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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何处 安意如 TXT-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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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的高贵(2)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交通与朝发夕至的今日不可同日而语,他们去的又常是偏远的深山村落,其艰辛,远胜今日户外徒步探险的人。林徽因并未因此而退却,梁思成早年因车祸而伤腿,有微微跛足。无论是为着工作研究的需要,还是为着陪伴行动不便的丈夫,她都不允许自己仅仅做一个在家中开沙龙、喝着下午茶、高谈阔论的悠闲太太。所以尽管身体孱弱,林徽因为研究中国古建筑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还有太多是不为人知的。同样,她的坚毅也被她柔弱靓丽的外表所掩盖。人们在称颂她的美丽时,常常理所当然地忘记她的坚毅。
  是她,在极端艰难的情况下拖着病体,随着梁思成辗转多个大学,从无到有,一手一脚建立中国人自己的建筑系,教出培养出中国第一批建筑师。亦是她,倾注心血帮助梁思成完成多部关于建筑的论著。林徽因过世之后,有人评论,梁思成著作的文字仿佛也就此灰沉黯淡,再无动人的才气。
  林徽因出身官宦世家,又曾游学欧美,接受新文化的教育,是当之无愧的时尚潮女,在今日看来亦是出众。她也确实是当时京城的交际花,但在那之外,她更是一位涉猎广泛、性格鲜明的知识女性,一位有着杰出贡献的建筑师,一位才华横溢的设计师。不应不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就由她主导设计,此外她还参与了纪念碑的设计、景泰蓝工艺的革新,而最不应被忘却的,是林徽因和梁思成在保护北京古城方面作出的坚持和努力,以不懈的努力去对抗顽固蒙昧的现实。作为早醒的人,即使四处碰壁、伤痕累累也在所不惜。他们身上体现了真正清醒的知识分子的坚韧和独立,不同于犬儒主义。
  他们当时所坚持和担忧的已经被时代证明。
  越谈论,我就觉得这个林徽因离我原先所熟知的林徽因越远,离真实的林徽因越近。我们之前所看到的,只是被宣传、被渲染的她人生的一小部分。不能说全不对,只是不完整。
  真实的林徽因,有着新世纪女性亦难企及的坚毅。为了不做亡国奴,她可以同梁思成放弃北京优渥的生活,携家带口四处迁徙,避居昆明,避居李庄。炮弹就在头上飞,“未知身死处,何能两相完”,那时真是今日不知明日事的混乱年月。人们只看到她光鲜亮丽的一面,亦只觉得她只能养尊处优下去。又谁知,她真的可以不计环境,放下身段,洗手做羹汤,比一个农妇更加辛勤、更加艰难地去操持家务。这样流离的生活一过就是七八年,她所受的苦难以想象,而她的肺病也因为环境恶劣、过度劳累而到了沉疴难起的地步。最后,回到北平时,已经肺部洞穿,感染到肾,做了肾切除手术。这在当时是个极危险的手术,连医院也没有十足把握,之前梁启超就是因肾切除手术失误而死的。这不能不成为林徽因心头的阴影。
  她时时感觉到死神在身边徘徊,要拽她走。幸而手术成功,她的生命才得以延续,但她最终还是先相伴半生的梁思成而去。林徽因是个才貌双全的奇迹,才貌既然双全,寿数未免减免。
  我写这样一篇文章给林徽因,是因为我觉得真实的林徽因应该被更多人了解,她除了美丽聪颖,还有太多被浮名绯闻遮掩的优点。
  也许,正是因为她没有和诗人作无谓的纠结,才能如此精彩出众。她是美人,美得众*赞。她聪明,聪明得毋庸置疑。她却没有迷失在浮华的赞誉里。清醒,是林徽因最值得尊重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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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枯石烂也很快(1)
