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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杀手-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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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疲倦,输不起挣扎,足迹延着他的路线。

  房子不大,却简洁温馨。

  他将钥匙塞给我,吹着口哨扬长而去,不一会儿又折回,将一部手机放在桌上;要是有事,不要打110,直接找通讯录里的哥儿们,都是我兄弟,随叫随到。

  看着他趾高气扬地飙着摩托消失在夜幕中,笃定他不会再突然回来了,心里却有了一丝怅惘。

  从那天后,就再也没有见到爸妈,他们如同人间蒸发般,一年后才零星地收到盖着异地邮戳的信笺,写信人匿名,偶而会夹带存折,字是左手写的,我从来不回,因为不知道要寄到哪,不知信的另一端,他们可好,为什么不回来看我。

  随着年纪渐长,才隐约地知道发生过的一切。

  总之,从那天起,13岁,独自生活。

  留晏很有统治的欲望,最崇尚的就是“权威”,权力加威信。他甚至统治着整个中学,以一个初一新生的身份,他当着各年级老大的面,将所有有关他们的犯罪记录统统烧毁,加上巧妙地运用金钱的力量,驯服了三个年级的老大,并通过原有的帮派势力将他的统治渗透到每个班级,重新划分势力,制定严格的帮规和残酷的等级制,将学生掌控在他的恐怖统治中,他会经常玩着花样巩固他的权力,以至于人心惶惶。他俨然是背地里的校长,事实却远非如此,说他是实际上的校长也不为过,同样,他的手头上有校领导们的把柄,这样一来运用威逼利诱的手法,将整个领导班子收归旗子下,听命于己。就这样,一个初一年级的学生玩弄了整个学校,而他,正是这权力的制衡点,没人敢轻易去撼动。

  如果说他的统治有例外的话,那就是我。多次的分庭抗礼,特别是在校文艺演出等艺术方面的活动里,我丝毫不会退让,当然,输的是我,表面上,也许他输在实质里。

  就这样,和一个不良少年纠缠了初中三年,中考后进了旖月岛的一所职校,这个选择是基于学费和未来考虑,放弃了进大学的打算。没想到,他抛下了他的统治,用钱塞满了某校长家,进了岛上某知名中国高中,半月后,作为交换生,到了一所美国学校,而那所学校,离我就读的学校很近。

  到了旖月岛后,再也没有收到信,也许一切都随着离开而结束。我信誓旦旦地跟自己说要重新生活,我有我的梦想,尽管梦想廉价得只是用来奢望然后唾弃的,我想靠着我的双手在我喜欢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什么时候走到了休息室竟没有发现。

  脑中一片混沌,没有思想的着陆点,我胡乱地将冷水打湿在脸上,强打起笑颜,若无其事地和同事分配工作,希冀用忙碌来冲淡难于启齿的一切。

  只记得如机器般穿行在各通道里,借着迷离的灯光将心情打乱。

  终于捱到了下班,拖着疲软的步调走向值班室。

  熟悉的身影烙在眼帘上,我的眼皮又有些灼热,缓缓地上扬,轻轻地送出疲倦却欣喜的眼神。

  人在疲惫的时候,大概控制不住情绪吧。

  我望着他,因为一句戏言的再度重逢。

  雨还在下。

  “我还没向你道谢呢,你帮我摆脱了那个家伙,不过你要小心点,他很有可能会找你麻烦。”

  “虽然只是,权宜之言,出口的话,我会遵守。”

  “不用了,谢谢你啊。我的宿舍就在酒店后面,很快就到。”

  “那就这样。”

  他转身。

  伞的泪在地面形成一个浅浅的圆,视线的轨迹淌过,滋润。

  心情被雨丝扎成一束,不堪重负,噼里啪啦地摔碎。

  休息室里,我的抽屉,蜡偶穿着我设计的服装,站成一排,在灯光下,如同世上唯美的谎言,他们可以等待火的潜规则,将他们的人生彻底燃烧成无畏的烛泪。

  对于蜡偶,时间是最奢侈的火。

  生活是场卑劣的游戏,悲哀的规则在重复,有人不理规则闯了进来,因为他比规则本身悲哀。

  我想起他那令人刻骨铭心的哀伤眼神。

  世界是张网,本来我会是从网眼里逃逸而出的鱼。

  待机屏幕上的网绞动着,我深吸口气。

绯的番外一——女杀手独白
星期八 旖月小屋 绵雨 取材自绯的手机日记

  

  宁愿出卖肉体,也不会出卖灵魂。

  

  这句话桎梏着我一整个早上。

  

  别人试图毁灭我们,而我们更习惯毁灭自己。

  

