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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很痒。
砰!
Spencer一个激灵跳了起来。金发女孩紧捂自己心口,做脆弱状。Spencer冲到窗前把头探出去,正要对着楼下开骂,却见Matt的那辆破车撞在街口的消防栓上,Matt无助地在车里大喊。
Spencer心头一紧,夺门而出,飞奔至Matt车前。谁知Matt安然无恙,只是有点吓傻了。
“上帝啊!快看!消防栓漏水了!”
Spencer赶紧上去检查,原来是那辆破车的水箱被撞漏了,正呲呲地往外喷水。Spencer只觉得自己浑身哪儿的火都在往外冒,恨不得把Matt这小子从车里拖出来使劲往消防栓上撞。
“我Loser?那次,那次你说有好玩的,带我去party,结果呢?”Matt对自己的丑事表现出无知,“结果一进去看到满屋子黑人,傻眼了吧。”
“谁最后和一帮黑人女孩跳舞跳得最兴奋?”
Chris又笑喷了。
我不禁又开始幻想:Matt和Spencer两人走入某破败的上街道一座其貌不扬的仓库式房屋。
若是放在俄勒冈或爱荷华,就须说是“白花花的一片”。但在这里“黑压压的一片”绝对适用。两人一下愣在门口,Ludacris的说唱仍在在震耳欲聋地响起,但屋内众人霎时间静了下来,眼光齐刷刷射向Matt与Spencer。这时一位湖滨高中的黑人认出了Spencer,上前和他击掌问好。 Matt立即转身,却被Spencer一把拉住,拽进人群中,最终尴尬地坐在角落里听黑人们三五成群地低声议论着他们,并不时遭受令人不适的目光。
看着Spencer努力地和周围的几个黑人攀谈,Matt拿起桌上的Bud Lite就灌。Matt虽是半个俄国人,却没继承他妈的海量。几瓶下去后Matt发现头顶的白炽灯光、人群的嚣声、以及混浊的空气都逐渐模糊起来。他一把脱掉外衣扔在脚下一堆不明物体上,露出不太结实的胸肌,然后跑入由木箱围起的舞池当中,随音乐节奏笨拙地扭动起来。Matt浅棕色的皮肤和无数深浅各异的 黑色皮肤撕磨着,他心慌无比,闭上双眼,奋力地吸入湿热的空气,阵阵微弱的大麻味、汗味、酒精味交替而来,刺激着他的嗅觉……
曾经听Chris很费解地跟我说,他去Matt家租的那套类似汽车旅馆的公寓时总看到Matt趁家里没人时把上小学的弟弟关在房里看电视,自己则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抽烟。 Matt似乎并不喜欢抽烟,有时吸着会突然咳嗽起来,然后恼怒地把烟丢在脚下踩灭。Matt几乎从不对Chris的到来做出任何反应,仅是径自僵坐在台阶上,姿势像极了中国电影中拍烂的那类无业盲流。Matt的眼神总似越过了公寓,毫无意义地飘向远方某个角落,仿佛在仔细地回忆着什么却因为大脑海马体的缺陷永远无法想起。Matt有时一坐就是很久,Chris和Matt的弟弟玩过两局游戏后离开时仍会发现Matt坐在那里对着夕阳眯眼,整个人在血红的晚霞下显得愈加孤癖。Matt究竟在看什么,Chris从来都没分析出来——或许是楼下的某位女生,但没人会让Matt每天看上几个小时。或许是远处的某棵 树,Matt生物学的不错,对树产生浓厚的兴趣也是可能的。也或许是西边阿拉巴马的伯明翰,Matt的整个童年存在的地方。
Chris跟我说他觉得Matt这个人因为烟酒滥用过度,伤到大脑了。
Matt没有继续和Spencer斗嘴,他将未吃完的半截墨西哥玉米面卷扔在桌上,头也不回地走了。
Matt刚走,Spencer就从兜中掏出两张纸条。
“Luke,Alec,去吗?” 原来是两张圣乔瑟夫学院Homeing(返校节)舞会的门票。
这种门票对我来说毫无吸引力。但Alec二话不说就接过了门票。
“本想给Matt那个猪头的……”Spencer对Alec默契地点了点头。
“为什么?” 我用中文问Alec。
“什么为什么?”Alec很奇怪地看着我。 。 想看书来
第二十二章
湖滨高中对阵圣约瑟夫天主教学院的橄榄球赛在仙伯里区百福大道旁的县体育场举行。据说每日有两班自纽约法拉盛发车的中国人经营的“灰狗”满载偷渡移民抵达这条大道旁的农贸市场,而道旁中国城附近的几栋公寓则是他们新来时落脚之地,“安全便利、经济实惠”,凡亚城中国人皆有耳闻。但既然人人皆知,何来安全之说就不得而知了。这都是题外话,不表。
