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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倜和夏芸被关押进了知府衙门的密牢里。
密牢很潮湿也很冷,刺人心骨。
熊倜依然陷入昏迷,他的体温骤然下降,如果不是在这儿阴冷的密牢里,他早已清醒了。
夏芸发现熊倜全身在瑟瑟发抖,呼吸也渐渐的微弱。
熊倜的生命危在旦夕,若不醒来,无疑会被冻死,再也醒不来。
夏芸清楚这一点儿,她思量了片刻,毅然的做出了一个决定,用自己身体的温度使熊倜的体温回暖。
她解开了衣带,衣衫敞开,胸前雪白的肌肤显露了出来,然后卸去了熊倜身前的衣服,那麦麸色男子的肌肉此刻在瑟瑟颤动。
不多想,夏芸没有做过多的犹豫,便扑了上去,她雪白的身体扑在了熊倜的胸膛上,两人紧紧的相拥在一起。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了,熊倜的体温也渐渐的回暖,不似之前那般那般冰冷。
夏芸一脸娇羞,俏脸绯红,他这是第一次与一个男子肌肤相亲,这么近距离接触,她的心在扑通扑通的跳动得厉害。
天刚破晓,熊倜意识渐渐的清醒,感觉到身前一片沉重也一阵温暖,睁开了朦胧的眼睛,便看见一个美丽的女子正紧紧的抱着自己。
那美丽的容颜贴在熊倜的胸膛上,身前雪白的嫩肉因身体挤压的缘故而微微变形。
熊倜认出了与他紧紧相拥的女子。
她是夏芸。
此刻的夏芸也似乎感觉到了身下的动静,也醒了过来,看到眼前的情景。
她似乎想到了什么,随即惊慌失措的用身上的衣衫遮掩住胸前的肌肤。
一脸绯红,一脸娇羞,似乎要滴出水来。
熊倜看到这旖旎之景,心潮澎湃起来,也许是个男子见到一个美女为自己竟做出如此巨大的牺牲,都会怦然心动的吧。
熊倜见夏芸没有做声,率先开口道:“谢谢你,昨晚救了我。”
夏芸低声道:“不用谢,我是自愿的。”
熊倜自然明白名节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甚至有些女子把名节看做比生命还重,常常会听到一些贞节烈女为名节而做出极端的事情,包括死亡。
见到眼前的女子尽显女儿家之态,熊倜内心下了决心,郑重道:“芸儿。”
“嗯?”夏芸听到这亲昵的称呼,显然有些惊诧,不过内心很甜美。
“我会对你负责的。”熊倜回道。
“昨晚的事,我不想让你背上思想包袱,我也不需要你负责。”夏芸没有望着熊倜,而是低声说道。
“不是这样的。”熊倜一脸尴尬,急忙辩解道。
“那是怎样的?”夏芸疑问道。
“我对你负责,因为我喜欢上你了。”熊倜鼓足勇气承认道。
“仅仅是喜欢吗?”夏芸反问道。
“那还有什么?”熊倜想了半晌,也不知所以然,于是干脆问道。
“难道不爱我吗?”夏芸挑逗道。
听到女子的话,熊倜当场怔住了,一阵默然。
曾几何时,岚也是这般问他,那段刻骨铭心的往事此刻如潮水般涌进了他的心头。
岁月悠悠,情如酒。
熊倜的内心感觉一片荒凉,内心始终有个声音响起:岚已经不在了。
夏芸看着熊倜此刻萧索的表情,关切道:“怎么了,难道你不爱我?”
熊倜镇定神色,问道:“芸儿,我能给你讲个故事吗?”
夏芸回道:“嗯,我听着。”
熊倜缓缓道:“在我生命最坎坷的时候,有个女孩儿一直陪伴着我,给我信心,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那时候她就是我生命的全部,她也像你这般问过我。”
夏芸淡然的问道:“这女孩儿,如今怎么样了?”
熊倜低沉道:“她已经不在了。”
夏芸听到这儿,感同身受般也是一脸黯然。
熊倜接着道:“从那以后,我便不敢提爱了,我怕失去你,就像失去这女孩儿一样,芸儿,你能明白吗?”
夏芸感动道:“我明白了,我不逼你说这句话了,只要你心中有我就好。”
熊倜把身旁的夏芸搂紧怀里,轻声道:“或许,她在天堂也会祝福我们的。”
夏芸问道:“能告诉我她叫什么名字吗?”
