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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 (小李飞刀同人番外怜花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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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在这同时,舌下一暖,胸口滞涩的痛感顿时舒缓了。
  原来他飞掷丸药不仅仅是炫示功力,更是为了医治。
  
  再抬头,对方已转身,负手望天。
  白绫重裘披风随风扬起,居然生出几分楚楚的韵味来。
  灵光一闪,李寻欢再不敢犹豫,深深长揖为礼:“恕后生无知,此刻才醒过神来……尊驾可是王怜花前辈?”
  
  王怜花,当年随沈浪、朱七七、熊猫儿一同归隐海外的奇人。
  王怜花本是邪恶“快活王”的公子,相貌英俊、武艺神通自不待言,还诗词歌赋样样皆能,天文地理、医卜星相、丝竹弹唱、琴棋诗画、飞鹰走狗、蹴鞠射覆亦无一不精,无一不妙。
  正因为他的博学与传奇,一本记录生平所学的《怜花宝鉴》才成为人人垂涎的珍品。
  连上官金虹那样的人,都不能不动心。
  
  听见李寻欢问话,王怜花柔柔微笑,眉一扬:“你怎么猜到的?”
  被这异样的风情一惊,李寻欢竟半晌说不出话来。
  好不容易心神重新宁定,苦笑:“除了传说中的王怜花,谁能施展这么高妙的武功,竟然风姿翩跹如舞蹈?如果不是前辈易容、变声之术均神奇莫测,又有谁能让我有瞬间辨不出男女?”
  王怜花转身一笑,竟连声音都变得柔媚不可方物:“之前听到江湖传言,探花郎不喜欢做官,却仗义疏财、浪迹江湖,吃喝嫖赌样样皆精,怀里抱过的美人,比别人做过的春梦都多。能得探花郎这般谬赞,怜花幸何如之!”
  李寻欢听见这半带调侃的话,想起阿飞眼中偶而升起莫名的忧伤,心竟重重一疼。
  下一秒钟,王怜花的声音突然浑厚许多,显得庄重肃穆,轻佻之气一扫而空:“你不问问我为什么来找你?”
  勉强按捺不祥的预感,李寻欢恭恭敬敬涩声问:“敢问前辈,有什么要教诲的?”
  王怜花脸色突然变得幽怨,轻轻一声叹息,竟似要引下泪来。
  过了片刻,他柔声启齿。
  说出口的那句话,却震得李寻欢心神俱碎。
  王怜花说:“我来求求你,放过阿飞。”
  
                  〇七 色诱
作者有话要说:多年以后看武林外史
为怜花公子的千变万化而心向往之
找个机会让他表演一下,哈哈哈哈  ——求求你放过阿飞。
  待王怜花的话从耳边到达心头,李寻欢胸口再次剧痛起来,喉头顿时又一阵甜腥。
  强咽下那股腥气,李寻欢问:“前辈何出此言?”
  听到这么含混的回复,王怜花眼神闪动了一下,立刻淡淡微笑,掩饰不该被对手看清楚的恼怒和凶狠——明明已经不顾自尊折节哀求了,还是被推拒。
  挫败和无力感弥漫开。
  要命的是,李寻欢手中肯定不止一枚飞刀。
  那飞刀的光芒太过眩目,也足够强悍。
  只要还有飞刀在手,就没有人敢强迫李寻欢做任何事、说任何话。
  王怜花刚才亲自试过了。
  他也不能。
  
  很快镇定下情绪,王怜花表情顿时变得友善。
  仔细端详李寻欢眼角的皱纹,浅浅摇头,悠然轻叹:“探花郎何必太谦?这声前辈,还真有些当不起……只计年岁,我顶多也就比你痴长些许。可你此刻看起来,比我老了又何止十岁?”
  没想到王怜花不但不解释所谓“放过阿飞”究竟什么意思,反而顾左右而言他。
  李寻欢多少有些惊愕,但不方便表现出来,只微躬身:“衰朽之人,哪及得怜花公子神功无双,容颜青春常驻。”
  听出语意中真诚的赞美,王怜花微微一笑。
  仰头想一想,慢慢浮出些惆怅来,幽幽叹息:“你要是也拼了命的爱惜容颜,何至于憔悴?可见志不在此。我这张脸,唉,我这张脸……可怜我天生痴迷,明知没用,还偏偏不惜代价呵护这臭皮囊。探花郎洒脱通透,早看穿对男人来说,美貌不过是累赘。”
  没来由竟勾引出一段伤心,李寻欢始料未及。
  此刻,安慰或转移话题都反而会刺伤人,所以他垂首,沉默。
  