“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她在年老时与自己的回忆相遇。所有往事隐匿在时间之后。真相连当事人都无法清澈唤起,年轻的血肉风化消亡。回忆想重返人间,必须依附于累累白骨。
  一个人,无论怎么自制客观,写到自己时阵脚总有些乱。因有小事会蜂拥而至,嗡嗡在心中舞动,搅扰得人心不安。《小团圆》的文字依然是张氏出品,可若不是张爱玲的文字,若不是她与他的故事,这个故事有多少人能够耐心看下去呢?看客都抱着探幽的心态,一心奔着私家珍藏来。骨头难啃也要啃。
  她说,这是一个热情的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
  我想,若爱情幻灭了,只有记忆存留。钻石就算恒久不朽不坏,也有丢失的风险,记忆却跟随肉身,不死不灭。她再三缄言,终是不能省略。一字一句地写下这故事,像独身走一段夜路。心里想快,脚上却快不起来。
  不是她欲辩驳,欲与那“无赖人”再有牵连。根本是,她不能绕过那段回忆,当它从未存在。
  她写自己后来在国外打胎,四个月的男婴,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打下来,自己按下马桶按钮,眼睁睁看那血肉模糊附于壁上。以为冲不下去的,竟然随着小小一个口冲了下去,消失不见了!生命可以弃置,他给的痛却如影随形,多少年了!还不能被冲走。心里这样冷,彻底地硬起心肠来,也还是由汪汪血水想到当年门楣上的那只木雕鸟,想起同他亲吻——阴魂不散的。
  亲吻的身影真美,想起来就心泛柔光。她心底的柔情不多,唯独对他,算是前所未有汹涌澎湃,且,持久难息。
  她与他同是冷硬的人,恰如黎明时分,苍然天色。两山相依,静默对峙。
  其实同类,所不同的只是态度。他喜欢用热络来掩藏私心,而她素来冷淡,强悍到不屑辩白。
  她是习惯了自己这样,并不是喜欢这样。
  这个男人,又在合适的时间出现,适时准确地进入她的生活。她喜欢他的机巧,儒雅的自负,喜欢他温存,细心正在好处。
  渴望成为的——或成为不了的人,人总是向往缺失的那一部分,遇上了,投身爱上。
  她对他的情,深藏密掩,防卫得连自己都成了局外人。他对她的感情却是津津乐道,唯恐天下不知。明明是两个人的对舞,昭彰成了他一个人的独角戏。她成了他的背景。
  《今生今世》是一个男人的自我剖析,妖得艳光迷离花枝招展,初看精彩,看久了乏味。《小团圆》是一个女人对经历的陈述,如同一颗化石,缺憾亦自成世界。
  她是冷的,他是热的。他表面上是热的,她实际上是热的。
  冷静自制是生存环境使然。她自年幼起,肋骨就被人取出。母亲与姑姑从不训练她的好奇心,父亲亦不注目她。她是独力孤身长成的人。感情被离别稀释,费力地像在沙漠求生。
  本就稀缺,更该俭省。
  她在香港遇到战乱,炸弹在头上飞,险些横死街头。劫后余生时她第一个念头是,刚才死了有谁知道?现在没死,又能告诉谁自己险遭大难?搜索了一圈,发现无人相干。她的存在整个是可有可无的,凄楚复凄惶。
  缺憾那样大,将整个生命填进去都填不满。时空移转,站在香港街头的她,与站在上海街头的她都是在等待一个容身之处,等待一个可以托付的人。

海枯石烂也很快(2)
等待深如海。她空悬太久了,提着一口气,脚下深不见底,跌下去就万劫不复。
  他出现在门口。一道金色的光,猝不及防,整个人劈照进她阴霾自闭的密室。
  原来你也在这里吗?我能听见她心里的声音,知道她如释重负的紧张。
  虽然拒避,亦知这个人对自己的潮汐影响。一眼之间就确认的真相,那个人到来了。
  如同仰望阳光时,眼刺痛泪迷离。害怕!看得到靠近的结果,一旦投入就融化了,升腾了,到不了天堂就烟消云散了。只是无力抵抗。那金色的柔光无所不在,濡湿了她,温暖了她。
  她是回过暖的蛇,鼓足勇气去爱人,绝无例外的受伤。她曾欢悦,沉浸其中,自觉得到了永生,亦自知,永生是短暂一瞬。
  爱情的历程并无殊胜,无论他是谁,千回万转容于一心,不同只在人心不同。
  她恨他身边女人之多,简直如过江之鲫一般,防不胜防目不暇接。她说,我不能和半个人类作对,看到这话时,她的讲述已近尾声,明知悲剧结局,仍不免为这句话莞尔,那——确实是她的声口。旁人看得来,学不来。
  她仍是她的本色,才气里的尖刻与那男人文字故作姿态的坦荡相映成趣。她曾深爱,深爱到受制于人,她对他的容忍是前所未有、超越底线的。
  她只想过与他有子女,对旁人未有此念的。他落难时,她那样留恋安逸的人,说,我跟你走!
