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剑啸穹苍-第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出了一丝微笑。

    虽然不知道这雪墨莲价值多少金钱,但久居拉雅雪峰之下的李腾,自然知道一棵茂盛的雪墨莲价值非常。

    绕过了数条街市,李腾在打探之下,来到了北幽城最大的坊市,眼前的这条繁荣的街就是坊市了,只见街边摆着密密麻麻的商品。

    有灵草,有丹药,有鼎炉,有法宝,大多在街面上摆的东西,大多品阶不高,质地一般。

    不过也有另外,很些宝贝的价值一时还没被发掘出来,也难免会混入这些次品,成为地摊之上的货品。

    在这坊市里,不乏有这么类人,他们凭借着过人的眼力,整日游荡在这坊市专门淘宝为生,若是淘到一件货真价实的宝贝,那么再以高价倒卖出去,那无疑是一夜暴富。

    坊间除了地摊店铺之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数十家拍卖场了,拍卖场无疑的方便那些倒卖宝贝的人,而且通过竞拍的方式,能把宝贝的价值突显到极致,最后卖个好价钱。

    当然了,拍卖场也会抽取一定的拍卖费用,作为顾客对拍卖场的酬谢。

    李腾在坊市晃悠了许久,最后决定进入一家拍卖场,因为他发现这家拍卖场的楼阁气势恢宏,

    在这坊市中尤为瞩目。

    这家拍卖场是北陵城最大的拍卖场,名字叫“乐客拍卖场”,闻名遐迩,童叟无欺,其实这乐客拍卖场是北幽城中最大的家族余家所有。

    余家是一个历经几百年的名门望族,实力堪比一个宗门,不仅拥有强大的财力之外,其势力也是根深蒂固,据小道消息,余家还和大炎帝国的皇室还扯得上的关系。

    有这样复杂背景的家族,自然在北幽城中立于不败之地。

    李腾眼眸斜瞟,打量了下这乐客拍卖场,便兴致勃勃的走进了这栋恢宏的楼阁。

    看书蛧小说首发本书

    。。。

 ;。。。 ; ;
第一百零三章 攻打云州
    熊倜和岚两人同时退出了议事厅,去了城中的军营,只见遍布的军士在偌大的练武场上整齐划一的站立着。

    姿态昂首阔步,雄赳赳气昂昂,英姿勃发,场上的军士都是军中的精英翘楚,编制虎贲军。

    从军营中的走来的一个人,正是指挥使卜鹰,如今是前路先锋,他见岚出了大殿,也跟了出来,并把虎贲军集合起来,方便岚和熊倜的挑选。

    卜鹰恭敬的看向熊倜和岚,最后目光落在岚,亲切的道:“小姐,这都是虎贲营的军士,足有一万人都在这里了。”

    岚回道:“多谢卜叔叔了。”说完,转身看向熊倜,轻声的问道:“熊大哥,这里军士你打算怎么的挑选啊。”

    熊倜沉吟的道:“岚,我想给他们的做个试验。”

    岚疑惑的问道:“究竟是什么样的试验啊,熊大哥?”

    熊倜附耳道:“就是去打造五百个箭弩,并在箭枝的尾部系上结实的绳子,作为攀登城墙之用。”

    岚恍然的道:“这的确是个好办法,只有挑选五百身体矫健灵活的军士,作为突击队,登上城楼,这大事可成,熊大哥,我说的对吗?”

    熊倜满意的点头道:“是的,岚,就是这个意思。”

    卜鹰面含一丝忧色,沉吟的道:“熊兄弟,你的主意好是好,只是你能确保敌人不发现我们登城墙。”