  十七年前,前辈名侠眼看快活王覆灭,彻底厌倦江湖事,结伴出海遨游,从此绝迹人世。临行前,王怜花专程送《怜花宝鉴》到李园,托付给李寻欢。
  因为李寻欢正好去了口外,遭仇家伏击,被龙啸云所救。当时住在李园、亲手收下书册的人是林诗音。后面种种变故,那书无意之间救了武功被废的龙小云,转眼又湮没。
  他们离开的时候,还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年。
  而当时,李寻欢出道五年,“小李探花”粪土功名、仗义疏财的美名已轰传江湖。
  两人年纪的确相差无几。
  可是多年的忧郁寂寞愁苦加上宿疾,令李寻欢皱纹骤显。
  纵使气质依旧懒散潇洒、萧疏沉着,面目依旧英挺,却略嫌憔悴了些,还总带病容,是诗人气质的落拓客模样。
  眼前的王怜花却肌肤莹白鲜润、颜如冠玉,凝眸微笑之际,秀媚难言,又风华绝代。如非眼神沧桑,谁也不敢猜测他可能年纪已过了三十。
  
  怅然的静默,也就是片刻光景。
  王怜花突然轻轻一笑,眼珠灵活转动,连声音都洒脱亮丽起来:“探花郎可知道,如今的江湖,如果还有什么人能令我决不敢轻视,也就是阁下了。比如今日,我其实很想杀了你,但你飞刀出手之前精气神毫无罅隙,我找不到足够好的机会。”
  李寻欢一愣,微微躬身:“辜负怜花公子当年所托,《怜花宝鉴》竟流散不知下落,我确实该死。”
  一句话没说完,忍不住弯腰狂咳起来。
  喝了十几天汤药,本来似乎已好得差不多的旧病,被直击胸口的掌伤引动,竟一发不可收拾起来。
  看着李寻欢唇边的血迹,王怜花表情又一变,竟转为温柔腻人:“一本笔录的册子是死的,我人却是活的。丢了再写就是,何必遗憾?”
  决战的肃杀,因这流转无定的眼波,竟转瞬成为暧昧。
  面对这样万千幻化的“千面公子”,李寻欢除了苦笑,似乎也没法有别的表情:“多谢怜花公子宽仁,不计较李某失误。但如果公子之怒,并不是为记录平生所学的奇书流失,那,我是哪里获罪而不自知?该死该死。”
  其实他的心里涌动着难言的焦灼,非常想追问,一别三年,阿飞怎么认识王怜花?他们为何神情那样亲昵?
  阿飞到底怎么了,竟然严重到劳动王怜花,亲身万里迢迢从隐居的海外仙山返回,还不顾矜持和骄傲,低头来哀求自己?
  但像王怜花这样机变灵动的人,不愿意明说出来的话,一定追问不出来。
  李寻欢只能忍耐,顺着他的语气,等待机会。
  
  王怜花微微咬唇,明眸流转、笑靥微绽,突然变得楚楚可怜,就像一个害怕初恋告白被拒绝的怀春少女。
  这样子媚到了极点,偏又带着男性的凛冽微妙气息。
  不知道从那个瞬间开始,他的呼吸声音突然变得重了些。
  细弱而急促,竟似微微喘息。
  这是能令男人身体某部分迅速变硬的无形诱惑。
  李寻欢表情突然僵硬。
  王怜花再开口,声音沉厚华丽,流露出柔情万千:“恨我旁骛太多,武艺不精,杀不了你。求你放过阿飞,你又顾左右而言它,明显不想应诺我的哀恳。那……我引诱你好不好?”
  
