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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大学的风流娘们儿-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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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小药罐非常乐观,她曾说,自己最大的愿望就是活到60岁,当然,活到七老八十更好。因为体弱多病的缘故,小药罐总是积极锻炼身体,每天晚上都会去跑步。她说,善其身无过于体育,这是毛主席说过的。凡是看了她跑步的人,都会由衷地感慨,生命在于运动,哦,不,是蠕动。因为,患有心脏病的小药罐,跑得比蜗牛还要慢。但是她一直都在跑,风雨无阻,她说,我比别人的身体弱,我必须要跑,这样我才能好好活着,等到我要等的人。睡觉之前,她还要握着两个不如鸡腿大的小哑铃,嘿嘿呀呀的,喊着号子,做上20次扩胸运动。

  小药罐人是很好的,虽然有时候会热心过度,显得婆婆妈妈,但她总是在过着自己平静的日子,从不和别人争执。我从小就身体弱,争也争不过人家,所以就成了好脾气,她自己说。她唯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喜欢给人算命、看手相。这大概属于隔代遗传,小药罐的姥姥就是一个当地有名的仙姑,据说非常灵验,连市长省长都曾去算过卦,问过签。

  小药罐从高中开始钻研易经八卦阴阳六神,热衷于研究星座和风水,还常去图书馆寻找古巴比伦的巫术和占星术的资料。手里的一副塔罗牌,更是小药罐最具标志性的人生道具之一,可以与她熬中药的药壶相媲美。只要一有机会,不管别人愿意不愿意,小药罐就会拉着人家,让人家抽塔罗牌,帮人家算命。小药罐乐此不疲,也许,她只是想帮助别人,她想得很单纯。可惜,没几个人喜欢。

  说完了小药罐,再说说赵小乐吧。

  赵小乐是一个螳螂般的东北女孩,性格泼辣,嗓门特大,说起话来就像吹响了冲锋号。她来到310宿舍的第一件事,就是跳到了自己的床上,拿出一瓶胶水,对着雪白的墙壁刷刷一顿抹,贴上了亲笔手书的大横幅“伟大的目标,成就伟大的人物”,十二个毛笔字,写得潇洒飘逸。贴完了标语,赵小乐还右拳紧握,一脸严肃的,自言自语道,我要像太阳一样辉煌!我要发光发热,我要成为焦点所在!

  整个宿舍都被震惊了。“胸无大志、只盼胸大”的我,更是被赵小乐的冲天豪气所折服。我当时既羞愧又激动地想,如果中国能出一个女领导核心,那一准儿就是我们宿舍的赵小乐!我还没来得及继续畅想,赵小乐就飞快地换好了一套蕾丝内衣,跳下床来,堵着我的脸,对我炫耀自己的这套内衣。她特自恋地揉着蕾丝内衣,说,真丝的,不吸水的哦!接下来,在我惊愕的两分钟里,赵小乐又向宿舍的每一个姐妹都炫耀了一番:真丝的,不吸水的哦……这就是赵小乐,一个疯婆娘。

  炫耀完内衣,赵小乐又骄傲地宣布,她是个皇亲国戚。一开始,我们还以为小乐和中央人民政府有啥亲密关系,小乐给我们的答案却让我们大跌眼镜。小乐说,我大伯是个皇帝……该皇帝登基于1980年,因反对计划生育政策,便在陕北农村建立了“皇清国”,刻玉玺,即帝位,封了一堆“宰相”、“将军”的,甚至写好了准备(通过邮局)寄到台湾的册封蒋经国为“威国王”的“谕旨”。小乐大伯又决定“御驾亲征”,调动大军(似乎达数百人),乘坐四辆大拖拉机,杀入了县城,一次攻击就拿下县医院,俘获了全部医生护士。小乐大伯随即颁布“圣旨”,将医院内的所有计划生育用品搜出,并予以统一销毁。“皇清国”政府军还没来得及庆祝首战告捷,县公安局就迅速发动反击,围困了县医院。小乐大伯率军顽强抵抗,兵败被俘。本应判该皇帝死刑,人民政府念其无知,判处无期。不过,小乐家却因此受到牵连,不得不远走他乡,去了东北。小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讲完这个故事,竟然还是一脸优越感的皇家表情,真是令我费解。大概,在小乐血管里流淌着的,就是他们家族的疯子血,我想。

