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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相思两处凉-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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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远遥的确是好看的。上高中时曾经是排球队长,高高瘦瘦的,小麦色的皮肤,加上一口漂亮的牙齿,他从十六岁就收到女孩子的情书,喜欢他的多是于燕这种女生,大气大方,从来不会害羞一样。但冯远遥喜欢的女生不是这种类型,他喜欢古典一些的女生,确切说,如宋词一样的女生最让他喜欢。     
  白小吟无疑属于这一类。     
  虽然常常和于燕跳舞,虽然几乎公认他们是一对,可冯远遥知道,不是这个样子的。他喜欢的,是那个皮肤有点苍白,穿布衣黑裙的女生,齐耳短发,不善言谈,见了男生会羞涩的一笑,是的,那一笑,是倾国倾城的。     
  他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和她说。     
  寒假的时候,他想去送白小吟去车站,他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他还买了几本宋词书,因为觉得她会喜欢。     
  那天,他本来说是去要找她的,但于燕来了,拉着他去看周华健的演唱会。他回来时,女生宿舍已经锁了门,第二天再去,他发现,白小吟已经走了。     
  寒假期间,他从别的同学那里得到白小吟的电话号码,然后在除夕夜为她发了一个短信,冯远遥觉得,无论如何,她都要回他一个短信,哪怕短短四个字的“新年快乐”,但他等到开学也没有等到。     
  他感觉很伤自尊,这个期间,于燕跑到他的家乡湖南来了,这让他非常感动,在家后面的竹林里,他吻了于燕。     
  那是他的初吻,他吻过之后觉得很委屈,因为他想吻的人是白小吟,不是于燕,但一切就这样发生了,于燕成了他的女友,在开学之后光明正大地吊在了他的肩膀上。     
  他想问问白小吟收到祝福没有?却又怕自讨没趣,于是选择沉默,和于燕成双成对,有时路上遇到白小吟,她会笑着看着他,还是那样羞涩的笑,让他心动,他会别过脸去,心跳好久。     
  二     
  大三时的春天,班里组织春游。     
  于燕自然又是十分活跃分子,想的都是浪漫的事情,从海边歌舞到篝火晚会,冯远遥细心地观察,倒是白小吟,还是耐心地准备着东西,因为他是班长,他要想得周全,帮他的人,只有她。     
  从创可贴到药品,从晕车药到红药水,事无巨细,她一一想到。列好单子让他看,再一件件去买,冯远遥很是感动,他说“谢谢”的时候,她会脸红。     
  他喜欢会脸红的女孩子。     
  出去的那五天,她一直是他最好的助手,在别人疯狂折腾的时候,她捧一本书,静静地看着。他去看她的书,那也是他喜欢的一本书。     
  他们单独相处的时候,在那五天中是最多的。     
  但彼此说的话并不多,冯远遥一说话,白小吟就脸红了,冯远遥就再也不好意思说下去,他偷偷地看她,她低着头,摆弄着手里的东西,茫然不知所措,那个时候的她,真是让人怜爱。     
  那次之后,冯远遥把从前买的那宋词书送给了她,她脸红着问,为什么要送我书?     
  冯远遥很想说,因为你像宋词啊。可是他却说,谢谢你春游时一直帮我。是的,如果没有她,一切会多乱啊,那些帐篷药品食品……于燕只顾疯玩,和男生蹦极打升级拱猪,贴得满脸的纸条。饿了的时候嚷着,白小吟,白小吟,快给我拿面包来!她的包,一直是冯远遥和白小吟给她背着,她买了好多旅游纪念品和衣服,乱七八糟杂乱无章,白小吟只买了一件水晶兔子。     
  那时冯远遥就想和于燕说分手,可他说不出口,他想告诉于燕从一开始就错了,他爱的不是她,可事到如今,他好像只有错下去。     
  一年之后他们毕业,倒是于燕提出了分手,这让冯远遥如释重负。于燕回了北京,据说一个大款的儿子正在追求他。于燕说,对不起。冯远遥笑笑说,没有关系。他想自己真是够呛,道貌岸然,他不爱,却为面子坚持了四年。     
  他准备去找白小吟,告诉她他爱的人是她。     
  这次,他找到了她。在她的宿舍里,还有一个男生在帮她捆行李,那是一个相貌清秀的男子,看得出来,白小吟和他的关系不一般,因为白小吟正用手帕为他擦着汗。冯远遥有些尴尬,站在门口说,看看还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虹桥门户网。  
第47节:爱上宋词一样的女子(2)       
  因为明天,他们就要各自天涯了。     
  第二天,天有雨,他们在站台上分别,一群人,乱哄哄的。她和他没有说上话,匆忙地上了车,火车开动的刹那,白小吟忽然伸出头来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他再想听,火车已经开走了,轰隆隆的声音,碾碎了他的梦。     
  他回了湖南老家,在湘西一个小城做教师,青山秀水,倒也符合他的心境,偶尔,他会想起白小吟来,那个如宋词一样婉约秀丽的女子,在做什么?     
