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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受了重伤后,你急需要用钱,你的困顿在赌场人所共知。换一个人绝想不到在你身上还有钱可捞,有利可图,何况是平日里兄弟相称的人。不,红眼想到了,他几乎在瞬间就想出了一个天大的圈套,他正是那种能在石头上榨出油来的家伙。
他找来刚重新来这儿混的叶迁。那小子欠他钱,红眼支使他,他不敢说个不字。况且红眼允诺只要大功告成,叶迁的欠债不但一笔勾销,并且还给他百分之三十的好处。两人一拍即合。
于是叶迁摇身一变,成了大药材商。红眼相信,不是像我这样有几十年赌龄的老赌棍是识不穿他的假身份的,更何况是你方孝祥。那姓叶的在这儿赌钱的时候,你还缠着你父亲要一根冰棍呢。因此,当你跟姓叶的赌了一场麻将,而他第二次以叶老板的面目在你面前亮相,并在红眼的调停下答应借你二十万元钱时,你没起一点疑,而你就这样一步步地踏进他们早已布置的密不透风的陷阱。
红眼是个老奸巨滑的人。他识人无数,早就把你看透了。你虽然生得人高马大,并且会一些拳脚,但充其量是个头脑简单的纨绔子弟,不知天高地厚,不通人情世故。没有头脑,缺少社会经验。他料定你对高利贷一窍不通,因为你自小衣食无忧,没机会接触这东西。退一步说,即使在叶迁借钱给你那天(这钱当然不是叶迁的),你识出了这是高利贷,他想你到最后也一样会收下。他知道你正缺钱救命,他更知道你这人爱面子,讲义气,不会因为识出了这是高利贷而不借,让热心的朋友为难。——明知是火坑,那小子也会跳!红眼就是这样对叶迁说的。看,他把你整个的摸透了。
以后,就好办了。你父亲出殡那天,我告诉你那笔钱是高利贷,劝你倍加小心。然后你就去找红眼。红眼早就料到你终有一天会去找他。他的理想算盘就是这样:首先,让你借下这笔高利贷,然后,让你带着背上高利贷的恐惧去找他。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你引入圈套的第二层。
你没有收入,自然为怎样还钱绞尽脑汁,最后一定不惜铤而走险,答应与红眼合谋,在三人赌局中赚回那欠下的二十万。你没有赌本,因此顺理成章地向红眼借了本钱。
你雄心勃勃,以为有了红眼这样的高手与你连手,定能旗开得胜,却不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红眼与那姓叶的早已合谋在先。红眼不过给你一个他在暗中相助的假象,好让你有耐心一次次地赌下去,而他们两虽不动声色,实际上才是真正的同盟。
你连输了八十万,与最初借的二十万高利贷合在一起就逾百万了。红眼认为该是你倾家荡产的时候了——果不其然,你终究把眼光盯在了你的别墅上。
红眼太了解你了,知道你宁可砸锅卖铁也尽可能不欠别人一分钱。你不用人提醒,自然会拱手让出别墅——实际上,红眼就是冲你的别墅来的(只不过他没料到你居然会傻到最后把别墅全权委托他处理)。你曾请过他好几次到你的别墅来用饭,要求自己的妻子喊他大哥,甚至提出过叫他来给你即将出生的孩子起名,而他却在那时候估算着别墅的价值……
“有一点我不明白,”方孝祥虽然出语平静,但面孔却被胸中的怒火烤得通红,“红眼竟能在短时间内连续借给我一百万。因为我平时常跟他在一起,他不像是百万富翁啊。我当时就怀疑,只是要急用他的钱,才忍住没问,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哦,这个叶迁也跟我说了。你赌了那么些年,也一定听说过刁荣这个人吧。人们都叫他老刁,也有的叫他刁哥,反正就是这么回事,人们说他是赌王,不过我从没见过。”
“听说过。他半年前犯下了人命案,失踪了。”
“是啊,外面传言红眼是他的门徒,其实不然,都是谣传。刁荣的门徒中有一个绰号叫‘杨戬’的,意思是说他判断力强,知已知彼,仿佛像杨戬那样有第三只眼一般,这个人倒是继老刁之后,以赌起家,成了呼风唤雨的财主——红眼也就是在他那里学了点皮毛。那些说什么红眼是失踪的赌王的徒弟啦,都不可信。不过红眼用来引你上钩的那几十万钱,杨戬还是借给了他。记住,不过三十万而已,他就把这三十万元钱翻来覆去地借给你,你难道还不明白?”
方孝祥已把牙齿咬得格格作响,何老板预感事情不妙,连忙加以提醒:“你答应过不去惹事的……反正事情已经……”
“不,我不会,”他又塞起棉花,“叶迁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仅仅是因为酒喝多了吗?”
