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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蒋孝勇鼓励蒋友柏融入美国的学校生活,学会和同学们交往,不要再像在加拿大那样,做一个离群索居的孩子。蒋友柏正是这时候开始学会与人交往的,并逐渐融入到美国的生活中。
在美国这段时间,蒋孝勇的心境同样逐渐走向平稳。因为长期移居海外,台湾媒体偶然提到他时,往往都用“沉寂”两字来形容。但是,对这位蒋家第三代唯一的代表而言,虽然远离了政治重心,也不可能轻易超脱是非。此时台湾已经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国民党派系斗争白热化,“*”势力日渐猖獗,这都让蒋孝勇忧心忡忡。
让蒋孝勇感到一丝欣慰的是,他在美国的事业已日见起色了。自己一手创办的中兴分公司平稳发展,业务内容日渐增多。该分公司除了担任中兴总公司的海外采购,还负责出售台湾生产的笔记本电脑。整个公司只有20多名员工,一切都处于起步阶段。虽说是如此不起眼的小公司,但蒋孝勇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是非常认真的。
对蒋孝勇来说,这是个耕耘的过程。他的家在异域已然生根发芽,现在他希望在此地能够浇灌出一番事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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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美龄亲自教英文
蒋友柏对曾祖母宋美龄有着天然的感情,他的英文名字Demos就是曾祖母给取的,此语出自希腊文,意思是“人民、群众”。宋美龄取这个寓意深刻的名字,无疑带有浓厚的政治寄托。
在旧金山的时候,蒋友柏和弟弟每年圣诞都在曾祖母那里度过。在友柏眼里,曾祖母是位始终穿戴整齐、令人尊敬的伟大女性。她的头发近百岁还没有全白,尽管比当年稀疏了一些,但黑发仍能长到腰际。每天都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地盘在头上,显得雍容华贵,风采不失当年。
友柏印象中,曾祖母绝大多数时间都在10楼,很少会下到9楼来,因为她每下楼一次都很麻烦,必须化妆、梳头,至少要花去一两个小时。友柏十分清楚,这与她的生活习惯不无关系,她一生始终坚守两个着装原则:没化好妆、梳好头,她是绝对不会下楼或是出门见任何人的,包括像友柏这样的小重孙子;她只要起身出门,一定要穿着长及脚踝的中式旗袍,带着珠宝首饰。连经常亲近她的友柏这样的晚辈,在纽约的6年的时间里,一次也没见过她没有化过妆的样子。这对宋美龄来说是一种礼仪,所以蒋友柏每次看曾祖母一定会穿西装。
关于这条特殊的规矩,蒋友柏清晰地记得,曾经跟随过他们家多年的一位老侍从,有一年农历春节前夕来到纽约,提着两罐曾祖母最爱喝的乌龙茶去公寓探望,却被曾祖母拒之门外。这并不是曾祖母心高气傲或目中无人,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不方便见客人,因为她每次见客都得又是化妆又是梳头的,年纪这么一大把了,为了见一位侍从这么来回折腾,真的没有这个必要。
