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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天杀局-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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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有所思:“威伯,您的意思莫非是说,人死之后的幽冥之国,与我们的现实世界,其实是同一个?”

威伯道:“正像我以前告诉过你的,最简单的答案,必然是最正确的。因为这个世界的法则,是最简单的。”

威伯的意思,莫非是说……

老人飞快地打断我:“生命是永恒的,余者皆为幻象。”

生命是永恒的?我对威伯的说法表示怀疑,小声嘀咕道:“活着的人,是有生命的,难道死了的人,仍然有生命吗?”

威伯没有听清楚,冲我吼道:“你说话大点声,别像个受气的小媳妇似的。”

我脱口叫了一声:“威伯,您的意思莫非是说,这世界上有鬼?”

“鬼?”威伯好像是大吃一惊,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没错,我说的是飘忽无形、化影无踪的鬼。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人死之后,冤气难申,精魂不灭,化为厉鬼,来找他的仇人报仇。”我说道。

威伯一脸不高兴地望着我:“你不觉得这个问题,未免太没品位了吗?”

我老老实实地答道:“品位这事我还真没考虑过,我只想听威伯您给我一个确切的答案。”

威伯摇了摇头:“以我从警一生的经验,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世上没有鬼怪,如果有的话,那也是人心有鬼,人心作祟。”

这样就好。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威伯,让我们继续有品位的话题,实际上我的意思是,对于死者来说,意识已经停止运转,再也感觉不到这个世界……”

老人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夏大川,你多读几本书会死啊?一个不被感知的世界,处于未确定的状态之中。脱离了感知,世界也就失去了其确定性。于死者而言,我们的世界已经失去了确定性。量子力学你懂不懂啊?不懂还不会看看书吗?”

看书……我急忙把自己带来的《海外刑侦案事集》藏到身后,看来我没摸对老人的心思。威伯的兴趣,已经偏离了刑案之中的鸡飞狗跳。我的目光再次落到了老人膝头的旧相册上,说道:“威伯,传说您手边的相册,已经随身携带了一辈子,无论您到任何地方,都带着它,真的是这样吗?”

威伯的回答干脆利落:“这本相册,你不可以看。”

“为什么?”我很不满地问道,“我以前又不是没看过。”

老人道:“这本相册是薛定锷的猫,处于封闭之中的不确定状态,一旦打开它,不确定性就化为烟尘,其最终结果,未必是你喜欢的。”

威伯的话,差一点把我逗笑了。这可爱的老人,活到了82岁,终生沉浸于警界之中,与形形色色的罪犯斗智斗勇,却不想愈老弥辣,智慧已经远非我所能比。可是他愈老愈顽皮,竟然不肯让我看他的老相册,这怎么可以?我一定要想办法,麻痹老人的心智,打开这本相册。

我慢慢地寻找话题,避免让老人察觉:“威伯,据说您从警一生,手下从无未解之案,是不是真的呀?”

威伯道:“你说是真,必然是假。你若言假,必然是真。所谓未被观察到的不确定世界,总是这个样子的。”

我忍不住笑了:“威伯,我听明白您的意思了。您是说,实际上您也有未曾破解的悬疑之案,只是无人知道罢了。”

威伯对我怒目而视。

我急忙作出无辜的样子:“别生气,您老可千万别生气。我也是从您老人家的话中猜测出来的。人人都知道您老人家手中,确无未破解之案,可您却说此事真假不确定,那么必然的,是有大家不知道的事情存在,这么猜没错吧?”

威伯哼了一声:“少在我面前耍小聪明,我说的不确定的意思是……”

“是什么?”我追问道。

“是……”威伯的神色有些茫然,“到底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我只能告诉你,我对此事,不能确定。”

“嗯,好神秘啊……”我急忙坐在威伯对面的地上,双手抱膝,仰望着威伯,听他继续讲述下去。

可是,老人却突然沉寂下来,半晌才嘀咕了一句:“我是说……我真的不能确定。”

我不吭声,任由老人满脸困惑地苦思。让82岁、智慧过人的威伯无法确定的,到底是什么呢?

