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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人?嗯,这些无关紧要的,我就忍着点儿吧。”
“什么?你简直是得寸进尺了!那样的话……要是我真的是神灵送来的女人,有一天神又要把我收回去怎么办?”
“不可能有那种事,绝对不会!因为神灵是公平的。”
“哦……”
两个人的嘴唇碰到了一起,然后很不好意思地抬头看着夜空的星星。
一颗流星在夏天的夜空中闪耀着光芒划着抛物线消失了,那是一颗燃烧着的灿烂的星星。美姝用手指着星星,然后慢慢把手收到胸前。
“看到那颗星,我突然想起一首歌,电影《玫瑰》里Bette Midler唱的那首《玫瑰》。”
“那首歌很完美地表现了爱情,是一首难得的好歌,称得上经典名曲。”
“是首悲伤的歌,甚至可以说是凄凉。”
“爱情是纯粹的,也是哀伤的,这是理所当然的嘛。但那首歌的歌词其实是对爱着的人们的鼓励和希望。”
“果然流行音乐专家的解释不同凡响!我来唱唱怎么样?”
“太感谢了!”
美姝和承宇喝了美味的海鲜汤,吃了生鱼盖饭,还喝了烧酒。然后在沉沉黑夜的驱赶下,住进了紧靠海边、好似一只脚踏在海里的旅馆的三层。旅馆是一栋蓝色瓷砖覆盖的建筑物,几乎跟大海没有丝毫距离。在波涛不断冲击的坚硬的礁石上建起这样一座宾馆,真是一个奇迹。
“你,不许闹事!警告你!”
美姝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严厉地对承宇说。
承宇问她要不要淋浴。
“你先洗吧。你呀,刚才在沙滩上跳得那么起劲,现在身上都是一股汗臭味。”
“的确是。今天好像一整天都在蹦着、跳着。”
承宇穿着条纹T恤衫,脖子上挂着毛巾,笑着进了淋浴间。
美姝没有买到干的内衣,心里有些遗憾,他肯定被汗湿透了,但商店全都关门了。面对为男人的内衣担心的自己,美姝不由觉得有些陌生,暗自吃惊。
波涛的声音不停地传进来。白布窗帘的一角,画着可爱的贝壳。美姝拉开朝着大海方向的窗帘,不禁发出一声惊叹:向着大海的整面墙都是玻璃的!透过玻璃,黑色的水平线和波涛起伏的海面,以及银色的月光,恰似一幅油画一样挂在那里。夜晚海上的水平线大概到美姝的胸部那么高。紧贴在窗户上,往左看得见远处白色的灯塔,往右则看得见挂满了集鱼灯的渔船好似海上飘浮的太阳一样在远处作业。灯塔永不止歇地向着黑沉沉的大海送出温暖的目光。
美姝叼起一支烟。她从大学开始就是个烟鬼,但现在突然觉得烟味苦得难以忍受,抽了两三口之后,她就在烟灰缸里把烟掐灭了。
“真舒服!”
“你可真凉快啊!”
洗完澡出来的承宇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他穿着无袖的跨栏背心和棉布的休闲裤,裤腿挽到膝盖。他指着自己的裤子说:
“我,没有穿内裤。嘻嘻!”
“真拿你没办法,这有什么好炫耀的!”
“你也洗洗吧。这里有两个喷头,一个喷头里出来的是海水,是不是棒极了?”
“是吗?那我也得洗洗。”
美姝从衣柜里拿出轻薄干净的睡袍和干毛巾,走进浴室。承宇已经把T恤衫和内裤洗了,晾在晾衣台上。美姝从浴室里伸出头来,说:
“承宇,把背心给我吧。”
“背心?”
“反正我也要洗,就一起洗了吧。”
“真的?这可让我怎么感谢你呢?”
“你可别动什么坏心眼啊!”
承宇和美姝洗完澡,并排躺在床上。
“睡吧!”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睡得着?那肯定不是人吧!”
“把空调关了吧,有点儿冷。”
“那我给你暖一暖,过来。”
美姝没说什么,把头枕到了承宇伸出来的胳膊上。能感觉得到他睡衣下面皮肤的温度,好像白净好看的额头上散发出来的清爽的热气。承宇把鼻子凑到美姝湿漉漉的头发上,深深吸了一口气,可能因为用海水洗过的缘故,散发出的是海草的味道,而不是菊花的香味。
“你没用淡水冲吗?”
“冲过了。”
“是吗?”
“有菊花香吗?”
“没有。有美人鱼鳞片的味道,还有裙带菜的味道。”
“因为在海边,所以才这样的吧。”
“就是嘛。要是你的头发全部都是菊花的话,那可就太棒了。是不是?跟你很般配吧?”
