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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妖风,切肤如剑。
大凉的天下,多了个带着小姑娘游历江湖的黑衣游侠儿。
游侠儿么,也是要吃饭的,黑衣游侠儿高傲,不愿意做那劫富济贫的事情,其实劫富济贫说到底还是要济自己。
游侠儿没有。
没钱了,他宁愿放下腰间佩剑,去酒楼码头打些小工赚一点微薄的铜板,然后买两个馒头吃得津津有味——大多时候,都让正在长身体的小姑娘吃。
但钱总是很少,小姑娘也就是这样落下了身体削瘦的根基。
但是小姑娘很快乐。
她从来不觉得,游侠儿买回来的馒头比酒楼的大鱼大肉差,她也从来不觉得,游侠儿挣回来的微薄铜板,比富贾的百万会子轻。
小姑娘很喜欢这样的日子,风餐雨宿四海为家。
身边还有个让人安心的……父亲。
是的,就是父亲。
跟着游侠儿浪迹江湖半年后,小姑娘将他当做了自己的父亲。
但小姑娘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像父亲一样对待自己的“亲人”从来不告诉自己他的名字,只是让自己称呼他大虫。
大虫。
很温暖的大虫。
不过小姑娘觉得大虫有一点不好,他喜欢吹牛,而且牛皮吹得天响。
小姑娘永远都记得,在一个落日黄昏里,大虫去给临安某位富贾家里当了半日养马夫,那富贾家的管事也是心好,看见大虫带着个削瘦小姑娘,于是多给了几个铜板。
大虫买了几个馒头,又用剩下的钱买了一小块肉,看着小姑娘吃完后,大虫心满意足的说那大官人家里的楼台真是高啊,平时都没人在上面呢,晚上去看星星最合适呢,我带你去好不好。
小姑娘很喜欢和大虫一起去看星星。
她觉得自己快要忘记苎萝村的父母了,也快要忘记某个人了。
在那个富贾家楼台上,大虫斜靠着墙翘着二郎腿,对撑着栏杆看明月的小姑娘说起了那些他说了几百遍的牛皮。
他说闺女啊你是不知道,大虫我当年也是很辉煌的哦。
小姑娘习惯性的切了一声。
大虫呵呵笑着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当年啊我跟着一个家伙,从几十个人打下了一片天下,我还被封侯了呢,手低下可是有几千户人哦,什么锦衣玉食我都吃过,别看这家的大官人很有钱,在大虫我眼里啊就是个屁,闺女你那是什么眼神,哦,我不对,我不该说脏话。
但是闺女啊,我真没骗你呢。
大虫又絮絮叨叨的说可是吃过了山珍海味,见惯了满屋珠宝,看遍了红颜枯骨,发现也就那样,还不如一柄剑走天涯来的快活。
小姑娘撇嘴,说你可从没拔剑哦。
大虫一脸尴尬。
看着漫天星辉,忽然说了一句闺女啊你要不要学剑,你不学剑的话我这一身出神入化的剑术就只有带进坟墓啦,那真是暴殄天物啊暴殄天物。
小姑娘呵呵,说有你保护我啊,我学剑没用啊。
大虫就一脸黯然,说我有一天迟早会死的,我死了,你可怎么保护自己啊,像你这样的小姑娘啊,最容易被富家子弟抢回家当小老婆了。
小姑娘依然呵呵。
却浑然没注意到,在大虫说这些事时,天穹又在响闷雷。
每一次大虫吹牛时,天穹都会响闷雷。
小姑娘并没有多想,反正也就是闷雷而已,习惯了就好,每次都是只响闷雷而不下雨,倒也是蹊跷的很。
大虫轻轻拍了拍腰间的剑说闺女啊,要是我哪天突然死了,你就拿着这柄剑,带上我给你的剑谱,练出绝世剑法来,让这天下人看看,我家闺女是个女剑圣。
小姑娘笑得直不起腰,还女剑圣呢。
大虫哈哈大笑,忽然跳起来,情绪有些不舍的说闺女啊,记着我的话,以后千万别随便爱上男人,也别去找你想找的人,不值得。
小姑娘不说话了,大虫话里有话。
大虫压低了声音喃喃自语,说什么浣溪沙,说着什么苎萝村,不就是那个捧心的人么,想不到成了我家闺女呢。
只可惜小姑娘没听见。
小姑娘再也听见,因为北镇抚司的人来了。
小姑娘这才知道,北镇抚司的人已经跟踪她和大虫长达半年,今夜才终于确定了一件事,小姑娘也才第一次知道异人这个称呼。
小姑娘也才第一次见到大虫拔剑。
大虫拔剑时,便生漫天星辉。
大虫拔剑后天上就落惊雷,都被大虫随手击溃,北镇抚司死了很多人,小姑娘一点也不同情他们,那北镇抚司的缇骑源源不断的出现,最后又来了个女人。