与其校园内宏伟的新歌特风格建筑不符的是,圣乔瑟夫学院的橄榄球队完全没有任何“精英”的迹象存在,因此据预测这场与湖滨高中的Homeing比赛会达到白热化程度。
看台观众划分为对比鲜明的两派,穿戴紫色、肤色参差的是湖滨维京人球迷,清一色身穿金黄的白人群体则是圣乔瑟夫学院撒拉弗。
谁知比赛入场时湖滨高中的球员们惊讶地发现对方队里多出了一对身高6尺3的分别担任跑卫和外接员的黑人兄弟,据他们本人说,他们上周才从本区的Magnet School(即磁石学校,可跨区招生的实验学校)、橄榄球劲旅仙伯里高中转来圣乔瑟夫。接着有人认出他们曾是仙队内绝对主力,两次入选Football All…State (橄榄球全州明星队)。
湖滨队内似乎出现了不小的骚动,开场后第一次进攻就出现掉球失误,被对方反攻45码。
半场哨响时记分牌上的比分是52比0,那位身穿7号的跑卫一个人触地得分3次,累计推进200码有余。而湖滨全队进攻数次总共只推进70码,还不够在场地上从头跑到尾,外加掉球失误8次,被断球4次,以及4次犯规罚码若干。我在一片声势低迷的人群中看去,发现不远处正在进行直播的地区体育频道把摄像机镜头对准了场边的拉拉队。圣乔瑟夫的吉祥物撒拉弗在边线上欢快地奔跑着同时挥手召唤看台上的观众起身喝彩,看起来倒像只掉毛的火鸡。夜刚至,吸入肺中的空气略带潮湿,球场另一侧正对着我和Alec的几分牌散射出一团杂乱无章的黄色光辉,在笼罩着我的喧闹中望去,仿佛一座风暴中的灯塔。
我方一位防守队员突然像支标枪般把自己扔了出去,在落地前单手抓住了7号的脚踝,人群发出一阵惊呼,对方潮水般的进攻骤然停止。湖滨队员们聚成一圈商定战术,片刻后来到20码线处,摆出一字阵形。每人都弓下腰,右拳摁在草地上。
位于最后的四分卫顾向左右,接着喊出几声号令,球从前方队员的双腿之间向后飞出,稳稳落在四分卫手中。四分卫接球后立即沿半圆路线向后跑出并在跑动中单手将球举过头顶,搜索着已突破对方防守封锁的接球手。
假动作一晃。
又一晃。
对方两位球员张牙舞爪地扑向四分卫,却被我方防守队员拦腰摁倒在地。
四分卫使出全力将球抛出,纺锤形的球破空而去,极速旋转着并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接球手跃起后凌空将球稳接在手,撇下倒在地上鞭长莫及的防守队员,全速冲去。
我方观众席开始齐声呼喊:
五十……四十……三十……二十……十……
Touchdown! (触地得分)
四分卫摘下头盔,兴奋地在得分线后跳起大概是他自编的舞蹈同时把右手拢在耳边做聆听欢呼声状。我眯起轻度近视的眼睛仔细看去,那位正被队友紧围在中间的球员竟是Spencer。
原来他是球队的四分卫,我自言自语道。
别告诉我你不知道,Alec看着欢呼的人群说道。“你们不是朋友么?”
朋友?是,是朋友。
是朋友吗?但我在心里问自己。
不过此刻这都不再是我所关注的,我与Alec亦同样被身旁拥抱着声嘶力竭地欢庆的人群所感染。或许这就是我一直嗤之以鼻的所谓的“学校精神”。即使最终结果是52甚至100比7,人群仍会为自己的学校加油助威。真正为大家所享受的只是这场球赛的过程,球员们在厚重的护甲后挥汗如雨地拼搏着,而观众则用嘶哑的呐喊声为他们加油,即使平日在学校过道里相遇时形同陌路。
此时的我与Alec一样看上去喜不自禁。但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不扮演与周围人相同的角色是何等的困难,即使这种团结的气氛使我愈加不适,即使我宁愿摆出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但摘下伪装所带来的只能是惊慌与周围人群质疑的眼光。
毫无疑问那种伪装过久产生的抵触情绪是转瞬即逝的。此刻的我正与Alec危襟正坐在圣乔瑟夫学院礼堂内的圆桌上,绘有宗教图案的洁白桌布散发出阵阵肥皂味。
我咬着嘴唇在沉默中搜索打破沉默的话题,几分钟后仍为沉默所击败。
而Alec如往常那样摆出他标准的极富亲和力的微笑,面对满桌衣着光鲜的陌生面孔款款而谈,从刚结束的球赛中湖滨教练如何战术安排失误谈到亚城职业大联盟棒球队近期的辉煌战绩,最后还不忘补上一个或许是Matt讲过的略带种族色彩的笑话(当然,在座的除我与Alec外,都是白人)。
我安静地看着Alec滔滔不绝,一个念头在心中闪过:或许Alec与我一样,也是个角色扮演者? 或许他也是迫于需要才这样努力地与人攀谈,而非性格使然?