宋美龄年纪大了也喜欢儿孙绕膝,一大家子一起热热闹闹的。每年到宋美龄的生日或者圣诞节,蒋友柏一家人都会到纽约去聚会。那时宋美龄已步入风雨飘摇的晚年,但友柏每次见到曾祖母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先是亲昵地抱住她。每当这个时候,在一旁的母亲方智怡总会连忙提醒,生怕儿子无意间会伤着老态龙钟的老太太,毕竟老太太已是年近百岁。但宋美龄每次都毫不介意地笑道:“没关系,抱紧点才好,越紧越好。”
在曾祖母宋美龄那里,无论是圣诞节还是祝寿,吃饭前是必须祷告的,宋美龄会指定一位带着大家一同祷告。以前在台湾则是轮流担任,小孩子们也得中规中矩地感谢上帝、感谢农人。不过友柏这时候并不懂什么上帝,只觉得比较有意思。每当大人在虔诚祷告时,他也睁着眼闭着眼装模作样地装作祷告,其实都是在胡思乱想。
此时的宋美龄虽然廉颇老矣,但童心未泯的她还像往日一样,喜欢驾车外出兜风,有时候也叫小友柏作伴,陪着她一起到外面兜风。尽管宋美龄自己会开车,但却很少亲自把握方向盘,当然年纪也不允许了。
她一般让司机把车开到很远的地方,把大家带到郊外的公园,这时她便掏钱请大家吃冰淇凌。说是请“大家吃”,其实因为她本人很喜欢吃冰淇凌。友柏这只小馋鬼每次也能跟着大饱口福,像只跌到米缸的小老鼠一般。
冰激淋和巧克力一直是宋美龄的最爱。有次她还亲自教友柏、友常他们小孩子做巧克力。她手把手地教友柏,先将一大块的巧克力慢慢融化,再用模型做成一颗颗巧克力糖。有时还让友柏陪她一起打桥牌,一家老小在一起其乐融融。这些温暖的记忆,让友柏一辈子也忘不了。
当然也有让蒋友柏困窘的时候。曾祖母有次居然测试他外语水平,出了个题目让他现场写篇英文作文。蒋友柏抓耳挠腮地憋了半天,在小本子上磕磕巴巴地写下一篇千字文,最后毕恭毕敬地交了上去。没想到等他战战兢兢地拿回来时,上面却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红圈圈,简直是惨不忍睹。
友柏知道曾祖母的英文炉火纯青,当年抗战期间,她在美国国会发表即兴演讲,以略带美国南方口音的英语,把中国人英勇抗战的情况生动地介绍给美国人。她的演讲多次赢得雷鸣般的掌声,直至最后全体起立热烈鼓掌。一位议员说,从未见过这种场面,感动得差点儿落泪。她的演讲通过收音机在全美转播,打动了千千万万美国人的心灵,每天有数百封来自全美各地的信寄到白宫,收件人统一都是宋美龄。美国媒体对宋美龄和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作了大量报道,1943年3月初那一期的《时代》周刊就以她的头像作杂志封面。
蒋友柏亲眼见识曾祖母高超的外语水平是在1995年时,她被二战胜利50周年纪念大会邀请去演讲。在父亲蒋孝勇的陪同下,她在众人的眼光中走向会场,又开始了一次充满历史性的演说。在二战同仁陨殁无几的会场之上,年近百岁的她已然伫足在历史的过往中,再一次征服了世界。
曾祖母自小在美国就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她对英文文法要求非常严格,所以,小曾孙蹩脚的英文水准自然不入她老的法眼,理所当然要把友柏的作文改得面目全非。当她把他的本子递给友柏时,上面全是红色的叉叉和圈圈。友柏看后脸唰地红到脖子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为了不难为老太太,友柏下决心要把英文学好。从此他一有空就记单词、找人练口语、读英文小说,如此日复一日地用功学习,他的英文水平因而突飞猛进,到后来连宋美龄也为之颔首。