  相处没几天,我们就认清了赵小乐的本质。除了时不时喊出一句盛大辉煌的口号,炫耀自己骇人听闻的伟大梦想,她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开始仔细打量起这个走下神坛褪去光环的赵小乐。

  我如炬的目光,首先盯住了她两条修长的腿。小乐身高将近一米七,高挑的身材,令我望尘莫及,放眼310宿舍,也只有熊丽丽能与之媲美。她的长统靴,我要是穿上,估计也就露个脑袋和肩膀。小乐为了显摆这两条长腿,平日最喜欢穿超短裙,惹得男生们的眼神如蚊子一般盯着小乐薄薄的丝袜,吞咽着口水,想入非非。我不禁恼火,心说,也不怕看出腿毛来!

  小乐的确是个风情万种的女孩子,她抬起眼皮的时候,就像是在宽衣解带,没几个男人受得了。小乐走起路来,屁股更是扭成了小蜜蜂的8字舞,婀娜多姿,令我叹为观止。我也曾闭上门,对着大镜子,偷学小乐扭着屁股走路,怎么扭都不如她扭得妖娆妩媚,春满乾坤。我叹气,大概做小狐狸精也是需要天分的。

  不过,小乐也有致命伤,这便是她的胸脯。小乐的身材,并不是S型,而是5型,标准的太平公主。据我权威考证,小乐的胸是全宿舍最小的,分不出个正反面,也就芝麻绿豆大,不如鸡蛋黄丰满,连干瘦的小药罐都比她强。米果更是引用《木兰辞》讥讽小乐,安能辨我是雄雌……我琢磨着,如果让小乐挺起胸脯,立正站好,沿她鼻尖竖直切下一刀,小乐定能毫发无损。每次小乐炫耀长腿,我们便一齐挺起胸脯,向她进行“反炫耀”。小乐便气得哇哇大叫,骂我们是胸大无脑的笨蛋,还自我安慰,大脑比胸脯丰满。我们也毫不示弱,奋起反击,哼,胸大无脑,强过脑大无胸。小药罐更是一边挺着自己小洋葱一样的胸脯,一边拿着男朋友的照片挥舞,说,胸有多大,爱情就有多大!

  虽然小乐总对我们的胸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但是背地里,她也幻想自己的胸围能更加壮阔,吸纳更多男人,以求实现海洋大学当时的校训:海纳百川,有容奶大。为此,小乐整天捣鼓自己的假胸,把胸脯垫得高高的,寻找挺身而出的感觉,甚至有一段时间,小乐为了长胸,图吉利,不吃米饭,只啃馒头。小乐的梦想,便是自己能完全符合维纳斯的比例和曲线,拥有莎朗&;#8226;斯通蟒蛇一样的流畅线条,以唤起男人缠绵与共的幻想……

  她这辈子基本没希望的,我幸灾乐祸地想。

  小乐是一个特风骚的女孩子,平日里就喜欢躺在床上看黄书,看得兴起,她还淫荡地大叫,奴家想要个官人,快来个男人糟蹋糟蹋我吧!说着便一跃而起,抓过宿舍的两个布娃娃,模仿做爱,嘴里还不停喊着,Fuck !Fuck!我要男人,大量的男人……此情此景,衬着床头“伟大的目标,成就伟大的人物”的标语,说不出的怪诞,这也是310宿舍一大奇观。即便在宿舍外,小乐也是毫无顾忌。走在校园里,她常大声地对我们说,我看到漂亮男孩子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想强奸他,奸而有之!还有一次去看电影,一部战争片,当画面上出现一个士兵抱着冲锋枪扫射,被后坐力冲击得浑身颤动时,小乐不顾身旁的男生,突然扭头问我,雪佳,你说抱一冲锋枪做爱,是不是能省劲儿……小乐的这些举动,令我们都感觉汗颜。不过,小乐对这个并不在意,还常常自嘲,说自己是个做爱多端的大骚包,小破鞋。

