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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者日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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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愚人节,我知道只有事先严格训练,我才能顺利完成这次长途跋涉。正如他们对我的评价:年老荒唐,无药可救,52岁,325磅(1磅约等于0。45千克),5000英里(1英里约合1。61千米)的路程,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地形如何险峻,每天都要走40英里。不管你什么年纪,在进行这种强度的行走之前,都需要彻底调整一下自己的身体。而我只有90天时间!

    我制定了一个非常简单的训练计划:最初几天,每天走5英里;然后增加到每天10英里,分两次走,中间间隔5个小时;接着,我在每天两次行走的路程上各加1英里,直到每天能走40英里,分两次走完,一次20英里,中间休息1小时。我有4双全新的洛克波特牌专业徒步鞋,训练时,我每天都换鞋,这让我觉得很舒服,脚也不会出什么问题。水疱似乎成了走路的一部分,但我不会觉得特别困扰。

    在这乍暖还寒又潮湿的春天里,走起路来让人有点不舒服。但我知道我必须适应不同的天气状况,因为一旦开始了行走,蒙大拿州或别的地方天气可能会更糟糕。

    我认为每12至14分钟走完1英里的速度最佳。这至少对我来说算得上是“快步走”。接着是“阔步走”,每14至16分钟走完1英里。最后是“健步走”,每16至18分钟走完1英里。在行走过程中,这3种速度我都要掌握。我需要知道何时放慢步伐、放慢多少,以及何时开始加速。这些都需要我在大脑里设置生物钟,以确保按时完成。

    训练时我专走岖崎山路,走得越多,训练的效果越好;我在极其恶劣的天气下行走,无论严寒酷暑;我经常不带水和食物,能走多远就走多远,磨炼毅力。当我的行程增加到每天20英里时,蚊虫开始光顾我了。与此同时,我的休息时间也与日俱减。

    1997年4月20日,波士顿马拉松比赛前一天,我从牛顿市(Newton)的家出发,步行去看望老朋友艾尔·沃特曼。他的家在20英里之外的沙龙。那天下着雨,阴冷刺骨,最高温度4。5℃。有人说这是极限步行和极限跑步的好天气,我故意选择了多山而又冗长的山路行走。当艾尔得知我是从家一路走过来时,他说:“看来你是真的要远行了。”

    当我继续加强训练时,一些重大问题开始浮现。我经常发现,我喝完了水,吃完了所有食物,却不知道上哪儿去买。上厕所也很难,因为没有合适的地方。而最大的问题是,我常常找不到休息的地方。草地下面潮湿又有蚂蚁,我又担心草里还有别的东西出没,所以草地可不是一个休息的好地方。我常常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才能休息。没人能帮我。

    每天走30英里,分两次走完,中间休息两个小时。我越来越发现,逼迫自己走完漫长的路程,更是一个心理过程。我的腿麻木了之后还可以像机器一样不停往前走,但这时我得强迫自己去忽略大脑传来的疲倦信号。它不停地在跟我说:“你现在可以停下来了。”“你今天已经走得够多了。”我得打消这样的念头,但很难做到。此时,我认识到,是否能“徒步穿越美国”,其实就在一念之间。
第1章 出发前的训练(2)
    5月中旬,我把节奏调到了最佳状态,每天走20英里,分两次走,中间休息1个小时。这样的速度我保持了几天,走起来轻松自如。我决定开始缩减训练——我可不想7月4日还没到来时就把精力耗尽。此后我每天只走10英里,分两次走完。快到6月中旬时,我每天早上走10英里。

    6月27日,我又增加到每天40英里,连续走4天。正值盛夏,温度上升到21℃,我一大早就出门了,鸟儿在树上唱歌,“偷窥”着我的行踪。新修剪的草坪散发出来的清新味道与我为伴。这是一年之中最惬意的时光,是拂晓时分在牛顿城附近漫步的好时节。6月27日,离出发日只剩一周了。一周之后,我将用现在298磅的身躯每天行走40英里。我很高兴训练期间体重减了27磅。尽管现在我比两个人加起来还要重,但我还是感觉与以前有明显不同。训练取得了成效,接下来的4天,我将每天步行两次,每次20英_____里,使我的身体达到最佳状态。◇米◇花◇书◇库◇ ;www。7mihua。com