宋美龄对这个小曾孙十分偏爱,眼看着他个头一天天猛蹿,一眨眼工夫就长到了一米八了。以前那个聪明调皮的小曾孙如今站在跟前,已是玉树临风的翩翩少年,成为不折不扣的小帅哥。但宋美龄觉得友柏这孩子内向,在女孩面前比较拘束,怕这位小曾孙不解男女之情,甚至指导他如何来追女孩子。比如聊个天喝个茶,送女孩子手帕啦,写一封热情洋溢的情书啦缮但友柏私下却认为曾祖母那一套做法已经大打折扣了,她那个年代的东西已经不实用了,只能姑妄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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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一个小球迷(1)
蒋友柏来到旧金山这座城市后,发现跟之前的台北、蒙特利尔差别很大。旧金山在他的眼里真是一个无奇不有而又非常包容的城市,在这里,白人、黑人、黄种人都能和谐共处,唐人街连着北滩的拉丁区,日本城直通联合广场;在这里,可以看到头顶红绿头发的年轻人招摇过市,公然在街头拥吻的同性恋情侣。这里任何的标新立异都不会招来旁人的侧目,每个人都是特立独行的楷模。
蒋友柏在旧金山再也没有一个异乡人的感觉,因为满街都游荡着华人的面孔。这些来来往往的华人对台湾政治默不关心,也许蒋介石和蒋经国的影子从他们的脑海里早已渐渐淡出,所以蒋友柏再也没遇到过任何另眼相看。遇到的再也不是对蒋家的敌视和戒备,他可以就像每一个普通的移民一样自由自在地快乐生活。
在这里还有一条蒋友柏最爱去的唐人街,入口处有深绿色中式牌楼和一对石狮子,上书孙中山先生的“天下为公”四个大字。街道两旁全是中式餐馆和商店,让他仿佛置身于台湾的街头巷尾,一切显得那么熟悉和亲切。
蒋友柏虽然留恋东方的文化,但这段时间内心最想的还是尽快融入异域生活。为了交到一些美国本地朋友,他培养出的第一个兴趣就是观看美式橄榄球。
橄榄球是一项深受美国人喜欢的运动,每年一到超级联赛举办之时,四面八方的球迷阵营,全民皆兵纷纷出动,不管是铁杆实心还是空心伪装,不管名人大腕还是平民百姓,看着赛事,说着“球事”。外行凑热闹,内行看门道,男人看球技,女人瞅帅哥。橄榄球一下子侵占了所有人的生活。
蒋友柏所在的高中大多数同学都是球迷,要和同学们打成一片最好的办法就是一起看球、侃球。那时整个旧金山几乎都是49人队(49ers)的球迷,蒋友柏也毫不迟疑地加入其中。
早在蒋友柏一家搬到旧金山之前的上世纪80年代,美国的橄榄球几乎是49人队的天下,尤其是49人队的四分卫乔·蒙塔纳(Joe Montana),更是整个东湾区的战神。他带领49人队在1982年、1985年、1989年和1990年,4年拿下超级联赛冠军,而他个人拿了三座职业碗冠军。
蒋友柏虽然没有能够恭逢其盛,但是在一堆美国高中男同学中厮混久了,有关乔·蒙塔纳小道消息也都耳熟能详。1991年和1992年的乔·蒙塔纳受伤,整个球季都处于报废状态,蒋友柏自然无缘看他上场一展雄姿,但是光靠那些英雄传说,足以让乔·蒙特塔成为友柏心目中第一个美式足球英雄。
那个赛季因为乔·蒙塔纳不幸受伤,因此49人对决定由他的替补四分卫史蒂文·杨(Steve Young)上场。这位史蒂文是1987年被交易到旧金山49人队作为替补,他前四个赛季鲜有表现。但在这年作为替补上场成为球队首发,没想到居然打得有声有色,他的各项传与达阵的纪录都比乔·蒙塔纳还出色,于是49人队的新英雄从此诞生。
每次史蒂文·杨(一上场立刻掌控了球队的进攻,尽管因膝伤缺席了5场比赛,但该赛季仍在四分卫评分列联盟第一,开始了他对传球榜首席连续4年的霸占。在1996和1997年,杨又取得了两次传球榜第一,追平了传奇人物萨米·鲍的纪录,成为全美橄榄球历史上仅有的6次夺得传球榜守卫的四分卫之一。