  又是春节,他鼓起勇气发了短信。四个字,新年快乐。     
  那年的除夕夜,他还是没有等到回信。     
  几天之后,他一个人正在江边散步,他的手机响起提示音,是白小吟!     
  谢谢你,冯远遥,去年春节我就把那个号给了弟弟,他刚才告诉我的,说有人祝我新年快乐,有了你的祝福我会很快乐,我在家乡很好,在一家中学做语文老师,听听音乐看看书喝喝茶,就是有时候想念你们。     
  虽然是很平常的一条短信,冯远遥在读完之后还是跳了起来,他说,我也在教书啊。白小吟吃惊地回了他短信说,怎么可能啊?你不是和于燕去了北京了吗?我以为你们结婚了呢。     
  这次,冯远遥来不及发短信了,他打了电话,再次听到白小吟的声音,他告诉她,他和于燕分手了。     
  白小吟沉默了好长时间,忽然在那头哭了。     
  冯远遥的心,一下子乱了。     
  三     
  冯远遥是坐夜车去的紧邻扬州的那个小镇。     
  正是初春,乍暖还寒。但南方的春来得早,有油菜花已经开了,冯远遥想,自己真的没有机会了,他等不急了,他想问问她,她为什么哭?     
  他是辗转了好多站才到的那个小镇。     
  正是黄昏,有炊烟升起来,很美的薄雾。怪不得她人这样美,住在这样的小镇上,人难免会如宋词一样了。     
  对面走来一个男生,正是那个给白小吟捆行李的男子。     
  男子也认出了他。冯远遥,他叫他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冯远遥觉得很奇怪。那男子就笑了,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姐天天捧着你那本宋词读,整个人都快变成一首词了。     
  他突然就笑了,刚才还特别嫉妒,怎么又遇到他?却原来人家是姐弟俩啊。他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走,带我去你家吧。     
  见到白小吟的瞬间他呆了——与半年前比,她更清秀了,穿蓝印花布的裙子,素白的一张脸,在见到他一瞬间,脸红成了一块红布。     
  那天,白小吟带他去了小桥流水的河边,两个人一起看夕阳落下。     
  你怎么哭了?怎么这么委屈?他问她。     
  她还是哭。     
  他看着她,对面的女子,梨花带雨,分外娇艳。脸上有红晕,他伸出手去,捉了她的手,把她往怀里拉。     
  她的拳头打着他的胸,一下,又一下。     
  至此,他全部明白了她的心。     
  是的,她应该委屈,从第一次初相见,她就认定了他,偷偷喜欢他,为他织过毛衣,为他买过水晶兔子,因为他是属兔子的,但她内向自卑,她觉得他是不喜欢她的,他喜欢于燕。     
  那次春游,她是一心一意帮他的。     
  分别的那天晚上,她在男生楼下转了半夜,终于没有上去,她曾在日记中写道:别了,我的冯远遥。     
  告诉他这些的时候,冯远遥很感动地握着她的手,他没有想到她那么爱他,他差点错过她。他有些嗔怪她说,你呀,哪怕给我一点点信息也好啊。     
  可那时他有于燕啊。     
  她问,你记得毕业分手时在站台上吧,我从火车伸出头来叫你,我说了六个字,那是这一辈子最大胆的一次了。     
  冯远遥抬起她的脸说,你说的什么?     
  她脸更红了,小声说:冯远遥,我爱你。     
  冯远遥说,我只听到了我的名字,后三个字,被火车带跑了。     
  那天晚上,她给他看那宋词书。他呆了,那本书已经被她快翻烂了,他和她并肩站着,手翻着那本书。     
  他说,白小吟,我想吻你。     
  白小吟的脸在灯下红成一个灯笼,她念给他一句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他的脸俯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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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沉醉于色(1)       
  沉醉于色     
  她站在门外说,书生,还这么拼命做?来,喝姐姐煲的汤。一切宛如《聊斋》中的片断,我还没有说话,她飘进来,然后给我收拾着屋子,我看到那细瘦的背影和露着的锁骨,只觉得一阵喉咙干渴,她的汤的确是好。     
  一     
  我遇到林太的时候,她说自己正是一片妖娆之色。     
  我们住一个小区,她在十八层,我在十七层,我常常听到她在楼上唱戏,戏文婀娜,我却听不懂,只心想,那个女子,也是寂寞的吧?     
