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谋杀似水年华(全集)-第3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三十章
  盛世华和许碧真的故事,讲完了。
  秋收用手电照着他的脸,希望着一切全是幻觉。
  可惜,这个幻觉是那么真实,那么无懈可击,那么让人无奈。
  眼前这个五十五岁的老者,这个有着与他相似容貌的男人,这个记忆中永不磨灭的恶鬼——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他深深爱着的思念着的妈妈。居然会跟这个男人一同赋予了自己生命?可是,为寻找自己而被撞死的父亲,在地下又该作何感想呢?秋收已经无路可退。”
  “你——配做我的父亲吗?”
  盛世华无力地垂下头来:“不,我不配。”
  “从我出生的时候起,你有没有关心过我哪怕一天?”
  “不,我没有。”
  “你亲手杀死了我的妈妈,就等于杀死了我的明天!”
  “是,我不祈求你的原谅,我只祈求不要由你来杀死我——”盛世华像个真正的父亲那样说,“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秋收,你是我的亲生儿子,请你不要成为杀人犯,更不要成为杀死自己父亲的人。”
  秋收坦然回答:“我的生命,不过是无足轻重的一片羽毛,十八岁那年就已经死了,现在只是个幽灵,幽灵何惧一死?”
  省石化也不再说话了,他安静地看着儿子的影子,看着那道直射自己双目的电光。
  突然,舱门打开了。
  秋收立即警觉的跳到盛世华背后,魔女区里亮起数道电光,照亮了被绑着的盛世华,也照亮了几身黑*警察,第一个冲进来的警察正是老王,时隔十五年后,他再次看到了那个身世悲惨的少年,却不再是那个单薄瘦弱的秋收,而是一个早就在法律上死亡的幽灵。
  老王举起手枪对准了秋收。
  
  而秋收开始收紧缠绕在盛世华脖子上的丝帛,就好像十五年前的大雨之夜,盛世华对他的妈妈做过的那样。
  然而,面对警察的枪口,他不是在杀人,而是在自杀。
  “不!”发出尖叫的是田小麦。
  秋收苦笑着避开她的眼睛,他知道警察是被她带来的。
  她想要扑到秋收跟前,却被两个警察死拦住,魔女区里响起她的呼号:“对不起!秋收!但我必须这么做!你不能做那种事!快点把手放下来!”
    一小时前,是她给警方打了电话,说盛世华最有可能被关押在这个地方。除了魔女区以外,秋收又有什么地方可去?除了魔女区以外,又有什么地方最能触动他的痛苦?
  “我不恨你!”
    秋收也大喊着回应,手中的丝巾却越收越紧,同时能听到盛世华越发虚弱地呻吟。
    “你还认得我吗?秋收,立即松开丝巾!”警官老王大声警告道,“不然我就开枪了!”
    “我认得你!可你不认得我手里的这个人。”秋收低头看着盛世华,“他才是杀人凶手!他就是1995年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的恶鬼!也是她在2000年杀死了慕容老师!前灵也是被他杀死的!”
  他的声音响彻黑暗的地底,让在场的每个人大吃一惊。
  看到盛世华几乎被丝巾勒的翻起了白眼,田小麦心急如焚的大喊:“秋收!你不能杀他,因为他是你的——”
    她还没说出“爸爸”两个字,耳边就响起一记清脆的枪声。
  第三十一章
  “不!”
  这个字是在她的心里头喊得。
  警官老王射出了一发子弹。
  她距离秋收约二十米,如果冲到秋收跟前,最快也要五秒钟,很可能盛世华已经断气了。
  子弹准确地击中了秋收。
  鲜血,喷溅到魔女区的空气深处。
  也喷溅到盛世华的脸上,这不是他的血,但这也是他的血。
  秋收,就像被人重重的打了一拳,摔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
  几个警察飞快地扑上来,而他没有丝毫的反抗。就像十年前被锁在地下的黑暗空间里,被流浪汉救起的那一刻,他早已化作了对生存毫无期待的幽灵。
  田小麦。
  几乎晕倒在魔女区的地底。
  警官老王收起了手枪,紧紧的扶着浑身瘫软的小麦。
  还有两个警察,迅速松开盛世华脖子上的丝巾,又替他松开身上的绳索,将命悬一线的他往外抬出去。
  出人意料的是,盛世华在剧烈咳嗽了几下后,竟还有力气说话:“为什么要开枪?为什么不把我打死?他……还活着吗?”
  警官老王靠近了他,在他耳边说了几个字。
  盛世华脸上还残留着秋收的血,坦白道:“是我……是我杀了……许碧真……在1995年……夏天……”
  老王摇摇头说:“我们是来救你的,没想到你自己说了出来,这算是自首吗?”
