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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衣衫褴褛的还是小孩的我从鬼城中跑了出来,而我,只是鬼城里的一个很普通的奴隶而已。因为不想再手打毒打,才偷偷的逃了出来。我在树林里遇到了蓝发女人,刚开始的一段时间,她对我很好。可是有一天,她在我身边点燃了一盏灯,然后我就死了。
现在的我身为一个旁观者,看到小时候的我死掉,只是一件很新奇的事情,不过紧接着我就握紧了手心,因为这盏灯附近,有一片无边庞大的乌云。这乌云涌入我的身体。这乌云太大了,就是一个世界。
我依稀的感觉到,我就想一个瓷瓶一样,满是冰裂纹。
被撑的。
真相有时候其实很简单。我只是一个容器而已,和那个长生神女一样,不过她体内的是长生物质。而我体内的,则是冥王意志。冥王不会死,因为它是不死的。它总有一天会醒来。这所谓的禁锢,不过是一次短暂的沉睡而已。而我这个可怜的容器就要碎掉了,这真是一件可悲的事情。
……
种种原本属于我的,陌生的记忆,涌上心头,我不由热泪盈眶。原来我真的有宇哥年幼的妹妹,和我一样,也是奴隶。原来,三水村真的存在,这个村子是那些忠诚于冥王的人建立的,也是最后的冥王净土。冥王寂灭后,追随冥王的人都被组织杀了个干干净净,而组织则是与冥王战斗的一群很遥远时代的太古大神建立的。
不过这都不管我的事,无论冥王胜了还是组织胜了,我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容器而已。我耳边依稀听到狗吠声,是一群土狗追逐打闹。我睁开眼,我再度回到了阳间,出现在我以前梦寐以求的三水村,看到了那些普通的村民。岁月的流逝,在那些原本忠诚于冥王的臣子死亡后,这些后人就没有祖先的恐怖力量了,绝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只有少数的一些老叟老妪还知道冥王这个古老的故事,坚信冥王会转生归来,冥王的光芒重新照耀阴阳两界。
身旁而孩童嬉戏,不远处则是有一个老妪。
老妪让人把全身瘫痪的我抬到一个竹屋中,熬制药剂。我内视身体,身躯几乎崩溃了,被那巨大头颅的庞大意志给粉碎,十分的疼痛,不过主要还是心灵的创伤。这老妪认为我就是冥王,这倒是颇为好笑,我终究只是个小人物而已。老妪和一群老胳膊老腿的老家伙对我很尊敬,说他们没有忘掉祖先的誓言,要帮助我,要抵抗组织对我的迫害。
我吃了药,这药挺管用的,不过身体暂时还是不能行动,毕竟这受的伤不是普通的伤,而是那颗巨大的头颅给造成的。如果换成寻常的鬼帅,早就不知死了多少次了。幸好,我还活着。
三水村中,老妪让一个叫七婶的人照顾我的吃喝拉撒。
就算拉屎把尿,也是得让她拾掇。这七婶长的还挺漂亮的,对我也挺好。村里还有一个傻子,叫水生。水生全身脏兮兮的,总是拿着一根柳树枝,在街上乱窜,嘴里唱着稀奇古怪的歌。
有一天夜晚,水生忽然来到我住的竹屋。
他用奇怪的眼睛看着我,问:“你真是冥王?”