又是好长时间的沉寂,威伯终于慢慢开口了:“如果你问我,我从警一生,手中从无积压的未解之案,此事是真是假,我可以响亮地告诉你:是!有案卷为证,绝对假不了。但这个答案实际上是错误的,我在撒谎,一个从警一生,视荣誉尊严如生命的老警员,公然在撒谎!

“但我真的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在撒谎。事实上,我连这是不是一起名义上的刑案都无法确定,更谈不上破解了。更进一步说,实际上我连这件事情到底发生了没有,都有着极大的疑问。总之,一切都不确定,所以我无法给你一个确定的回答。

“我从警一生,孜孜以求,目的就是验证这种确定性。我只想知道一件事:70年前,在我12岁生日的那一天,我所看到的那一幕,是不是真的。还有那个美艳绝伦,让我牵情一生的女人,她是真的存在过,还是只是我青春时代的少年梦想?

“但直到今天,我仍然未找到答案。”

威伯以低沉的语气,开始讲述他的故事。

【神秘的女客】

70年前,威伯刚刚12岁。

70年前的这座古城,处处洋溢着旧时代的风情,女人穿的衣服是华丽的对襟开衫,她们绾着乌黑的发髻,画着弯弯的细眉毛,脂粉的香气弥漫在狭深的巷子里。男人们则是打着绑腿,手提长枪,去遥远的地方,在弹片横飞中冲锋陷阵。那是一个战争的年代,距离现今,恍若另一个世界的故事。

12岁的小威伯,头上戴着绣有红缨球的瓜皮小帽,身穿绣着福字的绸缎棉袍,身体圆溜溜的,肥胖如圆球。他是城里唯一一家客栈的少东家,每日里川流不息的客人,给威伯家带来滚滚的财源,让威伯过着优裕的生活。

威伯永远记得那一天早晨,当时他正背对着街道,蹲在墙根处,手拿一根细棍,聚精会神地在掏一个蚂蚁窝。正掏得物我两忘、心神愉悦之际,忽然感觉到心脏好像被什么揪了一下,然后就嗅到了一股奇异的清香。

威伯描述,那香味很淡很淡,淡到你几乎嗅不到的程度。可却又丝丝缕缕,直沁入你的心中,让你的心,瞬时敞开,直欲将这世界拥入怀中。那种潸然欲泣,却又不知因何而喜悦,因何而欲泣的感觉,直让威伯两腿发软,竟然一跤跌坐到了地上。

然后威伯仰起头来,呆呆地看着那个不知何时来到他身边的女郎。

威伯年龄虽然不大,但因为家里是开客栈的,也称得上阅人无数了。他一眼望去,感觉那女郎年龄不大,最多不过十六七岁,穿一件对开襟的圆领点衫,乌黑的长发垂至腰部。当威伯看到她时,她正俯下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威伯。

威伯说,当时他望着这位女郎,脑子里立即涌出两个字:好看。好看,这女郎长得真好看……至于如何个好看法,却不是威伯所能说清楚的。即使是70年后,82岁的威伯说起这个女人来,最多是补充一句:“我活了82年,从未看到过像她那样好看的女人。那种好看,不是人类所能具有的。人类受限于皮肤、肌肉及五官,纵使你摆布到了极致,也未必及得上她的容貌之万一。”

女郎娇美的体形与柔和的气质,让威伯心里生出一种朦胧的感觉,就好像她是与自己失散多年的亲人,竟然在这个意外情境下相遇了。而且他心里还说不清楚为什么,感觉到自己很委屈,泪水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他不由自主地,伸出一只脏兮兮的手,递到女郎的手上。

