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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单的人总会相逢-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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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哈哈!或许是结婚了,有家了,已经淡然了很多,或许家庭才该是我最后的依靠,也是最温暖的港湾吧。我现在正在慢慢适应这种有家、有责任感、安定的生活。相比较在路上的生活,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才是人应该过的,在路上的经历只是让我更加懂得了要好好生活。当然,我要继续发展我的轮滑事业,想建立一个轮滑博物馆,普及轮滑知识。当然啦,这样说是太遥远了,不过,我会努力的!

    3

    跟曹哥的谈话过程中,我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个身影——徐霞客。不过,徐霞客有个比较好的家庭,是个知识分子,起码能留下点《徐霞客游记》,可他呢,最后剩下的,也只有一颗曾行走过的落寞的心吧。徐霞客还可以雇佣车马,他却只有一双轮滑鞋和徒步的双脚。在中国,不知有多少像他这样的人,正走在像他说的“难以回归”的路上。对他们来说,“不要问我世界有多大,因为,它正在我的脚下。”

    当然,很多话曹哥并不能完美地表达出来,但这却是我头脑中闪过的不得不说,也是很想告诉读者的话。

    “为什么我会一往无前?因为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千山万水,而是我眼瞅着生活离我很近,我却无法抵达。”一个跟曹哥有类似经历的友人曾这样感慨。

    世上的路,其实只有一条,不过是一条回家的路。但回什么样的家,怎样回家,却是一个问题。当那个家是一个死气沉沉、千篇一律,只能让你淹没、让你随波逐流的家时,谁愿意回去?当回家的路只是一条布满钢筋水泥、拥挤不堪、乏味粗俗的路,而你却看见旁边有一条鲜花绿草、曲径通幽的小道,你会选择走哪一条路?

    当你特立独行、走在一条异于常人的路时,你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又有多少人会投来赞同的眼光?你企图与世界为敌,或背离世界,但最后,你要么像堂吉诃德傻瓜一样战斗至死,要么像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饿死。而你的遗言,注定只是一句呼号——“世界,请对我们仁慈些!”你,是不是还有勇气继续坚持?

    或许,你会选择那条众人都走的水泥路,你渐渐在这条路上感觉无聊,心快要死掉。当你有一天仰望星空,突然惊艳于它的美时,你想要奋起一博,于是出去闯荡。你的邻居在你走后非常成功,而你却一无所获。有一天,你的心终于平静,一切的波澜埋进了尘埃里,就这样,你跟曾经的邻居一起埋进了坟墓。那么,既然知道现在跟当初一样,你,还会不会选择去经历风雨?

    出生便意味着死亡的开始,我们的终点都是坟墓,再多的繁华抵不过一抔黄土。可在走向死亡的道路上,有人选择杂草丛生,一片荒芜;有人选择繁花似锦,鸟语花香,更有人手提三尺长剑,踏出自己的江湖。

    而我们每个人都走在自己那条朝圣之路上,无论风雨兼程。

    生活不可能像你想象的那么好,但也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糟。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有时,你可能脆弱得听到一句话就泪流满面,有时,你也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
第6节。3、行者
    3、行者

    我去旅行,是因为我决定了要去,并不是因为对风景的兴趣。

    ——加西亚·马尔克斯

    1

    “小寒,你炒菜多放点辣椒哈。”谭哥从客厅里隔空喊着。

    “苏州人不是不能吃辣吗?”我反问道。

    “我不是苏州人,我是湖南人,一餐无辣,食之无味呀!”谭哥爽快地说。

    “你是湖南人,怎么跑这里来了,还定居了?”我好奇地说。

    “湖南人咋就不能到苏州买房了?”他笑了笑,没有给我答案,“记着多放点辣椒就好了。”

    瞬间觉得谭哥是个不一样的沙发主,尽管我在很多沙发主家靠厨艺换取住宿,可第一次遇到这样要求的。

    其实,这也正合我的口味,在江苏这边天天吃味道极清淡的饭菜,吃得味蕾都快没触觉了。

    而他的不一样,不仅仅在于此。如果你细看他的眼神,你会发现他眼神里隐藏的都是故事。

    在他家门口停着两辆车,一辆普通的小皮卡,感觉有点像淘汰货,他却开得不亦乐乎。反倒是旁边那辆同属于他的崭新的吉普车,却在阳光下安然地发呆。

    “谭哥,干吗不开那辆车?”我好奇地问。

    “这种破旧的开起来有感觉,让我常常联想到在路上开着破吉普自驾西藏、新疆的感觉。好车嘛,出去见客户装下门面就好,自己开,这辆就行。”他爽朗地笑着,刚好要出去办事,顺路把我带到市区。

    2

    谭哥,以前是一个大学的行政人员,有编制,在一个油水颇丰的职位,小地方,日子过得悠哉游哉。日复一日的轮回,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心不同。他再也受不了这种安逸的环境,再也承受不了那颗不安分的心的煎熬,于是他辞了职,全国各地跑,换了一座又一座城市,一场又一场的遇见,最后,与苏州一见倾心。

    我问他:“为什么偏偏留在了苏州?”