  被王怜花引诱?
  只为了求他放过阿飞?
  李寻欢吓了一跳:“何出此言?李某岂敢亵渎公子。”
  略一停顿,王怜花说话声音比刚才低柔一些,却更充满了诱惑:“寻欢……想必当年你金殿高中探花,用的不是这么风流倜傥的名字。像你这样的风流人物,更懂得赏鉴欢爱的品质。我虽然年纪比你大一点点,但相信你一定明白,有些事情,成熟的男人才真正懂得。”
  李寻欢已经说不出话,惊愕到了极点,连身心俱裂的疼痛都瞬间冻结。
  明明是名垂江湖的高人,却多情乞怜、甘愿委身,只为了哀求一个男人的垂青。
  天下荒谬之事,以此为最。
  碍着对方世外高人的前辈身份,不方便勃然作色拂袖而去,也不好凑趣随口调笑。李寻欢只木着脸,连连摇头。
  古怪的建议背后,有没有什么阴谋?
  怜花公子经这样色诱,跟阿飞有没有关系?
  
  被赤裸裸挑逗,李寻欢竟容色不变。
  这深不可测的男人,似乎通透明净得毫无阻碍,你又永远看不透他;虽然形容憔悴不堪,眼睛却透出坚韧和了解,这份宽容令他拥有难言的魅力。
  这样的李寻欢,会让血气方刚的阿飞一往无前陷落,最终为他放弃责整个世界的吧?
  在这个表情带些落寞、眼神却总宽容而温暖的男人面前,王怜花突然觉得有些焦躁。就像以前每次站在懒散微笑着的沈浪面前,会有强烈的挫败感。
  
  一个人色诱另一个人,被这么干脆地拒绝,多少会显得有些沮丧。
  王怜花眼神变得凄楚惊惶,就像随时会掉泪,却更加艳媚不可方物,说出的话却充满自信:“只要我王怜花愿意,只要我肯合作,任何一个男人女人都会欲仙欲死。我能让你享受到完全梦想不到的乐趣……无论是谁,只要一接触我的身子,就永远也不会再忘记。”
  李寻欢是一个会为男人动心的男人。
  他的身体开始发热。
  寂寞了很多年的某个地方,也开始要命地有些发胀、变硬。
  他苦笑:“这双手不拿酒杯的时候,也常常抱着轻盈纤腰。既然是风流浪子,好像应该来者不拒才对。有机会被怜花公子这样诱惑,幸何如之……”
  王怜花纤长的手指柔弱地握着锦裘的襟口,好像试图挡住男人探究的眼光,更像诱惑李寻欢来快快脱掉这层障碍。
  他微微含笑低头,眼波变得温柔如烟波,曼妙一转。这眼神,像是怀春的幽怨,又像是盼到归人的欢喜,像是责怪李寻欢不解风情,又像是求恕,像是淡淡的恨,又像是切切的依恋……虽无言,已胜过千言万语。
  甚至连眼底都已浮起一层薄薄的水雾。
  王怜花没有开口。
  已经不必再说什么了。
  他的眼神,他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在问:你,接不接受我的引诱?
  
  太想探问,王怜花为什么肯这样牺牲色相来谈交易,只为了求李寻欢放过阿飞。
  因梅花盗案先后被困少林一役之后,江湖人人都知晓,李寻欢和飞剑客是生死之交。看那夜他们的亲昵模样,王怜花又怎会不知?
  他口中的“放过阿飞”,究竟是什么意思?
  低头思忖良久,李寻欢突然叹息:“美色当前,我实在没法抗拒。如果想一亲芳泽的话,不知怜花公子需要我做什么?”
  王怜花低头,衣袂在风中微颤。
  上一刹那还混杂着冶艳与诱惑,此刻的王怜花却显得娇怯不胜,教人不得不怜。连声音都楚楚低柔,最能激发男儿的英雄热血:“多谢探花郎成全。”
  李寻欢苦笑:“我只是凡人,更是个男人,哪里禁得起这样的诱惑?”
  王怜花的眼睛开始放光:“只要你不去碰阿飞,我这矜贵的身子便任君采撷。但是你必须承诺不诱惑他,不要让他放弃责任和该做的事,不要让他品尝到男人之间的欲望,不要让他失去拥有子女天伦的机会。”
  
