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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小人物之钓福记+美食记+美人记(小人物系列)-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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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头看向老爷,老爷立刻左右找了一番,在地上捡起来一张纸,看来像是留言一类的小纸条,讨好地送到我面前。 

      被老爷戏弄一下,基本上得到的利益大于其他。可能是太胖了的原因,阿福我本来就脾气好没什么火气,偶尔生生气有益身心发展,又能当作生活情趣。再说了,捉弄人的比被捉弄的要辛苦多了,劳心又劳力,捉弄成功还要担心被报复。 


      报复人多辛苦?阿福我大多只是想想,实际上却没力气做。但看老爷事后提心吊胆、百般讨好的样子,心里就觉得舒坦。 

      换个角度想想,娱乐大众,不是也不错? 

      ……说到底,其实是阿福我懒而已。不找借口了。 

      纸条是写给鬼啸的。 

      「小美人,十年来见,绝艳脸蛋越发迷人起来,让皇叔我好生欣慰。这次得闻美人成亲之事,实属偶然。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二者皆无,怎能成亲?令尊大人那边,我便好心去当说客,作为美人成亲之礼物。 


      「为免美人先斩后奏,皇叔我就先请贵相公回京城准备三书六礼之事,等美人你到京城,皇叔我为你们好好办一场亲事。谢谢就不必说了。不用太急着回来,小心美丽的脸变形。」 


      看完纸条上的留言,若不是看到写纸条的人自称」皇叔」,阿福我实在不敢相信,这居然是号称威严如神祗的太上皇写的。实在是……实在是—— 

      想了半天,脑袋里还是找不出任何恰当的形容词。 

      看看老爷,再看看皇上,忍不住长叹一口气。这算不算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子打地洞? 

      早该知道的!第一眼见到皇上,不也是气势浑然天成、气度宇内非凡,天生就是九五之尊?看来比起演戏的天分,估计没有人能比得上皇上了……呃……或许还要加上一个太上皇——还没见过他老人家的面,已经对他老人家不抱希望了。 


      「什么时候回京?」找张凳子坐下来,随便问问。 

      鬼啸一定是追回京城去了。那么爱看热闹的罪人,也不会傻傻地待在这里吧?明摆着太上皇要鬼啸做新娘呢!千载难逢的超级大霹雳啊! 



      「停车!停车!」虚弱地叫,强忍住一开口就更如潮水般涌上来的恶心感觉。 

      老爷掀开帘子,做了个手势,马车停下来。阿福我立即跌跌撞撞地滚下车去,照着块石头干呕半天。 

      一别数年,几乎忘了我生来便与马车不合的八字!当年从京城一路出来,几乎都处于昏迷状态,幸运的没有一路吐到底,因此这次回京,兴奋得忘记自己跟马车犯冲的体质…… 


      几天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吃什么吐什么,只要上了马车,三分钟之内一定吐得干干净净一点不剩,导致现在全身无力,想吐也吐不出任何东西来…… 

      老爷扶着阿福我的手臂,递来一瓶水。 

      漱漱口,有气无力地被老爷扶到路对面一块干净石头上坐下。 

      「我们走去京城好不好?」眼睛里还含着委屈的泪,是干呕的时候泌出来的—— 

      不要坐马了!因为阿福我的特殊体质,我们一路上从队伍中央一直掉到最后,现在除了我们的马车,三里之内看不到队伍的任何踪迹! 

      「好。」轻易答应我的无理要求。 

      「肚子饿了。」咕噜咕噜叫。 

      老爷从袖里拿出一包干粮,翻出几块干牛肉递过来。 

      意兴阑珊地看着牛肉,一点都提不起吃的兴趣。 

      怎么办?连最爱的食物都无法引起阿福我的食欲了…… 

      「乖,吃一口。」老爷哄小孩。 

      小孩乖乖地咬一口。干肉才进嘴巴,恶心的感觉便如同泡泡一般泉涌上来…… 

      拿手死命捂住嘴巴,把干肉吞了下去。 

      「不好吃!」别扭地抱怨。一抬头,便看到老爷的俊脸,还有那迷死无数人的眼睛里浓浓的不舍…… 

      又拿这一招对付我!我吃还不行嘛! 