  有时会在电梯里遇到,她低头笑,每天不同的服装,分外惊艳,她是无事的,我也无事,我在家做方案设计,别人去上班我们才起床,所以,电梯里遇到时比较多。我们一同下楼去吃早餐,那时,多是我们两个。     
  可以乘十人的电梯,忽然会局促起来。     
  她的确给人太壮丽的感觉,壮丽这词是突兀的,但是,一个美丽的女人,离你近在咫尺,真是一件让人觉得窘迫的事情。     
  我脸红了,低下头去,从十七楼到一楼,一分钟的时间,却好像一万年,她哧哧笑着,叫我的名字,莲生,宋莲生,你怎么这样的纯洁?你这个样子,最讨女人的喜欢了。     
  年长我七岁的她,视我如小男生,她不过才二十九岁,正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龄,我叫她喜宝,她说,叫我林太。     
  林太并不是林孟励的太太,林孟励的太太在台湾,林在上海做方便面,一箱箱赚了钱,买了这里的楼送给喜宝,喜宝却把自己叫林太,这是人尽皆知的秘密。     
  我与她不同。大学毕业后,一个人留在上海,房子是同学房泽的,房泽老爸有的是钱,他在上海的房子至少有十处,我没有地方住,房泽说,先住着,等有了漂亮女孩子介绍给我就行。我知道房泽花心,到处招惹女孩子,那些女孩子也真是,无非看中房泽家的家业,根本谈不上爱情,房泽总说,到哪里去找真的爱情?既然没有,就只好找美色玩下去,玩累了,自然是要结婚的了。     
  我和房泽不同,在上海一无根基,二无积蓄,不挣钱就是要饿死的,现在的女人真是势利,所以,爱情于我更是奢侈品。     
  喜宝管我叫小雏鸟,我笑笑,不置可否。     
  在大学里,我曾与一个女生有过肌肤之亲,尴尬之余,让我觉得男女之事真是无聊,那是至今想起来仍然觉得尴尬的体验。     
  春天的夜晚,我的门忽然被敲响,是林太,她站在门外说,书生,还这么拼命做?来,喝姐姐煲的汤。     
  一切宛如《聊斋》中的片断,我还没有说话,她飘进来,然后给我收拾着屋子,我看到那细瘦的背影和露着的锁骨,只觉得一阵喉咙干渴,她的汤的确是好。     
  之后,她唱戏给我,声音袅娜,听得我似乎三日绕梁了,我说你唱的是什么,她答,《牡丹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我听得迷进去,让她下次还来唱。     
  她说,当然要来的。     
  我的心,似一只只小鹿,抓挠着,分外地艳起来,里面的颜色,全是喜宝穿得那件粉红。     
  我想我是爱上她了。至少,是爱她的浓烈重彩。     
  二     
  她日日到我房里来,开始的浓妆淡抹换成了后来的布衣布裙,我只听到高跟鞋从十八楼挪动,便知她下楼来了。     
  她不再乘电梯,只步行到我房里来,给我做饭,收拾家务,我发现她素面时才更美,那美有一种清丽,逼得人无路可退。     
  当然,她的饭做得更是好,细致的杭州人,连茄子也要烧出十八种味道来。我倒似宝玉了,被一个姐姐哄着,我也问,喜宝,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喜欢了。她淡淡地说。     
  我剑眉星目,眉宇间还是少年的青葱岁月,不过二十二岁的少年,我只晓得生活是江湖,还不曾懂得爱情。     
  但我喜欢她来。     
  她来了,乖巧地在我旁边唱着。我做着文案,换了钱,给她买过一只玉坠,一百多块钱,上面有瑕疵,她却喜欢得不行,不再戴铂金项链。但我们两人,隔着天与地一样,谁也没有说过喜欢,也许,只是因为太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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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沉醉于色(2)       
  我哥们房泽撞上过她,惊讶地说,行啊,哥们,这样的绝色倾城,你享用得了吗?     
