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9年第23期-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挂桓觯汛谭撕眉溉恕K牡斗蛄范行省A说廊嗽对锻膊唤疽簧皇堑度缙淙恕!�
  六分剑派的余孽,原本就是仗着一股血气之勇作最后的搏杀。此刻伏兵一出,人人丧胆,争先恐后地四散推挤奔逃,不少人还不及被敌人的长刀砍中,就倒毙在自己人的脚下。血流成了一道道小溪,顺着滩涂的石缝,涔涔流入河中。偌大的河滩之上,尸体已堆积累累。 
  一个满脸沟壑纵横的老人,看着身边亲朋子侄一个个倒地,大滴的眼泪从浑浊的老眼中涌将出来,腿一软,跪在花玉香面前:“姑娘,放我一条生路吧。”花玉香手中双刀一滞,再砍不下去。那老者把头在石头上碰得嘣嘣响,沙哑地号啕起来:“姑娘,饶了我吧,我不想死啊!” 
  方飞玉恰从旁边经过,想也不想一刀斩去。只听“当”的一声,花玉香架住了他的刀。那老者抬起头,深深望了花玉香一眼,又连叩几个响头,如丧家之犬般从花玉香身边蹿过。刀光又是一闪,一柄八斤四两的厚背长刀,从老者后心没人,带着巨大的惯性,将他钉在地下。 
  花玉香霍然回首,丁喜冷着脸拍拍手,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再度杀人敌群之中。这一幕,全被西山上的顾道人收入眼内。 
   
  03 
   
  外敌既除,当诛内贼。战场还未来得及清扫,方飞玉便被人缚了押至顾道人面前。 
  “说!为什么要放走六分剑派的人?你是不是剑盟的奸细?” 
  “我不是奸细,我也没放走他!他死了,被丁喜杀死了!” 
  “不是奸细就是叛徒,否则那一刀你为什么不砍下去?” 
  “我砍了,可被花玉香挡住了。” 
  “胡说八道!”顾道人冷笑着说,“分明是你故意纵敌!” 
  顾道人并没有杀死方飞玉,他只斩下了方飞玉的右手,又打折了他的右脚,又在方飞玉俊俏的脸上划了四七二十八刀。顾道人说,念你是初犯,我罚你戴着重枷游街十日,你服是不服? 
  有罚自然也就有赏。丁喜因为杀敌最多,被升为香主。他当上香主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每日里挎着长刀,押解着方飞玉游街示众。 
  丁喜鲜衣怒马地行在前面,方飞玉戴着镣铐拖着残腿一瘸一拐地在后面跟着,花玉香则亦步亦趋地跟在方飞玉身后。偶尔扭头看见花玉香,方飞玉原本没有一丝神采的眼中进出森寒的光。 
  丁喜从方飞玉的目光中读出了仇恨。他伸出舌头品品仇恨的滋味,觉得就像掺了太多水的米酒,寡淡而无味,就又“呸”地一下吐了出来。 
  走得久了,汗水从额头上流下来眯了眼。丁喜回头一望,恍惚觉得跟在他身后游街的不是方飞玉,而是那个叫做花玉香的女人。 
  丁喜和方飞玉都不知道,在顾道人宣布了对方飞玉的判决之后不久,他和花玉香之间曾经有一次充满着刀光剑影的对话。 
  “人是我放走的,不关方飞玉的事。你要打要罚,就打我罚我好了,何必冤枉好人!”花玉香的大眼睛里噙着泪水,胸膛不住起伏,愤怒到了极点。顾道人故意眨眨眼,拖长了声音说:“啊,你说那件事啊。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你不用谢我。” 
  花玉香是个娴淑的女人,不能像乡下婆姨那般脱下鞋子,用鞋底抽仇人的脸,但她刚才险些就那么做了。她深吸口气,竭力抑住心头的怒火:“你不能够一手遮天的,我会把这事儿一五一十地告诉盟主。你虽然是刀盟的长老,但你别忘了,我是盟主的入室弟子。” 