  我们曾问起过小乐的初恋,她苦苦思索,仿佛那是特遥远的回忆……什么时候初恋?那个时候,天空还很蓝,我还是个纯洁的小处女……小乐一再强调,自己也曾是个大情种,大花痴,可歌可泣的纯真初恋,就算谱成浪漫的小夜曲,绘成绚丽的水彩画,都不为过。当然,我们是不相信的。小药罐壮着胆子问小乐,你现在还是处女吗?小乐仿佛受了极大的侮辱,当然不是!随即,小乐话锋一转,又是右拳紧握,一脸严肃说,但是,我有一颗处女的心!这也成为了赵小乐大学四年中,最具标志性的动作。

  令我们感觉匪夷所思的是,色情狂赵小乐,来到海洋大学时,竟然是个单身女,没有男朋友。你最纯真的初恋男友呢?我们问她。一向嘻嘻哈哈满不在乎的小乐,脸色一变,掠过了一丝惆怅,她瞪了我们一会儿,便高昂起头,对着空气哈哈干笑,说,那个人,不想再提!说完,小乐就把话题扯远,开始嬉皮笑脸宣扬她的爱情观:枪杆子里出政权,人民币里出幸福!她毫不掩饰自己的拜金主义,说,我是一个中国人,我深深热爱着人民币,这有什么错,我最喜欢的画册,就是夹着人民币的存折!再伟大的恋爱,也不过是一场交换,反正男人都靠不住,不如直接找个有钱的男人,盈利的希望还大一些!

  粗俗的小乐,平日倒也喜好笔墨丹青,似乎还残存一丝文儒之风。小乐的毛笔字的确不错,既大气又浑厚,写得风骨苍劲,颇见功力。除此之外,她还能抹几笔素雅的国画,像模像样的。我的心底,又对小乐燃起了一丝仰慕,毕竟,这可是一种修养,高雅的修养,我想。

  小乐一时兴起,还挥毫泼墨,写了一副对联,贴到了宿舍门口。上联曰:此地有佳山佳水,佳风佳月,更兼有佳人佳事,添千秋佳话;下联又曰:世间多痴男痴女,痴心痴梦,况复多痴情痴意,是几辈痴人。我一口气读完,大为触动,心想,如果不是真名士,哪能写出如此又“佳”又“痴”的纯情文字!我甚至开始怀疑,小乐是在装疯卖傻,嬉笑世俗,其实呢,骨子里是清高脱俗的魏晋风度,弄不好,还属于后现代行为艺术范畴呢。我刚在脑海中勾勒出一个雅士小乐的轮廓,小乐就狠狠的,给了我当头一棒。小乐挽着袖子,提笔写完“养一身正气,去半点私心”,就一脸得意,道破了天机,老娘当了国家领导人之后,也天南海北到处题词去,甭管机场、大学、尼姑庵、屠宰场,能题词的,我都给题上!

  我一声叹息,原来如此。如果不是为了自己“伟大的人物”的“伟大目标”,“太阳一样辉煌”的赵小乐,怎么可能会忍受臭烘烘的墨汁,大热天还撅着屁股趴在报纸上划拉“革命尚未成功,老娘仍须努力”了……这个疯婆娘,当真无药可救。当天晚上,小乐贴的对联,又被米果给撕了下来。米果冷冷说,丢人现眼!我赶紧问米果,不写得挺好吗?米果把对联揉成团儿,哼了一声,说,这是明代的朱元璋给妓院题的词,真是伤风败俗!

