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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恩仇录-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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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法结构与那蛮牛不谋而合——方孝祥想说自己既老实,又明白。

  “给你最后一个机会——,”刁荣厉声道。

  “我不认识叶汉。”方孝祥抢白道。

  “很好,很好。”

  传来子弹上膛的声音。

第十四章
在一个太阳都照不到的裂谷底下,杀一个人就好比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只要这个裂谷不被人发现,它就能帮你保守不可告人的秘密。树根腐烂了,毒蛇老死了,它都不会给你泄露一点蛛丝马迹。可靠性好比瑞士银行与微软的股票。

  裂谷中有“咚咚”的水滴声,估计是岩石缝隙中的水在滴到一个水池里去,此刻听起来却不那么悦耳。相反,它伴随着方孝祥脉搏的跳动,每一次都打在他的心坎上。

  裂谷上,山风吹得林木哗哗作响,能听到残枝败叶掉在裂谷底下的声响。

  “等等!”方孝祥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状。

  “你知道这一套不会见效的。”

  “不,我有话要说。”

  (注:方孝祥跟李敖没有任何关系。)

  “已经给过你说话的机会了。”

  “别误会,我并不是怕死,我说完之后,你想怎么样都行。”

  “好,你说吧。不过快点,牛肉汤会凉的。”

  于是方孝祥从头说起,娓娓道来。把自己家破人亡的经历极简练地说了一遍。他的脸被纱布蒙住了。因此,你看不到他说话时的表情,但是,只要你注意他嘴形的变化极其丰富的线条,你就不会以为他在开与自己无关痛痒只求供人娱乐的故事会。他字正腔圆,发音斩钉截铁,铿锵有力,丝毫没有临死之人的畏缩。

  我在想,方孝祥这样的人,要是生在“五四”时代,必定是放火烧曹家大院的第一人。还有,汪精卫当年刺杀摄政王载沣时,若是能叫上他,估计能成大事。

  刁荣与他的助手洛雄倒也守信用,没在方孝祥口若悬河之际一枪崩了他。两人没发出一丝声音,就像聆听山鲁佐德讲一千零一夜故事时的那个暴君,听着听着,脑子里被故事的情节占据,杀人的念头就在神不知,鬼不觉间驱逐了出去。

  “讲完了?”刁荣见方孝祥闭口不语,一副等死的样子,就趾高气扬地问他。

  “讲完了。”

  刁荣咳了几声,问道:“为什么要给我说这些?”

  “我方孝祥不是那种惯于忍气吞声的人,我若活着,有仇必报。”

  “你若死了呢?”

  “在我死前,也要确信我的仇人终有一天会大祸临头。”

  仿佛方孝祥身上正放射出刺眼的强光,刁荣似乎被这种势不可挡的强光震住了。

  “你是想叫我们替你报仇,是吗?”

  “如果我非死不可的话。”

  “我们不是跟你一样,自身难保吗?怎么替你报仇?”

  “我知道你们的‘自身难保’是暂时的。你不过在此避避风头,权当避暑罢了。你总有一天会再上去,叱咤赌界的。到时,你若碰上红眼,就别放过他,也不枉你我在谷底相会一场。”

  滴水声仿佛是方孝祥生命的倒计时钟。在这阒然无声,死神降落前所特有的寂静中,这连续不断的“咚咚”声,就像是天上巨灵神擂响的战鼓那般振聋发聩,让你感到别样的焦躁与不安。

  “可以,”刁荣以他特有的阴险低沉的嗓音说道:“你说得对,你我能在这谷底相会,也算是天大的缘分。我可以为此而让红眼不得善终,不过我刁荣平生从不做亏本生意,凡事我都讲公平交易,有去有回,有来有往,你空口白牙就想让我为你去劳神动骨,是不是想得太简单点了?”

  “我连命都交给你了,这还不够吗?”

