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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秩序的起源-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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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政治的必需(6)
    认为现代政府变得臃肿,因而限制经济增长和个人自由,这非常合理。抱怨官僚作风冷漠、政客腐败、政治中不讲原则,也绝对正确。但在发达国家,我们视政府的存在为理所当然,以致忘记它们有多重要、重建它们有多难、缺乏基本政治制度的世界会有多大的不同。

    我们不但视民主为理所当然,还把政府提供的基本服务当作理所当然。我居住多年的弗吉尼亚州费尔法克斯县是美国最富的县之一,位于华盛顿特区郊外。每年的冬天风暴过后,由于季节性的结冰和解冻,县公路上便会出现坑坑洼洼。但在春天结束之前,那些坑洼都得到神奇的填补,无须担心在坑洼里撞断自家汽车的底轴。如没有填补,费尔法克斯县的居民会变得愤怒,会抱怨地方政府的无能。没人(除了政府专家)停下来思忖哪个政府部门在尽此职责。它复杂,但却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也没人停下来问,为何接壤的哥伦比亚特区却需要较长时间来填补坑洼,为何很多发展中国家从不填补它们道路上的坑洼。0米0花0书0库0 ;www。7mihua。com

    实际上,左右派梦想家所想象的最小政府或无政府的社会,并非只是海市蜃楼,其确实存在于当代的发展中国家。非洲撒哈拉以南的很多地方是自由至上主义者的天堂。该地区大体上都是低税收的乌托邦,政府征收的税金通常不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10%。相比之下,美国超过30%,部分欧洲国家占50%。如此低的税收,与其说释放工商创业的热情,倒不如说导致政府资金异常短缺,无法提供健康、教育、填补道路坑洼之类的基本公共服务。现代经济所依据的基础设施,例如道路、法庭、警察,在这里不见踪影。自20世纪80年代晚期以来,索马里就缺乏强大的中央政府。普通人不但可拥有突击步枪,还可拥有火箭推进榴弹、防空导弹、坦克。民众有保卫自己家庭的自由,但他们是别无选择。尼日利亚生产的电影,数量可与印度闻名的宝莱坞媲美。但必须尽快赚回报酬,因为政府无力保障知识产权,无法避免其产品的非法复制。

    发达国家的民众视政治制度为理所当然。这习惯可见证于2003年美国入侵伊拉克的善后计划,或善后计划的缺乏。美国政府似乎认为,萨达姆·侯赛因的独裁政权一倒台,伊拉克就会自动回复到预设的民主政府和市场经济。等到伊拉克的国家机构在疯狂的洗劫和内乱中轰然崩塌时,美国政府似乎感到由衷的惊讶。在阿富汗,美国的目标遇上同样的挫折。十年努力和数千亿美元的投资,迄今没能培植出一个稳定合法的国家。'24'

    政治制度是必要的,不能被视为理所当然。你“叫政府让开”后,市场经济和富裕不会魔术般出现,它们得依赖背后的产权、法治、基本政治秩序。自由市场、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自发的“群众智慧”,都是良好民主制的重要组件,但不能替代强大且等级分明的政府。近几年来,经济学家有了广泛认同,“制度确实重要”。穷国之所以穷,不是因为它们缺少资源,而是因为它们缺少有效的政治制度。因此,我们需要好好了解那些制度的来源。
第一章 政治的必需(7)
    达到丹麦

    建立现代政治制度的问题,常被形容为如何“达到丹麦”。这其实是一篇文章的标题,作者是世界银行社会学家兰特·普里切特(LantPritchett)和迈克尔·伍考克(MichaelWoolcock)。'25'对发达国家居民而言,“丹麦”是个具有良好政治和经济制度的神秘国度。它民主、稳定、热爱和平、繁荣、包容、政治腐败极低。大家都想弄清,如何将索马里、海地、尼日利亚、伊拉克、阿富汗转化成“丹麦”。国际发展团体列出一份假设是丹麦属性的长清单,尝试帮助落后国家来“达到丹麦”的水平。

    这个想法,问题多多。那些异常贫穷和混乱的国家,可以指望在短期内建立起复杂制度吗?这显得有点不靠谱,要知道,那些制度的进化花费了多长时间。此外,制度反映它们所处社会的文化价值。丹麦的民主政治秩序,能在迥然不同的文化土壤中扎根吗?谁也不清楚。富裕稳定的发达国家,其多数居民不知道丹麦本身是如何“达到丹麦”的—甚至对于很多丹麦人自己来说也是这样。建立现代政治制度的斗争,既漫长又痛苦,以致工业国家的居民对自己社会的来龙去脉罹患了历史健忘症。。tenluo

