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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郎和我走近拉门高声叫喊,屋里没人应声,像是没人。我稍微拉开拉门向里面窥视,屋里电灯已熄,黑乎乎的,仿佛房间拐角处有个人躺着。我觉得奇怪,又喊了一声,依然没人应。
“没关系,我们进去看看。”
我俩咚咚地走进里间,小五郎打开电灯,在这同时,我俩吃惊地发现,房间的角上躺着一具女尸。
“这不就是女主人吗?”我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看样子像被掐死的。”
小五郎走近尸体察看。
“没有希望复活了,必须赶快报告警察。这样,我去公用电话亭,你在这看守,先不要惊动四邻,那样将会破坏现场。”
他命令式地说道,一边往街上公用电话亭飞奔。
平时议论起犯罪和侦探,我能讲得头头是道。实际碰上,今天还是头一遭。我不知如何是好,两只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房间。
整个房间有六条日本席大小,再往后面的一间,其右侧隔出一条窄小的走廊,走廊外是个小院,还有厕所,院墙由木板做成——因为是夏天,所有的房门都开着,所以能够一直看到后院。尸体靠近左侧的墙壁,头向着书店,为尽可能地保留犯罪现场,也因为气味难闻,我尽量不接近尸体。然而,房间狭小,即使不想看那女人,眼光也自然转向那个方向。那女人身穿中粗格子浴衣,仰面躺着,衣服卷到膝盖以上,腿部完全裸露,没有特别抵抗的痕迹,脖子看不太清,但掐过的地方已经变紫是确实无疑的。
大街上传来行人咔嗒咔嗒的木屐声和高声谈笑声,还有人醉醺醺地哼着流行歌曲,一派太平景象。然而就在这一道拉门之内,一个女人惨遭杀害,横尸内房,真是莫大的讽刺啊!我心中异样,木然伫立。
“马上就到!”小五郎回来了。
“噢。”
不知怎的,我说话有些吃力。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俩四目相对,一言不发。
不久,一位身穿制服的警官和一位西装模样的人赶来,后来才知道身穿制服的警官是k警察署的司法主任,另一位从相貌和随身携带的物品即可知,是警察署的法医。我们把情况向司法主任前后叙说了一遍。随后,我补充说:
“这位小五郎君进茶馆时,我偶然看钟,时间刚好是八点半。所以这拉门格子关闭的时间,大约是在八点。那时房间里灯泡还亮着,因此,很显然,至少在八点钟,这个房间里还有活着的人。”
司法主任边听取陈述,边做笔记。法医已把尸体检验完毕,等待着我们谈话结束。
“是掐死的,用手掐的。请看这儿,这里变紫的地方是手指的痕迹,出血的地方是指甲的位置。拇指的痕迹在头颈右侧,看来是用右手干的,是的。死亡时间大约在一小时之内。已经没有希望复活了。”
“被人从上面向下按,”司法主任沉思地说,“但又没有抵抗的迹象……大概力量很大而又非常迅速吧?”
他转向我们,询问这家书店男主人的去向。我们当然不得而知。小五郎灵机一动,随即出去叫来隔壁一家钟表店的男主人。
司法主任与钟表店男主人的问答大致如下:
“这店里的男主人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每晚都出去,不到十二点不回来。”
“到什么地方?”
“好像常去上野大街,但今晚到什么地方我不清楚。”
“一个小时之前,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动静?”
“这还不明白吗?就是这个女人被害时的叫喊声,或搏斗声……”
“好像没有听到什么特别的声音。”
谈话间,附近的居民及过路看热闹的人群已把书店门口围了个水泄不通。人群中一位住在另一边隔壁的袜子店女主人为钟表店男主人作证,说她也没听到什么声音。
同时,邻居们在一起商议之后,让一个人去找旧书店男主人。
这时,街上传来汽车停车声,紧接着数人蜂拥而至。他们是接到特别警察紧急报告后立即赶来的检察厅的一帮人,和偶然同时到达的一个警察署署长以及当时的名侦探小林刑警——当然是我事后才知道他的身份的。我有一位朋友做司法记者,他与本案办理人小林刑警交情很深,所以,我从他那里了解到许多关于本案的情况——司法主任向他们报告了至此为止的所有发现,我和小五郎也只好把先前的陈述再说一遍。
“关上临街的窗户!”
