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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经典美文2014年第03期-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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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问他:“你是抗战英雄,却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值吗?”
他沉默良久,一字一顿地回答:“我对得起国家。”
唱罢,是更长久的沉默。
如今,老兵已然辞世。二战名将麦克阿瑟说,老兵不死,只是凋零。准确地说,老兵的肉身是会死亡的,但精神长存。
摘自敦煌文艺出版社《〈读者·原创版〉2013年季度精选集》
错认
[高腾腾]
《阅微草堂笔记》里的事——
雨夜,一书生独坐在自家园亭,忽一女子撩帘而入,她说家在墙外,对君钟情已久,今特冒雨前来相见。
书生纳闷:“什么情况?雨下这么大,你的衣服为何没有异样?”
女子词穷,便据实相告自己是狐。
书生疑惑:“世间这么多优秀男子,你为何独独喜欢我?”
女子道:“前缘。”
书生又疑惑:“此缘谁所记载?谁所管领?谁告诉你的?你前世是何人?我前世又是何人?我们究竟在什么年代结缘于何事?请你对我详细说来。”
女子哑然,徐徐嗫嚅道:“你千百日都不坐此一次,我见过千百人都不喜欢,唯独在今天,看到你坐在这,我自心生欢喜。这难道还不能说明我们之间的缘分吗?”
书生不以为然:“有前缘者必相悦。你站这么长时间了,我在此却漠然心不动,哪有什么缘,请自重吧。”
女子默然,举袖一挥,灭灯而去。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叹一声:“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

=
如果那是爱情他算不上村里最俊的小伙子,却是村里最壮实的小伙子,各种农具家什使唤得最顺溜的小伙子。在“民以食为天”的年代,这是多么重要的择偶条件啊。村里的姑娘大多喜欢他,也就不足为怪了。
他的村庄在北部的边疆,当时他已到了男大当婚的年龄,很快就要在那许多中意他的姑娘里挑一个做媳妇,在他看来,她们的条件差不多。
偏偏此时,从南方来了一群知青女孩。她们来自景色秀丽的城市,她们的面容也像花儿一样明艳,把北方的小伙子看呆了。
他有意无意地推迟了娶媳妇的计划,他有意无意地在知青面前显摆他的漂亮身手。她们不是“向贫下中农学习”来的吗,果然对他很仰慕,很佩服,很崇拜。同时,她们十指纤纤,什么也不会,很需要他的帮助。
渐渐地,在漫山遍野的白雪中,在松木清香的小屋里,他和一个知青女孩有了浪漫的爱情故事,惹恼了村里所有的姑娘。
在那个年代,这样的爱情很多,有结果的很少。先是她南方的父母死活不同意,最后,在知青返城大潮中,他们结束了这段无望的恋情。此时他已经老大不小,他的同龄人的孩子都上小学了。村里那些姑娘先后都嫁了人,除了其中一位。也许,她未卜先知,预料会有这一天;也许,她真的很爱他。
知青姑娘回城后上了大学,有了体面的工作,嫁了对她很不错的丈夫。后来丈夫移居澳洲,全家都去了。
新世纪之初,当年的知青都已年逾半百。有人发起,众人响应,一趟一趟的知青专列,载着当年的人群,轰轰烈烈地再次北上,时隔30多年,还是兴奋不已。