  刁荣闭上眼睛,满不在乎地摇了摇头,那神情好像一个正在审案的绍兴师爷。

  “命,是你应该交的。这算不得你与我谈条件的筹码。”

  方孝祥又急又愤:“除此,我身无分文,你还想要什么,你说。”

  “再吵老子叫你去见鬼。”洛雄把枪管塞进了方孝祥的嘴巴里。估计是那玩意撞伤了方孝祥的牙齿或擦破了牙龈,总之,方孝祥嗅到一股令人恶心的血腥味。他满口是血,但他不像一般人那样因为恶心和难过而把血吐出来——他把血全部吞了下去。

  “洛雄,对待谈生意的人要和和气气的,先把枪放下。”

  枪管马上从嘴里抽了出来。忠诚得像二战时期日本空军的敢死队。

  “也不一定要钱,”刁荣说,“既然要我为你付出,你总得损失些什么才行。至于你具体损失的是什么,我不管,要是我觉得你的损失和我的付出放在同一个天秤上时,天秤看起来不偏不倚了,我才会有心情考虑帮你的忙。”说完,他又“哈哈”地大笑起来,那笑声完全可以直接粘贴到港台恐怖片中,无须再经录音合成或效果处理。

  方孝祥又听到了嚼东西的声音,他们好像又吃起什么肉来了。他的脑子在快速运转着。他已经品味出刁荣的话中之意了。这虽然让他头皮发麻,浑身竖毛,但他的忧虑却不在这里——他可以“损失”,但“损失”之后呢?刁荣会不会真的实践他的诺言呢?过去的日子已经让他这个曾经遍地朋友的公子哥明白了人心难测,不可信托。他横竖都是死,死了之后,即使刁荣跟红眼在关帝庙前结为兄弟他都不得而知,无可奈何了。那么,他的“损失”还值得吗?他还不如痛痛快快地一死了之呢。但是一味地前怕狼,后怕虎,只能让自己寸步难行,假如方孝祥的血液中尽是这种瞻前顾后,优柔寡断的元素,那么也就不会有后来的“广州王”了——只要有一千万分之一的可能,他都不会善罢甘休,放过他的仇人的,哪怕这样做的代价是自己的粉身碎骨!

  他有一副铁石心肠!

  “把我的匕首拿来。”他像黑暗中的狮子那样咕噜了一声,声音仿佛是从腹部发出的,显得沉着而有力。

  “给他匕首。”刁荣吩吩道——洛雄乖乖地领命,不一会儿,就把这冷冰冰的器物放在了方孝祥摊开的手掌中。

  方孝祥摆了摆手,尽量让匕首握得松弛。奇怪的是,那从来未曾间断的滴水声和狂风的怒号声从他的知觉中消失了。他既看不见,也听不到了。头脑一片真空,像一潭死水,泛不起一丝最轻微的思维的涟漪。甚至于他都不再感觉到有刁荣他们的存在,仿佛整个世界就只有他的心在跳动,他的心脏像是在无限膨胀,堵住了喉管,即将胀破胸腔。

  他摸索着,探到了桌板的边缘。伸出左手的食指搁在上面,就像一根胡萝卜平放在一面砧板之上。接着,他把匕首抓紧,让刀锋紧紧贴住食指的根部,然后,他猛吸了一口气,切了下去。筋骨、肌肉、神经、血管,齐根而断,钻心的疼痛像突然掀起的巨浪,差点将他冲昏过去。但他竟然挺住了——这个刚从重伤的昏迷中醒过来的人!

  “公平了吗?”他强撑着说。

  “你的仇人就值一根指头吗?”