突然,一个上穿羊驼呢外衣下着白色西裤的男人高声叫道,并随即关上窗,他就是小林刑警。他赶退看热闹的人群,即刻开始检查,一举一动简直旁若无人,检察官和警察署长似乎也不在他眼里,自始至终一人动手,其他人好像是专门为了一览他那敏捷的动作而赶来参观的。他对脖颈周围的检查特别仔细,看后对检察官说:
“指痕没有特征,也就是说除了表明是右手按压的以外,其他别无线索。”
随后,他说要对尸体裸体检查,如同召开议会秘密会议一般,我们这些旁观者只得被赶到外间。所以,这期间他们又有了什么新发现,我不得而知,不过,据我的推测,他们一定发现死者身上的许多新伤,一如先前茶馆女招待所说。
不一会秘密解除,但我们仍不便进入里间,只能在拉门外向里面窥望。幸运的是,我们既是案件的发现者,小五郎等一会还要被取指纹,所以我们没有被赶走,或者说被扣留下来更准确。小林刑警的搜查并不限于里间,他也到外间搜查。虽然我们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不可能看到他搜查的全过程,但幸运的是检察官始终坐镇里间,所以,刑警每次向检察官报告搜查结果,都一字不漏地送入我们耳中。书记员记下小林的报告,做案情报告笔录。
对死者所在房间的搜查,似乎没有发现罪犯遗留物、足迹或其他东西,只有一个例外。
“电灯开关上有指纹。”小林向硬胶开关上撒着白粉,“从前后情况看,电灯肯定是罪犯熄灭的,你们谁开的灯?”
小五郎回答说是他。
“是吗?好吧,等一会取你的指纹。把电灯开关取下带走,注意不要触摸。”
之后,刑警爬上二楼,在上面呆了好一会,下来后又去查看后门胡同。约十分钟,他带回一个男人,手中的手电筒还在亮着。这男人约四十岁,衣衫污浊。
“脚印已经不行了。”刑警报告说,“可能是日照差,后门路很泥泞,几个木屐脚印根本无法看清。不过,这个人,”他指着带来的男人说,“他的冰淇淋店开在后门胡同拐弯处,胡同只有一个出口,如果罪犯从后门逃走,必然会被这男子看到。喂,请你再回答一遍我的提问。”
冰淇淋店主与刑警一问一答。
“今晚八点前后有人出入胡同吗?”
“一个也没有。天黑以后,猫也没过去一只。”冰淇淋店主的回答很得要领,“我在这儿开店很久了,这个店的女主人,夜间极少从那儿走,因为路不好走,又暗。”
“你店里的顾客中有没有人进胡同?”
“没有。所有的人都在我面前吃完冰淇淋后,马上就离开了,这是毫无疑问的。”
假如我们相信冰淇淋店主的证词,那么,即使罪犯是从后门逃去,他也没有走这唯一的通路——胡同。但也没有人从前面溜走啊,因为我们一直在从白梅轩向这里观察,从未离开。那么,罪犯到底是从哪儿逃走的呢?按照小林刑警的推理,罪犯逃走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潜入胡同某家有前后门的家中,要么他本人就是租住在某人家中的人。当然也有可能从二楼顺屋顶逃走,但从二楼调查结果看,临街的窗户没有动过的迹象,而后面的窗户,因为天气闷热,所有人家的二楼都开着门窗,人在阳台上乘凉,从这儿逃走看来是较困难的。
检查人员在一起开会研究新的侦查方针,最后决定分组侦查附近的房屋。前后左右的院落总共也不过十一个,侦查工作并不费事。同时再次对旧书店进行侦查,从屋檐下到天花板内,全部查了个遍。结果不仅没有得到任何线索,反而把事情弄得复杂起来。原来,与旧书店一店之隔的点心店的男主人,从傍晚到刚才,一直在屋顶凉台吹箫,他坐的位置正对着旧书店二楼的窗户。
各位读者,此案越发有趣了。罪犯从哪儿进去,又从哪儿出来的呢?不是后门,不是二楼窗户,当然也不可能是前门,会是哪里呢?抑或如烟气似地消身遁形?不可思议的事并不仅仅如此,小林刑警带到检察官面前的两个学生说得更玄。他俩是某工业学校的学生,寄宿在附近,都不像调皮捣蛋搞恶作剧的人,但他们的陈述使案情愈发不可理解。
对检察官的提问,他们的回答大体如下:
“刚好在八点钟左右,我站在这旧书店前,翻看桌子上的杂志,这时里边响起一个声音,当我抬眼望过去时,这扇拉门关闭了,不过这个格子还开着,透过格子的缝隙,我看到一个站着的男人。但就在我看到的同时,那男人刚好关格子,所以详细情形不清楚。从腰带上看肯定是个男人。”
“你说是个男人,你有没有注意到别的什么?如身高。衣服式样什么的?”
