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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过程中,议价能力非常强大,甚至于供货商叫苦连天,接近了成本的极限。
但对美国市场而言,通过沃尔玛低价进入的产品不存在倾销问题,因为这当中大多数的产品在美国本土停止了生产,不构成重度的产业冲突。
菲林格尔的建议
在中国地板业的联合应诉过程中,菲林格尔的老总顾军荣给出了几点建议,这些建议为后来国内的家俱、瓷砖等产品遇到同样情况时,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参考。
顾总强调说:一本账算不清,用两本账算。要健全财务制度,一个企业,在同时做内销与出口时,一定要分开做两本账。从生产上来说产品的成本一样,但在市场费用上,内销与外销不能同日而语。
第二点、要有一家人观念,行业应该形成一个整体,企业之间在价格上要相互协调,不要为争取出口的机会相互压价。压价的结果导致的是反倾销的出现,甚至价格越低,胜诉的可能性越小。大家应该联合起来,争取集体胜诉,拿到一个低的价位。如有少数的企业,拿到低的反倾销税点后,而其他的企业被征收了高关税后,要保持理性。
加拿大反倾销事件(2)
第三点、鸡蛋不要往一处放。首先是,进入别国市场时产品要多元。一个产品遇到了反倾销的待遇,还有别的产品可以保持企业的外贸利润。其次,以外销为主的企业进入国外市场时,要选择多个地区,不能单纯依赖一个主要的外国市场。这个市场发生震动时,还可以用其他的市场来平衡。
第四点、尽量自主经营国际市场,不要通过代理制。代理制就是为别人打工。在发生反倾销问题时,该国对我们的产品以给代理商的批发价计算,但实际上,代理商在本国的销售会有一个很高的价格追加。在反倾销调查里,用给代理商的价格来比较国内的零售价,这个也不合理。
如果自主做国际市场,在当地直接销售,就可以把出口的价格订得高一些,企业也能拿到较高的市场利润。
在应诉的过程中,顾军荣一度乐观地估计,出口量最大的菲林格尔、克诺森华和升达都会拿到一个有利的结果。但最终,菲林格尔与升达都被征收了高额的惩罚性关税。
正如林产工业协会秘书长吕斌所说:遇到反倾销问题,地板业应思考一些问题。在解决问题后去认真思索,我们现在已经是世界地板业生产大国,下一步中国地板业该如何发展。
走出去的思考:从社会视野看倾销
一个国家的经济“走出去”有个不同层面的走法:劳务走出去,产品走出去,技术走出去,资本走出去,品牌走出去。
表面上看,我们的企业家完成了一个逆向的转换,从“别人走进来”到“我们走出去”。但20年前国外的企业走进来,是带着资本、技术和品牌,而我们走出去时更多地依赖产品和价格。
提供低价的产品没有错,消费者会受益。但是低价的商品往往会对该国原有的生产企业形成颠覆性的冲击。
早期企业在做市场时,只考虑消费者与企业,没有更大视野的思考。近年,人们已经逐渐会从对社会整体作用的一个角度去看待企业的经营。
企业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当我们作为一个“外来者”走出去时,进入到的一个陌生的群体里,实际上已经成为当地群体的一分子。从社会营销的角度来说,也承担一部分社会责任。
这个新来的社会一分子,他的到来和市场经营对当地整体社会而言会有什么影响,这是一个关键性的思路转换。
转换立场思考:如果有一个外来者进入中国,以市场冲击者的身份在国内造成颠覆性的市场冲击,我们国内一大批的企业面临销售萎缩,企业利润下降,甚至会有大规模破产和员工下岗的局面时,这个问题怎么处理?
