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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做天才!-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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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明慎入,原因有二: 
  1。 可能有点恐怖,虽然自己不觉得。当初写《其实我不是天才》的时候,没说明白,吓到了几位MM。 
  2。 有可能是坑。当时构思(我不是天才)的时候,想的内容很多,写到8万字,自己受不了,结了。可是还有故事存在肚子里,想接着写,不过现在没有当时的激情了。而且从我自己多年看文的经验,续99。9%不会有原文好,所以如果本文没意思,大家一定告诉我,我就停。 
  因此本文暂时不要转载,如果能完结再说。 
  ———————————————————————————— 
  我不要做天才! 
  1 
  多伦多机场。 
  “别看了,你的表没坏。”Max把我的手从我的耳朵边抓下来。我正在努力听我的表是不是停了。 
  “那它怎么走这么慢?”我有点怀疑。 
  “嫌慢啊?要不要我帮你把表往前调一个小时?” 
  我白了他一眼,当我白痴啊? 
  “跟你说了还早,你偏要急着过来。还有一个多小时呢。这种长途飞机不晚点已经不错,哪里还有早到的呢?你坐下歇会儿,别走来走去的。”Max把我拉到他身边坐下,让我靠到他身上,“你昨晚上就没好好睡,困不困?先咪一会儿吧。” 
  我闭上眼睛靠在他怀里数秒,1秒,2 秒,……一分钟…… 
  终于给我等到了!我站在最前面向关里张望。来了来了!只见Go To背着背包,拖着拉杆箱走了出来。“Go To!这里这里!”我激动地挥着手大叫。Go To看到我,开心地笑着,加快了脚步走了出来。我跳起来,扑到他的身上,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Go To扔下行李,也紧紧地抱住了我。
  久别重逢,Go To很是任我放肆了一把,没有马上把我剥下来,反到是Max在一旁打翻了醋坛子,是他板着脸拎着我的衣领,把我从Go To身上扯了下来,放进他自己的怀里。“人家Go To坐了这么久的飞机,哪禁得住你揉搓,走吧,回去早点儿歇着吧。” 
  Go To回来了!而且他这次不走了。他告诉我他妈妈的病已经完全好了,现在有人照顾,他这次回来要接着读博士,一直读到毕业为止。而且如果可能,他说不定还会在这边找工作,不回日本了。 
  当晚Go To在我们家暂住,难为他180的个头要在沙发上委曲一夜。安顿好他,我红着脸随Max进了睡房,虽然大家心照不宣,可是在Go To的注视下公然跟Max睡在一起,还是很不好意思了。(人家脸皮很薄的说) 
  趴在Max的肚子上,我昏昏欲睡。“Heaven,”Max的手在我的后背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困了吗?” 
  “唔。”我答应着,好象已经看到周老先生的胡子了。 
  “答应我,以后离那个Go To远一点儿。” 
  “好……什么?为什么?”我睁大眼睛,撑起身,骑在他的肚子上,“我不答应,Go To是我最好的朋友!”想挑拨离间我跟Go To,狼子野心何其毒也!屁屁墩一墩! 
  “呃——”Max痛苦地呻吟一声,顺手在我的屁屁上拍了一下,“可是我是你的男朋友啊!你和他搂搂抱抱,我会吃醋的!” 
  “你吃什么醋?我还没跟你算帐呢,你倒吃醋了。” 
  “我有什么帐好算?”Max在我的压迫下半抬起上身。 
  “没有?肖然呢?”我当初问过肖然他跟Max是怎么回事,肖然只是说了一句:“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谁还记得?”(肖美人口是心非!他要是真不记得了为什么还找我报仇?)我当时的理解就是在很久很久以前,Max初遇肖然,惊为天人,不由得动了色心,究竟发展到什么程度暂不可考,不过肯定是被Logan狠狠修理了一顿,所以后来他一见Logan就腿软,一见肖然就惆怅。那种陈年醋,我也没胃口去吃,谁知今晚Max反来惹我。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Max又重新躺了回去,“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他是Logan的人,不过也就是逢场作戏地玩一玩儿,可是Go To不一样,你认识他比我早……” 
  “所以呀,”我打断他,“我和Go To早就认识了,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现在我根本就不会和你在一起了。放心吧,人家Go To很正常的,不象你这么变态。”我重新趴回他的胸前,好困,昨天晚上想着Go To要回来,太兴奋了,没睡好。 
  “你怎么知道?碰到象你这样的小妖精,怎么还会有人保持正常?” 
  说我是妖精,狠狠咬他一口。满意地听到Max的呻吟声,我帮他呼呼:“你总是乱吃醋,以前还怀疑Allen,结果是一场误会吧?现在又妒忌Go To。别庸人自扰了,好不好?告诉你吧,我以前很迷Go To的,一直把他当偶像,可是他从来不准我碰他,他要喜欢我,又怎么会那样?” 