  他却不愿,亦不敢。许诺说,等我,四年。
  他落难,她被动等待,被隔绝在他的世界之外,又回到年幼时的遥遥相对,中间隔山隔海,迢迢山水万里。这次更不同以往,那么熟悉古典文化的人,定然知道自己成了望夫石。
  他在远方,落难亦不减*。自觉青山隐隐水迢迢,才子落难,佳人垂青,他日时来运转,呼风唤雨,数美齐揽,他自负有左右逢源的驾驭能力。
  他骨子里是一派旧式文人的思想做派,根深蒂固。
  很能理解后来张爱玲心内的寡然,那真是被折磨够了之后的心如枯井,往里推倒一方院墙也波澜不惊。
  我是欣赏他的才气,厌恶他于女缘上的沾沾自喜。你可以到处留情,八面*,那是你的自由,但请收声,不要强迫症似的若无
  其事地刻意提及,并极力地想使人接受,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成功。
  她对他真是服顺,委曲求全到娇柔女心系于他一身,掩耳盗铃地过了许久。她后来细细地剖白自己,当年不是不知道,只是不去想。不去想,好像事实就不存在。以她的精明,也是为爱蒙眼,自欺到一定程度。
  他却肆意挥霍,承认说,他同时爱着两个人。她陡然觉得眼前天黑了。
  她容忍,也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那小小的充满回忆细节的空间,不再甜蜜,紧迫得令人窒息。不能再相拥而眠,爱得看到他的脸就厌恨,恨得恨不能一刀扎进他金色的光滑脊背,就此一刀两断。谁都不要拥有这个人。
  痛苦得五内俱焚。羞耻感一阵阵涌来——怎么会爱上这样的人!欲不爱时,已深爱。
  她对他有极深的占有欲,却终于死心放他离去。她自幼就是这样,不确定是自己的,不会伸手去拿。够不着的也不要。永远置身于亲近之外。
  她后来发现,他总是那副德行,那种声口,厌人姿态,无论是身在大陆、香港、日本,还是后来在台湾,千年万年不进步似的,永远是那样夸夸其谈,自说自话自鸣得意。说什么都说得天花乱坠,人永远是他活动的资本,他真心太浅。
  她看透了他的虚弱、虚伪、虚有其表的才气。
  她看到空气污染使威尼斯的石像患石癌,想道:“现在海枯石烂也很快。”
  感情太深反会似有若无的,这是个不动声色的故事。故事发生过,有缘的人,遇见了,远离了;无爱的人,靠近过,告别了。
  属于他们的故事,早结束了。
  

将离(1)
美狄亚遇见伊阿宋之前,便已接收到命运的暗示。她知道自己将要叛父,为伊阿宋盗取金羊毛服务。命运的力量如此强大,她无法抗拒。
  伊阿宋出现在美狄亚面前。光彩照人的王子,瞬间照亮了巫女寂如长夜的人生。爱情,是神  降在人间的诱惑,甜蜜却暗藏凶险。眼前恍惚的幸福亦是将来明确的罪罚。
  美狄亚顺着命运安排好的轨迹走下去。此时,命运显现在她面前的形状,不过是伊阿宋的一个微笑。不过是,他伸过来的一双手,她竟就这么甘心,不惧艰险,步步相随。
  她助他盗取金羊毛,成就了英雄大业。她一步步走来,为他杀死骨肉兄弟,叛父叛国,没有后路。她抛弃了公主的矜贵身份,离家去国,走向荒野,成为一个无家可归的罪人,她为他除却仇敌,更为他生育二子。
  所能做的,能付出的都已经全数付出,并不能换取丈夫的忠贞。他藉由她所成就的英名,被年轻貌美的公主看中,敷衍出另一段顺理成章的爱慕。
  这花好月圆岂能被成全?假爱之名获得赦免?公主被美狄亚所制的毒袍燃烧的烈焰烧死。她美丽的身躯在伊阿宋眼前颤抖,像野兽一般发出绝望的嚎叫,化作一堆灰烬,美狄亚还杀死了自己与伊阿宋所生的两个稚子。她要将他在这世上的爱灰飞烟灭,无所延续。
  当美狄亚抱着稚子的尸体登上龙车,离伊阿宋而去,她的伤心被掩盖在决绝的报复之下。人们只记得她报复时的伤心欲狂,忘记了她曾一步一步用她的柔情伴随着男人从一无所有的蛮荒走来,她用自己的所有,铺就了男人功成名就的锦绣前程,而追逐权位的男人,一旦有了更佳的选择,必然会果断绝情地抛弃旧爱。
  我负心的丈夫啊,你爱上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公主,你被她尊贵的身份迷惑,你忘记了么,我也曾年轻貌美,也是万人景仰高高在上的公主。当我被你引诱走下神坛,抛弃了我高贵的身份,我并不知道自己,正逐步失去对你的吸引力。
  美狄亚有能力,才有资格谈到报复,她如果是个普通妇人,面对背叛,恐怕只有躲在一旁掩面嚎哭的份。
  男人和女人的生命,一旦过了某个时段,便像是生存于不同星球的生物一样。女人由成熟趋向衰败,凋零也举目可见。而男人,在成熟之后,便逐步走向饱满,老去,似乎遥不可及,令人期待。