实际上,外国企业在中国的发展思路,也许能给人们一些启示。最早进入市场时,大家都奔着逐利的目的而来,是中国市场的开发者和利润的追逐者。但在后来,这些企业强调本地化经营,强调企业与市场的长期共生,逐步转化为社会进步的共同建设者,在中国落地生根,长期共荣共生。
用低价的产品席卷市场,势必给人造成市场侵略者的印象,接下来引发心理排斥的反应。国外企业需要有一段的心理适应期和产业的调整期。
企业之间不可能没有竞争,但竞争也可以分为有度竞争和无度竞争两种。有度竞争承认竞合的局面存在,在适当的范围里施展价格的、产品的优势,考虑整个企业生态群的和谐与共生。无度竞争不承认竞和的存在,只以企业最大的市场份额和利润为惟一目标,这一定会引发复杂的博弈冲突。
通往竞合之路的“三条腿”
一条腿立不住。
在我们走出时,用“价格”这一条腿走路,往往易摔跟头,易被人攻击。
低价是永恒的话题,但不是惟一的话题。回顾木地板在加拿大反倾销案件的群体陷落,甚至其他一些反倾销案例,我们可以得到更多的反思。
菲林格尔的顾总在谈到以后中国地板在国际市场的发展时,认为“低价+创新”是以后的木地板在国际市场上必须并行的两条腿。
加拿大反倾销事件(3)
低价格是中国木地板的既有优势,也是所有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追求的一个重要取向。但通过创新,增加产品的附加值、进入高端领域,选择细分市场,是中国地板业进入别国市场时改变市场低价冲击者形象的重要手段。
准确地讲,中国木地板需要在低价之外增加另外的几条腿。
1。 品牌腿:在当地市场展开品牌化经营,不再简单地推销产品。让品牌成为当地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成为消费者长期喜爱和选择的对象。既在成本优势的基础上扩展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又为市场的可持续开发打下了基础。
2。 创新腿: 通过创新带来产品差异,增加消费者的喜好理由,避免在同质产品上与本国商品展开面对面的价格较量。
这里有日本企业的先例可循:70年代,日本产品在美国市场遇到的问题和今日中国企业遇到的问题相类似。但日本企业通过强大的创新能力,不断增高商品的附加值,最后在竞争中以不可替代性为主导,改变了从前以价格为主导的局面。消费者会超越价格的敏感,选择产品的功能。当关税提高时,产品的价格也相应提高,当关税降低时,产品的价格也相应降低。消费者总在选择,企业的利润不会受到影响。
3。 营销的国际眼光:用国际化的眼光去经营企业的国际化。比如说:改变简单的代理制局面。在可能的条件下,变代理制为海外公司制。为什么这个重要?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成为一个社会接纳的一分子。海外公司在当地经营,当地纳税,解决当地的就业问题,是当地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代理制不同,代理制是相对单纯的产品分销。一个B国企业通过代理,将产品在A国销售,赚到了A国的利润,但这个过程只是简单的B国的产品到了A国,A 国的资金流回到B国,没有扮演一个真正的社会参与者的角色。
举一个例子,前德国总理科尔出访俄罗斯,在组建德国企业团时,邀请了劳斯莱斯德国公司的老总前往。这位老总很诧异,问劳斯莱斯参与德国的企业团是否适宜。传统上,人们都认为劳斯莱斯总部在英国,是个英国的汽车公司。但德国政府说,你就是德国企业,你在我们德国经营,解决的是德国的就业,增加的是德国的税收,你的生产总值也计算在德国的GDP里,你怎么会是个英国企业呢?
从这件事上我们能看出,国际化与本地化实际是一脉相承的东西。20世纪有一个重要的发展是企业突破了国家的界限,越来越成为被各个地区所接受的世界公民。有很多的公司,除了品牌的最早产生和总部在一个国家外,很难去判断这个企业的国籍。十年前,我们说联想是中国的电脑公司,但现在联想的总部设在纽约,在美国和中国各设一个运营中心,全世界的消费者在消费它的产品,所有的股东分享它的利润。在中国的联想分部在中国纳税,在美国的联想分部在美国纳税。从社会行为上来说,我们还能一定说联想是个完全中国的企业?
