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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边长大-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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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教育,关乎社会的现代化程度,关乎民族、国家的未来,关乎一个人的心灵。我们的教育应该关注孩子们的成长,关注孩子们心智的完善和良好人格的养成,关注他们对社会的理解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那么,社会究竟应该为孩子们创造怎样一个开放的发展空间?成人究竟应该为孩子们提供怎样一种良好的对话、互动、激励环境?孩子们又究竟应该怎样做才能尽可能发挥其各自潜在的素质与能力?
  与几年前相比,现在,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不但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原有的教育理念、教育模式也在探索中不断地被更新、发展。现在的孩子们,知识面更加宽广,眼界更加开阔,理解并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也更强了。这套丛书的几位作者,就是这样一群新时代的弄潮儿。
  这套丛书一共五册,分别是《边走边长大》、《离家出走去耶鲁》、《我要做个大鸭梨》、《一朵花的微笑》、《在阳光下奔跑》,由五位品学兼优的高中生叙述他们的学习、成长经历,展示他们的杰出才华:他们或被提前保送至国内名牌大学,或被国外多所著名大学同时录取。在这套书中,这些孩子用自己的笔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个丰富的青春世界。他们阳光、自信、勇敢、坚强,为梦想执著努力,为未来艰苦奋斗。这种精神,这种气质,怎能让人不感慨,又怎能让人不感动?
  通过阅读他们的书,更多的学生、家长朋友,甚至教育工作者,从他们的成长经历中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思考和有益的启迪。因此,我们愿意把这套丛书献给所有热心中国教育事业的朋友,也深深相信,这五个孩子宝贵而独特的成长经历中,一定有值得大家借鉴、思索的地方。
  这几个孩子的成才道路会让我们对今天的教育有一种全新的认识。今天,他们的成功已经让我们感到惊喜,而他们未来的道路更值得我们持久关注。
  祝福他们,越飞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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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眼中的我
毕淑敏:心界万象,生花妙笔
  她的小说与散文是人的故事和情感,体贴入微,心界万象,人生经验,苦辣酸甜,再加生花的妙笔,成精成色的语言,别具一格。孩子是最善于模仿和吸收有益的东西的,所以也最能接受新生事物。她能把自己的爱憎,巧妙地融入到细腻动人的切身感受中,读来令人感到格外真实可嘉。她能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用自己的耳朵听世界,着实是很可贵的。
  关登瀛:国际视角,东方灵魂
  陈励子小时候,便格外善于观察自然、观察生活,经常能从日常生活的琐碎小事中挖掘出创作灵感,写出令人耳目一新、充满灵气的优秀作品。近年来,她不断探索新的创作思路,尝试新的题材,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作风格。她的作品在历史细节上严谨、准确,能自由地游走于历史的缝隙之中,想象绚烂而不与史实冲突。
  陈励子又是一位具备国际化视野的青年领袖。在她的一系列杂文小品中,她以幽默的比较,对中外文化的碰撞、差异进行了深刻的阐释,视角独特,笔锋犀利。当她的同龄人还在课业负担的重压下忙得喘不过气来时,她已经看到了自己于社会、于世界、于未来的责任,并为此不断努力,不懈追求。
  谷禾。雷抒雁:直指生命,抒写性灵
  读她的作品,就像在同她进行一次长时间的心灵交流,你在感应对方文字的纯真气息的同时,所触摸到的自然也是她鲜活的心跳。如果对她的作品进行深入阅读,就能发现其中蕴藏的不同凡响的价值和意义。她让一切的不可能成为可能,来指证生命的珍贵和美丽,这样的作品,其艺术的震撼力与其说源于语言,不如说源于作者对生命的热爱。正是因为如此,她的内心才能这么丰富博大,从她笔端流出的文字才这么玲珑剔透、绚丽多彩。
  关键词
  写作
  阅读
  思考
  我想说的一句话
  很难说我会不会是一个终身作者,但至少,我会是一个终身读者。
  

从一句话到一本书——我的写作历程(1)
很难在短短几千字的篇幅内再现我的写作历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写作只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成熟。再现写作历程,就如再现人生历程一样艰难。
  的确,没有一本自传能完全真实地再现自己。即使卢梭在《忏悔录》中发誓自己可以接受上帝的检阅,在后半部论述自己和伏尔泰的关系时,也难免袒护自己,有失偏颇。
  其实,生活本身就不是客观的,更何况生活的叙述者呢。你说对么?
