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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他溘然长逝之后,不料其后百年间,不知是天意弄人,或是缺少底蕴,黑魔门日见式微。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整整四百余年,情况才有了改变。
大概是上天累了,不再捉弄黑魔门,在这个时候,从黑魔门第十一代传人,竟出了一个惊才绝艳、领袖群伦的绝世人物,此人天资聪颖过人,为黑魔门第十代门主天弄收为关门弟紫,那时此人年仅二十岁。
那人入门之后,只一年间便将天弄所传的所有魔功术法领悟贯通,在众弟子中独占鳌头。又过一年,便连弄天也只能凭借深厚修行与他勉强打个平手。
弄天又惊又喜,断然将祖师传下的那本古卷拿出,传于那人自行参祥。那人便就此在后山“魔岩洞”闭关,这一关便是十年,方才破关而出。
据说他破关之时,正是月圆之夜。那夜冷月高悬,整座紫雾山通天峰便如白昼一般。忽尔狂风大作,后山竟有龙吟长啸,声震百里,听者无不变色。
一声巨响,魔岩洞府豁然而开,此人披肩长发一片猩红,面带微笑,身有魔气,缓步而出,众人骇然,以为魔尊。
这个人,叫做项千仞。
。。。。。。。。。
岁月悠悠,如白驹过隙,二十年的时间似乎使这座江湖老去一般,整个江湖只能听到一人名号。
一代魔尊项千仞!
二蛋这两个字以被人遗忘,江湖上只知道一代魔尊项千仞功参万古造化,开仙门而不入,以一己之力扭转整个天下局势,使黑魔门如日中天,位于魔道魁首,独战正道五岳派。
然而,突有一日,一代魔尊项千仞辞去黑魔门门主之位,如农翁一般,穿粗布麻衣,骑一匹瘦马绝尘而去。
从此了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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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你还在等我吗。”一骑临近项家庄子,暮色中依稀可见几处人家的炊烟袅袅,麻衣男子牵马而行,跟村口一户泥屋人家讨要了一瓢水,一家三口都很热情,咧嘴笑着说“尽管喝,包够。”
麻衣男子笑了笑,作揖道谢,扬长而去。
过了二十年,项家庄还是项家庄,一栋栋简陋黄泥或是茅草房子都建在山腰上,背后是山,面对还是山,那条小溪流依旧在山脚潺潺流着,只不过乡间小路上的桃花已经全部凋谢枯萎。
麻衣男子牵着马,绕着山路缓步前行,记得那年离家时这条路还是用黄土积余而成,每逢下雨便会泥泞不堪,而如今已经铺上了青石板,平坦又整洁。
麻衣男子缓缓的走在这条平坦小路上,心里却莫名的有些发堵,路比起以前好走了很多很多,再也不会有黄泥沾鞋了,但他感到一种发至心底的陌生。
他记得自己的家住在半山腰上,家门口有座小土堆,每次自己从镇里读完私塾回来,爹爹总会吧嗒着烟枪,坐在小土堆上盼着自己。
远远的,他便看见了那座小土堆,只不过那座土堆上的吧嗒着烟枪的人经不在了,旁边不知何时还多了两座大土堆。
麻衣男子皱了皱眉头,牵马走近,屋外堆了一圈篱笆树,小院似乎很久没有人打理了,杂草丛生,一片荒芜。
他走近敲了敲破旧的木门,轻声说道:“爹,娘。二蛋回来了。”
风呼呼的吹着,里面没有传出声音,麻衣男子等了等又敲门道:‘爹,娘。孩儿回来了。”
除了风吹过的声音,屋子里一片幽静,麻衣男子沉默了一会,推门而入,一两缕阳光透过屋顶天窗淡淡洒下,陈旧的木桌铺了一层厚厚的灰,看的出,这儿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
床头上摆着自己给母亲买的绣花鞋,已经很破旧了,但依然摆在家里最显眼的地方。记得那时父母逢人便说:孩子买的,贵着呢!
