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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来你可能不信-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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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了想,笑着说道:“没死是吧,既然没死,那就和我们走一遭吧,杀人偿命,这是大凉律法,谁也救不了你。”

    从杀二混子到杀孙鳏夫,李汝鱼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

    只是没想到来得如此之快。

    正欲点头。

    却听见夫子笑容淡然的道:“敢问两位一句,谋逆称帝是不是死罪?”

    赵长衣知道他要说什么。

    很想直截了当一句话说不是,然而这个夫子是读过书的,应该深谙大凉律法,没那么好忽悠,于是有些张狂的笑:“孙鳏夫是不是谋逆,你说了不算。”

    谁说了算?

    我!

    这一次来扇面村,本就为慕容天河而来。

    我连慕容天河都敢网开一面,那可是女帝的密旨,然而自己照违不误,难道还不敢为一个死人开罪?

    李夫子没料到他如此蛮横,怔了下,然后不急不缓的道:“你是国法?”

    这话很诛心。

    能代表国法的,当今天下只有一个人,大凉女帝。

    赵长衣蹙眉。

    果然,这个夫子不好对付。

    沉默了半响,“国法么,国法就是杀人偿命。”

    “谋逆称帝,为大不逆,身为大凉黎民,胸怀大凉之理、之律、之情,孙鳏夫之流,当是人人得而诛之,李汝鱼以少年之躯,不畏生死,以命搏命杀了孙鳏夫,此举大快人心,亦符合大凉臣民之举,倒向问一句,何罪之有?”

    李夫子是谁?

    斗酒诗三百的时候,力士脱鞋贵妃斟酒,连大唐天子都只能稍逊风骚。

    会说不过赵长衣?

    赵长衣也是无奈的紧,“这么说,他还是平叛功臣,我大凉朝堂还要颁奖于他,要不要封王加爵?”

    李夫子双眼看天。

    白雾濛濛里,青衣如树,谪仙人的风范睥睨无遗,很有些傲气。

    你说呢?

    赵长衣不得不承认,夫子说的有道理。

    心思电转,此事需要从长计议,总觉得扇面村没有这么简单,带走李汝鱼怕是要费一番周折,尤其是眼前这个如谪仙人的夫子,着实让人头疼。

    那日初见他,晚间自己曾问过朱七,若是夫子是持剑游侠儿,有几成胜算。

    一直对身手充满自信的朱七,罕见的沉默。

    听着两人的针锋相对,眼看赵长衣落了下风,朱七不好再沉默,也知道赵长衣为什么不敢和这位如谪仙人一样的夫子撕破脸皮,实际上自己也不愿意。

    朗声道:“但我北镇抚司职责所在,这位……鱼哥儿雷劈而不死,其中端倪必然和异人有关,既然事关异人,那么我北镇抚司务必要查究清楚,所以,请随我等回京!”

    这话无可挑剔。

    北镇抚司的职责,本来针对异人。

    一直安静着的小萝莉忽然脆生生的道:“你们哪只眼睛看见鱼哥儿被雷劈了?”

    朱七愕然。

    这还不明显么?

    还讲不讲道理了?

    心中憋屈至极,北镇抚司什么时候沦落到要和别人讲道理了,若是以前,直接缇骑压境,将李汝鱼强行带走便是。

    不走?

    那便请你去死。

    可惜如今在与世隔绝的扇面村,可惜那个夫子高深莫测如剑道谪仙人,本来刀便是道理的北镇抚司,不得不讲真道理。

    然而……对面不讲理啊,果然天下女人都不讲道理,大女人小萝莉都一样。

    好无奈的感觉。

    赵长衣盯着小萝莉,良久,才喟叹了一声,“确实没看见。”这句话说出来,感觉良心很痛啊,这纯粹是睁眼说瞎话。

    然而心中却欢喜的很。

    小萝莉带刺呢,越发让人打从心底里喜欢了。

    我赵长衣喜欢的女子,就应如此。

    是自由飞扬的青天蝴蝶,而不是京城官宦世家那些豢养在深闺里的金丝雀。

    ——————痛苦的分割线——————

    PS:周五下午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挂了两天液体,所以只有一更,见谅,接下来恢复每日两更。

33章 东晋有书圣() 
小小聪慧。

    连夫子都要由衷赞叹的才华天赋,学识上的事情,仅是从那日见李汝鱼杀孙鳏夫,便写出破产版的《侠客行》中可见一斑。

    聪慧,也有另外一种说法。

    人小鬼大。

    她的《侠客行》不同于李汝鱼接夫子那句“我辈岂是蓬蒿人”,有了“仰天大笑出门去”,若是心中有志的人,灵犀突至之间,未尝接不了下句。

    但小小破产版《侠客行》,却是实打实的是她自己所想。

    当然,跟随夫子读书数年,或多或少有夫子的影子。

    否则便是妖孽。

    九岁作《侠客行》,岂是骆宾王所能比拟。

    此刻见赵长衣认怂,黑着脸不留情面,“那你们可以滚了。”