    “干吗不留在苏州?”他一句话顿时让我语塞,好像他的答案是天经地义的。

    在苏州几日之后,我立马明白了他话的含义。苏州有它的破,有它的新,有它的包容,也有它的宜居,有一种难以名状、不可思议的美。离上海不到一个小时的高铁,房价也便宜许多。良好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江南水乡的韵味、高度发达的经济,其他地方只能望其项背。

    如果是我,也会说:“干吗不留在苏州?”

    谭哥一米七左右,看似弱不禁风、略显单薄的身材,没想到竟然玩户外玩了快十年。从2004年开始,徒步,登山,自驾过祖国的很多名山大川,却在他身上看不到一丝丝的张扬。

    如果你不去触碰这个话题,不去追问,你在他身边一年都未必会知道他走过这么多地方。

    两次自驾进藏,因为酒后驾车加上高原反应,差点魂归雪域高原。

    一次徒步墨脱,装备准备不足,差点被蚂蝗吸干了血。

    深入整个新疆,在漫漫的沙漠无人区车子抛锚。一觉醒来,沙子已把车子埋了一半。

    攀登宁金抗沙雪山,因为天气原因,差点命丧雪山。

    在台州爬海岸线过一个海湾的时候,安全扣断开,若非当时一个朋友跳下来用绳子把他拉住,恐怕早已命丧大海。

    一次次的旅程,无不惊心动魄。

    我偶然看到他的照片,那是在雪山顶露营,超凡脱俗,这样的照片就算拿去参加摄影大赛也绰绰有余。而他只是放在电脑硬盘的一角,任它去遗忘,仿佛从没发生过。他的QQ空间、微博里也连一张照片都找不到。

    我见过太多行者,可第一次见到他这么沉默的。

    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力量。偶然的一丝邂逅,却给人无与伦比的震撼。

    于是,我便追着要听他的故事。可他,似乎不太是个善于表达的男人。他走过的地方,不在嘴上,不在相机上,不在文字上,只留存在他炽热的心里。

    他不为任何人的眼光走,只为自己灵魂深处那颗躁动不安想要行走的心。他像极了仗剑江湖的侠客。“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不要问我远方,远方,无法抵达的地方。

    这便是他的江湖。

    3

    2009年的春节,爆竹声响遍神州大地,举国合家团聚。他却拉了五辆车八个好友,从苏州开始自驾。到了四川的巴塘,正逢大年三十。

    在路上,无酒怎行?在县委宾馆开了两间房,八个人整整两箱白酒下肚,一个个醉得不省人事,上吐下泻,然后还坚持赶路。

    计划川藏线进,青藏线出。本想从察隅穿越到丙中洛去的,结果冰雪封山,只好转去拉萨。在拉萨,又是一场宿醉。

    抵达便意味着告别。也许,只有酒才能告慰这快意恩仇的江湖。

    初五,早上五点出发,结果他却感冒了。因为当时室外温度是零下二十几度,车里温度是接近三十度,他下车没穿外套,就在路上感冒了。

    可他并不想拖累队友,咬紧牙关也要坚持。他偏要与这高原斗一斗,谁说感冒就不能在高原上自驾了?

    可惜,他还是中招了。到了唐古拉山的时候,开始严重的高原反应,几乎失去神智。

    当他勉强能开口说话、表达自己其实做了一场美梦的时候,已经在格尔木了。凌晨三点多,他被抢救过来。

    “幸亏你小子命大,晚一会儿,你就要去见阎王爷,下地狱去了。看来真是把你小子脑袋烧坏掉了,你还真以为自己进入西方极乐世界了啊!”伙伴哈哈笑着,顺手抹掉刚才因担心惊恐而流下的眼泪。

    “可我偏偏就是感受到了呀,那么真实。”看着伙伴哈哈大笑,他无奈地笑了笑,甚至有些不爽,好像在说:干吗不等我把梦做完。

    原来,濒临死亡是这么一件美妙的事。不过,也很糟糕,因为你随时就没了享受下次的机会。想到这儿,他不禁倒吸了口冷气。

    自驾新疆、西藏,难免遇到戈壁、沙漠,在偏远的山村爆胎。一路上还有野狗和狼伴随,所以修车和换轮胎也是一件很惊险的事情。

    可他都经历过了,然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勇士。

    但几年前的他,甚至连一座小山爬着都吃力。每晚都在灯红酒绿的时光里醉生梦死。沉沦,堕落,无尽空虚。

    我问他:“为什么要那么多次去西藏?”