“那,要是年纪大了,菊花岂不是全都凋谢了?哎,那可就不怎么样了。”
“那我每天用喷雾器喷水浇灌不就成了。”
“好了啦,你这个人!不拉上窗帘睡也没关系吗?”
“那又怎么样?除了大海,没有别的,鱼能看得见我们吗?”
“倒也是,反正我们在三层。嘿嘿……这么躺着好像我们在渔港里一样。你看那边,水平线在那儿起伏着。”
“是啊,如果一个男人独自住进来,肯定会梦到美人鱼的。”
“波涛汹涌的时候,就好像是在船上……”
承宇温暖的嘴唇轻轻盖住了美姝的嘴唇。承宇的舌头很柔软,令人联想到花瓣和随波飘荡的莼菜,它沿着美姝嘴唇的缝隙溜了进去。
承宇的一只手轻柔地抚摸着美姝,从头发开始,沿着颈部、瘦削的肩膀一直往下,那种感觉像树叶拂过一样。他的指尖触及的地方,美姝身体里的细胞就一个个睁开眼睛,感受着清风、明媚的春光、夜里的水声和一点儿眩晕。
美姝感到自己不断地下坠,她把眼睛睁得很大,感觉像是自己身体里所有的树叶都看到了远处逼近来的山火,吃惊地一齐站起来飘摇……
承宇还是第一次抚摸女人的身体,如果他这么跟美姝说,美姝可能会半信半疑,但这的确是事实。如果不是刚进大学就遇到了自己惟一的爱美姝,他可能也会有一两次陷入情欲之中,像轻易开始轻易分手的无数分分合合一样,受伤的将不是肉体,而是保存爱情的心匣——从未打开过的心灵的宝物匣子。
承宇只想在美姝面前打开这个匣子,或许这是不能实现的愿望,但拥有只有美姝才能打开的这个宝物匣子本身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在寻找完整的爱情的路上,当肉体迷路的时候,匣子里会出现明灯或烛光,这是走过世上漫长黑暗的路时照亮一切、永不熄灭的那盏灯。
美姝把承宇的眼睛、闪亮的面孔、微湿的头发慢慢记到自己的眼中,然后闭上了眼。她张开十指,抚摸承宇好似白桦树一样的身体,从他的皮肤和动作也可以看出他的内心。突然,美姝泪如雨下。
他的唇在她的全身绽放。
耸立的灯塔……挂满集鱼灯、载着璀璨光亮的渔船……大海和风的朋友——松树……寻找爱的非洲战士的舞蹈……所有这一切好像同时全部涌向美姝,波涛一刻不停地撞击着蓝色瓷砖建筑物的底部,某个瞬间,美姝突然“啊!”地惊叫着睁开眼睛,近乎透明的蓝色海洋正涌进屋里来。
像背上鳞片泛着蓝光的鱼一样,他们自由了。
墓志铭
预言家们写满预言
当字从墙壁的接缝处裂开
死亡的工具上面
闪耀着太阳的光芒
当每个人都在
噩梦和梦想中被撕裂
再也没有人戴上月桂冠
沉默淹没了叫喊声
混乱就是我的墓志铭
因我走过的路枝蔓横生而支离破碎
如果我们万事如意
便可坐下欢笑
但我忧虑明天
我会哭泣
是的,我担心明天我会哭泣
在命运的铁门之间
智者和名士的行为
播下了时间的种子
并加以浇灌
知识是致命的朋友
如果没有人定下规则
我看到所有人的命运
掌握在傻瓜的手里
——Epitaph
King Crimson的代表作,是美姝跟静岚见面以后在路上听到的歌曲。
第十一节 岁月
当年的12月20日,美姝和承宇结婚了。从两个人在海边过夜那天算起只过了四个月,确切地说是一百二十四天。
12月9日,英恩突然从菲律宾回到韩国。承宇告诉了她自己要结婚的消息,英恩半个多小时没说一句话,只是把目光投向咖啡屋的天花板,似乎是为了忍住眼里的泪水。
承宇的心很痛。从十五岁开始,到现在二十六岁了,她一直在等待承宇接纳她,爱她。十一年,不能不说这是一段漫长的岁月!承宇曾经多次暗示过他们之间是不可能的,最后甚至下了冷酷的通告,但英恩还是像向日葵一样不变地爱着承宇,这是英恩顽固的一面。不,用顽固这个词不够恰当。承宇很多次都感到,如果自己是一个女人的话,肯定也是跟英恩一样的女人,他们的心灵是相似的,但在爱情方面,两个人自始至终没有缘分。
英恩瞥了一眼表情无比复杂的承宇,扭头看着窗外,说道:
“我妈妈似乎会算命。”
“嗯?”
