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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男醉春风-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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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随明王赵缙到乾东所的是现今的运德建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 

  赵顼。 

  …… 

  “你到底是谁?” 

  这一句和上一句语调有着奇妙的变化,天麟子见皇上的神情变得惊艳,不觉暗叫糟糕地后退,在皇上追上来时及时回身飞奔而走。 

  “喂,你……”赵顼眨了眨眼,对方已经不见人影。月光静静流泻而下,风吹树影动,要不是身后传来剧烈的咳嗽声,他还以为刚才看到的月光下的人是幻影。 

  “乔,乔,你没有事吧?不要吓我啦。”赵缙拍着乔天师的背,慌乱地说道。 

  赵顼回身,看到他紧张的样子,有些怔仲。这个令人担心的弟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在乎某个人过,怨不得他会不同意他的提议。 

  “咳,咳,还好,我还好,幸亏你及时赶到,咳咳。”乔天师被赵缙扶着站起身拍了拍胸口。混蛋掌门师兄,竟然真的下得了手。 

  “告诉我刚才那个人是谁,我不会放过他的!” 

  在乔天师咳嗽的当口,他还不忘抬头责怪哥哥:“你宫里的护卫是摆设啊!连待在这里都有危险。” 

  “朕也想知道那是谁?”赵顼盯着乔天师,刚才惊鸿一瞥留下的印象太过强烈,再看弟弟的妻子,只有平凡无奇来形容,真不知道赵缙为什么那么宝贝她……连看看都不成,见赵缙防备似的挡在妻子身前阻挡住他的视线,赵顼不觉失笑。他虽不说嫔妃如云佳丽三千,但是哪一个妃子不比赵缙的妻子美丽,赵缙犯得着这么紧张吗? 

  “他是……”乔天师透过赵缙的肩望向赵顼,却见皇上虽然表情未变,但身子却泄露思绪地微微前倾,猛忆起掌门师兄有多么美丽,乔天师把胡子偷偷藏回袖中,垂下眼帘装作苦思。“我也不清楚他是谁,他躲在假山后,见到我就猛掐住我的脖子……喂,赵缙,他不会又是你的红颜知己吧?我跑到京城都躲不过追杀,她一定恨我、嫉妒我才想让我死。”乔变成悲情女角,哀哀切切地假哭。 

  “什,什么啊!你不要这个样子嘛,我,早说了我没有知己啊!”赵缙从来没有见过乔这个样子地慌了手脚,他急得团团转地解释:“若是红颜知己的话,在皇上哥哥的宫中,应该是哥哥的知己才对。一定是这样没错!” 

  乔歪头怯怯地看着他,“是这样吗?”眼角有些红,脸颊也红扑扑的,一脸小女孩的娇态。 

  赵缙不由心中突突乱跳,想也不想地点头。“是啊是啊。”他完全忘了乔天师身怀绝技的事情又责怪起哥哥来,“你是怎么管内务的,竟放些奇怪的女人来吓人。乔很娇贵,和你那些不知道从哪里选出来的秀女妃子不同。” 

  “说她是朕的妃子,朕怎么没有印象?”皇上早知道这个弟弟从小便不讲理,也不以为忤逆,不过,那个人若真的是自己妃子的话,这么美丽的人,没道理他没印象啊。 

  “谁知道你啊,想不开娶那么多老婆,连一次都没见过的又不是没有。若她不是住在三宫六院的妃子,哪有那么容易到乾东所。” 

  赵顼点了点头,“长这么大朕还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女人呢,明天朕一定好好查一查她是谁。” 

  “查到了别忘责罚她!敢伤害我的妻子!”赵缙握着拳道。刚才出脚慢了,竟然没有踢到她,真不甘心。 

  乔天师的反应是以袖掩脸轻吐了口气。掌门师兄已经是近四十岁的老头子,不再适合人间情爱,她已经尽力了。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月出皓兮,佼人妖兮。舒忧受兮,劳心伤兮。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兮……” 