  顾道人怪有趣地看着她:“你是盟主的入室弟子,那你告诉我,盟主究竟都教了你什么武功?断肠刀?还是他压箱底的别离斩?”顾道人讪笑着拈起花玉香的几缕青丝,自顾自说道,“不,他不可能教你。因为他怕你练了之后腰身会变粗、皮肤会变黑,那样你就不漂亮不迷人了。你是个聪明的姑娘,难道你就没仔细想想,盟主为什么要收你为入室弟子?是因为你天资聪颖?又或者你的运气比别人都要好?不,都不是!你之所以能成为盟主的弟子,只是因为你有一张漂亮的脸蛋。” 
  花玉香慢慢地往后退,顾道人步步紧逼,把花玉香逼到墙角让她退无可退。 
  “还记得你大师姐吗?那是个多么娴静的女子。她十六岁就被张轻狂嫁给了老盟主,做了第十九房小妾。没半年,她就被老盟主的妻妾们给逼疯了。而张轻狂却在她死去的三日之后被提拔为刀盟的副盟主。” 
  “还有你的二师姐,你还记得她抚的琴有多动听吗?可惜啊,这么个才女,最终却嫁给了大字不识一个的丐帮长老,成了一个乞丐婆。张轻狂能与丐帮结盟,借丐帮之力逼死老盟主,她可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而现在,盟主又把你送到了我的身边,你说,他这番举动是什么意思呢?”顾道人冰冷的气息,喷吐在花玉香如花般盛开的脸颊上。花玉香再也忍耐不住,一把将他推开,捂着耳朵往屋外逃。逃出几步,却还是听到顾道人意味深长地说:“小姑娘,要听话……” 
  一晃十天过去,方飞玉不再游街,丁喜就向顾道人建议:既然方飞玉和花玉香那么黏糊,干脆把花玉香嫁给他得了,让他俩凑成一挑。 
  顾道人摸着下巴斜眼看着丁喜,问:“这样漂亮的丫头,你就舍得把她推给一个残废?” 
  丁喜脸上就挂上三分不屑三分鄙夷三分痛恨还有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神情,往地上啐了一口:“这样的祸水,谁沾了谁倒霉一辈子,有什么舍不得的。” 
  “你舍得,我可舍不得。” 
  丁喜一听顾道人这么说,仰起头,脸上显出乡农式的狡猾,反问:“你现在那么忙,娶她合适么?” 
  顾道人听了大笑,边笑边使劲拍打着丁喜的肩膀,末了却叹口气:“可惜,你的气量太小眼界太窄目光太浅。不然,必成大器。”顾道人说完上下打量着丁喜,想了许久,一挥手道,“罢了,我让你一步!” 
  方飞玉和花玉香的婚礼办得极冷清,没有吹吹打打的鼓乐,也没有噼里啪啦的鞭炮,只是一顶红呢小轿将花玉香抬进了方飞玉的房间,这礼也就算成了。高平镇的混混儿想要卧在墙根听房,结果全被丁喜拿刀背砍走了。 
  丁喜不知道,他的好心却办成了他一辈子心头最大的恨事。后来的情景,是丁喜综合听到的传言想象出来的,作不得准: 
  那天晚上方飞玉烫了壶酒,怔怔地看着坐在炕沿上,盖着大红盖头,怯生生的花玉香。方飞玉一直没有说话,只一口接一口地喝酒,心里的仇恨就像花儿一样一瓣一瓣地张开。 
  喝完了酒,他冷笑着离开了新房,到磨坊里寻了块磨盘,用仅余的左手细心地把磨盘绑到自己身上。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又负着百多斤重的磨盘一瘸一拐地走了一里多地,跳进了茅坑里。 
  方飞玉是存心不想让任何人找到他的尸体,如果不是几天后有个老头恰好在那里掏粪,或许他的尸体就会和粪便一起腐烂掉,唯余下白生生的骨架。 
  人死债销,一了百了。丁喜叹口气,自己掏钱为方飞玉办了场极体面极风光的葬礼。不过高平镇的人私下议论,觉得丁喜还是抠门小气,他也不找个风水先生为自己的好兄弟寻个风水宝穴,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将方飞玉葬在了茅房后的空地上。 
