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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下你的唇,你的舌,你口中的所有……
逍遥游 第二十五章 新武功,新名字
第二十五章新武功,新名字行至济南府时,我们找了家规模中等的客栈,租了上房里面位置最偏的一间,暂时住了下来。
留在济南,是为等重阳节的到来。
重阳节有许多习俗:登高、赏菊、放纸鹞、吃重阳糕、饮菊花酒。要想过一个热闹的重阳,留在大城市很有必要。
济南府有千佛山、趵突泉、大明湖三大名胜,亦产菊,是个赏景、过重阳的好地方。
刚到济南,新鲜了两天以后,我又窝在房间里不想动了。说实话,明代人民的娱乐生活还是比较不丰富的,看什么都是,好奇过了以后,就觉得挺无趣了。
其实有一个地方,我很有兴趣去参观游览一下。不过我估计如果我真敢去——不不,不必说去了,就是这个念头叫苓儿知道了,小命就得去半条。
“练功时最忌分心,你在想什么?”
听了苓儿的疑问,我收了木剑,才道:“可是我没有在练内功啊,只是比划剑招而已。”
“你怎么知道自己没有运功?你舞剑的时候,随着招式发动,内功同时在体内运作,方能达到剑气合一的效果。”苓儿伸出食指,隔空点了点桌上的粗瓷茶杯,示意我看过去。
客栈的茶杯形质粗陋,很小,可是刚才被我木剑所指的杯上那一点,却留下了一个占小半个瓷杯大的窟窿眼。
我看着那个眼儿,目瞪口呆,惊愕不已。
苓儿接着道:“你方才一边练招,一边胡思乱想,还能做到如此程度,当真该感激你那蕴含奇怪力量的身体。若你能专心于练功,这个孔会更精小,更圆滑,茶杯的另一面,也该被刺穿。以你当前的进度,做到两孔重合,才属正常。”他拿过我手中的木剑,双目一凝,长袖一甩,也没听见什么响声,桌上另一只茶杯上就蓦然多出两只小孔。
我上前仔细观察,在小孔下面,发现了少许细微的颗粒,看来就是瓷杯的碎末了。
“我也能做到这样……?”我转过身,傻兮兮地问苓儿。
苓儿把木剑搁到桌上,严肃地说:“萧一白,我宁可你不练武,也不许你在练武时三心二意。你知不知道,你方才的情况,最易走火入魔?你在舞剑时,可有一边思考每一个剑招,一边动作?同时让内气在体内循环往复,将内劲传于剑上?如何把握其中力度,既不致损毁剑身,又能借剑为导引,将力凝于剑尖发出,其中的学问可不只是你脑子里明白了,就能做到的,更需要长久坚持的练习。”
我没想到事情如此严重,没想到“走火入魔”已经如此贴近我的生活,而不仅是一种传说中的状态,当下既后悔,又惭愧,连忙点头应下。
说到底,还是我的态度不正啊。
苓儿表情轻松了些,坐到床上拿起绣绷,一边手指翻飞穿针引线,一边状若无意地问我:“你方才在想什么?”
……
虽然我有着诚实的美德,和不说谎的良好习惯,但这时候会实话实说的,不是诚实的人,是傻瓜==||。
“我在想,明天就是重阳了,咱们要不要准备一下,计划下时间安排。”我之前确实在考虑这个问题,所以说得很自然。
我们到济南府有几天了,只有开头两天出去转了转,之后都窝在房间里聊天练武……以及亲热。说实话,习武虽然枯燥,却没有我之前以为的那么困难和艰苦。这要归功于我神奇的身体,和本身力量雄厚又有耐心的苓儿大人——要知道我有多么奢侈,我的老师可是当今天下武功第一的人啊!
而这个武功天下第一的强者,又怀抱着绝不可能对其他任何人有的充满耐心和爱心的态度,倾全力教导我……如果我还不进步飞速,就算苓儿能原谅我,我也不能原谅自己!
“苓儿,我现在学的,是什么功夫啊?有没有什么响当当的名字?”
苓儿已经绣好两朵形状饱满的黄菊,一边欣赏自己的作品,一边回答我:“这套武功,是我练成葵花宝典以后,自己琢磨出来的。”他看了我一眼,笑笑:“要是在我之前,有人把葵花宝典练成,能想出这套功夫……后人就不必‘欲练此功,必先……’”
我轻轻捂住他的嘴,松开手,低头亲了他一下,笑道:“这么说,我是占了大便宜了,成了第一个受益的人。”
“也是唯一一个。这套功法,我不会写出来流传下去,只教给你一个人,只叫你来练。”苓儿又低头绣起花来,淡淡道:“我早跟你说过,我习武的悟性,上万个人里,也不一定能挑出一个,才能把葵花宝典练成。我不仅能练成,还能改良它,让它变得更方便实用,又不用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可是,能学习这套新功法的人,光有悟性也不成,若非你身子构造奇特,内息生成非同寻常人可比,我也不敢让你练它。”
照苓儿这么说,我如果练成这套武功,就能变得和他一样厉害么?