熊倜道:“岚。”
突然,一声“吱呀”的声响传来,一缕和煦的阳光照射了进来,显然密牢的门被打开了。
走进来了八名锦衣卫,其中一人就是锦衣卫都指挥使耿忠。
耿忠一脸严峻,吩咐身边的锦衣卫道:“把这女子押出来,即刻回京。”
身旁的一名锦衣卫道:“那这男的怎么办?”
耿忠沉吟了片刻道:“就让他在这儿自生自灭吧,告诉新上任的知府,不许放出此人。”
耿忠并没有下决心杀熊倜,而是终身囚禁于此处的密牢内,或许,在他看来杀人实在是太容易了,也太便宜了,他要折磨熊倜,让熊倜感到绝望,那滋味比死了还难受。
熊倜和夏芸的手紧紧的扣在一起,直到无力的被锦衣卫强制分开。
夏芸哭了,哭得如此撕心裂肺。
熊倜没有哭,因为他在很久以前泪水已经流干了,也忘记了如何去哭。
耿忠押解着夏芸,离开密牢时丢给了熊倜一句话:“你今后就好好的待在这儿反思己过吧,叫你尝尝造反的下场。”
熊倜凛然不惧,没有理会耿忠,而是大声呼喊道:“芸儿,你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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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猛虎出笼
密牢。
中州知府的密牢关押着一个人。
这个人是一名用剑高手,也是一只困在铁笼中的猛虎。
他就是熊倜。
此刻熊倜衣衫破旧,蓬头垢面,看不见他脸庞一丁点干净的肌肤,只有他那双乌黑发亮的眼睛依然是清澈见底。
光阴似箭,白云苍狗,时间如流水一去不返。
自夏芸离开后,熊倜在这密牢里待了整整两年了,这两年里他吃的是残羹剩饭,连畜生都不会吃的食物,可以说这密牢里人没有自由,更没有尊严。
如果不是他做了五年奴隶,他根本支撑不下来,若是换做一般人,恐怕早已疯掉甚至死亡。
在这江湖里,死亡往往比活着更容易,活着才需要莫大的勇气,自杀无疑是懦夫的行为。
熊倜不会选择自杀,因为他是熊倜。
他经历了太多的苦痛,要是心里承受不了,他早就自杀了。
熊倜在密牢里,虽然过着非人的生活,但是也离开了江湖,也离开了血腥争斗。
他获得了两年的宁静生活,虽然监牢也很残酷,但比起外面的江湖却是好了千万倍。
他亲眼见到一家百多口人惨死在屠刀之下,也目睹了乡村的朴实百姓冤死,包括疼爱自己的爷爷奶奶,也目睹了师傅逍遥子死在自己怀里的情景。
熊倜不敢说这江湖有多么的美好,但对他来说却是苦痛大于欢乐。
在江湖里,他认识了岚、夏云。
这两个女孩儿都是那样的美,也是那样的活泼可爱,也那么的有爱心。
熊倜想到她们,心里就很舒适,也许,他活下去的理由不仅是为了报仇,也是想再次见到夏云,甚至是岚,他心里隐隐觉得岚还没有死,因为没有看见岚的尸体,就意味着她也许还活着,只是没有找到她而已。
熊倜相信自己的直觉,也相信老天绝不会这么无情,让一个美丽的女孩儿无辜惨死。
两年时光,对于熊倜来讲很漫长,因为他手中没有剑。
熊倜是一个用剑的高手,身为一个剑客若是手中没有剑,那就等同于一个人没有灵魂。
然而,熊倜手中有剑,在他看来这是把已经磨砺成锋利的宝剑,虽然在外人看来这只是监牢内在随处可见的枯枝而已。
但是这枯枝在熊倜的手里,就成了一把剑,一把杀人的剑。
一个笨拙的大汉,就算你给他一把干将宝剑,也等同于破铜烂铁,相反,一根枯枝在顶尖剑客手中便是一把锋利的剑。
熊倜就是用这把剑,练习着他最厉害的一招,一剑刺向太阳。
一个一辈子被关押在牢笼里的奴隶,他的牢笼就是他的江湖。
有一天他翻出了牢笼,天下就是他的江湖。
有一天他拿起了剑,他手中的剑就是他的江湖。
他一剑刺向太阳。
突然,牢笼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进来了一个衙役,还有一个伙夫。
衙役是知府的官差,伙夫是常常给囚犯送食物的汉子。
衙役紧紧的握着一把锋利的大刀,看起来就像刽子手。
伙夫手里端着的是香喷喷的食物,因为熊倜闻到了肉的芳香,那是久违的味道。
他想起两年前和师傅闯荡江湖的日子,师傅喜欢喝竹叶青,下一盘牛肉,当然也喜欢吃葱油拌面。
久而久之,他也养成了吃这些食物的习惯。
他闻到了那名伙夫端着的竹篮内肉的香味,还闻到一坛酒的浓烈的味道。