  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我人生中第一篇“作品”只有几个字,写在四岁生日之际:“爸爸,四岁高兴。”
  第二篇还写在四岁,不过比第一篇进步了很多:“过四岁生日,妈妈带我到昌平公园。先吃了香蕉,又坐了木马,后来又吃了香蕉,最后回家了。”
  第三篇则有些童话色彩:“路上走着三只象。象爸爸走在前面,象妈妈走在后面,小象走在中间。”
  然后有第四篇、第五篇……直到上小学之前,我写满了整整一个日记本。
  小时候的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有一天,我翻阅以前的“作品”时突然觉得很脸红:“不行,这些太傻了,不能留下来给别人看。”于是把自己觉得不满意的都撕下来了。撕完后,厚厚的一个本子,只剩了薄薄的一小半。
  从铅字到心灵
  小学一年级那年,我的第一篇作文《种花日记》发表在当年的《小学生优秀作文》上。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文字除了可以写在日记本上,还有另外一种保留方式——用铅字印刷出来。
  后来,我懂得了,被印刷出来的文字有一天也会丢失,只有刻在人心里的文字才是永恒的。
  小学三年级那年,我的一篇小文章《家有宠物》在《北京晚报》的五色土版上发表了,过了几天,我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封读者来信。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我的读者不仅仅是爸爸妈妈、老师同学,还有来自天南海北与我相识或不相识的许多人,他们可能像我一样坐在教室里学习,也可能奔波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
  现在,我懂得了作者和读者之间更加微妙的关系:作者不仅仅写作,读者也不仅仅阅读。二流的作者会让读者认识作者自己,而一流的作者会让读者认识读者自己。
  有时候也在想,自己写作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我衣食无忧,不拿它当饭吃;我平时忙忙碌碌,不需要用它打发时间;我交友甚广,不必要用这样孤独的事业来慰藉心灵。我想,任何一个作者心里可能都有两个很朴素的愿望:让铅字印刷的文字走进心灵,让读者在了解我之外也更好地认识他自己。很多时候,写作就是为了实现这样两个简单的愿望。
  因此,作为一个作者,我最快乐的时刻就是在收到读者的来信时。有的时候,他们也曾经历过跟我一样的烦恼和困惑,并乐于与我分享生活中的一段故事。更多的时候,他们告诉我,我的某一句话曾让他改变了对某件事情的看法,让现在的他活得更愉快、更精彩。
  一个作者的幸福可能莫过于此吧。这些来信我没有悉数回复,但每一封都认真读过,并小心珍藏。
  走进读者的心灵。这是一个需要用一生来实践的愿望,我愿用行动守望脚下的热土。
  创作从想象力开始
  每个人最初的“创作”都是从想象开始的。
  小时候,别人家的爸爸妈妈老是给孩子讲故事,我爸我妈却老是紧着自己的事儿忙活,我因而觉得十分不痛快。我妈这人向来对小花小草小兔小猫之类的东西不感冒,从来不爱搭理我这茬儿,不过反正她讲的故事也都特没劲,所以我也不愿意听她讲。我爸的故事比较有趣,所以我老缠着爸爸给我讲故事,但他每次都是讲一点儿就不讲了。“行啦,今天就讲到这儿。”他拿着一摞文件进屋了,“爸爸还要干‘革命工作’。”“明天接着讲?”我眼巴巴地看着他。“嗯。”他说得很漫不经心。我爸这人有个毛病,刚编完的故事第二天就忘。

从一句话到一本书——我的写作历程(2)
“爸爸,庙里的那个老和尚怎么样了?”
  “什么庙里的老和尚啊?”
  “下雨了,他进庙里去躲雨,有个老和尚给他喝粥。”
  “哦,老和尚啊,他没怎么样啊。”
  “那雨停了呢?雨停了他该继续赶路了。”
  “然后他就赶路呗。”
  “然后呢?
  “然后他就到了。”
  “没啦?”
  “没啦!”
  “不可能,后面肯定还有。那个跟他说话的女孩怎么样了?”
