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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第一霸主-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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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怎么不放?”

    “你现在是大头目,当然应该你来下达命令。”

    唐欢随便指着两个人,示意让他们把人都给放掉。

    他以为他的命令不好使。

    却没有想到他指到的两个人居然很麻利的就把人给放掉了。

    唐欢明白了,这是一个实力为尊的社会,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要有实力,就没有人敢不听你的。

    他的背后有个红衣男子,红衣男子的实力又是所有人中最强的,那两个人不想死,所以也只好按照命令操作。

    他们看到这些俘虏们全部都被放走,满意的点了点头,同时转过身来对着玉玲珑二女道:“你们也赶快离开吧,我说的是放掉所有的俘虏,你们也算是其中之一,记住,一定要找到那个地方!”

    玉玲珑二女根本不愿意走,坚持留下来,她们的态度非常的坚决,表示一定要等唐欢一块儿离开。

    唐欢无法拗过她们,女人们要是下定决心,认准一件事情,就算是九头牛也无法拉回来,唐欢很明显的明白这个道理,也就没有非得要赶她们走。

    他果真放走了所有的俘虏,而且那红衣男子也没有做出任何的阻挠,这让唐欢对他另眼相看,能做出这样的举动,显然他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还有这最基本的良心。

    “好了,人全部都放走了,那么现在你身为大头目,有一件事情要安排你。”红衣男子看到所有人放走了之后,向着唐欢道。

    “什么事情?”唐欢答应了他要成为大头目,替他管理着一帮武者,当然也说到做到。

    “现在你守在井口之外,我要到那首枯井里面去参悟,记住,一定要不要让任何人靠近。”

    “若是一定要有人靠近?”

    “若是一定有人靠近,那么只有一种人。”

    “什么人?”

    “死人!”

    (本章完)

第232章 春天般的风() 
“只有死人才能靠近?”

    “不错,只有死了的人才能靠近。”

    唐欢却不是滥杀无辜之人,但他深知道主要是一个人需要一处隐秘的地方的时候,绝对是要做对他一生当中非常重要的事情。

    就比如人练功突破的时候,常常喜欢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找一个山洞,把自己封藏在里面。

    但是就算把自己封藏在山洞里面也同样,有时候并不安全,说不定就有非常善于打地洞的变异兽,打扰到自己。

    所以他们一般都喜欢在基地城市里找一处相对安静的私人的地方,若是能够再请得上一两个知心的好友,前提是武功高强者,给他们护法,那么就再好不过了。

    很显然,这里没有红衣男子相信的人,这群他手下的临时武者,他一个相信的都没有,全都是各怀鬼胎,反而刚抓进来的俘虏唐欢,更让他感觉到由衷的信任。

    “我可以答应你不要有人靠近,但是我决不会帮你杀无辜之人!”唐欢道。

    “没有人靠近,就不会有人丧命。”红衣男子淡淡一笑,来到了那枯井之旁。

    枯井的上面还有一只死了的老迈狮子。

    那几个僧人看到红衣男子走了过来,纷纷的握紧手中的长棍,他们决不允许有任何人,敢要侮辱这只老迈狮子的躯体。

    “滚开!”红衣男子走近之后只说了一句话,他的声音,依然是略带中性化,要是人闭上了眼睛,根本听不出是男人的声音还是女人的声音。

    穿着黄色衣服的僧人当中,站出来一位年龄稍大秃头的男子。

    他挺着胸膛向前一步迈了出来,双手拿着长棍,横在胸前:“什么事情都好商量,但是我们绝不允许你靠近这口枯井,决不允许你挪动狮子王!”

    “好,很好!”

    红衣男子只说了三个字,那位秃头的中年僧人就倒下了。

    他的心脏,已经被洞穿成了一个血洞。

    他的动作,还保留着双手握棍立于胸前的位置,对方的一招实在是太快了,根本来不及有任何反应。

    “让开!”

    红衣男子发现,挡在他前面的秃头男子倒下之后,一位又高又壮的男子,也横立于他的面前,这就让他感到有点愤怒了。

    他怒声喝道:“善度,就凭你也敢挡在我的面前吗?赶紧给我滚开!”

    高大壮汉正式擒住玉玲珑,棒打善缘的男子善度。

    善度被红衣男子一声大吼,下意识的就向着旁边闪去,可是随即又返了回来。

    他拿着手中的长棍,保持着同样的动作,横立于胸前,态度坚决的道:“你不能靠近枯井,你不能碰触狮子王!”