她从互联网上得知,特意从澳洲回来,她说要参加,一定要参加。她费了很多工夫,为乡亲们一一购买礼物,房东的,队长的,小姐妹的,当然,还有他的。
场面的热闹可想而知,先是相互指认,然后,抱着,跳着,笑着,哭着……
她没看见当年的恋人,她有一点失望,也仅仅是一点点,她很快被热烈的氛围、热情的乡亲、喷香的麦饼淹没裹挟。同时她想,他一定是有事耽搁着,他一定会来和自己见一面的。
遗憾的是一直到行程结束,他也没有露面,她只好将为他买的一件毛衣托给别人转交。锣鼓喧天,鞭炮脆响,她来了,他怎么会不知道,早好几天就知道了。那会儿,老汉坐在屋里装一锅又一锅旱烟,吧嗒吧嗒地抽;他的老婆,拿个小凳坐在院里拣土豆,她看着他,不许他出门。
他们为此还吵了一架。
这个边疆的小村庄没有什么变化,他们基本还像过去那样吃喝拉撒、喜怒哀乐。
因此,白雪村庄的恋情,对她,早已成为过去;对他,至今仍然不能过去。
过不去。
摘自上海辞书出版社《在无意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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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西红柿在我的学生时代,一年当中有两个念想:秋天的时候盼冬天,因为能戴栽绒帽子,戴大白口罩,穿灯芯绒面塑料底的五眼棉鞋;春天的时候盼夏天,因为能敞开了吃西红柿。
我最喜欢吃的是西红柿,洋名叫番茄。记得小的时候,一到夏天,母亲每天都会挑几个没有疤瘌的西红柿放在脸盆里用自来水拔凉,通红的柿子圆圆的,屁股朝上漂在水里,放学回家,挑一个大个的,带着丝丝的凉意,咬一口,然后将酸甜的果汁喝进嘴里,那种感觉别提有多爽了。在我的少年时代,西红柿对我的诱惑力,绝不亚于现在的任何一位超级名模(含苏菲·玛索、舒淇和张曼玉)。在这里我想说一句,比喻时,我先想到了张曼玉,接着又想到了舒淇,她们两个人都能和西红柿的诱人媲美,我费尽了思量,权衡再三,难以割爱,所以毅然做出并列比喻的决定。
西红柿的吃法很多,可以生吃,也可以用它炒鸡蛋。下午游完泳回家,用中午吃剩下的西红柿炒鸡蛋搅和着带锅巴的剩米饭,囫囵吞下去,那种满足感、那种成就感,比现在把我评为“十大杰出青年”之一还称心。每到秋天临近,我就会变得惆怅,原因很简单,西红柿的季节过去了。为了留住西红柿离去的身影,母亲和姐姐费尽了心机。她们会在夏末西红柿还很便宜的时候,把西红柿煮了制成酱,用筷子一点点地塞进啤酒瓶里封起来,到冬天的时候吃。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有一个梦想,如果有一天让我当国家主席,我会提出三个条件:第一是,不分春夏秋冬,一年四季都能让我吃上西红柿,每天最少吃五个;第二是,巧克力随便吃;第三是,红薯干管够,而且必须是红薯晒成的干。三个条件都答应我,我就干,有一条不答应,我还就不受那个累。
西红柿的美好印象不仅留在了我的少年时代,在我初长成人的青年时代,它也给我留下了甜蜜的回忆。记得在1985年前后的一段时间,我刚结婚,那时我还没有冰箱,也没有空调。夏天的时候,吃过晚饭后,我都会把两个西红柿切成片放在冰桶里,然后提上冰桶,带上妻子,于傍晚时分下楼散步,一是为了消食纳凉,二是顺便到马路对面的冷饮店买上两个冰激凌,放在冰桶里,把西红柿冰凉以后再搅在一起吃,几乎每天如此。
后来冰激凌吃腻了,红薯干和巧克力也渐渐失去了我的宠爱,只有西红柿爱不释口,久经考验,痴情不改。
