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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杀手-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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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有钱的人越会越惜命,越不想死,肥龙为了防止林风对付自己,花了大价钱,从各地所调回了自己能打的手下,就买武器花了至少上亿元。在这群民工装扮的人中间,不乏一些退伍兵,和一些武林高手。

    而这橦楼里却是也在布满了阻击水和各种陷阱,唯独地下室里依然灯火辉煌,门口两个两米多高的彪形大汉活像两门神。肥龙坐在一张能刚好容下两个人的沙发,喝了一口茶,看着从他经营的不同场所传来的视频,有赌场的,也有夜总会的,码头的,货运公司的,很有点世界尽收我眼底的感觉。

    他的脸上并没有因为自己有如此宠大的产业,和这么多人保护而高兴,反而神色凝重,因为他在担心暗处随时都有可能让自己去见阎王的那个年轻人。他楼着一个比自己体重至少要轻三倍的少女,问对着夜鬼赌场的视频凝视的鬼七说:“阿七,如果林风去了夜鬼财场,你觉得他最有可能会用什么样的身份去?”

    鬼七想也没想道:“肯定是某个常去夜鬼玩的人物。”

    “我觉得最有可能的是凤凰的老板高昆,林风要跟我做对,肯定会选择我的敌人,俗话说的好啊,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而常去我那玩的,现在最想把我放倒的恐怕只有高昆,你知道高昆前段时间为什么总是输吗?”

    肥龙的手揉着少女的胳膊。因为他太胖,占地太大,女人只占了沙发的三分之一,很委屈有不敢说出口的表情,女人看上去最多二十岁,给肥龙做女儿是绝对不成问题。长长的睫毛,杏仁大眼,性感的嘴唇涂成暗紫色,有吴琴的几份姿色,只是比吴琴少了点倔强,皮肤尚显黝黑,女人味更浓一些,更妩媚一些。

    戴倾城,一个风尘女子,两月前成为肥龙的玩特,她靠在肥龙的语肩膀上,尽管讨厌透了眼前的一排机器,可又不敢有半点反感的情绪。两个月前的一天夜里,一个秀气又灵气如女人的男人给了她二百万,让她接近这个胖子,说事成后还会给她两百万,对于一个看到钱两眼发光的女人,自然会接受。

    眼前,唯一能让戴倾城有点兴趣的是眼前的鬼七,她时不时地轻轻瞟一眼鬼七,在她的眼中,眼前的鬼七尽管头顶有一条长到把头分成两半的刀疤,并不好看的银牙,一张让一般女人看到都会绕道的脸,但身材绝对的衣架子,强壮但不失协调,是女人看到就想摸一把的结实,比起身边的死胖子,要强上不知道多少倍。

    一想到肥龙要在自己的身体耸动,戴倾城的心里就不是滋味,尽管不是什么处子之身,对那种事的承受能力不差,但三百斤的胖子压在她的身上可并不好受,如果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她绝对不会陪着这个死胖子。

    鬼七摇了摇头,他不回头,他陪着肥龙也是相当受罪,想出去,肥龙不会同意。不出去被肥龙怀里的女人动不动的撩拨一下,他真有些受不了。

    “你不懂也对,我上次跟高昆谈,想给他注资金,拒绝了我,估计他很清楚我的目的,他最近跑到夜鬼故意去输钱,而且都是大钱。跟送给我一样,是希望我放过他。如果不是林风的出现,恐怕现在半个凤凰都是我的了,如果把凤凰拿下,s市的娱乐业我也就控制的差不多了。”肥龙的语气里有点惋惜,嘴角微微的抽动了一下。

    “龙哥,您都是半个城的王了,就一个小白脸你也怕啊!”截倾城的手抚摸着肥龙的大腿,半是拍马屁的语气,不喜欢归不喜欢,这个女人可还是不敢得罪肥龙这样的角,更不愿意因为得罪了肥龙而丢掉几百万到手的钱,她看着不远处肥龙放大过的林风的照片说。    没有什么人可以一直享受阳光,无论是金字塔顶的高人,还是普通的百姓,林风是个杀手,他喜欢这样恬静的日子,喜欢平凡。但任何幸福都是通过奋斗才能得到的,他不能太长时间地享受这种幸福。

    时玲将林风送到了路口,默默地看着林风高大而孤独的背影,因为早年失明的原因,她的心思相当敏捷,知道林风要去干什么,小丫头没有能力帮忙,更没有能力阻击,摸着黑豹的头说:“黑豹,哥哥会战胜那条肥龙的,对吗?”