熊倜见到有就有肉向他端来,但是他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
监牢里能吃到这些美味的人都是将死之人,不经意间,一个不好的念头闪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衙役拎着一把大刀,阴笑了一声道:“快点吃吧,吃完了正午就送你上路。”
显然,知府大人决定杀掉他,留着他也是浪费粮食,死了就少一个麻烦。
熊倜没有做声,也没有问,他知道自己已沦为阶下囚,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即便抗争也无济于事,索性就一阵沉默。
他望着身前的地面上摆放着的酒和肉,他端起来美美的吃了起来,再怎么生气,也不能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
这酒在他的口中感觉很苦涩,肉也是淡淡的,吃不出肉的味道。
熊倜的内心是沮丧的,也有绝望,即便口里吃的是天下间最美的食物,此刻含在他口中都是那般苦。
对于死亡,熊倜并不畏惧死亡,相反他有时候想倒不如死了,一了百了,没有这般活着的苦痛。
死了就像睡觉一样惬意,熊倜有时候这么想着,也许根本感受不到惬意,因为死人是没有知觉的。
熊倜不想死,他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他要用手中的剑将世间的败类亲手葬送,当他看到师傅挥手之间,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他心动了,他再也不能忍受卑微的活着,立志成为一个杀手,像师傅一样成为一个令江湖谈虎色变的杀手。
然而,熊倜还未能成为这样的杀手,不是他的剑法不够,相反他的剑法登峰造极,而是老天常常跟他开玩笑,让他受尽磨难。
也许,只要他把这个江湖中该杀的人都解决掉了,那么他就会成为逍遥子那样的杀手。
很快,面前的酒肉吃的一干二净,熊倜饭饱喝足之后,习惯性的拿起了身旁的枯枝,也是一把剑。
此刻他吃饱后有的是力气,头脑思维也活灵活现。
眼尾的余光看向了铁牢的锁,那是把很大很结实的锁,这把锁关押着熊倜。
他冷冷的目光盯着这把铁索,突然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也是师傅常说的一句话。
剑也是有生命的,当你领悟到了剑的真谛,你就能练出传说中的剑气。
一剑刺向太阳练到最后就能发出传说中的剑气。
熊倜好像明白了剑的真谛,也感受到了手中剑的颤动。
这两年来,他坚持不懈的练习着一剑刺向太阳,剑与身体已经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熊倜暗自运力,手中的剑陡然刺出,一道剑光从剑尖激射而出,打向了密牢的铁锁。
只听见“砰”的一声,铁锁破了。
熊倜内心一阵狂笑,但是没有笑出声,面容依然这么冷,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
他走出牢笼,用手中的剑轻松的解决了看守的衙役。
监牢的所有囚犯都被放了出来,他知道这些人多半都是无辜的人,都是昏聩的知府以权谋私,关押着的无辜之人。
当然也有杀人犯,但自己又何尝不是杀人之人。
熊倜冷冷的走向了知府的内院,新上任的知府正在喝酒,旁边陪着的是美丽的小妾。
熊倜一剑结果了知府,用传说中的剑气结果了他。
很快也很锋利,他的脖颈出现了一个圆而窄的小洞。知府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便死了。
旁边的小妾战战兢兢,没有吭声,她已经吓得吭不了声了。
熊倜没有杀她,他知道这女子也有父母,她若是被杀了,那她的父母靠谁供养,最后的结果无疑是一尸三命。
熊倜是个杀手,但这个杀手不太冷,他心中还有爱。
熊倜来到了知府的藏宝室,发现了那般剑,那把陪在他身边三年的白虹剑。
他握着这把熟悉的剑,感觉灵魂真正的回来了,他只有拿着这把剑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剑客,也是一名杀手。