  远处不知道有哪个宫女见到皎皓明月,唱起美丽而悲伤的情歌。月下的那个美人就像天边的那轮明月,美丽而又遥远,可望不可及,这是令人多么难以忍受的忧伤和痛苦啊。三章叠唱,回环反复。她是想起家乡的情人还是因寂寞自娱呢。乔天师三人静静听着,一时无语。 

第133节:纨绔王爷的新生(1) 

  第七章 纨绔王爷的新生 

  宋庆州边境榷场。 

  全身裹在毛皮衣袍中,双手拢在袖口里,鞭子抱在怀中,坐在车辕上,牛车慢慢悠悠地前行。冬日的风寒咧咧地刮着,赵缙又缩了缩肩,整个身子都想蜷起来取暖。“真是的,这么冷为什么还要出来啊。”赵缙抱怨道。一说话嘴中的热气就遇冷成霜气,天边的云压得低低的,才十月中,这里就已经下了两场雪,而在江宁府的家中,十二月才会大雪飘扬的。 

  “因为今天有集市啊,我们才到这里没有多久,最好买一下日用品,再挑一匹马回家。” 

  比起赵缙来,乔天师好像完全感觉不到寒冷地只在衣裙外面套上毛皮背心。她坐在架车上,兴奋地看着周围。在边境处,既有长袍方巾的汉人,也有耳带重环饰、剃光头的西夏人,交易之物也多是内陆市集不多见的毡毯、药材、盐、马、牛、羊等物。而做香料、粮食、丝织物、漆器、瓷器生意的大部分都是汉人。  “喂喂,你看那是什么?”乔天师突然发现了极为稀奇的东西,从身后扭着他的头让他看。压住脸颊的手指冰冰凉凉的,令赵缙打了个寒颤。 

  “长得好像马啊,但是背上却长了两个大包,看了好奇怪耶。” 

  “笨呐,什么马,那是骆驼!”终于逮到乔天师也有不懂得东西,赵缙立刻趾高气扬起来,“以前西夏人到皇宫向皇帝哥哥禀报新主继位时,我就见过了。这东西看着很高大,其实很温顺的。” 

  “你看放在那里是不是也是要卖啊,我们买一匹回去好不好?” 

  “才不好,我听说骆驼是沙漠中才用得到,我们这里离沙漠还很远,买它没有用啦。” 

  “是吗?”乔天师遗憾地嘟囔一声,又坐回车里,“对了,说到新主即位,我听说西夏的皇帝年纪很小呢。” 

  “是啊,叫什么李什么常的,听说即位时才七岁,现在也不过是八九岁吧。西夏现在是梁太后摄政,梁氏集团和上任毅宗不同,他们不但废止了汉礼,还一直骚扰宋边界,庆州九月才被夏掳去数百人户。” 

  皇帝哥哥在八月十六的那天晚上见到从宝慈宫出来的赵缙,曾跟他说过“富国强兵”的梦想。宋从建国起与辽夏的战争都是多以失败告终,全是因为兵力太弱的关系。他曾问赵缙要不要帮他。听到要到边疆受苦,更要起早贪黑的督促士兵将领训练,他当然不想去。不过只考虑了两天他就答应了。皇上哥哥高兴地问他是不是终于想通了,也认为还是新法比较好。赵缙老实地说是因为妻子想到边境游玩,硬吵着要去,让他不得安宁,不得已他才答应的。结果皇上哥哥又变得忧心忡忡起来,喃喃说期待他真是个错误。 

  母后听说他刚上任,就被调遣到庆州,又吓又气地差点昏过去。在母后眼中,边境简直是蛮荒之地,当然在他眼中也是一样。这里的府邸全是青石建造,少有摆设,一点也不精致;这里的店铺天还未全暗就关门,有钱都买不到东西;这里的人也很无趣,根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这里更是出奇得冷,他的手指已经开始痒痒了,听当地人说这是冻肿的前兆。 

  而让他留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中的理由只有一个…… 

  “哎,好漂亮的毯子。” 

  乔天师从车上跳下来,朝路边的摊铺跑过去,拴在树上的绳子上挂满了精美的毛毯,当得知这些东西竟是“背上背着两个包包的怪马”从遥远的西方穿越沙漠运过来的时候,她更是惊奇得惊叫连连。 

  乔天师拿了一个毯子展开,转身朝赵缙笑问道:“好不好看?” 