    丹麦人的祖先是维京人,一个很凶悍的部落,曾战胜和掳掠从地中海到乌克兰基辅的大部分欧洲。率先定居不列颠的凯尔特人、征服他们的罗马人、取代罗马人的日耳曼蛮族,起初都组成部落,像阿富汗、伊拉克中部、巴布亚新几内亚现存的那些部落一样。中国人、印第安人、阿拉伯人、非洲人,几乎地球上所有人类,都有过同样经历。他们尽的主要义务,不是对国家,而是对宗族;他们解决争端,不通过法庭,而通过以牙还牙的正义;他们把死者葬在宗族集体拥有的土地。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部落社会逐渐发展出政治制度。首先是中央集权,在固定领土范围内实施有效的军事力量垄断—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国家。和平得到维持,不再靠宗族团体之间的大致均势,而靠国家的军队和警察。它们成为常备力量,对抗邻近的部落和国家,保护自己的社区。财产不再归属于宗族,而为个人所拥有,其主人渐渐赢得任意买卖财产的权力。产权的保障不再靠宗族,而靠法庭来解决争端、补偿损失。

    日积月累,社会规则越来越正规化,变成书面法律,不再是习惯或非正式的传统。这些正式规则,不必顾及在特定时间行使该权力的某人,可自主决定制度中的权力分配。换言之,制度替代了领袖。这些法律,最终成为社会中的最高权威,高于暂时指挥军队和官僚的统治者,这就是法治。

    最后,有些社会不仅迫使统治者遵守限制国家权力的书面法律,还责成他们向国会、议会和其他代表较多人口的机构负责。传统的君主制,含有某种程度的负责,但通常只向少量精英顾问征求非正式的咨询。一旦统治者接受正式规则,限制自己的权力,并让自己的统治权臣服于通过选举表现出来的大众意志,现代民主制便呱呱坠地。
第一章 政治的必需(8)
    本卷的目的,是想详述那些已被视作理所当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起源,从而填补历史健忘症所造成的空白。将要讨论的三种制度,即是刚才所提及的:

    1。国家(thestate)

    2。法治(theruleoflaw)

    3。负责制政府(accountablegovernment)

    成功的现代自由民主制,把这三种制度结合在稳定的平衡中。能取得这种平衡,本身就是现代政治的奇迹。能否结合,答案不是明显的。毕竟,国家功能是集中和行使权力,要求公民遵从法律,保护自己免遭他国的威胁。另一方面,法治和负责制政府又在限制国家权力,首先迫使国家依据公开和透明的规则来行使权力,再确保国家从属于民众愿望。

    这些制度的首次出现是因为民众发现,可借此来保护他们和家人的利益。什么是自利,如何与人合作,都取决于使政治结社取得合法性的思想。因此自利和合法性,形成了政治秩序的基础。

    三种制度中已存在一种,并不意味着其他两种也会出现。例如阿富汗,自2004年以来一直举行民主选举,但只拥有非常孱弱的国家,在其领土大部无法执法。相比之下,俄罗斯拥有强劲的国家,也举行民主选举,但其统治者觉得自己不受法治束缚。新加坡拥有强劲国家和英国殖民者遗留下的法治,但只提供缩了水的负责制政府。

    这三种制度最初来自何方?是什么力量驱使它们诞生?又在何等条件下得到发展?建立的顺序如何?彼此间有何关系?如能弄清这些基本制度的出现,我们便可明白,阿富汗或索马里离当代丹麦究竟还有多远。

    如不理解政治衰败的补充过程,就讲不清政治制度的发展。人类的制度很“黏糊”;这是指,它们长期延续,只有经受了重大的艰辛,方能得到变革。为满足某种条件而建立的制度,在该条件改变或消失时,常常得以苟延;未能妥善因应,便会引发政治衰败。这适用于旧式政治制度,也适用于集国家、法治、负责制政府于一身的现代自由民主制国家。不能保证,一个民主政体会继续向公民提供所允诺的;也不能保证,它在公民的眼中继续是合法的。

