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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下一个拐角处把车停下来,我很快就回来。”
“好的。”
他说着,急刹车停住了。
我提起装进盖浇饭盒的塑料袋,顺着月光倾泻的坡路走了上去。
顾婕住的旅馆是不容易进去的旧式房子结构。
大门是自动开关的玻璃门,锁得很密实。外边楼梯的紧急出口的门也上了锁。
没办法,我只得退回路边打电话,可是没有人接电话,这也是理所当然,现在已经半夜过后了。
我站在黑糊糊的旅馆门前无计可施,心生埋怨:吴凡,这么远路跑来,究竟来干什么?
可我没有灰心,转到了旅馆的院子里。勉强走过了紧急出口旁边的小胡同。顾婕描述得倒颇为准确,这个旅馆的所有窗户都对着院子,可以望见瀑布,正因为从院子可以看见瀑布,这家旅馆才备受顾客青睐。这一切现在已经都漆黑一团了。我叹了一口气,呆望着院子。
旅馆的一道栏杆横过岩石。细细的瀑布从高处跌落在生满青苔的岩石上,发出哗哗的声音。冰冷的水花在黑暗之中泛着白色。亮得刺目的绿色灯光从各处照射着整个瀑布,显现出院子里的树木,那颜色异常翠绿,绿得很不自然。
我想着,回头望着那一排全都黑洞洞的窗户。
突然我莫名其妙地确定:那前面拐角处的房间就是顾婕的房间,它在灯光的反射下闪着绿光。
想到这里,我觉得现在可以从窗口窥视,就身不由已地往岩石堆起的假山上登了几步。
一楼与二楼之间的装饰性房檐看着近在眼前,我觉得一挺直腰就可摸到。我踏着堆砌得奇形怪状的假山岩石,试试是否结实安全,又登上了两三块石头,这样离得更近了。我试探着向滴水管伸出手,好不容易抓住了滴水管。我拼命一跳,一只手抓住了滴水管,又猛一用力,另一只臂肘搭到了装饰性房檐上,手用力地抓住了房檐的瓦块。这幢建筑的墙壁猛然陡直地立在面前,我那未经锻炼的单薄的运动神经发出“嗖”的一声,我觉得神经顿时萎缩了。我抓着装饰性房檐的突出瓦块,脚尖刚刚蹬住假山,进退两难。手腕冻得发麻钻心地痛,尤其糟糕的是一边肩头的背包带子滑落下来。
糟了!我稍不留意,被吊在房檐上,难受得口吐白气。这如何是好?
往下一瞧,刚才脚下的那一片地方显得十分遥远,漆黑一片。瀑布的声音格外响亮。
没办法,我只得手臂用足气力,试着腾空跃起来。我想要把上身搭在房檐上,于是就势用力一蹬。
我的右臂嘶啦一响,一阵热辣辣的疼痛划过。我连滚带爬,趴在装饰性房檐的水泥台上。脚下吧唧一声,不知是踩在雨水还是脏水洼里。
“哎!”我暗呼一声,躺着看了一眼右臂,刚才的擦伤处暗红一片,疼得眼前发黑。这是我生来初次受这么严重的伤吧?
我把背囊扔在身旁,朝天躺着仰望旅馆的房顶,凝望远处明净的月亮和云朵,忍着疼痛发了一会儿呆。
我站了起来,敲响了顾婕房间的窗户。
我觉得等待了好久,房间的灯突然亮了,顾婕满脸惊讶地从房间里面走出来。
我站在房檐上。顾婕从窗口看见我的半身时,双眼圆睁,嘴在动着,问是不是小凡。我又敲敲窗户,点了点头。顾婕慌忙把窗户哗啦打开了,她紧紧拉住了我伸出的冰凉的手。
“我来送牛肉盖浇饭。”我说,“你知道吗?这盖浇饭真他妈的好吃得要命,好吃得不忍心自己一个人吃。”我从背包里掏出盖浇饭盒。
荧光灯照射下的地板带着蓝白的光,电视的声音隐隐约约地飘荡。
“过去也有过这种事儿。”顾婕说。“我是说在梦里,现在也是在梦里?”
我捏了捏顾婕的脸颊:“快醒醒吧。”提议道:“一会儿我们去KTV唱支歌怎么样?我们两个人一起。”
幸亏,我的那番胡言乱语马上被顾婕随即而来的热烈的拥抱所打消,她扑进我怀里,紧紧搂住我的腰。
坦白地说,我自然也从心底里生发出那样一种温情来,可究竟,是什么,有多少,我并无把握。
“小凡,你真的过来了啊!”
