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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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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花并不如何惊艳美丽,平凡普通,但它们能在此生长开花,本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它们不需要和那些惊艳的花比美,因为会比较它们的是人类,而非它们自己本身!

    程凡看到这些在雪原上顽强生长的不知名小花,想起了曾经的自己,他也不是如此平凡,却依旧顽强努力地活着吗?

    走着跑着,天色又渐渐晚了,极昼还未至此,正常的昼夜仍在交替。

    今夜天气晴朗无云,夜空中点缀星辰,无数的星星在天上闪烁,似乎只在晴朗的夜里,它们才会出现。

    实际上,它们一直都在那里,从亘古的岁月来一直都与世同存!

    看星辰衰落,观尘世沧桑!

    冰凉的夜风拂过原野,寒凉刺骨,这里白日里的温度本就不高,夜间更是到了零下,程凡的鳞片上细细的冰晶爬满,结起了一层白色的冰霜。

    遥远的天空有一层光亮,正从那里而来,似欲照亮此方黑夜。

    极夜和极昼,都是从北向南展开,而除了极点之外,越向南,除却极夜和极昼时间,年中的时间里便会有正常的昼夜交替,只不过这昼与夜的时间长短有别。

    夜风中,传来了一声声凄厉的狼嚎,由远及近,让听到的程凡感到有些微的蛋疼。

    夜路走多了,果然会遇到鬼,不对,是遇上狼!

    这不,程凡又被狼群给盯上了!

    程凡左看右看,上上下下打量了自己一番,还比划了下胳臂大腿,自己看起来应该挺威武雄壮的啊,可为毛老是会被狼给盯上呢?

    他摸着长满鳞片的下巴沉思,“难道是因为我长得很老实,所以看起来很好欺负?”

    “可老子真不是黔南之驴,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程凡心中腹诽,他最近赶路,老是遇到狼,每隔一两天就有一群不怕死的北极狼对他发起死亡冲锋。

    狼的嗅觉极为灵敏,循着空气中程凡留下的气味便会尾行而至。

    大概是冬季饿得比较狠,这些家伙见到程凡,也不畏惧,竟然敢于进攻。

    由于程凡一直在移动,每次遇到的狼群也不同,所以这帮无知的狼崽子才会这么的勇敢。

    跑是没有意义的,狼群追踪的技术可比程凡躲猫猫的技术高多了,迟早都会追上,何况程凡也不想躲,他索性立在原地,闭目养神,静静等待这批自动的“宵夜”。

    “嗷”

    “嗷”

    “嗷呜”

    凄厉的狼嚎在空旷的雪野中传得很远,程凡眺目看到,夜色遮盖的白色大地上,一群白色的物体在高速移动,朝他奔来。

    北极狼,世界上最大的野生犬科动物,体型比程凡在俄国远东地区遇到的狼要更大,每一只的体长几乎都过了一米,狼群中强壮者更是近两米,体高一米,是当之无愧的大狼。

    而且,北极狼生活的环境比其它地区更为艰恶,冻土荒原、丘陵雪谷,都是极为严寒之地,尤其是到了漫漫冬季,极夜黑暗,冰雪封天,植物枯败,动物匿踪,它们有时在数周的时间里都找不到食物。

    这样的环境里,磨炼出了凶狠极恶的狼性,对这片土地上的一切动物,狼群都敢于进攻。

    现春夏之节方刚刚开始,数月未曾吃饱、饥饿的狼群自是极富攻击性!

    只不过,这一次,它们是真的选错了对象。

第三十六章 生存的不幸

    (清晨第一更,求收求推!今天七夕了啊,大家节日快乐!)

    不管是前世为人时了解到的相关知识信息,还是此世亲身经历,程凡都认为狼是一种狡猾聪明的动物。

    狼群老远就发现了程凡,尽管由于长久饥饿使它们进攻**极强,但猎食的智慧不减半分。

    来回包抄,十多匹狼分数个方向将程凡悄悄围住,然后慢慢朝程凡靠近。

    一旦靠近到一定距离,狼群便会突然发动进攻,出其不意,予以程凡致命的攻击。

    这是北极狼常用的狩猎方式,若是猎物很大,有能力反抗逃跑,狼群便会将猎物咬伤,然后穷追不舍,跟猎物比拼耐力,直至猎物死亡。

    更可怕的是,这自然界中狡猾的猎手不是单打独斗,而是一个团体,懂得相互配合,狩猎猎物时,能有组织包围进攻,追逐猎物时,会保存体力,分梯次追逐。

    这是一群有组织、有纪律的猎手!