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一个像彩云一样的女人。
这个彩云一样的女人身边带了个老头子,后来才知道,这个老头子可厉害了,能断惊雷。
这个女人一来,所有人的都看着她,近乎盲目崇拜的狂热目光,让小姑娘觉得这个女人一定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
那女人来到楼台下只说了一句话,她看着小姑娘对大虫说,你活她死或者你死她活,或者你带着剑跟我回北镇抚司,从此入剑房。
大虫哈哈大笑说我愿自由。
哪怕去死。
大虫既然想自由,又不愿意小姑娘死,那就只有他自己死。
在惊雷落到大虫身上前,大虫一脸平静的说闺女,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这个女人是天下共主,她说的话就一定算话,所以你不会有事的,又说闺女记着我告诉你的话啊,天下的男人都喜欢说甜言蜜语,你可千万别被男人骗了,所以闺女一定记得练我的剑啊,到时候有男人骗了你,你就一剑砍了他,还有,我一直没告诉你名字呢,记住了哦,别忘啦。
大虫看天,那一刻的大虫睥睨天下宛若仙人。
他说,他叫虫达。
他说,他是剑圣。
他说,闺女,能叫一声爹么?
小姑娘流着泪喊了一声。
爹!
大虫心满意足的哎了一句,继而长啸一声,高声歌,歌声激荡壮志凌云: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大虫弃剑,身影上青天,手无剑心有剑,欲斩天上仙。
从此人间不见。
336章 黑化的范夫子()
大虫上青天斩仙,人间不见。
可小姑娘觉得大虫还活着,在这个世界某一个地方守护着自己,当自己需要他时,他就会从天而降,因为——他是我最后的亲人啊。
跟随那个彩云一般的女人回了大凉皇宫的小姑娘,从此久居深宫。
拿起了大虫的剑。
成了一名剑客。
一名很高的剑客,最终也成了那个女人的剑。
小姑娘长大后,有了一张祸国容颜,也隐然明白了当年苎萝村的天火地震,或许是和自己来到大凉这片天下有关系。
小姑娘很美,美得让彩云一般的妇人都心生怜惜。
可也惹来了很多麻烦。
最后那彩云一样的妇人找来能工巧匠,为小姑娘打造了伪装面皮。
小姑娘于是将面貌隐藏了起来。
只愿给那个心中的人看。
在永贞元年的冬季里,那个彩云一样的妇人找到,建康有个范夫子,有可能是你要等要找的人,你要是愿意就去建康,帮助那个雷劈不死的李汝鱼,至于如何行事都看李汝鱼。
小姑娘毅然拿着大虫的剑去了建康,见到了苦等的人,却没有等来想要的结局,他的身边,有一个当年的故人。
小姑娘姓牧,如今在杏月湖畔伤透了心。
……
……
越女剑,创造出三千越甲吞吴的神迹。
然而虫达亦为剑圣。
满天星辉下,作为一个朝代剑圣虫达传人的阿牧浑身电光流转,衣衫飘起,乌黑长发随风摇摆英姿飒爽,全力一战越女剑。
蓬!
时间倏然静止刹那。
刹那之后,杏月湖畔整个大地都跳动起来,无数银杏树拦腰而断,无数青草连根拔起,肉眼可见的气浪从两柄剑相交的点上,涟漪般向四周冲击而去。
拂过精舍废墟,无数断木碎石化为粉齑,更多的则被推着向远处冲击而起,形成一道壮观的废墟之墙。
涟漪拂过杏月湖。
整个杏月湖的湖水,都在刹那间凭空暴涨三寸,湖面翻滚中,无数游鱼翻白。
阿牧和宁浣脚下,坚硬的地面倏然节节碎裂,下沉三尺。
李汝鱼也被这强势的冲击震退到十数米之外。
却没人注意,那个本该是个读书人的范夫子,竟然只是蹙眉退了几步,便站定了身形,仿佛身前有一柄看不见的剑破开了涟漪般的冲击气浪。
宁浣咦了一声。
她知道阿牧很强,但没想到阿牧竟然如此之强,竟然接下了自己这必杀的一剑。
蹙眉盯着阿牧手中木剑。
那柄木剑出现无数龟裂细纹,旋即啪啪声中寸寸剥落,露出一柄真正的剑。
亦是一柄细剑。
大虫的剑。
剑名满天星,可斩天上仙。
宁浣犹豫了刹那,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会有这样的剑术,你不是施夷光?”