  又过了个把月,丁喜央媒人为他说了一门亲。那姑娘叫翠兰,脸盘大,身子也壮实,是高平镇人嘴里说的那种“会干活的”。丁喜问她你喜欢我不,翠兰说喜欢。丁喜又问你喜欢我啥,翠兰说我就喜欢你小心眼。小心眼的人都会算计,跟着你吃不了别人的亏。丁喜笑笑,就把这门婚事给定下来了。 
  结婚之后,丁喜还常常去茅房后的空地上练刀。有时白天去,有时晚上去,有时白天晚上都去,像着了疯魔似的。他的刀法越来越显得小里小气小格局,八斤四两的厚背大砍刀,在他手里使唤出来,比峨眉刺分水针还要刁钻小巧。他往往站着半天不出刀,但一刀刺出,刀尖上就整齐地串起一百零八只苍蝇的右翅。丁喜只削苍蝇的右翅,有时候也砍下苍蝇右半边的三只腿,但从不砍苍蝇的左腿左翅。 
  累了,丁喜就坐在方飞玉的坟前,拍拍坟头上的土坷垃,说:“兄弟,我早告诉过你,那女人是祸水,你偏就不信。这下子,你该信了吧。” 
  有人眼馋方飞玉遗下的那三间瓦房,就暗中撺掇丁喜说:“方飞玉又没碰过姓花的女人一个指头,凭什么她就能住在方飞玉的屋子里。不如把她赶走,那三问大瓦房我们哥几个……”那人话没说完,丁喜一个大巴掌掮过去,把那人掮得如同陀螺一样旋转。 
  不提丁喜心中那团纠结复杂到连他自己都弄不清的乱麻,这些日子以来,顾道人是越来越忙了,忙得差不多是脚不沾地。七路香坛的事情,他都甩手让丁喜去管,每日里总有些用斗笠遮住头脸的人进出他的房间,他们关上门一谈就是一整天。有时候,顾道人还会神秘地失踪几天,再出现在高平镇时,那副疲惫的样子,就像刚刚才赶了几千里的路。 
  那一天,丁喜正在练刀,忽然听见有人叫他。丁喜回过头一看,原来是大忙人顾道人。 
  顾道人今天看起来却很悠闲。他穿着一套全新的衣裳,从内衣到袜子全是白的。雪一样白。他的头发还有点湿漉漉的,似乎刚洗过澡,胡子和指甲也精心地修剪过,使他看起来年轻十岁都不止。 
  丁喜笑了:“今天打扮得那么齐整,要去当新郎吗?” 
  顾道人也笑着回答:“今天我要去杀人,当然得打扮得整齐一点以示尊重。” 
  丁喜“哦”了一声。顾道人感到奇怪:“你就不想问问我要杀的是什么人?”丁喜挠挠头:“你要杀的,自然是你想杀的人喽。” 
  顾道人怔了怔,笑得前仰后合:“想不到啊想不到。高平镇中竟然有你这样一个妙人。我这韬光养晦之计,不但骗过了张轻狂,还能挖掘出你这样一个妙人,算得上是意外收获了。” 
  顾道人寻了块石头坐下,就絮絮叨叨地说起来。他说张轻狂依靠丐帮之势,逼死老盟主篡位自立,人人得而诛之。他又说张轻狂此人狼子野心,甫一登上大位,便与剑冢开战。此人不除,江湖中难有宁日。他还说张轻狂嫉贤妒能,肆意打压刀盟中的老弟兄,排挤元老,反把那些只会拍马的奸妄小人提拔上高位,当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顾道人的神色依然自若,动作依旧洒脱。但不知怎地,丁喜却老是觉得,顾道人像一只在鸡圈外徘徊的狐狸,既不舍得肥美的鸡肉,又顾虑着猎人锋利的刀枪。 
  顾道人说着,丁喜也就听着,时不时点点头,小声小气地发出一两句“嗯”或“啊”的叹词。顾道人初时声音还有些低沉,到了后来情绪愈来愈激昂:“如今刀盟之内人心思变,大刀堂、小刀堂、飞刀堂、断刀堂等四堂已表示将全力坚持我的锄奸行动,唯有朴刀堂及弯刀堂还站在张轻狂那贼子一边,实力对比我已占优势。加上张轻狂倚为靠山的丐帮八袋长老朱停亭已在丐帮内部争斗中失势,张轻狂外援断绝。如今大势在我。大义在我,你说我此时出兵,会不会一呼百应从者云集,将张轻狂那奸贼以及他的党羽一网打尽?” 
