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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戈说,你觉得,你的做法才是人间正道吗?我说,当然。我始终认为,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是律师致胜的法宝。法律要求,控、辩双方的攻、防手段必须正当、合法。
办案时,我坚持细节致胜,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于庭审中发现的破绽,穷追猛打;坐实证据、事实;坐牢法律、法规,不给对方以任何可乘之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对于无处下嘴、无处下手的案子,对方也就没有什么脾气了。
胡戈听了,不以为然地说,为了胜诉,律师可以而且必须进行“合理冲撞”、“技术性犯规”。法庭上,贱招、歪招、烂招频出没什么可耻的,管他正人君子怎么想?我说,更令人担忧的是,暴力性、侮辱性、欺骗性、煽动性语言你也敢用。有时看你的所作所为简直就在“走钢丝、打擦边球、闯禁区”,我都替你捏了一把汗。
胡戈漫不经心地回答说,兄弟,不用为我担心。我都探听好了,禁区里面无地雷,禁区里面有禁果,所以我才敢入,才硬入。为了摘到诱人的“禁果”,不冒一点风险,不闯一闯、试一试怎么行?
我说,律师应该成为法制的建设者,不能成为破坏者。胡戈说,这些不入流的手法都不是我的发明,都是我的对手教我的,我只不过“拿香跟拜”。我不这么做,吃亏的是我及我方当事人。
也正因为我的坚持,找我办案的人特别多,我挣的钱自然比你多。不过,你放心。我所做的一切,都在“非罪的底线”内。我才不会眼前的利益而砸了律师职业这个“金饭碗”,给我多少钱我都不干。我“奸巧但不奸诈”,“巧取而不豪夺”,“诡谲但不作伪”。
我说,以“奸巧”手段取胜,等于“偷、抢”胜利果实。“偷、抢”来的果实,最终要还给真正的物主。不要“赔了夫人又折兵”。胡戈说,那就不是我关心的了。律师只要取得一时一事的胜利就可以了,反正律师费挣到了。我说,律师必须讲诚信。人无信不立。胡戈说,人无钱不立。我说,你这个人没救了。胡戈说,没救的人是你。 电子书 分享网站
24、公演之天佑好人
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读者最关心,可能是我和胡戈在法庭交锋的结果。由于胡戈的人品有问题,每次与胡戈交锋,都是一场恶战。由于他的当事人是边缘人,见多识广,敢说话、会说话、滴水不漏,常常将我方善良、温文尔雅的当事人置于尴尬、无助的境地。
不过,他方当事人的论述并非完美无瑕,我总能发现其中的蛛丝马迹,通过引蛇出洞、顺藤摸瓜的办法,推翻其立论。因此,胡戈与我对阵,从不敢掉以轻心。
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阶段,他虽然场面上占优,但往往占不着多大便宜。因为,开庭前,我将案底功夫做到家,坐实了证据和事实。即使法官出现适用法律的错误,往往可以通过上诉程序得到纠正。
法庭上,胡戈的奸巧、卑劣与我的至诚、至拙形成了鲜明对照。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口才需要人格背书。大多数法官只认法理。我与他对决,决定胜负的往往不是口才,而是人格。法官宁愿相信温柔敦厚的我,不愿相信巧舌如簧的胡戈。
我基本上做到了该胜的大胜、该负的小负。庭审时,无论胡戈怎么挑衅、刺激、刻薄,我都镇定自若,不随之起舞,一切按自己的思路走,以不变应万变。
值得高兴的是,在与胡戈的对阵中,我多次化险为夷、反败为胜。不是因为我的辩论水平有多高,而是因为胡戈的不少委托人作伪,且作伪的水平太潮,被我当场识破,抓个正着。
卑鄙而狡猾的胡戈为了摆脱己方当事人被动、挨打的局面,眼珠转不停,设计出一个又一个圈套、挖掘了一个又一个陷阱让我方当事人往里钻、往下跳。因为我的及时反对,且因我方当事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他的阴谋才没有得逞。
胡戈自嘲说,我已经尽力了。案件之败,非我之败,是我方当事人之败。我说,为了避免有辱你的名声,有些必输的案子你可以不接。胡戈说,不接案子,我吃什么、喝什么?不经过庭审,我怎么知道当事人说的哪句是真,哪句是假?哪个案子必输,哪个案子必赢?