阿牧没有说话,身影忽然一阵摇晃,嘴角沁出一抹鲜血,脸上出现无数裂纹,终究不是大虫,满天星也终究不敌越女剑。
覆盖真容的面皮,受到强大的冲击,出现不可复原的破损。
宁浣再执剑指向阿牧,“范郎说了,你可以不死,让开,我留你一命。”但是你不能和我争抢范郎。
阿牧摇头,“抱歉,我不会退却。”
上一世,面对你的越女剑,我无一战之力,被剑气伤心,这一世,也许我会死在你剑气之下,但我既然执了大虫的剑,我就不能辜负满天星。
因为啊……
大虫说过,他是剑圣。
我阿牧,不愿辱没剑圣之名。
宁浣回头看了看范夫子,范夫子点点头,“浣儿,尽心尽力便好,毕竟我不能主宰她的意志,虽然我也想看在往日情面上留她一面。”
看阿牧的剑术,宁浣应该不至于能做到一击必杀。
宁浣笑了笑,范郎果然是个好男人呢。
回首,单手执剑,翠绿长裙无风自舞,一头长发随风飘荡,剑气骤然狂暴,“那只好请你也去死了。”
宁浣再出剑。
阿牧毫无畏惧,手中剑再度绽放出漫天星辉。
宁浣的剑术很高。
阿牧的剑术虽然稍逊一筹,但并非没有一战之力,毕竟她的剑术来自于大虫,一个被称为剑圣的男人,一个吹嘘很厉害的男人。
只是阿牧后来才知道,大虫并没有吹嘘。
当这对宿命的女人战至酣热时,李汝鱼没有袖手旁观。
手执夫子千里借来的长剑,如执笔豪,身后虚影山巅上,读书人大袖长袍,脚下白鹅引颈高歌,虚握手上,骤然显出一枚虚影笔豪。
挥毫,环绕在读书人身旁的墨池尽数涌入那枚虚影笔豪里,又从笔尖上流淌而出。
读书人执笔而书。
李汝鱼执剑而书。
一剑一划,剑尖流淌出无尽肉眼可见的墨气,连绵不绝,在一笔一划后,凝聚在空中,当完成的形成一个字后,又瞬间消弭。
李汝鱼心中,听到了身后山巅读书人的声音:未。
第一个字:未。
李汝鱼依然继续挥剑如挥笔。
身后山巅读书人的声音再次响起:果。
第二个字:果。
继续挥剑,心里响起山巅读书人的第三次声音:为。
第三个字:为。
再挥剑,最后一次响起读书人的声音:结。
第四个字:结。
写下四个字,身后山巅读书人哈哈大笑而掷笔,同脚下的大鹅一起,连带着整座山迸散在虚无里,几乎于此同时,杏月湖畔迷茫出一股神圣气息。
天地有感,万物同鸣。
此乃书圣手笔。
李汝鱼浑身力气仿佛被抽尽,无力的瘫坐在地。
写下四个字后,他并不知的会有何等的神效,但隐然有种感觉,这四个字并非直接攻伐宁浣,而是辅佐阿牧。
因为这四个字,单独看来,毫无意义。
但联想起之前的一字一剑,李汝鱼隐然明白了什么。
在夕照山时,自己劈出过“快雪时晴”四剑,最终以“佳”字剑一剑破城楼杀了赵骊,在开封榆林外,劈出过“想安善”三剑,虽然没杀了岳单,但和“未果为结”四字相连,便有了意境。
想安善,但没有达到想要的结果,心中有郁。
这是一种因果。
是读书人的因果之念,是读书人的意气之念,读书人不以剑惊天下,而以理动世人。
那么这意气之念,不会直接对宁浣造成伤害。
但在自己写下这四个字后,杏月湖畔天地万物皆合鸣,将会对宁浣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李汝鱼拭目以待。
而此刻,阿牧有感李汝鱼的四字,不再犹豫的再次全力出剑。
宁浣亦察觉出了异样,心中有一种无法掌控的未知感,不敢有丝毫大意,亦是全力出剑。
剑气纵横上达青天。
星辉漫天下垂黄土。
大风起兮云飞扬,杏月湖畔骤生无声之惊雷,谁也不知道是剑气破掉漫天星辉还是漫天星辉湮灭苍黄剑气。
当尘埃落定时,所有人都震惊莫名。
阿牧依然站着,手中那柄大虫留下的剑已落地,发出悲戚剑鸣声……不绝如缕。
宁浣也站着。
手中那柄细剑就落在阿牧的心口,却无法寸进。
哪怕只需要再刺进两寸,就可以杀了这个女人,可宁浣却无法做到。
阿牧哇的一声,委顿在地,吐出一口鲜血,一时间难以动弹。
阿牧败了?