锁扣事件看规则(1)
猫虎比赛与核心技术
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在今天越来越成为企业间相互竞争的生命线。
有一个很古老的故事:老虎生来很笨,到处受欺负,后来老虎觉得猫能欺负老鼠,觉得威武,于是拜猫为师,学会了扑咬跳抓的本领,成为百兽之王。老虎觉得猫的本事自己都会了,开始不服气猫,一天,它向老师扑去,就在快捉到的一瞬间,猫蹿到了树上,老虎无奈,只能在树下转来转去。
爬树是猫与虎竞赛时的核心技术。
2005年,中国地板业遇到了两个国际“坑”,第一个坑是“反倾销”,在加拿大事件上的失利,回头检视,我们能发现,自身在参与国际化时代下面对国际冲突时的一些营销弱点。
第二个“坑”是随后爆发的“锁扣专利事件”,锁扣事件一波三折,最后中国企业付出了禁入美国市场的惨痛代价。但经过这个“坑”,也许人们能沉思,中国地板业在知识时代的规则下如何实现自身的超越与升华。
作为制造业超级大国,“专利”之痛在国内各个行业也是一个普遍的切身之痛。90年代中期VCD的消费热潮在国内兴起时人们就惊呼,真正在中国市场赚钱的是那些握有核心解码技术的企业。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核心技术、专利技术在这些问题上屡遇问题,说明我们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模仿有余而创新不足。
337调查名单
2005年7月1日,荷兰Unilin公司、爱尔兰地板工业公司和美国Unilin北卡罗来纳地板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了“337调查”申请。
全球30余家地板生产企业被指专利侵权。其中地板大国中国首当其冲,在指控名单中位占17席,中国地板业的精英品牌几乎悉数上榜。
一波方平,一波又起。“加拿大反倾销事件”余音未了,这件事情又在国内地板界掀起了轩然大波。
申请中指称:这些企业违反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条例,侵犯使用了申请人的锁扣专利,并在申请中提出赔偿要求。
如果指控成立,中国地板企业不但要一次性赔付10万~12万美元。在今后的经营中,每销售1平方米的地板,还需另付美元的专利费。否则,将永久禁止进入美国市场。
当初,中国地板界在发展中的一时模仿,终于显山露水地出现了纠纷之果。
7月29日,美国ITC启动“337调查”。此举对于占中国木地板市场半壁江山的17家企业来说,其意义和影响不言而喻。
在加拿大事件发生时就有人传言,美国地板公司也在对中国地板跃跃欲试,如今终于变为现实。
如果把上榜的中国企业加起来,他们在国内市场份额占到了将近40%,有人戏称:337调查席卷了中国地板界的半壁河山。
为什么没有莱茵阳光
然而在这份名单里,却没有莱茵阳光的身影,这甚至造成了当时的一个误会。
7月11日,彭鸿斌在睡梦中被一个电话吵醒,朋友提出了一个让彭鸿斌吃惊的问题:彭鸿斌,有人传言“337调查”的背后主谋是柯诺。
从朋友的语气中,彭鸿斌意识到了这个传言的严重性。
“为什么会怀疑柯诺?”
“彭鸿斌你想想,‘337调查’涉及全球30家木地板企业,中国企业占了17家,而且都是国内木地板市场上的重量级企业,但业务遍布全球的柯诺木业却不在这个名单上,别人难道不会这么认为吗?”
彭鸿斌苦笑。
在事后彭鸿斌对事件做了澄清,柯诺公司的专利锁扣技术已经过授权,一直在向授权公司缴纳专利费。柯诺的历史有一百多年,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培养出了很强的专利保护的意识和传统。所有旗下品牌的外来专利的采用手续,都由总部统一负责。克诺森华与莱茵阳光所以不在名单上,是因为从专利使用的角度来看是合法使用。
但当时,地板业的一些同仁有些杯弓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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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扣事件看规则(2)
至于传言因何而来,有两个不同的版本。
有一个老总告诉过杨志明这样一个版本:
就在彭鸿斌接到电话的前一天,7月10日,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召集了地板界的骨干企业,召开如何应对“337”调查的讨论会议。与会的企业刚好就是“337”的上榜企业。平素熟悉的大家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突然发现柯诺的老总怎么不在?