摘自长江文艺出版社《不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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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盛开年年都要来看这深山里的野桃花。一年一季,只开几天,不能错过。去年来得迟了,一地落红,满山残花,心里疼了很久。今年刚刚好,高处的新蕾欲绽未绽,低处的花朵艳若桃花。这个词用得很不合适,本来它就是桃花,而且一点也不艳。
满山的桃花不是一种色调,有的颜色稍稍深一点,粉红;有的浅一点,淡粉。有的纯粹就是白,有的是几乎透明的粉白。都不艳,轻盈,很清雅的风骨,没有人间烟火的味道。
我相信这深山,是有花神护佑的。花神还种了萱草,等萱草长大,一朵一朵弹开花蕾,等待有缘的人千里之外寻觅而来。缘深缘浅,那就要看上辈子的修行了。
沿着窄窄的小径看花,路边一树一树的花,都在慢慢地拆开。山里的日子,不急。就这样拆啊拆啊,从山脚到山顶,不过十来天,花朵都拆完了,也就凋谢了。花的一辈子也就算过完,不笑春风了。
这花,开得不热闹。尽管满山都是,但每一株桃树,都显得孤寂,清淡,深幽。不聚在一起喧哗,都默默的,不理不睬。枝上花朵都小小的,有点苍凉,有点单薄。但不是孤独,不是落寞,是一种怡然的安静和自在。
有一株,完全是白的,有一点点淡粉的脉痕,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花朵也不是聚集在一起,不是的。它是一粒一粒,零散地挂在枝头,像白纸上,拿指纹一枚一枚随意拓上去的一样,疏朗,又错落有致。花有层次地慢慢盛开,白白的,空旷的。这样的花,开得道行太深,你想也想不明白它的心情。花的心事,只有花自己明白。
这样的桃花,不是《诗经》里来的。《诗经》的桃花,是妖冶的,是桃之夭夭的惊艳,要美,要惊人,要火焰一样地炽热才行。《诗经》的桃花,一定要开得妖气重重才好,才能燃烧爱情,才能妩媚得有了杀伤力。
也不是盛唐的桃花。盛唐的桃花,最好热闹,有气势,最好激越地开成一片红雾,最好迷醉诗人。盛唐的桃花下,一定要有才子,一定要有清酒美文,也要有花开不见佳人来的忧伤。那花儿,要骤然地盛开,毫无保留地绚烂,要盛大得张狂,这才适合盛唐的心情。
可是啊,眼前这满山的桃花都是慢悠悠的样子,有点一边开一边参禅的安静,怎么能鼓荡起来呢?这花儿,骨子里就是清美,淡雅、有着一份与世隔绝的清凉之美。满山的花都开了,只有我一个赏花人,多么清净的时光啊。
陶渊明的桃花,与世隔绝,拒绝俗世的烟火气息,拒绝红尘烦乱纷杂。要远山,要静水,要纯粹。要在内心惦念,但难以相见。要万水千山,寻觅不着。要山重水复疑无路,要柳暗花明不见村。他的桃花,不会张扬,清雅到了极致,是俗人见不到的。
眼前这深山的花儿,一定是来自秦汉的花儿。你看,这么淡的意境,这么静的光阴,这么一意孤行地盛开,怎么不是秦汉的桃花呢?秦汉的文人,驾着一叶轻舟逆了时空赶来,看着满山的桃花,清寒地开放,清寒地落去。就连月光,也是秦汉的月光,凉凉的,薄薄的,打落在花朵上,白霜一样。
林徽因说:真正的平静,不是避开车马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
这样的平静是高贵的。在尘世的苍凉里辗转奔波的时候,在黑夜里独自舔舐伤口的时候,还想着,山里的桃花,又开了。