练武功是熟练工,更需要时间的积累,我再天才,若没有之前三年多时间每日早晚坚持修习心法,有了一定内功打好了基石,如今内外功兼修的进度也不可能这么快。
“就算不流传下去,你创出一套武功,也要给它起个名字,叫起来也方便嘛。”
练功好,和会创造武功,是两个不同的境界。爱人可称武学宗师,我也与有荣焉呀。
“哦,也好。”苓儿头也不抬,随意地说:“那你就给它起个名字吧。”
我摸摸下巴,环视房间一周,再转回眼上下打量了苓儿一番……顺着他的目光,凑过去仔细观察了一下苓儿绣布上大朵的嫩黄菊花,灵光一闪,拍手道:“有了!这套武功,就叫——菊花宝典吧!”
逍遥游 第二十六章 重阳登高听琴箫
第二十六章重阳登高听琴箫“菊花宝典……”苓儿停下动作,手指轻轻摩挲绣布上的菊花,喃喃自语:“赏菊是重阳的习俗,九九重阳又是阳气最盛时……”他眨眨眼,莞尔一笑,对我颔首道:“这套功夫的内气走的正是阳刚一脉,萧一白,没想到你随口起的名字,倒也不错。”
我笑眯眯应下苓儿的夸奖,也觉得自己很有才。
“你练的是葵花宝典,我练的是菊花宝典,听着就是一对儿!这两套功夫又都使的剑招,不如我们就叫‘双花鸳鸯剑’,怎么样?感觉很有意思哦!”我突然多了几分武林中人的自觉,兴致勃勃地建议道。
相对于我的兴奋,苓儿的反应是皱紧眉头,瞪我一眼,十分鄙视:“何等恶俗的称号!”他拈起一根绣花针,手指微动,那根针就“嗖”地一下,钉进床对面的墙壁里了。
若非我如今目力惊人,真的很难看清那根纤细的绣花针的走向——苓儿的手法太轻巧,针飞过的速度太快,在空气中无声无影,几乎无法辨识。
我惊叹地观察着没入墙壁,只余一个小头的绣花针……这可是石砖墙啊!虽比不得现代的钢筋水泥,可这也太……
“若不是为叫你看见,这个头也不会留着。”苓儿走到我身边,“若我有心,此时你只能在墙上看到一个细微的小孔罢了。”他微垂了眼,笑得有些邪气,“若我要把这针,插入人体呢?若这针没入的,不仅是人体,还是人身上的……死穴,呢?”
杀人不见血!
我脑子里第一个冒出的念头,就是这个。
“针比剑要难控制得多,因为它太小,力道难以灌入,也难以灵活掌握。可是一旦能够得心应手地控制这些针,用起来,可比笨重的剑方便多了。”苓儿继续教诲我。
我点头,“尤其是在打群架的时候,一把剑只能指向一个人,一把针却可以搞定好几个、十数个乃至更多的人,的确很好用。”
想到我和苓儿从来没讨论过和人打架的问题,我握住苓儿的手,认真地说:“苓儿,我不主张以暴力解决问题——但这个思想,是在我家乡那样和平的环境下生成的。现在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就是强者为尊,以暴制暴的。我们固然不去主动招惹别人,若有人来挑衅我们,或者遇到了实在不能忍受的事情,该出手也要出手的。嗯……只是,没有到相当危险或必要的情况,我们轻易不要杀人,好不好?当然,可以废掉他们的武功,或者别的……能在打斗时,使对方丧失行为能力的方法,我都不反对。我朋友曾经跟我说过一句话——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我不想轻易杀人,因为人的性命毕竟都是珍贵的,但是谁不自私呢?如果真的妨碍到我们,使你我的安全受到威胁,你也不必顾虑我,要……要痛下杀手的时候,也不要对敌人宽容……”
我觉得自己说得有点颠三倒四,但是大致意思,是表达清楚了的。
苓儿反过来拍拍我的手,扬唇微笑,点头道:“我懂了,你放心吧,我有分寸的。”
他眸光一转,又含着一丝不屑地轻哼道:“杀那些渣滓,我还嫌脏了手……你以为,杀人是件有趣的事?”