“我只看到腰以下的部位,身高不清楚,衣服是黑色的,可能的话,也许是细条子的,不过,我看到的是黑色。”
“我和他一起在看书,”另一个学生说,“同样听到了声音,看到格子关闭,但是那个男人穿的确实是白衣服,没有条纹的纯白衣服。”
“这可怪了,你们俩必定有一个错的。”
“绝对不错。”
“我从来不说谎。”
两个学生相互矛盾的陈述意味着什么?敏感的读者或许能够发现这个问题,实际上我本人就已经发现了。但检察官和警察们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们没有做更深的考虑。
不久,死者的丈夫,旧书店店主接到通知后返回家中。他年轻、羸弱,不像个店主。见到妻子的尸首后,惊慌失措,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有眼泪一滴一滴地往外流。待他平静些后,小林开始提问,检察官有时也从旁插语,结果却令他们失望,店主全然没有关于罪犯的一丁点线索。“我们平常与人可无冤无仇啊!”说完,年青的店主又啜泣不止。而且,各种调查表明,他从未有过盗窃的劣迹。店主和店主妻子的历史及其他调查事项,都不存在特别的疑点,并且与本故事关系不大,因而略去。最后,刑警对死者身上的许多新伤提出质问,店主极度踌躇之后,终于回答说是她自己搞的。然而,关于其理由,虽经严厉询问,仍得不到清楚的回答。由于他当天夜里一直在外,即使这是虐待的伤痕,也不会伤害其性命,刑警或许是这样考虑的,因而未予深究。
如此这般,当晚的调查告一段落。他们留下我和小五郎的住址、姓名,取下小五郎的指纹。待我们踏上归途,时间已是下半夜一点钟了。
如果警察的侦查没有遗漏而人们的证词也没有说谎的话,这个案子则委实无法解释。然而,据我事后所知,小林刑警第二天进行的所有调查仍一无所获,较之案件发生的当夜,案情无丝毫进展。所有的证人都足以信赖,十一栋房子里的人全部没有值得怀疑之处。对被害者的家乡所进行的调查,也没有发现任何疑点。至少小林刑警——刚才说过,他被人们誉作名侦探——所作的竭尽全力的侦查,只能得出根本无法解释的结论。事后我还听说,作为唯一的物证,小林让人带走的电灯开关上,只有小五郎的手印,没有其他任何发现。也许是小五郎当时手忙脚乱,开关上才留下许多指纹,但全部是小五郎一个人的。小林刑警认为,或许是小五郎的指纹把罪犯的指纹掩盖消除了。
各位读者,故事读到这里,您是否会作出这样的想象——本案杀人犯并不是人,而是猩猩,或印度毒蛇,我就曾这样想过。然而东京d坡并无此类物种,而且证人明明看到室内有男人的身影。即使是猿类也该留下足迹,死人脖子上的指痕岂能是毒蛇所为!
闲话休提。我和小五郎在归途中非常兴奋,海阔天空,谈兴大增,不妨试举一例。
“你知不知道作为小说《黄色的房间》的素材,发生在法国巴黎的rosedefacourt案?即使到了百年后的今天,那件杀人案也还是个谜。今晚的案子,从罪犯没留下足迹这一点来看,不是与那个案子极其相似吗?”小五郎说。
“是啊,真不可思议啊。经常有人说在日本这样的建筑物里,不可能发生外国侦探小说所写的那样扣人心弦的案件,可我不那么认为,眼前就发生了这样迷离的奇案。能不能破案我没把握,不过,我想通过这个案子试试我的侦探能力。”我说。
我们在一小巷处道别。不知为什么,小五郎那抖动着肩膀,转过小巷离去的背影给我留下奇怪的印象,那件漂亮的条纹浴衣,在黑暗中显得更加与众不同。
二、推理
十天以后,一天,我前去小五郎的住处拜访。在这十天里,关于这个案子,小五郎和我做了哪些事?想了些什么?得出什么结论?读者可以从今天我和他的谈话中得到充分的了解。
在此以前,我与小五郎只是在茶馆相见,拜访他的宿舍今天还是第一次。以前我曾听他说过这个地方,所以没费什么周折就打听到他的住处。我走到一家香烟店门前,向女主人询问小五郎在不在家。
“啊,在。请等一下,我马上去叫。”
说着,她走到柜台近处的楼梯口,高声叫喊小五郎,小五郎借住在这家二楼,听到喊声应声赶下楼来,看到是我,吃了一惊,说:“啊,请上楼!”我跟在他身后走上二楼。他的房间使我大为惊讶,这房间布置很特别,虽然耳闻小五郎很怪,但确实没想到会怪到这种程度。
四条半日本席的铺面上,全都堆满书籍,只有中间露出一小块榻榻米,一摞摞书籍宛如石林,高抵天花。房的四周什么也没有,真让人怀疑,在这间房子里他怎么睡觉?主宾二人甚至无处落座,若不小心,或许会把这书山碰塌。
“实在太挤了。对不起,没有坐垫,请找本软些的书坐吧!”