    连续4天,我都毫不费力地做到了。距离大冒险还剩3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的双腿需要休息,每天走5英里可以使腿部肌肉保持活力,但这样我又不能充分休息,没有太多闲暇时间去处理这最后3天的琐事了。但不管怎样,我准备好了。至少我这么认为。
第2章 上路第一天(1)
    1997年7月4日,早上6点,距离“吗啡点燃我的梦想”之时已近16年。我终于要实施我精心策划的“不可能之旅”——步行穿越美国。在接下来的5个月里,每天我的住所、衣食、日常工作都将被新的景象、不同的声音和各种经历所取代。虽然暂别妻儿,但我知道回来的将是一个全新的自我。

    我不是一个人徒步穿越美国。我还聘请了一个名叫查尔斯的巴西青年来当我的司机和同伴。查尔斯是一位巴西足球明星,因为在一次摩托车事故中腿部受伤,不得已才结束了自己的职业生涯。查尔斯坐在崭新的白色福特面包车的方向盘后面,车里塞的设备足够装备一家体育用品店了。我的妻子埃斯特拉忙着抓拍照片。许多人前来祝福,还有一些人来观赏我的E…150福特面包车。它是我为这次的冒险量身定制的,里面改装成了快捷酒店房间,有一张双人床、一台电视、一台电脑、一台录像机、庞大的储物箱和4个宽敞的将军座椅等。┃米┃花┃书┃库┃ ;http://www。7mihua。com

    有了这充足的储藏空间,查尔斯和我就可以装下这次长途跋涉所需要的一切。开车是查尔斯的工作,我所到之处,他都会开车以蜗牛般的速度尾随。终于要启程了,我很兴奋,也有一些忐忑。

    我的行程将超过5000英里。我体重超重,年逾50,患有糖尿病,这些都是现实的问题。另外,将要离开我的妻子埃斯特拉和儿子们了,我也很伤心。走完第一英里之后,我的朋友们都按计划退出了,只有埃斯特拉和尼古拉斯陪我沿着查尔斯河走完剩下的5英里。我的小儿子路易斯陪我走完了第一英里后,骑自行车完成了剩下的路程。

    我步行穿越美国的正式出发点在位于波士顿马拉松终点的科普利广场(CopleySquare)。这是我跌宕起伏的人生中一次不常规的旅行。我要反过来走完这条艰苦的马拉松路线。年轻时,我曾跑过两次马拉松。第一次大约用了4个小时,第二次,由于脚上起了严重的水疱,我不得不在臭名昭著的“心碎山”(HeartbreakHill,波士顿马拉松线路中最难翻越的山)退赛。

    站在波士顿马拉松赛的会徽上,我像迎接教皇一样,跪下来亲吻大地。这是我迈向5000英里路程的第一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在26。2英里处,我将会到达波士顿马拉松在霍普金顿(Hopkinton)的正式起跑线。查尔斯在两英里之外的肯莫尔广场(KenmoreSquare)等我。见到他时,我已经走完了12英里,正需要休息。衣服湿透了,我换了身衣服,然后爬进面包车。车厢外气温是32。2?C,而车厢里的温度只有15。6℃。

    我的血糖很低——我知道,低血糖意味着该给身体补充能量了。我吃了一些咸味儿花生米,喝了几口健怡可乐。任何有过长途跋涉经验的人都会告诉你,不管出发前你多么精心策划过自己的旅程,都有可能被牢牢卡在路上——不是什么心血管系统问题或肌肉酸痛问题,而是你脚上的水疱。我躺在新床上,查尔斯照料我的双脚。

    在我行走训练的12周里,每次回到家,儿子尼古拉斯都会细心地伺候我。他帮我剪脚趾甲,用注射器的针头挑破水疱,敷上药,用保湿霜给我做足疗按摩。我很惊讶这么小的孩子竟然可以如此出色地完成本该是大人做的事情。
第2章 上路第一天(2)
    查尔斯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帮我脱掉鞋和袜子后,他先用酒精清洁了我的脚,然后喷了冷却剂,最后开始寻找新的潜在问题。他发现了两个潜在的水疱,于是在每根脚趾上都绑了管状的脚趾绷带。换上了崭新的袜子和鞋,我又重新焕发了活力。已过中午,我还得走34英里到万宝路(Marlboro),才能结束今天的行程。很显然,要完成今天的目标,我需要在黑暗中摸索着走很长一段时间。当我答应媒体上午10点从科普利广场出发时,我就知道天黑之前走不完,但我要履行对媒体的承诺。