  灿烂的笑容驱离了严寒,在这样的笑容面前,有什么是有意义的呢?一股热气由胸口升腾而起,散入四肢百骸,有一句话硬噎在嗓子眼,未语先哽咽。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情呢?还在东京的时候,他就曾对皇上哥哥说没有人比他更喜欢乔天师了,而他从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如果当时那是喜欢的极至的话,那现在这种感情又算是什么呢? 

  只是一个笑容就会让他放弃整个世界。 

  “好冷好冷。”赵缙跺着脚掀开毛毡走进房内,黑色的锁甲因为霜冻的关系染上银白色冷霜的色彩,一走动时就会发出“喀嚓喀嚓”清脆的响声。 

  堂屋里烧着火盆,相较起外面严寒的天气,温暖而干燥,冷霜遇水化成小水珠,沿着甲纹向下滑落。堂屋里不见人影,赵缙又走前几步,掀开布帘,看到乔天师果真在厨房。 

  地锅里烧着柴火,红彤彤的火光映着乔红扑扑的脸,可见她额角的细汗。乔表情严肃地在锅里下着小方片的厚面片,又加了胡椒、青盐等佐料,而后又把牛肉丁、粉皮、豆腐、红豆全放到锅里去煮,认真的程度比钻研武艺更甚。等锅盖边冒了烟气之后,乔掀开锅,用勺子盛了一大海碗递给赵缙,看着一碗面糊糊,赵缙轻咳了一声问道:“今天又是什么?” 

  “我才和这里的人学的早点,叫牛肉小饭,你快点趁热吃吧。” 

  是这样吗?为什么他曾吃过的牛肉小饭和这面糊糊有着截然的不同?但看到乔天师期待的眼神,赵缙心一横地吃起来。没有想到面片软烂,牛肉很有咬劲,又辣又咸的非常好吃。赵缙呼噜噜地把面糊喝完,又伸手要了一碗。吃得冒出了汗,非常痛快。 

  乔天师让他拿碗的手稍微抬高,给他解开锁甲,沉甸甸的触感令她想起什么地笑起来。赵缙用眼神发问,乔笑道:“我记得你第一次穿这种锁甲的时候连坐都坐不下,而现在都能穿着这笨家伙在马上耍两枪了,看来都虞候王都很努力地在训练你啊。” 

  “哼,我这么聪明还让别人训练吗?我这是藏拙,偷学到那小子的技艺,以报他把我挑到马下之仇。”  “那夫君你可要努力了哦。”乔天师笑着为赵缙打气。 

  赵缙初到庆路禁军处报到时,正好碰到在和士兵赌钱的王都。赵缙打量着头发脏乱,衣衫不整的王都,满眼皆是鄙夷,而王都看到这个从京城来的娇弱公子哥,更是看不起地在地上呸呸吐了两口。两人连话都没有说就扭打在一起,赵缙哪里是经常锻炼的王都的对手,结果被揍成猪头被士兵背着回家了,而第一次穿上锁甲上马,就被王都一枪挑下马,他摔倒在泥地上,身上的青紫跌伤整整十天后才好。 

第134节:纨绔王爷的新生(2) 

  赵缙根本没有读过军法,自然不知道宋军法极严,对上级稍有冒犯就是死刑或流放。不过两人打架时,赵缙还未出示官印,枪挑他下马时是正常训练,严格说都不算冒犯。赵缙只是想还是和以前一样,被人打了就想办法打回来。请皇帝哥哥抄王都全家的威胁因为时间上太慢而弃之不用,他暗暗制定了复仇计划,哪一天一定要打倒王都,并狠狠地踩他的脸,让他哭着求饶!赵缙因为每天早起练习武艺的缘由,十个手指有一半都冻得红肿,乔天师用双手为他焐暖。到庆州一个月还不到,赵缙的手指间已经长起了茧子,摸起来和她的手一样粗糙了。 