    红衣男子再没有说一句话。

    这个时候,只能选择动手。

    他的飞刀已经练到了例无虚发的地步,他们的飞刀门有着自己的规矩,每发出一柄飞刀,就一定要见血。

    他对自己的飞刀更加的苛刻,每发出一柄飞刀,必定要洞穿对方的胸膛,一定要把对方的心脏给洞穿出一个窟窿。

    飞刀门当中有很多奇怪的人,有的只喜欢洞穿人的手掌,有的却只喜欢洞穿人的眼睛,然而他是现在洞穿人的心脏。

    善度倒下了。

    黄衣僧人没有一个人活下来。

    赵猥琐想活下来,他也的确没有动,可是已经杀红眼了的红衣飞刀王,手掌一抖,一边飞刀同样也洞穿了他的心脏。

    再没有人能够阻挡他。

    也没有人敢阻挡他。

    他来到那个枯井的旁边,看到了那只年迈的死去的狮子,突然感觉到这只野兽的身上,居然散发着不可冒犯的威严。

    身为百兽之王,变异兽当中的决定存在,即使是一具尸体都冒范的不可侵犯的威严。

    红衣男脸颊上都有了汗水,随即他又自我的安慰:“不就是一只狮子吗,有什么了不起,不照样被一只金丝雀给洞穿了胸膛,啄了它的晶核。”

    内心当中反复的鼓励自己,不要害怕,然后双手捏住狮子王身子底下的青石板,慢慢的把它拖到一边。

    那口神秘的让人梦寐以求的枯井终于打开了!

    一眼看去里面黑乎乎的,并没有泛着耀眼的金光,也没有发生人们所预料的奇特事件。

    很平静,就宛如一口普普通通的枯井。

    其实就是一口枯井。

    可就是这一口平平常常的枯井,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从他们的目光中能够看出贪婪的欲望。

    所有人眼中的目光都在盯着这口枯井,很显然,他们全部都想进去。

    唐欢算是明白了,为什么红衣男子选自己当做新的大头目,管理他们再聚一群武者,原来每个人,都有着心中的贪欲,最主要的是他们心中的贪欲,而且完全都一样。

    就是这口枯井!

    无论是什么样的利益,也只有实力强大者能够得到,其他的人只有眼睁睁看着的份儿。

    红衣男子向后一瞪眼,那狠戾的如刀一般的目光,就把所有的人都给吓退!

    没有人敢再有丝毫的动弹。

    在唐欢的组织下,所有人开始布置防御,开始替红衣男子的守关,连一只鸟儿都不允许靠近旁边。

    “我去了。”红衣男子向着唐欢以及其他人拱了拱手,然后纵身一跃,身子忽然拉直变长,这样一来,也不用担心枯井的井口过小,正好能够进入到那枯井当中。

    他的身子变得颀长,刚进去了一多半,还剩一个头露在外边,马上就要进入到里面。

    一阵柔和的风吹来,就把红衣男给吹了出来。

    唐欢也感觉到了这柔和的风,每个人也都感觉到了这柔和的风。

    这股柔和的风,完全就是春天般的风,吹在人的脸上,就像是妈妈的抚摸。

    轻而易举的就把红衣男子给抚摸了出来。

    然后像一颗氢气球一样,越吹越高,之后就忽然扎破了气球一般,做自由垂体的运动抛落下来。

    唐欢以为从那么高的空中垂落下来,肯定把他的屁股摔成花不可。

    结果就全然不是这样,红衣男子所展露出来的一切武功都表现在他的飞刀上,以至于所有人都认为他最厉害的方面是飞刀,都认为他也只会飞刀。

    却没有想到他落下来的时候是那么的轻松,在快要触碰到地面的时候,身形突然间的顿住,轻轻的一个翻身,就稳稳的站住了。

    红衣男子刚一展示轻功,就让众人震惊不已,这手完全能够在空中凭空把身形给定住的功夫,在场之人没有人能够比得上。

    要知道术业有专攻,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强项!

    众位武者虽然在杀人的武功方面没有红衣男高超,可是有许多人在轻功方面却有着相当的自信。

    看到红衣男展示的轻功之后,这些对轻功有相当自信的人便不再自信了。

    他们绝对做不到高空坠落,突然间静止般的减速。

    (本章完)

第233章 鲜血染成的衣服() 
“小红,你竟然没有经过我的允许,敢进入枯井里面,还把你姑奶奶放在眼里吗?”只见,一位衣着华贵的蓝衣女子,就像一张风筝一样从高空中滑落到寺庙的院子里。

    红衣男看到那衣着华贵的蓝衣女子,下了瑟瑟发抖,突然间就跪在了地上,一边嗑着头一边道:“是属下该死,没有忍得住诱惑,请求主人责罚!”