他怔怔的站在原地,似乎知道了些什么,猛的冲出屋子,目光紧紧盯向那两座小土堆。
那哪里什么土堆,那是自己爹和娘的坟啊。
麻衣男子浑身冰冷,如坠冰窖,他纵横江湖二十年,从未有过的感到如此悲伤。
他想哭。
泪水犹如山下那条小溪,在他眼眶蓬勃,一颗挨着一颗的流下。
项千仞艰难移动着步子,无声的跪在坟前,年轻的脸庞双鬓开始变得灰白,眼角的鱼尾纹出现了岁月的痕迹,额头上的褶子出现了一条又一条。
他老了,一代魔尊就这么缓缓变得苍老,就连声音也开始变得沙哑。
太阳逐渐下沉,月儿开始爬起,项千仞就这么跪着,一步不动。
………。。
“二蛋啊,你要好好读书,明年就是县里大考了,你以后有没有出息,可就全看这次了,可别跟我一样,这辈子就呆在村子里,唉。”
“行了,你天天叨叨,要我说,我们家二蛋一定能考上。”
“娘,你别顾着我,你也吃啊。”
“你这孩子从小便爱吃鱼,可得多吃点啊,娘亲先前和你爹爹吃了一些,不饿。”
“不行,你多吃几块,我看着才算数。”
“现在我和你娘都有吃的了吧,你快吃吧。”
“为什么不吃鱼身啊?这鱼头鱼尾尽是些刺。”
“我和你爹爹最喜欢吃的就是鱼头鱼尾了。”
……。。
项千仞想着想着,泪眼模糊,哭弯了腰。
爹娘,有一天我怀着用青春描绘的梦想,说要去远方流浪,生活的艰辛让你们默默独自品尝,让你们一点一点变老,黄昏轻易的将你们背影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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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这么一跪,便是一天一夜,等项千仞起身时,一代魔尊英姿不在,白发苍苍,垂垂老矣。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他本想着锦衣怒马归家,使爹娘过上城里人那般的幸福生活,哪晓得还未来得及实现,他们已驾鹤西去。
项千仞眼泪已干,在沉默中站起身来,牵着马缓缓向山下走去。
夕阳西斜,老人瘦马,散发着浓郁的暮气。
清澈的小溪绕着山腰涔涔流淌,一名小娘蹲在溪畔浣衣,因为姿势的缘故,凸显得她身段婀娜,木槌一次次轻柔敲打搁在青石上的衣物,不敢如何用力,累了便稍作歇息,伸出一根青葱手指去捋起垂下遮掩眉目的青丝,沾了湿水,便紧贴在额头与脸颊,偶尔出神发呆,望着水中自己面目的倒影,涟漪起,便模糊了。一绺靓丽的黑发飞瀑般飘洒下来,弯弯的柳眉,精致的琼鼻,粉腮微微泛红,项千仞嘴唇颤抖,牵马走上去,神色复杂道:“姑娘,好久不见。”
小娘擦了擦额头汗渍,抬头笑道:“老伯,有何事吗?”
项千仞神色一呆,他纵横江湖二十年,何等绝美女子不见过,但独独只有她李木子一人巧笑倩兮,能使他沦为呆子。
他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半响后平静道:“姑娘,能否给小老儿来碗凉水解解渴?”
“那有何难。”那小娘笑容浅浅,当即便回头喊道:“念儿,端碗凉水来给这位老伯伯解解渴。”
“娘。”
一个四五岁戴虎头帽的孩子端着碗凉水一路小跑而来,一下子便扑倒了那小娘的怀里,娇声的喊了一句娘亲。
李木子笑着接过儿子的水,递给项千仞,道:“喏,老伯,这水是我夫君山顶挑下来的,甘甜着哩。”
项千仞脸色苍白,如遭雷击,枯槁的手止不住的颤抖,接过手中的凉水,勉强笑道:“嗯,小老儿谢了。”
李木子笑着摆摆手,示意没事。
项千仞鼻头发酸,将木碗还给李木子,努力挤出一张笑脸,“姑娘,那小老儿就先走了。”
李木子抱着孩子,说道:“念儿,快跟这位老爷爷说再见。”
那戴着虎头帽的小孩眼睛眨了眨,瓮声瓮气道:“老爷爷,再见。”
项千仞紧咬嘴唇,点了点头,毅然转过身去,谁也没看见,他在转身的一刹那,心口痛的撕心裂肺。
李木子瞧着项千仞远去的背影,突然感到无所适从的熟悉,她想起身去问问,却终究是想而已。
有一天你会忘记我,投身于新的爱情放纵她的世界里;有一天你会有一个对你很好的丈夫,可爱的孩子;有一天你会忙碌在纷繁的人群中,忘记我对你的承诺;有一天你会与我擦肩而过,但却辨认不出彼此;有一天你会偶尔想起我的名字,但却记不起我的模样;
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东西,总有一天会变得面目全非。
而总有那么一个人,会一直住在心底,却消失在生活在生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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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木子,我项千仞喜欢你!不要脸的喜欢你!”