    黑豹看了时令一眼,吠了两声向林风追了过去,林风回头瞪了一眼道:“回去。”

    黑豹低唔头三步一回头地向尉迟老人走去,一曲将军令在伴着林风向凤凰夜总会走去。

    城市的繁华街道上龚正开着保时捷,他的脸还有些肿,但这不影响他看路边妹妹的大长腿,那双勉强消了一点肿的眼睛努力的睁到最大。今天的他穿着倒是不像之前那样随便,在林风的要求下换了身合身干净的衣服,干燥如稻草的中分汉奸头还特意收拾了一下,只是狗牙依然挂在脖子上,很古怪的样子,如果不是因为脸上猥琐的笑容,脸上的胡须收拾干净后的他,倒也算的上一表人才。

    “风哥,昨天晚上爽呆了,娘的,只是可惜,你怎么就不把那个叫魏初夏的女人给上了呢,我今天听一个朋友说那家伙的爹开着一家运输公司,特别有钱,她本人还是个大学教师,研究生毕业的。”龚正很三八得说道。

    林风抽着烟,想着高昆会不会变卦的事,没有理会龚正的话。

    “要不是有你,我非得被那混蛋找的叫爷不成。风哥,你要进夜鬼赌场能不能带上我,听说那里的人一夜赌金在千万以上,真想见识一下。”龚正也不理林风是不是愿意听自己讲话,一个人说的津津有味,好像自己眼前就摆着一千万元一样。

    “等你不被小混混打成猪头三的时候,我就带你去,你说你去了除了丢人现眼,看女人的屁股,还有没有别的本事,好好开车,那些天天蹲马路上欣赏女人的男人,不是*丝就是变态,这么大人了,也不弄个正经职业干干,你说你娘生了你兄弟两,区别怎么就那么大呢。先把我安排的事办好,我们再谈要不要带你去赌的事。”林风笑呵呵对龚正说。

    “别拿我哥说事,我选的人生路不一样。我也有技术,我会开锁,跟一个高人学过,特别是保险箱。”龚正很得意地说。

    林风摇了摇头骂了句:“偷开女老师的房间,偷人家内衣的事是你干的吧,出息,以后别告诉别人你会开锁,好好开你的车。”

    “我哥是什么狗屁话都跟你说。”龚正的脸微红,他最怕的就是人家跟自己提这件事。除了开老师房间的锁,初三的时候,他经常开游戏厅的锁,有一次被抓到了,少管所待了半年。

    出来后也曾开过几次,但被龚龙揍了几次后就没敢再干,高中毕业后开了出租车,每个月挣的钱,买保险箱回家研究,他最想的就是能像电视里的神偷一样生活,只是电影终归是电影,他也只能把开锁当成一种娱乐。关于这此事林风自然知道,不过他没有再揭龚正的短,毕竟眼下这家伙是自己的搭档,不能一点面子都不给。

    两人聊着,林风给龚正说了自己一些计划,林风对这个嬉皮笑脸的家伙倒是很信任,被马业发那伙人打的像猪头三都不叫爷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

    凤凰夜总会在s市相当有名气,有传言说一夜收入最少上千万,尽管这个数字有点夸张,但几百万的收入还是很稳定的。八年前在s市肥龙和马长安还在道上拼打的时候,高昆的父亲,s市的大佬高耀宗就已经开了这家夜总会,后来他顺利漂白后进军it业,前一年把夜总会交给了儿子高昆,按高耀宗的意思,如果儿子想掌握高氏集团,就得先经营好娱乐场所。

    高昆尽管身上有很多毛病,赌钱,玩女人,交狗肉朋友,但经营确实很有头脑,在肥龙和马长安的崛起后,还能把凤凰夜总会经营的风声水起,确实很不简单,只是最近实力强大的肥龙看上了这块肉。

    高昆前一夜答应了林风后,心里一直不是很踏实。这会,他看着林风的资料,轻轻地皱起了眉头,似乎在做一个非常重大的决定,杀手,特种兵,如果是对付一般的人,高昆用不着担心,可偏偏是手下有一条白狼的肥龙,让他有些犯难。一个人在办公室整整坐了一个下午,思前想后还是有点拿不定主意。他曾经听过父亲提起过尉迟飞刀,却从来没见过真人,也不能确定死活。毕竟机械化的时候,枪手才是最厉害的。

    接待打电话说一个姓林的人来找,高昆这才放下了手上的资料,叹了口气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与其让肥龙得到好处,不如跟他玩两把。”

    林风把龚正留在大厅里看女孩子跳舞,他一个人来到了高昆的办公室。看着高昆,米帅很庆幸自己前一夜没有动手,因为眼前的高昆气宇非凡,不大不小的眼睛,方正的国字脸,绝对的人才。跟前一夜在女人面前的那个浪子一点都不一样。没有一点有钱人的架子,很是平易近人。百达翡丽的的绝版手表,脖子上的银项链闪着银光。