女郎握住了他的手。

那只手轻柔香软,比威伯的手大不了多少,精致宛如花瓣。威伯握住这只手,再也舍不得松开。

女人嘴角带着笑,牵着威伯的手,走进了客栈。

威伯家开的客栈,共有16间客房,按天、地、玄、黄分列,天字号2间,是上等房;地字号4间,略次一等;玄字号6间,又差一等;黄字号则是4间大通铺,专供行脚役夫入住。女人牵着威伯的手,穿过一排排客房,到了天字一号房门前,放开手,自己推门进去。然后她回过身来,向威伯招了招手,威伯立即跑进去,站在她面前,仰脸看着她。

女人俯身,对威伯说:“你去到门口看着,等一会儿,有个叫卡摩斯的人,很好认的,高鼻子深眼窝,身上长满了黄毛,他会入住天字二号房间。等卡摩斯住下来之后,你让他来我这里一趟,我有话要对他说。”

威伯脑子并不笨,立即问了一句:“我只是个小孩,客人不肯听我的话,他要是不肯来怎么办?”

女人笑了,轻轻地拍了拍威伯的脸颊:“淘气的小东西,如果卡摩斯不肯来,你就说我知道他手中的香炉是怎么弄到手的。你说了这话,他不敢不来。”

威伯答应了一声,立即跑到门口处,站在柜台边向外张望着。过了不多久,眼见红日西斜,果然有一支行旅,是五匹马组成的旅队,一个高鼻梁、深眼窝,满身都是黄毛的西洋人骑在马上,后面有一个向导,三名脚夫,另外,四匹马背上都驮着沉重的箱子。人身上和马背上,都蒙了一层黄土,显然他们走了不少的路,慢慢向着客栈走来。

进了客栈,那名洋人下马,嘀咕了一句什么,就听向导说道:“这位就是卡摩斯先生,是国民政府的顾问,此次来西北作文化考察,你们要把最好的房间给卡摩斯先生住。”

柜台里应了一声,给卡摩斯先生安排了天字二号房间。然后卡摩斯指挥三名脚夫,从马背上卸下沉重的箱子,其中一只被小心翼翼地抬到了他的房间。箱子进屋时,一个脚夫身子歪了一下,急得卡摩斯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怪叫:“呕卖嘎滴(哦,我的天啊),小心,要小心哪。”

箱子搬进去,房门关上,向导和脚夫去前面的房间,威伯跑了过来,扒着门缝,向屋子里看。

就见卡摩斯从箱子里,取出一只人脑袋大小的石鼎,三只脚,缺了一只耳朵,看起来很沉。卡摩斯咬着牙,费了好大劲儿才把石鼎放在地上,随后拿出一台照相机,从各个角度开始拍照。

威伯推开了门,卡摩斯扭过头来,看到威伯,脸上露出怕人的怪笑:“小朋友,你应该先敲门。”

威伯呆头呆脑地看着卡摩斯,用机械的声音说道:“你马上去隔壁房间,有人要见你。”

卡摩斯笑眯眯地摊开两只手:“这是一个邀请吗?我是否可以拒绝?”

威伯威胁道:“你必须去,否则你会后悔的。”

卡摩斯哈哈笑了起来:“小朋友,请关上门,我要工作了。”

威伯道:“要见你的人,知道你的香炉是怎么弄到手的。”

卡摩斯腾地一下跳了起来,他的模样变得说不出的可怕,冲向自己的行李,从中取出一只转轮枪,猛地冲出门,进了天字一号房间。

【从石鼎中钻出的异兽】

威伯追出来,跑到了一号房间门前,只见房门大开,那位女郎对门而坐,神情淡定。卡摩斯则是手提转轮枪,背对房门,望着那女郎,似乎被惊呆了,一言不发。

好半晌,才听那女人低声叫道:“卡摩斯?”

卡摩斯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古怪的咕噜声。

女人道:“我想和你做一笔交易,你肯不肯?”