      狠狠地咬下牛肉,狠狠地当成杀父夺妻仇人一般的死命地嚼、死命吞—— 

      不但被噎到,刚吞进去的东西又吐了出来…… 

      我不要活了…… 

      「老爷……」委屈的泪光闪闪地看着他。 

      递过来一条拧过的布巾,还有几颗腌过的酸梅子。 

      据说酸梅能止吐,可酸的东西吃多了,肚子却饿得更快。目前阿福我一点吃不下东西,每天只在到达城镇休息的客栈,才能勉强吃上一点点。所以除非必要,老爷是不会给我梅子吃的。 


      漱口,擦过嘴巴,乖乖吃梅子。细嚼慢咽吃完最后一粒,咬咬牙,继续爬上马车,等待下一次暂停…… 

      身后,老爷无奈且心疼的眼光,一直追在后头。 

      客栈里,蜗牛爬上楼梯。老爷在吩咐掌柜的煮骨头粥。 

      「咦?阿福,才一天不见,怎么又憔悴了一圈?」丫鬟小绿惊讶道。如果眼睛里没有促狭,阿福我就相信你在惊讶。 

      全身没力气,急切需要地方躺下,不然也不会等不及老爷扶我上楼了。 

      不理她,继续朝着目标前进。 

      二楼第四间竹字厢房到底在哪里啊?怎么还看不到? 

      「怎么从来都没发现,阿福你有这么惹人怜爱的表情?」丝毫不懂无言地拒绝的丫鬟,这次也不例外,继续跟在身边叽叽喳喳。 

      不过倒顺便扶住我软绵绵的身体。 

      本以为回京城也就我们几个人的事情,回来的前一天晚上,阿福我还破例煮了好几大锅的菜肴,款待了一起在府里做事做了三年的丫鬟、长工、大厨们,很不舍地觉得,以后估计是看不到无数人躲在假山、树石后头看热闹的奇观,也看不到大厨们的白眼了。 


      哪知道出发那天早上,全庄子的人拿着大大的包裹站在门外——以那么多超大的包裹看来,整个庄子都被搬空了! 

      庄外面一排浩浩荡荡的马车,以及浩浩荡荡的禁卫军——皇上不跟我们一起走。皇上本人倒是想跟我们一样坐马车,但在三位老大人自杀威胁下,立即打消了念头。 

      阿福我理所当然地认为:老爷回京,小绿、大厨他们各自打包准备回家。没想到现实往往跟思想差了十万八千里 

      原来府里所有人,除了我和大厨,都是老爷从京城王府里带出来、身怀各式各样的绝技的人。 

      有管帐的高手,也有缝纫技巧别具一格、能使老爷俊帅无俦的能人,还有武功超强的丫鬟、能辨识一千八百余种毒物的药师——可惜医术差了点,不然,阿福我当初也不会辛苦地受到绍兴城老药师的折磨了。 


      带着这班人的目的,为的是老爷不管去哪,都能得到最妥善的照顾。 

      难怪太上皇会知道庄里的密道,因为整个庄子的格局都按京城王爷府的格局,由同一班人马建造,连密道都跟京城里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因发现泡茶极品地下水而开关出来的石室。 


      既是从京城里带出来的,回去当然也是一起回了——现在连住个客栈,都要包下整个的大客栈才勉强住得下…… 

      喝完小半碗粥,恢复些许元气,感觉重新活了过来,于是决定去楼下散散步。 

      几天下来,今天的状态不错,因为体谅阿福我的悲惨,前面的大队伍早早找了个小镇停留休息,免得等下老爷跟我越拉越远,归不了队。 

      无名山庄那么大,在庄子的时候一点都不觉得人多。可把这许多人全压缩进客栈,热闹的效果也就出来了。 

      喝酒的喝酒,划拳的划拳,连那几个庄花级的丫鬟们,也脱去优雅温柔的外衣,跟一干大男人划起酒拳来——输了喝酒的时候,一点都不输男人,脸不红气不喘——由此可见,府里的丫鬟果然没一个正常! 


      看到露出本相的姑娘们的奇怪,还比不上闻到好酒的惊喜——这样一个小小的客栈,居然有如此美酒!而大家居然拿如此美酒牛饮,简直暴殄天物! 

      白酒……久违的白酒的味道…… 

      父亲曾经说过,江浙一带,有绍兴黄酒闻名天下,他年轻的时候,却在离绍兴几日路程的地方,喝到了相当美味不逊贡酒的烈酒——芳香醇厚、回味绵长。 

      世上当然不会有如此巧合之事,但眼前这些美酒,单凭微微飘过来的香气,也知道绝不会逊于父亲当年喝到的佳酿! 

      片刻之后,阿福我坐在最角落的一张小桌子旁,品尝美味佳酿。醇香的滋味在唇齿中不断流转,火一般灼烧着往喉咙落去,在这临近过年的冬天,居然被逼出了一身汗! 


      不愧是顶级的烈酒,才喝了浅浅一个杯底,就已经醺醺然起来…… 

      灵光一闪,脑海里冒出一个绝妙的主意来—— 

      忍不住得意地哈哈大笑,对投射过来看疯子的目光视而不见,因为阿福我刚才发现,我真是天才! 