“其实…其实我也喜欢你。”
“李子,你一定要等我啊,一定要!”
“什么?”
“没什么,待我富贵荣华,定许你十里桃花。”
“这么一会就会说情话了啊?怪不得娘亲说男人天生就会花言巧语,哼,等你富贵荣华,只怕红颜枯骨成沙了。”
项千仞牵着马走在小镇上,身子愈发的佝偻苍老,他就这么走着,走过曾经走过无数次的街道,已经没有什么熟悉的人群了,随着步伐的向前,他心里不知为何产生了丝丝的留恋感,回望过去,有着太多的不舍,千丝万缕的情愫涌上了心头。
看到一件旧物,他会想起某些事·······
看到某个旧人,他会想起某个地方······
那一年勾肩搭背的夏天啊。
那一年璀璨如花的十六岁啊。
就这么消失在了岁月的年轮里。
天气阴沉沉的,项千仞茫然的走着,在人群里显得是那么的孤独,那么的格格不入。他突然疑惑了,自己二十年的苦心修道,到底是为了什么?
对面坐的一对小恋人肆无忌弹的卿卿我我,似乎这世界只是他们二人的。项千仞牵着马从他们身边走过,眼睛有些泛潮,此情此景他也曾经有过,可他的花儿呢,如今已为人妇,已为人母。
原以为可以在某一个花开的季节,自己能锦衣归来,执一双纤细的小手,走过爱情的芳草地,像那蝶儿一样双双飞在滚滚红尘里,原以为能在某一个花前月下的夜晚,轻拥着软玉温香,从此静静守候着一弯月光,不管圆缺,直到永远。
谁曾想这一切不过只是一场美梦罢了,那张曾经熟悉的容颜,像是漂浮在水中的一片片花瓣,那么坚决那么果断或许也那么无奈的随水远去,留下的唯有说不出的痴念。
徒剩下这荒芜的花好月圆,一路相随着自己辗转红尘,独自漂泊。
他想,花儿还在,还在盛艳的开放着,恰似我一样依然在红尘中漂浮,只是这花儿不在他身旁了,她或许还有着无意中的想起,触景生情之下,记得某年某月某一个人,或生一丝惆怅,或有一声叹息,或有淡淡的一种思绪。
项千仞嘴角勾起,笑容苦涩,想当初,那个曾经翩翩风华的少年郎,不恢世事,仗着一份轻狂,便去闯荡江湖,那时花正嫣红呀,那时胸怀世界呀,那时前程似景呀,只道这个巴掌大的江湖里唯我独尊。于是,爱呀,情呀,恨呀,怨呀,穿梭在情感里,以为所有的诺言都美如天边的云霞,以为固守的爱终会到老。直到一颗心被伤得千疮百孔才恍然明白,才知道这不过是一场风花雪月事罢了。
项千仞就这么缓步前行,他也不知晓如今该去何方,最后在城西一处较为偏僻的地方。以八两金子的价格,盘下一间不大地店铺,整理一番后,便住了进去。
项千仞安静的盘膝坐在后屋之中。静静地感受这个滚滚红尘。
他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他想要开一间私塾。
第九十六章 我猜中了开头,却猜错了结局
项千仞第二日便在店铺外堆砌一道泥墙,形成一个小院,院子中心移来了一株榕树枝芽,榕树旁建有石桌石椅,供人歇凉。
小镇不大,芝麻大点的小事也能闹的满城风雨,很快就有人晓得有一个从外乡来的老先生在城南开了一间私塾,不收学钱,只靠些学生父母接济米粥渡日。
一时间城里城外还光着屁股的半大小孩在父母的鞭策下,都涌来此处,谁不想自家孩子读得圣贤书,日后不说考取功名,也至少莫要像自己那般一辈子窝窝囊囊,大字不识一个,整天与黄天黑土打交道。
杨念君生性跳脱顽皮,年仅五岁,已是学堂里数一数二的孩子王,成天光着屁股满头跑。
他是李木子的孩子,姓跟爹爹,名却是娘取的,项千仞看他的目光总是很复杂,晦涩难明。
李木子的夫君,杨念君的爹爹是一个面色黝黑,憨厚老实的精壮汉子,心肠特别热,项千仞门口的泥墙便是他主动帮的忙,也不收银子,就一个劲儿的傻笑,笑起来牙特别白,也不知是脸庞太过黝黑的缘故,还是确实是白。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项千仞背负双手,花白头发用一根粗布扎起,来回不停踱步。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一句吟罢,项千仞刚好行至杨念君那处,他笑了笑,伸手将杨念君头上歪了的虎头帽摆正,微笑问道:“念儿,你可知晓最后两句诗的意思?”