卡摩斯又咕噜了一声,收起手枪,端起挂在胸前的照相机,对准女郎,咔嚓一声,拍了张照片。然后他又咕噜了一声,大意是没有镁光灯,照片的效果会很差。他把照相机放下,抬头望着女郎,问了句:“什么交易?”

女郎说:“我要换回你手中的香炉,你不会拒绝吧?”

卡摩斯摇头:“你还没有开出价码。”

女郎说:“你把香炉交给我,作为交换,我不告诉别人这只香炉是你从别人家中偷来的,而且你还为此开枪,伤了人。这条件够优厚了吧?”

卡摩斯举起了手中的转轮枪,却又不知为何改了主意,把枪放下,说道:“我倒是有个好建议,比你的主意更好,你要不要听?”

女郎脸上露出倦色,分明是同样的话听过太多:“可不可以不听?”

卡摩斯凶狠地说:“不可以,虽然我尊重女士,但这个建议你必须听,因为这关系到我们两人的福祉。”

女郎扑哧一声笑了:“卡摩斯,有没有这么夸张啊?”

卡摩斯道:“不是夸张,事实上,我已经打算完全接受你的要求,把那只奇怪的石器交给你,此外还有我的著作,也将在扉页上写下你的名字,不管你叫什么,这个决定不会改变。还有,我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你的,只属于你,当然,我们两人要在一起,这是毫无疑问的。”

卡摩斯说着,单膝跪地,将转轮枪举过头顶,呈交给女郎:“女士,请接受你的俘虏的献祭吧,一如昔日横扫天下的成吉思汗,在野利氏公主面前交出他的武器与生命。所有的男人终将要败于美丽的女性手下,现在我期望你赋予我这个无上的荣誉。”

听卡摩斯提到成吉思汗,女人像是受到惊吓,一下子跳了起来,然后又慢慢坐下:“好了卡摩斯,请不要再开玩笑了,认真一点,我要告诉你一件重大的事情。你必须要把香炉交给我,否则你将有性命之危。”

卡摩斯抬起头来:“女士,如果能够的话,我选择在你的爱情之中,深深地溺死。”

女人摇了摇头:“卡摩斯,你并没有听懂我在说什么。”

卡摩斯抬起头来:“女士,我表达得清楚到了不能再清楚。”

女人皱起眉头,威伯发现,这女人连皱眉头都是那么好看:“卡摩斯,千万不要让欲望的恶兽吞噬了你。”

卡摩斯发出怪怪的笑声:“女士,我是不会改变主意的,除非我的炽爱获得回报,否则我不会退让的。”

女人只是不停地摇头,不再说话了。卡摩斯明显已经占据了主动,他站起来,哈哈笑着,走到门口,转身又挤眉弄眼道:“女士,今夜我不会离开房间,任何时候你期望得到的,在我的房间里都不会失望。”

当时的威伯,听不懂卡摩斯是在说,除非那女郎甘愿成为卡摩斯的女人,否则他不会答应任何条件。但是威伯看到,当卡摩斯离开之后,女人双手掩面,明显地透出一种无力的倦怠。于是威伯知道,女人未能达到她的目的。

威伯心里很生气,心想,如果我将卡摩斯的那只什么香炉偷出来,交给女郎,她一定会非常的高兴。心里想着,威伯心不在焉地吃过晚饭,假装上床睡下,却半闭着眼睛,准备等午夜之时,溜入卡摩斯的房间。

到了下半夜,威伯悄悄地下了地,摸黑出了自己房间,蹑手蹑脚地来到卡摩斯的房间前,发现房间里有微弱的烛光,卡摩斯动来动去的影子,从窗户上透出来,威伯心里顿时有种说不出的失望。