1993年49人队决定把乔·蒙塔纳买到堪萨斯城酋长(Kansas City Chiefs)去当他们的四分卫。所以,当蒋友柏有机会看到乔·蒙塔纳再次上场传球时,他已经穿上了红色的堪萨斯城酋长球衣了。
蒋友柏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就是49人队与史蒂文·杨的忠实球迷,虽然49人队只在1994年球季赢得他们的第五座超级碗,但是史蒂文·杨每年的正规球季纪录都似乎全联盟四分卫里表现最优秀的。事实上,那时联赛表现最好的球队应该是牛仔队(Cowboy),他们赢3座超级碗。
成为一个小球迷(2)
蒋友柏看美式足球的功力还不够深厚,所以,只停留在欣赏“进攻”传球美技的境界,对于防守等策略不甚了了。牛仔队和绿湾包装工队(Green Bay Packers)都是20世纪90年代的一时之选,他们也都屡次在关键时刻打败史蒂文·杨带领的49人队,但蒋友柏仍无怨无悔地当史蒂文·杨的忠实球迷。
后来蒋友柏离开旧金山到纽约读大学,大家谈的是一个令纽约人骄傲的球队巨人队(NY Giants)。巨人的球风与49人大不相同,属于保守的东岸球风,特别注重防守,那时巨人也有一个公认的“神”,大家都简称他为LT(Lawrence Taylor)。因为友柏的心已经被西岸的球风和蒙塔纳、史蒂文·杨整个地占据了,所以虽然人在纽约,却不再也接纳任何球星了。直到1999年史蒂文·杨因几次重伤而不得不从球场上退休,蒋友柏以为他的美式足球也跟随着史蒂文·杨的退休而结束了。
后来,蒋友柏又找到了他的美式足球的新的偶像——汤姆(Tom Brady),他从比他小一岁的汤姆身上学到非常多的东西。汤姆不愠不火,从来就不争取什么不计较什么,只是默默地把自己随时准备好在备战状态,随时以最佳的状态准备奉命上战场。你让他在场边当替补,他不会一脸不高兴,他会聚精会神地观察己方的漏洞与对方的战术,随时把自己的观察结果报告给场上的队友和教练参考;等到先发四分卫万一受伤必须下场,由他代为上场时,他无论在心态和战术上都已经准备妥当,给敌方一个痛击。
这位球星与众不同的人生态度和运动精神,到今天对蒋友柏经营公司和管理家庭都有很大的帮助,他的一些处事风格也多少带点“抄袭”汤姆的味道。看球给蒋友柏最大的好处就是普及了*精神,一般球星一旦球队输球后立即很礼貌地甘拜下风,既不吵也不闹,而是分析失败的原因以便下次赢回来。这种*作风让他对*概念有了更多认知。
除了喜欢橄榄球,蒋友柏在高中的课程里,最喜欢的是生物这门课。友柏原本就喜欢养各种小动物,所以对这门课自然兴趣浓厚。成家立业后的他更了不得了,在家里养了各式各样的虫鱼鸟兽作为宠物,每天光喂养它们清洗它们,就占去他不少时间,但他却始终乐此不疲。
蒋友柏记得那时生物老师曾经给他们一个课外阅读,是诺贝尔生理医学奖获得者康拉德写的《我在这儿,你在哪里?》,讲的是对一群鹅的观察。他从里面学到不少东西,除了让他对动物产生更高的兴趣之外,还认识到要作为一个科学家必须具备耐心、好奇心、细心、持续性、努力、为了兴趣忍受孤单和别人异样的眼光,而这些都是求知求学的正确态度。
在这本书里面,对蒋友柏影响最深的一个字是“第一印象”(imprint)。鹅在孵化后看到的第一个会动的东西,会对它产生浓厚的感情,不管它是什么东西。这个理论对蒋友柏以后的人生和事业受益匪浅,让他明白第一印象的至关重要性。
当上学校“黑帮”老大
旧金山的这一段日子,是蒋友柏出生以来,第一次学习如何交朋友。