  一连三个“不要”,如惊雷,如怒涛。
  李寻欢浑身僵硬。
  虽然只是初见,王怜花竟然看出他心里最晦涩阴暗的心思,最见不得人的痴孽。却不知为何,他选用了这么极端的方式,来恳求李寻欢放弃阿飞。
  阿飞。
  冰天雪地里初相见的少年,清泉般澄澈、岩石般坚定孤傲。五年前的阿飞全心全意信任、尊敬李寻欢,甚至一次又一次闯兴云庄相救,不惜假扮梅花盗,随时愿意为他一份温暖、一种了解而送命。
  五年后的如今,雪夜归来的青年已长成男人,会犀利地帮李寻欢拔掉心底的毒刺,会照顾人,也会默默握着冰凉的手,陪不眠的人熬过漫漫长夜。
  阿飞。
  浪子李寻欢寂寞人世最后的温暖,更是今生最可信赖的人。
  也许正因为太在意阿飞,太恼怒他的痴情被欺骗,李寻欢才会那么恨林仙儿,甚至杀了她才能心安。李寻欢能原谅蓝蝎子和游龙生,敢杀百晓生,敢从容面对金钱环的挑战,却不敢亲自杀林仙儿,只好去求吕凤先。
  不知从哪一天起,李寻欢一颗恋慕的心,早已牵系在阿飞的身上。想到连走路背影都坚挺的阿飞,身心不由得喧嚣着渴望起来。
  他紧扣的指掌,毫无顾忌靠近的亲昵,关切而呵护的眼神……
  浑身骤地一寒。
  这份没资格见天日的晦暗感情,竟被王怜花窥透。
  纵然没有王怜花的引诱或者哀求,李寻欢心地污秽至此,又怎么敢恣意放纵欲望,用见不得人的感情,去亵渎阿飞?
  那么珍贵的一份情意,怎么敢越界令它变质?
  孓遗之身,哪还敢再放纵眷慕贪恋?
  只暗恋一个龙啸云,便已死去活来十四年——风华正茂的探花郎为自身罪孽所苦,逃离故乡故人忏悔自伤,沦为浪迹天涯一病夫。
  胆敢放纵情孽的话,当初……会不会硬要了龙啸云?
  李寻欢一个寒颤。
  如果不顾情谊纵容色欲,也就不是李寻欢了。
  
  抚膺长叹,李寻欢凄然微笑:“其实怜花公子什么也不做,我也不敢引逗阿飞纵情色欲。”
  王怜花眨眨眼,一副无辜模样:“你武功明明比我好,可以轻松获取你想要的东西。为什么还跟我客气?”
  他笑得那么真诚,就像刚才根本没有用淫靡柔弱的身段,试图勾引对方。
  就像没看见王怜花的幻变无常,李寻欢不动声色,只落寞地笑笑:“我本就绝不敢诱惑阿飞知晓男子的情事,更不敢耽误他娶妻生子,享天伦之乐。”
  但是为什么,说每一个字的时候,胸口会那么剧痛?
  真的是因为受了伤吗?
  
  得到李寻欢的承诺,王怜花面露喜色。
  挺身纵声长啸,上一刻似乎还娇滴滴,竟焕发成慷概豪迈气象:“好一个李寻欢!探花郎千金一诺,我竟枉做小人了,哈哈哈……阿飞口口声声不许我来见你,说根本没必要,原来还是他看事情透彻,我来这一趟真是多余。”
  容色峭丽的脸裹在上品貂裘的针茸中,光艳不可方物。
  若换了旁人,早被这千变万化的王怜花弄花了眼、搅乱了心。
  李寻欢却不为所惑,只温和地笑笑:“我答应你绝不诱惑阿飞,也不敢冒昧品尝怜花公子。但我还是有条件的。”
  王怜花侧头微笑道:“条件?请讲无妨。”
  李寻欢敛去笑容,正色问:“怜花公子为何要为阿飞这么牺牲自己?”
  