因为当他泯过一口可乐并将高脚杯放回到餐桌上的那一低头间,脸上似乎流露出一丝不易为察觉的疲倦。
身为天主教学校,圣乔瑟夫学院即便在舞会开始前也不忘按规矩将需要的程序走过场。因其成员均为妙龄少女而久负盛名的圣乔瑟夫学院唱诗班首先进行演唱,一曲福音诗歌过后终于使人明白他们的确不是以歌声而闻名。可恨我视力不济,在后排脖子伸长也无法一睹芳容。接着一位一口一个属于天父却实际上老的应该属于轮椅的神父对到场学生与嘉宾进行告诫,然后突然把脑袋拢拉下来,让人以为他不行了。但他却开始祷告。刚才还嘻笑着给邻座一白人女性(因实在难以辨其年龄,故如此称呼)看指纹算命的Alec也煞有介事地低下头。老神父的“阿门”还没说完,就感到灯光骤然变暗,高分贝的R&;B音乐已从临时布置的体育馆内各个角落袭来,震撼力不得不让我感叹这里场馆虽陋,设备俱全。刚才还看似虔诚无比的人群顿时爆炸开来,以美军入侵伊拉克的速度涌入中心的舞池。台上的神父可能已被人抬也似地弄走,取代他的是个把麦克风叼在嘴中的DJ。
第二十三章
高分贝的音乐并未刺激我的神经,而脑中某种机械、嘶哑的嗡鸣声逐渐吞噬着我的意识,在这个闷热拥挤的世界里带来黑洞般的空虚。仔细聆听,那噪声好像我手中这杯碳酸饮料中翻腾的气泡,飘浮、上升、破裂,出现至消失皆在须臾间,又无穷无尽。我坚持坐在角落里,饮料一口比一口苦涩,心中明白无法这样坚持太久。
我最终走出了体育馆。头顶没被建筑遮蔽的部分夜空星光灿烂,银河清晰可辨。遗憾的是自己并不是身处于黑夜中一片广袤的田野内,脚下只有粗糙冰冷的水泥台阶。
思绪再次开始肆无忌惮的漫游,我想起了自己数年之前的晚上与朋友们踢过的最后一场球——到最后天快黑了大家仍不走,最后跑不动了仍有人不停传球给我,最后大家站在原地一遍又一遍看着我踢出的球缓缓滚入网中,直到看不清彼此的脸。
这般毫无根据的记忆片段将我与现实不断分割着,我白日里更多的时间是活在这个自创出的不属于未来或过去的时空内。其中一切回忆与憧憬或美好或悲伤,都使我对“现在”的亚城感到陌生。我的所有抵触情绪则来源于这个“现在时”的荒谬。因我所能感知的世界其实全部都已过去。真正的“现在”仅是我的一种理解而已(更可能是理解但不愿接受)。人或是活在过去,或是活在未来,而我终日在回首与瞻望中不断跳跃变换,不亦乐乎,不堪痛苦。
我听到身后的门被推开。随着喧嚣走出的还有一对白人小孩,男的衣衫不整,通红的脸上满是汗水,女的则笑得花枝乱颤。目送两人走入停车场后,我发现Alec也在他们之后走出。
Alec靠在我身旁的栏杆上,说:
“很无聊啊。”
虽和这家伙混得挺熟了,可我想要用凳子抡他的冲动还是不时出现,比如这句话之后。
Alec的中文虽然发音标准,但有时语调甚怪。这句听起来似乎是句找话说的话,但更像讽刺我孑然一人在这里发呆,无法判断出他的言外之意。
若是数年前,我绝对会像当日Spencer那般毫不犹豫地送去一句“Fuck You”,但在亚城的这段日子已使我习惯对不爽的事物一概忽略。于是我决定不作声。
谁知他接着问:“你是不是后悔今天来这里?”