    黑脸认真的小小如秋月,高冷不可攀。

    朱七大怒欲拔刀。

    什么时候,我北镇抚司被人欺凌到如此地步了……

    但他听见赵长衣哭笑不得的语气说了句小丫头你讲点道理好不好,就算逐客也得委婉一点,好歹给别人留点面子,夫子没教过你么。

    神态却是甘之如饴。

    心里猛然想起一事,赵长衣说他恋爱了,是个十来岁小姑娘。

    这小萝莉双腿修长胸有青梅,已有妖娆之雏,面容精致如瓷娃娃,唇角那颗淡青色美人痣轻舞飞扬,莫非就是赵长衣说的那个小姑娘?

    识趣的闭嘴。

    赵长衣盯了李汝鱼一眼,笑了笑,意味深长……

    带着朱七走进浓雾里。

    李汝鱼依然处于惘然中,还有些摸不清状况。

    只不过最后赵姓年轻人对自己那一笑,让人心里凭空生出一股冲动,想一脚呼他脸上。

    同样是笑意刻薄,他就怎么这么讨打呢。

    或者,是他笑容里那抹隐晦的寒碜,寒碜得让人浑身冰凉……嗯?

    冰凉?

    李汝鱼猛然醒悟过来,赤身裸体着呐。

    慌不迭转身跑回屋,黑溜溜的屁腚儿落在夫子和小小眼里,夫子也才醒悟过来,咳嗽一声,“非礼勿视。”

    这是在提醒小小。

    然而小小并没有遮眼,反而呵呵乐了。

    心里笑嘻嘻的,鱼儿哥羞涩个什么劲儿呢,先前我都看见他的小蚯蚓了。

    厨房里备有热水,李汝鱼洗了澡,将长发擦得半干后来到堂屋,有些羞赧的对夫子行礼,尴尬的瞪了一眼贼兮兮看着自己笑靥如花的小小。

    夫子点点头,示意他坐下,“记得起来吗?”

    李汝鱼摇头,“只记得杀孙鳏夫。”

    夫子拿出从地上拾取的那一张巴掌大残纸,万幸没有被北镇抚司的人拿去,扬了扬,“这张纸上仅剩半个字。”

    小小立即点头,“我知道我知道,鱼哥儿醒来后,沉默了很久很久,我唤他也不应声,喝了点粥就默默的搬桌子,说要看看还能不能写字,于是找来纸笔墨砚挥毫泼墨。”

    李汝鱼认真听着,“我写了什么?”

    小小歪着头,伸出四根手指,“四个字呢。”然后看夫子,“是一气呵成哦,夫子啊,你是没看见,鱼哥儿写出的那四个字何等的惊艳哟,夫子你是拍一万匹马也赶不上的呢。”

    李夫子看了看手中残纸上半个字,罕见的狂傲不起来。

    竟然附和的点头。

    确实自愧不如。

    别说自己这十年练出的左手字,就是右手写,也比不上这人的书法。

    仅从这半边残字看,此人书法造诣,任何一朝一代皆宗师,就是放到整个历史河流里,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李夫子不仅诗酒剑三仙,书法造诣不差。

    残字可窥全豹。

    李汝鱼讶然,“究竟写了什么字,才四个便被雷劈了。”

    小小收回手,“兰亭集序。”

    李汝鱼一脸懵逼。

    不懂啊。

    兰亭集序四个字有什么意义,不是人名,看起来倒更像是一个文集的序而已,仅是一个序的名字,这便会让晴空落惊雷?

    有点匪夷所思了。

    李夫子听得小小的话,证实心中猜想,感触万千。

    果然是他。

    长叹了口气,“晴空落惊雷,并不是因为兰亭集序这个名字,而是因为这四个字本身,其实按照理解,你写完第一个兰字,惊雷便已劈落,等你写完序字,才落在你身上罢了。”

    兰亭集序,王羲之啊。

    东晋书圣。

    论书法,自己确实拍一万匹也赶不上,口服心服。

    这样的书法大家,来到大凉这方天下,他的字便如自己的诗,不需要完整的一首诗,只需要一句,比如自己若是说完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便必然晴空落惊雷。

    即使仅说半句,也会闷雷滚滚。

    王羲之也如此。

    他不需要写完兰亭集序四个字,只要兰字一写完,便注定惊雷加身。

    一个字,便可尽显他的书法魅力。

    可惜了。

    死的不是李汝鱼,而是那位书圣。

    第一次,李夫子觉得有些惋惜,若是王羲之不死,自己没准可以和他交流交流……

    看李汝鱼依然一脸懵逼的样子,夫子也不说。

    一如当年,李汝鱼被雷劈四次,自己都没有告诉他被雷劈的究竟是些什么人。

    沉吟了一阵,“你记得杀孙鳏夫用的剑技么?”