  “那你就自己想嘛……”我爸叼起一根烟,“爸爸要去干‘革命工作’了。”
  终于有一天,我对我爸我妈彻底失去信心了。于是,我决定自己讲故事给自己听:
  一个年轻人,要去遥远的地方做生意。他很穷,没有车马,只能自己连夜赶路去。有一天,他正赶着路,突然下起了大雨,那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的,哪儿有躲雨的地方啊!于是,他只好到附近的寺院投宿。寺院的主持是个老和尚,他见年轻人浑身湿透,瑟瑟发抖,就煮了一碗粥给他喝。他正喝着粥,寺院里又进来了一个人,是个强壮的挑夫,老和尚给他也煮了一碗粥。两人一边喝粥,一边交谈这一路上的见闻。那个挑夫说:“我也是经过这个地方,听人说,最近这儿老闹鬼,闹山鬼。”这时,一个细细的声音传来:“老师父,我能在您这儿喝碗粥么?”年轻人抬头一看,一个穿粉衣服的小女孩,正站在寺院门口,她也被淋湿了,嘴唇发白。老和尚说:“老衲这里不接女客。”小姑娘放声大哭。年轻人看她可怜,就捧着粥走过去:“小姑娘,你先喝我的。”小姑娘笑了笑,突然消失在了年轻人眼前。挑夫大惊失色:“那莫非就是山鬼?”年轻人心里也很害怕。这天夜里,突然阴风大作,年轻人从梦里惊醒,却发现自己躺在一片荒山上,哪儿有什么寺院啊!这山上杂草丛生,林木茂密,分不清东南西北,还有虎狼的叫声隐隐传来。年轻人正在担心,突然看到远处有一棵粉红色的桃花树,他连忙跑过去,抬头一看,不远处又有一棵桃花树,再远处,还有一棵棵桃花树……就这样,他循着桃花树,走出了这深山老林。原来,那老和尚、寺庙都是山鬼变出来的,为了困死远行的人。而小姑娘是桃花精,因为年轻人对她好,所以她帮助年轻人逃出了山鬼布下的迷魂阵……
  上小学那会儿,我们中间流行一套侦探小说,叫《大宇神秘惊奇系列》,全集一共是二十多本,依稀记得作者是张韧。那会儿我还小,从高年级的同学那儿借来了一本据说是“最惊悚”的,叫《血色老屋》,读得废寝忘食,茶饭不思。那时候,我看书看得比别人都快,别的小朋友刚看了一小半儿,我就全部看完了。于是她们老是追着我问后面的情节,我便叽里呱啦地往下讲。有的时候,自己也记不清楚了,就一半回忆,一半想象,跟着感觉往下编,越编越来劲,甚至能比原著还有意思。可惜长时间以来我一直没动笔写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悬疑小说,直到2007年完成了《鸽子血》的创作,才算把儿时一个小小的侦探小说情结给了了。
  我爸常跟我说,他最欣赏我的想象力。据他说,我三岁多的时候,他买了一部摄像机,我坚决不接近那黑洞洞的东西,认为那是单眼蝎子精的某种变体,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独仁”。我还曾管一个很胖的、毛孔粗大的秃头爷爷叫柚子;管刚卷发的阿姨叫辛拉面;爸爸的嘴唇胖胖的,我叫他鲶鱼;妈妈跟我发脾气,我就给她起外号叫“撇头怪”。

从一句话到一本书——我的写作历程(3)
那时候小,没什么生活经验,想象到的东西的原型总在故事书里,什么妖啊鬼呀怪呀之类的,天天神神叨叨的,俨然一个小妖怪。
  爱自然,爱人生
  小时候我好奇心很强,别的孩子喜欢问“为什么”,我却喜欢自己观察,自己思索,自己的问题自己找答案。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对自然对人生的观察都极其详尽。
  我记得我家院子里有一排白桦树,从窗口正好能看到。我曾整天整夜地盯着它们看:看阳光如何投在石板地上,那些金灿灿的光点儿如何被叶片的黑影割裂;看白桦树伸展的枝桠如何勾住来往的云朵,从她们身上撕下了絮状的一角;看白桦树干上那些像眼睛一样恐怖的疤痕,如何投来鬼魂一样冷漠的目光;看那些最高的树枝如何刺破夜空,漏进来一点点儿寒星的光;看那些干枯的叶片在烈风中颤抖,像烧焦的纸一样脆而硬……
  现在看那个阶段我写的东西,简直有捂着耳朵尖叫的欲望。那时的我可以把捣蒜时蒜汁溅出的一瞬间写得千姿百态,如鬼似魅,把风中相依的小草写得缠绵悱恻,把一丁点儿鸡零狗碎的小事儿写得极尽精致,恨不得要把世界架在显微镜上来看。也就是在那个阶段,我疯魔般的观察欲望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满足。我一直相信,一花一草中都有无尽的意味。
  直到今天,每当我觉得笔端滞涩、写作不畅时,还要到公园里去走走,盯着一株小花发呆,数她绿叶上的绒毛、花瓣上的褶皱,看她嫩蕊的重叠交错,直到腿发酸、眼发胀,才觉得身上的毛孔都张开了,脑子里许多生锈的电路也都被擦得锃亮了,整个人好像一个喷着气的火车头一样,总要写出点儿什么才行,要么浑身都难受。