有人蹦出一句,柯诺不会跟这事有什么关联吧。这句话,导致了流言的产生。
另外的一个版本则说:7月初,一家媒体就“337调查”事件采访柯诺的看法,一位柯诺公司的高层表示,如果是专利,使用时确实应该付费,但是付多付少是企业应该争取的权利。
在当时非常敏感的气氛下,柯诺中立的观点引发了一些企业的不满。但当时也有应诉企业的老总表示过同样的意见,人们反而忽略了,却独独记住了柯诺。
事实上,外国地板商瞄准风头正盛的中国地板企业的软肋早有前兆。早在2005年1月的德国汉诺威地板展会上就发生过产品被扣事件,参展的四家中国地板企业的样品在现场被扣押,禁止展出。主办方声称,这些产品侵犯了锁扣专利的知识产权。
这件事情发生后,林产协会特别召开了一个“关门会议”,30多家骨干企业参与了讨论,一个主要的议题是:如何应对锁扣专利可能引发的纠纷。
然而不久,美国的一次展会成为专利纠纷白热化的导火索。在拉斯维加斯的一个地板展销会上,中国企业悉数出动。提出起诉的那三家公司也在同时参展,会上这几家公司搜集了很多资料,展会结束后没有几天即出现了337调查的事件。
其实名单里所列的企业也刚好是在拉斯维加斯参展的17家企业。
面对传言,为避免不必要的行业内讧,林业协会特意出面为柯诺做了澄清。林产工业协会的人揭示了这一事件的深层原则:
近十年以来中国地板业的高速发展从内销转向外销,一些企业将国内市场转至国外成绩斐然。参与国际竞争就必然给国外同类企业和产品造成生存空间的挤压。
规则的考验
7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启动了“337调查” 。
中国地板业如临大敌。在早些时候,召开的林产协会的专题会上,大家意识到这也许是一副多米诺骨牌,如果在专利锁扣上中国企业败诉,也许会引发一连串的跟随效应。地板花色、静音技术、低甲醛技术、抗菌技术等等一系列的专利问题,可能接踵而至。
到那时,中国地板界也许面临的是伤筋动骨乃至元气大伤。现在的问题是不能让第一块骨牌倒下。
专利付费是显规则,模仿专利是潜规则。显规则在与潜规则的较量中,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对话。
如果对话失败,中国地板每年销往美国的数量是3000万平米。这些产品势必回流,给产能过剩的国内市场雪上加霜。
“专利具有时效性,并有真伪之分;专利的权利要求也有多少之分。有的专利持有人其专利的权利要求有数十项甚至百余项,但并不是所有的权利要求都能够成为其向我国地板生产企业索价的砝码。”
在会议期间,有专家的上述这段话为大家打了气。
专家还建议:木地板企业要联合应诉,争取权益的保障,但也应适当借助政府力量。锁扣专利的结果不光影响17家企业,也将影响整个国内地板业和地板经济的发展。
这无疑是个乐观的估计。
关于此事彭鸿斌直言不讳,认为国内地板界应更多审视自身的不足。这说明国内地板界整体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淡漠。积极应诉只是争取一个好的结果,但同时大家应在这件事中有所反省和改进。
彭鸿斌的话刺耳,却没有媚众。后来事态的最终发展并不如人们期待的乐观。
事实上,在一个透明、成熟的市场上,规则可以用作武器,但很少可以当作侥幸。每个赛场,都有自身的比赛规则。
锁扣事件看规则(3)
如果说我们走出去,创新和品牌能增强技术水平提高商场上的竞技能力,那规则就是一个适不适合在场上停留的问题。这跟体育比赛的区别不大,上了场,如果完全不守规则,结局只能是:走出去,再退回来,上了场,再被逐出场。
规则,只能遵守,不能挑战。
喜忧各半的中场
由于“337调查”,国内地板界涉入至深,牵连至广。
中国商务部与林产工业协会出面,在国内进行了专项的诉讼招标,最终组成了中美律师工作团,赴美参加应诉,为国内地板界谋求尽可能理想的结果。
2006年7月,“337”调查的第一个裁定结果出台,但人们见到了两个不同的版本。
在国内公布的消息一片利好,显示中国地板业取得了主动。摘录《中国青年报》的当时报道如下:
中国地板行业应对美国337调查案获得首胜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获悉,中国地板行业应对美国“337调查案”取得巨大突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行政法官美国时间7月3日裁定,由中美律师团队(集佳律师事务所和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以及圣象集团、菲林格尔、升达三大中国地板制造公司联合设计的“第7号锁扣地板”产品可以进入美国,中国首次打破世界上最难的贸易壁垒。
……
此结果表明:中国企业用该绕道设计制造的产品可以继续进入美国市场,并且不用支付任何专利许可费,为此连带收益的还有世界其他生产复合地板的企业。这意味着已经收取30亿美元专利费的Unilin公司在全世界20多场官司中第一次遭遇失利,以后其恐怕将无法再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利许可费……
但这个结果显然过于乐观。因为在法律中对同一类事件的法律处理,一般会是一个相同的结果,出现例外的可能性不大。
在Unilin集团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