暴雨。

    你若爱一个人,放开她,如果她能回来,她就是你的;如果她不能,那么她永远不属于你。那个时刻,吴铭觉得宛然永远也不会回头。

    宛然确实没有回头,即使多年后吴铭再想起自己的前妻宛然,他依然明白他对她的爱或许早死在了宛然毅然踏向前方的路,死在了后来夕阳下偶遇的背影。

    他迈开步子大踏步向前走去,雨水从他的脸颊一直滑到下巴,最后汇成一条小线密集地流下。不知多久,然而终于发现走得远了,于是他一步一步慢悠悠地往回走。在路上,他甚至希望最好永远都走不回酒楼。就在他神情恍惚的时候,余宛然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他想,这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啊,然后大笑着离去。

    “这雨真他妈舒服啊!”他故意大声地说,让宛然感受到他的激情和快意。

    女人对事物的嗅觉就像猫对老鼠,他的那点心思,余宛然早就嗅到了,只是装傻而已。

    到了家,吴铭遇到了那个和宛然一起来的男人,匆匆一瞥间他已经进了自己的蜗居。吴铭的内心突然荡漾起某种莫名的羞耻感,这种电波迅速让他的身体僵硬并一头栽倒在床上,然后让他的灵魂开始饮泣。他知道了,他不过只是一只小虫子,虽然他有自己的思想,他也会感觉疼,但因为虫子太渺小了,所以就算被踩死,人们也不会察觉的。而在宛然,老板,和那个男学生看来,他们本就是一个庞大的动物。这样想着,吴铭睡着了,睡着的吴铭隐约觉得,自己应该改变了,他不会永远只是那么一个微不足道的虫子。

    翌日的天阴暗得有些恐怖,昨晚断断续续的下了好几趟雨。把今天打造成如此一个令人困乏疲软的空间,空间里的人都无精打采。余中老早就出去谈货了,店里的蔬菜,酒类,肉类都是每三天进一次的。因为是周末,学生们都充斥在了闹市的大道,街角小巷的小吃店或是公园湖畔的长椅,店里几乎没人。宛然在楼下专心地做功课,这时吴铭走了过来,坐在宛然的对面,大方地看着她,她的眼睛像极了深秋的月儿,月儿下还有细小的波带,一荡一荡的。

    “多么美啊!”吴铭看得忘情,居然把心里想的说了出来,这次他并没有不好意思,说出来也没什么不好啊。他的大方反倒弄得余宛然脸颊绯红,头也不敢抬。她感觉吴铭今天有些不对,但不对在哪里,自己也说不清楚,难道一个人胆大了一些或是一改严肃的态度开个玩笑就是不正常了?吴铭轻轻地敲了下桌子,桌子咚咚咚的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这响声把宛然带回了现实。

    吴铭说:“余宛然,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啊?”

    这唐突的一问又让宛然暗吃了一惊叫,她想了想说:“我爸爸那样的!”

    吴铭:“妈蛋,说真的!”

    宛然看了看手中的书,书上的那一页讲的是徐志摩的诗歌成就,于是她也很认真地看着吴铭的眼睛说道:“我喜欢有内涵的又会写诗的男生!”

    那是宛然对吴铭下的最后一道判决,一个多年后她又终将后悔死了的判决。人生的滑稽处不就在于它的千肠百绕,绕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庆幸遇到一个人,还是错过一个人。

    吴铭笑得发呛,无意间将桌子拍得啪啪啪地响,最后他忽然停住。他将头慢慢靠近宛然,两双眼睛的距离缩小到更短,宛然感觉到了吴铭作为年轻劳动力特有的那种炽热的鼻气与温度了,再近一点,头发都要触电,燃烧了。然而,吴铭停了下来,把距离定格在了一个若远若近的位置。他看着余宛然呆傻木讷的表情,突然觉得自己就是主,而宛然是那个祈求主的恩泽和怜悯的可怜人。他解脱了,他说:“可惜我不是那个人,要不然,我可以爱你的。”说完话,吴铭大笑着走了,如此潇洒,留下宛然一个人,瞪着双眼坐在那里。她最后才想起,刚才是他俩最近的一次接触,却是心灵最远的一次谈话,至少吴铭是那样。

