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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这里终归是前线,不是那些卫所种地的半农兵,这里的明军拉出去都能砍人杀人,因此最基本的素质还是有的,很快摆弄重新振作起来,眼睛盯着外面打的辫子兵看,果然有几千包衣杀了过来。
辫子兵的兵甲不足,因此区分身份非常简单,包衣们除了军官侥幸能混身铁甲之外,其他都是棉甲甚至做工很恶劣的纸盔甲,兵器方面虽说倒是还算不错,却也都一眼能够看得出来,可就是这样的人,居然能够比装备更好些的明军还能打,尤其他们很多都只是从前在辽东种地的汉民,剃了头之后竟然变得异乎寻常的能打,也真是让人觉得有些尴尬。
当然,这种充满了辩证法和哲学风格的问题,自然不由大头兵们去思考,他们的任务只是杀人,或者说是保住自己不被人杀掉,待对方开进到二十丈外,弓箭手便毫不客气的张弓搭箭,锋锐的箭矢在空气中划过,夹杂着鸣响呼啸而去。
两千来人的堡垒,弓箭手自然不多,加上勉强会些射术的,也不过才百八十人而已,自然挡不住几千人的进攻,况且这些包衣们不少还都拿着门板式的大盾,若不是运气好能够正中小腿,还真是很难造成什么杀伤,眼看着对方越来越近,赵森心中开始起急,若是对方这次真的打多来,松山堡玩玩难以抵挡,原本还觉得他殉国是件容易的事,无非人死鸟朝天,非常鄙视那些胆怯逃跑的同袍,可事情到了自己身上之后,他却发现真不是那么容易接受的。
好在婆娘还在兴城娘家,儿子也搬了过去,自己之前特意将他们送到那边,现在看来真是个无比英明的决定,赵森抽出腰刀,狠狠攥住刀柄,随时准备带人冲出去砍杀,殉国什么的他早已经忘之脑后,他只是很普通的辽东糙汉子,不懂那么多大道理,从前当兵时候,总听长官说殉国挺光荣,既然是光荣的事,当然不用想那么多,出去杀人杀到被杀就是了。
包衣们很快杀了下来,明军的弓箭手还算稳当,即便已经快到近前,也没出现手脚发软射不出去的,都是稳稳当当将最后一轮射完,靠着距离再多杀掉几个之后,便抽出了身上的腰刀,同时转头看向身后的明威将军。
赵森摸了摸自己的络腮胡子,咧开大嘴笑着,他记得儿子最喜欢摸他的大胡子,家里的婆娘却觉得扎,每次办那事的时候,都要先找个口袋把胡子装起来,他再次努力想着儿子和婆娘的模样,将这一刻牢牢记在心里。
他是真正的粗人,不懂得鼓舞军心,因此没有说什么多余的话,只是拿着刀第一个冲了出去,身后跟着衣甲有些破败的两千弟兄,他们没有狗营精熟的战阵和武艺,也没有关宁铁骑上好的战马、衣甲和兵器,甚至连胆量都比不上。
可到了此刻,他们却依然一往无前,没几个人此时想到报效大明,更没几个人想到北京城里的皇帝老子,他们只是心里不服,都是俩肩膀扛一个脑袋,凭啥就只有你驴日的能打过来?凭啥老子不能砍死你?
本以为会踞城而守的明军忽然杀出来,着实让包衣们有些意外,有些上了年纪的甚至在想,当年自己被抓走时,那些明军要是肯出城来打一打,这会儿自己是不是还在家乡种地呢?
