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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金庸世界-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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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只远远看得见船中有人出来,立在了船头,船身波浪飘摇,那人当头站立却丝毫不受影响。只听他朝水岱与胡渡说了些什么,风远远送来,那话语也成了片字只言,什么也听不清楚。只是不一会儿后,水岱与胡渡居然同时住了手,又同时朝岸边掠回。水岱步履轻快,点水而行。胡渡下盘稳重,竟然也不落下风,两人又几乎同时到达岸边。



  水岱拱拳道:“‘一苇不渡江’果然名不虚传,水某佩服!”



  胡渡也拱拳还礼,道:“‘冷月剑’也非浪得虚名,登萍渡水,漂亮得紧!”



  水岱道:“你我大战三百回合未分胜负,他日你我兄弟汇齐,重新比划来过。”



  胡渡道:“好说,到时候拳脚底下再见真章。”



  原来他二人今日都只赞叹于对方的轻功,是以从头到尾都在水上比试,水岱意欲欺近对方的水阵,胡渡意欲扰乱水岱脚下着水,结果都未成功,算是打了个平手。只是双方都已猜到对方身份,都是成名之人,难免有些傲气,都只道自己未尽全力,他日一拼,必能赢了对方一招半式,那也是赢了。



  两人面上虽然说得客气,但向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互相一推崇,私底下都想的是如此要打到对方,只怕“他日”一场生死之战是难免的了。



  胡渡大步流星告辞而去,一步一个水印。水岱也是有些狼狈地掸了掸湿衣,看着胡渡也不比他干的背影总算是平衡了些。



  水笙从兜里掏出手绢,乖巧地帮他擦着湿衣。水岱欣慰地笑了笑,明知她这毫无用处,也没有反对,摸了摸她的头,道:“谢谢笙儿。”



  水笙问道:“爹爹,你们怎么不打了?那个伯伯不是好人!”



  水岱这才又想起来,转头朝码头看去。码头上一艘船正靠上岸来,有两个人先跳上来两个人,身穿着武官的衣服,他们上岸后又回头去恭恭敬敬地面朝船只,接着船上又出来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男子衣饰华贵,不到四十的年纪,容貌清隽,但一脸精悍之色,不怒而威。



  路过正思忖着此人是谁时,身边的凌霜华低下了头,向前走了几步,轻唤一声:“爹。”
第四十五章 再得神照经
  来人正是凌霜华的父亲凌退思,现正在武昌任职。他一下船来,后头又有四个人毕恭毕敬地跟着,岸上的人见他这么大的排场,不由得都生了敬畏之意,自动让出一条路来。



  凌退思看到女儿,威严的脸色稍微柔和了些,道:“霜华,怎么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凌霜华道:“是女儿不好,耽搁了时间。”



  “没事就好,回去吧。”凌退思挥了挥手,凌霜华便先登了船。丁典不由自主地跟上了两步,路过一手搭在他肩上,制止了。



  凌退思斜眼瞟了他们一眼,视线在路过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一语不发地登船离去。看样子,是专门来接凌霜华的。



  为了连城诀能枉顾女儿一生幸福,最后下得了手活埋女儿的人,居然也有这么慈爱的时候?



  路过唏嘘一下,转头来后倒有些为难了,因为他不知道应该向水岱告辞好,还是向丁典告辞好。丁典身边太危险,水岱身边至少暂且安全。更何况,“南四奇”与“北四怪”比武,他还是非常有兴趣看看热闹。这江湖只要远离丁典,远离连城诀,现在这里还是大有可玩的。反正他在这个世界时间不长,等连城诀闹得江湖大乱时,他估计也早就继续换坐标了吧?



  但如果一直这样找棵大树乘凉,跟混吃等死有什么区别?



  江湖诱惑多,新奇事时时都有,这么混吃等死,将来也只能继续混吃等死。若是有混吃的本钱还行,若没这个本钱,那纯粹就是自己洗好脖子等死了。



  不如先断了诱惑,潜下心来练本事,无聊点就无聊点,终有出山一日,到时候要看甚至是要主导,都全凭自己了。



  念头打定,路过便拱手向水岱告辞。水岱正在与丁典询问家门,得知他只是从关外到汉口来做生意的普通人,好生失望。



  水岱不死心又问道:“丁兄弟刚才露那一手俊俏功夫,不知师承何处?”



  丁典笑道:“关外汉子多雄迈,粗浅功夫人人都会一点。我做牲口生意,往来多江湖豪客。又时常往山上去挖参,承蒙他们看得上,用人参换了武功学来防身。真要问师承何处,这倒是难道我了。”



  水岱知他不愿吐露,也就不问了。恰路过这时候告辞,他挽留再三,表示无论如何都得请他们喝一杯,以表谢意。



  水笙一听路过要走也急了,居然不肯离去,抓着他的袖子软语央求。路过推辞不过,只好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丁典。丁典搬出还有生意要做,又有药材店的柴老板当托儿,总算是脱身了。



  水笙不死心地在后头追喊再三:“神仙叔叔,你把事情办完了,记得来找我啊!”