杨念君眉头皱巴在一起,站起身弯腰作揖,奶生奶气回道:“愚生驽钝,还请先生解惑。”
这些孔夫子所推宠的繁文褥节,项千仞从未教过,估摸着应该是爹娘在家里偷偷教的。
天地亲师,项家庄民风朴实,对于教书授人本事的老师还是看得很重的,项千仞看着杨念君小小年纪,犹如邯郸学步,动作狼狈,不由会心一笑,手指轻轻敲打石桌,闭目笑道:“这句诗的意思就是从前不懂得珍惜;而错过之后才知道后悔;但却不能回头像从前一样了。”
“念君,你懂了么?”
杨念君挠了挠头,瞪大了眼睛说道:“学生懂了。”
项千仞一笑置之,径直走进屋子,一边走一边说道:“今天便只说到这儿吧。”
话音刚落,石椅上坐着的孩子跳起来雀跃欢呼,属杨念君笑得最为开心,不到立刻,这群还光着屁股的孩子作鸟兽散,吵吵囔囔着离开了小院。
小院逐渐静默了下来,项千仞抱着一大坛子酒从里屋走出,靠着大榕树坐下,斑驳的阳光透过榕叶之间的缝隙轻柔洒下,一块块的打在他那张苍老布满皱纹的脸上。
青梅酒是隔壁王家汉子送的,权当是给自家儿郎当做学费,酒不是什么好酒,并非一味的甘甜温醇。
不过项千仞却犹为喜欢,天下好酒他饮过不知凡几,却唯独没有这青梅酒来的令他舒心,这酒里面所酝酿的涩味、甜味、苦味,甚至还带着那一点点的辛辣味,他都格外欢喜。
涩的或许是当年自己躲在暗处难以倾诉的相思之哭,甜的似乎是那晚月光下那条小溪旁牵手走过的小路,苦的仿佛是时境过迁,我未娶,你已嫁的心酸,而辣的,则是如此时的悲怆,熏的要掉出眼泪来。
项千仞提起酒坛,放在嘴边缓缓啜入,也不管酒水从嘴角露出,湿了白须,浸了衣襟。
他目光远远眺向夕阳的那座青鸾峰,静静的看着山脚下那座小屋,那个穿着绿衫的小娘,看着她生活做饭,看着她为劳累了一天的丈夫轻轻擦拭身上灰尘,看着她们两人相拥,脸上洋溢着一个叫幸福的味道。
我猜中了故事的开头,却猜不中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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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夏秋冬来了又走,大榕树从春天的繁茂走向夏天的苍绿,再到秋天的枯萎,最终迎来冬天的萧索。
当年亲手所植榕树,今已亭亭如盖矣。
项千仞这么一望,便是望了一个甲子的岁月,项家庄子了多了一个名人,常常引得外乡之人引来观看,他们称他为老神仙。
一个甲子过去,项千仞比起以前来更老了,老的不成样子,满脸松弛皱纹,老态龙钟,与人说话也说不利索。
他已经没有在教书了,常常一个人坐在小院里,目光无神,呆滞的看向远方。
隔壁的王家汉子前些年死了,继承他酒业的是他小儿子,酒比起父亲来,做的好了很多,生意比起往昔来不可同日而语,但项千仞至从那王家汉子死后,便没有再饮过酒,因为那酒里,少了一份叫做青梅的味道。
整整六十年里,江湖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的青年俊彦,也走了不知多少曾经被冠为一代天骄的人物,岁月啊,谁都逃脱不了的它的魔掌。
李木子老的不成样子,当年那个风华绝代,沉鱼落雁的女子如今弯腰驼背,清澈的双眼被松弛的肌肉挤成了一条小缝,听觉也不是太好了,隔个五六米远说话,她便听不真切。
杨家汉子在她六十岁那年便去了,而那个成天光着屁股成天满街跑的小捣蛋转眼间如今都当上了爷爷,膝下两二一女,都很争气。
李木子还是住在小溪旁,每日呆呆的坐在溪前,不知晓在想些,她年纪大了,眼睛花了,再也走不动去哪了。
李木子如往常一般坐在溪旁,看着一片片桃花落在水面,然后随着溪水流向远方,她突然感到一阵心悸的窒息,重重的倒在了溪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