    两人握手后,高昆给林风丢了一支从古巴带来的雪茄,示意林风坐下后道:“一个朋友从古巴带来的,听说是世界上最值钱的雪茄。你今天又变了个样子,都赶上七十二变的孙猴子了,我知道你是谁了,被官方通辑,又被肥龙追杀的林风。”

    林风的衣着很普通,打扮像个中学老师,还戴着一个相当能显示学究气的金边眼睛。温温而雅的气质,根本就没办法让人联想到他是一个杀手,倒像是个学者。这造型让高昆似乎都忘记了这家伙就是前一夜打扰自己好事的货,同时因为林风变色龙般的才能,让他不再犹豫,第一时间做出了决定。    “ctm的,老子迟早弄死他,狗娘养的,王八蛋。”马业发吐掉了一颗牙齿骂道,他用没有任何意义的脏话,保留自己在那些女孩面前最后的一点面子。其他的人倒是没有说话,不是所有的人都像马业发一样没头没脑,也不是所有人的哥哥都是半城之主马长安。

    林风和龚正一起吃了点东西,给龚正安排了一些事情后回到了尉迟老人的家中。这一夜,他睡的很香,这一架让他积压在心中的怒气消了很多。

    第二天的清晨,太阳刚刚升起,林风就已经醒了。吃了一点小慧做的面条后,坐在了尉迟老人旁边的椅子上,闭目听着尉迟老人拉的一曲高山流水,很有点偷的浮生半日闲的惬意。

    黑豹蹲在他的脚下,伸着长舌头,盯着远处山林里飞蹿的兔子,一动不动,倒也有几份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觉。

    黑豹是林风上学时,从路边捡来的的一条小狗,当时它被咬的混身是伤。林风把它带回了家,经过两个月的精心照料才活了下来,曾经跟着林风在山林里捕猎,跟野猪交战无数次,它背上的伤并不比林风的少。它不停地用头蹭着梦见的小腿肚子,这条跟林风有着不一样感情的寻山犬,只要是林风回来,就懒的动,总是喜欢蹲在他的身边,蹲他的腿。

    扎着两个小辫子,小脸晒的红扑扑的时玲,两个可爱的小手抚摸着黑豹的头,两只眼睛却时不时的看一眼闭目养神的林风,她的小脑袋还想不到眼前的这个平静的如邻家大哥的男人是何等的不可思议,不过她总觉得,蹲在这个人的身边有种说不出的温暖,安全感这种东西她能在这个相貌惊人的身边感觉的到。

    她感谢眼前的这个人让自己看到这个美丽的世界,因此对林风比待自己哥哥还要亲,看到林风杯子里的茶没了就会马上去倒,林风晚上睡觉的地方也是她去打扫,就算林风不回来睡觉,她也依然会去打扫。这会她时不时的看林风一眼,嘟着小嘴似乎想跟林风说话,可又似乎怕打扰林风而一句话也没说。

    尉迟老人自从林风回来后,好久没有拉的高山流水竟然拉出了神韵,精神也比之前要好多了。他最近还时不时跟时光两个下两盘棋,也教一些时光养生之道和普通的防身术,有时候还会带着黑豹在林子里散散步,自从萧岚离开后,尉迟恭德一直一个人生活,现在有了一大家子人,他的心情好了不少,小慧做的饭菜合又合他的味口。不再像林风将回来一样无精打采。

    三人加上一条狗,在阳光下很温馨,闭目养神的林风有一种超然物外的恬静感。这种温馨,让人不会想到那个长的帅的有点像明星的家伙会是一个顶级的杀手,也不会有人想到那个老头是一个曾经在花都赫赫有名的飞刀客,而那个小女孩会是一个失明十几年的儿童,更不会有人想到,这条背上有无数伤的的土狗是让藏獒看到都会退避三舍的猛兽。

    拉完一曲后,尉迟老人放下二胡,喝了一口茶对林风说:“风儿,我老了,其实爷爷觉得,以你的能力现在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去生活完全可以做到,没必要拼死拼活,有些事得放下,才能走的更远。我真想看到,你有一天跟人在饭店讨论新闻,跟一个女孩喝咖啡,身边再有一个孩子,时不时的陪我下下棋,过过平凡的日子。”