  “嘘”的一声,刁荣又吐了一口烟。他擤了擤鼻子,吐了一口痰——冲天的血腥味令他颇为反感。

  听到这句不带一点人情味的冷言冷语时,方孝祥不禁怒火中烧。以他当年张扬跋扈的个性,又或者那该死的纱布没有蒙住他的豹子般的眼睛,他就会举刀向他扑过去,但是此时此地,他就像牲口棚里的老牛和羔羊,坚忍地面对宰割。一半自然是环境所迫,另一半却来自于灾祸中的历练,以至于如今他已能像一棵野草或大树那样地以坚不可摧,近乎麻木的意志去承受加在他头上的风霜和雷电。他张开流血的嘴——嘴唇间扯起一道道细细的血丝,他狂笑了一阵,倾刻又复归冷峻——伸出了第二根手指头。

  “我是不是还得死?”

  “毫无疑问会这样。”刁荣碰了碰他的小手指,“这回你可以挑根小的。”

  “让你的怜悯见鬼去吧。”

  他像结果他的食指那样在桌板边缘搁上他的中指,他不敢肯定他濒临耗尽的体力能否一刀将这根最粗壮有力的手指割断,因而大口呼吸,似乎想在瞬间培养一点精力。

  到时候了,他想,他的呼吸又平稳下来,他在暗暗蓄力。他的整条手臂都是血,有些已经凝固了,像花生的红衣贴住了毛孔,让他难受。迟早都是这么回事,他想定了,鼻腔发出屏住呼吸前的“呜”声,他等待着抗拒又一次致命的剧痛,但手起刀落时,那匕首却“当”地一响,重重地切在了桌板上——他的左手被人以出其不意的速度一把推开了。

  “洛雄,”刁荣平淡地说,“替他包扎一下。”

  “什么意思?”方孝祥反而恼火地问。

  “自己的仇,我让你自己去报。”

第十五章
何老板再也没有心思做他的工了。

  方孝祥带着一把猎枪和一柄匕首出门,数月未归。这绝不是什么好兆头。他杀了人,逃了,还是他被人杀了,埋了?——何老板成了中国广州的哈姆雷特。

  他每天都去赌场逛逛,却未听到一鳞半爪有关凶杀的事件。赌场的营生井井有条,有一回他还撞见了红眼——彼此在侧身让路时都以异样的眼光打量着对方,红眼更是有一口吞掉他脑袋的意思。

  他上过好几趟龟甲山,可以说把山翻了个遍。如果鸟窝里也藏得下人,他连鸟窝都掏。他当然不是为了讨回他那把破枪,而是为一个有时他几乎把他当儿子看待的忘年交的生死未卜而忧心。

  他费了好大的心血,打听到了孙小姐家的地址。即使到了孙家门口,他依然认为在孙家找到方孝祥的机率等于铁树开花,不为什么,就凭他对方孝祥的了解。

  他敲门的时间刚好过晚上七点。但愿一家人,包括方孝祥都围着电视在看“新闻联播”。他想。

  开门的是孙父,用他那双因长年做会计工作而变得分外机灵的小眼睛把何老板堵在门口研究了半天。

  我说过,“老板”两字对于何老板来说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我之所以仍然将它放在“何”字的后面,纯粹是为了读着顺溜罢了。全世界城市的中产阶级,都有非比寻常的防范意识——城市越大,人与人之间就越隔阂,这种防范意识也就越强。广州是中国榜上有名的大城市,孙父又是城市中产阶级中的典型,因此不盘问个把小时是不会放一个煤气工模样的陌生男子进门,以便让他熟悉了房间的布局,好在下个月初一或十五,熟门熟路地将他藏在衣柜底下的两万元现金取走。

  何老板把自己定位为是方孝祥的朋友,本以为可以顺顺当当地进门讨一杯茶喝,谁知差点没让孙父扼住喉咙,活活掐死。

  孙父显然已经到了“谈方色变”的地步,视这个女婿尤如八代仇家。幸好孙母颇能忍让,愠恨之中尚存一息分析能力,认为何老板与方孝祥是两个性质不同的个体,理应区别对待。——进门。泡茶。