    它们的单体战斗力不是北极的霸主,但一群的北极狼,绝对是北极最可怕的生物,即使北极熊遇上,也得退避三舍。

    程凡立在那里不动,静静等待北极狼的进攻,他身上的冰雪又厚了一点,只有一条尾巴在雪中一扫一摆。

    狼群越来越靠近程凡,可能由于这批狼常年生活在雪原,它们的体色多为白色,夹着少许灰棕,这样的体色很适合在这里隐藏猎食。

    狼群接近的声音近乎于无,雪野中不停有夜风拂过,在风声的掩盖下更是隐约到几不可闻。

    渐渐的,狼群接近了它们认为的最佳攻击距离,狼群开始了进攻,三只狼从程凡左侧的雪地蹿出,凶狠地咬向程凡的左腿。

    它们速度很快,凭借体色遮掩,像三道雪影眨眼蹿至程凡身前。

    这三头狼是个佯攻,能成功则好,不成功也罢,为的是吸引程凡注意力,给真正进攻的狼创造有效机会。

    程凡“果真”被左侧的狼吸引了注意,他转过了身来,将后背暴露在原来的右侧,那里传来簌簌沙沙的声音,那是有生物以高速在雪地上奔跑,压挤摩擦积雪。

    程凡没有回头,似乎已经中计,可等前面的三只狼跑到身前,生满黑鳞的兽脸露出了一抹兽式奸笑。

    他嘴巴大张,体内细胞核裂变产生的能量聚集,一股幽蓝光束喷出。

    “轰”

    不及一个眨眼,热能射线的光束从三头跃起的狼身上穿过,一头被击中了头颅,一头被被击中了脖子,一头被扫到了后腹部。

    作为哥斯拉招牌的强力技能,三头狼转瞬遭受了致命创伤。

    那头被击中头颅的狼整颗头瞬间气化消失,“砰”的一声,一具无头狼尸从空中掉落到雪地。

    那头被击中脖子与身体相连处的狼直接分成两截,头在空中飞,腹部往地上掉。

    那只被热能射线扫到后腹部的狼既可称得上幸运,也可称之为不幸,幸运是因为它没立时死去,不幸则是因为它后半身子全部消失,像是被腰斩一般,苟延残喘地活着。

    处理完前方三匹佯攻的狼,后面的四匹已杀到身后。

    这四只狼体格比前方三头更加雄壮,毛色更好,难怪会作为主攻狼。

    四只狼露出森白尖锐的狼牙,后腿蹬地,跃起朝程凡身体各部位咬去。

    面对大型动物时,狼有时进攻要害不能,它们便会选择对其他部位下手,然后慢慢磨死猎物。

    程凡这时享受到的就是这种待遇!

    但程凡不是猎物,他是猎手,而且是这颗星球上除了少许的几个超级生命之外,最为顶尖的猎手!

    哪怕是进化千万年、从远古至今的自然猎手,也不可能比他更加强悍!

    他没有转身,而是尾巴高高扬起,常年锻炼的尾巴,挥动起来,拥有可怕的力量,抽得空气噼啪作响。

    一尾扫之,以蛮力对!

    一头狼被尾巴抽中脖子,狼头被打猛地一偏,狼嘴发出一声极其凄厉惨烈的狼嚎。

    它被摔在地上,脑袋不自然地偏转,在地上剧烈地抽搐哀嚎,两只前爪使劲想要转动脖子,可脖子扭曲就是转不过来。

    它的颈椎被程凡直接抽断!

    尾巴扫在另一头狼腹部,这头狼被抽飞了出去,在空中颤动四肢惨叫,它的腹部肉眼可见的先凹陷,后快速胀起,它的五脏六腑被这一尾击重创。

    由于四只狼跃起的距离和高度不同,程凡这一尾只抽中了两匹,另外两匹悍然咬在了程凡身上。

    一只咬在他的左腿,一只咬在他的背脊。

    “咔”

    狼牙与程凡鳞片相撞,仿佛石与铁碰撞,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程凡的鳞片硬度今时不同往日,仅凭北极狼的咬合力根本咬之不透。

    两匹北极狼没有成功,从程凡身上落下,反应倒是不慢,疾速雪奔逃跑。

    这样的怪物不是它们能挑战的,仅两个回合的交锋就折损了五个成员,这对整只北极狼群而言,是一次重大的损失!

    头狼指挥进攻,这一次它没参与,它在不远处看的明白,它们不可能成功狩猎这只怪兽了!

    “嗷,嗷呜”

    头狼在雪野中长鸣嚎叫,发出撤退的命令。

    今晚,它们的狩猎已经失败了!

    狼群撤退地十分果断,这种生物不愧是能在此繁衍数百万年的物种,生存的智慧已经到了绝高的境界。

    头狼撤退时,再回头看了一次程凡,似是要将程凡的模样映在脑海深处,要告诉后辈们,这种动物很强大,狼惹不起!