李汝鱼有些不解,自己写出那四个字没有丝毫效果?
这当然不是答案。
阿牧委顿在地时,宁浣手中长剑亦锵啷啷的落地,直到此刻,宁浣身上才冒出数十条血痕,汩汩而流染红了绿色的襦裙。
如那鲜红嫁衣!
宁浣脸色惨白,身影摇晃,终究还是跌坐了下去。
李汝鱼恍然大悟。
是宁浣败了。
想安善,未结为果。
这就是一种因果,宁浣想杀阿牧,在这种因果下,她杀不了。
所以,剑尖落在阿牧心口却无法刺入。
这是读书人的意气,或者说,这是读书人成为圣贤的一种法则,一种字落则法随的无上力量,哪怕是强如越女剑,也无法改变那位读书人的意气法则。
因为他,很可能真的是一位书道圣人啊!
但也能看出宁浣的剑术至强。
自己以书道圣人为助,配合阿牧的剑才能让她挫败,不敢想象,这世间还有谁能单独胜过越女剑,也许,只有自家那位诗仙夫子可以。
宁浣受的伤势不轻,数十道伤口皆在沁血,但死不了。
阿牧身体上虽然没有伤,但宁浣的剑尖落在她胸口,苍黄剑气早已透体而过,虽然没有性命之虞,但确确实实受了重伤。
就算痊愈了,只怕也会留下后遗症。
阿牧,终究还是成了捧心的女子。
李汝鱼没有受伤,但写下那四个字后浑身力气被抽尽,一时半刻也难以再次执剑。
杏月湖畔,唯有读书人范夫子安然无恙。
这位读书人也终于看清楚了所有的真相。
三个人,都手无缚鸡之力。
现在只剩下自己可以主宰全场,这位读书人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有趣,真是有趣,想不到事情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天助我也!”
宁浣怔了下,轻柔的道:“范郎。”
她想让范夫子扶起她。
范夫子却笑了笑,很是温柔的声音,笑容却隐约透出出狰狞的意味,走到宁浣身旁,伸出手轻轻抚摩着宁浣的头顶,说浣儿你却歇着啊。
丝毫没有扶起宁浣的意思。
又看了看坐在地上的阿牧,摇摇头,“何必呢。”
再看了一眼李汝鱼,“我承认,你确实给了我很大的惊喜,我现在有点犹豫了,也许真应该留着你,但遗憾的是,不能让你再继续成长下去了。”
因为你终究是女帝的剑。
而自己打算和王琨合作,将女帝从临安龙椅上赶下来。
范夫子背负双手,意气风华,“很好,等我杀了李汝鱼,便去开封赴职户部尚书,成为这新凉的中枢重臣,其后位极人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看了一眼阿牧,“你那张面皮也碎了,作为我的女人,今后就以真面目示人罢。”
阿牧冷哼了一声,啐道:“恶心!”
宁浣大惊,不知所措,“范郎,你在说什么啊?”
范夫子哈哈一笑,笑容越发狰狞,“我在说什么?”
顿了一下,或许是胜券在握,这位读书人再无隐瞒,“我说的很清楚啊,阿牧,也将和你一样,成为我的女人,将永远在我床上承欢!”
宁浣心乱如麻,“那我呢……”
范夫子呵呵一笑,“你啊,等浣儿再长一两年,青梅渐熟之时,我会好好疼爱你的。”
此刻的范夫子神情狰狞而猥琐,甚至透露着淫荡。
“你以为我真的只爱你一人,浣儿,你太天真了,男人啊,谁不想三妻四妾,谁不想妻妾成群,谁不愿意将豆蔻录芳华录上的女子尽数纳入床帏上,阿牧她终究是那个倾国的美女,我又怎么能放弃她。”
宁浣内心有些崩塌,“可你说过,这辈子只爱我一人啊。”
范夫子摇头,“男人的话你也信?”
依然大笑:“待我位极人臣,大凉天下豆蔻路上那些女子,都将成为我的女人,宁浣,你要记住你的身份,你只是我的女人,是我的女人,就应该乖乖的听话。”
宁浣的心越发崩溃,忽然觉得好陌生,咬牙切齿一字一句的道:“我不同意,范郎你是我一个人的!”
范夫子哦了一声,走到宁浣面前,蹲下身,“你不同意?”
倏然间伸手一把抓住宁浣的长发。
啪!
一声脆响,范夫子一巴掌掴在宁浣的脸上,“你敢不同意?上一世,你若是大度一点,本可以和她一起共侍一夫,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