“是啊,我就是冥王,厉害吧”,虽然我只是一个盛放冥王的容器,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我也是冥王,毕竟冥王就在我的身体里。我感觉自己好牛叉,冥王就和我肚子里的食物差不多,可惜不能把它拉出来,不然我还真想把它当一坨翔,拉出来。
水生说:“快走吧,这村子里的人都不是好人,都被人掉包了。我原先的村民都被人杀了,现在你看到的这些人都是组织中的人。我是装疯卖傻,才活过来的。如果你不信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看原先那些村民的坟墓,就在村子后面”,我无法走路,水生就背着我,去了后山。
第五章 真假
此时明月高悬于空,夜朗星稀。
三水村的后山非常荒凉,其中还有一个破窑洞,里面有蛇和虫。四下里满是野草,野草中是蜿蜒游走的毒蛇。我依稀看到,周围还有些野生的向日葵和棉花。不远处还有个湖泊,湖中有芦苇,里面的淤泥中有泥鳅。只不过湖水冰凉,我可不想下去捉鱼。我这幅样子,半死不活的,也没这个心情。
很快,水生就背起我,来到一片平地。
只是这平地上却并无坟堆,水生面色大变:“坟堆呢,白天还在这的,怎么会没了?”,我打了水生一巴掌,说:“你小子骗我”,我太生气了,这小子竟然敢骗我。水生都快急哭了,说自己没有骗我,不过谁信的,我可不想去听一个傻子的话。我让水生背我回去,水生不肯,我就打他,他也不得不把我背回去。
在回去的路上,我看似平静,实则心里则在盘算。
身后那道目光还紧紧地盯着我们,是那个老妪,这个老家伙果然不怀好意,是个坏蛋。我现在实力未曾复原,如果我们真要跑,我估计会被人活生生打死。还是再寻找另外的机会,逃离这里。
我自然不是傻子,知道事情的真假。
一来,水生没必要骗我,二来,刚刚那片平地真的有问题。平地附近都长着野草,而平地中却一根草都没有,显然是前不久刚刚有人把平地整理了一下,那片地方很有可能白天的时候还是坟墓。
这些村民都是假的,都被掉包了。
我可以肯定,水生这小子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等到我一和他分开,他就要被灭口,真是可怜的娃啊。
……
回到竹屋,七婶在竹屋中。
他问我去哪了,我说出去尿尿了。看到她眼中疑惑的目光,我就知道这女人很精明,是来监视我的。
我现在只能先老老实实的,不然会被人打死的。
……
……
次日清晨,吃完了饭,我照例蹲在门口晒太阳,果然,这一天没见到水生的影子。水生前些天一直在我附近晃荡,显然是在观察我。而他现在估计被埋在地底了,真是可怜呢,我觉得挺对不住他的。不过没办法,为了我自己的小命,还是让他先死吧。我的伤势在逐渐的复原,不过速度极慢,慢到了极点,让我无法忍受。我觉得必须加快恢复的速度。伺候,我也多张了个心眼,这些村民们给我吃的饭,我也要先看看有没有毒才吃。
这些家伙给我吃的饭里,有一种慢性毒药。
显然,他们都是坏蛋,就我一个是好人。就算饭菜里面有慢性毒药,我也要吃的。不吃饭会让他们起疑心。再说,慢性毒药而已,又不会立刻就死,反正我已经是一个必死的人了。就算现在不吃这慢性毒药,过些天,等到我被冥王的力量撑碎的时候,也要死。早死几天和玩死几天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早死早超生,晚死活受罪。
早死几天,就当是提前结束这份痛苦吧,反正我现在是生不如死。而且我死后,肯定是魂飞魄散,连转世投胎的机会都没有,想一想就十分可怜。本来当一个容器,就够可怜的了,而现在还要魂飞魄散,还有比这个更可怜的呢,真是想想就觉得活的憋屈,虽然我是个小人物,不过我也需要存在感,不想当一个可怜的花瓶,我也需要在这人世间留下属于自己的足迹,不想在死后都没有人会想念自己。
……
抱着这个心态,我是觉得生活没什么目的。
在一个很不错的夜晚,我从这个村子里逃走了。我现在想逃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安安稳稳额度过余生。什么都不去想了,就是想安安稳稳的过完这最后的几天。
如果你知道你的寿命还有几天,你会做什么?