    多数的生命是靠着dna传承,而有些生命不仅靠来自祖先的dna,也靠着世世代代生存经验的积累。

    猫生病时会主动寻找能治病的药草,食草动物能分辨哪些植物能吃、哪些植物不能,这些都源于动物们世代积累起来的智慧!

    难道它们在原始的时代就知道哪种草药能治病?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

    这当中,最成功的便是人类!

    薪火相传,从蒙昧到原始,从原始到文明,图画、语言、文字,正是因为有了知识的传承,人类才从弱小走到了如今。

    程凡没有追赶心灵受伤的狼群,在这里生活不易,没必要赶尽杀绝,他很乐癫乐癫地吃起了狼肉。

    翌日天晴,阳光普照大地,程凡在骄阳下继续赶路。

    按照地图上的路线来看,程凡已经要走出格陵兰岛的北部,快到岛屿的南方。

    南与北的不同,不仅是体现在地理方位上,更兼之温度和环境的变化。

    南方气温更高,植被生长、冰雪融化的也就更早更快。

    走到这里,程凡便经常能看到一条条潺潺的小河在荒野之中流过,水质澄净清凉,是由雪化后形成,水中也有鱼儿,他偶尔会下水捕食几条,鱼多以适合寒冷地区生长的鳟鱼、鲑鱼为主,高蛋白、极具营养价值。

    而且,与北方几乎一望无际的冻土雪原不同,南方的山地绿色更多,已有稀疏的森林出现。

    几天赶路,程凡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成批的北极狐和北极狼都在往一个方向赶去,天空中不停有大型禽类飞过,也是飞向那个方向。

    似乎,在那个方向的某个地方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或者说将要发生,引得诸多动物一起前往。

    “难道是小说里经常提到的天材地宝将要出世,引得动物们疯狂前往?这是前兆?”

    程凡双眼放光,摸了摸生满鳞片、没毛、光秃秃的头顶,暗自嘀嘀咕咕,琢磨着自己要不要也去凑个热闹?!

    可那个方向与他向南跑的计划有别,这方向是在西边往北一点。

    “反正也是无聊,本兽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去看看,万一真有天材地宝出世,本兽一定要夺了这份气运造化。”

    程凡摇头晃尾,自言自语一番,屁颠屁颠地尾随着一群北极狼往西偏北而去。

第三十七章 生命的奇迹

    (中午第二更,求推求收!感谢“假面舞天”的打赏!)

    行了大约半天有余,程凡站在一座长着青绿苔藓的山岗上,见到了此生难以忘记的一幕。

    大地上,数不尽的老鼠汇成一股浩瀚洪流,从南而来,往北而去,遇山过山,遇水涉水,似永不停息一般,往着北边急匆匆赶去。

    准确地说,这些数量惊人的家伙不是老鼠,而是北极旅鼠!

    它们形似田鼠,却比田鼠更肥更大,毛色也不呈田鼠的灰黑或棕,而是鲜艳的桔红,在黄昏的天光映照下,仿佛无数团小型火焰燃烧在大地,汇成一条红色长河。

    山谷中、草原上、山岭间,全是密密麻麻、数量惊人的旅鼠。

    它们悍不畏死,无惧黑暗,在不知是谁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奔赴未知的前方……

    程凡记得,在前世上学时,学过一篇文章,里面就介绍旅鼠大量繁殖后,大规模迁移,集体奔赴死亡……

    至于是不是真去跳海自杀,程凡并不知道,只不过眼下看来,旅鼠会集体大规模迁移倒是不假!

    到了这里,程凡已经明白近几日北极狐和北极狼为何都在往这方向靠近,原来是此地有一场盛宴正在开张。

    山谷口、草原上,来了许许多多的猎食者,从北极狐到北极狼,还有一只只体态肥硕的北极熊远道而来,天空中更有许多程凡叫不出名字的飞禽。

    此时的旅鼠几乎是疯了,它们汇成洪流,不顾一切的前行,甚至敢于向昔日的天敌发动进攻!

    北极狐、北极狼和北极熊此刻正忙着捕食,彼此相安无事。

    平日里,它们之间过得可并不融洽,就连不同的北极狼群,也会因为食物和领地的原因起纷争。

    但在此一刻,诸多的猎食者都忙着捕食这难以计数的旅鼠,一时间竟相互和谐地共存了下来。

    果然,生物斗争多源于对生存资料的争夺!

    天空传来厉鸣,一种似鹰似雕、伸展白色羽翼,具体程凡也说不上名字的飞鸟,从空飞落,尖爪往地上一抓,就是一只肥硕的旅鼠。

    可是这不过沧海一粟,这里的旅鼠实在太多了!

    今年是旅鼠繁殖的丰年,现在则正是旅鼠迁移的季节,也是猎食者们几年难得一遇的饕餮盛宴!