  乔天师的手暖暖地把他的心都焐得热烫起来。在这里,明明每天有做不完的事情,但是和乔相处的时间却比在江宁府还多。乔的神情变得越来越柔和,虽然不懂她为什么那么喜欢笑,但是因为看到她笑了,而感觉做任何事都值得。那种可爱得受不了的感觉,让他真想使劲把她揉进怀里,用力咬咬她,甚至想象着乔变得小小的,可以放在胸前衣领里,整日带着她,一刻也不分开。 

  炉火的柴火劈啪劈啪地还在烧着,火光在墙壁上跳跃着,吞噬着周围的黑暗。轻烟弥漫,在温暖的橘色光芒包围下,全身都是酥酥懒懒的,赵缙的头慢慢低下,乔天师咬了咬唇垂下眼帘,脸颊更红了。两人的头慢慢接近,近得就像一个人…… 

  “赵使,你们家又怎么了!” 

  一个人大喊着风风火火地甩开帘子跑进厨房。乔天师连忙闪过脸后退几步。手中的温暖和鼻间轻绕的清香瞬时远离,伸手只抓住一手冰冷空气的赵缙双手紧握,回头咬牙恨恨地看着不识相打扰他们夫妻相处的人。“王都!你来干什么!” 

  “赵使……” 

  “叫我都指挥使大人!” 

  如果眼神是利箭的话,王都已经死了不止一次。不过这个边城的将领明显地没有感觉到赵缙眼神杀人的绝技,他用力地扇动着眼前的白烟,扯着嗓子大叫道:“赵使,你老婆不会做饭的话,你干吗非赶她到厨房啊!非得让她把这房子烧了你才甘心吗?!” 

  而这时乔天师才反应过来地惊叫道:“怎么有糊味……这烟……咳咳……什么时候冒出来的……” 

  “这应该问你才对吧。”耳尖地听到铁锅喀喀裂开的声音,王都几乎是用佩服的眼光看着在浓烟中不知如何是好的乔天师。来边城二十七天她已经毁了十三个锅,破坏程度连他们这些大老爷们都自叹弗如。 

  “真不知道你们在厨房干什么,就这样看着火柴干烧。”从水缸里利落地舀几瓢水浇到柴火上,嘶嘶几声响,白烟蹿出,火势渐熄。 

  “我们干什么管你什么事。”听到敏感的话题,赵缙的脸顿时腾地一下变得火红,“让下人收拾好了,你和我再到边境看看,快走啦,干什么吃惊地看着我,再慢些我就踢你了!” 

  “说真的,我真对你刮目相看了,我还以为你在这里根本待不过三天呢。” 

  “嗤,像我这样意志坚定的人怎么可能被恶劣的环境吓跑,你非但要刮目相看,更要万分瞻仰我才对。” 

  “啊,读过书的人说话就是不一样,这个‘瞻仰’怎么写啊?” 

  “哼,你以为读过书就了不起了吗?最少还要像我这么聪明才可以。看清楚,是这样写的……”重新穿上铁甲的清脆响声、马靴走路的喀嚓声、两人互相的谈话声渐渐远去,相比起赵缙的洋洋得意,乔天师蹲在地上托着腮沮丧不已。 

  早知道霜纹、绮纹、蝉纹、螭纹四人中随便带来一人也好,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狼狈了。要不是武尊说她们年纪渐长,也到了婚配之时,在江宁府比在偏远边境的机会大得多,她还想不到别人也是要成亲的。 

  连如七、符九、何五、不杀也被武尊借去用,不知道要对付谁,虽说他们的特长在江湖上是更能发挥得淋漓尽致,但是少了丫环和下仆的她很是头疼耶。小龙也还是让霜纹照顾着。即使它会说话,也不过是只鸟,她和赵缙连照顾自己都成问题,别说再照顾一只娇贵的鹦鹉了。以前觉得它太过聒噪,现在不在身边,反而有些寂寞呢。 