穿过书山,终于找到一个可以落座的地方。我茫然环顾四周许久。
在此,我应该就这间房子的主人明智小五郎向诸位作一简单的叙述。我与他仅仅是萍水相逢,他有什么经历?靠什么生活?以什么为生活目标?我都一概不晓,只有一点我敢肯定,他是一个无固定职业的游民之一。退一步说,算他是个学究,他也是个行为怪异的学究。他常常说他在研究人,但我终究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仅仅知道,他对犯罪案件和侦探有着非同寻常的兴趣,并且具有令人敬佩的丰富的知识。
他与我年龄相仿,不超过二十五岁,身材精瘦,如先前所说,习惯走路晃肩,但这习惯决非英雄豪杰式的。其走路姿势倒使人想起那位一只手不太自由的牧师神田伯龙。从脸型到声音,小五郎与他酷似——没见过伯龙的读者,各位可以想象一位充满魅力,并极富天才的男士,但不一定是美男子——不过,小五郎的头发更长一些,而且茂密蓬乱,似乎要把头发搞得更密。好像一向不讲究穿戴,通常在棉织衣服上扎一条粗布带。
“你来了,我很高兴。从那以后我们很长时间没见面了。d坡的那件案子现在怎样了?警方好像还没有找到罪犯的线索,是吧?”
小五郎同往常一样手揉着头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其实,我今天到你这儿来,就是要跟你谈这件事。”在不知如何开始之中我开口说道:“从那以后,我对本案作了各种考虑,不仅考虑,而且我还做了侦探式的现场调查,并且已经得出结论。今天我想对你通报……”
“噢?你这家伙还真不简单啊!那我倒要详细听听啦。”
在他的眼神里浮现出一种明白了什么似的轻蔑而自信的神色,这激励起我这颗有些犹豫的心,我开始信心十足地讲下去:
“在我的朋友中有一位新闻记者,他与负责本案的小林刑警是好友。因此,我通过新闻记者了解到许多警察方面的详情。不过,警察一直没有侦查方向。虽然做了各种各样的努力,但都没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你还记得那只电灯开关吧?那对他们也没丝毫用处,那上面只有你的指纹,他们认为大概是你的指纹把罪犯的指纹掩盖了。我知道他们困惑迷茫,因此我就更热心于我的私人调查。你想想,我得到了什么结论?而且我为什么要在向警察报告之前到你这儿来?
“不知道也没关系。从案发当日我就发现一个问题,你还记得吧?那两个学生关于罪犯嫌疑的衣服叙述,两个完全相反,一个说黑,一个说白。眼睛再不好使的人也不会把完全相反的黑白两色搞错。我不知道警方对此作何解释,不过,我认为这两人的陈述都没错。你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罪犯穿着黑白相间的衣服,粗黑条浴衣,出租房中常有的那种出租浴衣。那么,为什么一人看成黑一人看成白了呢?因为他们是从拉门格子的缝中看到的,在那一瞬间,一个人眼睛处于缝隙与衣服白的部分相一致的地方,一个人的眼睛处于与黑的部分相一致的位置。也许这是难得的偶然,但偶然绝不是不可能,而且在本案中也只能做这种考虑。
“在明白了罪犯的衣服是条纹形状之后,这仅仅缩小了侦查范围,还没有找到确实的证据。第二个证据是电灯开关上的指纹。我通过我的新闻记者朋友要求小林刑警对指纹——你的指纹——进行了多次检查,结果证实我的想法是正确的。哎,你有墨汁吗?我想借用一下。”
于是,我给他做了个实验。首先我用墨汁薄薄地涂在右手拇指上,然后从怀中取出一张纸,按上手印。等待指纹晾干,再次在同一手指上涂上墨汁,在原来的指纹上,改变手指的方向仔细按下,这样则清楚地显现出相互交错的双重指纹。
“警方以为你的指纹压在罪犯的指纹上,从而消除了罪犯的指纹。从现在这个实验可以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无论怎样用力,只要指纹是由线条构成的,线与线之间必然会留下先前指纹的痕迹。假如前后指纹完全相同,按的方法毫厘不差,各线完全一致,或许后按的指纹可以掩盖先按的指纹,但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对本案来说,其结论仍然不变。
“如果是罪犯熄灭了电灯,那么,他必然会在开关上留下指纹。假想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