  路过朝她笑着挥挥手。水笙这丫头很讨喜,将来他少不得去帮她一帮。



  等药材店的柴老板也告辞去后,路过才问起丁典这些年的事。



  丁典长叹一声,向路过弯腰九十度,鞠了一个大礼。路过连忙拦住,问:“丁兄弟何故如此大礼?”



  丁典道:“路兄弟,丁某实在对不住你。这个礼,你受之无愧。”



  丁典这才满面惭愧地把事情细细说与路过听了。原来路过临走时嘱咐的一番话,丁典根本没有听进去,反而以为路过是因为记恨梅念笙,所以才建议他不要立碑,让梅念笙成为荒山孤坟。后来有人根据那块碑找到了他,觊觎他手中的剑术诀谱,他才明白当初路过的一番嘱咐纯粹是出于好心。再后来找上门来的人越来越多,最后逼得他有家归不得,在外流浪这些年,他更是无数次地懊悔抱歉,无论如何就想着要再见路过一面。



  “路兄弟,我以小人之心度你君子之腹,当真是对不起。”丁典再次行了个大礼,满腹歉意。



  路过大方一挥手,道:“丁兄弟不必如此。梅前辈道我出手救治是心有所图,也没有冤枉我,当时我的确心有所图。”



  丁典见他如此坦然地说出来,反而少了几分警惕之心,道:“梅前辈传给我只是一部修习上乘内功的秘经,还说了几句剑诀,说是什么‘连城诀’,但不过都是些数字,但那些江湖人非要说还有什么大宝藏的地图,怎么说他们都不信。最后实在没办法,惹不起我只好躲了。”



  丁典说起此事,仍旧十分气愤又不解,又道:“若是一个人这么说也就罢了,为什么所有人都这么说?路兄弟,你能出言警示,必是也知道其中的厉害关键,还请告知一二。”



  路过道:“他们不信是因为丁兄弟你说谎而不自知。”当下,路过一五一十地把连城诀的秘密告诉了丁典。丁典不敢相信,深悔当初鲁莽,惹下大祸。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背负着大宝藏的秘密,那必然是众矢之的。



  路过继续道:“丁兄弟也不必过于担心。连城诀有什么了不起的?没本事护住宝藏,就算得到了也只是徒惹杀身之祸。真正厉害的是《神照经》,那些人见小利舍大利,真是可笑得紧。你只要矢口否认,抓紧时间练好功夫,他们打不过你,自然拿你没办法。”



  丁典点头道:“这么说来,路兄弟当初想要的是《神照经》?”



  路过坦诚点头,叹了一口气道:“我是个大夫,看惯了生死,金银财宝不过都是身外之物,连城诀对我而言便如粪土一般。但《神照经》不同。《神照经》的内功心法练成之后能起死回生。我行医多年,所遇无能为力之事实在是太多,知道有这门功夫的存在时,好生仰慕,总盼有生之年能够得幸一观,知道天底下能出个这么了不起的大夫,就是死也瞑目了。”



  言下之意,大宝藏对他来说不过是过眼云烟,无敌内功也只是济世救人的良方。



  丁典对他的胸怀好生佩服,当下就从怀里摸出了个油纸包,打开来看,正是那本《神照经》。



  “当时真正救人的是路兄弟,这东西本该路兄弟所有。是梅前辈误会了,如今我就当物归原主。”



  路过推辞道:“梅前辈既然看中了丁兄弟,这东西就归丁兄弟所有。我如今能看他一眼,也是托了丁兄弟的福。他日丁兄弟练成此功,盼丁兄弟也能慈悲为怀,妙手回春,造福百姓。”



  丁典将《神照经》双手奉上,道:“路兄弟医者仁心,才是最该持有此物之人。那连城诀的秘密,我也该告诉路兄弟。”



  路过接过了《神照经》,随手翻了翻,道:“我只是个大夫,对武功之事一窍不通,《神照经》给我我也不懂,放在我这里不过是让宝玉蒙尘罢了。至于‘连城诀’,那就更是没用了,我对宝藏没兴趣。”



  丁典见他果真对‘连城诀’没兴趣,心下更喜,道:“路兄弟虽然不懂武功,但从你结合打水漂指出胡渡的轻功道理,这份悟性资质绝非一般人能比。虽说学武都得从小练起,路兄弟这个年纪已不适合。但那是对于外家功夫而言,神照经却只是一门内功心法,没有年龄限制。路兄弟若看得起小弟,小弟学武还算不笨,这本《神照经》也琢磨了个大概。路兄弟只管练,若有不懂的,只管来问。他日路兄弟学成,那才是天下之福。”