      第二天早上出发时,老爷拿毛皮披风紧紧包裹着一坨臃肿物体上了马车,冷冽的寒风送来美酒的余香。 





      第五章 

      热热闹闹的京城近日更是人声鼎沸,据说出巡的皇上这两天就要回京了。 

      各大官员、世族都尽可能地将京城装扮起来,挂起花灯、彩绸,搭起烟火台阁准备迎接圣驾,说不定皇上一个高兴,便会赐下丰厚的回礼、册封。 

      即便什么都没有,能够入了皇上的法眼,在皇上心里留下一点点印象,也就够了。 

      除此以外,还据说被贬离京城的清平王爷也被皇上接回来,不仅恢复三年前所有封号,连人都还未到京城,无数的珍品、玉器、古玩已经赏赐到王爷府了。 

      说也奇怪,当年王爷被贬为平民,王爷的府院宅子仆役们却没有动过丝毫,只是暂时由皇宫派人接管。当年不觉奇怪,现在回想起来,倒让不少人看出了门道——原来皇上压根就没打算一直让亲弟弟做平民嘛! 


      如此一来,送拜帖的、送礼物的络绎不绝,王爷府主人还没回来,礼物倒是堆了好几个房间。只能说权势二字,不愧为人生最值得追求的东西! 

      浩浩荡荡的皇驾终于开进京城,顿时锣鼓喧天、龙飞狮舞、热闹非凡。 

      从皇驾接近京城一百里,不断有飞骑先到皇宫报信,皇后、妃嫔、宫女们也声势浩大地出城迎接,一时间整个京城比过年还热闹万分! 

      要说这样的热闹有什么好处——当然有好处!那就是老爷这里同样算得上浩浩荡荡的一行人,可以不被注意、悄悄潜回京城! 

      若跟猴子一样被人观赏,估计阿福我不发疯也会羊癫疯! 

      马车在王爷府的后门停下,招惹来无数侧目的眼光。 

      王爷府位置优越,最偏僻的后门也开在一条热热闹闹的大街上。不过跟京城其他主要街道相比,这里算偏僻多了——没有酒家,没有花楼,只有京城里的平民。 

      年轻人和孩子们都出去看热闹了,余下一些老人们站在屋脚聊天。人太多,要跟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抢地方看热闹,他们可没这个力气! 

      掀开帘子,气质非凡的俊帅男子轻松地下了马车,伸于扶着帘子里另外一个人出来。 

      因为看不成热闹,难得悠闲的老人们聚在一起唠嗑谈天说地,这一下来了一整排的马车,还停在据说是王爷府的门外,当下,老人们天也不聊了,嗑也不唠了,好奇地看着一辆辆灰尘掩盖不住贵气的马车。 


      下来的是个衣着布料都贵气的男子,浓眉大眼,长相俊俏,后面的马车虽也陆陆续续下人,却怎也掩盖不了先前那年轻人的气质,这些生活了大半辈子的人,当下就知这人不简单! 


      有钱人最喜砍人脑袋。热闹看看就罢,不必把小命也搭上! 

      那些老人们立刻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装作不经意地飘来几道目光。 

      要让这个一看就知道是有权有势的人扶着下车的,怎么着也该是个更有权势的人吧? 

      终于,车里的人探出了一只脚,再一只脚,然后是—— 

      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一团! 

      除了黑得发光、柔顺浓密的毛皮看得出来,不是一般人买得奢侈品以外,什么都看不到。老人们失望地收回好奇心。 

      阿福我顺着老爷的手,从马车上跳下来,一个不小心,把脑袋遮盖得严严实实的披风帽子颠了下来,软软地挂在身后。 

      真冷啊……特别是在喝醉酒又美美地睡了一整天,这一出马车,寒风吹来,冷不防打了个激灵,忙把帽子戴回去。 

      几声惊呼住刚出口的瞬间被扼杀,却逃不过混在高手堆里很长一段时间的我这只丑小鸭。好奇地转头,逮住几个来不及避开的老人的眼光,奇怪——那原本惊叹的眼神,渐渐转为了然的鄙视。 


      鄙视?我吗? 

      在那些眼神里找到答案,居然真的是在鄙视阿福我! 

      好稀奇!从来在别人眼里看到的不是羡慕、爱恋的眼神便是妒忌,从来还没有看到人鄙视过阿福我呢!在无名山庄被大厨、丫鬟、长工们鄙视不算!那纯粹是大家无聊,互看对方不顺眼而已。 


      「这么秀气的孩子,有手有脚做啥不好?偏偏去做人家的挛童,现在的孩子都咋想的!」自以为很轻的声音,在这样近的距离下却听得一清二楚,只让我哭笑不得,不知该做何反应。 


      我看起来像个挛童? 