不过很快他们就将这些想法抛掉,他们现在是大金国的人马了,主子们都在后面看着,打好了自然有奖励,打不好了被惩罚的力度绝不会小,不知谁开始哇哇大叫,几千包衣向着自己的同族冲杀过去,眼神同样坚定而决绝。
战斗几乎在一开始就进入了白热化阶段,松山堡的人数本来就不多,也知道到了这个地步,连逃跑都做不到,他们也算是跟后金打了多少年,没有几个人会想着投降,到了这时候自然只有拼命一条路可走。
什么将带什么兵,狗营因为宋庆的缘故打仗很疯狂,但同样也很狡猾,松山堡的兵则都像是他们的明威将军,憨头憨脑的只会打呆仗,可却带着那么一股子蛮牛的气息,几乎是一上手,就让对方吃了个闷亏。
包衣们这才恍悟过来,这帮人其实并不好对付,之前开过去两千人,可是在己方数万人轮番冲击下灭掉的,如今没有马队支援,只靠他们这些同时汉人的包衣来打,恐怕也没那么简单。
雪亮的刀刃在空中飞舞着,不时有鲜血迸射出来,溅得满地都是,死掉的变成了尸体,倒在地上任人践踏,不停变换着各种姿势,活着的自然更加不得清闲,为了多活一会儿,或者多杀掉一个,都在用尽全力和眼前的对手周旋。
出乎预料的是,惨叫声竟然不算太多,很多人都是一刀毙命,闷闷的便倒在地上,连最后一声都没来得及发出便死掉,赵森已经砍死了三个人,大胡子上全都是血,心里却有个奇怪的念想,等会儿老子若是死了,绝不能一声不吭,好歹也要喊两嗓子,骂骂那些拖着老鼠尾巴的辫子兵,这样才能够算是殉国,而不是稀里糊涂的死掉。
第二百七十八章 鏖战松锦(三)
“四个,五个!”赵森依然在战阵之中四处杀敌,他身上已经中了两处刀伤,好在身上铠甲还算结实,避开了主要部位,因此虽然火辣辣的疼痛,却依然还能够保持比较高的速度和敏捷,只不过他身边的弟兄却开始越来越少。
从松山堡中冲出来的时候,他身边可是两千弟兄的,可打到这个时候,他大概其也能看出来,应该是少了一半甚至更多,尽管剩下的都算是精锐,但却依然能够看出问题来,他们已经陷入绝境了,这个时候哪怕想要撤回去都来不及,对方会死死咬住他们,直接将松山堡冲破,与其那样窝囊的死在堡子里,还不如像现在这样死在冲锋的路上。
这句话是宋庆说的,宋庆当初在京城跟吴三桂闲聊时候说的,吴三桂觉得很热血,透着一往无前的决绝和英勇,因此在回到辽东之后,几乎聊到打仗的问题,总是会提到这句话,每次说起都是热血激荡,他原本在关宁军中就是名人,总是唠叨这一句,自然很轻松就流行开来,关宁军不少官兵都知道这句话,以及这句话的原作者,徐州卫青年勇将宋庆大人。
宋庆自己说完之后,其实早就忘了,这种纯粹撒狗血的话,在他那个年代一抓一大把,尽管确实透出一往无前,可他从那个时代过来,对这些东西早已经免疫,浑然不知这句话在关宁军中俨然成为一种口号式的东西,激励了不少原本胆子不大,甚至有些怯懦的家伙,至于那些原本就充满狼性的人,则是更加喜欢用自己的行动来履行这句话中的含义。
赵森就是这种人,作为一个能长出大胡子。并且很为之自豪的糙汉,他非常喜欢这句话,只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机会履行一下。谁想到机会竟然这么快出现了,而且还是在这种他并不太想面对的情况下。
“七个!”他再次劈死了一个敌人。正要奔向下一个时,却忽然觉得后腰上一凉,回过神的时候,见一柄顺刀正卡在他的甲叶上面,可刀尖确确实实已经刺进去了,对方正在拼命想将刀子抽出来。
“去你娘的!”赵森的大刀再次挥出,将那包衣砍死。随后狠狠将甲叶中的顺刀拔了出来,他知道这样会造成伤口扩大,流出的血也会相应增加,可现在却顾不得这些。如果不拔出来的话,他行动会很不方便,不但没法高效率的杀人,甚至很快会因为这个问题而死在别人手上,拔出来只不过是多留点血罢了。反正他今天也没打算活着从这里离开。
快有一刻钟之后,他杀掉了第十五个敌人,手下的弟兄只剩下大概两百多人,全都分部在周围被人围着砍,在他身边的全部都是敌人。只是这些包衣似乎也被这个杀神吓坏了,再没人敢轻易冲过来,直到四个披甲兵走到圈中,这才重新鼓噪起来,只是这种鼓噪不是要来对付赵森,而是纯粹为了他们的满洲主子助威而已,内心深处,他们依然惧怕这个大胡子。
赵森也没有想到,自己疯狂起来,居然也如此强悍,竟然能够杀了十五个敌人,早知如此的话,平时多操练操练,说不定现在也不用打的如此窝囊,他的人已经快打干净了,包衣们才死了五六百人,战损比依然不堪入目。
可兴奋很快代替了落寞,因为他发现自己被四个披甲兵包围了,这些披甲兵都是真夷,是辽东最勇猛的战士,哪怕赵森恨这些人恨得要死,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真的很能打,平时和同僚闲扯淡的时候,他也曾经吹过牛皮,说自己将来早晚也要杀掉几个真夷,可这种机会却一直都没有来到,直到此时此刻,他忽然才意识到,机会真的来了,就在他的眼前。
“娘的,老子还没杀过真夷呢,想不到今日临死了,倒是遇到个好机会!”赵森的语气逐渐变得冰冷,眼神中也闪烁着兽类才会有的光芒,连续杀了十五个人,见到的死人不计其数,他最后那点人类的思维能力也退化了,看着眼前的强大敌人,他似乎找到了人类在原始社会时代搏击猛兽时候的祖先传承,将大刀高举过头,向着面的披甲兵冲了过去。