  
                  〇八 多情自古伤离别
  
  简陋的小房间里,午后略微发黄的阳光,令粗粗笨笨的白坯家具都染上一层温暖的光。
  南方隆冬也从不生火。人从户外艳阳下回到阴冷的房间,总会觉得一丝丝难言的寒气缠绕上来,慢慢慢慢,把浑身变得凉透。
  今天不一样。
  此刻灶中跳跃着明亮的火焰,锅中滚沸着麂子肉的浓香。还有一双隐约含笑的眼睛,平静地迎接归来的人。
  阿飞。
  进门的脚步勉强保持了镇定从容,李寻欢却紧张得控制不住身体发肤,冷汗顺着脊背往下流,房间里再热,整个人也冷浸浸的。
  
  熟悉的脚步声只有极其细微的不同。
  凭野兽般的直觉,阿飞已经知道有什么东西不对了。他快速转过身来,直视着脸色比平时更苍白的李寻欢,问:“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
  认识阿飞五年了,李寻欢还是常常惊诧他这种敏锐过人的直觉。
  不需要掩饰伤感和苦涩,因为什么都躲不过阿飞的眼睛。
  迎着他探询的目光,李寻欢尽量让声音平静些:“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直率地问我是不是很有名。”
  这几天,他们两个人几乎全沉浸在往事里。
  李寻欢一提起五年前雪地相遇的情景,阿飞思绪立刻也飘到了那时,耳边似乎又响起捆着铁锁的车轮滚动在雪地上的声音。
  他笑了:“那时候你穿着一袭貂裘,比这半旧的青衫适合你。”
  
  那天,李寻欢杀了背后暗算阿飞的诸葛雷,两个人回到马车上,一起喝阿飞买来的酒。
  李寻欢第一次见到少年阿飞的笑。
  阿飞孤独而倔强,使李寻欢时常会想到雪地上流浪的狼,但他笑的时候,人竟忽然变了,变得温柔,亲切。李寻欢从未见过笑容能使人如此动心。所以当时李寻欢突然忘记了苦涩,也有了笑的心情,轻松回答道:“有名并不是件好事。”
  少年阿飞孩子般认真地回答:“但我却希望变得很有名。”
  李寻欢忍不住又笑:“每个人都希望成名,你至少比别人都诚实得多。”
  阿飞当时说了一句非常奇怪的话:“我和别人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看着微黄冬天午后阳光下阿飞轮廓更深刻清晰的脸,李寻欢轻轻问:“是谁让你相信,你不成名只有死?”
  阿飞眼神突然多了一丝温情,一丝黯然:“我早死的母亲。”
  李寻欢握紧拳,指节变得发白:“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告诫你?”
  阿飞应声道:“我母亲身份卑微,本是洛阳最大妓院里伺候姑娘们的小丫头。主人家的少爷是恶魔,自从有了男人的能力,就开始奸淫这些不幸的女子。被卖到那种地方做丫头,早晚躲不过男人的蹂躏,不如讨好公子,还能过得舒服些。”
  李寻欢柔声:“如果你不想说,就别再……”
  阿飞笑笑:“知道我是妓女或者奴才的儿子,你介意吗?”
  李寻欢没有回答。
  这时候说什么都没有用。但是他的眼底,是无言的了解。
  看懂了李寻欢的眼神,阿飞轻拍他手,反而像是安慰听故事的人。
  笑笑,又很快接着说下去:“不知道幸运还是不幸,我母亲有了身孕。妓院里的孩子是被诅咒的,一定会被灌药坠胎。可她舍不得肚子里的小生命,她认定,那是天地间唯一真正属于她的东西。所以她自己烫伤脸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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