  简朴的老房子里,除了二老,无一儿孙。靠窗的太师椅上搁着一把二胡,显然孙父已经到了需要每天拉几段阿炳的“二泉映月”或“病中吟”来排忧解闷的地步了。

  他们告诉何老板,自“这个畜生”擅自离开医院之日起,他们就没再收到过他的音讯。

  “这样也好,”孙父说,“眼不见,心不烦,落个省心。”

  何老板点点头。他们又把话题扯到了孙小姐上。二老一个个唉声叹气,没谈几句,孙母就“呜呜”地擦起老泪来,但并不妨碍她口才的发挥。有这样两种女人——第一种:说话与哭不能靠一张嘴巴同时进行;第二种:完全是相辅相成,一把鼻涕一把泪反而有助于谈兴。种种迹象表明,孙母属于后者是当仁不让的。

  “也不知方孝祥给我女儿吃了什么迷魂药,”挥泪,“我女儿就是死不了这条心。我说方孝祥这种男人,即使他不主动走掉,我们为父为母的也要极力主张离婚的,更别说他罪孽深重,自己也知道没脸再回来了。但你还年轻啊,何老板,再说现在什么时代了,没必要守活寡吧。我们一面叫她自己留意身边的小伙子,看看有什么合适的人没有——那是肯定有的,你说是吧,何老板,如果拿来跟方孝祥比的话。可她就是不听,我们急了,就把我们私底下挑中的一些小伙子的情况说给她听,有些还有照片,嗨,一个个浓眉大眼,可她,她把照片撕个粉碎,说她这辈子只认方孝祥,别的男人,就是再有钱有势,她都看不上。我说他方孝祥要是永远都不回来了呢,你怎么办?她说她就等到死。你看看,哎哟,何老板,做孽啊,这真是……他方孝祥不就是一个无德无能穷得叮当响的无赖吗?可我的女儿……哎,命贱哪,何老板……”

  “孙小姐她人呢,上哪儿去了?”

  “她?她嫌我们烦,现在又住回学校宿舍去了,你看看,像不像话,就为了一个……一个……”

  孙母说不下去了,哭得太凶,就像风刮得太猛,雨伞打不开。她的话匣子里注满了泪水,言语就只能往肚子里咽了。缺了孙母的加盟,谈话就很难维持下去了。不知怎么的,孙父的态度一直很敌对,进门到现在还没正眼看过何老板。何老板就借故走人了。

第十六章
今天是方孝祥坠入谷中以来重见光明的日子。

  他的腿伤和断指的伤都愈合的比预料中的要好,要快。因此,他在谷底走动已经十分自如了,就像在自己家里有时不开灯也能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找到要找的东西,去到要去的地方一样。

  已是又一年春天了。地气转暖了,谷底的严冬真是难熬啊。寒冷、潮湿、无休无止的漫漫长夜、孤寂、伤痛、恶梦……比监牢没什么两样,甚至更糟。但是逢着下雪天,就会很美妙。裂谷的开口很窄,上面被层层叠叠的灌木所遮蔽,雪下到上面,就像替谷底的人多盖了一层棉被。还能对种种野兽的怪叫起到有效的隔音作用,真是妙不可言。但到了积雪消融,化成淋漓的雪水,稀稀拉拉地往谷底下,那可就苦不堪言了。

  他跟刁荣他们说话不多。他本来就拙于言表,冷峻木讷,而他们对他心存芥蒂,也不能畅所欲言。因此,虽几个月过去了,他对他们其实仍知之甚少。他不知道刁荣具体是如何从“澳娱”的赌场总管落到来喝地下水的地步,也不知道他究竟出于何种考虑,而没杀死他。