“这次我说要到韩国去看承宇哥,第二天,妈妈第一次拿来了一个男人的照片,说是在马尼拉开大型摩托车头盔厂的老板的儿子,现在在马尼拉大学读博士,很有才能,还说肯定能当上教授,前途远大。哥你也知道吧,马尼拉大学的水平比汉城大学高得多。那人长相也不错,虽然赶不上承宇哥。”
“……年龄呢?”
“三十一。”
“你觉得怎么样?”
“这个吗……可能我也预感到了承宇哥会宣告这样的消息,有了一点儿感觉。”
“宣告”这个词让承宇感到很别扭。的确,对英恩来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承宇说“我就要结婚了!”更残酷的呢!但这句话是不可能不说的。英恩皱起眉,露出一种似哭非哭似笑非笑的表情,一会儿又变了。她的表情阴晴不定,此时此刻对她来说恐怕是有生以来最难以承受的时刻了。
“英……英恩!”
“什么都别说!我不想听。……真想马上死掉,真的想这样……”
“……”
英恩紧紧咬住嘴唇,松开,又咬住。终于再也忍不住了,爆发出来,她对着承宇大声喊道:
“得了吧,你!真的!讨厌死你了!我想杀了你!承宇哥你怎么那么傻呀?在这个世界上讨厌我的男人只有你一个。我好好学习,长得漂漂亮亮的,这些都是为承宇哥你才做出的努力呀!……天哪!这是怎么回事?我做梦也没想到会有这一天……你居然放弃了美丽动人、一心只爱你一个人、翘首等待的我,想干什么?跟别的女人结婚?气死我了……气死了……”
英恩亮晶晶的双眼闪着泪花。看到这位已经当上牙医并在马尼拉开了诊所的淑女像孩子一样耍赖的样子,承宇只能低下头。他的眼里也噙着泪,这种泪跟爱情有些相似,但也有所不同。正如英恩所说的,这个漂亮而自强的女孩子等了自己那么久,对此的感激之情和罪责感、担忧和哀伤全都融在眼泪当中。
“什么时候结婚?”
“这个月20号。”
“呃……这么快,就剩十天了。那个女人那么好吗?她在哪儿住?介绍我们见面吧。啊,不,我只要在远处看一眼就行了。在哪儿呀?”
“……”
“啊,不!你不必告诉我。如果我真的见到那个女人,恐怕结果不是我疯了,就是我杀了她,只有这两种可能。你说我恶毒也没关系,这是事实。”
英恩突然双肘撑在桌子上,两只手插进头发里,低下头,喘着粗气。
“我不哭。我疯了吗?居然为了讨厌我去跟别的女人好的承宇哥哭?”
“……谢谢。”
她突然看了一下手表。
“哥……哥!”
“嗯?”
“哥,你是个很好的人,但对我来说,你却是一个无比残忍的男人,比对一个女人做出的任何事情都更加残忍!你知道吗?”
“……嗯,真的对不起。”
“讨厌你说对不起,这都是我自作自受。我不是在菲律宾生活了十五年吗,在那里,有一个咒语,能使让女人流泪的男人流十倍的眼泪,这是一种诅咒男人不幸的咒语,因为很好玩,我就记下来了。你说我会不会对着你念那个咒语?”
“……这个?”
英恩突然伸出手,承宇莫名其妙地伸出自己的手,英恩马上用双手抓住承宇的手,贴到自己的脸颊上,一滴泪珠顺着承宇的手背流下来。
“哥,……你一定要幸福地活着!知道了吗?一定!”
“好。”
“既然哥肯放弃我这样的女孩,跟另一个女人结婚,那你跟她必须每天都像在天堂里一样幸福才行!知道了吗?你快回答我,说一定会那样的!”