摘自《岁月》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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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之若饴的臭根据一些人类学家的考证,我们的祖先在很早很早的时候也是食腐动物,新鲜的肉很难消化,对他们的牙齿也是很大的负担,所以放到快烂的时候再吃。我很怀疑,对于臭豆腐、奶酪之类需要各种发酵过程,最终只是为了让它变臭的食物的爱好,是否是这种古老的味觉基因在起作用。因为它们确实也都又臭又软。
我对奶酪并没有太强烈的感情,但对臭豆腐,闻到味道就走不动路了。其实,臭豆腐的臭也是有很多层次的,而且并非只要够臭就是好臭豆腐。我被无良小贩坑过一次,大概因为当时汽车尾气味道浓烈,让我的嗅觉暂时失去了准头,又加上老公曾经是个坚定的反臭豆腐者,对于臭豆腐的臭味没有任何辨别力,我没有同好援手判断,就着了道。北京大街上摊贩卖的大多是这种臭豆腐,都打着湖南臭豆腐的旗号,还有北方口音的人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跟湖南师傅学的手艺。这种臭豆腐颜色发黑,有种和下水道返潮时相似的可疑味道,我硬着头皮吃了一口,嚼都没嚼就吐掉了。臭豆腐,不是这样臭的。
小时候吃臭豆腐,是放学路上意义重大的仪式。还没有炸的臭豆腐,是灰白色的,很大一块,炸好以后是金黄色。臭味没有呛人喉咙的味道,而是一种醇厚的乳酸萦绕其中的味道。我经常和小伙伴一起分一块,零用钱有限,只能两个人凑钱分食。炸好以后要加酱油、醋、香油,大量的酸豆角酸萝卜碎,炸酥的黄豆,香菜和葱花,还有甜酱,以及大量的辣椒。这种味道已经好久没有吃到了。到北京偶尔吃到好的广西臭豆腐,炸过以后加鲜肉汤,配酸豆角、葱花、香菜吃。基本上说,都要把这种发酵的豆腐炸出金黄色,再配上重重的调料来吃。据说臭豆腐是朱元璋除了发达的特务系统又一项重要的发明。联想到豆腐是淮南王刘安发明的,臭豆腐简直一路出身皇族。而且说明豆腐这种东西和安徽这块土地实在有着难以割裂的亲密关系。所以我去安徽的时候就很期待吃臭豆腐,但最终还是没有吃到那传说中和绿毛龟一样毛发葱郁的毛豆腐。可能因为我习惯了重口味,安徽臭豆腐的味道显得有些清淡吧。
在台湾,站在澎湖马公岛最热闹的街头,我捧着一份外卖的臭豆腐埋头苦吃,有一种得救的感觉。因为之前从小岛望安回澎湖的途中,遇上对我这样小脑不够发达、平衡系统几乎白长的人来说,称得上惊涛骇浪的风浪——其实对那些正常人来说,也就是略有风浪而已,让我猛烈地晕船,吐得带动周围的旅客开始呕吐。我把一天的粮食都交代了以后,虚弱地走到澎湖街头,不知何故,最想吃的居然是臭豆腐。马公岛最好的臭豆腐店没有座位,只好要外卖一份,我端起来慢慢吃完,居然就恢复了元气。
台湾的臭豆腐行业实在非常发达,满街都有“臭臭锅”这种食物。一般臭豆腐有煎有蒸有煮,配上酸菜和甜甜的酱油膏,还可以加辣椒吃。我在艋胛龙山寺旁边的万华夜市吃到大肠血旺和臭豆腐一起煮的锅,惊艳而归。不知何时才能再吃到,想来真是怅惘啊。
摘自法律出版社《灶下书》
弦上的梦
[宗    璞]
大提琴的深厚的如泣如诉的声音在空中飘荡。这声音一时悠扬婉转,一时低回呜咽,如秋风飒飒地吹着落叶,如冬云黯淡地凝聚在天空。渐渐地,愈来愈轻,愈来愈细,好像就要失去,再也找不回来了。忽然又激昂起来,充满了渴望,流露了内心的希翼与追求。

=
一只不幸而幸运的羊我家刚搬到新疆阿克苏时,邻居全是维吾尔人,村里一家汉族人都没有,因语言不通,与邻里交流很不方便。
一家父亲叫吐尔地的邻居,三个儿子头都生了疮,我母亲就给弄了一个偏方,用生姜擦头治好了,从此,两家关系也就好了起来。
我家在那个维吾尔村子生活了十几年,一直和吐尔地家保持着良好的关系,直至我家搬到城里住,吐尔地和家人进城还是经常到我家串门。