我说,你办案多年,对案件胜负连一些基本的判断力都没有吗?胡戈说,当然有。不过,在旁人看来必输的案件,我也不想放弃,想创造一种奇迹,当事人也想创造奇迹。
我说,明知不可而为之,不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吗?难道金钱是那么可爱,值得你以牺牲名誉为代价吗?胡戈说,名誉值几个钱?我的客户是边缘人,不重视律师的名誉,反而欣赏。
我说,没有名誉,还有几个人找你办案?边缘人就不看律师的名誉吗?非也。接案时,你一定正告你的当事人实话实说,不要有侥幸心理。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说谎者往往不能说得那么圆。有时为了掩饰一个假话,只有说更多的假话。假如你实话实说,大律师也奈何你不得。
25、公演之金光大道
胡戈说,在法庭上不敢抡棍子、打棒子、走钢丝、闯禁区,你方当事人会满意你的表现吗?我说,我是为他们考虑,他们应该满意。胡戈说,胜诉及利益最大化是当事人的唯一选择。你的做法,无法保证利益最大化。不信,走着瞧。
令我感到悲哀的是,胡戈的说法不幸言中。有时候,我虽然为我方当事人赢了官司,但他们对我在法庭上的表现不太满意,对败诉方律师胡戈的表现赞叹有加。
此后,我方当事人本人或其朋友再有什么麻烦事,直接找胡戈办理而不再找我。虽然胡戈的收费水平比我高出一倍,他们也愿意找胡戈。
胡戈得意地对我说,哥们,知道为什么当事人欣赏我吗?他们欣赏我的攻击性格和奸巧性格,欣赏我在法庭上敢于‘抡棍子、打棒子’、敢于挖坑、下套。
我说,你也没有什么可得意的。一些人选择你,是因为他们欣赏耍猴的。当他们对耍猴不敢兴趣时,你的危机就来了。另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胜利是是偷来的胜利,将来必定连本带利还给人家。
胡戈说,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咱的基本功扎实,岂会给你留下翻盘的机会?再说,对于以后发生的事,我哪管得了那么多?反正我的律师费已经挣到了。兄弟,跟我学着点。循规蹈矩怎么能赢官司?
我说,你不要得意得太早。通过“奸巧、卑劣”手段获得的胜诉属于“偷来、抢来的果实”,不是你自己的,最终要连本带利还给对手。
胡戈说,你这是在为自己的无能进行辩解。当事人打官司,只求一个‘胜’字。还管你方法的正当不正当?我说,不要自我陶醉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你要小心点。老百姓不是好惹的。
胡戈说,有什么不好惹的,一群乌合之众、没头的苍蝇而已。你也要小心点。你得罪的都是有钱人、有权人。有钱人、有权人是得罪不起的。得罪他们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不值。
我说,得罪老百姓也会付出代价。胡戈说,我才不怕他们玩光棍?东风吹、战鼓擂,这个世界究竟谁怕谁?醒醒吧,兄弟。整天扎在穷人堆里,除了晦气还是晦气。我说,不信,走着瞧。
我的话不幸言中。被胡戈小视的‘穷棒子、泥腿子’见走正当途径无法推翻错误的判决,对胡戈怀恨在心,下黑手。遭受多次袭击后,胡戈不敢走夜路,他怕遇见‘鬼’,有性命之忧。
我对他说,还不改弦更张?以‘奸巧、卑劣’的手段获得胜诉,是偷来的,最终要还给人家。如此,你的委托人不但“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要搭上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他们能对你满意,能善罢甘休吗?