    此外,人类袒护亲友的自然倾向—我称之为家族主义(patrimonialism)—如未遭遇强大抑制,会一再重现。组织起来的团体—经常是有钱有势的—久而久之,得以盘根错节,并开始向国家要求特权。尤其是在持久和平遇上财务或军事危机时,这些盘踞已久的家族团体更会扩展其优势,或阻挠国家采取妥善的因应。
第一章 政治的必需(9)
    政治发展和衰败的故事,曾被讲述多次。多数高中开设“文明之兴起”的课程,提供社会制度如何进化的概论。一个世纪前,讲述给大多数美国学生的历史,以欧洲甚至英国为中心。它可能从希腊和罗马开始,然后转向欧洲中世纪、大宪章、英国内战、光荣革命,再到1776年和美国宪法的起草。今天,类似的课程更加多元,囊括像中国和印度那样的非西方社会,更会讲述历史上遭排斥的群体,像土著、妇女、穷人,等等。

    现存的关于政治制度发展的文献,我们有理由表示不满。首先,大部分没在足够广泛的规模上作出比较对照。只有通过比较不同社会的经验,方可梳理复杂的因果关系,弄清为什么某些制度出现于某地,而不在其他地域。很多关于现代化的理论,从卡尔·马克思到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North)等当代经济历史学家的大量研究,都侧重英国作为首个工业化国家的经验。英国的经历在很多方面是特殊的,对处在不同境地的国家来说,未必是好的指南。

    最近几十年,取而代之的多元叙述,很大程度上也没作严肃的比较对照。它们选择的,要么是非西方文明贡献于人类进步的正面故事,要么是其遭受迫害的负面故事。为什么某制度发展于某社会而不在另外社会,我们很难找到严肃的比较分析。

    优秀的社会学家西摩·李普塞特(SeymourLipset)常说,仅了解一个国家的观察者是不懂国家的人。没有比较对照就无法知道,某一特殊的实践或行为,是某社会中所独具的还是众多社会所共有的。只有通过比较分析,才能理清因果关系,才能把地理、气候、技术、宗教、冲突与今日世界上呈现的各式结果挂上钩。这样做,我们也许能解答下列问题:

    ·为什么阿富汗、印度丛林地区、美拉尼西亚岛国、中东部分地区,至今仍是部落组织?

    ·为什么中国的预设统治是强大的中央政府,而印度在过去三千年历史中,除短暂时期,从没见过如此高度的中央集权?

    ·为什么几乎所有成功的现代威权政体—像韩国、新加坡、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都集居在东亚,而不在非洲或中东?

    ·为什么民主制和齐全法治得以在斯堪的纳维亚生根发芽,而处于类似气候和地理条件下的俄罗斯,却产生了不受节制的专制主义?

    ·为什么在过去一个世纪,拉丁美洲国家反复遭遇高通货膨胀和经济危机,而美国和加拿大却没有?

    本卷提供的历史资料很有趣,因为它们照亮现状,解释不同政治秩序的来龙去脉,但人类社会不囿于自己的过去。为了备战和参战,现代国家得以在中国或欧洲出现。这并不意味着,今日非洲的薄弱国家为达到现代化,必须重复同一经验。我会在第2卷中讨论,今日政治发展的条件大相径庭于第1卷所涵盖的。社会成员的组合,因经济的增长在不断重新洗牌;今天国际因素对个别社会的冲击远远大于旧日。本卷的历史材料可以解释,各种社会是如何走到今天的。但它们走过的路径,既不能决定它们的将来,也不能成为其他社会的楷模。
第一章 政治的必需(10)
    中国第一

    伟人所编写的经典现代化理论,如卡尔·马克思、埃米尔·涂尔干(?mileDurkheim)、亨利·梅因(HenryMaine)、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T?nnies)、马克斯·韦伯(MaxWeber),倾向于认为西方经验是现代化的范本,因为工业化首先在西方发生。这样注重西方不难理解。1800年后,在欧洲和北美所发生的生产力爆发和经济持续增长,既是史无前例的,也把世界塑造成今天的模样。但发展不只局限于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制度也在不断发展。政治和社会的发展,有时与经济变化紧密相关,有时又独立自主。本卷着重于政治方面的发展和政府制度的进化。现代政治制度在历史上的出现,远早于工业革命和现代资本主义经济。我们现在理解的现代国家元素,在公元前3世纪的中国业已到位。其在欧洲的浮现,则晚了整整一千八百年。

    基于此,我在本卷第二部分讲述国家崛起时,就以中国开始。经典现代化理论倾向于把欧洲的发展当作标准,只探询其他社会为何偏离。我把中国当作国家形成的范本,而探询其他文明为何不复制中国道路。这并不表示中国胜于其他社会。我们将看到,没有法治或负责制政府的现代国家,可能实施非常暴虐的专制主义。中国是开发国家制度的先行者,但西方的政治发展史解说,却很少提及此一创新。