“不是,他不过是一只逮光了老鼠就被一脚踢开的瘟猫——有牢骚罢了。”
“怎么讲?”
“我刚才说过,红眼在做事前应允他事成之后,不但把以往赌债一笔勾销,还给他全部所得的百分之三十,可一旦阴谋得逞,他除了确实没再追究叶迁的赌债外,却只给他几千块钱。”
“就像给狗扔了一块排骨。”叶迁就是这样说他的。
“还有,”何老板象征性地钝了一下,“你的别墅的最终转让价也远远高出你在旅游途中所得到的数字。”
方孝祥略作回忆道;“我所知道的是一百零五万。其中一百万抵债,剩下的五万元按我的意思汇往孙家。”
“事实并非如此。据叶迁那日所言。红眼实际上将别墅的价格敲定在一百五十万。买主也已同意。但付款时,红眼却只收他一百四十万。条件就是让他们答应:假使有‘闲人’来问这栋别墅的价格,务必请买主回答是一百零五万。买主自然求之不得。红眼就这样在把你整得皮开肉绽之后,最后抽掉了你的骨髓。一转眼,他又多赚了三十五万。”
方孝祥塞棉花的手又停下了。他阴沉、冷峻而又有力的目光像一把利剑,似乎要把桌板穿透。脑中滑过的一幕幕,是惨痛无比的蒙太奇,使他英俊的脸孔呈现出痛苦与坚定相交织的复杂表情。
“好一只笑面虎。”他咬牙切齿地说。
第十一章
何老板说出了憋在心里的话,本以为能使自己畅快些,谁知新的担忧又开始了,他知道方孝祥不是一个会打落牙齿往肚里吞的和平主义者。他有恩必还,有仇必报。一旦下定决心,几乎没什么东西能阻挡他去实行。他身上有一种烈火般的气质,是很危险的。
但出其不意的是,接下去的几天,方孝祥一如往常。如果有什么异样,就是他更加嗜睡了。有几次他一连睡十八个小时或更久。他像一只正在冬眠的熊,了无生气,颓废消沉。
“这倒也好。”何老板暗想。他还是坚持着自己很有规律的生活方式。一日三餐,勤恳劳动,毫无怨言地伺候方孝祥,尽他患难之交的本分。
方孝祥变得懒得下床,他就把饭菜、茶水端上去。他知道他这一辈子已经完了,也知道穷途末路的方孝祥没啥指望了。看着床上如一滩烂泥般的方孝祥,又想想往日他们生活宽裕时的日子,他禁不住偷偷试泪。
方孝祥对何老板的不离不弃,无微不至没什么值得一提的表示,或许他天生就不是做什么抒情诗人的料。他永远是一副拳击家般冰冷而坚毅的的面孔。
他有一副铁石心肠!
几天后的清晨,何老板刚做好早饭。方孝祥竟也早早地下楼了。何老板取笑了他几句,便叫他洗一把脸,与他一起吃饭。
饭吃得很沉闷。人一旦背上生活的重负以后,谈笑的能力就会在体内沉寂。
何老板努力地说了几个笑话,想缓解气氛,结果反而欲盖弥彰,好像一个黑皮肤的女人穿了一套白衣服,原想使自己增白,却不想反衬之下,更加黑得出众了。
“你最好去哪儿走走。你在家闷得太久了。”
“我也这样想,”方孝祥一边喝着粥,“你那支猎枪还在吗?”
“在。搁了很久了,是得开开火了。你想上哪儿打猎?”
“鸟多的地方。”
“敢去西郊森林吗?”
“可以试一试。”
“跟你说着玩的,那儿八百年没踏进过一个人。要打鸟还不容易,去我们前年打到过野鸡的龟甲山。”
吃完饭,何老板就从楼梯底下一个隐秘的小仓库里取出猎枪和霰弹,交到方孝祥手中。两眼含笑地说:
“能吃到麻雀,我们宁可让白菜烂掉,你说呢?”