    尉迟老人一辈子行走江湖,孤苦一人,如今的他倒是看淡了一切,不希望自己的爱徒跟自己一样,他天天看着小慧大着肚子,又看着可爱的时玲,有了帮林风照顾孩子的想法。

    林风看着尉迟老人,他理解老人的心思,尽管不是亲生父亲,但老头给他的不比亲身父亲少,蹲在尉迟老人跟前,帮老人递了茶后道:“我找了几年了,董明我一直找不到,现在能证明我身份的人只有余俊山,我不想一辈子这样活着,我想要清白,我想活的光明正大,不想背着一个通辑犯的名声,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敢去见,可又有谁会相信我们是清白的。爷,我有时候也觉得累,想平凡的过过日子,陪您老人家下下棋,喝喝茶,可那样我的心里不安稳,刘宝死了,他的父母都丢了工作,他都是为了我,让我过安生日子,我做不到,你是看着我长大的,你最了解我了。”

    “你这孩子,就是甩不开包袱,也对,做人就应当有恩必报,何况刘宝是用自己的性命换了你的命。爷老了,也糊涂了,一心想着看你有个孩子,不过我的身手还没完全丢,用得着的地方尽管说一句就成。”老人说着两行浑浊的泪水就流了出来。

    “您别担心,我一定会让您看到那一天,现在有俊山帮忙,龚龙那个什么锁都能开的弟弟也在我身边。还有萧岚,用不了多久,我一定会除掉让我逃亡多年的肥龙,也一定会找到董明,给刘宝一个交待。”林风对尉迟老人道。

    “肥龙的事怪我,如果不是因为我看错了肥龙,你也不至于让你去帮肥龙做事,也就不会有今天的事。”尉迟老人很是懊悔地说着,盒起了二胡。

    “爷,您也别这么说,过去的事就过去,若水先生不会怪你的,就算不是我帮肥龙做事,肥龙也会找人去做的。”

    “我也看在肥龙是诸葛明月的弟子的份上,才让你去帮忙,当时也不知道他是个丧尽天良的家伙,若水先生就那样被害死,好在人不是你杀的。”诸葛老人轻轻的闭上的眼睛,若有所思地说。

    “爷,不管怎么样,若水先生的仇我会报的。肥龙陷害若水先生与不义。我一定会让他付出代价。”林风咬了咬牙道。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阴谋和权利的争斗,肥龙为了对付当年与自己势力相差不大的若水,找了女人勾引若水,又让自己人在若水的房间里捅死了女人。之后他找了诸葛先生,通过诸葛先生又找到了尉迟老人。肥龙巧妙的利用几位有江湖的关系,于是才有了今天的一切。    林风是个杀手,杀手既是暗中杀人,这是他很少几次光明正大的与人发生冲突。之后他抓着马业发的头发,把他拎的站了起来,诡异地笑着后:“嚣张跋扈得有实力,就你这样的还敢看不起人。”说完话后,用力一拉一个侧肘,顶在了马业发有肩胛骨上。马业发趴在了地上,跟柏油路面结实的亲吻,掉了两颗牙。他已经忘记自己是一个学过太极,学过形意,还学过铁沙掌的人。从头到尾,没有做一丝反抗。

    魏初夏原本以为林风不过是长的帅点,有钱而已。龚正说他哥是杀手的时候,魏初夏不信,林风开车走的时候,他认为林风是个不惹事的花花公子。

    尽管从林风的举动中,没有认为林风是个软弱可欺的人,但也没有想到过林风会是如此的不可思议,马业发的实力林风不知道,但魏初夏知道,一般人根本就挨不了他的一拳头,死在他手上的人魏初夏没见过,但断骨的大有人在。

    魏初夏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了除音乐之外的艺术,林风的拳脚带来的无比震撼,她没来由得想起了将军令这首曲子。林风暴力演绎到了一个绝对让魏初夏为之汗颜的程度,这种真实感是她在电影里看不到的,她二十四年的短暂人生中,第一次心颤。

    顾跃龙汗如雨下,浑身无力的望着眼前的兽人一样的年轻人,小平头,一件白衬衫,怎么看都不应当是一个会打架的人,瞬间将自己为之得意的几个徒弟放趴在了街道上。他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铁沙掌与眼前的这个粉面小生差的不是一星半点的距离,更可怕的是林风打架毫无路数可言,却每一拳都打中要害,犀利,太犀利。

    林风微笑着,很和气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是打过架的人,可是这种笑对于顾跃龙来说,比挨揍还恐怖。

    林风轻轻地敲了敲车窗,顾跃龙挤出一个并不好看的笑容,急忙锁上车门。隔窗户大声道:“兄弟,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装绅士失败,自己的手下被打个半死不活,而他却龟缩在车里,这种人是林风最看不起的,他此刻甚至觉得马业发比顾跃龙要强无数倍,至少没有龟缩起来。

    一个玻璃又怎么可能挡的了龚正嘴里的变态,魏初夏嘴中的疯子的决定。他一肘子就顶碎了玻璃。撕着顾跃龙的耳朵把他从车窗户里拉出来,接着用小指顶着顾跃龙下颚淋巴处的软肉,痛的顾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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