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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鏡狂想曲正结局+后记-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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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比较喜欢这样吧。 


                  安修平说他会代替千秋活下去,搞不好他也会代替千秋再闹个天翻地覆。 

                  想到这点,小翎百分之百确定千秋绝对会比较喜欢这种结果。 

                  「我这话也许有点老套,但是如果那个人真的对你很好的话,不管用什么形式,我相信他都会一直守护你的。」 

                  小翎心中的苦涩一点一点地融化,泪淌了下来,唇边却带着笑:「是啊。我想也是。」 

                  安修平深深吸了口气,仿佛为某件事下定了决心。 

                  「现在说这个也许不太恰当,不过,关于上次的吻??」 

                  小翎顿时脸红了起来:「你应该只是在气志恒吧?」 

                  安修平苦笑:「你要这样说也随你。不过我个人是觉得蛮有纪念价值的,至少是很愉快的回忆。」 

                  「学长??」 

                  「说不定我们两个很相配,你不觉得吗?」 

                  「呃,我从没想过这方面的事耶。」 

                  「完全没有吗?」 

                  「这个??」当然不是完全没有。至少当他第一眼看到安修平的外表,的的确确发了几分钟的花癫。何况此时的安修平身上有千秋的味道,更让他心猿意马。 


                  「之前我就觉得,每次遇到你心情都会稍微好一点,脑筋也比较清楚。虽说我也没有跟男生交往的经验,但是我学习能力很快,相信应该是不难的。」 


                  他露出苦笑:「夭寿,讲这种话,我不是跟老蔡一样了吗?但是我保证,我绝对不是为了换口味尝新鲜才追求你。之前说了,我昏迷期间一直梦到你,那真的是非常快乐的梦。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就是想来找你。然后我走出太平间,上了电梯,根本不晓得该到几楼只好随便按,没想到居然真的一出电梯就听到你的声音,你知道我有多高兴吗?」 


                  「????」 

                  「老实说,我们两个不但是学长学弟关系,还常常在很奇怪的时候碰到,应该是很有缘才对,只是不晓得为什么一直错过。我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不想再错过了。」 


                  「学长,你真的觉得这样好吗?我是说,现在情况有点复杂??」 

                  安修平是真的喜欢他,还是因为吸收了千秋的关系?同样的,他有办法真正喜欢安修平吗?还是只想在他身上追寻千秋的影子?在这种状况下,他跟安修平真的适合吗? 


                  「学弟,从小到大我遇到的状况没一件是简单的,早就见怪不怪了。重要的是我们两个人彼此到底有没有感觉,其它的都可以解决。我这边是肯定的,剩下的就看你了。」 


                  小翎一时哑口。他对安修平到底是什么感觉,自己也说不上来。虽然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安修平是除了千秋之外最了解他的人,感情深厚自然不在话下。只是,这种感情能够成为爱情吗? 



                  「学长,就算我把你当成千秋的替身,这样也行吗?」 

                  安修平举起一只手:「既然这样,我也得跟你招认,我可能是把你当成我死去的小狗的替身,你的眼睛跟它很像。我对它真是无限追思啊!」 


                  小翎狠狠瞪他一眼。事实证明,不管谁是谁的替身,他就是拿这型的男人没辄。 

                  安修平又苦笑了一声:「好了,不开玩笑。我知道现在跟你说这些很突兀,你可能没办法接受,而且出院以后还有一大堆麻烦事在等我,实在也不是谈恋爱的时候。不过这些话我想说已经很久了,如果你现在身边没有其它人选,我觉得你不妨参考一下。」 