是歇斯底里的做一些以前不敢做的事情,还是会安稳的等待死神的来临。这是一个问题,谁都会去思考的问题。原本我是不用担心这个问题的,因为我的寿命还很长,有几百年呢。不过这只是我自以为是的以为而已,实际上我就只能活几天了。我步履蹒跚,没有吃的,没有钱财,就这么一路西行。
过了几天,我就全身破破烂烂的了。
我像是一个乞丐,手脚全是污垢。这一天,我来到一个破庙,想要在破庙中休息一夜。破庙中有些干草,可以让我舒舒服度的睡一晚。可惜干草被人给占了,是一个老头子和自己的孙女。
这老头子和他的孙女都是流浪的乞丐,走到哪睡到哪。
老头子手里提着一个破烂二胡,就靠着拉二胡,求人给个赏钱。这年代,乞丐也不好混。那些月入过万的乞丐,都是在北京这种大城市混的。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大城市的乞丐都好混,一些乞丐在一些大城市的学校门口乞讨,想要博取学生们的同情心,可惜,哪有什么廉价的同情心。
一天也就赚个十几块,还不够使这分累的呢。
这对爷孙就过的挺惨。
她的这孙女年龄在二十岁左右,还带着一个吃奶的孩子,小嘴吧嗒吧嗒的。这老头子告诉我,他这孙女命苦,那男的不要她了,真是缺德。做了事却推卸责任,很是缺德。不过说实在的,他这孙女还挺漂亮的,打扮一下,也算是青秀。可惜命不好,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
她没钱给孩子买奶粉吃,只能喂母乳。
不过我瞧她面黄肌瘦,显然也没多少奶水。我见她怀中那婴儿粉嫩的胳膊四处抓挠,显然不饿,不用喂奶。不由说:“你吃不吃,不吃让爹吃”,说完就扑到女人怀中砸吧了一下。这女人吓的像是一只受惊的小兽,猛地跑开了。那老头子也拿着棍子来打我。我乐呵呵的笑着,心想这才是我应该在这人世间留下的印记。就算我死了,也会有人记住我。这对爷孙肯定在最近的这几年不会忘记我这个无赖。
人生,就是一个个足迹,在人世间留下一个个印记。
很多人死了,也依然会有人记住他,我也想被人记住,不愿被人忘却。至于挨打,我皮糙肉厚,别说是棍子,就算是刀子也无法打坏我的身体。我瞧那女人满脸通红,眼神不时撇我一眼。当我看过去时,她就急忙转过头去,我不由乐了,我知道这女人动心了,不过我快要死了,不然或许真的能和她凑一对。
死亡,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一闭一睁,一辈子就过去了哈。
……
我跟着这对爷孙向西流浪,讨饭。我知道那女人叫秀娘,以前有过三个男人。这点我并不在意,仍旧和她好上了几天。这女人对我挺不错的,可惜,我时日无久。一直往西走,渐渐地,镇子就稀少了起来。
这时秀娘和他阿爷要停下了,不能再往西走了。
我告别了他们,继续往西。我回头看时,见到秀娘泪流满面,拿着婴儿的小手,挥舞了两下,向我告别。我心中一酸,心想这一分别,估计就是永远无法在见面了。想到这里,我倒是洒脱的一笑,心想能在人生最后的几天,有一个女人,这倒是还不错。
我一路向西,走不多时,就来到一座庙。
我抬头一瞧,见这庙修的十分宏伟,不由心想这是哪家和尚的庙,我这是走到小雷音寺了。不过管它呢,进去看看再说。庙修在山上,山势颇陡峭,上山很不容易,想来修建这座庙的人也是花费了大力气。几百青石台阶,一路向上,青石台阶两旁则是种着一些山枣树,上面结了一些又大又红的山枣。我摘了一兜子山枣吃,这枣子果然汁水充足,而且很是甜美,是上等的好货色。
吃了一肚子山枣,这时也来到了山上的庙门前。
庙门前是两棵高大的不知名的树,蒲扇大小的树叶子掉了一地,有两个小沙弥正在扫树叶子。我瞧这庙门前的平地是用水泥弄出的水泥地面,心想这荒郊野外的破庙里竟然还挺现代化。不得不说,和尚们都很俗气,爱面子,这庙就弄的很大气。
只是修建在这里,没人上来礼佛参禅。
两个小沙弥见我蓬头垢面,以为是山下来的叫花子,不由赶我离开。这时庙里走出以为禅师,说出家人有好生之德,让我进入庙中,做一个端茶递水的杂役,也能混口饭吃。我心想这庙里应该有啥典籍之类的,或许能延缓我身躯的碎裂,所以就留了下来,想要找到暂缓让冥王意志苏醒的方法。
……
……
庙中,种着一颗颗的菩提树,还有塔林,所谓的塔林,就是历代高僧圆寂后,舍利子存放的地方。舍利子在我眼中只是死人骨头而已,我不想在意,又不是佛陀的舍利。普通舍利对我没啥用处,也只有佛陀的骨头、舍利对我有些帮助。
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这座庙很不乏,因为这里真的有佛陀的牙齿。
佛牙。