那披甲兵先是一愣,随即轻蔑的笑着,本来看这大汉杀了不少包衣,以为是个厉害角色,谁知道武艺如此稀松,面对他们这种武艺精熟的披甲兵,竟然敢使出破绽如此大的招数来,即便是他站着不动,身边的三个族人也会用刀尖让那家伙停下来,或者直接毙命掉,他慢吞吞的拿起了自己的刀,眼睁睁看着同族手上的刀子戳进对方腹部,一切似乎已经解决。
可让他意外的是,扑过来的大汉似乎根本不知道疼痛为何物,依然高举着那柄大刀,完成了最后的动作,当他想到自己就在这套动作的完成范围之内时,一切都已经太迟了,鲜血和钢铁混杂在一起的乌亮色,终结了他的生命。
“一个!”赵森呕出一口鲜血,血液顺着他的大胡子向下流淌着,他的脚步也有些踉跄,努力用刀尖撑住地面,这才没有倒下,几乎仅仅是一个瞬间,他已经重新站立起来,大刀反着抡了回去,顺势向刚刚用刀捅他的披甲兵砍去。
“两个!”刀光闪过,好大颗头颅通天而起,那披甲兵似乎临死都没反应过来,脸上依然保持着惊愕的表情,赵森却连看都不敢,裂开嘴巴大笑着,扑向了第三个敌人,在对方用刀砍中他肩膀的同时,砍下了对方的脑袋。
肩膀上挂着把刀,他的行动几乎被禁锢住了,手上的大刀同样也无法再握住,赵森慢悠悠的转过了身,看向了最后一个目标,从未害怕过的披甲兵脸色发白。他真的有些怕了眼前这家伙,这是个存了求死之心的人,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只想在临死之前再拉几个垫背的,而他就是最后的那一个。他下意识的后退几步,正要找个体面的方法离开,却忽然发现头顶处一片乌云,那个刚刚还难以动弹的家伙,竟然已经笑着扑了过来,跟着勃颈处便传来剧烈的疼痛。
他在咬我,我应该将他推开。再砍死他,这人不是明狗,而是真正的明军,而且是个勇士。只要能够杀了他,大贝勒一定会给我赏赐,家里说不定会多几个包衣,还能多几亩地……
可是,我为什么不能动了?
咬死了最后一个披甲兵。赵森艰难的翻过了身,大口大口喘着气,大口大口吐着血沫子,这个姿势让他有些难受,但他必须要转过来。因为背着死不太威风,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人死鸟朝天,也能让他最后看一眼这大明的天。
“四个真夷,十五个包衣,再加上打这么一仗,也差不多该升三品官了,说不准是个参将呢,参将……”嘟嘟囔囔的念着参将这个词,这曾经是他参军时候的梦想,此时也成为了最后的呢喃声,似乎这种声音能够支撑着他飞上极乐胜境,直到他只剩下最后一口气时,这才用尽全身力气抬起右臂,指着有些昏暗的天空道:“娘的,老子也算为国尽忠了……”
彻底闭上双眼之前,赵森似乎听到了远处有人在大声呐喊,那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似乎狗营当初从他这里经过的时候,队伍中就有个类似的声音,在给手下的弟兄提着精神,还带头唱什么妹子啊,细皮嫩肉啥的。
那是宋庆吗?
真想见见他啊……
宋庆其实在半个时辰之前就已经到了,只是见松山堡方向激战,却没有直接过去帮忙,而是催动战马,带着人直接冲向莽古尔泰的军阵,并且在第一时间就取得了战果,因为莽古尔泰根本就没想过,有人会用这种方式打仗,松山堡方向明显吃紧,无论是出于救援,还是出于先稳住阵脚,都应该先朝那边靠近,而不是攻击他这个有一千多披甲兵的军阵。
宋庆偏偏还就这么做了,而且丝毫没有惧怕他这一千披甲兵的意思,跟随他冲过来的明军都像恶狗一样,毫无顾忌的扑了进来,宋庆本人更像是头寻找对手的疯狗之王,不断杀掉前面的敌人,同时寻找更强的下手。
勇将的力量,在这一刻发挥得淋漓尽致,莽古尔泰也读过三国,毕竟这本书在后金的地位相当于孙子兵法,那是有指导性作用的,可他还是对其中那些武将单挑之类的东西依然不感兴趣,那是鳌拜等人喜欢的玩意,他更喜欢周瑜陆逊一流人物,虽然是因为武艺不算出众的缘故,可也能看出他打仗的风格,对勇将什么的根本就不相信。
但现在他真的信了,宋庆正在发挥这个作用,并且效果越来越强,无论是包衣还是披甲兵,在他面前最多走四个回合,最初时候后金兵们还只是觉得这人勇猛,估计过不了多会儿便会力竭,无法再持续这种疯狂的状态,当宋庆杀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靠近莽古尔泰的时候,终于还是开始心慌了,毕竟他们是人,不是毫无感情和喜怒哀乐的机器。
而现在的宋庆显然已经杀发了性子,跟在他身后的狗营同样也是如此,每个人都在闷着头砍杀敌人,直到自己被不知何处袭来的刀枪杀死,没死的踏着血迹斑斑的路继续前进,继续挥舞着兵器砍杀,哪怕是后面那些看起来不怎么样的明军,也敢三五成群的包围住一个后金兵打了,明军的气势几乎被他一个人带动起来,瞬间变成了高效的杀人机器。
没过多久,莽古尔泰便觉得顶不住了,他做事沉稳,大事临头时却也果断,远远看了看还在松山堡方向的人马,没有丝毫拖泥带水,直接下令道:“前队变后队,让包衣挡住宋庆,其他人跟着我撤!”