  他说话总是这样污浊。我说,她是我的姐姐,她是林太。     
  我总想把自己撇清,因为如果传出去,到底是不好听的。我想,与喜宝这样的人,还是少些纠缠好一些。     
  我小心翼翼地说了,喜宝,我要到深圳出一趟差……还没有说完,她便说,正好,他要来了。     
  我更恼火,这说法,分明是在偷情。     
  那几日,我整天和房泽混在一起,房泽给我介绍一个他看不上的女孩子,那女孩子很俏丽,但就是哪里不对。她缠住我问,你们交大毕业的学生应该去外资,一个月可挣到上万呢。     
  我们一起吃饭,刚进门就遇到了喜宝和林。     
  那林真是难看,只有一米六五吧,胖而且蠢。喜宝更显得玉树临风,她的惊慌之色让我更加不安,而我也泄露了自己的秘密,明显我说了谎,我没有去深圳。     
  我开始带那个女孩子回家,她有难听的名字,叫马燕燕。马燕燕说,这房是你的吗?我答,房泽的,我没有房子。     
  她的脸色开始难看,没房子谁和你玩?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这年头,女孩子势利得可怕。     
  晚上,喜宝的高跟鞋得得地下来,我看到她一脸泪水站在我门前。     
  转了身我往里走,却被她抱住——如果你喜欢,我可以重头再来,和林分手,然后,咱们好好过,我们可以住亭子间,只要你喜欢,我跟着你,到哪里都可以。     
  我呆了呆,没想到她这么爱我,越是这样爱,我越觉得难过起来,到底,我们是隔着银河的。     
  很坚定地,我摇了摇头。     
  她松开手,有关门的声音,然后是上楼去的高跟鞋声音,我颓然坐在地上,捂住脸,一片茫然。     
  三     
  她还是来,给我介绍女孩子。     
  甲或者乙,我记不得她们的名字。她说,我小弟,人很好的。     
  看着她在那里演戏,我配合着,不动声色,那些女孩子,有的果真是喜欢我,她就说,我小弟交大毕业,会有好的前途的……有时我们的眼神交缠在一起,瞬间的起起落落,我的心还是扑扑地疼着,她这样伤害自己伤害我是为什么?     
  那场戏演了好长时间,后来终于都觉得寂寞了,我让房泽给我找另外的房子,这里,住不下去了。     
  我喜欢,但却无能为力,这世界上,好多事情是无能为力的。     
  搬家那天,她来来回回跟着忙,到晚上,还有一点点没有搬完,她说,明天再搬吧,今天,住到我那里吧。     
  我愣了一下就答应了。     
  是第一次去她哪里,到处是白,雪白的四壁,上有她一张黑白照片,也就十九岁的样子,分外清纯。     
  她拉了我的手,去到室里,里面全是画,那画里,就有我。     
  我才知她是学美术出身的,有一支荷,画残了,想必是故意的吧,她清泪滴落,那就是我呢。     
  我们喝了红酒,一共三瓶,到后来头疼到分裂,她为我敷了冰,她的手真烫,我拉了她的手,叫她的名字,是藤缠树还是树缠藤,两个人的缠绵可以有多久,天荒和地老是什么?我不知,人世间还有这样的滋味,一次次,把自己送到顶峰,她事后唱着昆曲,我洗着澡,镜子中,是一张桃花脸。     
  第二天,我又把搬走的东西搬了回来。     
  有些东西不能尝,一尝,就会醉。     
  我真的醉了,与她日日欢好,她喂我樱桃,叫我小宝小贝,那眼睛里都是喜欢,喜欢得那样放肆,她坐在我的腿上问,你会爱我多久?     
  哪里像三十岁的女人呢。     
  不知道。我说。我说的是实情,她黯然下去,点了一支烟,在窗前抽着,烟很快在夜色中散去了,我从背后抱住她说,能多久,就多久吧。     
  后来的一天,我听到林回来,他们在楼上吵闹,打得不可开交,有她的哭声,接着,是一个男人跑下楼来砸我的门。     
  敢动我的马子!他咆哮着。     
  我,我……我张口结舌,喜宝也跑下来,嘴角有血,头发是乱的,她说,不关他的事,是我要他。   
  林疯狂地抽着她,她几乎是狰狞地笑着,我就是爱他,就是想和他在一起,怎么样?     
  我听不下去了,说,喜宝,你,你不可以这样的。     
  一下子,三个人全冷静下来,林骂了一句,贱人。喜宝看着我说,莲生,这场戏,你是最失败的演员。     
  我还想说什么,她已经上楼去,第二天,我上楼寻她,却发现,人去,楼空。     
  四     
  三年之后,我在上海扎下根,与本土上海女孩子结了婚。     
  房泽死了。他玩得太过,喝多了酒带着女孩子去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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