  这是我现在最真实的写照。

  刻意把窗帘拉得很低很低,以阻挡阳光背面的虚伪。

  二十几平方的空间陷入了莫名的恐惧中,我在仰望,试图让视线穿过窗帘上端的空隙处,还是有一丝阳光渗进。

  摸索着在黑暗中环视房间的布局,一套房,两个单间,卧室和储藏室有堵薄薄的木墙相隔,卧室连接洗手间,外面是小小的阳台,储藏室连着厨房,窄窄的通道仅容一人正身而过。储藏室里堆放着画板和各式各样的杯子,厨房几乎是闲置着,偶尔煲壶水冲咖啡或方便面什么的。卧室里除了床和壁橱外就是一张书桌,书桌正抵着通往阳台的门,书桌的地点是光线最不容易到达的。

  坐在书桌上,赤脚抵着木板门,双手握着盛着热腾腾牛奶的玻璃杯。

  窗台上压着窗帘的收音机里低哑地传来仓木麻衣的声音,独独喜欢这种被时代出卖了的带式播放机,看着时间的轨迹被黑色的带子上压过,留下深浅不一的印迹,心有种释然。时间确是在消逝,我听到了时间走过的声音。带子的转轴会制造些突兀的杂音,真实得不能让人相信,这也许是从录音堋里产生的哩。

  冰凉延着脚踝上升,温热顺着手腕往下滑,“兹”的一声在隐秘的地方炸响。

  从披散的头发里看到了龟裂中杯壁的细纹,细得符合头发的纹路。又碎裂了一个杯子,我微微笑着将牛奶一饮而尽。

  杯子放在窗台上,细纹扩大成裂痕,终于碎裂开,“啪”的一声,如同崩溃的童话。

  连看都不必,杯子碎成七块,最大的质量是次大的十六倍,以此类推,而最小的那块是我所需的。

  将大的六块碎片扔进垃圾桶中,这是这周碎的第九块杯子。

  手腕上深浅地躺着十几条淡淡的痕,最长的那条是十八岁那年高考完后留下的,不是落榜,而是考得太好,和往常一样是年段第一,比那所市重点的第二名高了二十分。

  那天晚上屋里的亮度和现在一样,我清晰地看到红色的液体漫过皮肤的近乎透明的苍白,像一条蜿蜒的毒蛇,爬过小臂。

  我是举着手的,据说这样,死的时候脸色不仅不会难看,反会和桃花一样绚烂。我是举着手来到人世的,离开的时候也应该是,什么都不留下,什么都不带走。

  带着最美的笑离去,我想,事实上我从未笑过。

  可是,桌上的收音机里的转轴太过晦涩,声音交缠,迫使机子扭着身体从窗台上摔下,砸翻了桌上的玻璃杯。

  一样,是七块。

  最小的那块,保留至今。

  而后,我的精神恍惚。

  而后,我醒来的时阳光如桃花般绚烂,第一次带着血的潮红。

  而后,我知道,我的情绪、生命以及种种已经被发配到远离手腕的血管。

  手腕受到感情捉弄后遭到遗弃,再也承载不起。

  我还是活了下来,玻璃碎裂的声音葬送了我必死的绚烂。

  模糊中歙簌的撬门声,脚步声……

  ——灵动地探向背后。

  脑子里后知后觉地感到子弹射穿虚无的背后。

  从地上站起,锨开窗帘的一角,眼里缜密的思路被暴进的阳光封杀,窗外祥和,租房区里形形色色的惑乱,嘶哑着在无形的锁里蠕动,这一带习惯了一夜的骚动。

  窗帘旁的插座有些松动,粉末簌簌地下滑。

  最迷人的电压是220伏特,可以让自己从容地死在自己的尸体旁。

  不觉哑然失笑,为什么一睡醒就想一些关乎死的事情,死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宽容,死是包装奢华的糖果,死最是无用,不应附加除死以外的任何东西。

