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惧。
其实易雪岚是动了的,就在逍遥子的剑术变化三十个之间时,他握在手中的拂尘也出现了三十个变化。
为什么逍遥子没发现这样的变化?
那是因为逍遥子忽略了易雪岚手中拂尘的长毛在发生变化,这长毛很柔软,就像女人肌肤一样柔软,这三十个变化就像是随风飘荡一般。
然而,造成这变化的,不是风,而是易雪岚。
三十个变化一瞬间即过。
两人的距离已近在咫尺,剑、拂尘都在同时全力挥出!
这是决战胜负的一刻,也是惊心动魄的一刻!
就在这一刻,逍遥子发现自己刺出这一剑慢了一步,他的剑刺向易雪岚的咽喉时,易雪岚的拂尘已率先打向了他的胸膛。
逍遥子遭受重创,手中刺出的剑也出现了偏差,剑锋并未刺入易雪岚的咽喉。
这一切来的如此突然,但又仿佛在意料之中。
此刻,逍遥子能隐约的听到自己胸膛之内肋骨断裂的声音,随即他感觉到胸口一种奇异的刺痛,就仿佛看见他初恋的情人死在病榻上时,那种刺痛一样。
他知道易雪岚手下留情了,若是这力道再大一点儿,哪怕是一点儿,那断裂的肋骨便会刺破他的心脏,就像杀独孤风那样。
生和死,本来就只有一线之间,没有太大的差别。
逍遥子又一次和死神擦肩而过,多年的江湖杀手生涯,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可这次他苍白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复杂之色。
因为易雪岚本可以杀掉他,却没有杀他,对于这样的人,逍遥子再也没有提剑杀他的勇气,最重要的一点,逍遥子不是个忘恩负义之人,而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直到现在,逍遥子左手才去捂住自己受伤的胸口,一阵默然。
“你走吧。”这明显是易雪岚的声音。
“你为什么不杀我?”逍遥子惊诧的问道。
“高处不胜寒,人生能遇一对手,很幸运。”易雪岚淡然道。
“可是我败给你了。”
“你并没有败给我,你只是败给了我手中的拂尘。”易雪岚道,说话的同时,眼睛向手中的拂尘看去。
“此话怎讲?
“你刚才的那一剑施展出了三十种变化,我看的清清楚楚,可你又对我的拂尘了解多少呢,恐怕是一无所知。”
逍遥子身体一怔,又是一阵默然。
易雪岚继续道:“你的剑很快,剑锋也很凌厉,就像天上掉下来的雨,不知道下一刻会变成什么形状,因为水是无形的,无孔不入。”
“不过我还是败了。”
“若是我先出招,这结果会怎样?”易雪岚问道。
“胜负难料。”逍遥子思索了片刻道。
“所以说你并没有败给我,高手过招,就是这样子,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谁先出招,这破绽就最先暴露出来。”
“恩。”
“这次我放你走。”易雪岚道。
“你当真让我走,别忘了,我是来杀你的。”
“你的眼睛告诉我,你从今往后不会再杀我了。”易雪岚道。
“你很厉害,也很可怕。”逍遥子道。
“错了,因为我了解你。”
“你了解我?”
“是的,就好像我了解自己手中的拂尘一样的,比如:你不喜欢先出剑,你也不喜欢杀人,你更不喜欢做杀手。”易雪岚道。
“你也错了,我要先出剑,因为我遇见了你这样的对手;我要杀人,因为有该杀之人;我要做杀手,因为这是江湖。”易雪岚话音刚落,逍遥子道。
说完,两人同时大笑出来,也许他们内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着同一种情结,或许他们都是武林中顶尖高手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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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血色残阳
黄昏,村落。
夕阳悬挂在天边,散发着刺眼的光晕。
因为这光晕是血红色的,所以很刺眼,就仿佛一个人看到自己的皮肤被一把锋利的刀子所割破,从皮肤渗出鲜红的血液所带来的眩晕,给心里的刺激是可想而知的。
夕阳下。
整个村落都被这血红色所笼罩,一片萧杀,望而生畏。
这村子本是和谐安宁的,与世外桃源无异。就像天上的鸟儿可以自由的栖息,而不用担心猛兽的袭扰;就像潭水中的鱼儿可以自由的嬉戏,而不用担心溪水的激流。
然而,这一切的和谐,被一群不速之客给打破。
他们拿着冰冷的大刀闯入了这个村子。
那刀是冷的,冰冷的温度,冰冷的颜色。
然而,冰冷的颜色此刻却覆盖着殷红,那是血的颜色,那不是鸡、狗、牛、羊的血,而是人身体内流淌出来的鲜血。
寒风凛冽。
为什么是寒风,因为这风很冷;为什么是凛冽,因为这寒风夹杂着血的味道。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殷红,将苍穹作烘炉,溶万物为火炭。
村落的空气充斥令人恐惧的气息,是发自的心底的恐惧,因为这是死亡的气息。
刀。
很锋利。
但那不是好刀,因为锋利的刀在一群刽子手里握着,就成了杀人的刀,成了蹂躏众生的利器。
这群人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会杀害村里与世无争的村民?