    他深知这蓝衣女子的脾气极为怪异,若是做出解释,她根本连听都不听,毫不犹豫的把你杀掉,但是如果你把所有的罪责都揽到自己的头上,主动的承担起来错误,说不定还会有转机。

    唐欢也看向了那位女子,全身上下衣着华贵的蓝色衣裳,皮肤晶莹赛雪,五官精致无比,而且会让无数男人抓狂的是,这位绝美的女子的,额头眉心间化作一朵蓝色的玲花儿。

    “既然你也说自己该死,那么就死去吧!”蓝衣女子淡淡的看着他,她的嘴角上扬,笑起来简直倾国倾城。

    “主人……”他想不到蓝衣女子做事如此的果决,连忙又道,“我冤枉啊,求主人饶了我这条狗贱命!”

    “平日里见你飞刀玩的挺厉害,念你跟我这么长时间,亮出你的飞刀吧!”全身蓝衣裳的女子道。

    “在主人面前,小的不敢露刀,我真的错了,求主人饶我一命,呜呜~”就在刚刚还威震群雄的红衣男,现在居然像一条狗一样跪在女人的脚下,居然还痛哭了起来。

    唐欢摇了摇头,他原本以为自己找到了知己,却没有想到,这红衣男居然会是如此的品格,丝毫没有身为武者的一丁点的气魄,更配不上他那神出鬼没的飞刀。

    他知道,红衣男子的飞刀已经废了。

    一个人若是连亮出自己飞刀的勇气都没有,那么他的飞刀还能够有什么样的威力呢?

    “机会已经给过你了,不亮出你的飞刀,那就只有去死了!”蓝衣女子的肩膀上已经跃出了一只金丝雀鸟。

    奇怪的是这只金丝雀鸟,居然也是通体的蓝色。

    金丝雀鸟本不该是这种颜色,绝不会蓝的如此的彻底通透!

    可是当红衣男看到这金丝雀鸟的时候,眼神中出来露出了惊恐之色,他原本跪伏着,也站了起来,手中也出现了一柄泛着寒光的飞刀。

    “不错,这才不愧是飞刀门主的二弟子李红衣,若是连这点骨气都没有,若是在死的时候,连飞刀都不敢亮出来,恐怕你早已经就死掉了,不知多少次了。”蓝衣女子嗓音清脆如铃,可是周围人听起来却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众人知道,李红衣今天算是栽在这里了,他已经算是必死无疑了。

    他们都见识过金丝雀鸟的威力。

    “蓝铃花,蓝魔头!你居然做出,抓活人当鸟食的事情,以及滥杀无辜武者的事情,就不怕你的家族知道吗,若是他们知道,恐怕你吃不了兜着走!”李红衣右手拿着一柄飞刀,左手却是拿着他的智能手表。

    智能手表上已经有了一条正在等待发送的消息,只要他的左手手指轻轻的一点,就可以把消息发送出去。

    这可以说是一道双保险,他的右手拿着刀抵御,他的左手拿着通讯手表威胁。

    这虽然说是一道双保险,可是也有弊端。

    一个人若分心做两件事情,那么必然没有做一件事情更加的用心。

    一个人若是手中既拿着飞刀,也拿着手表,那么他的飞刀威力,恐怕要大打折扣。

    蓝铃花再也不用正眼去看他,因为李红衣已经让她失望,他已经丧失了一个作为飞刀门弟子的资格。

    飞刀门的规矩不光是“飞刀一出,必饮人血”,更是一种一往无前,专心致志。

    没了这些,飞刀便不再是飞刀。

    李红衣觉得自己的手在发抖。

    的确在发抖。

    他看了看死去的仍然静静地躺在一边的狮子王,又看了看蓝铃花

    一个能够把杀死普度山曾经的霸主的怪物,哪能不害怕。

    蓝铃花眯着眼,她现在连看都不看李红衣一眼,伸出葱玉手指,轻轻的抚摸着在她手心里蹦蹦跳跳的金丝雀。

    金丝雀浑身的每一片羽毛都是深蓝色,就连它的眼睛、黄黄的鸟喙,也都是深蓝色。

    不熟悉的人,必定会认为是一种可供观赏的鸟类,看着还挺可爱,估计每个人都喜欢摸上一摸,它那深蓝色的羽毛。

    可是在场的人非但没有觉的小鸟可爱,反而有着巨大的恐惧,连看都不敢看金丝雀一眼。

    “不要以为你有着金丝雀,就可以为所欲为,不要逼我发刀!”李红衣顿了顿,又道,“飞刀门的规矩你是懂得,飞刀门徒从来都不是例无虚发,必定见血。”