    到达克利夫兰广场(ClevelandCircle)时,我已经走完了15英里,还剩32英里。将近下午2点了,我感觉脚上又起了新的水疱。因为不适,我已经换了两次运动鞋,旅程刚开始就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我又走了几个街区,经过波士顿学院,缓缓走下心碎山。对每位波士顿马拉松的运动员来说,这座山都是出了名的克星。心碎山在赛道上大约18英里处,这些小山太陡峭了,以致于许多运动员都中途退赛,所以被取名为“心碎山”。♂米♂花♂书♂库♂ ;www。7mihua。com

    晚饭之前,我斜靠在车里的双人床上小憩。我打开电视,调到第4新闻频道。电视上正在播放出发之前记者玛丽·埃伦·伯恩斯在舱口纪念音乐壳剧场对我的采访。查尔斯从来没见过自己上电视,这一刻,他笑容满面,或许是因为他迷恋上了那位金发碧眼的美丽女记者。休息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查尔斯检查我的双脚能否重新上路。它们已经面目全非,满是绷带和水疱的伤痕。我开始怀疑它们能否一天行走40英里。天气太热,我之前训练的日子里没有这样的酷热。

    查尔斯帮我挑破脚上的水疱,敷上抗生素膏,这至少使我暂时感觉好些了。我又开始行走,疼痛也随之回来,但我强忍着,并对自己说,坚持下去,一步一个脚印。我不能慢下来。

    黑夜拉开了序幕。我筋疲力尽,累到骨头都酥软了,脚上的水疱起了一层又一层。但不管怎样,我还是逼着自己上了另一座陡峭的山峰,它就在那儿—3英尺(1英尺约等于0。305米)宽的马拉松黄色条纹起跑线横在路上。我到了!我的反向马拉松就在此结束!我俯下身来,手掌撑在条纹上,亲吻起跑线,用尽全力大喊:

    “我做到了!”

    我们都笑了。查尔斯把车停了下来,我爬到车里休息。

    “你怎么了?”他问。

    此时我的情绪又占据了上风,五味陈杂的感觉只有自知。“我通过起跑线了,”我告诉他,“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我没法解释,也不确定这到底意味着什么。走完心碎山已让我精疲力尽,但还要走完最后8英里才能到万宝路。继续走之前,我需要先休息一下。躺在这寂静的夜晚,我甚至能听见两万双运动鞋拍打赛道的声音。
第2章 上路第一天(3)
    每年4月中旬,你都会在霍普金顿听到这个声音——一个你永远不会忘记的声音。我想起了20世纪50年代末我还在跑马拉松的日子。那时候还不到500个运动员,但跑步时运动鞋拍打路面的声音是你在霍普金顿记住的唯一声音。

    已到晚上9点半,我还得走8英里。在85号公路上,两辆警车朝我们开来,把我们围了起来。原来是有人报警说黑暗中有个“怪胎”正沿着85号公路往下走。值得庆幸的是,警察很恭敬有礼,他们看到面包车后就知道我在干什么了。在慈善列表中看到我有在为C。O。P。S。(警察解救的幸存儿童)筹集资金时,他们向我表达了深深的谢意,并嘱咐我晚上走路要小心点儿。

    查尔斯看上去神色慌张,因为他有点为自己的临时签证紧张。半小时后,当我经过9号公路时,我知道,这艰苦的一天接近尾声了。我的屁股疼痛难忍,由于长时间的汗水浸渍,我胳膊下的皮疹一阵刺痛,此外还伴着头疼,我的脚也因受了重创而疼痛着。但我知道自己必须前进,因为,当事情开始变得艰难的时候,任何放弃的念头都会让整个计划泡汤。如果我继续唉声叹息,今天就永远也走不完。我需要想些别的事情才能走完后面艰难的几英里。于是我开始回忆以前的生活,并很快陷入了沉思。
第3章 13岁那年,我父亲自杀了(1)
    13岁那年,我的父亲自杀了。他被诊断为双相性情感障碍,又名“躁郁症”。但在20世纪50年代,没人知道该如何治疗这种疾病。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是自杀死的。母亲告诉年幼的孩子们,爸爸因为心脏病去世了。