    李汝鱼不假思索,“用的……”

    倏然僵滞。

    然后睁着眼睛,一脸无奈:“不记得了。”

    夫子也愣住,“不记得了?”

    李汝鱼点头,“我只记得疾奔过去和孙鳏夫以命搏命,具体怎么疾奔的却是茫然的很,好像忘记了些什么东西……”

    李夫子试探着问道:“知道荆轲是谁么?”

    李汝鱼摇头。

    荆轲是谁?

    自己那张记录被人劈的纸上,并没有这个名字,《大凉搜神录》上也没有记载,私塾那些书里似乎也没有相关文章。

    夫子沉默了,许久才道:“忘记了也好。”

    借来的东西终究不是自己的,否则这孩子五次雷劈,若是能拥有这五个人的才华和能力,文能作兰亭,武可刺天子,那他自身便要成为被雷劈的妖孽。

    仅是王羲之的书法,他若拥有,便可名垂这方天下的青史。

    人啊,不能贪心。

    能用一次就好。

    若是没有猜错,以后李汝鱼每想起一个人,大概就能用一次那个人的才华和能力,其后又会遗忘的罢。

    这便是规矩?

    天地方圆,便有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

34章 透心凉,心飞扬() 
李汝鱼也不贪心。

    杀了二混子后,大梦尸山血海,有人入梦来。

    现在只记得尸山血海,却不记得入梦而来的是何人,夫子既然不说,自然有他的道理,李汝鱼也没有纠结在心。

    沉默了一阵,“有人报官?”

    按说不应该,自己杀孙鳏夫大快人心,大安遗臣们更不会自掘坟墓。

    李夫子摇摇头,“倒是没有,二混子的尸首在青柳江下游被发现,估摸着是在顺江集,这两人……也应该不是为二混子命案而来。”

    北镇抚司哪有闲情操这些小命案的心。

    又道:“飞鱼服,绣春刀,记不记得我曾说过的镇抚司,这两人便供职北镇抚司,游走在大凉天下,侦缉、捉拿、诛杀异人。”

    “异人?”

    李汝鱼第一次听见这个词,但看夫子言辞和神色,他显然早已知道。

    夫子扯了扯嘴角,浮起一抹讽刺。

    异人?

    不都还是人!

    只不过不被大凉这方天下的规矩所容纳罢了,自己来到大凉天下,并无特异超然之处,反而束手束脚,远不如大凉的那些大儒洒脱快意。

    “所谓异人,便是如黄巢、孙鳏夫之流,这种人很多;但有异人知晓祸从口出患起于手,是以蛰伏如常人,大凉这朗阔疆域里,谁知道还蛰伏着多少呢。”夫子说话的时候,很有些向往。

    若是能与慕名久之的大儒妖人饮酒高歌论诗作赋,比如陶渊明诸葛村夫之流,亦不负此生。

    李汝鱼闻言默然。

    如此说来,父母、婆婆爷爷都是异人,夫子亦是异人。

    那么问题来了。

    异人究竟是什么人?

    结合已知情况,所谓异人,是在某一天某种特定环境下,倏然间明白或者知道了什么,从而改头换面,比如孙鳏夫,成为异人后便建国称帝。

    又比如黄巢,先前的傻儿子哪说得出“我花开后百花杀满城尽带黄金甲”的霸气诗句来。

    那么他们原先的思想意识还存在么?

    这是李汝鱼最关心的事情。

    自己被雷劈五次,每次都侥而不死。

    但谁知道某一天自己会不会被劈死,又或者没有被雷劈,却成为一个如夫子一般蛰伏在大凉的异人,那一天自己还是自己?

    还记得过世亲人,夫子和周婶儿么。

    最无法让人甘心的,小小呢。

    会永远失去小小吗?

    自己成为异人之后,还是李汝鱼吗,这和死亡有什么差别?

    不想死。

    更不想失去小小。

    所以……必须知道真相。

    真相,也许夫子知道,但李汝鱼不会问,问了,天穹落惊雷,世间再无夫子,毕竟夫子不是自己,雷落必死。

    那么,就由我来撕开这层笼盖在大凉天下的黑幕!

    李汝鱼深呼吸一口。

    目光坚毅。

    夫子看在眼里,老怀欣慰,经事而长,幼木开枝。

    周婶儿来了。

    实际上因为北镇抚司出现的缘故,村里人虽然闻见惊雷声,怕惹祸上身,没有任何人来查看情况,只有在家里喂了鸡鸭正准备洗个澡换件衣衫的周婶儿匆忙跑来。

    看着又黑了许多的李汝鱼,周婶儿无语的很,“又被雷劈了?”