  他问过他,但他说在他康复以前没资格问。而马上,洛雄就会来帮他彻底取下头上的重负了。

  洛雄的枪法很好,他总能打到能满足三个成年男人胃口的食物量。要是碰上猎物稀少,而他们又不甘心吃谷底的泥土过日子,洛雄也会冒着被跟踪的危险走出丛林,去某个村镇,大肆采购。这个一开始在方孝祥眼中视作“蛮牛”的汉子,绝非等闲之辈。通过几个月的观察,方孝祥琢磨出这人实在是与刁荣一样,是绝顶高明的人。他精通绝境中的求生术,具备武功和胆识,他也精赌,是刁荣的门徒,祖上世代中医,手艺传到他身上,他若想开张,方圆百里的私人诊所都得关门大吉。更难得的是,作为刁荣的门徒,他忠义两全,他若有背叛之心,一万个刁荣也完蛋了。但同时,他又人品粗暴——这种粗暴又与方孝祥的不同。方孝祥的粗暴主要表现在情绪的难于抑制,易于冲动,而流于鲁莽、轻率,因此方孝祥偏重于这个“暴”字。洛雄的所谓粗暴,则主要表现在生理上。他当然没有方孝祥风流倜傥的容貌,他虎背熊腰,行动起来像一辆坦克车,左冲右撞,除此,他脏话连篇,骂不绝口,黄色小段分国语、粤语两个版本——所以,洛雄则偏重于一个“粗”字。

  这是春天的下午,谷底也暖风荡漾。有数不胜数的小黄雀来裂谷间丛生的荆棘、灌木中垒巢,成日叽叽喳喳地忙个没完。但这倒给裂谷添加了几分生气。

  谷底的光线哪怕烈日当空的盛夏也一定非常柔和。阳光要到达这儿,得经过好几道“过滤”程序。因此它柔和如薄纱一般,实际上只是一个浅灰色的阴影。但是,就这些微弱的光线,现在正慢慢灌注进方孝祥的眼睛中。起初,眼前事物仅仅是一个模糊的轮廓,或者根本谈不上是什么事物,就是一些朦朦胧胧的色块在眼前晃动——随着他头颈的转动,棕色、绿色、黄色……走马灯似地交替着。洛雄叫他连做三十六组眨眼运动——狠狠地闭眼,又慢而有劲地开眼,当方孝祥按照洛雄的指示,做到第二十几组时,他看见了刁荣拿给他看的四张“K”。

  光明终于重现了。整个裂谷都一览无余,显露在他的眼皮底下。

  刁荣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细软的头发倒梳着,使得前额显得饱满结实、油光发亮。他脸色蜡黄,又细又长的眼睛像中午时分的猫一样,惯爱眯缝起来。但在睫毛的阴影中,却透出狡诈的凶光。在方孝祥看来,刁荣作为一个逃犯,一个深居谷底,朝不保夕如泥菩萨过江的亡命之徒,把他想像的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大概总不会错,谁知刁荣西装革履,神气十足,甚至于还端端正正地打着领带,而左手上的钻石戒指正在闪光。

  “别见怪,老弟,”他对方孝祥说,“不管怎么说,‘澳娱’的赌场总管,到哪儿都不能有失身份。”说完,他点起一根雪茄,抽了起来。

  洛雄则不同,满头的卷发,胡子拉碴,包括鼻子在内,他头上的所有构件都是圆的,紫红色的脸庞让人觉得他有挥发不完的精力。他脉管暴跳,伤痕累累的胳膊其结实之程度让人想起天安门前的“华表”。他与方孝祥年纪相仿,但看起来倒像是方孝祥的马夫——除了方孝祥眉宇之间有一股高人一等的贵族气质外,洛雄本人的模样也确实适合拉一辆车,或驾三五匹马。

  方孝祥自从腿脚复元后,就常在谷底走动,那时他虽未亲眼瞧见他只能用脚踢到,用手摸到的事物与情景,但实际上他对这个裂谷的形状、布局已心中有数了。今日所见,大抵如此。

  山林中存在有裂谷或石洞,本不足为奇,裂谷状如阴沟,只不过阴沟又浅又窄,只在田垄间或家门前,而裂谷则深藏于大山密林之间,深不见底,人们也不常见到。石洞就更寻常无奇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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