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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签字,是弗吉尼亚的梅森、伦道夫和马萨诸塞的埃尔布里齐·格里,因此,在宪法上签名的总计39位。
总算通过了,主席华盛顿松了一口气,和汉密尔顿会意地一笑,再一次非常谦逊地离开费城,回到波托马克下游弗农山庄园,继续闲云野鹤的生活。这一次费城之行,华盛顿有得有失,失去了一名挚友,因为在制宪会议上观点严重分歧,梅森和他绝交。得到的呢?
华盛顿挥手拂去波托马克河畔的一团浓雾,就差捡起一根树枝,学姜太公老前辈钓鱼了。
用不着愿者上钩,在宪法中确立的总统这个职位就是为华盛顿准备的。在汉考克挂冠而去之后,几乎所有人都相信,最有资格成为国家元首的,正是住在波托马克下游的庄园主乔治·华盛顿先生。宪法中对总统权力的刻意限制,就是为了防止华盛顿成为*者。
是你的跑不了,华盛顿有的是耐心。
是选举总统,还是为总统而选举?(1)
制宪完成后,华盛顿回到弗农山庄园,胸有成竹地等着各州批准宪法之后,国会把总统的桂冠送上门来。
华盛顿能等,可是国会不能等。国家已经到了四分五裂的边缘,迫切需要有位强人把国家团结在一起。宪法产生后,要拿到13个州批准。汉密尔顿、麦迪逊和国会外交部长约翰·杰伊出了一系列小册子,大力鼓吹新的宪法。三个月后,九个州批准了宪法。
国会等了一年,但还有罗德岛和北卡罗来纳两个州没有批准,而且什么时候批准也没谱。国会实在等不起了,干脆就现有的11个州吧,于1788年底进入总统选举阶段。
现今总统选举是个系统工程,从热身开始起码得两年时间,主要政党还有党内初选,竞选活动甚至在上一次大选刚刚结束就开始了。但是第一次总统选举没有这么复杂,竞选提名一概不用,国会只需要干一件事:派人来到弗农山庄园,获得华盛顿先生的一个正式承诺。
这个承诺就是像今天很多演艺界人士经常做的那样,宣布复出。华盛顿不再退休了,就可以选举他为总统。
造势的有了,法律也有了,国会信心十足地相信,华盛顿先生肯定会和上次接受大陆军总司令那样急不可待。没想到,华盛顿竟然拒绝了,请国会另选贤能。
国会诸公的脑袋嗡的一声,大了好几倍。按部就班进行了一年多的事,到了最后关头偏偏流产了。从第一届议会总统开始,国家元首都是这样国会内部推举的,被推举人至多半推半就,从来没有一口回绝的。
华盛顿不干,就找别人吧,可是国会实在找不到人干。除了华盛顿之外,当时美国还找不到能服众的人。今天看来历任总统庸才为主,可是当第一任总统,其他政治家没有那么厚的脸皮毛遂自荐,哪怕是华盛顿推辞,也没有人站出来。
国会只能再去找华盛顿,想知道他为什么不愿意?第一位总统这么崇高的地位,不可能有人推辞呀?
是对薪水不满意吗?25000美元在当年是巨额了,而且还可以商量。华盛顿说如果我干的话,跟上次任总司令一样,薪水不要了,支付生活费就成。
是要一个凯旋式的上任吗?国会可以按英国国王坐的马车的样子订制马车,沿途组织各城镇人民夹道欢迎。华盛顿说如果我干的话,不用花公费,我自己借钱雇车上任。
那您有什么条件?华盛顿说,我不希望听到有反对我任总统的呼声。
说清楚一点,是希望一致同意华盛顿先生出任美国第一位总统,不能有反对票,要100%同意。到了这个地步,什么条件国会都答应,有了这个正式承诺,国会便开始着手进行选举。
选举制度在宪法中已经制定好了,总统和副总统要经过选举产生,不是国会这种罗马*院式的贵族*,而是全民*。人一多意见就会不一致,连去哪里吃午饭都有18个主意,更不要说一致推选总统了。100%同意?近代总统大选能达到51%就算大胜了。
是选举总统,还是为总统而选举?(2)
*选举制度听起来很简单,老百姓有资格的一人一票,到了选举日去投票点投就是了。可是一人一票不可能,美国当年的人也就是选民只有白人成年男子,黑人是奴隶,妇女没有选举权。那么白人男子一人一票吧,也不是这个规矩。成为选民还有别的条件,比如当时弗吉尼亚规定,白人成年男子中,城镇居民要拥有英亩土地,农村居民要拥有25英亩土地,达到这个标准才能成为选民。罗德岛直到1842年才给予能出得起一美金选举税的白人男子选举权,在此之前只有地主和他的长子有选举权,造成罗德岛60%的白人男子不是选民。