                  小翎怔怔地望着他,许久,忽然噗哧笑了出来。 

                  「学长,你不要连表白都讲得像在推销清洁剂好不好?还参考哩!」 

                  「对哦,真的很白烂说。」安修平也笑了,那张清俊伶俐的脸终于恢复了应有的活力,连带地让小翎的心情也稍微振奋了起来。 

                  千秋活着的时候,应该也是这样笑吧?就像皮夹里那张照片一样,爽朗光明,没有一件事难得倒他。 

                  「你晚一点再答复我没有关系,慢慢来。」 

                  小翎轻轻点头:「好,我会考虑的。」虽然对这种新状况还有些迷惘,但是就事论事,眼前有个帅哥在追他,外表跟气质都是他喜欢的型,两人又相处愉快,真的没理由不考虑。 


                  「没问题。」安修平咧齿一笑:「如果你一时下不了决定的话,也欢迎先试用哦!」 

                  「去你的!」小翎忍俊不禁。 

                  跟千秋相似的脸,跟千秋一样的笑容,跟千秋一样的胡说八道,还有那微微偏头睨视他的神情,每一点都让小翎全身发烫,血液直往上冲,脑中一阵迷惘。 


                  是吸收了千秋的关系吗?真的像得太吓人了。果然是同一批号出厂啊?? 

                  不过这些大概并不重要吧。眼前他可以确定二件事。第一,无论是千秋还是安修平,此时都是心满意足,这样就够了。此外,安爸爸和安弟弟的下半辈子会过得很热闹。 



                  至于他自己呢?其实就算要他现在就倒进安修平怀里也是很容易的,但是他不想仓促作决定。今天脑子里塞了太多东西,他得先好好消化一下。 


                  告别了安修平走出医院,耀眼的阳光洒在身上,仿佛也渗进心里。胸口横流的是温暖,是感伤,还有强烈的满足,将他全部身心填得满满地。 


                  他忽然明白,他不用在任何人身上寻找千秋的影子。千秋在他心里,永远都在。 

                  从此以后他会毫不犹豫地继续前进,去品尝人生的酸甜苦辣。因为他还活着,活着的人有两项特权,一个是可以用自己的手臂紧紧地拥抱心爱的人,另一个是可以重新开始。他有幸拥有这两种幸福,可千万不能浪费掉。 


                  所以,在休息过后,跨上骏马,握紧缰绳吧。人生的战场上,新的冒险总会一件接一件来的。 〈完〉 



                  鬼镜狂想曲(后记) 