离开台湾前,蒋友柏的生活不是在父母的督导之下,就是在随扈的环绕之下,完全没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班上的同学也仅停留于“同学关系”。到了蒙特利尔的那3年,他只是班上一个东方脸孔的“装饰品”,蒋友柏不知道该跟同学讲什么话,同学也不知道他想跟他们讲什么话,他一直处在一个被遗忘的角落。唯一可能做朋友的却又因为“蒋公与蒋匪”的矛盾,后来双方都互相假装对方不存在。
一到旧金山,蒋友柏忽然觉得豁然开朗,仿佛天地也变得分外开阔,学习游刃有余,生活如鱼得水。他那时的英文已经很溜,好到可以自由表达一切。在曾祖母宋美龄的督促下,更是日益精进纯熟。
旧金山的中国人要比蒙特利尔不知道多了多少倍,街上随处可以见到东方面孔,让蒋友柏心理上不会觉得自己是少数的异类。这时的蒋友柏又少了台湾时的随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自在。
进入高中的蒋友柏,个子一路猛蹿,比爸爸个头还要高。高大帅气的他成为班级的活跃分子,学习成绩也在班级稳居上游,成为众多女生心目中的“东方王子”,经常有女生主动向他示好。
可能高中时期的男生都喜欢逞英雄,有些学生容易产生反叛和挑衅,把青春期的骚动发酵为暴力行为。学校里总是有几个“坏蛋”分子爱惹是生非,喜欢拉帮结派的耀武扬威。蒋友柏所在的学校也不例外。
当时学校有两个比较大的帮派,其实也是几个高中生混在一起的乌合之众,一个是“老墨帮”,一个是“韩国帮”。这两个所谓的帮派人数众多,在学校里打过几次群架,从此一战成名。他们整天穿着奇装异服,叼着香烟在校园附近转悠,喜欢吹胡子瞪眼地装凶,好勇斗狠而又不可一世。一般学生见到他们都战战兢兢地落荒而逃,惹不起躲得起。
蒋友柏到学校后,因为地缘关系,加入了“台湾香港帮”。人高马大的蒋友柏的加入,无疑给这个帮派壮大了声势。独特的领袖气质,让他很快坐到“老大”的位置。
蒋友柏特殊的身份在同学中不胫而走,一传十十传百。可能因为同学们知道他的身世,了解他不平凡的来历,就用孩子的非凡想象力,无限上纲地把他与台湾“黑帮”联系在一起。曾经轰动一时的“江南命案”在美国家喻户晓,自然是最好的注脚。这样黑白两道通吃的背景,谁人敢不礼让他三分?
那些“老墨帮”和“韩国帮”的学生当然不傻,打听到蒋友柏的“背景与实力”后,变得十分收敛和乖巧,再也不敢在学校耀武扬威地招摇过市,蒋友柏就此成为同学们心目中的英雄。
让蒋友柏感到自豪的是,竟然有几位来自大陆的同学也围绕在他身边,成为他的小跟班。他们接收蒋友柏的“保护”,跟前跟后地想法设法巴结他。蒋友柏也彻底把他们当小喽使唤。这些大陆来的同学家境优裕,腰包里钞票总是一沓沓的,家里住的也是豪华别墅。面对这些花钱如流水的阔少,连蒋友柏一度都有点羡慕他们,觉得一样是“高干子弟”,怎么他这个来自台湾的和那些来自大陆的差别就那么大?
这么多大陆学生的“抬轿子”,让蒋友柏从内心里不可一世。他甚至幼稚地觉得,自己曾祖父被他们曾祖父打败到台湾,如今真是风水轮流转了,他们到了美国来后,全变成听他使唤的“小喽”,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大有天下英雄舍我其谁之势。他甚至异想天开地以为,自己是在替曾祖父出一口怨气。
蒋友柏人生第一次尝到哥们义气的甜头,就是从当“老大”开始的。不过好在他自己还是有自知之明之人,内心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所以从一开始就懂得自我节制,不至于太过于嚣张。他依然对老师彬彬有礼,对同学和“手下”有理有节,成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