    父亲走了,留下妈妈和7个孩子,最大的21岁,最小的才4岁。尽管以现在的标准来看,我的父亲严厉又有虐待倾向,但他却是一个优秀又体面的人。他极其严格,对孩子要求很高,因为他想让孩子有所成就;他相当聪明,会切割花岗岩,又在哈佛大学做过泥瓦匠,同时还是花匠和园艺师。高中时他曾是一名优等生,一名优秀的橄榄球运动员,但他看起来总是很不安定。他常会季节性发病,缺席了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时光,特别是冬天那几个月,他通常会住在州立医院。几年之后,我才从母亲口中得知一件事—在他们25年的婚姻里,他曾试图自杀过40多次。☆米☆花☆书☆库☆ ;http://www。7mihua。com

    他最后的一次尝试,是把一根橡胶软管塞进他那敞篷卡车的排气管里,然后开车出去了。那年他44岁。

    他走得太早了,以至于我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他,但他似乎也不想了解我。我和父亲之间的关系惨白而空洞。他很少跟我说话或者教育我,更别说进行心对心的交谈了。我听说,他认为是妈妈和另外一个男人有染才怀上的我,认定我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我的出生可能会对他造成情感上的伤害,并一直影响他的后半生。母亲是否如此,我一无所知,但我不相信她是这样的人。只是父亲的一面之词,真的也好,假的也罢,却让他一辈子都疏离我。

    他给我留下的感觉是:我从来都没有父亲。但他的突然离世还是让我的兄弟姐妹们都充满了焦虑和不安。为什么他要这样对待自己的妻儿呢?他怎么忍心永远离开我们,让我们做没有父亲的孩子?

    忽然之间,我成了一名男子汉,感觉自己一下子从13岁变成35岁。

    这是我漫长人生旅途的开始。

    父亲的去世迫使我开始寻找工作。这个家庭一直都一无所有——没有火、没有电、没有衣服,现在,连食物也没有了。我需要找一份工作……或者几份工作。

    我的母亲以前一直是个家庭主妇,现在她也需要找份工作。她很快在瑞克苏尔制药的冷饮店找到了份工作,每天下午4点下班回家,然后直接上床睡几个小时—因为她还得去当地的精神病医院上夜班,从晚上11点上到第二天早上7点。两份工作还不够,她还需要第三份—周末去邻镇的霍华德·约翰逊家里当保姆。事实上,爸爸的死把妈妈也从我们身边带走了。我的兄弟姐妹生活都相对稳定,两个姐姐继续上大学,哥哥接手了父亲的园艺事业,另一个哥哥在上高中。两个妹妹都还小,不能工作。
第3章 13岁那年,我父亲自杀了(2)
    我们一家人在这个世界上很无助,父亲的亲戚排斥我们,把父亲的死怪罪在妈妈头上,我们只能默默承受。每天凌晨,我摸黑走1英里去报社,早上4点到达。在那儿,我把成捆要投递的报纸为报童准备好,让他们投遍韦斯特伍德(Westwood)的所有商店。此外,每天早上,我还要拉着我的小红玩具马车走上数英里,从一条街走到另一条街,挨家挨户地把报纸投到千万个家庭的信箱里。

    当然,这份工作也给我带来了额外惊喜——报纸里经常夹有免费的面包优惠券,我会剪下一些来,拿去超市,兑换成面包,然后骄傲地拿给妈妈。妈妈会用面包做出各式各样的食物,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布丁面包、三明治,把面包切成细条早上蘸着碗里的牛奶和糖吃,把两条面包叠到一起当晚餐吃,把涂满黄油和肉桂的土司风味面包作为小吃。面包是我们的主食——而且经常是我们唯一的食物。十米十花十书十库十 ;http://www。7mihua。com

    周一至周五早上,我在指定的线路上投完报纸后,还要不情愿地去上学。每天早上走完10英里后,我头脑清醒、警觉灵敏,而我的大部分同学刚从被窝里爬出来,准备去学校。4个小时的行走令我的大脑比大部分孩子都要亢奋。

    父亲去世后,我的心一直笼罩在阴影之中,对学习一点提不起兴趣。老师经常重复一些我在小学就已经学过的东西。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上学不是强制性的,我就不会去学校了。事实上,父亲走了之后,由于缺少监督,我经常旷课。

    学校根本不是我的兴趣所在,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挣钱、打棒球和到处走走。也许是因为父亲去世后,我和家人一直处在“求生”模式下,所以我无法预测未来,只能活在当下,得过且过。我几乎也没时间去学习和做作业。放学之后,我还有别的工作要做:我得快点赶到五金店或干洗店,在那里做清洁工或干粗活,一小时能挣50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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