    我自中国开始,就跳过了其他重要的早期社会,像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希腊、罗马、中南美洲。在此还需要作进一步解释,为何不在本卷详细涵盖希腊和罗马。

    古代地中海世界树起的先例,对后续的欧洲文明发展非常重要,自查理曼(Charlemagne)时代起,便受到欧洲统治者的自觉模仿。一般认为,希腊人发明了民主制,其统治者不是世袭的,而是选出的。多数部落社会也是相对平等的,其统治者也是选出的(参看第4章)。但希腊人超前一步,其介绍的公民概念,以政治标准而非亲戚关系为基础。公元前5世纪雅典或罗马共和国实践的政府形式,其较为贴切的称号应是“古典共和政府”,而不是“民主制”,因为选举权只属于少数公民,尖锐的阶级差别排斥大批人(包括众多奴隶)的参与。此外,这些不是自由国家,而是社群式(munitarian)国家,不尊重隐私和其公民的自主权。

    希腊和罗马建立的古典共和政府先例,受到以后很多社会的模仿,包括热那亚和威尼斯的寡头共和国、诺夫哥罗德(Novgorod)、荷兰联合省。但这种政府有致命的缺陷,后代学者,包括很多深思该传统的美国创始人,都有广泛认知:古典共和政府不好扩充。它在小型且均质的社会中表现最佳,就像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城市国家或早期的罗马。这些共和国因征服或经济增长而渐渐壮大,难以维持曾凝聚他们的社群价值。随着疆域和居民的扩展,罗马共和国面临无法解决的矛盾:谁该享受公民权,如何分配国家的战利品。君主制最终战胜希腊城邦国家,罗马共和国经历漫长内战,最终也变成帝国。君主制作为一种政府形式,特别在管理庞大帝国时,证明是出类拔萃的。罗马帝国就是在此种政治制度下,达到其权力和疆域巅峰的。
第一章 政治的必需(11)
    在第2卷里,我将返回古典共和政府作为现代民主制先例的题目。如要研究国家的兴起,中国比希腊和罗马更值得关注,因为只有中国建立了符合马克斯·韦伯定义的现代国家。中国成功发展了统一的中央官僚政府,管理众多人口和广阔疆域,尤其是与地中海的欧洲相比。中国早已发明一套非人格化(impersonal;orimpersonality;译按:“非人格化”在本书指不受基于家族关系的身份的限制)和基于能力的官僚任用制度,比罗马的公共行政机构更为系统化。公元1年时,中国总人口可与罗马帝国媲美,而中国人口中受统一规则管辖的比例,要远远超过罗马。罗马自有其重要遗产,尤其在法律领域中(在第18章中详述)。作为现代负责制政府的先驱,希腊和罗马非常重要。但在国家发展上,中国更为重要。r米r花r书r库r ;www。7mihua。com

    可与中国相比的社会还有印度。大约在相同时间,印度社会也自部落升至国家。大概二千五百年前,由于新婆罗门宗教的兴起,印度走上一段弯路。该宗教限制印度政治组织可达到的权力,却在某种意义上为现代印度民主打下基础。穆罕默德先知的时代,中东也是部落组织。伊斯兰教的诞生,再加上军事奴隶制这一奇特制度,令埃及和土耳其的某些政治组织崛起成为主要的政治力量。欧洲则截然不同,其退出部落行列,不是通过统治者的自上而下,而是通过天主教在社会层次颁布的规则。只有在欧洲,国家层次的制度不必建造于部落组织之上。

    宗教也是法治起源的关键,它是第三部分的主题。基于宗教的法律,存在于古代以色列、印度、穆斯林的中东、基督教的西方。但唯有在西欧,独立法律制度得到最强劲的发展,并设法转成世俗形式,存续至今。

    第四部分中,负责制政府的兴起主要在欧洲,但在这一点上,欧洲各国并不齐整一致。负责制政府在英国和丹麦兴起,却没在法国或西班牙;俄罗斯发展出专制主义,其权力与中国的旗鼓相当。社会能否把负责制强加于君主,取决于各项特殊的历史条件,譬如幸存至现代的某些封建机构。

    与世界其他地区相比,西欧的政治发展次序是高度异常的。其现代国家或资本主义兴起之前,社会层次的个人主义便已出现,而且早了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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