传说佛陀有四十颗牙齿,这庙里就有一颗佛陀的大门牙。我偷了佛牙,想要瞧瞧上面有什么特殊的东西。
佛陀的牙齿晶莹剔透,里面闪烁着细小的符篆。也不知道这和尚刷不刷牙,总之,晶莹剔透的牙齿中有些细小的晶粒。当我再仔细看去,才发现这些晶粒都是一些细小的额文字。
我捏碎了佛陀的牙齿,一颗颗的晶粒就飞了出来,幻化出一篇文章,是佛陀的学问,也就是说这是佛陀的佛家思想,这是佛门的大神通,可惜对我没啥用。我又不修佛法,这东西对我实在是没有吸引力。
……
在寺庙中的生活很平静,然而有一天,一个人的来临改变了我的命运。这个人是个道士,年龄和我相仿。
这道士姓王,叫做王坤。
说起王坤,还要从他的来历说起。王坤是华夏文明中的一个奇人,通古今之变,博采众长,是我见过的最天赋异禀的人。他擅长医术,师承孙思邈,能治我的伤。
王坤的事情要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一条名为清风街的街道上发生的两件奇怪的事说起。
第一件事是某一天的傍晚,大雨磅礴,忽然间,街上的居民感动一阵地动山摇,墙壁上的灰尘都被震的哗啦啦的往下掉。雨停后,众人在街头瞧见了一个大坑,坑里有一颗燃烧着火焰的大石球。
有老人说这是陨石。
陨石在清风界的街头砸了个大坑,里面下了雨水,过了些天,坑里长出了龙和蛇。
第二件事,传说清风街的一个姓王的妇人从天坑里捉了一条四脚龙,带回家煮了一锅肉汤吃,结果没过几天,这妇人就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须知,哪个女人怀孕不是要怀胎十月的,哪有几天就生子的。
故而居民们都说这是龙子啊,这王姓妇人吃了龙肉,连龙的那东西也吃掉,最后孕育出一个龙子。
第一件事尚不可考,第二件事就更加惊奇了。
这王姓妇人就是王坤的祖母,那所谓的龙子就是王坤的父亲,王魁生。王魁生长的五大三粗,虎背熊腰,一脸憨厚相,是个普普通通的庄稼人,显然他这个龙子是假的。上述两件事情纯粹是胡扯,是当地某个闲人胡说八道扯出来的胡话,谁想到这胡话一传百,百传千,到最后竟然传的有鼻子有眼。
那个胡说八道的闲人就是王坤的祖父。
有一天,王魁生遇到了一个衣着邋遢的老道士。
老道士随身携带着一个破二胡,喜欢拉二泉映月。老道士看了父亲的面相,叹息说:“你这一生会有三个孩子,他们中的一个会把你害死”,老道士留下了这个类似魔咒的预言后就飘身离去了,离去前还留言道:“二十年后,我们会再见面,到时候我可以给你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时光流逝,山上的草枯了又荣,荣了又枯。
弹指间,二十年过去了。
王魁生二十四岁,其母已逝十多年,一个人住在父母留下的老屋中。他也未曾讨到婆娘,不知道女人的好处,一个光葫芦,饿了就自己弄些吃的,勉强饿不死。索性他身强体壮,可以上山砍柴来卖钱,倒是饿不死。
他早就把幼年时遇到的那个老道士忘在脑后,可是在一个普通的清晨,一个风尘仆仆的中年道士找到了父亲。这中年道士自称是当年那个老道士的弟子,老道士虽然道行高深,可毕竟年龄已大,岁月无情,早已仙逝。再临死前,老道士嘱托自己的弟子来此,为的就是这一桩未了心愿。
中年道士姓马,叫马安通。
马道士说:“师傅临死前留言,说你今天会遇到一个改变你一生的女人。如果你不想死的话,就不要接触这个女人。否则,你的性命堪忧……”
王魁生这时也有些信服了。
须知,人家能在二十年后专门为这事赶来,肯定不是和他开玩笑。当下,王魁生询问道:“道长,你们师徒二人为何对我这事情这么关心?”
马道士说:“师傅说过,如果你接受了这个女人,那你们生下的孩子中有一个会继承我这一脉的道法,把王坤这一脉发扬光大。可惜,如果他出生了,那你和这女人都会受到反噬,其余的两个孩子也会受到反噬,你们可谓是命途多舛”,马道士说完就在清风街外的小山上的一座破庙里住下了,说是任何选择都要张魁生自己来抉择。
王魁生听完,也是心里打颤,决定今天一整天就在家里,不出门,躲过这一天,不然自己真的可能会被害死。
有些事情不得不相信。
……
……
ps:卡了,出新人物,开副本。
第六章 再见帝释天
王魁生心中暗想,今天实在是不吉利,还是不要出门的好,免得真应了这马道长的话。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父,还是小心一点的好。想到这,他今天就索性不出门了,就在家里炒荞麦。
正炒着呢,一个流浪女人走了进来,说要帮他干活,自己只要一点荞麦当饭吃就好。王魁生见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