宝库室内还有许多宝贝,当然还有银票,他拿走了很大一叠银票,这些都是民脂民膏,他拿的理所当然。
因为他要用这笔钱去帮助需要的人。
这些人有农民,乞丐,妓nv,当然还有奴隶,反正谁有需要,他就会出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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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小镇遇岚
黄昏,天色阴冷,灰蒙蒙的一片看不清远处的景致。
在灰色的雾气中一个人的身影若隐若现,他右手里拎着一把剑,左手还拿着一壶酒,一边走着路,一边畅饮,很潇洒很自在。
酒香很熟悉,是竹叶青的味道,芳香阵阵传得很远,沁人心脾。
熊倜离开了中州城,独自穿梭在羊肠小道之上,感觉很惬意,这是煎熬了两年后得到自由的一天。
这一天对于熊倜来说很宝贵也很漫长,试想一下一个长期被禁闭的人对自由的向往那是不言而喻的,熊倜就深有体会。
此刻,他心里在发誓从今以后我不会被人束缚了,再也不能,除非我死了。
熊倜敢这么发誓,因为他已经练出了剑气,也是剑法的至高境界,可以这样说他是一只出笼的猛虎,一只出笼的猛虎,你何曾见到过一只出笼的猛虎能心甘情愿再回到铁笼中去。
这江湖很大,很精彩,也很血腥。
对于熊倜来讲,一把剑,一壶酒,快意恩仇,这便是他的江湖。
他想去找夏芸,那个两年前为了救自己性命,与他肌肤相亲的美丽女子,但天大地大又去何处找寻,去京城吗?也许去京城才能打探到夏芸的消息,因为她是被一群地位不低的锦衣卫抓走的,锦衣卫是皇帝身边的贴身侍卫,熊倜自然而然的想到了京城。
可去京城之前,熊倜还有一件事情必须去做,他要再回九道山庄。
师傅告诉他,暗河杀手集团有一本账簿里,也只有找到这本账簿才能知道十五年前灭门惨案的真相。
九道山庄便是暗河集团的总部,提到九道山庄,不经意间想起了那个可爱的女孩儿。
我的岚。
岁月悠悠,转眼间就是五年了,和岚分别整整五年了,这五年来你过得好吗?熊倜在扼腕叹息。
经过一天一夜的跋涉,熊倜来到了一个小镇,叫风波镇,这是去往九道山庄毕竟之地。
这风波镇就像它名字那般风波不断,一点儿都不太平。
熊倜自走进镇里的,便发现镇里的街市很冷清,也很反常,天色未暗,偌大个街只有寥寥数人而已。
赶了一天的路,熊倜也感觉饿了,还好在街市里几经晃悠,便寻觅到一家正在营业的饭店,他径直走了进去。
饭店的小二见有客人前来热情的招呼道:“客观,这边请。”一边说着领着熊倜往一处空桌上走去。
熊倜走进饭店门槛的同时,目光便扫视了环境,一个中年汉子正在拨花生米,桌上还放着一盘牛肉,一壶酒;还有一对夫妇正在吃着热腾腾的面条,也是熊倜喜欢吃的葱油泼面;还有一位穿着青衣且长得俊秀的男子,正在品茗着手里的酒杯,他身前的桌上还放着一把三尺长的宝剑,不难推断这人是个江湖剑客,像这样的剑客在江湖中太多了,可以用不计其数来形容。
但熊倜第一眼看到了这男子,就觉得他不简单,江湖中的剑客大多是风餐露宿,而且经常拿剑拼杀,因此剑客的手应该是布着老茧才对,而眼前这男子的手上肌肤丝毫没有褶皱的迹象,反而很嫩也很滑,若只看拿着酒杯的手绝对会误认为这人是一个女子。
这样的江湖剑客,多半是哪个豪门府邸的公子玩腻了,就离家闯荡江湖,等哪天把身上的银子花光了也就回去了,因为混迹于江湖的剑客没有固定的收入,大多数都是一穷二白,这也不难解释好多剑客都为生计所迫,沦为了杀手。
还有一种解释这人根本就是一个女子,这样的现象屡见不爽,毕竟一个单身女子出门在外,很多事情都不方便,特别是相貌出众的女子,为了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都会精心的乔装打扮成男子的模样。
熊倜坐下后,眼尾的余光一直注视着这个人,这个看起来像女人的人。
饭店小儿端来了一盘牛肉,一壶竹叶青,还有一盘花生米,熊倜从桌上拿了一双筷子,与此同时他也收回了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