    众人都知道李红衣畏惧了,飞刀门的确例无虚发,可重都不啰嗦,更不会抬出飞刀门来威胁自己的对手。

    只有李红衣自己,还不知道他的内心当中已经害怕,还不知道他的飞刀已经没有了威力。

    “真扫兴!”蓝铃花仿佛如叹息一般,她喜欢看着人死前的挣扎,这些年她杀的人不少,像是李红衣这样临死前的表现,她实在是看都看腻了。

    她心中感叹,有了一丝倦意,身上隐隐约约的杀气也没了,她忽然有点鄙视人类,人知道自己必死的时候,都是一个样子,一切外表伪装起来的强大,都只不过是做做样子。

    “机会!”李红衣知道蓝铃花不会放过他,他一直在隐忍,等待着最佳的出手机会。

    他虽然没有了作为一位飞刀武者的勇气,但是常年以来,所锻炼的本质还存在着。

    那就是非常敏锐的直觉,他能够判断出在什么时候出刀,甚至该出手的时候,他就会忍不住出手。

    他的飞刀依然快速无比,像一条闪电一般,刀光一闪就已经脱手而出。

    飞刀一出,一条人命就已经倒下。

    不是杀掉了对手,就是把自己给杀掉。

    于是李红衣倒下了。

    他用一柄飞刀洞穿过无数人的胸膛,把无数人鲜活的心脏给洞穿一个大窟窿!

    却没有想到今天,他自己的胸膛被人洞穿了一个大窟窿。

    尽管他的胸膛被人破开了一个窟窿,但是鲜血流出来之后,由于他穿的都是红色衣服,根本看不出来流血受伤。

    红色衣服本来就是因为溅的鲜血染成的,只要自己保持杀人,身上的衣服就一直像刚染成的那样保持在鲜亮。

    现在他的衣服变得更加的鲜亮,因为他的红色衣服又沾染了新的鲜血。

    (本章完)

第234章 走狗帮凶() 
深蓝色的金丝雀,虽然体积小巧,但是但是他张开嘴巴的时候,却能够吞下一整颗拳头般大小的心脏。

    因为它并没有尖尖的牙齿,只得张开嘴巴,一口吞下去。

    吃完整颗心脏并没有费多少的力气,简直就可以说是一口就吞了下去,然后又扑动着翅膀,飞回到了蓝铃花的手中。

    他那深蓝色的羽毛似乎能够天然的不沾染任何的尘埃,更不会沾染任何肮脏的血液。

    羽毛仍然光鲜亮丽,绝对没有任何的杂色,就算是连一丁点儿的鲜血红点都没有。

    蓝莲花满意的又摸了摸金丝雀的头。

    谁在金丝雀的无往不利,战无不胜他越来越庆幸当初的选择,当时不过是在花鸟市场选择了一个,模样,普普通通的鸟笼里,一只蓝色的小鸟。

    却没有想到养大之后,居然能够发出这样的威力,凭借的这只金丝雀鸟,他能够在江湖上赫赫有名,成为人见人怕的女魔头。

    这只金丝雀鸟并没有让她失望,轻而易举的就破开了李红衣的飞刀,并且把他的心脏给啄了出来吃掉。

    所有的一切,唐欢看得一清二楚。

    这只金丝雀鸟简直是成精了,浑身蓝色羽毛滴血不沾,而且羽毛覆盖在全身,就和九峰山的蛇兽鳞片一般坚硬,非常轻松的就把飞刀弹到了一边,然后顺着飞刀的轨迹洞穿了他的胸膛。

    李红衣本来能够躲得过去,他的飞刀虽然是他的最强点,可他自身的武功也不弱,尤其是轻功。

    然而蓝色金丝雀飞来的时候,他浑身似乎被锁定一般,没有做任何的反应,就挂掉了。

    唐欢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这只金丝雀鸟还有气场的锁定么。

    他在思索着,要是自己用飞刀的话,如果自己今天是李红衣,他会不会也是同样的结局?

    若是自己的武功还存在,自己就算破不开这只变态的,金丝雀鸟的防御,调动一切自己的实力,起码能够在飞刀与它相碰的瞬间,作出反应能够躲避。

    他的确能够躲避得过,可是想一想,也就觉得并不现实,这只金丝雀鸟并不是死物,能够躲得了它的一击,它依然能够,锁定目标飞回来继续攻击。

    如果实力上不能够彻底的压制住,投机取巧,决不能制服这只宠物变异兽!

    金丝雀鸟吃完了李红衣的强大心脏之后,一直啾啾的叫个不停。

    蓝铃花葱玉一般的手指,替她梳理了羽毛,把耳朵贴近,听了一会儿啾啾的叫声。

    然后就明白了,她笑了起来,用小手指点了鸟头一下,仿佛在嘲弄自己的情人一般地道:“你这个饿死鬼投胎的小淘气,每天就光知道吃吃,妈妈早晚被你吃光吃穷不可!”

    蓝铃花浑身妖艳的蓝色,他笑起来的时候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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