票是你要的,人是你拉来的,连衣服也是你借给我穿的。我继续不作声,心中除了椅子,连扳手都用上了。
“其实这里的生活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不同。”
我仍然努力地品味他这句话的意思,听不出这句是感叹还是陈述。
“但也比当初在波士顿好多了。”
我知道他将会发出不少感想,便顺水推舟地问他为何要来这里。Alec正了正自己的领结。我也乘机用双手拉一下Alec借给我的礼服,发现袖子实在有些过长,就干脆脱下拿在手中。我确信他又会说湖滨中学如何优秀以及自己来到这里如何如鱼得水云云。
怎知他却从自己儿时开始讲起。
Alec是第三代移民,父母都毕业于亚城艾大。我从本校女生的讨论中了解到,两人都是律师。Alec从小生长在波士顿郊区,初中就读于波士顿拉丁学校,后因父母在康州格林威治一带购置新居,高中则就读于当地一所以某早已作古人士生涩的姓命名的私立寄宿制高中。但后来其父母意识到目前诸长青藤盟校为加大生源的“多元化”,对Alec这种家世优越的富家子弟录取要求极为严格,并且私立学校不乏箐英,竞争激烈,遂决定将他转到亚成外祖父母住处附近的公立高中就读,届时若以Valedictorian(年级第一)身份毕业,再加上其父哈佛法学院的校友关系,进入哈佛自然不在话下。
Alec的外祖父母在亚城桃树街经营一间中药铺,每日开着600系的大奔出入他们那栋豪宅。按Alec父母所分析,地价不菲,学区内学校水平也一定很高,于是按照Alec的要求,将他转入湖滨高中。
这番话听得我心里很不是滋味。Alec的确与我一样是新进入这个环境的外来人,但我们来到这里的目的与所扮演的角色却迥然不同。
此时体育馆内亢奋的众美军突然像遭受了恐怖组织的偷袭般大呼大叫起来。声音将我与Alec的对话打断,但我们似乎都没有兴趣返回体育馆内一探究竟。
片刻沉默之后,Alec不再说话了,只是则过脸看看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这时丧失了无话找话的能力,只好抬头仰望夜空。我忽然有种冲动,想要说点儿什么。
“Alec…。”
体育馆的门突然大开,人潮立即将我们二人淹没于其中。舞会散场了。我和Alec于是继续在一旁观察过往的男男女女。
我终于忍不住了,
“Alec…”
“Alec Chen。”
我侧过头,看到Alec的喉结上下一动。
再顺着他凝固的目光看去,我也狠狠咽了口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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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洋溢着墨西哥玉米饼气味的餐厅角落里,圆桌上依旧是我们六人。深秋午间和煦的日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照在桌面与每个人脸上,大家都眯起眼睛,若有所失。窗外是教工停车场,它的背后是一片茂密的枫树林,红黄相间的叶子鲜艳夺目,印象派油画般的静谧与窗内相比完全是两个世界。我隐约中再次产生了不顾一切地跑出这所学校,跑向树林深处的冲动。但最终能跑到哪里呢?
Spencer正趴在桌上和新欢煲电话粥,Matt在拿美国历史课老师的发型做笑柄,Chris将奶酪粒吃得满脸都是,黑哥边吃边看那本冬天可以当柴烧的化学课本,而我和Alec则旁若无人地用中文辩论着许多毫无关联,甚至是荒谬的话题。如中国向俄罗斯和加拿大分别空投两亿农民工的可行性,或美国第50届总统是否会是福建人的后裔,等等。
我们终会说起彼此都认为是非常深奥的哲学问题。此时Alec的中文就显得远远不够用了,以至在辩论的关键时刻会语塞,沉默良久也不知该用何词。而我有时需要在中文句子中夹杂英文单词以助Alec理解我的本意,听得周围几人好像吃夹生饭一般。 Alec显然不是个轻易服输的人,在他快要因为语言问题而输给我的时候,会从中文转换至英文,痛快淋漓地发表出自己的理论。局面也在瞬间发生扭转,语塞卡壳的成为了我,Alec会像我说出他不懂的中文名词那样在话中使用许多GRE词汇,听得我云里雾里,并在每句话之后有意将我不懂的词重复并加以解释。我们之间的谈话就这样在中英文之间不断切换,每次争论在高潮时必定会局势大转,占下风的一方只要换上自己的母语就立即口若悬河、得意洋洋,而刚刚才据有压倒性优势的一方却张口结舌、沮丧不已。在座的其他四人被我们激烈的讨论所吸引,可永远只能听懂Alec占上风的那半讲话,又看到Alec一讲起中文就憋得满脸通红,不禁觉得莫明其妙。
我因此做出思考,能做知己的人,是否就是语言沟通之间产生的歧义最少的人呢?也就是说,说话时彼此了解对方思想最彻底的人?但有时到了高山流水的层次,早已超出语言的范围了。或许最高境界就仿佛蚂蚁一样,彼此碰碰触角,一切尽在不言中。
无论是何种语言,都是有限制的,每个词有自己标准的定义,在某种程度上就成为了一种桎梏。或许语言的尽头就是音乐或色彩的出现。但无论怎样,我没有艺术天赋,也就没有了冲破语言束缚的能力。没有语言的交流被称作什么呢?
“默契”这个词在我脑中闪过,但随即在心中一笑了之。深知自己早已开始悲观地对待友情与爱情。对生活又何尝不是?
“或许你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