到现在,不仅所有白人,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妇女都有选举权了,到了选举日,大家都去投票,可是投的不是总统副总统,而是本州的选举人。各州和华府各自选举自己的代表,代表的分配是根据各州参议员和众议员总数,众议员又是根据人口比例分派的。华府在国会里面没有代表,可是华府人民也有选举权,因此就参照代表数最少的州,有*,这样全国一共有538名代表,组成选举院。这些被选出来的代表根据选民的意见支持不同的候选人,哪位候选人获得270票以上,就当选为总统。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容许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平分代表外,其他州都采取得票最多的候选人拿走全部代表的方法。
所以美国的总统选举是两极选举制,最终不是靠着绝对多数,而是靠着州加上代表数的多数,于是不止一次出现获得多数选民支持的候选人落选的情况。这个制度正是在宪法中规定的。
这种办法不是真正的*,老百姓有意见怎么办?议员们有话说呀。这位选民先生,你去年给国会写信告状,说你家附近有五条河,没有一条河上有桥,这封信在路上走了一年我们才收到,选举的时候是我们游过去还是你游过来?还有那位选民先生,你家住的地方本来没有路,是上次你搬家的时候用斧子砍出一条路,现在全是一人高的荆棘,你说,政府哪里去找一个用斧子的高手把选票给你送过去?即便找到人,等他开了路,你投了票,他还得再开路回来,估计能赶得上下回总统大选。
宪法制定的时候正是因为考虑到这种交通不方便的情况,不能等到路修通了、桥盖好了之后再*,因此只能采取这种折中方法,而这种折中方法成为美国*中贵族式*的残留,可以使政治贵族们在某种程度上影响选举的结果。宪法规定两级选举制度,也是考虑国会推举的候选人,也就是华盛顿先生能够顺利当选。因为宪法并没有规定各州的选举人必须公开选举,而是由各州的议会指定,至于如何指定,宪法并没有硬性规定,而是后来经过修补才定型的。
是选举总统,还是为总统而选举?(3)
这样一来,满足华盛顿要求的100%的支持率就有可能了。国会议员是各州的代表,尤其是参议员,在当时是由各州议会任命的,他们是各州在联邦中的利益代表人。国会一致了,把任务分派下去,议员们回到本州,一定保证本州派来的所有选举人都支持华盛顿,就能够满足100%支持率的要求了。
没有其他总统候选人,还不能有反对的。总统有人选了,副总统也差不多有了一致意见。政府总统要文武搭配,还要南北结合。华盛顿是南方人,那么副总统就一定要找个北方人。华盛顿是武人,所以副总统一定要找个文人。
新兴的美国论文才韬略,首先要从外交人才中找。美国还是弱国,外交为国事之重,能人多是搞洋务的,比如德高望重的富兰克林,刚从驻英国大使位子上卸任的约翰·亚当斯、现任驻法国大使杰佛逊,以及现任外长杰伊。这几位之中,《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杰佛逊是南方人,北方三杰中以亚当斯最具资格。
亚当斯与发小汉考克、堂兄塞缪尔结成革命的铁三角,理论、钱财加上激情促成了美国独立。战争年代出使欧洲,长袖善舞,苏秦之才让英王乔治三世深为折服,他和华盛顿算得上佳配了。
1788年大选从当年12月开始,直到1789年1月份结束,各州的代表选出来了。北卡罗来纳和罗德岛对宪法没有认可,不够选举总统的资格。纽约州应该选出八个代表,但是在究竟谁当代表的问题上,纽约州议会吵成了僵局,索性决定一个代表也不派了。因此美国的首次总统大选只有十个州派出了选举人,或者说这个总统只代表十个州。
这十个州里面有六个州让公众投票选举参加正式大选的选举人,其余四个州的代表则是州议会内部指定的。在公开投票的六个州里,最后的决定权也掌握在州议会手中,也就是选民投票只是摆样子。这六个州一共有38818位选民投了票,根据1790年全美人口统计,全美一共有约三百万人,因此这次大选的投票率为。不过如果去除了60万奴隶和没有选举权的妇女和儿童的话,投票率就很可观地变为5%左右。
最后组成的选举院一共有69位代表,每位代表要投两次票。临到投票了,汉密尔顿突然出了一身冷汗,不好,要出事!