  Max翻身把我压到身下,双手撑在我的头的两侧,沉着脸说:“原来是因为人家Go To不肯要你,那如果他改变主意了,喜欢上你了,想要你了,怎么办?” 
  多少能感觉到Max的不安,我把手环上他的后背,咬上他的脖子,在上边磨着牙:“我以前迷他是因为我想变成他的样子,可我现在爱的是你,虽然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变成你的样子,这不一样的。” 
  怎么跟他解释呢?我喜欢Go To,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因为他的那身肉肉,总希望自己也能长出来,当然后来因为他对我好。至于Max,我是从来都没有奢望过自己能变成他的样子,虽然我也很喜欢他的肉肉,不过我同他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 
  “我也爱你,小东西。”Max轻轻在我的嘴唇儿上啄了一口,又抬起头深深地看着我说:“那你答应我以后不要对他搂搂抱抱的。” 
  “好吧,不对他搂搂抱抱,对你搂搂抱抱的,好不好?”我拉下他的头,深深地吻住他…… 
  2 
  光阴似箭,转眼两个月过去了。现在云天的大名响澈M大学,甚至更远,都知道生化制药有个18岁的天才加疯子。关于疯子的名号,我很冤枉的。起因都是因为Allen接受了非法实验,变身吸血狂魔,吓到了我,结果不但没有人同情我,反倒都说我疯了,现在大家以讹传讹,流言愈演愈烈,看来我要背着这个名号到海枯石烂了。 
  Go To成了我们的邻居。他在我和Max住的这幢大厦租了一间一室一厅的单元,现在我们住12楼,他住8楼。对于这种结果,我很高兴,现在我可以经常跑到Go To那里去蹭饭了。Max却很不安,他总觉得Go To的存在对他是种威胁。你看,这就是同性恋不好的地方了。如果Max同志是个美女的话(请暂时不要去考虑他的吨位),作为我的女朋友,她绝对会把Go To当成我的铁哥们,肯定不会往歪道上去想。 
  可是,作为同性恋加变态的Max他老人家一肚子的男盗女娼,请原谅我的用词,不过他无论看到男女,第一个自然的非条件反射就是:这人会勾引云天。这就让我不得不怀疑他的肚子里除了花花肠子以外还能有什么好下水了。不过他也很无奈,谁让吃惯了西餐的他橱艺让人很难恭维呢?再加上我的体质有变,胃口一直没恢复,他也不忍心看着我跟他一起吃糠咽菜地受苦啊,对吧? 
  Go To的课题到了动物实验的阶段,动物室里多了两只属于他的兔子。不知是不是因为我的药救了他母亲,Go To这次回来对我更好了。每天带饭有我的份儿不说,还让我随便玩兔兔。搁在以前实验上的事他比谁都认真,不可能让我这种危险因素接近他的课题目标的。 
  Max因为在哥伦比亚呆了两个月,这边的业务积压了很多,不再象去年我们刚认识的时候那么闲了,现在他经常要出差,晚上有时还要出去跟人吃饭,周末有时约了人打高尔夫谈生意,快成三陪了。他还是认为Go To的存在对他是一种威胁对我是一种诱惑,所以他工作的时候也尽可能滥用职权带我在身边。如果出差的时日不长,他也会尽可能带着我。自从有一次他跟大陆的星华制药厂谈生意,让我临时做翻译之后,有的时候我也会冒充他的助理,也不能算太不称职,毕竟我是学药的。有时候跟人吃生意饭,打高尔夫,也让我跟着。 
  有一次我问他,你不是技术副总裁吗?怎么谈生意也归你管? 
  他很臭屁地回答:“才知道我有多重要?生意嘛,总要互惠互利,很多时候人家是冲着我们的技术和招牌来的,当然要我亲自出马。” 
  今天有点儿奇怪,Max打电话到我的实验室,告诉我他要去多伦多谈生意,可能会晚点回家,却没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只是嘱咐我早点回家,别摊黑……(耳朵自动过滤掉N百句罗嗦话)。 
  当晚Max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了,第二天一早,我问他:“昨天和什么人谈生意啊?为什么不让我跟?” 