  地下室有多处两个人:盛太太和盛赞,他们焦急地冲到丈夫和老爸身边,心疼的协助警察把他抬到外面。
  然而,盛世华无视妻儿的出现,回头对警察说:“等……等一等……我承认……我杀过许碧真……但……我没有……我没有杀过慕容老师……也没有……也没有杀过钱灵……”
  第三十二章
  平安夜。
  大雪纷飞的平安夜。
  对于田小麦,秋收,盛世华,盛太太和盛赞来说,这个雪夜并不平安。
  魔女区的舱门外,白雪覆盖的凄凉废墟前,狭窄的道路里停着数辆警车,并且禁止家属陪同。这辆警车率先离开,闪着警灯前往市区最好的一家医院,在接受治疗和恢复之后,他才会被送往看守所。
  至于秋收,他还活着。
  虽然,在魔女区的地底,只有警方的灯光照明,但是老王的枪法异常了得,子弹准确地击中了秋收的左臂。
  他没有生命危险,还可以自己走路,只是鲜血浸透了半边衣服。警察给他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也没有给他戴手铐,顺利的押上警车。他也将被送往同一家医院。
  秋收忍着左臂枪伤的疼痛,隔着一床模糊的雪水,看着泪流满面的田小麦。
  雪水打湿了她的头发,她也隔着玻璃看着他,看着他复杂的悲伤的眼神。
  突然,小麦不顾一切地推开警官老王,拍着车窗玻璃,向秋收大声喊道:“我发誓!五十年后,我依然会这么爱你!”
  这是《101次求婚》的男主角对女主角说过的话。
  秋收把脸紧贴上冰冷的车窗,张开嘴不知说了什么,又被警察按到在座位上。
  警官老王赶紧将她拽回来,警车无情地甩开田小麦,经过白雪覆盖的小路,消失在平安夜的黄昏。
  老王的大手就像一把铁钳,任由她怎样挣扎都无法动弹——于是,脑中浮起十八岁的初夏,当他要逃出学校去找秋收,在校门口被老师们拦住的瞬间。
  她再也看不到秋收了。
  她再也看不到秋收了?
  十年,漫长的轮回,又回到了起点?
  第 三十三 章
    “我发誓!五十年后,我依然会这么爱你!”
  魔女区得平安夜。
  押送秋收的警车,早已消失在远方,田小麦对他说的那句话,已被所有人听到——包括她的未婚夫。
  “田小麦!你!你!你怎么可以?”
  盛赞不敢相信,自己的未婚妻居然会对绑架他父亲的罪犯说出这样的话!他绝望地坐在雪地中——父亲承认自己是杀人犯,未婚妻居然爱上了罪犯,这个平安夜无异于世界末日。
  遭逢如此家变,盛太太也不住地颤抖着,但还能保有几分矜持,将儿子从雪地中拉起来,严厉教训:“勿要没出息!”
  警车依次开走,还剩下一辆奥迪A8,本来是准备接盛世华回家的。
  还是盛太太率先打破僵局,这个坚强的女人说:“我们去医院吧。”
  已近崩溃的盛赞,被司机扶进副驾驶座。盛太太颇有风度地说:“小麦,我们一起回市区吧?我要去医院看我的先生。”
  田小麦原以为盛赞母子会抛下她离去,她抹去眼泪,犹豫了一下:“好的,我也去看看盛先生。”
  当然,她还想要去医院看秋牧。而她想要看到盛世华,并不代表对他有丝毫同情——她只想解开最后那个谜底。
  坐在温暖的车里,盛太太没有责怪小麦,反而客气地说:“小麦,谢谢你告诉警方这个地方,也谢谢你及时通知了我们,否则我先生就危险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
  小麦已恢复了冷静,盛赞却回过头来失态地大喊:“田小麦!你为什么要对那个罪犯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
  “对不起,我早就应该告诉你了。”小麦把头别向可窗外,“可是,那么多年来,那么多事情,都已经被时间谋杀了——直到最近,我才慢慢想起来。” 
  这个回答并不能让盛赞满意,他刚想继续发作,发现手边多了一样东西,竟是一枚闪光的卡地亚钻戒。
  这枚价值数万美元的钻戒,已在小麦的包里放了好几天,今天终于还给了盛赞。
  “儿子,把它收回去吧。”盛太太平静地说了一声,转头对小麦说,“我不会怪你的。”
  “谢谢!”