我……我默。
其实我还不懂这个江湖。
撇开武林啊,江湖啊(我一直搞不懂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什么时候该说哪一个)这些玄叨叨的东西,重阳节,可是所有老百姓都要过的大节日。
重阳这一天,我和苓儿一大早就起来,点了一屋子蜡烛,把房间照得暖融融,亮堂堂的,开始做出行准备。
既然是个大日子,苓儿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我撸起袖子,展示本天才学习成果的时刻到来了。
苓儿平时的发髻都比较简单,他对鼓捣头发的热情远远没有绣制华美衣裳的高,而在众多款式的发髻中,他还算偏爱当下时兴的“桃心髻”,洞房那一晚,他梳的就是这种发式。
今日,我要为他绾的就是桃心髻的变形样式,桃尖顶髻。
先用木梳,轻轻把苓儿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梳顺,然后先分上下,用簪子将上面的部分盘成小髻后,再把下面的一部分挑起来反插入头发中,最后把散发围绕发簪盘起来。
其实,不难。
就是需要有耐心,每一步都要很细致地慢慢来、小心弄好,决不可贪快急进。
大功告成时,我喜滋滋地看着自己的作品,觉得自己很有成为美发师的潜质。
不过我是苓儿专属的美发师,堂堂萧氏梳头相公是也。
苓儿拿过铜镜,左右照照,不像我只能从里头看出个模糊的影儿,铜镜在苓儿手里实用度是很高的。
他看了又看,轻轻摸了摸后面的头发,笑道:“看不出是第一次弄呢,萧一白,你手艺倒是不错。”
苓儿喜悦的样子,让我更加自豪起来,喜滋滋地从花瓶里拿出昨晚在城外花圃精心挑选、采摘下的一朵嫩黄色重瓣扁形、花盘直径在十厘米左右的大菊花,在苓儿的发髻上找好位置,小心地插进去。
重阳节有“佩茱萸、簪菊花”之说,节庆日子,当然要应景了。
这两天,我们俩也真跟菊花结了缘了,事事都跟它有关似的。到了山顶,还要喝菊花酒呢。
审视了一番苓儿浓黑发髻上颜色鲜亮,灿丽大方的菊花,我满意一笑,擦擦手上的水,再拿起昨晚就备好的一袭百褶裙,为苓儿穿好。
“每日都给我穿脱衣裳,好像我还是个孩子似的……做这些琐碎事,你倒不嫌烦。”苓儿配合着抬起手臂,笑道。
“这是生活的乐趣嘛。”我给他整好衣带,愉快地呼一口气,“每天我就盼着做这些事,对我来说,真是最愉快不过了。”
从桌上拿起和苓儿的淡色裙衫相称的白纱,小心将两头绑着的木齿儿插进他头发里,一番工作,才总算是做好了——虽然看不见苓儿的脸有些可惜,可是明朝礼教对女子要求甚严,即便重阳可随家人出门,也要蒙纱戴笠的,我们没必要特立独行。再说,苓儿的脸我什么时候都能看,不叫别人看见,也是很不错的。
苓儿的脸被遮住了,那双波光宛转神采奕然的眼睛,我最爱的细长凤目,却大方地展露在外,让我每每看到,都心动迷醉不已。
我的独占欲也越来越强了……都是苓儿你惯的!
我们收拾停当出门的时候,济南府的主干道上,已是平时少见的拥挤热闹了。人潮大多往千佛山方向涌去,我们也驾上自己的马车,随着人流,悠闲地向目标方向前进。
到了山脚下,马车上不去,但可花些小钱叫官营的看马场的人给看着,感觉和现代的停车场很相似。大概是往年这样的情况多了,就有了这么个办法。看马场上,还有许多可临时租赁的轿子和轿夫,给那些有些闲钱却没自家轿子的人准备。我和苓儿不想太显眼,更不愿矫情地坐轿,索性避开人群,沿盘道西路的一个林间小道登山而上,看到景致便停下观赏一二,若无兴致,便快速前行,我还可多练习一下轻功步法。
前行至看到半山一个小亭时,我停下脚步,想了想,对苓儿说:“苓儿,前面大概就是唐槐亭了。”
我山东的朋友不少,以前曾听他们说过,沿盘道西路上山,途中会遇到一唐槐亭,相传唐初名将秦琼曾拴马于亭旁古槐。半山腰还有一个“齐烟九点坊”的景点,名字由来于唐人李贺“遥看齐州九点烟”的名句,不过这个景点是一个清朝人建的,我们是看不到了。
我拉着苓儿的手,正要从林子里走出去,忽然听到一阵优美的箫声。
我以前不通音律,自从认识了苓儿,他偶尔来了兴致,也会抚琴弄箫,权作消遣,我听了几次,又经他讲解,这才能听出几种乐器的声音特点。
初时的旋律,只是一阵清幽动人的箫声,片刻后几声铮铮的琴音加入其中,音质平和优雅,与箫声相和,合奏出的旋律更显得悠扬和谐,令人心醉怡然。
我听得迷醉又惊奇,握紧了苓儿的手,怀着一种白捡到音乐大师演奏的激动,向苓儿看去,却见他眉头蹙起,似有烦恼。
怎么了?我以眼神询问。
苓儿凑到我耳边,极小声地说:“那个弹琴的,是个熟人。”
熟人?