  当女人颜老珠黄,无人问津时,男人说不定正步入生命的第二个高潮期,受人追捧,风华正茂。
  希腊神话里的美狄亚,令我想到了何红药。两个同样可怜的女人,被爱情许了生路,又被爱情逼上了绝路。
  付出,在很多时候没有回报,收获的是,终身不愈的伤害。
  十年之后,大约还要更久。她在江湖上,遇上了他的后人。
  那张脸,如何能忘?长日凝思,午夜梦回,她知道失去了他,再也得不到了,往昔的温存,似水流尽,连痕迹都干了。她不甘心,所以只有一遍一遍回想,要榨干记忆,一丝一毫也不放过,舍不得浪费。他的眉目,她如同拿刀深刻在心上,清晰得纤毫毕现。即使眼前的她只是一些些轮廓相似,她也认得出来,更何况,她身边的少年还背着一把金蛇剑。
  夏雪宜。她命中的那个男人。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金蛇郎君”。
  金蛇剑是她的,郎君也曾是她的吧。是她成就了他的威名。若不是当日她举手奉上三宝,那复仇路上的少年,面对老奸巨猾、武功高强的仇敌,怕早已,心怀不甘死去多时。

将离(2)
宋词里一句“十年生死两茫茫”,纵悲到心血耗尽,也算生死有着落。枉她,一直以为他还活着。
  男子悼念亡妻,青衫湿一痕,似有若无的情意,总会惹人唏嘘。少有人在意女子痛失所爱之后的惨状,因为太真实,真实得凛冽。姿态一点也不美好,缺乏留白不用想象,逼到眼前来,叫人望见了情爱的狰狞,失去了回旋的余地,反不招人待见。
  现在尘满面、鬓如霜的,是她,不是他。纵使相逢应不识。她早已千疮百孔,时光却不侵蚀他。至少在她心里,他是不被更迭的,依然是长身玉立,人如碧树。
  他笑意微微,心事漠漠的样子。并不着意,偏偏能点燃她心里的澎湃大火。
  她一开始以为,他是为着报仇对她心不在焉,后来才知道,他不过是对她无心,她不过是他,路过的风景,逢场作戏的一款。
  她始终看不穿他,看穿了自己也看不穿他。即使她后来知悉真相,仍逼着自己不去相信。她是贱啊!不负所望的贱!只要一见着他,他勾一勾手指,多少怨艾都消失于无形。他一个虚情假意的敷衍,她又无怨无悔地贴上去自我奉献,自我燃烧。
  利用,就利用吧!能被他想到就是好的。
  人人说她性子刚烈。她怎么无端就刚烈起来了?她其实是对他再温柔不过,遇见他时,她不过是天真烂漫的苗疆少女,如这山野之中含羞带露的一树桃花,又不是深山老林里埋伏的炸药。她其实伤在单纯,假如,在遇上他之前,她经历点情殇,不是那么不谙世事的话,也许就不会那么轻易就意乱情迷。若不是对爱有懵懂期许,她不会在望见他的第一眼就心潮
  汹涌,意醉神迷。
  人常说,飞蛾扑火。她不过是无畏无惧地一头扑过去,哪怕他会烧得她尸骨无存。她不过是无知者无畏。
  如那美狄亚一样。漠漠红尘,芸芸众生,任你躲到天涯海角,有几人能逃脱爱的制裁?
  她受万蛇噬身之苦,人们惊异她怎么熬过来?唯她深知个郎负心之狠,足够抵过万蛇噬身,挨得过他一个,她已经百毒不侵。
  她在江湖上乞讨为生,教人不得施以援手。昔日人人不敢轻慢的圣女,今日走街串巷受尽人言奚落的老乞婆。容颜尽毁,面目全非,她一点也不自怜了。只要还能活着见到他,怕什么。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怕什么!
  青春是残破的枕席,沾染了旧梦的猥迹,荒唐的念想,上一次的欢爱已隔半生,爱的秽物,应该毫不犹豫地丢弃。
  如花的韶华,没有他来珍惜,何必珍惜!反正人人都要老去。如果这世上还有奇迹,奇迹就是再见他,唯有他,才可以妙手回春,使她灿若少女。
  爱比死更冷。无数个独栖街头破庙的夜晚,梦中醒来,身边无人。没有他,她早已深陷地狱。
  与美狄亚的决然反目不同,何红药一直在争取。她在江湖上锲而不舍追寻他的踪迹。纵然知道他负心,还是不依不饶地靠近。她孤勇,护持着心中不肯熄灭的希望,渐渐,将自己逼成了凄厉的疯婆子。
  她爱他,爱得近乎癔症,无药可医。
  他却为了另一个漂亮女人,将百炼钢也化作了绕指柔。那是他的仇人之女,他绑架了她,却不由自主地爱上她。
  爱她低颦浅笑,爱她喁喁细语,眼中的无邪。爱她的一切举止神态,他爱她,刻骨铭心,犹如她爱他一般,事事周全,百般呵护犹恐不及。
  这样的柔情蜜意谁能想得到,他对她是郎心如铁,断然无情。
  她比她更女人吧,美且无害,契合他心里妻子的要求。而她太主动,太大胆,一点也不含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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