  说到最后,已是怕路过不肯吃苦下功夫,反而要以天下大义激励他练习了。



  路过目的达成,沉吟半晌,惭愧道:“丁兄弟如此仗义,我这好吃懒做指望他人的心态,真是要不得了。”



  这么一拍即合了,《神照经》便留在了路过身边。路过为了两人的安全考虑,建议最好先找个没人的地方继续躲躲风头。汉口这里马上就有“南四奇”与“北四怪”的比武,到时候来的江湖人肯定不少,丁典若被认出来就麻烦了。



  想了又想后,他把凌退思亦官亦贼的身份也说了。



  “凌小姐的父亲凌大人是两湖龙沙帮的老大,也在到处找‘连城诀’。他武功或许比不上丁兄弟,为人怎么样我也不清楚,但龙沙帮的毒,却是非常厉害。以后若是遇到他们,当千万小心。”



  路过料定凌退思的“金波旬花”绝不可能大摇大摆地种在自家花园里,必是龙沙帮之物。能拥有那等毒药的帮派,自然也不可能只有那一种毒药。



  路过中肯地没有给凌退思**,只是叙述了一些事实,却也足够让丁典了解了凌退思可能是怎么一号人。丁典将信将疑,忍不住失望了起来。



  路过安慰他道:“凌小姐气质高洁人淡如菊,是个万里挑一的好姑娘……”



  安慰着,他自己也惆怅了起来。要放弃凌霜华,还真是有点舍不得。但想想原著里的丁典,他还真不忍心去横刀夺爱。



  “丁兄弟,凌小姐是个好姑娘,你们若有缘,也别因为她父亲的缘故生出什么罅隙来。”



  丁典一听,面红过耳,激动不已,问道:“路兄弟,你……你不是也对她……”



  路过叹了一口气,坦诚道:“我虽喜欢她,但‘君子不夺人所好’的道理也是懂的。我看惯生死,对这些小情小爱没那么执着。丁兄弟与她,英雄美人,我祝福你们。”



  丁典拍着他的肩膀,长叹一声,什么话也不说了,境界太低,自愧不如。



  二人回到丁典所住的客栈,才要进门去,走廊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喜的呼喊。



  “神仙叔叔,你来找我啦?”



  回过头去,正是水笙。



  原来丁典居然与水岱同住一间客战。



  路过心中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隐隐觉得,自己似乎是高兴得太早了。这个金庸世界,从来就不曾青睐过他,给他的好处背面,向来都是遍布暗桩,稍不留神就是粉身碎骨。
第四十六章 当时都还是大侠
  半夜,路过是被额头的疼痛给疼醒的,有什么尖尖硬硬的东西在不停地用力地敲着他,一下一下。



  他伸手去赶,摸到了绒绒的一个东西,那个东西从他手心扑腾走了,换过一边后又继续敲,且越敲越急,还连敲带打地拍打着他的脸。



  是那只鹦鹉。



  意识到这一点时,路过立刻清醒了过来,随即闻到一股似有若无的香甜。



  我去!居然是迷药!



  门闩嗑嚓,有人正小心翼翼地撬门。路过蹑手蹑脚赤足下地,抓了把椅子在手中,盯着门板一眨不眨,掌心满是冷汗。



  一个刀尖从门缝里插了进来,想必那人已不耐烦撬了,直接落刀砍了下去。门闩应声落下,那人一脚踹开大门。路过在他踹开门的瞬间将手中的椅子朝对面窗户用力砸去。



  “哪里跑?”那人低喝一声纵身朝飞出窗外的影子追去。路过则瞅准时机发足朝门外跑去,直奔丁典房间。



  “丁兄弟,开门!”



  门应声而开,丁典早被隔壁的动静吵醒了。“路兄弟,出了什么事?”



  路过没空理他,朝他房里钻去,道:“借我躲一下。”正说着,后面知道上当的夜贼已经追了过来。路过“啊哟”叫一声,高喊两声:“有贼!有贼!”然后钻进了丁典房间。丁典一马当先,立刻挺胸上前,拦住了夜贼。



  “藏头鼠辈,也配在此猖狂?”