  后来转学到城里,接触到了更多的人、更多的事,生活兀地变得多姿多彩起来。我开始学会以更酣畅的姿态拥抱生活,而不仅仅是做一个生活的无微不至的观察者。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得自己很幸运,这些年来,走过好几所学校,每一所学校的同学、朋友,都是那样的丰富多彩,各具特色。在丰富我写作的同时,他们也以各自不同的方式点亮了我的生命。在我的小说里,曾经有他的痴笑,她的回眸,他们各自的欢笑与伤悲,以及成长路上我们共同的憧憬与回味。滋养作者的源泉是阅读和生活。正是从他们身上,我获得了不尽的生活体验和无穷的乐趣。
  写作路上的小停滞
  其实,写作路上也曾很浮躁过。有那么几个月,不知受了谁的影响,突然变得特别爱堆砌,追求一种放眼望去璀璨绚烂的效果。写什么都空洞得要命、浮华得要死,写小学的新年联欢会,恨不得要先用五百字的篇幅写漫天飞扬的大雪,写儿时的乐园昌平公园,明明是个很普通的小园子,我一定要把它写得神峰嵯峨、碧水粼粼,香花如织锦,鸟鸣如奏琴,恍若仙境才肯罢休。
  现在,我比较喜欢准而稳的作品,一字落纸就好像一枚石子投在湖心一样,荡起涟漪无数,却不着痕迹。因此回头看自己十几年来写过的所有东西,最不喜欢的就是那几个月的。据说好的作者都有把旧作品推倒重新写的习惯,比如福楼拜重写《情感教育》。可现在看到那会儿写的东西,我连修改的欲望都没有,惨不忍睹。不过也罢,就算那会儿是在徘徊中前进吧。
  这些年,写作低龄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然而,小孩子写出的有灵气的作品却越来越少,刻意为之的痕迹越来越重。我想,那时的我可能就处在那样一个阶段吧,总是要模仿这,学习那,觉得只有谁谁谁那样写才是对的。

从一句话到一本书——我的写作历程(4)
人总是要长大了才明白,其实小时候的我们个个都是诗人,可惜那时的我们自己不知道。当我们开始学习写诗时,身上神性的诗的光环就慢慢淡去了。当我们写出了无数的诗并宣称自己是个诗人的时候,已经与普通人无异了。
  我希望那一天来得晚些,再晚些。
  阅读与写作,一个都不能少
  经过了几个月的徘徊,写作重新步入正轨。
  我是一个灵感型的人,没话可说的时候不愿意动笔,即使动笔也写不出好文章。平时,有点儿想法就写在小纸片上,要么就写在某本书的扉页上,写完后随手就丢在一边儿了,过了几天,自己就不知道放在哪儿了。
  后来,妈妈开始有意识地帮我收集我原来写的东西,并把它们录进电脑里。我觉得她这样太辛苦,就说:“干脆我直接在电脑上写吧。”
  直到今天,我依然习惯对着电脑写作。把纸笔放在我面前让我写,我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
  因为妈妈的努力,我原来写过的很多东西都得以保存下来,几年之内,也积累了十几万字的习作。因此,九岁那年,作家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第一本作品合集《鸟儿在天》,收录了我小时候那些略显稚嫩的作品。两年后,第二本作品集《月亮船》也问世了。打那以后,写作就正经八百地变成生活的重点了,好像什么都是围着写作转的。平时生活中的趣事儿,我一定要把它加工、润色、改进,揉成一篇小说才肯罢休。
  这时,我的阅读也越来越为写作服务。
  这种“服务”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意识的。记得我写《胡说八道》的时候,一边写一边惊讶,我怎么能写出这样的话来?好像总有个操着一口地道京片子的男人在我跟前儿自顾自地说话,我只是把他说的东西记下来一样。后来突然发现,那其实是王朔的声音。自打读了《玩的就是心跳》,我脑海中王朔的声音就已然固定下来了。以后不管我在什么作品中写到北京人,他说出的一定是一口王朔腔的北京话。
  有时,也会有意识地把阅读的成果运用在写作中。还记得看《帝国瀑布》时,总觉得里面那个阴郁男孩约翰?沃斯是个挺有味道的角色,有神秘恍惚的气质,又隐隐觉得他的故事好像还没完,应该在哪儿继续一下。果然,后来约翰?沃斯变成了我的校园小说《你从哪里来》里一个不可或缺的神秘配角人物。
  苏童有一个短篇叫《桥边茶馆》,里面的老板娘腊梅花曾无数次化身为我小说中的形象。小说里有这么一句:“腊梅花倚门眺望两个艺人的背影,嘴里哔哔剥剥地咬着她的手指甲,涂过蔻丹的红指甲咬断了好几片。”不知为什么,读过这篇小说,这个片段竟在我脑海里反复不断地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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