      自我打量一番,发现还真有点符合呢!身为男人却被压在另一个男人身下,即便是两情相悦,看在别人眼里,只怕也就那么一回事。 

      兼之路上开始的半个月吃不下东西,一路吐过来,后大半个月每日醉醺醺只顾睡觉,一路下来,整个人只剩下了一身骨头和一张惨白的脸。不要说老爷看不看得过去了,就自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恍然觉得哪来一个鬼魂,白淡淡好不凄惨! 


      忽然发现身边的老爷也听到那句话了,脸色阴沉沉的似乎想要朝那边过去,我赶忙反手拉住老爷,摇摇头表示不用在意。 

      连自己都觉得是那样了,更何况是人家呢?要一个个杜绝悠悠之口,还不把自个给累死?听听过就算。 

      老爷仔细打量一番,发现我确实没有往心里去,于是作罢,只是眉头仍蹙得老紧。 

      凭老爷的聪明才智,还不知越解释越解释不清这道理? 

      看老爷这般举动,心里甜丝丝的。 

      接下来一定努力吃,争取长回一些肉来!先前减肥的时候减不下来痛苦。这下不想减了,却无端端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其中的痛苦不用说,自以为傲的水嫩皮肤一眨眼成了风干橘子皮,简直比一口吃成个胖子不晓得郁闷多少倍! 


      管它减肥不减肥,管它可能遇见谁谁谁,反止要赶紧把丢掉的肉补回来! 

      还是拖着老爷进府探险去好了……嗯……先找个顺眼的厨房占为己有,接下来,就该好好的去菜市买莱,做上一桌子的好料,犒劳老爷跟我这一路上的辛苦啦! 

      好奇地打量王爷府。 

      早就听说整个京城,除了皇宫就属清平王爷的府宅最富贵逼人、雕龙画栋、美轮美奂,我还以为一定富丽堂皇,充满金子的气息呢!如今抱着挑毛病的心态仔细打量好半天,却不得不佩服地赞叹一声:老爷眼光的确高人一等! 


      府里暂时不会有我的房间,而从老爷紧紧抓着的手,也知他定不会让我住客房,看来京城里的闲人们可以嗑牙好久了: 

      号称情圣的王爷回京城了——第一件大事。 

      王爷带了个脸色苍白、营养不良的挛童回京——第二件大事。 

      王爷居然让那个挛童住在从来没有外人进驻的碧梧院——第三件大事! 

      苦笑。这一来,不用等人家认出柳残影,也得面对众多侧目的眼光了…… 

      回京城还不到片刻,郑公公带着皇上老爷的圣旨过来了。也不用跪听,坐在老爷腿上吃番外进贡来的水果,郑公公直接就给我们念—— 

      老爷说,跪听什么都是做给外人看的形式,自己人面前,装什么装! 

      但是这句话本身就有歧义。自己人是相对老爷而言的,阿福我区区平民一个,怎么成了皇上的自己人?当下深深反省一通,发现从见到皇上开始,阿福我便没有行过三拜九叩之礼,如此不重视伦理教义,简直就是诛灭九族的大罪嘛! 


      继续反省。 

      决定下次见到皇上一定记得补回来。免得皇上不小心被谁踩到尾巴找人出气的时候,回头又来找阿福我的麻烦!阿福我可是个尊老爱幼、遵规守法的老百姓! 

      圣旨的内容很简单,讲了一通皇弟长皇弟短的,实质性的内容就只有一个——三天后皇宫大宴,务必到场。包括阿福我耳熟能详的三个大字也赫然出现在圣旨上:务必请皇弟携柳残影一起参加,朕对此人非常仰慕。 


      仰慕?连胖到那程度都见过了,还仰慕现在这白惨惨的模样?太假了吧? 

      好歹相处了些日子,大致对这些个皇亲贵族有比较深刻的了解。在自己人面前阿福是例外——当然是百无禁忌,但一旦面对外人,便一个个端起面具,演啥像啥,职业道德好得不行。 


      虽也曾经演过几场逢场作戏,阿福我还是对皇上佩服得五体投地、无以复加! 

      参加便参加吧。早晚要挨刀子的。晚一天不如早死早超生! 

      绍兴城那样悠闲的地方待惯了,早没了时间观念,以为三天是很容易度过的时段。 

      谁料京城的步调确实不是小地方所能比凝,单单积压下来的那几箱拜帖,就让老爷看得发晕,直抱着我撒娇,更不必说那随随便便塞满了几个房间的礼物了,看着就头大,连拆的兴趣都缺。 


      花费了两个时辰面对礼物和拜帖,还没看完拜帖的百分之一,那些消息比苍蝇还要灵通的人士,得知王爷已经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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