    “那是洗涤心灵的一段旅程,那种美才是真正大自然的笔画。”岁月已在他脸上留下从容和淡然。我在想,少年时的他定如他故事中一样,疯狂,热烈,像一朵盛放的玫瑰,更像一颗如火骄阳,只是在行走过程中才渐渐将那浮夸的外形退去,只剩下一个炽热的心。

    一念缘起,一念缘灭。缘起缘灭,一念之间。或许,这便是他的缘。

    4

    而他的爱情呢?了解之后才发现,这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美梦,却在清晨阳光洒进窗台的时候清醒。每一场爱情都以轰轰烈烈开始,以凄凄惨惨结束。

    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传说,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把人分成了两半,男人和女人各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产生于爱情,结束于家庭。

    只是,大多数人,都未找到。谭哥亦是。

    他说:“很多女人告诉我,我只能做一个一百分的情人,却永远是一个不及格的丈夫。”这话语在夕阳的余晖中愈发显得悲凉。

    “为什么这样说?”

    “不会持家,不会攒钱,永远活在当下。恋爱时会很开心,但生活久了,女人毕竟比较现实,而我每年在旅行上花的钱都要有十几万。在她们眼里,我适合做一个一掷千金的情人,却不能做一个柴米油盐、相濡以沫的爱人。”他似乎也在等待,命运给他的安排。

    “我倒觉得,钱够用就行,只要有能力去赚钱。钱不是攒出来的,靠攒钱一辈子就只能供一套百十平米的房子,过着碌碌无为的人生。守着钱跟我过日子的女人都不会长久,我的人生肯定会跌宕起伏。也许哪天我会放下这边的一切,去开始另一种新的生活。旅行就是一种丰富人生的经历,到你走不动那天,每天你都可以回味你的人生不同的经历。那这一辈子便活的值了。”

    他微微地笑了,那么从容,淡然:“你是在安慰我吗?”

    仿佛看破一切,仿佛看淡一切。

    “旅行之于你,不过走走停停。旅行之于我,便是生命。我宁愿做一个飘泊天涯的浪子。”那眼神,如此刚毅,目光射向远方夕阳下的天空。夕阳的余晖洒在他的身上,泛着金黄色的光,投映出长长的影子。那单薄的身子,顿时伟岸了起来。

    “有时候,做情人也是件极好的事,只是希望你不要做得太多,太久。”我略微和他开个小小的玩笑,“或许有个人,能陪你一起走。生活不只是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但愿你们有天以梦为马,牵手去旅行。”我淡淡地说。

    “我想有天,能有个人让我停下来,不再走。”他略微伤感地说,带着期冀。

    “那旅行让你获得了什么?”

    “朋友,快乐,幸福感。”

    “失去了什么?”

    “无所失,满满的,都是获得。”

    夕阳洒在谭哥手边打开的书页,泛着柔和的光。

    我问谭哥:“可以给我看下吗?”

    他微笑着递过来。

    我看到上面用签字笔标注的是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

    “真正不羁的灵魂不会真的去计较什么,因为他们的内心深处有国王般的骄傲。”
第7节。4、候鸟
    4、候鸟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

    ——三毛

    1

    上海郊区,凌晨两点,路边烧烤摊,啤酒已喝过半打,酒瓶杂乱地躺在泥土地上。昏黄的路灯,路灯下深秋之树的瘦影,瘦影中被遮掩的人影,谁抱着谁的寂寞?

    两个难以入睡的人,絮絮低语。不过是两个寂寞的戏子,听着别人的故事,流着自己的泪。

    在那阵阵起伏的风声中,谁是谁唯一能懂的听众?