包衣在撤兵的时候当炮灰,这是后金的老套路了,没有包衣的时候则让蒙古人上,总之珍贵的旗下子弟不能做这个,而且这招也挺好用,包衣们不敢忤逆主子,蒙古人虽说脾气大点,但胜在战斗力强,无论让谁断后,最终都能达到目的。
可今天这招数却不灵了,刚才一阵疯狂冲锋,包衣们甚至都被宋庆杀丧了胆,见主子们转眼间都撤走了,根本兴不起抵抗的心思,忙也跟着往后面撤,没多久快走就变成了奔跑,原本还算严整的军阵也开始变形。
宋庆眼贼,立刻看出对方的队形开始散乱,本打算离开战场,此刻却再次兴奋起来,大枪一招喝道:“弟兄们,够胆的再跟老子冲他一次,这次非把他们冲垮掉不可!”
“跟着大人杀!”薛五第一个应合起来,提着大刀便开始跟着宋庆冲锋,后面则是王坚和洛小北、李三郎、陈亚、李备,还有无数从徐州和邳州出来的明军,可真正冲起来时,跟上第一梯队的却是关宁军的马头。
关宁铁骑名声赫赫,这次却被人家打的有些灰头土脸,辽东人多得是好汉,心中早已经憋屈的不行,只觉得自己丢了关宁铁骑的脸面,这次好不容易有个能够出气的机会,都是第一个跟了上去,说什么不能让江北来的客军再看轻自己。
对于这些,莽古尔泰丝毫都不知情,他出于对惯性的信任,觉得在做出那种举措之后,暂时应该已经安全了,可却依然还没有意识到,宋庆的出现,其实就是颠覆他各种习以为常思维的,跟这人打仗根本就不能按照从前的习惯来判断。
数千人马急匆匆的赶路,好不容易才脱离战场,莽古尔泰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正要吩咐手下安营扎寨,却见远处再次响起疯狂的喊杀声,刚刚派出去查看损失的亲随又转了回来,哭丧着脸道:“贝勒爷,那宋庆又杀过来了!”
第二百七十九章 鏖战松锦(四)
莽古尔泰很愤怒,却又很惊恐,因为他遇到了自己前所未见的敌人,也遇到了从来没碰到过的作战方式,人对于自己没见过的事情终归会有紧张甚至恐惧成分,因为你无法判断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现在就是这个心理状态。
作为一个几十岁的人,他已经习惯了用经验来判断一切,这是他人生最大的资本,也是为人处世方式的来源,更是他在战场上安身立命的本钱,如今这个本钱失去了作用,他没有理由也没有能力再保持镇定。
宋庆第二次杀过来了,他不是应该先去松山堡吗?为什么会如此不顾自己的体力,再次朝这边杀过来?
莽古尔泰很想亲口问一问宋庆,却知道这显然是奢望,当他真的到达对方面前时,回答自己的一定是一杆沾满鲜血的长枪,那柄长枪已经夺走太多后金兵的生命,他堂堂的和硕大贝勒,决不能再步后尘。
呛啷一声拔出宝剑,他很想喊些什么,却发现这时候喊什么都不合适,最终只能放弃,在亲卫的簇拥下朝前方冲去,试图用这种方式来挡住宋庆,后金这边本来就保有着浓浓的奴隶制气息,见到主子亲自出阵,士气从来都是会高涨不少。
这次也不例外,当莽古尔泰再次领着亲卫们出现在阵前,后金兵的气势顿时涨了一大截,先前被宋庆追的像狗一样,如今好歹也算站稳了阵脚,不再像刚才那么彷徨无地,没头苍蝇似的乱转悠了。
可这种情况持续的时间并不太长,莽古尔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