  田小麦感激地点了点头,又从包里拿出一条白金手链——这是婆婆给未来儿媳的见面礼,同样归还到了盛赞妈妈的手中。
  盛太太一声不吭地接过手链,车厢里充满她身上的香水味,暂时掩盖了她儿子的狂躁。这个下雪的平安夜,盛赞已失去了一切,只留下一枚无声的钻戒,他颤抖着将它放回到自己怀中。
  傍晚,几乎每条市区的道路都在塞车,奥迪A8艰难地穿过积雪的街道。路边到处是圣诞节的广告和画面,不时看到浪漫的情侣手挽着手走过。
  小麦用力地深呼吸,胸膛剧烈起伏,她默默问自己,剩余的谜底会在今晚揭晓吗?
  第三十四章
  医院。
  窗外,仍然是平安夜的大雪。
  盛赞母子去了十九楼的特需病房,盛世华正在那里接受医生检查。
  田小麦去了十八楼的手术室,秋收正在做外科手术,医生要取出射入他左臂的子弹。
  警官老王在手术室门口阻拦住了小麦,严厉地说:“丫头!别傻了!他是个罪犯!”
  “我爱他!”
  她如此斩钉截铁的回答,却触动了老王的某根神经,他叹息到:“十五年前,记得有一个晚上,你爸爸为了查清丝巾的来历,专程去浙江出差。那时,妈妈被杀害不久的秋收,就住在你们家里。他担心让你们两个孩子单独相处会出问题,就派我到你们家里去过夜,我就和秋收睡在同一个房间里。但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后来会发生这么不可思议的事。”
  “别说你想不到,我也想不到,他也想不到,任何人都想不到!”她若有所思地闭起眼睛,“但是,如果让我们重来一次,还会是相同的结果!”
  老王忽然说了一句真心话:“今晚,在回想起十五年前那个晚上,抛开你们不同的出身,单纯地看那一个少年,和你这一个少女——你们啊。。。。命。。。我总算是相信命了。。。。”
  命?
  命运?
  她没有时间再多想了,赶快重新回到现实:“老王,我什么时候能见到他?”
  “至少,今晚不能。”
  “他还好吗?不会有事吧?”
  “要看手术的情况,但我感觉他的伤不重,胳膊应该不会残废。不过,我担心他会自杀,警方会二十四小时看着他——你明白吗?他在我的枪口前,还想要勒死盛世华,说明他早已一心求死!”
  “不要啊!”
  小麦在心底默默祈祷:秋收,你可以死于任何人之手,但你不要死于你自己之手!
  “好吧,我答应你,我会看紧他的,就像十五年前,你爸爸为他做过的一样。”
  “谢谢!”她是真心地感激老王,还感激他的枪法精准,没有一枪就要了秋收的性命,“我还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趁着四下无人,老王轻声说道:“说吧。”
  “盛世华最后说的是真的吗?杀害慕容老师与钱灵的凶手是其他人?”
  老王有些为难,但还是点了点头,“小麦,还是看在你爸爸的面子上!1995年,2000年,2010年的丝巾谋杀案现场,警方都提取到了凶手的指纹,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杀死慕容老师和杀死钱灵的凶手是同一个人,但绝不是在1995年杀死许碧真的那个人!”
  田小麦转头看着窗外,看着黑夜灯光下的飞雪,才明白确实有两只恶鬼:一只在1995年杀死了秋收的妈妈,另一只分别在2000年和2010年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第三十五章 
  
  一分钟后,
  同一间医院,十九楼。
  这是一件特需病房,十五年前的杀人犯——盛世华正躺在病床上,还没从昏迷中醒过来。护士刚给他输了液,为他清理了身上的污秽之物,换上一套全新的病号服。盛赞自己就是医生,他和这里的值班医生共同为父亲做了检查。盛世华看起来并无生命危险,只是连续几天没有活动,但之间有过喝水和进食,输液调理之后就能很快恢复。
  警官老王陪着小麦,一同来到这间病房里。
  这时,盛世华正好醒过来,睁开眼睛看到妻子和儿子,淡淡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当年的这只恶鬼,转头看到警官老王,却急促地问:“他。。。他。。。怎么样了。。。。。”
  “正在手术室里。”
  老王知道盛世华问的“他”是谁。
  盛赞却不明白那个“他”是谁,只是厌恶地瞪了警官一眼,趴在父亲身边说:“爸爸,你从来没有杀过任何人,你是无辜的!一切都是那个绑架犯干的,那个畜生才是杀人犯!”
  “不,赞赞,他只是一个受害者。”盛世华转过头又看到小麦,露出古怪的微笑,“而且,我要告诉你们,他也是我的儿子!”
  “你的脑子受刺激了?爸爸,你需要休息,什么也不要再说了!”
  “盛赞,他是你的弟弟,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名字叫秋收。请不要恨他,一切罪恶都是我造成的。”
  “不!我不信!你在骗我!”