“我说了我会过来的嘛。”我微笑着回道,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
她狠狠贴在我脖子上,努力嗅着我身上的味道,然后告诉我说:“我喜欢你身上香水的味道,浓烈,激情。”
她又说,“这味道把我包围了,就好像是一辈子。”
插一句话,我倒是已经逐渐习惯了顾婕的那种表达方式,略显事儿逼似的文学化,有点儿酸溜溜的,可也还没到惹人讨厌的地步,甚至还颇为令人动情。
“别离开我。”
这是她那天松开我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同样的话,在那个假期,她曾多次重复,间或是耳语,间或是手机屏幕上闪烁的文字,几个月后,我对她坚壁清野,下定决心要甩了她的时候,她又对我说过。
“别离开我”,这片断话语,有人对我说过,我也对人说过,很多次了,就算是告诫自己。
对待那些片刻而生,转瞬即逝的情绪,我也没法拿出个量筒来衡量一番,除非是化学试验。况且,那时心境,事后回味,多半也已经过于稀薄,难以真切,那些脸孔,最后也总会隐没。
虽然,或多或少,我还是对所谓的爱情抱有幻想之心,什么东西,远远地望见了,看到了,花瓣在黑夜里无声无息地落下,即便是默默的,总是好的。
接下去,我不得不事先声明的一点是,在为数不少的篇幅中,和顾婕的性,似乎是不可避免的重点,尽管我并无心致力于此。
对性,我至少抱着欲望,但书写性,一不小心,便会流于涩情。我喜欢涩情,但涩情,不是我现在想要说的。
有一种涩情旅店,在四周和天花板上都镶满了巨大的镜子,什么都映照在了眼里,一举一动。
我想说的,不是镜子上的图像撩动人欲望,是赤身裸体,裹着毯子的曲线柔美的人,是微微斜着肩膀,对着镜子默默抽烟的人。
人,和那人心里面的东西,这些,那些,总有点儿私密,难以启齿。
的确如此。
除非离开6
我和顾婕保持着类似的关系,继续下去,一天也总是发上些短信。要是她在台里实习工作忙出不来,便打个电话什么的。透过电话线,听一个妙龄少女在那头叽叽喳喳地说话,抱怨着什么,赞美着什么,或嗔或恼,并不令人讨厌,有时候还颇为愉快。
后来倒是直接见过几面,约她出来吃过一顿饭,气氛却并不好,心情糟糕,或许如是。
再有一次,在酒店吃饭,居然会在同一层楼上巧遇,但碍于旁人,打了个招呼也就算了。
后来,网上聊得就更多一些了,很少见面。
我从中得出的结论之一是,我开始丧失对女孩儿的欲望,无法限定一个确切的日期,从此喀碴一刀下去,我便性欲减退。
可事实是,我开始烦恼如何同女孩儿相处,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该做些什么。面对数面之缘的她,我可能挺有好感,可我不想继续,面对陌路相逢的她,我有搭讪的想法,可最后总是放弃。偶尔自嘲,这该是衰老。
对待顾婕,觉得就这么说上几句话就很好,和她莋爱,本来感觉就未必惬意,再加上她的自我牺牲般的态度,令我兴味索然。
话说回来,顾婕其实是理解我很深的一个女孩儿,或者说,看我看得很透的人。
我问过,选择A,完美无缺,众望所归,选择B,很复杂,很微妙,一步错便有可能满盘皆输。
她说,第一个是最好的。
她又说,你肯定会选第二个。
我说,我喜欢你,我爱你。
她说,你在骗我。
她又说,女孩儿就是需要好好哄哄的。
我说,我早就不奢望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理解。
她说,你这个人,心里很希望别人来理解你,有时候却又故意拒绝。
我说,害怕被理解。
她说,你象两种颜色的混合体,金色,黑色,很耀眼,也很痛苦。
我说,我挺消极,懒得努力去争取什么东西。
她说,你是太自负,太骄傲,不愿意放下架子。
我继续说,我只是厌倦了那种过程,患得患失,来来回回,何苦?
她说,那是因为你正得不到你想要的,却又正在失去你不想失去的东西。
我很奇怪,假如顾婕真的已经把我看透到这种地步,又为什么要和我混在一起?
对待感情的态度有很多种,可以把它当做额外赠品,到处派送,就当福利彩票去追求,或许还能抽到意外的大奖,可那机会,实在是微乎其微。或者抱以一种资产阶级的审慎态度,象一笔风险资金,看准了几支潜力股,眼够狠,手够快,最后总能有所收获。
顾婕是拿我当一张她心目中的彩票,还是一支潜力股,我不得而知,但我觉得,自己象个转轮,疯狂地旋转着,总也停不下来,所以,一旦参与,就是永无止境的赌局,最后,总会崩溃。
我曾经问过她,你要什么?