  “是一家日本的制药公司。没让你跟,是因为昨天谈生意谈得太晚了,你今天不是还要考车牌,想让你早点休息。走吧,该去考场了。” 
  我于是立刻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是啊,快点考到驾驶执照是正经,我也好有辆自己的车,Max的 Mercedes虽然好,可我一个学生,开那么高级的车招摇过市总有点太过炫耀了。而且一天没有驾照,Max就一天不放我自己开车,我明明已经开得很好了。 
  五月初,Max要回他们公司的总部温哥华开会,他本来想把我也当成行李带去的,可是我过两周要参加博士综合考试。其实考试我是从来都没有怕过的,不过这次有点不同。我听Go To和Eric他们说,他们当年准备这个考试的时候,老板每人至少给一个月的时间复习,可见还是很不容易过的。为什么到我这儿变两周了?(因为你平时不务正业休的假太多了!) 
  再加上我在国内是学理的,叫生物化学,在这儿变成了生化制药工程。看到了没有?工程!综合考试居然要考传质传热,流体力学,都是我没学过的,两周之内要攻下来,还真有点费劲儿。Go To问了我几次要不要帮忙,我都告诉他我自己对付得了。 
  Max眼看着不能把我一起带走,天天在我耳边哼哼教导,什么别摊黑,别一个人落单,不准跟Go To太亲热,要按时吃饭……比之当初武大郎离家前叮嘱潘金莲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呸呸呸!这是什么比喻嘛!)我给他烦的快上吊了。他终于在我犯下一级谋杀之前离开了。 
  我很听话地乖乖在家准备考试。没有Max的家里有点冷,我把空调设到29度,冲了澡,穿着Max的大T恤当睡衣,爬到床上开始看书。看着看着却走了神儿,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不就去趟温哥华吗,干嘛弄得好象我一离了他就要出事似的。还有上次,愣是把我搁在虎口呆了一个多月,就为了不让我一个人在家,那个时候Go To还在日本呢,不可能是因为他。Max是不是有什么事儿瞒着我? 
  真无聊呢!现在每天就是家跟实验室,都没有什么事发生。我正想着,电话响了,我看了看表,10:37PM,温哥华应该是7:37,可能是Max打来的。“Hello?” 
  “你是Heaven吗?那个天才?”一个很奇怪的声音,有点金属的铿锵声,却充满了恶意。 
  “你是谁?” 
  “哈哈哈……我也是个天才!不知道咱们两个谁更天才些?”他的笑声尖利刺耳,在静夜中听起来就象刀刮在骨头上一样让人受不了。 
  “你想干什么?”我的寒毛全都竖了起来,底气明显开始不足。 
  “我们来做个游戏,我出题,你来猜猜看我要干什么。” 
  这是谁啊,这么无聊?“我没兴趣啦,你找别人吧。” 
  “你会有兴趣的。现在你听好了,你有一个月的时间来阻止我,如果你赢了,我就不再出现。如果你输了,我们就接着玩下去。现在你去把门打开,我有件礼物要送给你,就放在门外。好好享受你的礼物。我会再给你电话的。” 
  “喂,喂……” 
  电话被挂断了。 
  突然什么声音都消失了,屋子里面静得听得到我的心跳声。我放下听筒,爬下床,一步步走到门口,轻轻拉开门儿,向外看去,走廊里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正对着我家门口的地上放着一个一尺见方的纸盒儿,我抱起来掂了掂,不太重,我把纸盒抱进屋里,很小心地打开一看,倒吸了口冷气,随手把纸盒远远地抛了出去,一颗骷髅头从里面滚了出来。
  3 
  我连鞋都没穿,就跑到Go To那儿, 把门拍得山响:“Go,Go To,快给我开门!快点快点!” 
  门很快开了,Go To穿着睡衣站在门内:“怎么了,云?出了什么事?怎么连鞋都不穿?一会着了凉……” 
  我扑进他怀里打断他:“有……有人送了我一颗骷髅头,就……就在我家里。” 
  “什么骷髅头?你又看恐怖电影了?”Go To搂着我进了屋,很不客气地问我。我没告诉他当年Allen陷害我的事儿,所以虽然他是我的好朋友,可是在广大认为我发疯的人民群众当中,他也占有一席之地,郁闷! 
  “我没有!是真的,不信你跟我回去看看,就在我家里呢。” 
  Go To跟我回了家,看到那颗骷髅头的时候也吓了一跳。我把刚才的情形跟他讲了一遍,他替我打了电话报警。Steven跟另一个警察在15分钟后赶到,我把刚才发生的事又讲了一遍。Steven皱着眉头问我:“打电话的人,你以前听过他的声音吗?” 
  “没。他的声音很奇怪,象金属。” 
  “可能是用了变声器。这个头骨看上去有年头了,我先带回去化验一下。”Steven带着骷髅头走了。 
  Go To留下来陪我。 
  躺在床上,我问他:“为什么这种倒霉事总是发生在我身上?” 