                  千秋修平我爱你 

                    我想每个人都听过“灰姑娘”吧?故事本身也许已经是老掉牙了,但是每当我发 


                  现自己不管到哪里是状况外,天天蠢事做不完,不断担心害怕的时候,我真的曾经祈 

                  求能有个类似神仙教母的角色来守护我。也许是某个特别有爱心的老师,或是精通人 

                  情世故的朋友,总之希望他们能随时陪在我身边支持我,指点我。这自然是太夸张的 

                  奢求。 


                     
                    得不到就自己造一个,这就是写小说方便的地方。 


                     
                    看过名著“炎之蜃气楼”的读者,应该都知道上杉第三号大将安田长秀又名千秋 

                  修平,是个非常类似保姆的角色。虽然为人机智,嘴巴坏又爱捉弄人,当两个主角高 

                  耶和直江的感情纠纷搞得满城风雨的时候,总是得靠他来当和事佬、做心理谘询、收 

                  烂摊,甚至还变成出气筒,总之是悲情到令人心痛。正因如此,我对他的爱远胜过两 

                  个没事就虐待自己情人的主角。这就是本篇主角命名的由来,这名字感觉就是用来照 

                  顾人的啊。 
                     


                    “鬼镜”在网路上连载的时候,有读者反应这篇明明是灵异,却又写得很现实。 

                  我想是因为我希望能把实际生活中的困境搬到小说中来解决,“写出有可能会实现的 

                  故事”就成了重要的功课。如果内容完全脱离现实,例如千秋直接附身到志恒身上痛 

                  整他一顿,或者让他也变成同性恋,这种小说写起来也许很爽,但也会让我更清楚地 

                  意识到现实的艰难而更加沮丧。所以我的设定就是:千秋身为幽灵,可以不受社会规 

                  范束缚放手一搏,但是手法不管再夸张再离谱,绝对不能超过人类能力所及的范围。 

                  看来我真的没什么浪漫细胞啊,唉唉。 


                     
                    昨天去参加一个文艺营,老师耳提面命:“写小说就写小说,绝对不要说教讲道 

                  理,不然小说就会被秒杀。”我心中大叫不妙:娘啊,鬼镜整篇都是千秋教训小翎, 

                  那不就等着被瞬杀吗?不要啊啊啊啊啊..〈泪奔〉 
                     


                    如果真要辩解的话,我只能说虽然说教场面很多,但我不是想教化世人,只是在 

                  发泄心中的不爽。基本上我写小说最基本的原动力就是“不爽”,几乎每一本小说都 

                  在吐槽,所以脑充血的危险性很大。〈汗〉 


                     
                    我最不爽的,就是那句在书中出现几百遍的“不能当情人还是可以做朋友”。总 

                  觉得好像退而求其次,呒鱼虾也好的感觉,难道“朋友”是这么廉价的东西吗?友谊 

                  贵在真诚,在还没有死心,仍然对对方有期待的状况下,怎么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别的不说,“做朋友”这三字本来就很奇怪。朋友不是应该彼此投缘,自然而然被牵 

                  引在一起吗?有办法“做”出来吗?对我而言,那种明明没有什么交集,硬做出来的 

                  朋友顶多只是一年寄一次贺年卡而已,感情绝对不会好到哪里去。 


                     
                    另外就是“你爱的是这个人本身还是他的性别?”我知道这句话曾经感动过许多 

                  纯情的读者,包括我在内。可惜我现在没那么纯情了。说到超越性别的爱情,我自问 

                  我做不到,相信天底下大部分的人都做不到,同志族群自然也做不到。因此佳沅的回 

                  答正代表我的心声。不管千秋对他再好再痴情,他就是不会回应千秋的爱。并不是他 

                  存心要伤害千秋,而是他根本做不到。同样的,志恒也做不到。〈应该不会有人相信 

                  他真的变成同志吧?〉 
                     


                    一般人的看法,总是比较容易同情爱情中的弱势者。好像一个人爱得深、付出得 

                  多,伤得重,就表示他〈她〉是值得支持的一方。但是我总是觉得,“爱人的权利” 

                  也许重要,“拒绝的权利”跟“平静度日的权利”不是更重要吗?爱上一个人被拒绝 

                  固然伤心,但是他总可以调适疗伤,可以转移目标,总之主控权在自己手上,伤愈后 

                  还是一条好汉。被不爱的人纠缠却会造成生活上的不便还有心理的负担,而且不知该 

                  如何结束,有时还得背一个“无情”的罪名,岂是一个“惨”字了得?当爱跟付出变 

                  成别人的困扰跟重担的时候,又何来“权利”可言? 