    卜鹰的问话,不无道理,岚此刻也是疑惑的看向熊倜,似乎要问相同的问题。

    熊倜欣然的道:“当然了,这还要卜大哥的配合,我们可以这样行事。。。。。。”于是,熊倜把心中的计划全盘说出,岚和卜鹰都是一阵赞赏。

    三日后的深夜。

    攻击云州城的楚军,收复失地,这一天终于来了。

    此刻正是夜半时分,零星残月,凉风拂面,空气阴冷,显得十分的冷清,但是对于大华国的士兵来说确实斗志昂扬。

    他们雪耻的时候到了。

    这一天等了太久,近十年来,边境时常被楚国士兵骚扰,百姓流离失所,然而每次大华国都是以和平为由,忍辱负重,不予计较。

    如今大华国国力日渐强大,皇帝夏弘英明决断,才有了能与强大楚军抗衡的局面。

    五万大华军乘着夜色,佯攻云州城的北门,另有五万军士则潜伏在云州城的南门不远处的密林中,二万军士留守昆明城。

    南门火起,五万大华军在南门投掷流火弹,铺天盖地的打向了北门的城楼,这一打之下,城中的楚军都被调动了起来。

    楚军纷纷向北门涌去御敌,随着战斗的持续,楚军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北门。

    南门空虚之际,熊倜和岚亲自领五百军士,在一段守卫薄弱的城墙上,用弩箭射在了城楼上,沿着绳子悄无声息的攀岩了上去。

    熊倜和岚率先攀登上了城楼,待楚军反应过来时,五百军士接连攀登而至,他们不顾性命的向南门靠拢,只要打开了南门,引潜伏在城外的五万军士进入南门,就是胜利。

    熊倜和岚剑法超群,两人配合着亲密无间,杀退了周围的楚军,纵身直奔南门。

    南门的守军还未反应过来之时,熊倜和岚就打开了南门。

    南门终于打开了。

    胜利的曙光终将会在黎明来临之前降临。

    ————————

    作者的话:希望爱此书的读者朋友们,在闲暇之余,点个关注,点个收藏,点个推荐,你们的支持,就是我向前的动力

    本书首发于看书辋

    。。。

 ;。。。 ; ;
第一百零四章 胜利凯旋
    恰逢此时,南门的五万军士见到南门大开,群起发起攻击,不计其数的军士如潮水般的向云州城涌去,与正赶来的南门的守军,不期而遇。

    熊倜在人潮中拼杀,他的剑犹如蛟龙游海,势不可挡,临近他身体的楚军在剑光中都纷纷毙命。

    突然,人群中一个倩影飞了过来,来到了熊倜的面前,他定睛一看,心中不免一怔,因为来人正是五毒教的教主蓝忆情。

    蓝忆情似乎有意来到熊倜的面前,她娇声的道:“熊盟主,我们又见面了,别来无恙啊。”

    熊倜凛然的道:“蓝教主,想不到我们这次见面,竟然是在战场上,看来我们今天要争个你死我活了。”

    蓝忆情轻笑的道:“熊盟主,我来并不是与你为敌的,相反只是想和你叙叙旧,化敌为友罢了。”

    熊倜狐疑的道:“此话当真。”

    蓝忆情轻声的道:“当然了,你看我五毒教的弟子一个也没带来,若是我真心想与你为敌,我五毒教教众数千,个个都武功精湛,且皆善用毒,足以一挡十,难道还怕了你们不成。”

    熊倜点头,蓝忆情的话并没有夸大,反而说的是实话,当初他对付五毒教的弟子时,就发现他们的武功并不低,甚至是诡异莫测。

    蓝教主继续道:“熊盟主,如今见你一面,也是达成所愿了,告辞了。”说完,蓝忆情的身体离开了地面,向远处的夜空划去。

    只留下熊倜在场地上,看着夜空中远去的倩影,心中不禁涌起一丝怅然若失之感。

    岚从不远处,脚尖轻点,来到了熊倜的身旁,道:“熊大哥,刚才那人是谁?”

    熊倜收回了目光,扭头看向岚,回道:“她是五毒教的教主蓝忆情,你之前也见过的。”

    岚问道:“既然她来了,那为何又要离去?”

    熊倜不知作何回答,只得感叹的道:“其实,蓝姑娘并不坏,希望她能明辨是非,不要助纣为虐。”

    岚淡淡的道:“蓝忆情,看来她对熊大哥还是挺上心的,这兵荒马乱之中也不忘来见你。”

    熊倜听到岚这带着醋意的话语,面露尴尬之色。

    经历一夜的战斗,大华军俘获的楚军上万,云州城的楚军死的死,逃的逃,大华军大获全胜。

    楚军伤亡十万以上,九幽王楚匡震怒不已,他虽有心重整旗鼓,但见到军队伤亡惨重,无奈之下,只有避其锋芒,退出了大华国地界。

    楚军惨败而归,楚军在三日之内收复了全部被楚军侵占的土地,并且巩固了边疆的防卫。

    总而言之,大华军大获全胜。

    当然了,最大的功劳当属熊倜率领的五百军士,不顾性命打开了南门,对楚军杀了个出其不意。

    胜利后的第二日,庆功宴。

    在军中的论功宴上,众将领都齐聚,唯独熊倜迟迟没有来,宴上的岚没有见到熊倜的身影,心中焦虑,更有隐隐不安。

    恰逢有名军士来报,道:“禀元帅,熊将军离开了军营,向北的方向去了。”