  “冷静!”
  盛太太打断了儿子的癫狂,结婚已将近三十年,她才知道这个秘密——老公居然还有一个儿子?
  “盛先生,既然你已承认在1995年杀害了许碧真,为何要否认2000年和最近的两桩凶案?”
  警官老王仍然记得十五年前,第一次见到慕容老师时,她给他留下的深刻印象。
  手上还插着输液的管子,盛世华没力气再解释当年的孽缘,只拣最要紧的说:“1999年,盛赞还在南明高中读高三,因为我去参加家长会,认识了教语文的慕容老师。她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懂得诱惑我这样的男人。我很快就和慕容老师发生了关系,秘密维持了一年多的时间,直到她被人杀死——我不知道是谁干的,只听说她是被丝巾勒死的,那条丝巾正是我几个月前送给她的礼物。”
  盛赞目瞪口呆地看着父亲,曾经伟岸的形象彻底崩塌,父亲竟已变作另一个陌生人。
  “对不起,我的儿子!”盛世华看着妻子的眼睛,“老婆,你最清楚了,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男人,只觉得好累,那么多年来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一年多以前,我去日本出差,同行的有我的下属钱灵。那次日本之行,使我迷恋上了这个女人,她也主动投入我怀中。后来,她提出跟盛赞分手,我们继续保持秘密关系。我怕被公司里其他人看到,所以每次与钱灵幽会,我都不用死机开车,自己坐出租车代步,戴上墨镜,帽子还有口罩,我相信没人能看清我的脸。”
  盛太太退到小麦身边,一言不发,似无情的冰山,再也不会为丈夫而融化。她的儿子则像被雷劈过一样。父亲是杀人犯?还抢走了自己的前女友?更没想到未婚妻田小麦竟会爱上一个卑贱的绑架犯,而这个绑架犯恰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
  “三周前,我第一次在恒隆广场看到小麦,看到她脖子上的紫色丝巾——就是我当年送给许碧真和慕容老师的那种丝巾,因为伊朗货源中断,这些年再没看到过。”他艰难地转头看着田小麦,“对不起,从前我反对盛赞与你结婚,因为我是个隐藏的杀人犯,我担心儿子娶一个警察的女儿,会引狼入室,令我寝室难安。此外,我还觉得我们家身世显赫,应该与官场上的人家联姻。然而,那天我被你脖子上的丝巾迷住了,就立即改变了想法——看到系着那款Esfahan丝巾的你,刹那间我想起了十五年前的许碧真,还有十年前的慕容复老师,仿佛你就是她们的化身,我对你产生了无法抗拒的亲切感。我希望你成为我的儿媳妇,希望每天都能看到系着丝巾的你。”
  听到这里,小麦已有了答案:盛世华是个隐藏的丝巾控,外表道貌岸然,内心却变态至极,就好像现在许多喜欢美腿丝袜制服诱惑的家伙。他尤其狂热地迷恋那款紫色的Esfahan丝巾,更热衷于让自己喜欢的女人在他面前系上Esfahan丝巾——即便他明白这款丝巾是他杀人的重要证据。
  小麦用眼角余光看了看盛太太,恐怕一般女人早就失心疯了吧,她却只是冷冰冰地看着自己的丈夫,看着他隐藏可那么多年的邪恶欲望显露无疑,这便是“哀莫大于心死”。
  病床上的盛世华干咳了几下说:“小麦说她的丝巾是在淘宝上买到的。当晚,我回家上淘宝搜索了这种丝巾,发现了“魔女区”。但我不敢让人知道是我买的,便让我的司机出面,找了一个社会青年,让他以假名与店主联络,选在一个烂尾楼下交易。然后,他把丝巾送到了我家——我以为天衣无缝没人知道。那天,我去北京出差,临行前与钱灵吃了顿晚餐。我把丝巾送给了钱灵,而她对这条丝巾有些恐惧,不敢系在身上,只是收到包里带走。第二天,我却听说她死了!”
  谜底更清晰了——在钱灵死前那一晚,她从盛世华手里接过丝巾,内心却感到了恐惧。也许,她早已在“魔女区”网店里看到过这款丝巾,但因害怕而不敢买。当这条丝巾无比真实地躺在手中。她再度想起了慕容老师,想起十年前那致命的清晨,缠绕在死去的慕容老师脖子上的紫色丝巾。这让钱灵整晚都无法入眠,进而想起高三那年所有的往事——包括她冒充田小麦的笔迹,将秋收锁在地下,误以为杀死了他,从此毁掉了小麦的一生。
  钱灵必然感到深深的忏悔。
  甚至,这条丝巾还让她怀疑起了盛世华,怀疑他为何要把丝巾送给自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