    程凡站在山岗上静静地看着,除了感叹自然造化的神奇之外,心里倒是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要是那愚公一家有旅鼠这般旺盛的生殖能力,可能不止能搬走太行、王吾二山,连整片安第斯山脉(世界最长山脉)也能给愚公一家搬走。

    既然不是天材地宝出世,程凡也没呆下去的兴致,他看了眼手腕处的指南针,跑下山岗,准备往南继续赶路。

    只是临跑路前,他跑到草原上逮了几只旅鼠,要一品旅鼠肉味,为他世界吃货之旅的食谱上再添一个物种!

    告别迁移的旅鼠大军,程凡继续南行,越往南,生机越发繁盛,从时间和地点来算,大致情景如下:

    刚进入格陵兰岛的北方时,程凡见到的是无尽冰川和雪原。山覆白雪,千里一色,湖泊和河流俱是结冰,海面漂浮着终年不化的冰山,几乎不见绿色,活动的动物稀少得可怜。

    等再往南行一些,湖泊和河流的积雪开始消融,雪化后形成的小河小溪漫过荒野,在雪之下的苔原开始初露的春色,活动的动物渐多,不过诸多山川仍旧雪覆,不见森林和草原。

    而等到了程凡目前的位置,草原已经足够茂盛,绿色的野草长满一片大地,青绿的波涛充满了生机,草叶间有一朵朵小花开遍,灌木正在山岭和原野上发芽,小河湖泊荡漾碧波,再配些天上的蓝天白云,这是一片自然纯净而美好的天地!

    在草原和森林交界的灌木丛地带,程凡又遇见了一种生活在北极的动物。

    这是一种兔子,体型很大,比寻常家兔要大得多,浑身生覆雪一般的白毛,当它趴在雪中一动不动时,若不仔细观察,还会以为这是一坨普通雪球立在那里。

    这兔子学名为北极兔,程凡本是不知晓这个名字,但他将遇到的这种兔子称为“北极兔”,却恰好符合了人类对它们的称呼。

    北极兔的体色很容易和环境混杂,难以分辨。

    程凡在第一次发现它们时,就是因为远处没有认出,以为那是雪原上下雪后积落的雪球,不以为意,还准备过去踢上一脚。

    然而等他走得快要近了,数十团“雪球”突然动了,拔动四腿,在雪地上撒丫子狂奔,瞬间跑了个没影。

    他这才明白过来,这丫居然是一种奇葩的兔子。

    北极兔成功引起了程凡的兴趣,他连续花了几天时间在灌木丛地带晃悠,追逐兔子,研究兔子,最后……吃掉兔子。

    北极兔身体不小,但由于它们脚掌宽且有厚毛,既适应冰冷的雪地,也方便在雪地上奔跑跳动,并且能够有效的减少脚掌的受压程度,而不至于在移动时有太大的下陷问题,因此在雪中速度飞快,毫无顾忌,反倒是程凡追逐它们时,好几次差点掉进冰窟窿里爬不出来。

    北极兔是一种群居动物,一个北极兔群有几十到数百只兔子不等,若一个兔群的北极兔在同一地方一起趴着,就会看到好多的“雪球”立在雪中。

    程凡便是根据这个特点,发现北极兔群,然后研究捕食它们。

    穿过了灌木丛地带,更远的地方,开始出现了寒带森林,森林中树木的种类虽然稀少,但已能称得上森林。

    林间树木并不茂盛,森林中活动的动物比格陵兰岛其它地方要多,阳光透过树梢,尽管没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但纯洁干净,不带一丝杂色,这样的气氛使程凡感到十分舒服。

    纯洁纯净,自然之美!

    鸟儿在森林中鸣叫,偶尔还能看到不知道什么学名的松鼠在枝头跳跃,也不知道这些小家伙们是怎么在这严苛的地方生活下来,还能在此壮大生息?

    北极狼在森林中出没,隐伏林间,借由丛林的色彩进行掩护。

    林间有积雪未化,但青草之叶从雪中生出,绿叶染白雪,给人一种别致的美感。

    当然,越向南行,人类活动的痕迹也逐渐越多,有时能在野外看见人为废弃的小屋。

    走到这里,程凡面临一个选择,是继续往南进入海洋,还是往东或者往西,从那里进入海洋?

    往南进入海洋,无疑是向南的最佳捷径,可是南方人类活动频繁,遇到人类的可能性也大为增加,虽说格陵兰岛生活的人少,岛上也不太可能有威胁到他的武器存在,但他并不想这样大摇大摆出现在人类世界。

    程凡最终选择了往东行,准备从那里的海岸进入大西洋。

    一路无话,程凡奔行了几天,从东面拂来的冷风里带着海的腥味。

    他站在一座山丘上远望,听着海涛拍过海岸的声音。

    不远处,海天相接,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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