方孝祥还是像以前那样笑着拍拍何老板微微谢顶的头,说:
“你这个老傻瓜。”
一头冲出门,走了。
方孝祥在打猎方面是个高手。不过自他越来越多地沉迷于赌博后,他的枪法是否还像过去那样神妙,就很让人置疑了。
他大清早出门,就是想去打一圈猎,使枪法得以恢复。到了晚上,他是完全有可能以神枪手的身份出现在红眼面前的——但可怜(或者说是可爱)的何老板却万分坚定地等着他的麻雀、松鸡套餐。
方孝祥选的猎场不是什么龟甲山,他去的就是何老板所谓的那个八百年无人问津的西郊大森林。他必须全面的训练自己。枪法、胆量、身手、力量……而这些是不可能在龟甲山上打几只小鸟所能练出来的。
只要你对某样东西产生过极其强烈的兴趣,那么这样东西就永远盘踞在你的脑子里。你没去做或长时间没想到它,并不代表它已经消亡。它只是像青蛙那样的沉睡着,一但春雷打醒它,刺激它,它就会复苏,重返地面了。
打猎对于方孝祥或许就是这样。
虽然他已经很久没碰过猎枪,这一趟打猎的动机又不纯,而当他用了整整半天功夫到达目的地,进入这块原始森林般的鸟兽天地时,他觉得自己又是个猎人了。
起初他还很有理智地为自己打造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尽量立足森林边缘,不盲目深入森林腹地。
他手脚敏捷,目光如炬,再加上基础扎实,因此很快就上手了。一只只斑鸠相即落地,他用随身所带的匕首削了根坚韧细长的藤条,将打到的猎物串起来。他打得得心应手,完全忘我了。
我是不是可以走得更远,更深入些了,他想。
阳光从东南方向射进来。下午两点左右,但林子里并不明亮,树木间交错的枝叶在头上形成一个巨大的穹顶。繁盛的乔木,茂密的灌木,大片的荆棘和厚厚的不知堆积了几千年的落叶,以及“沙沙”的林涛声,仿佛森林之神的低语:人类的足迹到不了这里。
一只野兔从他身前一跷一跷地跑了过去。褐色的皮毛跟枯黄的落叶融为一体,最后它停在了一株少说也有两千年的大楸树下。
视野很好,距离适合,没有风,猎物几乎是静止的,除了转来转去的耳朵。方孝祥想在原地蹲下射击,便让身子缓缓地坐下来。他放稳了前脚,而当右脚跟正着地时,却踩断了一根枯枝,发出“砰”的折裂声。
方孝祥知道功败垂成了,野兔像惊弓之鸟般乱蹿。方孝祥紧追不舍,不过他一点不抱能追上野兔的希望,他不是猎狗,能在荆棘丛中狂奔急驰。他只是下意识地追出一段路罢了。我想换作你,你也会撒开双腿不由地追出个三五十米。
方孝祥跑了几十米,正想放弃,另寻目标了。不料那野兔自已倒毙在路旁,侧身躺下了。可以肯定的是:那绝不是装死,而是它真的受了伤。方孝祥靠近它,它没再做一点反抗和试图逃跑的努力。它已耗尽了最后一点求生的精力,它睁着眼睛,摆出一副任人宰割的可怜相。
野兔前腿的大动脉破了,再加上它刚才的挣扎,血流如注。看来没什么生还的可能了。方孝祥检查了它的伤口。伤口很新,但令人费解的是:竟是一处枪伤——森林里有人?有其他猎人?方孝祥触电般地环顾四周,似乎会有一只豹子或豺狗冷不防地蹿出来,咬住他的喉咙,掏空他的内脏。
他侧耳倾听,也一无所获,他又看了看那只兔子。它正在死去,眼睛浑浊起来,呼气加重了。他想离开这个不祥之地了。
他想抬头再看一眼太阳投下来的方向与角度,以确定他所在的方位。可是不成,太阳好像被云团遮住了,要么就是天气转阴了。他这才感到黑暗正在来临。他微微一惊,向来路返回,但是他再也没能找到那棵野兔曾经在底下歇息的大楸树了。看来他得重新确定路径。
他打算沿着一个方向一直走下去,并用匕首在沿路经过的大树上刻下记号,以避免兜圈子。而冬天的黄昏比他想像中来得更快,更何况又碰上一个倒霉的意料之外的阴天,早知这样,他就另作安排了——下回记得收看“新闻联播”之后的天气预报。
森林夜间的瘴气开始升起,渐渐地,他的视线迟钝了。到后来,根本辨不清来路,也不确定前进的方向了。他的行走变成了麻木而机械的生理运动。但是他走得更加急促了。
四周响起了许多怪异的嚎叫,仿佛在为黑暗的到来而欢呼。再过一个钟头,这儿可不是百灵鸟歌唱的乐园了——大型食肉动物、猛禽和真正的丛林之王将尾随而至,随时会给擅闯禁区者以致命的袭击。他把猎枪握得更紧了。