    干,干,干。

    这个夜如此漫长。

    “我离开家乡,来到上海打拼,这么久了,可以说渐渐习惯和熟悉这座城市,但同时又越来越陌生。”阿齐停顿许久,一口酒,又一口酒。┅米┅花┅书┅库┅ ;http://www。7mihua。com

    远方寂静的天空已泛着鱼肚白,蒙蒙的亮光照在匆匆的行人的脸上,一样的神情恍惚,一样的如画般不真实。头顶嘎嘎作响的鸟叫,打破晨日的寂静。难得一见的鸟群,正黑压压地飞过高楼林立的城市上空,掠过我们的头顶,无处停歇。

    “这是什么鸟?大雁?它就是书上说的候鸟吧。”我望着那鸟群随口问,想转移话题。

    “候鸟?现在哪儿还见得了大雁?也就是麻雀而已。”似若有所动,阿齐继续说,“你知道什么叫候鸟吗?”

    “候鸟迁徙,冬天飞往南方,到了春天又飞回北方呗。”

    “候鸟,我把它叫做不做窝的鸟,这种鸟,飞来飞去,从南到北,从北向南,到底哪里才是它的窝?所以才注定迁徙。”

    我疑惑,不禁抬起头看着天空那一群鸟。突然,不知从哪冒出一声响,接着就看见一只鸟直直地从天空掉下来。瞬间,鸟群散开又聚拢,继续飞行,一切似乎只是我们的幻觉。

    “给你讲个故事吧。”阿齐痛饮一口,迷离的目光飘向天际。

    2

    林达,男,32岁,未婚,身高一米七八,复旦大学毕业。剑眉星眼,外貌俊朗。懂得自律和拼搏,年纪轻轻就业绩卓著,一路升职提拔,成为上海某500强企业部门经理。

    他,天之骄子,每天清晨打开窗帘,在上海最高的写字楼上俯瞰这个城市,匆匆忙忙如同蝼蚁般的人们匍匐在他脚下,他,有种君临天下的感觉。

    这个时候,或许你会同他一样遗忘一句话:“英雄不问出处。”但在上海,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我是上海人”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林达也日渐明白这句话的分量。他,山里的孩子,来自北方一个山区的小镇。

    楚雅,女,30岁,未婚,身高一米六五,毕业于普通二本院校。林达的下属,公司职员。走在人群中,男士回头率在五成左右,中等美女,但在这个美女扎堆、形象气质俱佳的上海,文静的她只是一个容易被人遗忘的角色。

    除此,她,大龄女青年,处女。这些并不奇怪,在外企,早已不是什么见怪不怪的事了。但她更重要的身份是:上海人,父母都是高级工程师。

    林达,一个经历过世面的人,年轻有为,阅人无数,有无数选择,众多美女投怀送抱,但他都无动于衷,私下里好多女士在私聊他是不是有性功能障碍。对于流言蜚语,他一笑置之,只是他一直在留意一个人——楚雅。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对他从来不冷不热清高孤傲的女孩子反倒勾起了他的兴趣。他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她的冷落,反而更引发了他强烈的征服欲。

    在电视电影中学到的浪漫追求手段都被他倾力学用,终于,她接受了他,他们恋爱了。大家再不去讨论林达性取向的问题,转而研究楚雅如何勾搭上了这个钻石王老五。

    生活如同上了发条的机器,可楚雅的到来还是让林达的生活多了很多色彩。不用再一个人去看电影,一个人吃饭,甚至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边喝酒一边流着眼泪。他是一个习惯孤独的人,也是个孤独了太久的人。

    可楚雅有一点要求,要把初夜留在结婚的夜晚。这让他更爱她了,虽然有时荷尔蒙引发的欲望差点让人疯掉,可他愿意为她守护这个承诺。因为,他爱她。由最开始只是一种征服和追求,渐渐变成了一种信仰和真爱。

    3

    两年过去了,楚雅的父母对林达这个未来贤婿相当满意,林达的父母也着急见未来的儿媳妇。可问题来了。楚雅是上海的独生女,过年的时候,林达必须在上海陪她爸妈一起。可对于出身贫寒的林达来说,过年不在男方家是不可理喻的。最后,达成妥协,在林达家过完三十,初一回上海陪楚雅父母。

    从上海飞回北方一个小城市,又来回奔波了五六个小时才来到林达的家,一个偏远的山区。楚雅刚开始还很兴奋,仿佛到了世外桃源一样,还说以后和他一起在这里白头偕老该多好。

    林达家的房子新盖的,平房,三室一厅,这种房子在农村随处可见。里面简单装修了下,还贴上了大大的喜字,却不是迎接他们的。小他六岁的弟弟林义刚结完婚,家里花了不少钱,装修也只是把弟弟的婚房布置了一下,装了一台空调。

    北方的冬天出奇的冷,尤其在雪化了的时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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