只见他们穿着铁叶攒成的铠甲、头戴熟铜狮子盔,腰系镀银兽面束带,前后两面青铜护心镜。这典型是士兵装扮,不错,他们就是一群士兵,一群如财狼一般的士兵。
照理说,他们是士兵,就不应该残害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更不应该剥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可偏偏他们就这么做了。
士兵是什么?是国家忠诚的卫士,肩负着保护一方百姓生命安全的重任。
然而,这群士兵不是大华王朝的士兵,他们是楚国的士兵。
这个村落正处在大华王朝的边境,与楚国隔着一条河,这河有个好听的名字,它叫淮河。
淮河,秦淮河,它是个情牵梦萦的名字。
因为这条河从东水关至西水关的沿河两岸沿,一直是繁华的商业区的居民地,六朝时成为名门望族聚居之地,商贾云集,文人荟萃,儒学鼎盛。
这里素为“六朝烟月之区,金粉荟萃之所”,更兼十代繁华之地。
有诗云“衣冠文物,盛于江南;文采风流,甲于海内”,被称为“中国第一历史文化名河”。
楚国的二十个士兵越过了这淮河,观察敌情时,无意间发现了这大山里的村落,于是惨剧就这样发生了。
楚国士兵杀戮了这儿的村民,他们手握着血淋淋的大刀,嘴角扬起一股成就感。
锋利的大刀对迟钝的锄头,坚硬的盔甲对粗布大衣,这是场毫无公平的战斗,也毫无公平可言。
然而,这群士兵一点儿也感觉不到愧疚,他们觉得理所当然,就仿佛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那么理所当然。
因为他们给这场屠杀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打秋风。
对!就叫打秋风!
这群楚国士兵杀害了村里的百姓,抢走了村里的牛羊、粮食、鸡狗,反正只要是人能吃的,他们都不遗余力的拉走了。
这一切来得那么突然,来得那么的撕心裂肺!
有个十三岁的少年目睹了这一切,正当这群饿狼垂涎这个村里的食物时,他就被自己的爷爷奶奶藏在草垛里。
他没有吭声,目光显得呆滞,就仿佛呼吸也停止了。
或许,他的脑海深处浮现了相似的画面,血腥和杀戮。
这个少年就是熊倜。
这是逍遥子救下的孩子,这孩子是爷爷奶奶心中的飞飞,也是熊烔夫妇的儿子熊倜。
熊倜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不过他的内心却是波涛汹涌一般,难以平静,因为他亲眼看见了养育自己近十年的爷爷奶奶惨死在这群刽子手屠刀之下,那场景是怎样的凄厉,惨绝人寰。
他心里在狂吼,住手。
可是他没有吼出声来,因为他已经成年了,他知道忍辱负重的道理,他也知道自己若是贸然出了草垛,那后果也是一样的,除了死亡还是死亡,除非有奇迹发生,但是很渺茫。
熊倜在草堆内,没有哭泣,因为他的眼睛很冷,那是仇恨的眼神。
他冷冷的目光透过草垛枯枝的缝隙向那群刽子手望去,他看向了那个领头的人,一个长得满脸横肉的中年武官,因为他看见这群士兵都在这武官面前显得很恭敬,也听见有个士兵走到他的近旁低头,拱手向他禀告。