忽然地,他踩着了一堆软绵绵的东西。他向后滑倒在地。定睛一看,倒是又出了一身冷汗——一只死兔。他走上前,对,没错,正是方才那只受伤的野兔。它流血过多,死了。而他又回到了老地方?或者是野兔在他离开后又胡乱跑了一通,死在另一个地方了,而他又刚好到了这个地方?不,是老地方,他又回到老地方来了。方孝祥以一种近乎自卫的本能,再次环顾四周,像是有无处不在的敌意围住了他。
方孝祥不是一个会轻易害怕,缩成一团的人。但他也不是中国古典小说中那些被神化了的英雄,面对生命的威胁,就像看到苍蝇叮在西瓜皮上那样无动于衷。
他记起那只野兔的死因——是被一个神秘的持枪者击中了前腿动脉而死的。不管那持枪者可能是谁,至少有一点是对方孝祥有利的,那就是;在这广袤而荒凉的丛林中,还有另外的人。
“喂——有人吗?说句话。”他把双手拢成筒状,向丛林各个方位喊。没人回答,只惊起了停在附近的几只大山雀。丛林显得更寂静了。
人们说他是个出色的猎手,看来那仅仅是指龟甲山而言。
雾气越来越浓,到处是“戚戚簇簇”的响声,疲倦、饥饿和那一点点心慌令他不得安宁。这会儿,他再也无心在树上做什么记号了,到处是一样的树,一样的荆棘和灌木,一样,全都一样。分析与推敲此时显得一无是处,困境中的人更需要的是勇气。而正当他加快步伐,想一口气冲出这片不祥的土地时,他却一脚踩空了——但是,他明明记得是踩在一片灌木丛上的啊。
追究原因已太晚,他只觉得自己正朝一处海拔更低的地方坠下去。身子不断与岩石发生磨擦和撞击,他几乎在着地前就已丧失了知觉。脑海中只是一片黑暗和死亡的幻想。唯一有印象的是:他肯定没有大呼小叫——他完全拥有痛觉,但他不是那种会喊痛的人。
第十二章
不知过了多久,他开始感到蜂群的“嗡嗡”声。不像是在周围,倒像是在自己的脑子里。有一刻,他听到类似耳鸣时“吱吱”的金属声。他拍了拍脑袋,呻吟了几声,想尽快确定目前的处境。
对,他是从某个高地,不,是从平地掉到一个更低的所在的。那么,他现在……看来他是醒过来了。但是没有光,好像已是沉沉黑夜了。不,是他的眼睛被蒙住了——是纱布,他摸出来了。纱布缠了好几圈,后脑勺有个结。
他吃了一惊,想坐起身子。但腿部突然袭来的剧痛却使他不禁叫了一声。这时,旁边有个低沉的声音这样说道:
“别乱动,小子,你已经是半死的人了。”
那人说话很轻,但不浮躁,然而当他发现自己竟跟一个不明人物呆在一起时,还是泛起了一丝心悸。
“我在哪儿?你是谁?”
“你一点都不记得了吗?”
“我记得我刚才从什么地方摔了下来。”
“那是前天。”
“前天?你是说,我在这儿躺了两天两夜?”
“对。”
“那么我现在在哪儿?”
“老地方。”
“老地方?我掉下来的地方?——那个裂谷?”
“嗯,总算开窍了。”他漫不经心地回答他,一边不断发出“嚓嚓”的声音,类似于发牌时的声音,他觉得。
“我们在谷底是吧?”他定了定神,又问道。
“你以为在哪儿?”
他没吱声。他想起自己一定受了伤,但却不知伤得多重。
“我——受伤了?”
“我不知道,也许你本人比我更清楚。”
他上下摸了摸,意识到自己不仅在脑门上缠上了绷带,并且左腿也已经上了夹板。
“伤得重吗?”
“你的眼睛擦伤了,差点变成瞎子。还有,断了一条腿,差不多可以准备轮椅了。”
那人继续“嚓嚓”地干着什么。他听了好久,仍不得要领,反而让自己害怕起来。
一只怪鸟在近处啼着,叫声十分吓人,像个疯子在“嘎嘎”大笑,又像一个女鬼在凄厉地哭着。他慌乱地心情有些好转——只是他的眼睛被蒙着,看不到眼前的状况。这种对环境的不确定,还是给他带来了极大的不安。
这个怪人是谁?他为什么在谷底发现了他?给他疗了伤,又为什么不干脆送他上医院?他说他失足跌落是在前天,这么说,他在谷底陪了他两天?天哪,他的职业是什么?还有,他该不会本身就住在这谷底吧?
这似乎有点恐怖,他不想再往下想。但是已经想到的种种,还是让他悚然。
“为什么不送我上医院?”他想试着多问几个问题。
沉默了一阵子。
“别多话,“那人用一种沉闷而阴险的调子道,”我需要安静——记住,我可以割断你的喉咙。”
绝不是什么好伺候的主儿,他想。不再说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