    从那以后,吴铭很少和宛然说话了,宛然从他的旁边经过时,他也并不特意看她。也是从那以后,那个男生经常躲在酒楼旁边的小湖畔,等宛然出来。

    宛然恋爱了,那个男的叫王国栋,吴铭也恋爱了,那个女人叫张爱玲,他开始看书,看小说。他爱上了那种纯粹的文字洋溢出的幸福感。现在余宛然在他眼中,是个女人,是个男人,或者是一只猫。总之,什么都可以是,又什么都不是。他知道是什么让他像个蚂蚁,像个小虫子一样,让无数的人踩过,却不知疼痛。那就是知识,他缺少知识,这种方寸之间的小小墨字,可以演绎尊重,可以操纵世界,可以在玩世不恭或风流倜傥后淡然潇洒地离去。而这些对于吴铭来说如此重要的东西,却在年少时的家庭厄运中悄然懵懂的中断,当他再一次明白过来,他已经不是一个孩子了。

    吴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光荣的献给了余中的酒楼,因此他也没有多少的空闲时间看书。只有晚上的时候,躺在床上,用电瓶刺眼鲜明的微光来饱尝诗书的洗礼。这时的大部分人,都沉闷地酣睡着,大脑像迷梦一样放映着白日的琐事。吴铭艰难地看着书,不懂的地方太多,书上到处都画上了红圈黑圈。到了白天,又仍然没命的工作,谁也没有看出他内心世界的微妙变化,也没有人知道他正逐渐的变得强大。白天没人的时候,他就坐在酒楼红漆的圆凳上,两手托着腮帮,闻着习惯的酒香和菜味,反复回味昨晚阅读的内容。有几次宛然从他身边走过,不小心撞在了他的胳臂上,他竟然也毫无知觉。在宛然眼中,吴铭比以前还沉默了,他不会说话不会笑,不懂寒暖不知春秋,简直就是呆若木鸡,笨若野鸟。然而对于人类这种内心世界如地壳般活跃的动物而言,巨大的沉默带来的往往是无知与陌生,而无知与陌生又刺激着人去了解与熟悉。宛然很想知道这个看起来四肢发达头脑呆板的男人每天到底想些什么问题?喜欢什么或是憎恶什么?当然,她是无从得知的,从吴铭的眼睛看不见她的那一天起就再也无从得知。吴铭喜欢读诗,每当那个时候,就觉得自己像一条静静静倘翔在水中的小鱼,正品尝着清纯的甘泉。

    。。。

 ;。。。 ; ;
第六章:余氏大爷
    招客酒楼后面的小湖旁有个杂志亭,吴铭不想对这个世界太一无所知了,所以每周都要在那里买一本关于实事的杂志,油亮的封面人物,风度偏偏的创业着,感人励志的打工奇迹,那些都是吴铭身心疲劳后的午夜食粮。沿着杂志亭走十分钟,是一个废弃书报回收点,由一个六十来岁的干瘦老人独自经营着。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个地方是个肮脏下贱的无人区,但很少有人发现这是一个廉价的天堂。后来吴铭就发现了。

    那是个星辉波澜的早夜,夕阳还没完全沉下,天际就铺洒满了漫天的星星,那些恒星,行星,流星映衬着小湖尽头血红的夕阳。吴铭沿着小湖散步,他随着最后一抹夕阳的地方寻去,在一颗翠绿的柳树下,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那瘦小的影子依偎在高大的影子里,她们脸紧紧地贴着,嘴纯甜蜜的粘连在一起,瘦小影子的头发被风吹得一阵阵地飘荡。原来,吴铭所要寻的最后一抹夕阳,它金黄灿烂的余光,全照射在了女孩侧面脸颊,多么美啊。

    吴铭走到了跟前,他没有说话,他的脸上洋溢着笑意。

    多么美啊,吴铭想。

    最后一抹夕阳渐渐退到女孩眼角,额头,鬓发,最后消失于天际。

    女孩甜蜜够了,突然发现旁边一条人影,吓得尖叫起来,唯美全然消失了。这时男方也不由得羞涩了,低着头不说话。

    一对恋人像面对审判一样低着头,还是男方先开口。

    “吴铭兄弟,这件事……”

    吴铭微笑着示意,道:“这件事我不会和任何人说的,尤其是余老板,放心吧!”