                     
                    千秋对佳沅的爱也许很真挚,但是他身为成年人、身为老师、身为主动付出爱的 

                  人,一旦知道佳沅不能接受他,他就应该要负责节制自己的感情,而不是一昧耽溺下 

                  去,把责任和烦恼推给一个刚上国中的孩子。就像莲对娜娜说的:“你老是独自期待 

                  一些不可能的事,因此让自己得不到幸福,这样不是很空虚吗?”所以我对千秋的判 

                  决就是死,因为活着的他已经没有救了。 


                     
                    曾经有人问我是不是很讨厌千秋,所以这样虐他。我当然不讨厌千秋,也不讨厌 

                  小翎,但是小说主角并不是拿来疼的。我必须让千秋和小翎做出许多我不喜欢的事, 

                  并且藉着修理他们两个化解我的怒气,这是写小说的最深层功用。 
                     


                    看到不止一位读者反应,看不出小翎跟千秋是几时开始相爱的。看到这话作者实 

                  在很想切腹谢罪,写爱情小说却让读者看不出主角在相爱,真是大失职啊!〈泣〉如 

                  果要再拗一次的话,我想小翎真正喜欢上千秋的契机是在叶太太出现的时候,那时他 

                  直接感受到千秋的心情,感觉就像两个人合而为一那样奇妙,那一刻他对千秋的感觉 

                  就改变了,而那天也是他第一次成功阻止千秋使用他的身体。 
                     

                    之所以这样安排,因为我觉得两个人的地位必须是均衡的,至少必须各占胜场。 


                  如果他们的关系永远是一面倒,小翎必须依靠千秋保护,又任千秋予取予求,那么他 

                  们就不会有交流,也没有尊重,那么又何来火花?只有当小翎逐渐成熟,有办法跟千 

                  秋交涉甚至抗衡,他才有自信去爱千秋,千秋也才会真正注意他并被他吸引。 
                     


                    其实,如果我早一点复习钢之炼金术师的话,我可能会让千秋跟小翎一辈子维持 

                  朋友关系。看了豆子兄弟的互动,深深感觉到世界上最强烈的感情不一定是爱情。爱 

                  德跟阿尔无疑是深爱着对方,但是这种爱无关嫉妒、欲望跟占有,只是相依为命和彼 

                  此了解,把对方放在第一位的真诚之爱。虽然远比一般的手足之情深厚,却没有暧昧 

                  的成分,让我非常感动。写到这里忽然很想再次改结局,千秋小翎不要配对永远当哥 

                  儿们,让小翎直接爱上安修平算了..〈被亲爱的编辑追杀中〉 

                     

                    说到结局,老实说我已经改了好几遍了,现在的结局也不见得是“最好的”,而 

                  是最能说服我自己的一个。小说出版固然是件开心的事,可是我却一直有种想要畏罪 

                  潜逃的冲动,因为真的很怕读者看到最后结局会想宰我。 


                     
                    其实我一开始是准备让千秋复活的,连身体都准备好了,用脚想都知道,自然就 

                  是安修平。所以他总是像个幽灵一样到处晃来晃去,没事就忽然冒出来吓陈小翎一大 

                  跳,而且生不如死,感觉就是专门为领便当而生的。 


                     

                    但是我一路写下去,心情却越来越矛盾。真的要这样吗?这孩子太可怜了啊!其 

                  他角色的遭遇多多少少都有点自食恶果的成分,只有安修平可说是百分之百的无辜, 

                  什么事都没做却恶运连连,而且没人帮他,最后甚至自杀身亡,只为了把身体交给某 

                  个恶鬼使用,这还有天理吗?此外我对“借尸还魂”的想法也越来越反感,总有一种 

                  阴气森森的感觉,所以原案就出局了。可是如果让千秋直接升天,小翎跟安修平配对 

                  ,我又会舍不得小千千。 

                     

                    我写小说有个大毛病,很容易对角色用太多感情造成写作方向失焦,这次又是个 

                  明证。 


                     

                    最后我就想出“吸收”的作法,让千秋成为安修平的一部分继续活下去,乍看之 

                  下好像两全其美,其实内心深处的我有一部分正在自我嫌恶..原本是让小翎发现千 

                  秋在安修平体内后马上答应跟他交往,转念又觉得太草率。才刚守寡〈?〉没多久, 

                  一发现别的男人身上有阿娜达的味道就阿莎力地倒入那人怀里,这种感情不是太廉价 

                  了吗?所以我决定让他再考虑一阵子。仔细想想,对此时的两人而言最重要的原本就 

                  不是谈恋爱,而是重新开始。我想,就姑且让他们先成为“重新开始的伙伴”吧。 


                     
                    再恳求一次:请大家不要砍我.. 


                     
                    在BBS上连载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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