    岚立即起身,拱手道:“父帅,我去把熊大哥追回来。”

    耿忠郑重的道:“恩,颖儿,快去快回,定要把熊将军追回来,本帅要重重的赏他。”

    岚道:“是的,父帅。”说完,转身退出了大帐,离开了庆功宴。

    本文来自看书網小说

    。。。

 ;。。。 ; ;
第一百零五章 缠绵悱恻
    岚策马扬鞭,向北方追去,追出了上百里,但哪还见得着熊倜的身影。

    因疾驰的缘故,马失前蹄,一个踉跄,岚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她衣衫凌乱,不顾伤势爬了起来。

    她正要重返马鞍上时,发现马匹迅速的向前方奔驰,已经理她而去,岚走得匆忙,从军中随意的骑了一匹马。

    这马是从楚军中缴获的战马,还未完全驯服,此刻离开岚,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岚独自在荒原上,眺望着远方,向远处的高山峻岭大喊着,熊大哥,你在哪里?

    声音传得很远,直达远处的山峦,并传来回声,形成共鸣。

    岚双膝无力的跪在地上,她一如既往的向远处喊着,渐渐的无力,声音也变得低沉,她眼眶泛着泪水。

    忽然,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

    “岚,我在这儿!”

    这是熟悉的声音,岚迫不及待的转身,见到了企盼的人,她从小相依为命的熊倜。

    熊倜在很远的地方,隐约听到了岚的呼喊,就不顾一切的赶来了。

    此刻,他见到眼前梨花带雨的岚,对她感到一阵怜爱,走到岚的面前,道:“傻丫头,我怎么会离开你呢。”

    说话的同时,熊倜伸手抹去了岚眼眶中的泪花。

    岚抽泣的道:“熊大哥,我以为你再也不回来了。”

    熊倜安慰的道:“别哭了,岚,熊大哥永远不会离开你,记得小时候,我们在一起那段刻骨铭心的岁月吗?”

    岚点头,收回了哭泣,神情趋于平和。

    熊倜爱怜的道:“岚,以前若是没有你在我身边,恐怕我也不能支撑到现在,是你给了我勇气,也给了我生的希望。”

    岚面红耳赤,娇羞的道:“人家哪有你说的这么伟大。”

    熊倜亲切的道:“岚,在我看来,你就是这么好,是我生命中的贵人,也是我所爱的人。”

    这番话若是寻常人听来,感觉是花言巧语,但这话是熊倜对岚说的,就比真金白银还真,两人从小历经患难,不离不弃,感情至深。

    岚扑进了熊倜的怀中,头贴在他的肩膀上,感受着这美好的时光。

    熊倜低眉,吻向了岚那粉嫩的面颊,唇触即到的那一瞬间,岚整个身体就融化了。

    岚呼吸急促,挑逗着的道:“熊大哥,我漂亮吗?”

    熊倜毕竟是血气方刚的男子,两人的身体本已经黏在了一起,此时听到岚极具魅惑的声音,心中只感一阵轰鸣。

    渐渐的,熊倜心中躁动了起来,似乎失去了理智,对着怀中的岚,连续的强吻,先是面颊,再是唇,然后是雪白的脖颈。

    岚娇喘连连,配合着熊倜,她对熊倜早生情愫,从小的肌肤之亲,她对熊倜此刻的任意施为,只觉得很熟悉,甚至是流连忘返。

    熊倜抱着岚,两人的身体在某一时刻,同时倒向了草地上,他情不自已的解开了岚的衣衫,露出了淡粉色的胸衣。

    毫不迟疑的,熊倜伸出右手,向岚的玉背摸去,顺势解下了胸衣的结丝带,紧接着淡粉色的胸衣轻轻的滑落。

    傲人的胸脯映入了熊倜的眼帘,他望着岚雪白的双峰,头缓缓的埋了下去。

    岚娇喘着。

    两人在草丛中翻滚着,仿佛与这大自然融为了一体。

    日渐黄昏,熊倜和岚穿好衣服,岚依偎在熊倜的怀里,两人静静的坐着,观看着山峦间的夕阳。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在夕阳下,两人彼此诉说着心里话。

    岚道:“熊大哥,你如此对我,可要对我负责啊。”

    熊倜道:“那是当然,我不对你负责,还有谁对你负责,再者说了,你熊大哥岂是那种薄情寡义之人。”

    岚满意的道:“那倒是也是,只不过岚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熊倜欣然的道:“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此生此世,永不分离。”

    岚娇笑了起来,心里像抹了蜜一样甜,她抬头,望向夕阳,道:“熊大哥,若是这夕阳永远就停留在这一刻,不落下山去,该有多好。”

    熊倜道:“夕阳总会落下的,但熊大哥可以答应你每天陪你看夕阳。”

    岚感动的道:“熊大哥,你真好,不过你能随我回京城吗?”