  除此之外,残存在脑子里的还有一个字——性。

  眼神不自觉地划过那个酒杯,杯座是个裸女,抚摸盘绕着她,妨碍她的健康成长,杯壁是她上扬的头发,至或还有咖啡杯是女人的那个,而杯柄则是裸裎的躯体。

  死和性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欲生欲死。

  “性”里含有一个生字,遗憾的是部首是竖心旁,照常理言,应是月字旁,而月加上生,就是胜利,用肉体去生存。

  古人的造字留下了悬而未解的迷,但我已在谜中走失,回不来了。

绯的番外二——血色童年
生命里被“死“和“性”占据了大半,没有爱的空间,爱比零冷,但虚虚假假地出现了不少。自小学五年级始,我的书包里永远不缺的就是拙劣的情书,最执着的大概是一个长得挺阳光的男孩,我和他根本不在同一个世界,他却坚定地看着我,带着一脸的灿烂,令我想起那天早上的阳光:我想成为你的朋友,你的对手。朋友?我从来没有。对手?年级第一的宝座从来只为我一人而准备。那个男孩的家世应该很好吧,什么来头已经忘记了,确切地说是根本就不曾想知道,而我的家庭背景就如同九十年代马路上的下水道口,容易揭穿,就那样臭烘烘地摆在世人面前,磕绊着足迹。过多的来往到最后会成为绯闻,或者变味自别人闲时的谈资。尽管一切只是他的单方面,自习的时候我会到竞赛辅导班的自习室,那儿人少,而他就静静地在离我最近的地方坐下,一句话也不说,偶尔一些难题会为他创造搭讪的机会,就那样淡淡地来往。涌起的闲言碎语一刻也没有休息。后来是那个德高望重的校长亲自出现,慈爱地拍着他的肩头:你知道她是怎么样的人吗?她不仅会耽误你的学业,更会妨碍你的大好前程,我告诉你……在他们面前,我自始至终没说一句话,只是背我的单词,任他们瞎聒噪。校长得意忘形地想让我正面听他的演讲,用手拧住我的肩膀想让我侧过身去。

  

  一句话摔碎了我的学籍——放开你的脏手。

  

  那年,我没有中考,市重点却意外地找到我,还将学费全免。尽管如此,生活费仍是很大的问题。高中里仍是不乏自作多情的人,全都被我冷冷地拒绝。

  

  弟弟是这个世上唯一一个把真心交给我的人,那天临行赴旖月岛的前夜,他在我床前,以为我已经睡着,反复地说着同一句话:你为什么是我姐姐。

  

  一切错误的根源或许源自那天午夜,那个根本没有丝毫思想准备让它成为最可怕的午夜。熟睡中被客厅的吵闹声惊醒,虽说习以为常了,总觉得有些怪异萦绕在心头,果真,事情就那样发生了。推门的时候,满眼是血,妈妈手持着刀,像浴血的木偶坐在血海中,无形的线不知为谁牵动着,地上躺着的是爸爸,脖子上汩汩流着血。

  七岁的时候,赤脚站在冰冷的地上,拖着大大的及地的睡袍,瞪大眼……不懂叫邻居帮忙,不懂叫救护车,只是看着,静静地,像看一出与自己无关的闹剧。

  一切朦胧。

  记忆单薄得总是夹杂着大大的风声。

  再后来,记忆定格是肃穆的法院里,审判长宣布妈妈以故意杀人判处死缓,在坤叔的陪同下,我听了整场开庭,自始至终,我面无表情,只是在结庭时狠狠地瞪着几位说闲话的妇女。

  “奸情哟,被老公发现了,就一刀把老公杀了,那个男人好象姓陆,是个流浪诗人,真搞不懂他有什么好的……”

  坤叔姓陆,喜欢写诗,弹吉他,有个小我一岁的儿子。

  在那个疯花血月的年代,没有人会为执着的爱情而叹惋,爱情终究要沦为婚姻的殉葬。

  母亲的鬓角早早的白了,法庭上她始终低着头不敢让视线去碰触世俗,她还是那样胆小,始终不敢正视肮脏的世俗,而我始终不知那天晚上她的勇气来自何处,也许那根本不该用勇气来形容。

  最后一次和她见面的时候,隔着铁栏杆。她的手颤颤地伸出,我没有去握,毕竟她手里残留着那个被我叫作爸的男人的血。

  “你为什么不辩称你是失手杀人。”爸爸两个字被我用一个简单通用的称谓所替代,尽管就是这个男人意义上带给我生命,而我带给他不幸与背叛的证明。

  我和母亲间最后的防线彻底崩塌,我直视着她,把我错误地带到这世上的人,我不是幸福的开始,也不是苦难的结束,注定要承受更多的是非。

  但也许,心底还是希望着一些所谓的美好。

  “我不知道。”母亲益发苍老,在秋风中瑟缩。监狱里密不透风。

  “孩儿啊。”

  我转身的瞬间,母亲的声音像儿时叫我回家一样,不同的是语气苍凉:离开这里吧,这里不适合你,考个好大学,找份好工作,彻底地离开,不要牵挂妈,妈会照顾好自己的。

  我无语,径自离开。

  因为怕,被看见噙满泪的眼。

  泪将血迹斑斑的一幕淋得愈加班驳,我离开家,带着仅有的一包衣服和书籍,到了另一个所谓家,自此,家的概念在我的生命中被无情地篡改。

绯的番外三——俗事纷扰
那件事后,坤叔失了工作,还要供养两个学生,但没有哪个厂家愿意招收他做工人,名声对于一个人,甚至比本质来得更重要,他的本质善良,遇到邪恶只会伤得更深更久,他不断地变换地点,摆摊卖点杂货,弹吉他,帮人画像,与人下棋,收入的大半都会随着酒精和烟蒸发掉。