    李汝鱼也很无语。

    小小一脸的幸灾乐祸,娇俏吐舌,“他活该呢。”

    周婶儿在场,夫子有些话便不好再说,闲聊了些许事,夫子忽然想起一事,“今后得提防着些赵姓年轻人,我见他看小小的眼神……和汝鱼一样。”

    周婶儿笑而不语,面有捉狭。

    小小很有得色,没心没肺,“哟,原来我这么受欢迎,其实那大哥哥也不错啦,长得还是很俊秀的哇。”说完瞟了李汝鱼一眼,心里满满的都是懵懂。

    李汝鱼一脸黑线。

    夫子忍不住哈哈大笑,连小小都情窦初开,李汝鱼怕是明白了他自己对小小的心迹。

    两弟子一对璧人,挺好。

    为了庆祝李汝鱼复原,将后院晾晒的腊肉取了些许,又切了一截香肠,小小跑去私塾将夫子的酒取了来,四人恰好一桌。

    浓雾渐渐散去,视线可及二十三米外。

    ……

    ……

    绣春刀出鞘,透胸而过。

    浑身力气刹那抽失。

    狭长的刀身透过胸膛后,尚多半尺,刀尖滴滴答答的滚落着从体内带出来的血,很安静,也很悦耳,让朱七想起了当年一刀穿胸那个知州时的画面。

    那个知州未中第之前,便是远近扬名闻于朝堂的小文豪,于永安六年高中一甲探花。

    一甲探花,喜着青衣。

    便有了个“大凉青花”的别称。

    之后外放江陵府做了个县令。

    永安六年他只是个县令,永安八年,已是一州之首,一则此人确实才华昭彰治政有道,虽只为官两年,却在大凉朝野有着广为传颂的清雅名声,二者有一个好恩师——大凉朝堂炙手可热的当朝相公。

    朝中有人好办事。

    这位知州,原本会有一个意气风华直上青云的大好前程。

    如果没死,未来说不准就会进入朝堂中枢问鼎相位。

    然而世间事没有如果。

    错就错在他不该宠信府上一个年轻护院……就算那个护院救过他命,但也不至于拿出身家性命来藏匿他。

    那个护院,正是临死前怒喝某乃常遇春也的异人。

    他死得很不甘心。

    常遇春是谁,北镇抚司不知道,但他是异人,那么北镇抚司就必须将之捉拿归案,可当他以筷作枪挑死五个袍泽后,朱七觉得只有死亡才能宣泄内心的痛楚。

    浅酒高歌同出城,落日归乡我一人。

    于情当杀,于理当诛。

    否则北镇抚司在异人中还有什么震慑可言。

    最终杀了常遇春,看着袍泽尸首,又见那位知州抱着常遇春的尸首对自己等人怒吼,说要上奏陛下云云,自己悲愤不已,恶向胆边生,一刀将之透心凉心飞扬。

    当时的画面,和现在如出一辙。

    不同的是,这一次是自己被绣春刀穿了个透心凉。

    朱七想过很多次,自己会怎么死去,也许某一天,死在某一个异人的手上,也许有一天也会成为异人,被雷劈死又或者被袍泽用绣春刀杀死。

    但绝对不会是今天这样。

    同样是死,朱七却感觉内心很苍凉,匹夫多少血,皆是帝王家中狗。

    说弃便弃。

    朱七没有回头,只是望向白雾下的扇面村,望向那座小院子,自己京城里的那座院子,比之好了许多,十一岁的儿子,终日练刀,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和自己一样,进入北镇抚司。

    每当自己差使归来,温柔的妻子会烫上一壶老酒,烧上一锅热水,等自己洗澡沐浴之后,陪着自己喝酒说着琐碎细事。

    很平淡,却很温馨。

    然后,再也回不去了。

35章 汝妻吾养之() 
朱七缓缓侧首,余光仅能看见赵长衣半边身子,声音里没有愤懑,只有浓郁的自嘲和悲哀,“为什么?”

    想死个明白。

    赵长衣松手退了几步,远远的站在朱七身后。

    这一刀足可致命,但朱七凶名在外。

    连有“大凉青花”之称,未来极有可能问鼎相位的知州都敢杀,现在垂死挣扎杀了自己,也没有什么说不过去,北镇抚司的人可没什么善茬。

    其实也知道自己过分小心了,若朱七敢杀自己,那么他在京城的妻儿下场凄凉。

    妻子卖入勾栏,子孙永生为奴。

    杀自己的代价,北镇抚司绝对担待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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