  说完,顾道人就满怀希望地看着丁喜。丁喜涨红了脸,使劲挠头,挠得头皮屑满天纷飞:“既然有那么多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你想退也退不出来。不赢都不行了。”顾道人眼睛猛地一亮,又眯起来。良久。吐出一口长气,笑得分外畅快:“不错不错,如今这情势正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种时候,再去忧心成败,徒扰心神耳,浑没半分益处。倒不如横下心沉下气。一股作气干到底!” 
  说完,顾道人再看向丁喜的目光中,就多了几分欣赏。顾道人伸出两个指头,说:“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随我杀上独尊堡,铲除张轻狂这个武林败类;二是留守高平镇,防范李惊鸿趁乱突袭刀盟。 
  若你选择第一条路,自然凶险无比,但报酬也同样异常丰厚。事成我就封你做朴刀堂堂主,从此叱咤江湖位高权重,你一声呼喝就有百千人同时应诺。若是事败……哼哼,那就什么也别说了,大家伙一同命赴黄泉就是了。” 
  “如果我选择第二条路呢?”丁喜小心翼翼地问。 
  “你若选择第二条路……”顾道人背着手玩味地看着丁喜,缓缓道:“独尊堡内乱一起,李惊鸿必会得到消息。但他不晓得独尊堡上是何形势,必会先派少量兵力试探攻击,你要击退他们并不难。这样一来,你与独尊堡的内乱再无任何干系,无论最后谁胜谁败,你都能立下一点小小的功劳。” 
  丁喜沉默着,从地上捡起一颗不知何时遗落的麦穗,捻碎了壳丢到嘴里慢慢嚼着,缓缓说道:“我舍不得高平镇。” 
  顾道人冷笑:“小心小眼小气度,我早知你会选第二条路,你的生存范围也仅限于高平镇。罢了,我把我的大弟子‘铁面血刀’何勾魂留下帮你的忙,你以后就老老实实地做一辈子七路香坛的香主吧。” 
   
  04 
   
  那天晚上,火光映红了大半个天空。虽然相隔很远,但独尊堡上传来的喊杀声,以及人濒死时发出的惨叫声,还是不时传入高平镇人的耳朵里,吓得胆小的把被子蒙住头,搂着老婆孩子瑟瑟抖了一夜。 
  李惊鸿麾下的红衣剑队,骑着快马像龙卷风一样卷过来。但在离着高平镇外十里的地方,红衣剑队勒住了缰绳,再没往前一步。 
  第二天,消息传来。那个像狮子一样雄健的张轻狂死了,他的脑袋被顾道人砍下,并被挂在高高的旗杆上。顾道人也似乎真的遗忘了丁喜这个曾被他亲口夸赞的“妙人”,只派了个人送来封骈四俪六的信,把丁喜坚守高平镇,吓退红衣剑队的功劳轻描淡写地夸了几句,然后又扔下一包银子,说是给七路香坛所有弟兄们的赏钱。 
  据说,在独尊堡内流血并没有停止,每一天都有所谓的“张氏余孽”被人斩杀。头颅被挂在高高的旗杆上随风晃悠。然而在高平镇,日子还是如清溪般流淌,江湖中的血腥杀戳,并没有给他们带去一丝波澜。 
  对于丁喜来说,这样平淡的日子是他所喜欢的。然而对于铁面血刀何勾魂来说,这种日子枯燥得令他恨不得扒开胸膛对天长号。 
  何勾魂的“面”真的很“铁”,因为曾经有人在他脸上砍了一刀,给他留下了一道从额头划过鼻梁直到下巴的疤痕,但那人的刀也因此而崩断。而何勾魂手里的银刀。也的确是勾过不少人的魂,染过不少人的血。他生平有三大爱好:好酒、好马、好杀戳。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骑着快马一阵风般闯入仇人家里,用银刀割开仇人的脖子,让激射而出的鲜血落到酒中,然后一仰脖将和着血的酒一饮而尽。对于何勾魂来说,所谓天堂就是能够让他骑最烈的马,喝最好的酒,杀最难杀的人的地方。而平庸乏味的高平镇,对他来说无疑就像是一个地狱。 