苓儿的熟人,不是以前行走江湖时结交、或结下梁子的,就是日月神教里的高层了。弹琴的那位音乐大师,属于哪一类呢?
我一边屏息倾听那渐渐高亢的琴声,和低而不断、连绵不绝的箫声,一边脑子不甚清醒地思索。在锵锵有力的琴声与温雅宛转的箫声的悦耳合奏中,我仅有的一点思考空间也被这绝美的音乐占领,不由得全神贯注地聆听起来。
逍遥游 第二十七章 共度重阳
第二十七章 共度重阳
铮的一声响后,琴箫之声先后止住。
一浑厚的男声朗朗道:“林中的朋友,何不出来见见?”
我看向苓儿,他点点头。
我知道,苓儿这是看我喜欢他们的音乐,有心见一见奏乐的大师,才迁就我的。
不过,我相信他,也是有足够把握的吧。
当下不再犹豫,我拉着苓儿的手,大步跨出林子。
林外亭中,一坐一站两个男子。按声音传播方向来看,坐着的那个就是方才说话的人了。
那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即便是坐于七弦琴后,也能看出其身材精壮,有一股不同常人的气势和压迫感,一身纯黑的衣裳更突显了他身上的杀伐之气。此时,他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浓黑的剑眉向一边挑起,刀削似的冷硬五官,却显出几分豪爽快意。
我顾不得打量另一位奏乐者,连忙抱拳做礼,道:“在下和夫人抄小路上山,未料到竟有如此福气,能听到二位先生所奏的天籁之音。”
那男人随意地摆了摆手,笑问:“你说是天籁,倒也不错,我却想听你说说,这是如何的天籁?”
啊?
这,这对我的要求太高了。
我惭愧道:“先生高看在下了。在下对音乐,能大致有番感受,却是说不出其中道理的……只觉得,二位先生对音乐的理解相同,奏乐的水平不相上下,又精内功,修为相若……如此而来的合奏,听起来分外和谐,甚至让在下感到,二位的琴箫本是一体,乐声本是一种……”
我绞尽脑汁地想表达心中的感受。
至于武功,我如此直接,是因为明白他们也能感知到我和苓儿身怀武艺,倒不必藏着掖着。
却听那男子一阵哈哈大笑,快活道:“小兄弟,你虽不精音乐,却是个懂感情的,悟性倒也不错。”
感情……我刚娶了老婆,修得圆满,当然懂感情了……
这时,另一道温雅的男声响起,含着笑意道:“这不是萧家小老板么?”
我转眼看去,说话的男子站在黑衣人身旁,一手执箫,一手背于身后,气质儒雅,意态潇洒,观之不俗。
仔细看他脸孔,竟真是个熟人。
去年保定商会举办个类似于商家联谊的活动,目的是让各地的商人见见面联络一下感情,毕竟现在交通不发达,彼此联系也不方便,也就能通过几年一次类似的活动,互相认识一下。
弄萧的这位,若我没记错,就是衡山刘正风了。
这位刘老板是湖南人,本来不属于我们河北商圈,但他和主办的商会会长有些关系,又恰逢当时游历到了保定,便应邀来凑个热闹。
“原来是刘老板!”我有些惊讶,去年见他时,他看起来不过是个中等身材,富贵和气的地主乡绅,除了身上带些文气,走路格外沉稳(现在学了外功,我才知道那是下盘扎实,内力不俗的表现)以外,和别的地主商人,并无不同。可是今时今日,同样一个人,同样是绸缎长衫,眉眼含笑的富贵温和样子,却让我觉得他像是变了个人,身上有股说不出的清雅脱俗的气质。
大概是我的疑惑表现的明显了点,刘正风笑了笑,向我介绍道:“这位与我合奏的,是七弦琴的高手,曲大哥。”他走下亭子,向山下眺望了一番,笑道:“我和曲大哥约在济南,本想趁着时候尚早,在千佛山顶合奏一曲,甚是快意。行至唐槐亭时,却见这里景致也很不错,便即兴而奏,却正好叫萧老板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