胡戈说,考虑一下你自己吧。总是为老百姓说话,得罪了多少有钱人,他们会吃哑巴亏吗?我说,有人民群众保护,我怕什么?胡戈说,他们在暗中下手,防不胜防。
胡戈的话不幸言中,因为替老百姓说话,我得罪了太多的权贵。他们见我不听召唤,必欲除之而后快。我受到了多次暗算,幸亏福大命大造化大,才幸免于难。
胡戈劝我说,改弦更张吧。有钱、有权人是不可以得罪的。他们可以用钱、用权把你压死。不听我话,你会死得很惨。
我说,平民路线是一条金光大道,我走定了。第一,没有比老百姓的口碑更价值连城的东西了。第二,老百姓有情有义,“授之滴水、报以涌泉”。第三,随着经济的发展,老百姓也会由贫变富。今日之贫农,必为明日之中农、富农。到时候,律师的收入也会水涨船高。 电子书 分享网站
26、公案之感性认识
通过以上介绍,读者可能大体明白我和胡戈是怎样的人了。一句话,我本色,他出位。为了进一步说明我俩的异同,还是举四个案例说明吧。
(1)刑事案件
这是一起卖*被*案。在此案中,我的身份是受害人即卖*的代理人,胡戈是被告人即*犯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与胡戈进行过庭下交锋。他动员我的当事人原谅被告,使被告获得轻判。至于金钱方面,可以多给我的当事人赔偿。
我说,我已经作过当事人的工作了。当事人只有一个想法,必须对被告人处以最严厉的刑罚。胡戈说,如果较我们劲,你们什么也得不到。你想想,你的当事人本身就是一个卖*,多次与被告及其他嫖客发生性关系;所谓的*,是因为发生性关系后,被告没给钱,卖*才以*的名义告发。
我反驳说,你简直是胡说八道。受害人的清白不容玷污。受害人与何人发生性关系是她的自由。被告人在未征得受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就是*。这是毋庸置疑的。
胡戈说,我的委托人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怎么可能*一个卖*?我说,那是你的猜测,与事实不符。越是有钱有权人,越容易忘乎所以。胡戈说,咱们走着瞧,看谁笑到最后。
我没想到,开庭后,我的委托人与被告人双双推翻原供词、陈述。检察机关当即声请休庭,进行补充调查。由于被告人和我的委托人一口咬定,不存在犯罪事实,被告人获得无罪释放。
下庭后,我问胡戈,你究竟对我的委托人施加了什么压力?使她更改了证词?胡戈一脸无辜地说,这里面有我什么事?我既不清楚被告人如何入罪,也不清楚如何脱罪。我只是在法律范围内发表我的意见。不过,对于目前这个皆大欢喜的结果,我表示十二万分的满意。一方面,受害人得到了金钱赔偿;另一方面,被告人免除了牢狱之灾。
即使被告被定几年刑,受害人能得到什么?什么也得不到。由于*罪无法认定受害人有物质损失,因而,受害人无法获得金钱赔偿。 双方和解,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据我所知,被告给予受害人金钱赔偿,数百倍于女子卖淫所获金额。受害人还有什么不满意的?须知,女子与丈夫结婚,是不能获得处女膜补偿的。如果这个丈夫是个恶棍,更是女子无端噩梦的开始。
我打断胡戈的话说,不能这么比喻。*罪对受害女子心理上的伤害,是多少钱也无法弥补的。胡戈说,心理上、精神上的伤害,只能通过金钱弥补。我说,将心比心。如果你的姐妹受到如此伤害,你会作何反映?胡戈说,我无法回答你。也没有这么比的。
自此,胡戈的恶名声传开了,说他是*犯的代言人。越是这样传,找他办案的人越多。
27、公案之监控对象
许多人认为,无论多难的案子,他总会有办法。不过,并非胡戈代理的所有案子都获得了成功。有的案子的证人,慑于检察机关的威力,承认做伪证,并供出了幕后主使—被告的家属。
被告家属供认,自己是从胡戈的话里得到暗示。胡戈对检察官大喊冤枉。他说,我只是尽了一个律师应尽的职责。我只是提供法律咨询,没有指使被告家属作伪证。不过,检察机关已把他锁定为重点监控对象。
(2)民事案件
在二奶受赠财产纠纷案中,我与胡戈再次交锋。我作为妻子的代理人,主张其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胡戈作为二奶的代理人,主张赠与行为有效。他对我说,撤诉吧,这个案子你赢不了?哪有赠送的东西可以要回来的?要打官司,跟原配的丈夫去打。我严词拒绝。
法庭审理正式开始。我方宣读完起诉书后,二奶当庭拿出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及市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仲裁裁决书证实,二奶是原配丈夫所在单位的职工。因原配丈夫长期拖欠二奶的工资,被二奶告上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原配丈夫公司给付二奶各项损失合计5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因现金不足以清偿二奶的损失,法院遂将公司的房产划归二奶名下。
法院征求原告和第三人对上述两份文件的意见。妻子见了两份文件,当即否决。她说,这是骗局,纯粹的骗局。二奶何时为我丈夫公司的员工?难道二奶陪我丈夫睡觉,就是工作,就要发工资吗?