大家说好了一票要单独投给华盛顿,这是千万不能改的,不能投给其他人,也不许不投。另外一票随便投,可是大家也基本上说好了投给亚当斯。这样一来,很可能华盛顿和亚当斯都是全票。让梅森料中了,两位得票一样多的时候,要由众议院决定,各州议员投票,说不定总统成了亚当斯,这不是白忙了吗?
汉密尔顿赶紧四处活动,劝说选举人们,另外一票随便投,只要别投给亚当斯。
他私下活动,亚当斯哪里知道?一开票,华盛顿全票,获得69票。副总统的选票一共有11个人上榜,亚当斯得票最高,34票,汉密尔顿的活动奏效了,四个州没一个投他的,一个州只投他一票,差一票过半数。
亚当斯大怒:这不是拿我当猴耍吗?我不接受!
可是当信使上门的时候,亚当斯已经准备好行李,随时准备上纽约就职去了。
美国的*选举制度就是以这种很不*的方式诞生的,无论是既定的总统,还是选举出来的副总统,都和民意相差很远,完全是一小部分人暗箱操作的结果。
但是,不管具体形式和真正意义上的*相去多远,美国的总统确实是选举出来的,而且是*出来的,开创了人类历史新的一页,也是美国从弱小到强大的一个基础。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华盛顿再一次离开弗农山庄园,出任真正意义的国家元首。当他气定神闲地上路的时候,并没有料到,政治比他所想像的要复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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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私心的天下为公(1)
当选总统华盛顿的家境本来就不错,又娶了一位富有的寡妇,得以跨入富人的行列。当年出任大陆军总司令时,就很大公无私地不要薪水,这次出任总统也援照此例,不要薪水。
开国之初,虽然国家财政捉襟见肘,但国会还是批准高薪养廉,规定总统年薪25000万美元,按购买力算,约合今天的56万美元。其后一直维持在这个水平,直到1873年,大家觉得通货膨胀,应该给总统加薪了,加上时任总统格兰特是个财迷,使劲地哭穷,一下子涨了一倍,达到5万美元,约合今天的86万美元。到了1909年,再涨50%,达到75000美元,约合今天的171万美元,达到顶峰了。到了1949年,涨到10万美元,约合今天的87万美元。1969年加倍,为20万美元,约合今天的113万美元。2001年再加倍,为40万美元,约合今天的47万美元,外加5万美元的花销,10万美元的差旅费和19000美元的娱乐费。
总统的薪水始终是公务员中最高的,而且比其他人高出一倍以上。相对于平民来说,确实是高薪,但相对于大医生、大律师、大商人来说,这点钱实在有些寒酸。历届美国总统不乏富翁,可是在薪水上只有两位和华盛顿一样没有拿回家去。老罗斯福总统把5万年薪都用在招待客人上,肯尼迪总统则把10万年薪如数捐给慈善机构,其他人一律当仁不让地揣进腰包,尽管他们中的不少人,比如布什和克林顿,都比华盛顿有钱。
按事先商量好的,新国会要在3月4日开会。可是和开制宪大会的情况一样,到了3月4日,大部分议员还在路上。4月6日,参议院终于凑齐了人,点完票,然后派一匹快马把消息送到华盛顿家,他接到消息已经4月14日了。
华盛顿在得知如愿获得100%支持后启程去当时的首都纽约上任时,所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去借钱,因为他没有去纽约的路费。
仅此一点,后面的43位总统都得在华盛顿画像前低头。
华盛顿缺钱的原因一是自己不善经营,二是别人欠他的债务,他同意人家不用英镑而用美元支付,结果美元贬值,收回来的债大大缩水,他欠别人的债还得用英镑结算。因此华盛顿先借了500英镑还清债务,又借了100英镑做路费,沿路在群众的欢迎中走走停停,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从家乡来到纽约。
总统就职,盛况空前,国家百废待兴,华盛顿第一件事要做什么?
靠猜的话肯定猜到3009年了。答案是:找牙医。
早年的人们牙都不好,华盛顿从20多岁开始就掉牙,到了就任总统的时候,嘴里只剩下一颗牙了。就职典礼要发表演说的,将来还要领导国家,一张嘴四处漏风像个老太太似的成何体统?