那年,吐尔地家一只母羊生了一只三条腿的羊羔,成了村里最好奇的事。全村人都跑去看,看了大家都觉得,这只羊羔很可怜,甚至怀疑羊羔活不了。
羊羔只有三条腿,一个星期之后,才能独自站立。在此之前,小羊羔只能靠人的帮助才能吃到奶。三条腿羊羔学会站立走路,吃了不少苦头,最终它还是站立了起来,蹦蹦跳跳地长大了。在吐尔地精心饲养照料下,三条腿的羊羔不仅活下来了,而且活得非常好,比其他的羊羔长得更健壮。
  吐尔地对这只羊羔有一种偏爱,走到哪里就把它带到哪里,过渠沟或者上坡坎时,三条腿跳不过去,吐尔地就抱它过去。庄稼地头的草肥嫩,它只吃草不吃庄稼,它好像很懂主人的心思,它知道哪些东西可以吃,哪些东西不该吃,就算走进庄稼地,也不会动一口庄稼,那些鲜嫩的草已经让它很满足了。再加上吐尔地吃馕时总给它喂上一点,它反倒比其他羊羔更见长。
过了古尔邦节,吐尔地的大儿子就要结婚了。吐尔地几天来都不咋说话,心里一直盘算着儿子结婚的事。那天吃过晚饭,一家人围坐在土炕上默默无语,吐尔地妻子打破沉默说:库尔班的婚事准备得差不多了,婚期也快到了,看看,杀哪只羊,现在好加一把料,加加肥。
吐尔地抬头看了一眼妻子,瓮声瓮气地说:一群羊,杀哪只都行。
库尔班说:就杀那只三条腿的吧,就它肥,还是个三条腿。
库尔班的婚期很快就到了。因为是邻居,我父亲早早就过去帮忙。那时候,我家到阿克苏也就一年多,对于维吾尔人的习俗还不很了解。虽然我父亲去帮忙了,可并帮不上什么忙,只是站在旁边看热闹。维吾尔人杀羊是要念经的,杀羊人刚把三条腿的羊牵过来念经时,出现惊人的一幕,它仅有的一条前腿,突然跪在父亲的面前,叫声非常凄惨,而且眼睛流着泪。
见我父亲并没有什么反应,三条腿的羊立起一条前腿,向我父亲面前挪动了两步,再次跪下一条前腿。这回我父亲明白了,它是在乞求我父亲救它。杀羊人提刀走过来,我父亲拦住了杀羊人。
吐尔地和其他帮忙的人都围了过来。我父亲说明情况之后,吐尔地很无奈地对父亲说:哎,我的老朋友,我的儿子结婚不杀羊,我们怎么招待客人呢?
我父亲想了想说:这样吧,我嘛,一只羊给你,这只羊嘛,我牵走。
吐尔地似笑非笑地说:哎,我的老朋友,你的羊那么瘦,我的羊这么肥。哎呀,我嘛,不好说了嘛。
我父亲毫不犹豫地说:好,我嘛,两只羊给你,你这只羊给我。
从那以后,那只三条腿的羊就成我们家的了。为此,父亲没少挨母亲的怨,说父亲太傻,用两只羊换一只三条腿的羊,天底下没有这么傻的人。可父亲总是对母亲说:这是一只通人性的羊,就是拿十只羊换也不后悔。
隔了一个月,父亲就有好消息告诉母亲,说:咱家的那只三条腿的羊怀孕了。
父亲对母亲兴奋完,自己嘟囔着:哼,差一点让吐尔地一刀杀了两条性命。
母亲没好气地说:不就是怀孕了吗,我就不信,能生一个金娃娃。
三个月后的一天中午,三条腿的羊生产了。一只羊羔生出来,父亲觉得没事了,可三条腿母羊还是卧在地上不动,过了三五分钟,又生出了一只羊羔。这可把父亲高兴坏了,连声喊着母亲:老伙计,老伙计,快来看,是个双胞胎。
母亲急三火四地从屋里跑出来,一看脸上才露出笑容。
吐尔地和村里人得到这个消息,也都跑过来看。吐尔地后悔地对父亲说:哦呦,你的命这么好嘛,我几十只羊也没有生双胞胎的,你一只拿来了,就是双胞胎。
父亲说:哎,吐尔地,你差一点点把三条命杀掉了。
三条腿的羊带着两只羊羔,每次路经邻居吐尔地家门时,它总是把头昂得高高的,但能看出它的眼神,总是斜视着吐尔地的家。我家的羊群壮大的速度,是方圆百八十里最快的,当然是生双胞胎三条腿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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