  至此,我对赵小乐不存在任何幻想了。

  除了好脾气的小药罐和泼辣型的赵小乐,我对其他三个姐妹就不怎么熟悉了。

  米果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小脸儿绷得像一块铁板,不苟言笑。小乐背地里常骂她一张死人脸,“活着没朋友,死了没花圈”。相处了一个月,我们才知道她是四川人,家在西昌,母亲在镇上开了一家服装店,而父亲则于1996年2月15日,在去县城买化肥的路上,被当日发射并坠毁爆炸的“长征三号”乙型火箭碎片击中,意外身亡。怪不得冷得像块墓碑,原来是寡妇养的,就连小乐也对米果的身世唏嘘不已。

  我和米果的关系还不错,算是比较投缘的。米果虽然外表冷淡,脾气却挺好,聊得开心时,也会咯咯笑,露出温柔的本质。也许,失去父亲的经历,让她学会了成熟,不喜欢说一些没用的话。从这一点来说,我更喜欢米果的性格,而不是整天乱嚷嚷的赵小乐。不过,米果身上的确有一股傲气,一种让人不得不重视她的气质,犹如深秋的金菊,一枝冰霜,却开得傲慢而又灿烂。米果冷冷的目光,仿佛能洞穿一切,在她面前,一般人都会不由自主低下头,躲避这双如激光一样精悍的眼睛。这也是为什么米果和我一样高,我却总感觉自己比她矮的原因。我后来想,海洋大学的光学光电子实验室,其实根本就不必买什么激光器,直接把米果拉过去用就可以了,她眼睛一瞪,估计功率更大呢。

  熊丽丽也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子,人挺漂亮,身材也不错,家境却不怎么好。刚来学校的时候,我们见过她的父亲,非常憨厚的一位大叔,皮肤黝黑,双手皴裂,不到五十岁,双鬓却已斑白,背也有些驼了。他帮熊丽丽搬完行李,曾和我聊了一会儿,他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说女儿终于跳出了农门,不必再面朝黄土背朝天过苦日子了。我给他倒了一杯热茶,他却笑笑,说来不及了,他是搭村里人的运货车来送女儿的,这就得走。说着,他喝了几口自来水,就匆匆告别了。

  熊丽丽从不会主动跟我们聊天,似乎在小心翼翼地躲着什么。她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衣服,哪怕最累人的军训的日子,她也总是吃咸菜、啃馒头,还收集传单广告,拿空白面当演算纸。我有些同情她,便约她一起去餐厅吃饭,帮她打了两份菜,结果,她的眼泪差点掉下来,说,我不需要你可怜!以后的日子,她更不想和我交往。我不想让她误会自己,便主动和她套近乎,又自作聪明,开玩笑叫她熊猫丽丽,想改善一下尴尬的关系。谁知道弄巧成拙,彻底得罪了她。韩雪佳,你真失败,好心也弄成这样,碰了一鼻子灰的我,不禁有些懊恼。其实,不光是我,熊丽丽和宿舍其他姐妹的关系也都不好,慢慢的,她便游离在了我们之外。

  米果只是冷傲,而她,却是真的孤僻。

  提起宿舍最后一个姐妹,林宝宝,这个娇滴滴的南方女孩子,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宝宝的父母是福建一家大制鞋厂的老板,资产数千万,算是310宿舍的首富(我情况比较特殊,算是例外)。这个宝宝,从小娇生惯养,是个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千金贵小姐,走路一律波浪式小碎步,扭扭捏捏,慢条斯理,看谁都一双水汪汪大眼睛,还喜欢咬着舌头说话,嗲声嗲气的,开口就是:嗯……人家……声音娇嫩得刺耳,让人直起馒头大的鸡皮疙瘩。

  入校的时候,宝宝的妈妈,一个打扮妖艳穿着貂皮大衣的皮草贵妇,踏进310宿舍就大皱眉头,一脸鄙夷,尖着嗓子说,这是什么鬼地方,这么挤,竟然还住六个人,床板都是硬的,让我们家宝宝怎么睡!还没有浴室,没有客厅,没有卫生间,没有电视,没有空调,没有洗衣机……这能住人吗?!总之,在宝宝妈妈的眼里,北方的大学宿舍,是不适合人类尤其是她的宝贝女儿生存的。令我颇感意外的是,如此不满的宝宝妈妈,竟然也没舍得拿出钱,把林宝宝即将学习、生活和战斗的宿舍,给装修成她所说的总统套房。宝宝妈妈抱怨完,就带着宝宝去宴请学院里尊敬的领导们,一顿吃喝下来,宝宝就免去了军训之苦,还担任了班里的团支书。这次暗箱操作的任命,也让另一个人,志在跻身政坛的赵小乐,在形同虚设的班干部选举中铩羽而归。小乐顿足捶胸,异常恼火,一口气写了一沓子报纸的毛笔字。