    余宛然红着一张小脸,这张脸在黑红相间的空间里显得极是腼腆,她抿着嘴唇不知说什么才好,最后只开口道了一声:“谢谢你!”

    吴铭头也没回,继续朝前走去,走了几步突然扭头叫住宛然:“我才该说谢谢,对不住。”说完话吴铭继续沿着石子路飞速前行。那时,他心中总有个说不出的感觉,不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而是,总一天他会离开宛然,王国栋也会离开她。

    小湖也不长,走到末了再往右边一拐。也就和小报亭的路重合了。吴铭想透透气,就继续向前胡乱地走。没走多久,眼前就没什么建筑了,左边是城市处理生活垃圾的场子,这就是附近的人们一天下来,勾心斗角后澎湃或失落留下的杰作。右边是个小场子,一盏黄色光线的吊灯高高悬在墙壁上,老远看去,灯火阑珊处倒像是个绝世孤立的隐士之居。吴铭好奇地走了过去。那是一个低矮的院子,有两间并排的门房,踮起脚跟就能摸到屋檐上的瓦片。一间大概是主人的居室,另外一间从里到外堆满了废弃的书刊报纸,吴铭站在门外看得出神。

    一个苍老尖利的声音穿过黄色的灯光,响响地停在他的耳膜边:“小子,大半夜的想打劫我老头子呀,告诉你,我身体壮着呢。”

    吴铭一急,脸上顿时汗水如珠。口里直说:“没……没,你误会了,我怎么可能是打劫的?”,一边转身,拔腿要走。

    老人噗嗤地大笑起来,忙说:“过来坐坐吧,难道是怕老头子劫了你不成?”

    吴铭又是一阵急,傻恁恁地道:“没……不是,我,你不会的。”回转身来一看,老头子约莫六十多岁,背直挺立,一张枯树褶皱的脸上闪烁着一双矍铄的眼睛,手似鹰爪却仿佛遒劲有力。然而短平头上,却早已花白如雪了,显得有些苍老而可爱。

    吴铭走近:“打扰了,大爷。我只是傍晚散步,偶然经过贵地,没有别的意思。”

    老头子又是高兴得哈哈大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线:“什么大爷,叫我老余就可以了”

    吴铭想,原来他姓余,那就叫他余大爷吧。

    这余大爷说话时,口里吐纳出来的气味总是弥漫着酒的辛辣与芬芳。余大爷拉着吴铭的手进了自己的居室。里面陈设简陋,墙壁的四周用旧的报纸糊上,屋顶处有几块大的掉漆痕迹,屋里除了床,桌子,板凳,一个大的黑色木柜之外,几乎没有多的器具。大爷拉住吴铭的手,手虽然粗超,但暖暖的,他说:“我那个不肖的龟儿子给我送了点酒肉,我不怕他毒我,嘿嘿。”他笑的高兴,让人觉得似乎他是真的高兴,他接着说:“养个儿子还不如养条狗,狗吃饱了还知道摇两下尾巴,哈哈。”说话同时,他又添了一副碗筷。

    碗里有一根小小的稻草,轻轻地依附在碗口,吴铭发现了,悄悄将它抠出。这时余大爷已经为他倒上了一杯酒。吴铭想安慰一下余大爷,余大爷却已经开口了:“没事儿,小伙子。啊?你大爷没事儿。”

    吴铭想,还是赶紧转移话题吧,就道:“大爷,来,我敬你一杯,祝你身体健康,延年益寿。”

    余大爷高兴急了,不住地笑,一边大筷夹着盆里的烧白,吃得满嘴油滋滋香喷喷。那天吴铭也很高兴,他第一次自由的,不为任何目的,只为自己为生活而痛快的喝酒。他终于觉得,原来和一个没有带面具的人说话,自己也会变得诚实,也会变得如此畅快。虽然余大爷只是一个收废书的孤独老人,而他一定也还有许多没有说出的故事。但吴铭,却像在这个偌大而冷漠的城市里,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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