“大人,全村没留一个活口。”
“做得好。”中年武官大笑道,这笑声很得意,也很自豪。
可是他忘了,还有一个人已经看清了他的面容,并深深的印在了脑海里。
也许数年后,这中年武官再也不能这么得意的笑了。
熊倜要报仇,他立誓要杀了这群财狼,更不会放过这个满脸横肉的武官,他内心深处也记得十年前的深夜,父母惨死在不知来历的蒙面人手里。
熊倜在心里立誓,他要杀人,因为这世间有该杀之人。
然而,等待他的不是完美的复仇之路,非常不完美,可以用黑暗来形容也不为过。
因为他接下来的岁月里会成为一个奴隶,一个让世人瞧不起的人,一个低等的人。
奴隶是低等,但低等并不意味着下作,也好过那些披着人皮的狼。
奴隶也是有身份的,因为奴隶也是人,只要是人自然也有身份,即便这身份是奴隶。
这群士兵手里拽着胜利的果实,满载而归,脸上挂着欢喜之色,可在熊倜看来,这一切显得格外的讽刺。
熊倜缓缓的移动着身体,出了这个隐藏自己的草垛。
他双眼久久凝视这熟悉而陌生的村落,一阵默然。
风吹过,卷起漫天红叶。
寒气逼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萧杀之意。
血红的余晖洒向大地,洒向这殷红的血液里连成一片,夺人眼球而又摄人心魄,因为夕阳的余晖是殷红的,血液是殷红的,都是一样的颜色,一样鲜艳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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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贩入山庄
走出生活了十年的村落,进入一片林中,那股酸楚久久的在熊倜内心深处。
寒风吹过,木叶纷飞,阳光从树叶缝隙中穿了进来,一道道光柱投射在微湿的泥土上。
穿过树林,小桥依旧,流水悠悠,潺潺流淌。
熊倜来到溪水边倒影随波荡漾。
乌黑的发丝随风飘荡不停,几根发丝拂过水波,激起晶莹透亮的水珠。
隆冬,风冷,人更冷。
苍茫大地一片萧瑟,万籁无声只剩下枯枝伴着衰草在风中低位。
熊倜走在山林小道上,寒风吹进身着的单衣,身子不禁颤了颤。
他就这么漫无目的的走着,然而他并不知道究竟该去哪儿,他也不知道脚下的路究竟会到哪里。
一切都是未知,不过他的步伐很矫健,因为他的眼神很冷也很坚毅。
或许,天大地大,不管走到哪里,对于熊倜来说都是一样的,因为他是个孤儿,这世界上他已经没有了亲人,也没有朋友。
这世间往往会有很多的不幸,有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更有人越挫越勇,就像眼前的熊倜,经历一系列的不幸,他的心比金坚,血比铁硬。
熊倜心中燃着一团火,这火看起来很微弱,不过却很强大,因为促使这团火燃起来的是仇恨。
这仇恨的种子已然种下,变得深根蒂固。
忽然,熊倜的第六感觉察到危险正向自己迫近,他甚至能清晰的感觉到身后有个身影正拿着一个手臂粗细的木棍,正向自己的后背袭来。
人的第六感是什么?