说着,她在法庭上大喊大叫起来。法官制止了妻子的过激行为。法官问第三人即丈夫的意见。丈夫对这份证据表示认可。于是,法庭当庭裁决,驳回妻子的诉讼请求。在庭下,我对胡戈说,你有点作过了。这个官司,你赢得并不光彩。我说,多余的话都不要说了。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我说,这件案子,不会就这么完了。胡戈说,我奉陪到底。我说到做到。我也懂得动用舆论的力量,博得社会大众对原配的同情。其次,我多次作丈夫单位员工的工作,说服他们给妻子作证,证实二奶从来就不是丈夫单位的员工,一天班也没上过。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根据我提供的新证据,撤销了原裁决书和原执行书。我反败为胜。
(3)劳动案件
在民工工资案中,我与胡戈三度相遇。在该案中,我作为民工一方的代理人,胡戈是雇主一方的代理人。庭审开始后,民工们拿出了欠条。胡戈的当事人说,工资已还,并拿出了民工们的收条。民工们大喊收条是假的。民工们说,除了收条上的签名和指纹是真的外,其余都是雇主伪造的。
民工们之所以在空白纸上预留签名和指纹,是因为雇主欺骗民工们说,为了给民工们办理工资卡手续。 。 想看书来
28、公案之办案底线
胡戈说,有证据吗?没有证据,就应该认定这张收条是真实的。我说,我们申请对欠条上的签名和其它文字形成的时间顺序,进行鉴定。法院批准我所请。
谁知,司法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结论是,无法查清签字和收条上其它字体形成的时间先后。法院争得双方同意后,又委托了另一家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第二家鉴定机构,还是无法查清事实。
法院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判决驳回民工们的诉讼请求。民工们群情激愤,要打雇主。我拦住他们,要求他们相信法律。
我说,现在是法制社会。党中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在前进的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沟坎,跨过去就是了。民工们听从了我的劝解,准备收集证据后上诉。
这时,有位女证人答应为民工作证。这位女证人提供的一份餐饮单证实,在欠条书写的时间,雇主正在这家饭店就餐。
女证人说,虽然我知道作证将遭到老板开除,但是我的良心驱使我不得不站出来。于是,我代民工们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支持了民工们的全部诉讼请求。至此,胡戈彻底服了我。“勇气和良心”四字,是我办案获胜的法宝。
(4)行政案件
在控告枫丹市某派出所行政不作为案中,我代表民,胡戈代表官。此案由省城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某*的小姐遇到性骚扰后,马上报警。由于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出警,造成受害人被*。于是,受害人状告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
胡戈说,事出有因。派出所之所以没有及时出警,是因为受害人因卖淫行为,多次受到公安机关处罚。因此,公安机关认为*女的报警,是一场闹剧,才没有出警。
我说,这是对*女人格的歧视。作为公民,*女应该受到我国法律的平等保护。此案以我的当事人胜诉而告终。
(5)性骚扰案
我代理一位女秘书,向其老板追讨高额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为原告长得漂亮,经常受到其老板的性骚扰。老板骚扰的手法包括,语言*(黄段子)、性器顶触、下流动作、触摸搂抱、电话骚扰等。
为了保证胜诉,我要求原告提供录音、录像等资料。原告按我的要求去做了。由于证据确凿,被告虽然拒不承认,法院还是判决被告支付高额精神损害抚慰金。
通过上述五个案例的介绍中,读者想必已经清楚地认识了我和胡戈到底是怎么样的人。详细说来,我和胡戈有如下重大区别。
第一、办案底线
我和胡戈最大的区别,就是办案时坚守不同的自律底线。我办案时,严格按道德准则要求自己,力求作社会的良知、守法的楷模,从不为欺压弱者和陷害无辜的人辩护或代理。胡戈办案时,以非罪作为自律准则,只要行为不触犯刑律即可。
29、公案之办案承诺
胡戈说,客户给我钱,我必须对他负责。我只为钱服务,为有钱人服务。在我的眼里,没有是非,只有利益。办案时,不问是非,只问金钱。谁支付得起律师费,我就为谁辩护或代理,哪管委托人是否陷害无辜或欺压弱者?
胡戈还说,律师不是道德楷模。我比有些律师强多了。我起码还坚守非罪底线,有些律师办案无底线,什么事都敢干。我说,你还想跟谁比?对于害群之马,省司法厅早晚会将他们清除出律师队伍。胡戈说,别妄下断言。这些律师道行都很深,轻易不会被揪出。我说,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亘古以来颠扑不破的真理。上帝欲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