卡摩斯竟然还没睡,那这件事,恐怕是干不成了。

正想着,忽见窗户上的影子开始激烈地晃动,威伯这时候才发现,卡摩斯并不是一个人待在屋子里。

午夜人静,是谁和卡摩斯在一起?会不会是……威伯定睛一看,不禁愕然。

只见窗纸上,映出一个怪怪的影子,忽大忽小,蠕动不停,初看时细长如蛇,再看时状如水缸。看犄角似乎是牛,看倒刺又好像是野猪。可不管是牛还是野猪,都不应该出现在卡摩斯的房间里。

惊愕之际,威伯忽然注意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嗨欧破!嗨欧破……”实际上这个声音一直在响着,只是越来越微弱,而威伯又一门心思地想着别的事,所以被他忽略了。

此时听到这个声音,纵然威伯不懂英语,也知道是屋子里出事了,他立即大喊一声,上前用力推开房门。

房间里空空荡荡,不见一个人影,只是那微弱的呼救声从靠墙的角落里传来。威伯扭头一看,只见那只石鼎靠墙壁放着,卡摩斯的一条腿露在外边,正在拼命地踢着,分明是有什么东西正用力地将卡摩斯拖入石鼎中。卡摩斯的呼救声变得越来越微弱。

奇怪的是,威伯竟然没有感到害怕,而是立即冲到鼎边,抱着卡摩斯露在外边的那条腿,用力往后拉。

扑通一声,威伯一屁股坐在地上,怀中抱着一条断腿。那条腿的断裂之处,留着清晰的牙齿印痕。

【美丽的女人杀了我】

威伯说当时他的大脑处于一种恐怖的冷静状态之中,对身边的危险没有丝毫察觉,仍然在对事情进行着有条有理的分析。

看到卡摩斯断腿上的齿痕,威伯第一个想法就是:有什么东西从鼎中钻了出来,拖走了卡摩斯,还咬断了他的腿。

他仍然没有害怕,而是疾冲到鼎边,探头向里边看。

鼎中空空荡荡的,那只是一只口径不超过40公分的小型石鼎,而且深不及20公分,连人的脑袋都无法钻入。卡摩斯绝无可能钻入这么小的石鼎之中。

可是,那条腿还抱在威伯怀中,是他亲手将这条断腿从鼎中拖出来的。而且他亲耳听到了鼎中传来的微弱呼救声。

茫然之际,怀抱那条断腿,威伯扫视着空荡荡的房间。他立即看到了桌子上放着的一张照片,是刚从药水中洗出来的,照片上,正是天字一号房间的女客人。是卡摩斯初次见到这个女人时,为其美色所震慑,特意拍下的。

威伯想也未想,立即将断腿往地下一扔,抓起照片,藏在自己怀里。然后他又看到一张纸,上面写着一行字,旁边撂着支羽毛笔。威伯正要歪头看看纸上写的是什么,地面上那条断腿突然踢了一下,正踢到威伯的胫骨上。

断腿还在乱踢,这让威伯心中的恐惧意识霎时间觉醒了,他一下子慌乱了起来,哭喊了一声:“快来人啊,出事啦,救命啊……”喊声中,他双手抱头,跑出了这间可怕的屋子。

听到喊叫声,整个客栈全都被惊动了。威伯的父亲带着伙计,打着灯笼、举着火把赶来,瞧见卡摩斯先生被啃剩下的半条腿,所有人都被吓呆了。

卡摩斯的导游和脚夫也被惊醒,跑来看到这情形,一口咬定这是家黑店,硬说卡摩斯被店家谋财害命了,揪住威伯的父亲不放。威伯的父亲万般无奈,只好让伙计快点去警察局报案。

天亮之后,警察局的探员终于赶来了,进了卡摩斯的房间里,勘察现场。抬眼看到桌子上有支羽毛笔,压着张白纸,纸上是一行歪七扭八的汉字:

〖我的生命到了尽头,杀死我的人,就是隔壁房间中美丽的女人。〗

威伯解释说,如果他事先注意到那张纸条,结果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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