它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并不表明它不存在。
长久以来,许多人相信人类存在着一种超越过这五种感觉的第六感,除了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还有一种感觉,这便是第六感。
这第六感还没法证明它的存在,只能说明我们人还不能真正的掌控它,能力所限而已。
就像一条狗在玩耍着一个小球,不经意间,这球滚落进了一个小洞里,狗会认为这球消失不见了。
因为动物的思维方式是二维空间,这球掉进了洞里,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围,所以动物不知道这球存在与否。
但是人类的思维方式是三维的,就好比几何里的长、宽、高,人们当然知道这球还存在的,只是这球在洞里而已。
但不能否认这世界还有比人类更高级的生物存在,他们的思维方式不仅有二维,三维,甚至有四维空间。
人们发现不了这四维空间,但它是存在的,就像人类存在第六感官是一样的。
事实证明,熊倜的第六感官是对的,因为他身后却实隐匿着一个人,这人是个捕猎者。
然而,他捕捉的猎物不是兔子、野鸡、野猪之类的畜生,而是人,不是死人,而是活生生的人,因为死人是不值钱的,在这个江湖里,活人虽然也不值钱,但却比死人值钱。
熊倜没有转身,而是一个劲向前跑,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跑。
“小鬼,你还跑的挺快的。”
隐约间,熊倜听到了身后传来的声音,他没有多想,就一直往前跑着,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天地间只剩下他一个人。
然而,身后的人显然跑的比熊倜快,几个来回间,他便追上了熊倜,没有做过多的犹豫,便一棍在击在熊倜的背部。
动作干净利落,显然是个手法娴熟的捕猎者。
一阵眩晕传遍全身,随即熊倜便陷入昏厥,身体向地面倾斜的那一刹那,捕猎者用很结实的麻袋往熊倜的身体罩去,并顺势抗上肩头。
熊倜已经失去了知觉。
命运往往很捉弄人,也无法自己掌握,就像此刻的熊倜,不知会被运往何地,结局会是怎样。
也许熊倜会被人开肠破肚,掏心作下酒菜,这个江湖上就有人专门以吃人心脏为乐;也许熊倜会被卖贩卖,至于去干什么,那就不得而知,因为只要是个有手有脚健全的人,那能做的事情会很多,包括杀人。
郊外,贩卖。
“王三,怎么你手里又有货了?”
一个穿着华丽长袍的中年人道,只见的他的长袍用很珍贵的绸缎做成,那一针一线都缝合的恰到好处,精巧别致,可见这人是来自大户人家。
王三上去谄媚道:“铁管家,这次货物,你保证满意。”说完,就俯身解开麻袋的口子,便发现一个人蜷缩在袋子里,这人正是熊倜。
铁管家面目生冷如铁,木然没有任何表情,不过却又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向袋子内的人看去,微微的点了点头。
“铁管家,怎样,小人说的是实话吧,这人体格健硕,有的是力气,干活绝对顶两,小人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手的。”王三故作吃力的表情道。
铁管家欣然道:“这次干的不错。”说完,右手向钱袋的摸去,掏出了五十两银子。
“铁管家,这,这五十两是不是能再涨涨。”
“怎么,平时不都是这个价钱吗?”
“这次货成色好,干活铁定是一把好手,就多加十两银子,如何?”
“去去,这干的越多,吃得也越多,我没给你少银子就很不错了。”铁管家冷声道,并把银子扔给了王三。
王三接过银子,心里止不住的咒骂:这是什么逻辑,这干活厉害,自然就吃得多,你个老东西,难道要老子去找既能干活,又吃得少的人,这世间有这样的人?
不过,想归想,王三可不敢得罪眼前这个财神,他脸上依然挂着笑容,谄媚道:“那小人就谢过铁管事了,告辞。”
“等等。”
王三止住了脚步,道:“不知铁管家还有何吩咐?”
“你把人给我抗进府里,老夫今天没带随从。”铁管家一脸素然,冷冷道。
“这个,这个。”王三一阵犹豫。
“行了,老夫再多加你十两银子。”铁管家又从怀里掏出了一锭银子,扔给你了王三。
王三一脸欣喜道:“得了,铁管家真是爽快之人,就算不给这银子,只要铁管家吩咐一声,小人立马去办。”
铁管家表情不置可否,不过心里却是对这王三一阵鄙夷。
过了半柱香时间,王三肩上扛着熊倜,跟着铁管家来到一处郊外的府宅。
一座建构宏伟的宅第,朱漆大门,门上茶杯大小的铜环闪闪发光,门顶匾额写着“九道山庄”四个金漆大字,楷书字体,银钩铁划,仓劲挺拔,正应了那句“飘若浮云;惊若蛟龙”。
大门左右两座石坛中各竖一根两丈来高的旗杆,杆顶飘扬青旗。右首旗上蓝色丝线绣着一头张牙舞爪、神态威猛的雄狮,旗子随风招展,显得雄狮更奕奕若生。
守卫在门前,四名劲装打扮的汉子,个个身材魁梧,腰板笔挺,显出一股剽悍之气。
熊倜进入了九道山庄,从此他将有个新的身份,那就是奴隶。
本書源自看書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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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九道山庄
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