  夜贼大怒,明晃晃的单刀劈下去,虎虎生风。丁典看清来势,不慌不忙反手去拿他手腕。夜贼一惊之下,这才发觉这个拦路人功夫不弱。他半路回腕,刀势立改,由下向上反挑。丁典依然是不慌不忙,不闪不避,仍旧去抓他手腕。



  夜贼这下知道遇见了高手,不敢再大意,一把刀使得沉稳无比。丁典却不让他这么沉稳,他双掌对单刀,在刀光中穿梭,丝毫不因对方兵器之利而处下风,但要立刻将对方拿下,却也不能。



  两人从门口斗到走廊,又从走廊斗到院子。云重月黑,都看不清对方,只凭着对方来势各自应付。那夜贼暗暗惊讶,丁典也是不敢大意,各自猜着对方来历。



  就在这时候,天空忽然一亮,映照出对方脸孔都是一清二楚。那夜贼惊了一惊,想起了什么,失声叫道:“丁典,原来是你!”



  声音一出,天边一道惊雷,顿时将他的喊声吞没。



  丁典被人唤出姓名,怔愣之下,立刻杀气顿起,手上动作瞬间快了。那夜贼不敢恋战,呼呼连劈几刀,刀刀只劈半招即便收回,撑得上一阵后,一脚踢过去,却是虚晃一招,然后借着夜色遁跑了。



  豆大的雨点立时落下,丁典想起了房里的路过,不敢放任去追,回到客栈。



  “丁兄弟,出了什么事?”水岱听到动静已经起来了,正提着冷月剑要追出来。



  “有……夜贼。”丁典语有保留,不敢细说。“被我发现,已经赶跑了。”



  路过听到对话从房里出来,问道:“可有见到他长什么样子?”



  丁典摇头,道:“那小贼戴着面罩。”



  路过皱起了眉头。蒙面人?他在这里认识的人没几个,谁这么多此一举?



  “半夜行凶还戴面罩,必是做贼心虚。”



  路过立刻把客栈伙计叫了来。伙计睡眼惺忪被人从梦中挖起来,心情不好直嚷冤枉:“我们‘望江客栈’是老字号,整个汉口谁人不知?住在‘望江客栈,人身财产有保障。客官休要胡乱坑人,坏了我们客栈的声誉!”



  丁典一提起那伙计就知道丝毫不懂武功,摇头道:“那人武功高强,不可能是客栈的人。”



  “武功高强还用迷药?”路过没好气地让那伙计走了。真是气煞人,居然连个下三滥的小喽啰也敢犯到他头上来了。偏偏要不是他的小鹦鹉,要不是他百毒不侵,他还真可能稀里糊涂就送了性命。



  水岱道:“刚才我似乎听到有人唤了一声‘丁典’,丁兄弟的名字莫非就是丁典?”



  丁典知道既然被认了出来,再隐瞒也没什么意义了,当下哈哈一笑,道:“不错,我就是丁典!”



  轰隆隆,路过觉得四面都是刀枪剑戟影,磨刀霍霍声。



  大雨下了半夜,早晨还淅淅沥沥不肯停。远处江水氤氲,一派朦胧如画。只是近处就不怎么好看了,路上行人不多,倒是泥泞满地,狰狞无比。



  路过坐在窗边,望着外面的风景。水笙坐在旁边帮他磨药,问:“神仙叔叔,你这药做好后,是不是用水化开,给人吃下去,就能起死回生了?”



  路过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昨晚丁典被水岱认了出来,他本来想连夜隐匿,结果还是乖乖地留了下来。这场大雨是原因之一,再来丁典一身傲气,居然不肯当缩头乌龟,三来,在水岱眼皮底下开溜也不是那么容易。最后,他自己也憋着一口气。他是谁?名动天下的路大侠,他要走,自是要大大方方地走,谁敢留他?



  可惜,他还是没出息地想偷偷溜。



  视线里忽然里走进了一个白色的影子,路过立刻被他吸引住了。



  外面雨虽然不大,但人们都穿着蓑衣往来迅速,那个穿白衣的年轻人看样子是个读书人,头顶束着方巾。路过细细打量着那人,只见他面色白净清秀,几乎可以与他身上的白衫相比了。他没有打伞,在雨中慢慢行走。模样落魄,却丝毫不狼狈,路上有好奇的人匆匆朝他瞥了两眼,他也毫不在乎,仍旧我行我素慢慢走着。



  路过道:“笙儿,考考你。下雨了,所有人都匆匆赶路,但是有个读书人却慢慢地走,他的理由是什么?”



  水笙笑道:“这还不容易,他怕摔跤!”



  那书生行走随意,丝毫不像担心脚底打滑的事情发生。路过笑着摇了摇头,道:“不对。”



  水笙皱起鼻子,歪着头想了想,一会儿后,又笑了起来,道:“我知道了,因为他有伞!”



  “也不对。”



  连猜了两次都不对,水笙不高兴了,问:“那到底是为什么嘛?”



  “大概是……前面也在下雨?”



  那书生渐渐走近了,像是听到了他们的话,抬头淡淡地瞟了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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