她说,不要什么。
后来,她倒主动提起过,她要,要一枚戒指。
在我看来,相信她当时的想法或许并没有那么多的附加含义,但以其语气和情景判断,那种希求承诺的要求,已经足以令我不寒而栗,落荒而逃。
我真的考虑过很多次,为什么我如此害怕予以承诺,最后得出的自欺欺人的可悲结论是,因为我连自己也无法对自己承诺。
不管谁,他妈的都一样。
我有点儿空虚的时候写作,更为空虚的时候去找姑娘,最空虚的时候就开始忙于社会活动,我不知道顾婕那是什么意思。
空虚,空虚,当你重复着这个词语的时候,那字眼便似乎渐渐脱离了你的控制,漂在空中,沉沉浮浮,有的时候,你甚至会觉得那景象也很能诱惑人,你忍不住抽身而上,随之起舞,一个人跳,没有方向,没有目的,有些莫名其妙的伤感,有些无所依傍的寂寞。
所以,伸出我的手,作为一个对你的邀请。
我张开双臂:
来吧,漂亮美丽可爱纯洁的姑娘啊,一起跳舞,一起。
除非离开7
那个暑假的后半段,我忙于新书的出版事宜,此外混迹于若干论坛,搞得自己都觉得自己乌烟瘴气,市侩不堪。而顾婕,居然参加了一个叫作西博会志愿者的组织。她开始奔波于家,电视台,以及我总也弄不清楚的大大小小的若干会议。她开始为如何排列彩带或气球,如何栓起一条绳子来维持秩序操心。所以,偶尔把电视调到那个她实习的频道,看看她在上面笑容可掬的模样,再对照一下她戴着小红帽挥小旗儿的傻样儿,还有她在床上的表现,我每每忍俊不禁,虽然感觉自己那样颇为猥琐。
后来一起去过书店买了一趟书。
按照顾婕的说法,她经常去书店看免费书,一站可以站半天。
我曾对她说,对此表示敬佩,因为我小时候特爱去书店,但是一进书店就想上厕所,这后遗症一直发展到现在。
所以我每次迈进书店大门之际,脸上总是略过一丝紧张,搞得觉得自己有些悲壮。况且,我也尤其讨厌在书店里看书。
后来我也找了本小说来看,其后上了两趟厕所,好不容易看到一半之后,我捻了捻页数,觉得烂得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我望了望四周散落的埋头看书的情景,给车克汉姆电话说:“我在书城,前段时间不是跟你说了嘛,跟你们学校一姑娘混上了,你过来瞧瞧,没准儿她还认识你。”
我的确对顾婕提起过车克汉姆,但我不知道顾婕是否认识车克汉姆,据顾婕对车克汉姆的描述他该是一个头发整齐戴着眼镜的瘦高个儿。可我印象里,他刚好相反,老穿军服系列,象个愤青,虽然事实上不是,已经不是。
按他的说法,早就愤不起来了。
那天他来了之后,他跟我说,他们学校搞摇滚音乐会的事儿,来了不少乐队,场面十分火爆。他代理票房,还小赚一笔。
那天演出的时候,他当时带了一个俄罗斯混血的女孩儿过去的,他称之为“俄罗斯那逼”。
那姑娘我虽然没见过,但据知情人的描述,似乎还挺不错,特别是一对直直的细腿。
我一听这个就来劲儿,因为自己就对平胸和长腿有着近乎痴狂的迷恋,也不知道为什么。
据我的观察,车克汉姆对她也不是一点儿意思没有,虽然他对他们学校的姑娘一贯表示不屑一顾,他的形容是:“粗粗看上去美女成群,看多了怎么看怎么觉得是苍蝇成堆。”此外,他对那些姑娘们还有一句实在刻薄的形容:三天不操,上房揭瓦。
我听到这儿,已经笑得不行了,惹来边上不少人轻蔑的眼神。
车克汉姆接着又说:“跟你说过去千岛湖拍广告的事儿了吗?特别好玩儿。”
我说:“没有啊,说来听听。”
我已经看见顾婕站在车克汉姆身后了,她立得挺近,我对她扮了个鬼脸。她笑了笑,然后拿手指隔空点点车克汉姆,做出嘴形问讯,我点点头。
顾婕又笑着走回书架那儿去看书,车克汉姆则问我:“小凡你脸抽筋啊,你怎么回事儿,表情怪怪的。”
我不怀好意地笑道:“刚才我叫那女孩儿过来了,她还在你背后立了半天。”
“你丫又出卖我!”他笑说,“出卖我灵魂还不够,连肉体都不放过。”
“别人求我卖我还不卖呢!”我笑着打岔,然后催他快说。
清清嗓子,拿个架子之后,他开始娓娓道来。
他跟组去千岛湖某啤酒厂拍广告,去了二十多个人,可干活儿的算上他这实习的也才三个人,而且也才扛了两三个小时的机子。虽然人浮于事是正常的,可这么敲诈简直跟明抢没有什么区别,更搞笑的是那天晚上带组的头儿对他说,你算运气好了,一来就是去拍广告,等于是来公费旅游了。