  顾道人临行前有吩咐,不准对高平镇的人“乱来”,不准招惹丁喜。这话就像紧箍咒,牢牢钳住了何勾魂不断膨胀的杀性,他只好天天以酒为伴。 
  “丁麻皮。”有时候何勾魂喝醉了,就会毫不客气地对丁喜说,“我想杀人。你去找个人来让我杀杀。” 
  起初丁喜装作没听见,待何勾魂叫喧得越来越大声了,他就走到何勾魂面前,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说:“不要叫我丁麻皮。我这人小气、记仇,会恨你一辈子的。” 
  何勾魂很生气,刚想拔出刀,突然记起顾道人的叮嘱,于是气就泄了。拖着他的血刀,抱着酒坛子。摇摇晃晃地去了。 
  顾道人赏下的那包银子本来没有花玉香的份儿,但丁喜力排众议,他说不管怎样,花玉香也曾经是七路香坛的人。别的不说,她一个寡妇人家,日子本来就够难的,乡里乡亲的,我们不帮衬她谁帮衬她。 
  旁人早看出来,已经结了婚的丁喜现在看花玉香眼神分外不同,虽然从未和她说过话,但一提起她的名字声音也变得轻柔许多。丁喜是香主,大家伙又都知道他心眼小,没必要为这点小事让他记恨,于是就纷纷点头赞同了。丁喜就捧着银子,来到花玉香的家。 
  荡漾在屋子里的方飞玉的气息早已消失,只是整间屋子看起来更加地破败了。花玉香正在烧饭,这对她来说是比挥舞双刀刺穿春风中的柳絮还要困难的事。她娇嫩的双手已被木刺扎了好几个泡,脸也被熏得黑一块白一块,然而灶里还是只冒青烟不冒火。丁喜沉着脸不说话,把银子往灶上一搁,用肩膀把她顶开,三下两下地就把火生起来了。 
  花玉香倚在墙边默默看着,直到丁喜转身出门时,她才轻轻地咕哝一句:“我好悔。”丁喜停下了脚步,头也不回地问:“你悔什么?” 
  花玉香张了张嘴,眼睛扑闪了半天,却发觉自己说不出来究竟该悔的是什么。是悔爱上了方飞玉?还是悔当天在滩涂上架住了方飞玉的刀?抑或是悔那天没有据理力争,洗刷方飞玉的冤屈? 
  陡然,花玉香心中生起一丝明悟。其实无论她做了什么,又或是爱上了谁,都与她沦落到现下的处境毫无关系。她或许最该悔的,是老天为什么要赋予她一张让男人们神魂颠倒的脸。眼泪一滴滴地掉在花玉香的衣襟上,落在地上,花玉香咬着下唇抽泣:“我不甘心。” 
  丁喜的心剧烈地跳了一下,他刚想伸出手擦去花玉香脸上的泪痕。却仿佛看到方飞玉从熊熊的火焰中走出来,死死瞪着他。丁喜重重咳了一声,幻影就消失了。 
  “人哪。要认命……”丁喜说完,快步离开这个让他心神不宁的地方,进了家门,按倒正在补衣裳的翠兰,狠狠地胡天黑地了一回。 
  第二天,花玉香起来扫院子的时候,发现院子里堆了高高的一堆柴禾。这些柴禾极干燥,也劈得极细,整整齐齐地码在院子一角。花玉香一下子把柴禾堆推翻,带着哭腔叫起来:“我为什么要认命?我不认!我不认!” 
  哭声惊动了院外的人,从门口探出两个脑袋,疑惑地往里看。花玉香赶紧拭拭眼泪,问:“你们站在外面干什么?” 
  两个脑袋相互看看,怯生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