“一定……一定!我答应你。”
“好了,那我就安心了。我不会念那个咒语的,就算忍不住念了,反正我知道解除咒语效力的方法,别担心。不管怎么说,承宇哥遇到了真心爱着的女人,我也算放心了,也很高兴。”
英恩站起来,伸出手。承宇刚握住她的手,她就一下子扑到了承宇的怀里。然后擦着他的身边走了出去,一直不给他看见自己的脸。
承宇把心放下来了,两行泪水划过他的面颊。他用颤抖的手点了一支烟。他的泪不是为自己流的,而是体会到了英恩的痛苦,英恩有充足的理由接受承宇最后的眼泪。
人们在恋爱和结婚方面有两种关系:是我更爱对方,还是对方更爱我。这种微妙的差异对两个人的关系产生巨大的作用,产生了几何级的喜怒哀乐、幸福与绝望、煎熬与快乐、哀愁,之后他们的生活中就只剩下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的事了。
承宇说要结婚,把美姝带回家的那天,承宇的母亲一句话都没有说。承宇的父亲对儿子突然带回一个大自己三岁的女人并说要跟她结婚也感到非常吃惊。等说到美姝的职业是电影导演时,承宇的父亲也缄口不言了。
作为独生儿子,承宇还从来都没有让父母操心过,没有犯过什么大错误,一直是父母引以为骄傲的好儿子,但这次,父母都自始至终带着一种搞不清就里的表情。只有父亲,希望能够尽力尊重儿子的选择,才跟美姝随便聊了几句。
美姝走了之后,母亲极力反对他们的婚事,父亲则一直保持着铁一般的沉默。母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苦,父亲则只对承宇说了一句话:“结婚这件事还是多留点儿时间好好考虑一下吧。”但他们都知道,儿子是不会改变主意的。
12月20日,美姝和承宇结婚了。那天刮很大的风,还飘起了雪花。承宇接到家里的电话,说母亲卧病在床,父亲也来不了了,但父亲在挂电话之前说,祝你们生活幸福,等你母亲转过弯来,就把那个姑娘接到家里好好对她。既然婆家的人都不参加,美姝也就没有邀请在美国的父母。美姝自己也多次犹豫过,弄成这样,这个婚一定要结吗?但承宇的态度很坚定,所以美姝才能坚持到最后。
举行婚礼的那天,CDS会员来了三十多个,他们甚至狂呼着把美姝和承宇扔到了空中。
前一阵子,美姝和承宇分别见了几次静岚,静岚正在为成为一名妇产科专业医师而辛勤努力。
“下周我就跟承宇结婚了。”
听到意料之外的通知,静岚吃了一惊,瞪圆了眼睛。
“是……是真的吗?”
“是呀。你怎么好像不相信呢?”
“不是的。听说你们又见面了的时候我就料到有今天了。那也是,真的……了不起……”
“什么?”
“承宇呀。他从大学一年级开始看到你的时候就打定主意了,结果果然做到了,真令人感动。祝贺你!真好。这真是件好事!”
朋友美姝终于可以摆脱老姑娘这个令人讨厌的称呼了,确实是件好事,而且正好是在三十岁的时候!静岚真的很讨厌孤单一人面对即将到来的三十岁。一过三十,以前拥有的那些美好的翅膀——活泼、清纯、新绿、香气等等,都要被斩断了,简直像被逼上断头台一样!女人的三十岁是一个警戒线,无论看什么都会觉得微妙和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染上忧郁症。
而美姝神奇地从这个断头台上逃走了,一下子飞升起来,把所有杂七杂八的偏见和视线、闲言闲语一下子抛得无影无踪了,而且竟然是承宇这么优秀的男人替她除掉了那些偏见!不仅是静岚,任何女人看到承宇都会觉得他是有魅力的,会对他产生好感。
静岚露出一丝无法掩饰的羡慕之情。
“不管怎么说,我有点儿难受,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了。我真应该也早点儿抓住一个承宇那样的年轻男孩。”
“就是嘛!”
“可是没有呀。像承宇那样的男人,不管是比我大的还是比我小的还是一样大的,全都没有呀。虽然事业上有点儿不顺利,但你毕竟遇到了一个好人。你可一定要好好对承宇。”
“哈哈,偶尔想起上学时的事情,我就会整顿一下军纪啦。上次他迟到了,我就让他体罚自己,结果他还真照着做了。”
静岚眼里都是羡慕,嘴唇也撅了起来。静岚虽然不是独身主义者,但她坚持认为嫁人就要嫁一个真正爱的人,然而接近她的男人大多数都是首先看上了她的医生身份。迫不得已,静岚渐渐也开始考虑选择独身生活。
静岚用带点儿自嘲的口吻说道:
“反正已经晚了。独身好像也没什么。世上虽然有那么多的男人,但都是不能打动我心的棉花枕头,还不如一个人生活舒服呢。”
“不管怎么说,还是不太好。那种空虚感,好像心里虚脱了似的……”
“死丫头!你变成青蛙就忘了当蝌蚪时的事情了!自己先行一步,以前宣扬的独身主义现在就完全抛弃了?不过也对。就算没有男人在身边,我也还是想养个孩子,不是因为我是妇产科医生,而是孩子……孩子真是神奇和迷人的,正符合‘生命’这个词的意思。我们活到现在,已经是活了很久的一条‘性命’,而孩子才是‘生命’本身。如果有机会,不管是生一个,还是领养一个,我真的很想养一个孩子。”
“生一个或者领养一个?听起来语气有点儿微妙呀!好像心里有什么打算似的,又好像很悲壮……”
“喂!你简直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不管怎么说,祝你幸福。不过,你以前的工作怎么办?”
“承宇说要赞助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