  她到底因为什么才嫁给赵缙的啊?还不是因为众人艳羡的荣华富贵。而荣华富贵又是什么?还不是什么都不做地让人伺候着。那她现在每天要做许多事,而且没有人伺候,是不是和她开始的理想不符呢?  不过比起理想来,不会做家事的事实更给她很重的打击,那么,她痛则思变,下次为赵缙熬补药改善体质好了。 

  想到就要做,乔天师对一片狼藉的厨房失去了兴趣,她回房换了外出的棉衣,又拿了她自己做的金饰准备与别人做交换之用。随便地关上院门,个子小小的王妃溶入了冷冷的晨光之中。 

第135节:纨绔王爷的新生(3) 

  几个月后 

  “呐,这是送给你的。” 

  从乔天师手中接过木桶,赵缙把一件东西塞到她手中,便头也不回地走到院里水井边,把水井架上的水桶扔下汲水。洗衣烧饭可以请附近妇人帮忙,而像打水劈柴这么简单的活,他们自己也就干了。 

  “这,是你给我的?”乔哑然地看着硬塞到她手中的发簪,簪身扁形,簪头饰以龙头,纯金制。温温热热的,还留有赵缙的体温。 

  “是啊。”背对着乔天师,赵缙抖了抖麻绳,水桶在井里哗啦作响,他粗声粗气地回答:“听那些士兵们说,现在边境有身份的女子之间流行这种小金饰,我见蛮精致的,正巧又发了些职钱,便买了一个回来,我是因为钱太多才买给你的,你不要想太多。” 

  乔天师随便坐在高高的门槛上有些好笑地翻看发簪的簪身,在簪颈处有一个小小的“乔”字标记。“这个金饰……”为她做的好不好?要是赵缙钱多多的话给她做家用好了,干什么买这种不适宜的东西啊? 

  “你们女的都喜欢这种东西吧。” 

  赵缙用力地拉着绳,把一桶水提了上来,然后倒进大木桶里。哗哗作响的水声几乎淹没了他似乎是随意说出口的话。不知道是不是训练太累的关系,他动作极为僵直,一桶水让他倒掉一大半,水迹在青石板地上蜿蜒,在初夏太阳的映射下刺目得白。 

  他那微黑的脸颊上一抹艳艳的红,是不是也因为太阳映照的关系呢? 

  在边城中生活以后,变得最多的就是赵缙呢。以前瘦弱的身子变得高且柔韧有力,皮肤也晒成深褐色,眼角的戾气渐渐消散,他很少再做出凶狠的表情,但是冷下脸的他感觉比凶狠起来更为危险。这叫不叫威严初现呢? 

  原本只是为了躲避平京王莫王爷的利用,她才硬射个侍卫马军司的官职,更拉着赵缙跑到边境处。说真的,乔天师并没有想到赵缙会在这么艰苦的边境地生活近八个月,还不以为苦。 

  赵缙应该还是赵缙啊,王爷的身份丝毫未变,家中依旧华宅百顷,奴仆过百,还是高太后最疼爱的小孩,只要他想,在注重兄弟情谊的皇帝哥哥面前闹上两回,想回家任职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有着无比宽广退路的赵缙又怎么会在这里住的下呢?没有稀奇的玩乐,没有招之即来的奴仆,没有只是因为他的身份就对他毕恭毕敬的上大夫,但赵缙就住下了,甚至渐渐收敛了他的少爷脾气,变得益发稳重起来。他又是因为什么而改变呢? 

  “你干什么总看着我啊!” 

  赵缙回身狠瞪了乔天师一眼。他的背被烧灼得很痛啊,身子怎么站着都不自然。她还让不让他担水了。 

  “是你总是看着我吧。” 

  明明是赵缙喜欢偷偷看着她,等她注意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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