华盛顿找到纽约的一位牙医格林伍德,做了一副假牙。当年的假牙通常用木头制作,但贵为国家元首不能一嘴木条。格林伍德就用象牙和人牙拼起来,做了一副假牙。人牙不是从死人嘴里拔下的,而是用钱向穷人购买的。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一份私心的天下为公(2)
有了牙之后,再借了一身英式礼服,1789年4月30日,在纽约举行就职典礼,华盛顿出任第一任美国总统。
熟悉华盛顿的人们发现,华盛顿和没当总统时有了很大的变化,就是喜怒不形于色,非常有领导人的威严。
元首就应该有元首的样,要不怒自威,人们对此没有什么异议。他们哪里知道,华盛顿这样做是因为假牙碍事,不要说大笑了,连微笑时都痛。不过他对此已经很知足了,因为当年美国的牙医不是理发的兼职就是打铁的干第二职业,看牙如同上刑。
对华盛顿这种面部无表情综合症,副总统亚当斯最为满意。长期出使欧洲的亚当斯建议把欧洲王室的礼节引入美国,不仅要给华盛顿加上“尊贵的”之类的前缀,还要对他鞠躬。这个建议在国会中遭到强烈反对,大多数人是觉得这种臭贵族的毛病不*,少部分人觉得还贵族得不够,包括大科学家富兰克林,吵到最后连能言善辩的亚当斯都认为欧洲皇家礼节不适合美式*了,华盛顿本人也不同意,说你们大家叫我总统先生就成了。这一段小插曲,让*派们更加庆幸限制总统权利限制对了,否则真有可能出现华盛顿国王陛下了。
华盛顿有可能成为国王吗?或者说他愿意成为国王吗?
最有可能的一次,是1782年大陆军屯兵纽约,等待和约签署。漫长的等待中,因为欠饷,军心浮动,尼古拉上校上劝进表,被华盛顿当即拒绝了。这时候,华盛顿确实不愿意当国王,因为六年征战,他身心交瘁,只想回家过富家翁的日子。而且从客观上也不可能,大陆军即便全部支持他,也不过一万多人,不是各州民兵的对手。聪明的华盛顿是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的,因此留下了天下为公的美名。
除了时势所然之外,还有个人的原因。劝进者要华盛顿当的国王不是朕即天下的*者,而是君主立宪的精神象征,让华盛顿天天忍着假牙的疼痛做英国国王那种傀儡,除了名声好听一些,实权还不如总统。这种有名无实的东西别人也许动心,放在华盛顿身上就不同了。
华盛顿家族自他爷爷开始,三代人都活不过50岁,他是第一个例外。在潜意识中时刻准备着见上帝,活一天赚一天,不去及时行乐,当个傀儡国王有意思吗?国王和总统相比,唯一的不同是可以传给子孙,然而华盛顿无后,国王的位子按规定要传给他的侄子。辛辛苦苦一场,为他人做嫁衣裳,还不如换取盖世名声。华盛顿如此,他老婆更加如此,当第一夫人的八年,在玛莎口中被称为“丢失的年份”,她时刻想着回到波托马克河边的弗农山庄园去当大地主婆。
因此,在这样的一份私心下,华盛顿义无反顾地天下为公。
华盛顿就职后,第一件大事是建立司法系统。宪法第三条规定了司法系统的大纲,但在华盛顿就职之前,美国没有联邦一级的法院。对于要不要三权分立,在当时还有很强的反对意见。支持州权为大的人们觉得司法系统很可能造成*,要求限制联邦法院的权力。经过一番辩论,国会还是觉得应该通过联邦法院来落实联邦法律在各州的执行情况,否则别的不说,税款还是收不上来。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一份私心的天下为公(3)
凡事有先后,当务之急是找个总统,总统有了,建立司法系统的事就交给他办了。华盛顿只能先光杆司令地组建司法系统,任命了一个首席*官,五个*官,算是有了最高法院,然后在每个州设立一个联邦法院。
1790年2月1日,最高法院第一次开会,六名*官只来了一半:一位还在路上,第二天才赶到;一位病了;还有一位有意不露面,以示抗议——为什么没有选他当首席*官。
办好这件事后,华盛顿赶紧组阁。
对于新生的美国来说,外交是至关重要的,因此首先要组建外交部。
今天的美国政府没有外交部,外交事宜由Department of State,中文通常翻译成国务院。美国的部级官员不称部长而称为Secretary,这个国务院的秘书就被翻译为国务卿,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相当于总理,实际上是外交部长。美国没有府院制度,总统下面是各位部长,国务卿是排名第一位的部长,可是管不了别的部长。部之间排名取决于该部成立的先后,因为国务院第一个成立,所以国务卿是大部长。实权极大的国家安全部排在最后,谁让它最后一个成立的。
美国的国务卿在世界上大名鼎鼎,但在美国国内就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