  Go To把我搂在怀里,象哄小孩一样拍着:“别想了,也许只是有人恶作剧,睡一觉就过去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别怕,睡吧,我守着你呢。”说完带头闭上了眼睛。 
  这年头,怎么这么多变态啊?而且变态为什么总找我呀?难道又跟杨盛林的药有关系?不会吧?杨盛林做出来的又不是化尸水,跟骷髅头有什么关系呢?那个骷髅头属于什么人呢?早知这样,还不如跟Max去温哥华了,呸呸,真没出息,难道离了他就不活了?睡觉睡觉!那个……睡着了可千万别做噩梦呀。 
  迷迷糊糊的好象Max在吻我,还把手探进我的衣服里面。大色魔!现在不要,人家困着呢。我哼吭了两声表示不满,然后把身体挤进他的怀里,张开嘴巴咬他一口,接着睡。 
  第二天一早,我睁开眼睛,好象有点不对劲儿……咦?这个……Max什么时候变白了?还瘦了这么多?小心地抬头向上看去,天啊!我,他,我这…… 
  根本就不是Max!对呀,我才想起来,Max现在在温哥华呢!而我,正四爪并用扒在Go To身上,脸埋在他的怀里,嘴里还叼着他胸口的一块肉,赶紧吐出去!Go To的胸口有一圈圆圆的牙齿印儿,而且圆圈圈里面的肉肉是紫红色的,在Go To浅麦色的胸膛上很刺目。我小心地伸出两根手指徒劳地想要抚平那个痕迹,可是凭着我跟Max实战多时的经验,我也知道没有四到五天是没有办法完全消失的。唉!他们为什么不能跟我一样全身上下春梦过后了无痕呢? 
  谢谢老天,Go To还没醒!我轻手轻脚地爬下床,钻进浴室,把自己反锁在里面。呜呜,我不要活了!我今后怎么有脸再见Go To啊?怎么会这样?昨天晚上……电话……纸盒……骷髅头,后来Go To留下来陪我睡。我一定是睡得咪咪糊糊的把他当成Max了。Go To也跟着醒了过来,他好象没发现自己昨天晚上被一只超级大臭虫咬过,隔着浴室的门跟我说了一声,就回自己家沐浴更衣,然后去上班了。 
  三天后Steven给我打电话,让我放心,已经证实那个骷髅头有100年的历史,早过了立案期了。看来那人只是跟我开了个恶意的玩笑而已。我长出了口气,真是什么鸟儿都有!恩,那个变态要跟我玩游戏,那个骷髅头就是他出的题目,我既然接了,好歹也要查一查,不然他真要继续玩下去,三天两头地送个骷髅头什么的给我,可就要命了。再说现在这么无聊…… 
  从Steven那儿要回了那颗骷髅头,那东西在白天看上去还挺漂亮的。我拿在手中把玩着,一边问他怎样才能知道死者的身份。 
  “已经死了那么久了,牙齿记录和DNA检测都用不上了,唯一能做的就是头骨还原。不过这种做法不象前两种那样万无一失,还原的结果好坏,要看是谁来做。” 
  “那你说谁来做最好?” 
  “Wind。他是最好的。不过他很忙,不知道他有没有时间陪小孩子玩儿。”Steven说着拿眼角把我从头到脚瞄了一遍。 
  “什么话!”我生气了,“Wind?是那天那个带着狗狗救了我和星遥的男孩子吗?他自己也没多大。” 
  “就是他。”Steven的声音里多了一丝狂热,好象在夸自己的儿子,“他和他的狗Bobo隶属国际灾难救援组织,什么地方有天灾人祸的,他就去什么地方,主要帮助寻找失踪的人口。只有闲着的时候才做头骨复原。因为现在警察破案子多用牙齿记录和DNA,所以做头骨复原的专业人士已经很少了。” 
  “他为什么叫风啊?是他的名字吗?还是绰号?他看起来挺象是华人的。” 
  “是他的名字。没人知道他到底是哪儿的人。他是个弃婴,从小被茵扭特人收养,后来有一次CBC电视台去保留区做特别节目,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赞助,给保留区的孩子们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当时有个华人从电视节目里看到了他,当时就决定赞助他。那时他十岁。风他也是个天才,几年下来,他拿下了动物学,兽医,人类学,几个学位。他做的头骨复原,惟妙惟肖,跟真人并无二样。就是不知道他肯不肯帮你。” 
  “那你告诉我他住什么地方,我自己去找他。”
  4 
  综合考试过后的第二天,按照Steven画的路线图,我独自开着车来到离尼亚加拉大瀑布不到20公里的一个森林小屋。这个风可真是个妙人,选择住这种地方,距离闹市如此之近却又几乎与世隔绝。 
  因为事前通过电话,风正在家里等着我。他把我让进屋里,那是一间用原木搭成的房子,散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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