  宝宝妈妈飞回福建之后,宝宝就告别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开始了野外生存。她妈怕她饿死,临走给宝宝买了堆积如山的零食和水果,其中就有几个大柚子。宝宝抱着大柚子,端详了老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弄开,就开始抹眼泪,说,在家都是妈妈给剥开的,自己不会吃……没过几天,宝宝便吃腻了零食,跟着我去餐厅吃饭。一见青岛的大包子,宝宝惊呼,好大的饺子!我赶紧解释,这是包子,不是饺子。我又给宝宝解释包子和饺子的区别,一个蒸桑拿,一个洗热水澡。宝宝似懂非懂,就指着一个馒头,说,给我打一个包子。结果,啃到一半,宝宝就被馒头噎得直翻白眼儿,她拿筷子捅开馒头,一脸惊奇,怎么没有馅儿!

  可爱的宝宝,还是个买糖不甜买盐不咸的倒霉鬼。宝宝第一次进超市,买了一双袜子,就是一只大一只小,根本没法穿。学校发给她的暖水瓶,也是一点也不保温,水装在壶里比倒在杯子里凉得还快。在我们的提醒下,宝宝去买了一个壶胆。买回来宝宝才发现,自己买的壶胆有毛病,竟然有个小玻璃瘤子。宝宝特沮丧的,用毛巾包着手,把小瘤子给掰掉了……

  林宝宝,真是310宿舍的一块宝,我想。

  这就是我大学宿舍的姐妹们。虽然各有各的性情,也闹了一些不愉快,但大家五湖四海的,聚到一起就是缘分。正式上课之前,我们去“红辣椒”川菜馆,好好庆祝了一番。吃饱喝足,我们还拍了一张全家福,六个人,一个也不少。这是310宿舍唯一一次全家福,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 想看书来

第十二章
12

  刚进大学,我就连丢两个手机。

  我的第一个手机,便是2000年大红大紫的Nokia 3310,它只在我手上存活了三个月,就一命呜呼了。当时,我和白静蹲在马路边一个铁箅子上打赌,争论我的手机能否掉进铁箅子。我说铁箅子很宽,手机很薄,一定能;白静说铁箅子很窄,手机很厚,一定不能。我大怒,就拿手机伸进去比划,果然能!还没来得及高兴,我的手一哆嗦,手机就掉进了污水……

  如果说这只是一场意外的话,第二个手机的丢失,则让我大为丢脸。那天中午,我刚走出餐厅,就遇到一个英俊的男孩子。他一脸焦急拦住我,说他是北京大学的,来海洋大学找同学,钱包和手机丢了,借用一下我的手机打个电话。说着,他还拿出学生证让我查看。一见是北京大学的帅哥,我立马激动得心儿乱跳,急忙将老K刚给我的手机双手奉上。帅哥谢过了我,就播起了电话。我则盯着他,小鹿撞心,大发花痴。帅哥打着打着,越走越远,我出于礼貌,也不好意思靠近。谁知道,帅哥走到校门口,突然撒腿就跑。啊呀,抓贼!我的两条小短腿追也追不上,只能拿眼睛拼命瞪他了。最糟糕的,我一时糊涂,竟然还报了警,结果手机没找回来,反倒是丢人现眼的,上了报纸:岛城某高校一女生被骗手机……“韩雪佳色迷心窍丢手机”的故事,便成为了宿舍里的谈资,我也让小乐给活活醋溜了半个月。老K更是对我吼,任何脑容量大于100毫升的人,都不会相信这种鬼话!

  不过,真正让我在宿舍抬不起头的,还是 “电话门”事件。刚丢手机没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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