    熊倜沉吟了半晌,道:“岚,你先回京城,我还有事情要办。”

    岚问道:“熊大哥,你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办呢?”

    熊倜淡淡的道:“自然是游历江湖了。”

    岚道:“这江湖真有你念念不忘的地方?”

    熊倜欣然道:“是的,岚,我只是个江湖人而已,等我有时间,去京城看你。”

    岚点头,嗯了一声,并把锦衣卫的令牌给了熊。

    她没有反对,因为她了解熊倜,只要是他决定的事情,很难反驳,况且爱一个人不一定非要和他天天在一起,只要心里有对方就成。

    熊倜离开了。

    就在熊倜离开的同时,岚也向昆明城走去,她默默的祝福着,希望熊倜一路顺风,早点回来见她。

    熊倜虽然离开,但他念念不忘的始终是岚,但这江湖需要他,他唯有投入到江湖中去,才能体现人生的价值。

    他在心里祝愿着,若是哪天隐居,定要和岚白头偕老,永不分离。

    熊倜踏足江湖,只要一旦做了江湖人,就永远是江湖人。

    其实生活在江湖中的人,虽然像是风中的落叶,水中的浮萍。

    他们虽然没有根,可是他们有血性、有义气。

    他们虽然经常活在苦难中,可是他们既不怨天,也不尤人。

    因为他们同样也有多彩多姿,丰富美好的生活。

    江湖路,虽然永远难预测的,但是,身为江湖中的人,却还是怀念江湖中的事。

    这是熊倜不能舍弃江湖的最大的缘由吧。

    有些人也正如百炼精钢打成的利器一样,纵然消沉,却仍存在。

    这世上永远有两种人。

    一种人生命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存在,而是为了燃烧,燃烧才有光亮。

    ——哪怕只有一瞬间的光亮也好。

    另一种人却永远只有看着别人燃烧,让别人的光芒来照亮自己。

    而熊倜选择前者,牺牲自己,照亮别人,照亮属于他的江湖路!

    本文来自看书罓小说

    。。。

 ;。。。 ; ;
第一百零六章 柔乡小镇
    一把剑,一壶酒。

    剑是用来杀人的,酒是用来喝的,这就是熊倜的江湖。

    熊倜左手拎着一把剑,右手拿着一个酒坛,在羊肠小道上走着,这酒镇上买的高粱酒,酒度不高也不低。

    这样的酒,对于熊倜来说再适合不过了,高浓度的酒会让他的头脑眩晕,这对于一个剑客来说,是致命的,因为指不定在这个时候,就有人来挑衅自己。

    而低度量的酒,却是少了酒的芬芳,以及那甘醇的味道。

    阳光明媚,暖风吹在人的面颊上感觉很惬意,就像情人用她那充满爱意的手抚摸着你的面容,一样温暖。

    不知不觉间,熊倜慵懒的走进了一个小镇。

    这个小镇有个动听的名字,柔乡镇。

    有那么点,温柔乡英雄冢的味道,听到这个名字,不由得让人浮现连篇。

    给人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小镇里有美女,若是更进一步想,有美女的地方,称得上温柔乡的地方,那唯有妓院。

    因为只有去妓院找美女,才是合法的,如果去招惹百姓家的女子,那无疑成了人人所不齿的采花贼了。

    然而,这柔乡镇并不是因为美女而命名,而是这镇上种植着檀香,而且不是一株,两株,而是许多,甚至遍及了整个小镇。

    然而,这个城镇最近很不太平,发生了多起案件,死了数十人。

    死者的表情没有痛苦,没有伤痕,反而很安详,甚至脸上还挂着微笑,人们揣测是妖孽杀人,一时间,整个柔乡镇的百姓人心浮动。

    熊倜走在大街上,就感觉这街面很冷清,按常理来说,这柔乡镇地理位置并不偏僻,此时正直晌午时分,街市应该是热闹才合情合理。

    然而,镇内却是显得冷清,冷清中有着不合情理的异常。

    熊倜心中不安,带着疑惑的表情,走进了街旁的一个酒馆。

    “老板,给我一碗牛肉,一壶酒,一盘花生米。。。。。。”熊倜脚刚踏进酒馆的大门,就习惯性的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