他说到这儿的时候顿了顿,我不屑道,没啦?这有什么好玩儿的啊。
他说,你接着听,那头儿先带几个人去打了一把CS,他玩儿的还不错,当然我更不错。
我知道车克汉姆CS打得确实不错,尽管我对游戏可谓一窍不通,但他们的四人战队乃是某号称某某地区最大网吧代言。我也一度见到车克汉姆的手腕和食指上都起了一层厚皮,是同鼠标和桌面摩擦而致。
“后来嘛,”车克汉姆鬼声鬼气地说,“头儿说,今天晚上去找小姐,刚才我看了,都挺不错的,也便宜,车克汉姆你也去吧,组织上报销。”
我表示感慨:“真不错。”
他说,“确实都挺漂亮的,下次放假一起去吧。”
“我可是正经人。”我正色道。
我这话把车克汉姆乐得挤眉弄眼的,他说,“可那天我师傅说,太脏,我就没去。”
我说,“我就知道,哎呀,没什么,没什么,以后机会多得是,你们电视系统的,没一个好人。”
“接着说说那姑娘吧,”我还对“俄罗斯那逼”的长腿念念不忘。
“那逼不错,要啥有啥,对我也挺有意思,都好几次强烈要求到我家去玩儿。”他说,“我对她说,你丫是想诱奸我吧?我可还是处男呐,她说,她的意图怎么一下子就被我给看出来了。”
我笑得透不过气来了,也就是只有车克汉姆才能把这种事情讲得乐而不淫,而且富有士大夫趣味。
“可你为啥就没上呢?”我质问道。
“我也不知道。”他坦白,“我也没有什么心理障碍,也不觉得童子之身有什么可宝贵的,不过总是临到头来因为种种主观和客观因素。”
我说:“你就是有心理障碍吧哈哈?要兄弟给你买点儿什么吗?有话就直说,别不好意思。”停了一会儿,我问:“跟浙大那女孩儿还有来往没有。”
“真是。”他笑起来,“一说就是一笔糊涂账,焦头烂额,都他妈的五六年了。”
车克汉姆似乎永远不会离开那个传说中的女孩儿,无论山崩地裂,海枯石烂,我每每想到这一点,就觉得那算是生活里比较能够给人以安全感的一个标志。
我打断车克汉姆,因为看远处的顾婕似乎已经待得不耐烦了。
“其实,我跟俄罗斯那逼断了是因为那天摇滚演出的事儿,”车克汉姆主动坦白道,“在里面待了大约半小时,我有点儿挺不下去了,觉得自己太衰老了,跟那帮子人待一块儿有点儿受不了,就出来透口气儿,再说那演出本来也挺无聊的。”
我点点头,他又说:“结果出来外头抽烟,俄罗斯那逼说,那帮人真是疯子,你不是那样子的吧,我就说,你瞧错人了,我还就是那样子的人!后来不知怎么的我心情很差,两人就互疵了一顿,就算散了。”
我表示安慰说,“没事儿,荒着就荒着,荒着就该搞创作。”
接着两人又无事生非地聊了一会儿。
由于那天车克汉姆还得赶着跟他师傅去直播一场足球联赛,所以4点不到两人就散了。我又陪顾婕看了一会儿书,就走了。在回去的车上,我跟顾婕说了不少车克汉姆的事儿,我自个儿又乐了一回,顾婕却似乎并不觉得有趣。
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提起了王非。
“王非现在找了个成都的姑娘。”我说。
“是嘛,漂亮吗?”
“我感觉挺奇怪的。”我说。
“什么意思?”
“我也不太清楚,可我总觉得那不是怎么真心诚意的事儿,不过这种事情,也就是两个人自己心里明白。”我解释道。“不过我想那女孩儿皮肤肯定该很好,成都,成都那块儿的,湿气重,皮肤好。”我自觉刚才不该提起那些话,试图转移话题。
哦,她表示同意。
“哎,顾婕你皮肤也挺好的。”我嬉皮笑脸地补充一句。
“小凡你不用那么紧张。”她笑答道。
她又说:“前两天,在网上遇到金某,就是范某的男朋友,他们现在还在一起,虽然金某已经有女朋友了,可他答应过她还要维持一年。”
“我不认识吧。”我毫无兴趣。
“范某就是王非原来追的那个啊。”顾婕有些惊讶我不知道。
我一下子想起来了,那个个子小小的女孩儿,好像我还见过她,虽然并没有记得她的模样。而王非一度确实追过她,还在电话里跟我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