  

  而我和弟弟习惯了他的彻夜不归甚至几十天不回,将就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将家里能吃的东西全部吃完。

  

  勤工助学是唯一的出路,但我不允许弟弟这样能够做,看着他那近乎孱弱的身体,我下定决心我一个人来承担就行了,承受精神和物质的双重煎熬。我称他作为弟弟,完全是因为他叫我姐,怯生生地,激起我心底的一些柔软。偶而见到坤叔叔回了家,整日醉得像一滩烂泥,还要匀出时间来照顾他,他梦中说地最多的字眼是妈的名字,我不知道她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妇女是怎样打动他这个曾经赫赫有名的才子,当然,我不懂他们所谓的爱情,老实说,是鄙弃。但我不会鄙弃坤叔这个人,他有着傲人的才华,只是他的人生对人生观开了一个玩笑,才形成了一个可笑的矛盾。

  

  十五岁那年,中考结束,没有参加的我收到那所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并所谓的奖学金,将那笔还算丰厚的钱留给家里,开始流浪,流浪让心情比旅途完整,旅途比时间缜密,迷失的心情轻易击溃了我。我不知前往何方,只是在走,至少走比坐着等着好,就那样,放任心随意飘荡。意外地碰到一个神秘男人,我知道他在夏日里穿着厚重的长风衣,我知道他一直跟在我的身后,我可以清晰地看见他眼里一种潜质在深邃地发光,但我始终摆脱不了他,不管换多少次车、多少次旅舍,他总会在我出行的时候准时地出现在我身后,用他的神秘换取我的释然,我不再忐忑不安,恐惧是人类强加用自己的无知催化的,我甚至地放慢脚步,怕他跟不上我,我不再试图摆脱他。终于在一天午后,我看着橱窗里栩栩如生的蝶。他在我身后低声地说,我可以让你破茧化蝶。我觉得那是一种强行压抑着的低吼,灌输了全身的力气。我的指尖拂过玻璃,我的茧早已破碎,在没有化蝶前。我转身的时候眼前一片白光耀眼,而后,什么都记不起,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荒无人迹的孤岛上,但神秘人似乎对我很好,只是强迫我学习射击,强化我的体能,此外,他每月会发给我奖金,于是他成了我的师父,我在一条道上越陷越深。

  

  奖金自然是寄回家,信上跟弟弟说到国外留学一阵子,三年的时间里我穿行在岛与学校之间。不知是心底对于妈的那句话的坚持还是仅仅想要逃避。

  偶而的消失是为了逃避一个人,在岛上我没有朋友,虽然同在一起的有十来个人,偶而有说上几句话的只有那个银色头发的男孩,他叫银,之所以叫他男孩,是他在我眼中永远长不大,就如有些人过早地成熟,会将一份特有的纯真保持下来,他刻意地掩饰,让自己无论何时都很暴戾。我不知为何会想逃避他,也许是因为太像,我怕一种宿命的轮回会重演,我想他比我更像我自己。

  距高考前的半年,我在岛上彻底地死去。我放下所有的执念,回学校里努力学习。那段被考生普遍称作黑色的日子,于我来说,异常地充实,心被那些虚无的东西所填充。

  高考前夕接到母亲的死讯,法医的报告文书里称母亲死于胃癌,早年她的胃就不太好,只是死于胃癌似乎有些牵强,我没有去追求事情的背后还有怎样的故事。我没有流下一滴泪,连最后一面都没有去见她,也许她也不希望我见她最后一面。坤叔从火葬场回来后更加颓废,常常一个人闷闷地抽着劣质的烟,或许那已不是纯粹的烟,带着逃避的貌似释然的瘾,他总一整天一句话也不说,那时我在高考,视若不见。

  一天夜里,外头的雨快要把家给压塌,我感觉床头有一双手在游走,粗糙地带着男人的温存,我直挺挺地躺着像个死人,我知道一直担心的事情正在发生,我别过脸去,脸上溅落水珠,我看着残破的窗,试图找寻安慰。

  高考后,家徒四壁,一点积蓄也没有,离开,很好,应了母亲那句话,我找了份工作在旖月岛。

  到岛上后的第一个月,接到弟的来信,信里简单,开头一句话:爸去了,勿念。

  我看着浓缩的五个字,知道坤叔去了,带着冠绝的才华和未酬的壮志,兴许还有点滴的爱恨,在一个大雨滂沱之夜悄然离去。

  剩下的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弟他有份不错的兼职,他长大了,不再需要名义上的姐姐了。 。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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